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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中国文明之不人道

吴稚晖先生和我本人的这种看法仿佛过于盛气凌人和过于武断。不过这些观点都是经过多年实际观察和历史研究得出的由衷之言。当一个像吴稚晖那样的老先生宣布他认为中国人道德很低下的时候,他是在讲大实话,这使他感到痛苦远远超过他的读者所能想象的。但是那是真情不得不讲。在我以缠足几千年或千百万人当牛做马为例谴责我国的文明时,我并不是仅仅从一些孤立事例作出概括;缠足代表全体女性十个世纪以来所受人的痛苦的最残忍的形式。当我们了解到宗教、哲学和伦常道德共同合谋使中国人视而不见,丧失良知,对这种不人道缺乏应有的认识时,了解到诗人做诗和小说家写出长篇描写女人的小脚时,我们必须作出结论,在一种文明中道德观念和美学意识被歪曲到如此荒谬的地步,其中必有某种东西是根本错误的。普及教育,普选制,妇女解放和保护劳工立法之所以未发源于实行缠足的国家,难道我们能说这纯粹是偶然的吗?

中国的旧文明

总而言之,我们对中国文明究竟有什么真正可以夸耀的呢?它的过去的光荣属于过去;我们不能指望它来解决我们的贫穷、疾病、愚昧和贪污的问题。因为这四大祸害是中国旧文明残存至今的东西。此外还有什么?我们国家在过去几百年间曾经产生过一位画家、一位雕刻家、一位伟大诗人、一位小说家、一位音乐家、一位戏剧家、一位思想家或一位政治家吗?贫困使人们丧失了生活的元气,鸦片烟与疾病扼杀了他们的创造才能,造成他们的懒散与邋遢。难道我们还要再推迟那种能提供战胜我们死敌以唯一工具并为一种新的活文明提供唯一可能基础的科学和技术文明的到来吗?

中国的新文明

日本的例子使我们对中国文明的未来抱一些希望。日本毫无保留地接受了西方文明,结果使日本的再生取得成功。由于极愿学习和锐意模仿,日本已成为世界上最强国家之一,而且使她具备一个现代政府和一种现代化文化。日本的现代文明常常被批评为纯粹是西方进口货。但这种批评只不过是搔到事物的表面,如果我们以更多的同情态度来分析这个新文明,我们会发现它包含着许许多多必须称之为土生土长的东西。随着由技术和工业文明造成普遍的兴盛的程度日益提高,这个国家土生土长的艺术天才已在数十年间发展了一种和全国的物质进步相适应的新艺术与新文学。她的风光和风景美还是日本式的,只是比以前管理得更好,现代交通工具也更为方便。今天日本人民的爱美和爱整洁仍同过去一样,不过他们今天有更好和更美的东西可以享受了。

我们所需的文化复兴

因此,让我们希望中国也可能像日本那样实现文化复兴。让我们现在着手去做日本在五六十年前着手做的事情吧。我们决不受那些保守派思想家们的护短的观点的影响,也不因害怕丢掉自己的民族特性而有所动摇。让我们建立起我们的技术与工业的文明作为我们民族新生活的最低限度的基础吧。让我们表达如下的希望吧!如果我们有什么真正具有中国特色的东西的话,那么这些东西将会在科学与工业进步所产生的健康、富裕和闲暇的新的乐土上开花结果。

(原载于1934年1月28日《独立评论》第87号)

眼前世界文化的趋向

今天我要讲的题目,发表出来的是“眼前文化的趋向”,后来我想了想恐怕要把题目修改几个字,这题目叫作“眼前世界文化的趋向”。“眼前世界文化的趋向”,有他的自然的趋向,也有他理想的方向,依着自然趋向,世界文化,在我们看起来,渐渐朝混合统一的方向,但是这统一混合自然的趋向当中,也可以看出共同理想的目标,现在我先谈谈自然的统一趋向:

自从轮船与火车出来之后,世界上的距离一天天缩短,地球一天天缩小,人类一天天接近,七十年前,有一部小说叫作“八十天环游全世界”,这还是一种理想。诸位还记得,今年(1947年)六月里,十九位美国报界领袖,坐了一只新造飞机,6月17日从纽约起飞,绕了全球一周,6月30日飞回纽约,在路共计十三天,飞了两万一千四百二十四英里(约35000千米),而在飞行的时间不过一百点钟,等于四天零几点钟,更重要的,是传播消息,传播新闻,传播语言文字传统思想工具。电报的发明是第一步,海底电线的成功是第二步,电话的发明是第三步,无线电报与无线电话的成功是第四步。

