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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周哲离开玲姐家的时候心中如打碎五味瓶,酸甜苦辣不知道是什麽滋味。因为成家他觉得沉重充满责任,因为他的妻子爱他更多一点他觉得歉疚负债,因为他的工作没有激情他觉得沉闷委屈。因为他已经三十岁还没有成就他懊恼。同时他淡泊功利他感到自己的颓废。总而言之作为一名成年男子所有的一切烦恼他都具备,他很想找个地方哭一场。然后再回到童年里去。无忧无虑。但是时光不能够倒流,他也只有面对现实勇敢前进。负起应付的责任,做起该做的事情。

回到家里,用钥匙开了房门,只有客厅的壁灯开着,灯光暗淡。郑嘉一穿着一身颜色素淡的睡衣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打瞌睡,显然她正等着他回来。电视已经调到最小音量。

“还没睡呢?”他小声的问他,一边脱掉沉重的鞋子,去里屋换了他的浅蓝条白的睡衣出来。

“没有。”他的妻子见他回来立即精神起来问他说。“你到哪里去了?”

“我到外面走一走,到一个同事家里坐一坐。妈和小舟都睡了?”他穿着一双蓝色塑料拖鞋手里拿着刚刚换下来的衣服正准备走进洗手间。

“嗯。”嘉一轻答一声。用遥控拨了几个台。

不一会儿洗手间里传来哗哗的水声。

郑嘉一觉得自己的丈夫哪里不对劲,但又不知道是什麽地方不对劲。以前他从来没有到过同事家里待这样晚,他是个恋家的男子,每天几乎都是在家里面看书或者看电视,他没有别的不良嗜好,不赌,不饮酒。只是偶尔吸烟,但在家里也很节制。从没有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她喜欢他开着台灯在卧室里看书。看到那景象她就觉得很塌实,很有家的气氛,健康的气氛。而且儿子已经受了丈夫的影响,经常自己拿本书煞有介事的坐在沙发上看。样子既可爱又可笑。

嘉一走进里屋,开始收拾了床褥。又出来关了电视。接着就躺在床上拧暗了台灯。不一会儿周哲还带着湿漉漉的水珠走进卧室,门随后关上,气氛变得柔和温馨,接着他也躺到床上,洗发水的香味夸张的散发着。嘉一一直在看着他,直到台灯熄灭,一片黑暗。

“睡吧。”他在黑暗中说。没有过来温存他的妻子。他们静静的躺了一会儿,睡意袭来,接着就先后睡去。

第二天早晨周哲醒来时,嘉一已经上班去了。奶奶和小舟正在吃早饭。周哲觉得睡得很充分。起来胡乱吃了早饭,就赶公共汽车去东方学校。培训已经进行到一半了,可是周哲觉得似还什麽都没有学会,他和于晶也还有什麽话要说。

路上车水马龙,很嘈杂,汽车胡乱的鸣着喇叭。自行车不守秩序的猛拐。前面不知道因为什麽又堵车了。周哲看看表,离上课时间还有十分钟,今天非迟到不可。他想。忽然从耳畔传来骂街声。

“谁知道你滚哪儿风流去了?”一个女高音带着强大的穿透力吸引了人们。车里的人正为堵车感到沮丧,正好凑趣竟个个向窗外张望。

周哲也向窗外看,一个四十上下的女人正拉住一个瘦高的男子撕扯。

那男子似乎还很顾及面子低声劝着自己的妻子别这样别这样让别人看了多不好。

“你还知道不好,你风流快活的时候怎麽没觉得不好,这时候你又觉得丢脸了。”

女人近乎歇斯底里的喊着,死扯住男人的衬衫不放。周哲猜测着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一切。也许是一起婚外恋,为什麽都打到马路上来了?也许丈夫一夜未归被妻子在马路上抓住,于是打起来。中国人啊,可悲可怜可叹,不过了就分手,没有感情了就离婚。到这种份上了,在马路上打,还留恋什麽。中国的女人啊,解放都50年了还这样想不开,在他们这两个俗物之间什麽叫爱情。崇高,纯洁的爱情和他们一点边都沾不上。周哲想着收回目光,感慨着。贫穷就别讲爱情。同样也没有什麽精神可言,大多数人就活在现实中。庸庸碌碌的活着。周哲想到这里又叹了口气。

夜色阑珊,城市的喧闹和繁华还没有退去,汽车的喇叭声带着倦意从远处传来,那些高层大厦的装饰灯红红绿绿的闪烁,只有它们不知疲倦。空气里热热的流动着复杂的气息。

小客厅墙上的卡通电子钟里面的布谷鸟已经跳出来叫了十次了。于晶还没有一点点倦意,她穿着长长的浅色睡衣,披着长发慵懒的坐在卧室的窗前,从这里可以见到这片小区里的夜景。还有人在楼下的空地上打扑克,乘凉。室内一片寂静,只有床头柜上的小闹钟发出嘀嗒的响声。剩下的就是一片空寂。她突然有点后悔为什麽要从婆婆家里搬出来住。如果她现在和婆婆他们一起住,也许不至于这样寂寞,但是这后悔很快就消失了。她丈夫魏明临出差之前曾经和他打好招呼,要她回去和婆婆住,也好有个人照顾她的饮食起居,但是她不愿意回去,从气势上输掉,既然已经搬出来了,就应该能够忍受寂寞。她的婆婆曾经打过电话给她让她不行就搬回来住,但是她说不用了,自己能够习惯。她知道自己并不是为了赌气,只是不习惯和他们住一起罢了。

魏明了解于晶,知道他嘴上答应的好听,其实骨子里是很倔强的。就没有多说话。但是现在她觉得非常冷清,因为是在离婆婆很远的一个居民小区租的房子,自己和周围的邻居都不熟识,加之平日和别人都不说话,于是就更陌生。尽管这个小区起了个很好听的名字叫朗秋园,但是其实并没有什麽特别的地方,当时只是因为离上班的地方近,加之名字很有诗意,才选择了这个地方。

于晶现在竟不知所措,她曾经打开电视但没有找到一个合适的节目,中央和北京台开始插播晚间新闻,地方台们正不同进度的上演同一个香港电视连续剧。还有几个搞着一些俗不可耐的晚会和智力竞赛。凤凰卫视台的打斗也总是同一套路。电视台似乎和她一样匮乏,于是索性关了电视。她走到书柜前想找本书看,一行行经史子集令人窒息,这几年离了学校一直也没有买过什麽好书,倒是这些死人的东西没少看,现在的出版业也很难做呀,作家们都没能做稳屁股写书,文坛寂寞而且贫瘠。她在那些挨挨挤挤高高低低地书脊间找寻。突然一本没有书名的白书脊进入她的视线,她很奇怪,这是什麽。她顺手将那本白皮书从那些挤在一起的书中抽出来。

原来这是一本手工抄写的私人作品集,用白图纸做的封面,上面用工整的隶书写着名字《热风》,下面是一行小字,作者:周哲。于晶知道里面全是钢笔手工书写的一行行的汉字。这是周哲和她相交早期的作品集。她的心中一阵激动,一种熟悉的奇异的气味出现了,热风,花香,明净的带着夕阳的傍晚,就是这个季节,空气里到处弥散着熏熏的热气。多么令人沉醉的夏天呀。她和周哲在街心公园里散步,谈天。暂时摆脱了繁重的学习,他们偷偷出来约会,他送给她这本集子。在花香袭人的公园小径上,周哲风趣的语言,看着她时明亮的热烈的眼神,那片名字叫做薄荷的草,在熏风中动摇,他们坐在那片草丛旁,互相望着,四只眼睛里流淌着亲近,熟悉,默契的笑容。从来没有过的一种拥有和归属感,也许这就是纯洁的恋情。只有真正爱着的人才会拥有。这种感觉令人痴迷。多少人曾经为追求这种感情不顾一切,但是又有多少人真正拥有过这种感情,当你爱上了一个人,你会为他的一切倾倒,而他同样能够像你爱他一样正爱着你,从而共同达到一种精神上的和谐和沉醉。这有多少人不能达到,或者不能彼此达到。人们以为一个人喜欢上另一个人,这就是爱情,而不管对方是否真正喜欢自己。那种只为被别人喜欢而从来没有勇气去追求自己感情的婚姻是不平等的,人们还以为是一种幸福。于晶想到这里,感到淡淡的忧伤。又翻看手中的集子。这本集子被束之高阁多少年,自己以为这段感情已经结束,但是其实这也许正说明自己没有忘记这段感情,而强行用理智来压制住。