有了无线电报无线电话高山也挡不住消息,大海也隔不断新闻,战争炮火也截不断消息的流通。我们从前看过《封神榜》小说,诸位总是记得“千里眼,顺风耳”的故事。现在北平可以和南京通电话,上海可以同纽约通电话。人同人可以隔着太平洋谈话谈天,可以和六大洲通电报,人类的交通已远超过小说里面的“千里眼,顺风耳”的神话世界了!人类进步到了这个地步,文化的接触,文化的交换,文化的打通混合,就更有机会了,就更有可能了。

所以我们说,一百四十年的轮船,一百二十年的火车,一百年的电报,五十年的汽车,四十年的飞机,三十年的无线电报——这些重要的交通工具,在区区一百年之内,把地面更缩小了,把种种自然的阻隔物都打破了,使各地的货物可以流通,使东西南北的人可以往来交通。使各色各样的风俗习惯,信仰思想,都可以彼此接触,彼此了解,彼此交换。这一百多年,民族交通,文化交流的结果,已经渐渐的造成了一种混同的世界文化。

以我们中国来说,无论在都市,在乡村,都免不了这个世界文化的影响。电灯,电话,自来水,公路上的汽车,铁路上的火车,电报,无线电广播,电影,空中飞来飞去的飞机,这都是世界文化的一部分。不用说了,纸烟卷里的烟草,机器织的布,机器织的毛巾,记算时间的钟表,也都是世界文化的一部分。甚至于我们人人家里自己园地种的大豆,老玉米,也都是世界文化的一部分。大豆是中国的土产,现在已成为世界上最有用的一种植物了。老玉米是美洲的土产,在四五百年当中,传遍了全世界,久已成为全世界公用品,很少人知道他是从北美来的。

反过来看,在世界别的角落里,在欧洲美洲的都市与乡村里,我们也可以随地看见许多中国的东西变成了世界文化的一部分,中国的瓷器,中国的铜器,中国画,中国雕刻,中国刻丝,中国刺绣,是随地可以看见的,人人喝的茶叶是中国去的,橘子、菊花是中国去的,桐油是全世界工业必不可少的,中国春天最早开的迎春花,现在已成为了西方都市与乡村最常见的花了,西方女人最喜欢的白茶花、栀子花,都是中国去的,西方家园里,公园里,我们常看见的藤萝花、芍药花、丁香花、玉兰花,也都是中国去的。

文化的交流,文化的交通,都是自由挑选的,这里面有一个大原则,就是“以其所有,易其所无,交易而退,各得其所”。释成白话是“我要什么,我挑什么来,他要什么,他挑什么去”。老玉米现在传遍世界,难道是洋枪大炮逼我们种的么。桐油,茶叶,传遍了世界,也不是洋枪大炮来抢去的,小的小到一朵花一个豆,大的大到经济、政治、学术思想,都逃不了这个文化自由选择、自由流通的大趋向。三四百年的世界交通,使各色各样的文化有个互相接近的机会,互相接近了,才可以互相认识,互相了解,才可以自由挑选,自由采用。

今日的世界文化就是这样自然的形成,这是我说的第一句话。

我要说的第二句话是“眼前的世界文化”。在刚才说过的自由挑选的自然趋向之下,还可以看出几个共同的大趋向,有几个共同的理想目标,这几个理想的目标是世界上许多圣人提倡的,鼓吹的。几个改造世界的大方向,经过了几百年的努力,几百年的宣传,现在差不多成了文明国家共同努力的目标了。到现在是有哪些世界文化共同的理想目标呢,总括起来共有三个:

第一,用科学的成绩解除人类的痛苦,增进人生的幸福。

第二,用社会化的经济制度来提高人类的生活,提高人类生活的程度。

第三,用民主的政治制度来解放人类的思想,发展人类的才能,造成自由的独立的人格。

先说第一个理想,用科学的成果来增进人生的幸福减除人生的痛苦。

这个世界文化的最重要成分是三四百年的科学成绩。有些悲观的人,看了两次世界大战,尤其是看了最近几年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他们常常说,科学是杀人的利器,是毁灭世界文化的大魔王。他们投了两个原子弹毁灭了日本两个大城市,杀了几十万人,他们就想象将来的世界大战一定要把整个世界文明都毁灭完了,所以他们害怕科学,咒骂科学。这种议论是错误的。在一个大战争的时期,为了国家的生存,为了保存人类文明,为了缩短战争,科学不能不尽他的最大努力,发明有力量的武器,如第二次大战争里双方发明的种种可怕武器。但这种战时工作,不是科学的经常工作,更不是科学的本意,科学的正常使命是充分运用人的聪明才智来求真理,求自然界的定律,要使人类能够利用这种真理这种定律来管理自然界种种事物力量,譬如叫电气给我们赶车,叫电波给我们送信,这才是科学的本分,这才是利用科学的成果来增进人生的幸福。