尽管在她和魏明结婚之前他们清理过所有关于过去的东西。他们的书信,字条,等等。她将他们烧毁了,周哲没有送过她什麽能称之为礼物的那种礼物,甚至她的生日。他就是那种非常质朴的人,她的生日也许会意外的收到一封信,或者奇怪的滑稽的打油诗,一张拼凑起来的漫画,也许会是他自己制作的书画。但是没有类似于其他女孩的娃娃什麽的。对了,还有一枚图章,用篆字阳文刻着于晶的名字,这些东西她一直保存着,直到结婚前夕,她将这些东西都烧掉了。她要忘记关于周哲的一切。但是这本集子翻了又翻,她实在不忍烧掉,还有那枚图章也被他保存下来。

她认为自己不是刻意的向魏明展示过这本集子,轻描淡写的说是一个作家朋友留给她的。魏明说那你可要收好,等他成名了,你就有幸能有他的手稿了。于晶认为这样做才说明她和周哲之间画上了真正的句号。这本集子也随同其他书一样被摆在书柜里以体现他的普通化。今天暂且算作下意识吧,于晶对自己说,随手翻开它。她已经有两年左右没有看过了。

“以前没有见过,我几乎忘了它。”她自言自语,似乎又对别人说道。

她捧着这本书来到临床的书桌前,打开台灯。仔细的欣赏者,这本书里有两篇小说,若干诗歌,还有大量随笔类的文章。这些随笔类的文章名字都叫散记,杂感,无题之类的。光是无题就有七八篇,因为都叫无题,又分为无题一,无题二,或者散记一,散记二等等。于晶顺手翻看了无题中的一篇。

“几天了我们都不说话,默默的她走进教室,走出。她的神态平和自然,甚至冷淡,但是我知道这是故意做给我看的,她说,我是她家四口之外的最近的人了。说这话时竟含着泪水。我们为什麽吵架又好,然后又吵。难道真是:你证我证,心证意证,不以为证,乃之为证。”

于晶笑笑,不知是为谁。她又想起当年“战争频频,硝烟弥漫”的情景。但是那种纯洁幼稚的情感却像动画片里的人物一样充满善意和诗意。没有丝毫雕饰,更谈不上被物质和金钱玷污,那种纯粹来自于情感本身的情感。

此后,为什麽当她再次经历恋爱,婚姻的时候她没有了那种深刻的感触,没有一种刻骨铭心的激动和喜悦。难道她已经麻木或者她的激情早已消失。总之她没有。而周哲直到见到他,她都没有改变,从他的眼神中他仍旧是原来的那个周哲,世界上绝无仅有的他。除了他的说话方式,以及吸烟的姿态加深了他的成熟。他不再像以前一样和她为个观点进行激烈争论,或者和她吵架。他变得很深沉。懂得让着女人。他对女人态度的转变也许归因于他的妻子,于晶想象他有个什麽样的妻子,也许她是个很好的女人,值得他去改变自己一些。或者她是个凶恶厉害的女人呢。于晶想想不禁想到如果她和周哲结婚会是什麽样子。她的精神生活也许会好一些。现在有谁能欣赏周哲的书法,他那些贴在墙上的字画。她想像在周哲的家中也许会有的字画,他最喜欢鲁迅先生的一段名言: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不经意间的回忆涌上心头,中学毕业时他们分开,之后各自走进大学。她想起毕业后他们第一次见面,于晶的学校坐落在城市的北郊,一望无际的旷野中是一片孤独的房子,大约因为方便试验和实践。正是夏天,金黄的田野里整整齐齐的排列着待收的庄稼,到处弥散着特有的丰实的气息。高大的山杨树撑起一片蓝的天空,阳光高照,蝉声嘶鸣。那条充满诗意的乡村路上正走着一个书生。于晶在路的尽头等待着一种重逢,等待着一种喜悦来临。她不安的走动着。一种莫名的情感激动在她的心中,这种情感叫做幸福。

他们在学校的食堂就餐,这个食堂十分破旧,学生买饭的秩序也很差,正是中午进餐时间,人声鼎沸。学生们就像一群蜜蜂一样嗡嗡不停。但是他们两个根本没有听见,互相对视着,情感在目光中流动,于晶含笑看着周哲,周哲大胆的看着于晶,从前他甚至没有这样看过她,他们就这样不说话,对视着,似乎周围的一切都已经不存在了一样,于晶买了最贵的菜,但是他们都没有食欲,似乎这对望就能够满足口腹之欲。于晶一直都坚持不用“爱”这个词来形容他们之间的感情,因为她觉得这个词在世俗中被世人弄脏了,逐失了。而他们之间的情感远比这要清冽,纯洁,甚至高尚。偶尔还带着微微的苦味。像薄荷草一样。

相聚是短暂的,甚至还没有来得及说什麽他们就分开了。但是于晶却永远都不会忘记这次相聚。甚至破旧不堪的食堂也因此而弥散着一种光亮的色彩,在这之后变得令人回味。

于晶想着这一切,似乎如同昨日,泪水情不自禁涌出眼眶,这些年来自己世俗的为外物所吸引,为什麽嫁给了魏明,难道为了一个稳定的家一套房子吗?可是现在自己不还是出来租房子住了吗?为了人们所谓的大城市人的谈吐教养气质,他的身材,相貌。但这些不过是一些虚幻的外壳而已。唯一一个理由就是为了他对自己的爱,一种世俗一般无二的情感。但是在他的身上她永远都找不到一种激情,一种情趣。他是一个好丈夫,但是他不是一个具有生活情趣的人。说到底,他们不是一类人。他从来都不会像周哲那样和她吵架,争论,他呵护她,倾听她谈论国家,政治,历史,他从来没有一种观点,他的头脑对这些是无知的或者知之甚少的,这些年在他的公司里凭借父亲同学的关系做到部门的经理。她不知道自己为何突然要这样做个总结,她感到自己很危险。

想了很多之后忽然莫名其妙的一阵心酸,留了几行眼泪之后好了很多,于是倒在床上沉沉睡去。凌晨时候醒来看到台灯还亮着,于是就关掉灯又进入梦境。

走过一条狭窄的胡同,在横穿大街,向东走一会儿就能看到东方学校的牌子。这就是于晶的新的家的位置,她刚刚搬来不久,她的丈夫魏明搬完家后就匆匆去了外地。她觉得还没有适应这新的陌生环境,她的丈夫就匆匆离开去。