这几百年来的科学成绩,却是朝着这个方向做去的,无数聪明才智的人,抱着求真理的大决心,终身埋头在科学实验室里,一点一滴的研究,一步一步的进步,几百年继续不断的努力,发明了无数新事实,新理论,新定律,造成了人类历史上空前的一个科学新世界。在这个新世界里,人类的病痛减少了,人类的传染病在文明国家里差不多没有了,平均寿命延长了几十年。科学的成果应用到工业技术上造出了种种替代人工的机器,使人们可以减轻工作的劳力,增加工作的效能,使人们可以享受无数机械的奴隶服侍。总而言之:科学文明的结果使人类痛苦减除,寿命延长,增加生产,提高生活。

因为科学可以减除人类的痛苦,提高人生的幸福,所以现代世界文化的第一个理想目标是充分发展科学,充分利用科学,充分利用科学的成果来改善人们的生活。近世科学虽然是欧洲产生的,但在最近三十年中,科学的领导地位,已经渐渐地从欧洲转到美国了。科学是没有国界的,科学是世界公有的,只要有人努力,总可以有成绩,所以新起来的国家如日本,如苏联,如印度,如中国,有一分的努力就可以有一分的科学成绩,我希望我们在世界文化上有这种成分。其次谈到第二个理想标准,用社会化的经济制度来提高生活程度。

我特别用“社会化的经济制度”一个名词,因为我要避掉“社会主义”一类的名词。“社会化的经济制度”就是要顾到社会大多数人民的利益的经济制度。最近几十年的世界历史有一个很明显的方向,就是无论在社会主义的国家,或在资本主义的国家,财产权已经不是私人的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人权了,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是一切经济制度的基本条件。美国、英国号称资本主义的国家,但他们都有级进的所得税和遗产税。前四年的英国所得税,每年收入在一万镑的人,要抽百分之八十,而每年收入在二百五十镑以下的人,只抽百分之三的所得税。同年美国所得税率,单身人(没有结婚的)每年收入一千元的,只抽一百零七元;每年收入一百万元的,要抽八十九万九千五百元,等于百分之九十的所得税。这样的经济制度,一方面并不废除私有财产和自由企业,一方面节制资本。征收级进的所得税,供给全国的用度,同时还可以缩短贫富的距离。这样的经济制度可以称为“社会化的”。此外,如保障劳工组织,规定最低工资,限制工作时间,用国家收入来救济失业者,这都是“社会化”的立法。英国民族在各地建立的自治新国家,如澳洲,如纽西兰,近年来都是工党当国,都倾向于社会主义的经济立法。英国本身最近在工党执政之下,也是更明显的推行经济制的社会化。美国在罗斯福总统的十三年的“新法”政治之下,也推行了许多“社会化”的经济政策。至于北欧、西欧的许多民主国家,如瑞典、丹麦、挪威,都是很早就在实行各种社会化的立法的国家。

这种很明显的经济制度的社会化,是世界文化的第二个共同的理想目标。我们中国本来有“不患贫而患不均”的传统思想,我们更应该朝这个方面多多的努力,才可以在经济世界文化上占一个地位。

最后,世界文化还有第三个共同的理想目标,就是民主的政治制度。

有些人听了我这句话,也许要笑我说错了,他们说最近三十年来,民主政治已不时髦了,时髦的政治制度是一个代表劳农阶级的少数党专政,铲除一切反对党,用强力来统治大多数的人民。个人的自由是资本主义的遗产,是用不着的。阶级应该有自由,个人应该牺牲自由,以谋阶级的自由。这一派的理论在眼前的世界里,代表一个很有力的大集团。而胡适之偏要说民主政治是文化的一个共同的理想目标,这不是大错了吗?

我不承认这种批评是对的。我是学历史的人,从历史上来看世界文化的趋向,那民主自由的趋向是三四百年来的一个最大目标,一个最明白的方向。最近三十年的反自由、反民主的集体专制的潮流,在我个人看来,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波折,一个小小的逆流。我们可以不必因为中间起了这一个三十年的逆流,就抹杀那三百年的民主自由大潮流,大方向。

俄国的大革命,在经济方面要争取劳农大众的利益,那是我们同情的。可是阶级斗争的方法,造成了一种不容忍、反自由的政治制度,我认为那是历史上的一件大不幸的事。这种反自由、不民主的政治制度是不好的,所以必须依靠暴力强力来维持他,结果是三十年很残忍的压迫与消灭反对党,终于从一党的专制走上一个人的专制。三十年的苦斗,人民所得到的经济利益,还远不如民主国家从自由企业与社会立法得来的经济利益那么多。这是很可惋惜的。

我们纵观这三十年的世界历史,只看见那些模仿这种反自由、不容忍的专制制度一个一个的都被打倒了,都毁灭了。今日的世界,无论是在老文明的欧洲,或是在新起的亚洲,都还是朝着争民主、争自由的大方向走。印度的独立,中国的结束一党训政,都是明显的例子。

所以我毫不迟疑的说:世界文化的第三个理想目标是争取民主,争取更多更合理的民主。

有些人看见现在世界上有两个大集团的对立,“两个世界”的明朗化,就以为“第三次世界大战”祸不久即将来临了。将来胜败不知如何,我们不要押错了宝,将来后悔无及!