周哲还不知道他搬了新家,只知道她和她的婆婆住在一起,关系尚好。结婚之后,于晶渐渐的觉得夫家并不是他所想象的样子,公公在民航下属的一个公司里当个小头目,婆婆从并不景气的纺织厂退休后一直在家里。尽管丈夫是个大学生,但是整个家庭并不能算作知识分子家庭,而且她的婆婆有一种强烈的小市民气,她以大城市人身份自居,从骨子里就看低于晶这个小城镇人一等。这个家庭既没有真正知识分子家庭的书香气,同时也没有农村的家庭中所具有的质朴,但是婆婆言谈间经常流露一些生硬的电视剧词汇令于晶难受,甚至要起鸡皮疙瘩。这样的家庭不上不下,时常透出些虚伪。于晶觉得很俗气。她婆婆身上的小市民气质令她讨厌,小气,挑剔,甚至无知。但是最让于晶不能忍受的就是婆婆对她骨子深处的一种轻蔑。尽管婆婆把这轻蔑掩盖很深,但是于晶人就能够凭借直觉感到。她的新是非常敏感的。那天上网聊天,有个网友说:婆婆是永远喂不熟的狼。她才真正领悟,即使自己在忍让,也不会和婆婆达到统一,她们之间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因为她们都想拥有对一个男人的权利,这个男人就是她的丈夫她婆婆的儿子。她也不再存有任何幻想,她决定搬出婆婆家,另立门户。魏明对这个决策颇为赞同,他也实在不想两头受气了。搬就搬吧。于是他们租了这套房子。

于晶走出胡同,她觉得有一种拨云见日的感觉。远处一辆公共汽车停靠在车站上,陆陆续续的人从车门里走出来,下面还有许多准备上车的人们。她突然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上身一件藏蓝色体恤衫,扎在浅灰色的牛仔裤中。那时周哲,她加快了脚步。

周哲并没有看到她,正大踏步的向学校方向走去。于晶紧走两步,穿过马路,深棕色高跟皮鞋发出嗒嗒的音响。她穿的米黄套裙下摆很窄,令她无法迈步去追他。

“周哲。”她大叫一声。但是街道太嘈杂了,周哲根本听不到。忽然于晶觉得侧面被一种强大的力撞击了一下,身体不由自主地倾斜过来,倒在地上。她回头看时一辆黑色摩托车迅速从她的身边消失了。她坐在地上,形那车的背影“哎哎”了两声,摩托车根本无济于事的跑了。隐约中倒挂的车牌子上写着:冀*****,后面那串阿拉伯数字根本没记住。行人们似乎都很麻木,没当回事的继续走着,有的回头看一下立刻又回过头去,目光空洞无神,一幅司空见惯的样子。还好有两个晨练的老太太把于晶掺起来,其中一个还关切地问,姑娘摔着没有,用不用去医院。于晶活动腰肢,觉得不碍事,只是右脚麻木刺痛,站不稳。她抬头指着大约一井里他100米左右的周哲的背影对老太太说,阿姨您叫一声前面的那个人。

周哲突然被一个不认识的老太太拉住,心中惊奇,老太太向后指着说,小伙子你的小朋友被人撞了,正在后面,你走那麽快干吗,不和她一起走。

周哲这才发现不远路边于晶正被一个老太太搀扶着靠在墙上。一只脚似乎还悬在地面上。他急忙跑过去看个究竟。

“我看看,”周哲扶着于晶坐在马路牙子上,伸手就来脱于晶的深棕色皮鞋。两个老太太还没有走,正站在一边俯身看,一个还不停的絮絮叨叨,大概说他们以后要一起走路,即使吵架了也要互相照应着点,别独自就跑了等等,大约把他们当成正在怄气的小两口了。周哲向他们抬头致谢,又说了好多承认错误的话,然后她们才满意的慢悠悠的走开了。于晶见这阵势不禁笑出了声,周哲抬头看她的脸严肃的训斥:“还笑,你不疼啊。”鞋子脱掉,露出一只娇小玲珑的脚,于晶有点不好意思看了周哲一眼,周哲的一只手热乎乎的攥住她的那只病脚的腕子,另一只手又脱掉了她的袜子,那种手的热超过了痛。脚的踝部有大面积的淤伤,周哲用手指轻轻一按,于晶情不自禁的轻哼了一声。“疼吗?”周哲抬头关切地问她,“没事”于晶轻声说,看到她小女孩一样红了脸。心中不禁一动,胸口隐隐镇痛。