这是很可怜的败北主义!所谓“两个世界”的对垒,其实不过是那个反自由不容忍的专制集团,自己害怕自己气馁的表现。这个集团至今不敢和世界上别的国家自由交通,这就是害怕的铁证!这就是气馁。我们认清了世界文化的方向,尽可以不必担忧,尽可以放大胆子,放开脚步,努力建立我们自己的民主自由的政治制度。我们要解放我们自己,我们要自由,我们要造成自由独立的国民人格,只有民主的政治可以满足我们的要求。

(原载于1947年8月3日《华北日报》)

我们对于西洋近代文明的态度

今日最没有根据而又最有毒害的妖言是讥贬西洋文明为唯物的(mater-ialistic),而尊崇东方文明为精神的(spiritual)。这本是很老的见解,在今日却有新兴的气象。从前东方民族受了西洋民族的压迫,往往用这种见解来解嘲,来安慰自己。近几年来,欧洲大战的影响使一部分的西洋人对于近世科学的文化起一种厌倦的反感,所以我们时时听见西洋学者有崇拜东方的精神文明的议论。这种议论,本来只是一时的病态的心理,却正投合了东方民族的夸大狂,东方的旧势力就因此增加了不少的气焰。

我们不愿“开倒车”的少年人,对于这个问题不能没有一种彻底的见解,不能没有一种鲜明的表示。

现在高谈“精神文明”、“物质文明”的人,往往没有共同的标准做讨论的基础,故只能做文字上或表面上的争论,而不能有根本的了解。我想提出几个基本观念来做讨论的标准。

第一,文明(civilization)是一个民族应付它的环境的总成绩。

第二,文化(culture)是一种文明所形成的生活的方式。

第三,凡一种文明的造成,必有两个因子:一是物质的(material),包括种种自然界的势力与质料;一是精神的(spiritual),包括一个民族的聪明才智、感情和理想。凡文明都是人的心思智力运用自然界的质与力的作品,没有一种文明是精神的,也没有一种文明单是物质的。

我想这三个观念是不须详细说明的,是研究这个问题的人都可以承认的。一只瓦盆和一只铁铸的大蒸汽炉,一只舢板船和一只大汽船,一部单轮小车和一辆电力街车,都是人的智慧利用自然界的质力制造出来的文明,同有物质的基础,同有人类的心思才智。这里面只有个精粗巧拙的程度上的差异,却没有根本上的不同。蒸汽铁炉固然不必笑瓦盆的幼稚,单轮小车上的人也更不配自夸他的精神的文明,而轻视电车上人的物质的文明。

因为一切文明都少不了物质的表现,所以“物质的文明”(material civilization)是一个名词不应该有什么讥贬的含义。我们说一部摩托车是一种物质的文明,不过单指它的物质的形体;其实一部摩托车所代表的人类的心思智慧决不亚于一首诗所代表的心思智慧。所以“物质的文明”不是和“精神的文明”反对的一个贬词,我们可以不讨论。

我们现在要讨论的是:

(1)什么叫作“唯物的文明”(materialistic civilization);

(2)西洋现代文明是不是唯物的文明。

崇拜所谓东方精神文明的人说,西洋近代文明偏重物质上和肉体上的享受,而略视心灵上与精神上的要求,所以是唯物的文明。

我们先要指出这种议论含有灵肉冲突的成见,我们认为错误的成见。我们深信,精神的文明必须建筑在物质的基础之上。提高人类物质上的享受,增加人类物质上的便利与安逸,这都是朝着解放人类的能力的方向走,使人们不至于把精力心思全拋在仅仅生存之上,使他们可以有余力去满足他们的精神上的要求。东方的哲人曾说:

衣食足而后知荣辱,仓廪实而后知礼节。

这不是什么舶来的“经济史观”,这是平恕的常识。人世的大悲剧是无数的人们终身做血汗的生活,而不能得着最低限度的人生幸福,不能避免冻与饿。人世的更大悲剧是人类的先知先觉者眼看无数人们的冻饿,不能设法增进他们的幸福,却把“乐天”、“安命”、“知足”、“安贫”种种催眠药给他们吃,叫他们自己欺骗自己、安慰自己。西方古代有一则寓言说,狐狸想吃葡萄,葡萄太高了,它吃不着,只好说:“我本不爱吃这酸葡萄!”狐狸吃不着甜葡萄,只好说葡萄是酸的;人们享不着物质上的快乐,只好说物质上的享受是不足羡慕的,而贫贱是可以骄人的。这样自欺自慰成了懒惰的风气,又不足为奇了。于是有狂病的人又进一步,索性回过头去,戕贼身体,断臂、绝食、焚身,以求那幻想的精神的安慰。从自欺自慰以至于自残自杀,人生观变成了人死观,都是从一条路上来的:这条路就是轻蔑人类的基本的欲望。朝这条路上走,逆天而拂性,必至于养成懒惰的社会,多数人不肯努力以求人生基本欲望的满足,也就不肯进一步以求心灵上与精神上的发展了。

西洋近代文明的特色便是充分承认这个物质的享受的重要。西洋近代文明,依我的鄙见看来,是建筑在三个基本观念之上:

第一,人生的目的是求幸福。

第二,所以贫穷是一桩罪恶。

第三,所以衰病是一桩罪恶。

借用一句东方古话,这就是一种“利用厚生”的文明。因为贫穷是一桩罪恶,所以要开发富源,奖励生产,改良制造,扩张商业。因为衰病是一桩罪恶,所以要研究医药,提倡卫生,讲求体育,防止传染的疾病,改善人种的遗传。因为人生的目的是求幸福,所以要经营安适的起居、便利的交通、洁净的城市、优美的艺术、安全的社会、清明的政治。纵观西洋近代的一切工艺、科学、法制,固然其中也不少杀人的利器与侵略掠夺的制度,我们终不能不承认那利用厚生的基本精神。

这个利用厚生的文明,当真忽略了人类心灵上与精神上的要求吗?当真是一种唯物的文明吗?

我们可以大胆地宣言:西洋近代文明绝不轻视人类的精神上的要求。我们还可以大胆地进一步说:西洋近代文明能够满足人类心灵上的要求的程度,远非东洋旧文明所能梦见。在这一方面看来,西洋近代文明绝非唯物的,乃是理想主义的(idealistic),乃是精神的(spiritual)。

我们先从理智的方面说起。

西洋近代文明的精神方面的第一特色是科学。科学的根本精神在于求真理。人生世间,受环境的逼迫,受习惯的支配,受迷信与成见的拘束。只有真理可以使你自由,使你强有力,使你聪明圣智。只有真理可以使你打破你的环境里的一切束缚,使你戡天,使你缩地,使你天不怕、地不怕,堂堂地做一个人。

求知是人类天生的一种精神上的最大要求。东方的旧文明对于这个要求,不但不想满足他,并且常想裁制他,断绝他。所以东方古圣人劝人要“无知”,要“绝圣弃智”,要“断思惟”,要“不识不知,顺帝之则”。这是畏难,这是懒惰。这种文明,还能自夸可以满足心灵上的要求吗?

东方的懒惰圣人说:“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以有涯逐无涯,殆已。”所以他们要人静坐澄心,不思不虑,而物来顺应。这是自欺欺人的诳语,这是人类的夸大狂。真理是深藏在事物之中的,你不去寻求探讨,它决不会露面。科学的文明教人训练我们的官能智慧,一点一滴地去寻求真理,一丝一毫不放过,一铢一两地积起来。这是求真理的唯一法门。自然(nature)是一个最狡猾的妖魔,只有敲打逼拶可以逼它吐露真情。不思不虑的懒人只好永做愚昧的人,永永走不进真理之门。

东方的懒人又说:“真理是无穷尽的,人的求知的欲望如何能满足呢?”诚然,真理是发现不完的。但科学决不因此而退缩。科学家明知真理无穷、知识无穷,但他们仍然有他们的满足:进一寸有一寸的愉快,进一尺有一尺的满足。二千多年前,一个希腊哲人思索一个难题,想不出道理来。;有一天,他跳进浴盆去洗澡,水涨起来,他忽然明白了,他高兴极了,赤裸裸地跑出门去,在街上乱嚷道:“我寻着了!我寻着了!”(eureka! eureka!)这是科学家的满足。newton(牛顿),pasteur(巴斯德)以至于edison(爱迪生)时时有这样的愉快。一点一滴都是进步,一步一步都可以踌躇满志。这种心灵上的快乐是东方的懒圣人所梦想不到的。

这里正是东西文化的一个根本不同之点。一边是自暴自弃的不思不虑,一边是继续不断的寻求真理。

朋友们,究竟是哪一种文化能满足你们的心灵上的要求呢?