“还能上课去吗?”周哲问他。

“应该行。”于晶说,她不想让周哲觉得自己娇气。

“走走试试。”周哲掺起于晶。

于晶试着走了一步,就感到钻心的疼痛。

“还试什麽?还不先去医院看看。”不知何时老太太们又回来了。

“你没看见都清了吗?大概扭伤了。前边就有一个诊所。”老太太指着前面说。

“我们这就去看。”周哲慌忙答应着,对两个老太太的热情感到无奈。

老太太们又慢悠悠的走了,周哲这才想起,不远的地方却是有个诊所。他拿过于晶的小背包,挂在自己的脖子上,然后背对着于晶弯下腰去,向后伸着两手说:“我背着你。”于晶迟疑了一下,就趴在周哲并不宽阔的背上。他闻到一种男人身上的特有气味,还感觉到周哲的体温。

周哲向上踮了一下她的身体,抓紧她的两只手,叹息一声说一句:“真沉,该减肥了。”小挎包在脖子上逛荡这简直像个俘虏。

“你就贫吧。老太太又来训你你就不贫了。”于晶警告他说。

趁看医生的时候,周哲用于晶的手机找到一个电话号码,通知校方负责人于老师不能上课了。又讲了于晶受伤的详细的情形。让校方妥善安排一下。

穿着白大褂的医生面无表情地说:脚中度扭伤,应该需要卧床休息两天。于晶连叫糟糕。医生开了些外敷内服的药,又说不防事。似乎安慰面前这两个年轻人。

“你家住哪里?我送你回去。”从医院出来,周哲仍旧脖子上挂着个包问于晶。于晶见他这样子不禁一笑。

“就在附近,你帮我打个车就行了”于晶说。

“附近?你不是说在东城吗,这是中关村。”周哲低头看看包惊讶地问她。

“我刚搬出来的。”

“搬出来,你不和你婆婆一起住了?”

“是。”于晶脸色阴郁。

“那你爱人在哪个单位?我帮你通知他。”周哲又问她说。

“不用了,我自己通知他吧。”于晶没精打采地说。

“你帮我打车回去就行了。”于晶一瘸一拐试走了两步,疼得轻叫一声蹲在地上。

“看你还像从前一样倔,逞强。”周哲一边责怪一边去扶她。

于晶有点赌气似的看了他一眼。

“你爱人是不是天天让着你呀,一看就把你惯坏了。”周哲又半开玩笑的追加了一句。

于晶无声的笑了。

“先回去再说吧。”周哲对她说。向一个正向这里逡巡的出租车招了招手。待那车停稳后,一把横抱起正在犯愣的于晶就走。那架势似乎正在抢劫一般不容置疑。

于晶的脸贴在他的胸前,挎包还时不时碰她一下,竟有点不知所措。她感觉到他的气息吹到自己的脸上,热热的很温暖,情不自禁的看了一眼。周哲也正在看她。她的脸忽然一阵热辣辣的感觉,心怦怦直跳。

出租车横过一条街。又钻进一个小胡同,七扭八拐在于晶的正确指导下停在一座半旧的楼门前,附近有几个老太太正在聊天,在周哲的印象中所有的老年生活似乎就剩下在楼下聊一聊天了,而自己的母亲连这些都没有,因为没有熟识的老太太和他聊。

周哲付了车费又抱住于晶走进楼门,“几层?”周哲有点喘息的问于晶。

“五层。”于晶笑着回答,“想不到你还挺有劲儿的。过去你的体育都不及格。”

“那时候我不是谦虚吗,真人不漏像。”周哲笑道。

“抓住我的脖子。”他低低地命令她说。她无声伸出手臂搂紧他的脖子。她感觉周哲的身体小小的趔趄了一下。

两个人都一阵沉默。

“是不是你爱人整天给你好吃的。”于晶又开玩笑。

“没有,她整天饿着我,没看我现在都饿精了。”