其次,我们且看看人类的情感与想象力上的要求。

文艺、美术,我们可以不谈,因为东方的人,凡是能睁开眼睛看世界的,至少还都能承认西洋人并不曾轻蔑了这两个重要的方面。

我们来谈谈道德与宗教罢。

近世文明在表面上还不曾和旧宗教脱离关系,所以近世文化还不曾明白建立它的新宗教新道德。但我们研究历史的人不能不指出近世文明自有它的新宗教与新道德。科学的发达提高了人类的知识,使人们求知的方法更精密了,评判的能力也更进步了,所以旧宗教的迷信部分渐渐被淘汰到最低限度,渐渐地连那最低限度的信仰——上帝的存在与灵魂的不灭——也发生疑问了。所以这个新宗教的第一特色是它的理智化。近世文明仗着科学的武器,开辟了许多新世界,发现了无数新真理,征服了自然界的无数势力,叫电气赶车,叫“以太”送信,真个做出种种动地掀天的大事业来。人类的能力的发展使它渐渐增加对于自己的信仰心,渐渐把向来信天安命的心理变成信任人类自己的心理。所以这个新宗教的第二特色是它的人化。智识的发达不但抬高了人的能力,并且扩大了他的眼界,使他胸襟阔大、想象力高远、同情心浓挚。同时,物质享受的增加使人有余力可以顾到別人的需要与痛苦。扩大了的同情心加上扩大了的能力,遂产生了一个空前的社会化的新道德,所以这个新宗教的第三特色就是它的社会化的道德。

古代的人因为想求得感情上的安慰,不惜牺牲理智上的要求,专靠信心(faith),不问证据,于是信鬼、信神、信上帝、信天堂、信净土、信地狱。近世科学便不能这样专靠信心了。科学并不菲薄感情上的安慰,科学只要求一切信仰须要经得起理智的评判,须要有充分的证据,凡没有充分证据的,只可存疑,不足信仰。赫胥黎(huxley)说的最好:

如果我对于解剖学上或生理学上的一个小小困难,必须要严格地不信任一切没有充分证据的东西,方才可望有成绩,那么,我对于人生的奇秘的解决,难道就可以不用这样严格的条件吗?

这正是十分尊重我们的精神上的要求。我们买一亩田,卖三间屋,尚且要一张契据,关于人生的最高希望的根据,岂可没有证据就胡乱信仰吗?

这种“拿证据来”的态度,可以称为近世宗教的“理智化”。

从前人类受自然的支配,不能探讨自然界的秘密,没有能力抵抗自然的残酷,所以对于自然常怀着畏惧之心。拜物、拜畜生、怕鬼、敬神,“小心翼翼,昭事上帝”,都是因为人类不信任自己的能力,不能不倚靠一种超自然的势力。现代的人便不同了。人的智力居然征服了自然界的无数质力,上可以飞行无碍,下可以潜行海底,远可以窥算星辰,近可以观察极微。这个两只手一个大脑的动物——人——已成了世界的主人翁,他不能不尊重自己了。一个少年的革命诗人曾这样地歌唱:

我独自奋斗,胜败我独自承当,

我用不着谁来放我自由,

我用不着什么耶稣基督,

妄想他能替我赎罪替我死。

i fight alone and, win or sink,

i need no one to make me free,

i want no jesus christ to thin,

that he could ever die for me.

这是现代人化的宗教。信任天不如信任人,靠上帝不如靠自己。我们现在不妄想什么天堂天国了,我们要在这个世界上建造“人的乐国”。我们不妄想做不死的神仙了,我们要在这个世界上做个活泼健全的人。我们不妄想什么四禅定六神通了,我们要在这个世界上做个有聪明智慧可以戡天缩地的人。我们也许不轻易信仰上帝的万能了,我们却信仰科学的方法是万能的,人的将来是不可限量的。我们也许不信灵魂的不灭了,我们却信人格是神圣的,人权是神圣的。

这是近世宗教的“人化”。

但最重要的要算近世道德宗教的“社会化”。

古代的宗教大抵注重个人的拯救,古代的道德也大抵注重个人的修养。虽然也有自命普渡众生的宗教,虽然也有自命兼济天下的道德,然而终苦于无法下手,无力实行,只好仍旧回到个人的身心上用工夫,做那向内的修养。越向内做工夫,越看不见外面的现实世界;越在那不可捉摸的心性上玩把戏,越没有能力应付外面的实际问题。即如中国八百年的理学工夫居然看不见二万万妇女缠足的惨无人道!明心见性,何补于人道的苦痛困穷!坐禅主敬,不过造成造成“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废物!