终于到了楼上,于晶从挎包中掏出一串钥匙,周哲放下她,她用钥匙开了房门。

这是那种老式的小一居,客厅显的特别窄,放了一只沙发和一台电视后,就已经很满了。屋子简单装修了一下。于晶坐在沙发上,关了所有的门后,周哲坐在靠近电视的一支折叠椅子上,他觉得屋子内很寂静。只有墙上的钟表嘀嗒的响着。

“喝水吗?”于晶问她。周哲摇摇头。突然想吸一支烟。他下意识的掏掏口袋。又把手拿出来。

“吸吧。”于晶对他说。

“算了。”周哲摆摆手。

“没事,我不怕。我爱人也经常吸烟。”于晶又解释说。

“不吸了,不吸了。”周哲说。

“白天谁来照顾你,你爱人中午能回来吗?”周哲严肃问她。

“能回来。”于晶隐瞒了事实说。

“那还好,你一定卧床才能好的快些。”周哲关切说。

“我觉得没事。”于晶不以为意。

“为什麽不通知你婆婆呢。”周哲问她。

“我不喜欢和她在一块儿,刚搬出来的。”于晶又说。

“傻丫头,那是你半个父母,最少看在儿子面上也会管你的。”周哲半开导的说。

“你的母亲和你的妻子关系还不错吧。”于晶猜测的问道。

“她们还好。彼此谦让点吧。”周哲叹了口气。

“这几天不用上课了。”周哲装作轻松的说。

“学校会派别的老师替我的。”于晶说。“再说我只要两天就会好的。你们不会耽搁学习的。”

“那我就走了。如果你不用我帮忙什麽。”周哲看看墙上的表已经近十点钟了。

“不再坐一会儿了。”于晶问他。周哲摇摇头,“不了”.于晶说谢谢你。周哲站起身走到门口又回头说,“我过几天还会来看你的。”

开门出去,缓缓的下了楼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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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5岁的时候被带到了皇宫,被独断霸道的皇帝喜欢上是幸还是不幸?长大的她看到了外面的世界,她喜欢上了那个穷苦却才华横溢的人,而皇上却百般阻拦。她该怎么办?
  • 星海可沉鱼

    星海可沉鱼

    那年初夏,年少无知,如若打扰到了先生,还请原谅,就当从未发生过吧!(一)“诶!你喜欢什么样的女生啊?”“反正不喜欢你这种!”“哦,这样啊,那你喜欢吃什么啊?”“没有。”“好吧……”“白痴!我不喜欢你,你能不能离我远点!”“可以,等我向你表白了一百次,就不来打扰你啦。”(二)她不喜欢他,只是因为答应了一个人的请求,向他告白一百次。一百次之后,一切回到原点,他们成为陌路人。(三)她不属于这个世界,却喜欢上了属于又不属于这个世界的他。
  • 冰封魔族之崛起

    冰封魔族之崛起

    在一个遥远而又神秘的地方,这里连时间都被冻住,这里便是地球上最强的种族魔族的栖息地,因为魔族做了一次差点毁灭地球的行动,故被冰冻在此,万年不得解冻。魔族之王焚天的冰像也伫立在这里,显得格外悲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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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装时代

    戏外常常比戏里更加曲折离奇,所谓的想象力在现实面前也会有苍白无力的时候。生活高于文学,真正的“突破”并非来自文字,而是源于这个时代。于是,阿社从时代中汲取养分,画下了关于这个时代的写照。大师论、富二代、互联网创业等关键词,被作者一一写到文字里,写到记忆里,让这本书焕发着“生命力”的光彩。
  • 欢喜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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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到古代,本想过个农妇、山泉、有点田的小日子,却不想嫁错贵人上朝堂,她左手一只鸡,右手一只鸭,手提家业,肩挑天下。
  • 混世散仙

    混世散仙

    不一样的修真之旅,原来,散仙并不是修真失败的产物,散仙,也是可以这么彪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