近世文明不从宗教下手,而结果自成一个新宗教;不从道德入门,而结果自成一派新道德。15、16世纪的欧洲国家简直都是几个海盗的国家,哥伦布(columbus)、麦哲伦(magellan)、德雷克(drake)一班探险家都只是一些大海盗。他们的目的只是寻求黄金、白银、香料、象牙、黑奴。然而这班海盗和海盗带来的商人开辟了无数新地,开拓了人的眼界,抬高了人的想象力,同时又增加了欧洲的富力。工业革命接着起来,生产的方法根本改变了,生产的能力更发达了。二三百年间,物质上的享受逐渐增加,人类的同情心也逐渐扩大。这种扩大的同情心便是新宗教新道德的基础。自己要争自由,同时便想到別人的自由,所以不但自由须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为界限,并且还进一步要求绝大多数人的自由。自己要享受幸福,同时便想到人的幸福,所以乐利主义(utilitarianism)的哲学家便提出“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的标准来做人类社会的目的。这都是“社会化”的趋势。

18世纪的新宗教信条是自由、平等、博爱。19世纪中叶以后的新宗教信条是社会主义。这是西洋近代的精神文明,这是东方民族不曾有过的精神文明。

固然东方也曾有主张博爱的宗教,也曾有公田均产的思想。但这些不过是纸上的文章,不曾实地变成社会生活的重要部分,不曾变成范围人生的势力,不曾在东方文化上发生多大的影响。在西方便不然了。“自由、平等、博爱”成了18世纪的革命口号。美国的革命,法国的革命,1948年全欧洲的革命运动,1862年的南北美战争,都是在这三大主义的旗帜之下的大革命。美国的宪法,法国的宪法,以至于南美洲诸国的宪法,都是受了这三大主义的绝大影响的。旧阶级的打倒,专制政体的推翻,法律之下人人平等的观念的普遍,“信仰、思想、言论、出版”几大自由的保障的实行,普及教育的实施,妇女的解放,女权的运动,妇女参政的实现……都是这个新宗教新道德的实际的表现。这不仅仅是三五个哲学家书本子里的空谈,这都是西洋近代社会政治制度的重要部分,这都已成了范围人生,影响实际生活的绝大势力。

19世纪以来,个人主义的趋势的流弊渐渐暴白于世了,资本主义之下的苦痛也渐渐明了了。远识的人知道自由竞争的经济制度不能达到真正“自由、平等、博爱”的目的。向资本家手中要求公道的待遇,等于“与虎谋皮”。救济的方法只有两条大路:一是国家利用其权力,实行裁制资本家,保障被压迫的阶级;一是被压迫的阶级团结起来,直接抵抗资本阶级的压迫与掠夺。于是各种社会主义的理论与运动不断地发生。西洋近代文明本建筑在个人求幸福的基础之上,所以向来承认“财产”为神圣的人权之一。但19世纪中叶以后,这个观念根本动摇了,有的人竟说“财产是贼赃”,有的人竟说“财产是掠夺”。现在私有财产制虽然还存在,然而国家可以征收极重的所得税和遗产税,财产久已不许完全私有了。劳动是向来受贱视的,但资本集中的制度使劳工有大组织的可能,社会主义的宣传与阶级的自觉又使劳工觉悟团结的必要,于是几十年之中,有组织的劳动阶级遂成了社会上最有势力的分子。十年以来,工党领袖可以执掌世界强国的政权,同盟总罢工可以屈服最有势力的政府,俄国的劳农阶级竟做了全国的专政阶级。这个社会主义的大运动现在还正在进行的时期。但它的成绩已很可观了。各国的“社会立法”(social legislation)的发达、工厂的视察、工厂卫生的改良、儿童工作与妇女工作的救济、红利分配制度的推行、缩短工作时间的实行、工人的保险、合作制之推行、最低工资(minimum wage)的运动、失业的救济、级进制的(progressive)所得税与遗产税的实行……这都是这个大运动已经做到的成绩,这也不仅仅是纸上的文章,这也都已成了近代文明的重要部分。

这是“社会化”的新宗教与新道德。

东方的旧脑筋也许要说:“这是争权夺利,算不得宗教与道德。”这里又正是东西文化的一个根本不同之点。一边是安分、安命、安贫、乐天、不争、认吃亏;一边是不安分、不安贫、不肯吃亏、努力奋斗、继续改善现成的境地。东方人见人富贵,说他是“前世修来的”;自己贫,也说是“前世不曾修”,说是“命该如此”。西方人便不然,他说:“贫富的不平等,痛苦的待遇,都是制度的不良的结果,制度是可以改良的。”他们不是争权夺利,他们是争自由,争平等,争公道。他们争的不仅仅是个人的私利,他们奋斗的结果是人类绝大多数人的福利。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不是袖手念佛号可以得来的,是必须奋斗力争的。

朋友们,究竟是哪一种文化能满足你们的心灵上的要求呢?

我们现在可综合评判西洋近代的文明了,这一系的文明建筑在“求人生幸福”的基础之上,确然替人类增进了不少的物质上的享受,然而它也确然很能满足人类的精神上的要求。它在理智的方面,用精密的方法,继继不断地寻求真理,探索自然界无穷的秘密。它在宗教道德的方面,推翻了迷信的宗教,建立合理的信仰;打倒了神权,建立人化的宗教;拋弃了那不可知的天堂净土,努力建设“人的乐国”、“人世的天堂”;丟开了那自称的个人灵魂的超拔,尽量用人的新想象力和新智力去推行那充分社会化了的新宗教与新道德,努力谋人类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

东方的文明的最大特色是知足。西洋的近代文明的最大特色是不知足。

知足的东方人自安于简陋的生活,故不求物质享受的提高;自安于愚昧,自安于“不识不知”,故不注意真理的发现与技艺器械的发明;自安于现成的环境与命运,故不想征服自然,只求乐天安命,不想改革制度,只图安分守己,不想革命,只做顺民。

这样受物质环境的拘束与支配,不能跳出来,不能运用人的心思智力来改造环境改良现状的文明,是懒惰不长进的民族的文明,是真正唯物的文明。这种文明只可以遏抑而决不能满足人类精神上的要求。

西方人大不然。他们说“不知足是神圣的”(divine discontent)。物质上的不知足产生了今日钢铁世界、汽机世界、电力世界。理智上的不知足产生了今日的科学世界。社会政治制度上的不知足产生了今日的民权世界、自由政体、男女平权的社会、劳工神圣的喊声、社会主义的运动。神圣的不知足是一切革新一切进化的动力。

这样充分运用人的聪明智慧来寻求真理以解放人的心灵,来制服天行以供人用,来改造物质的环境,来改革社会政治的制度,来谋人类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这样的文明应该能满足人类精神上的要求,这样的文明是精神的文明,是真正理想主义的(idealistic)文明,决不是唯物的文明。

固然,真理是无穷的,物质上的享受是无穷的,新器械的发明是无穷的,社会制度的改善是无穷的。但格一物有一物的愉快,革新一器有一器的满足,改良一种制度有一种制度的满意。今日不能成功的,明日明年可以成功;前人失败的,后人可以继续助成。尽一分力便有一分的满意;无穷的进境上,步步都可以给努力的人充分的愉快。所以大诗人丁尼生(tennyson)借古英雄ulysses(尤利西斯)的口气歌唱道:

然而人的阅历就像一座穹门,

从那中露出那不曾走过的世界,

越走越远,永望不到他的尽头。

半路上不干了,多么沉闷呵!

明晃晃的快刀为什么甘心上锈!

难道留得一口气就算得生活了?

朋友们,来吧!

去寻一个更新的世界是不会太晚的。

用掉的精力固然不回来了,剩下的还不少呢。

现在虽然不是从前那样掀天动地的身手了,

然而我们毕竟还是我们——

光阴与命运颓唐了几分壮志!

终止不住那不老的雄心,

去努力,去探寻,去发现,

永不退让,不屈服。

(原载于1926年7月10日《现代评论》第4卷第83期)

名教

中国是个没有宗教的国家,中国人是个不迷信宗教的民族——这是近年来几个学者的结论。有些人听了很洋洋得意,因为他们觉得不迷信宗教是一件光荣的事。有些人听了要做愁眉苦脸状,因为他们觉得一个民族没有宗教是要堕落的。

于今好了,得意的也不可太得意了,懊恼的也不必懊恼了。因为我们新发现中国不是没有宗教的:我们中国有一个很伟大的宗教。

孔教早倒霉了,佛教早衰亡了,道教也早冷落了。然而我们却还有我们的宗教。这个宗教是什么教呢?提起此教,大大有名,他就叫作“名教”。

名教信仰什么?信仰“名”。

名教崇拜什么?崇拜“名”。

名教的信条只有一条:“信仰名的万能。”

“名”是什么?这一问似乎要做点考据。《论语》里孔子说,“必也正名乎”,郑玄注:

正名,谓正书字也。古者曰名,今世曰字。

《仪礼·聘礼》注:

名,书文也。今谓之字。

《周礼·大行人》下注:

书名,书文字也。古曰名。

《周礼·外史》下注:

古曰名,今曰字。

《仪礼·聘礼》的释文说:

名,谓文字也。

总括起来,“名”即是文字,即是写的字。

“名教”便是崇拜写的文字的宗教;便是信仰写的字有神力,有魔力的宗教。

这个宗教,我们信仰了几千年,却不自觉我们有这样一个伟大宗教。不自觉的缘故正是因为这个宗教太伟大了,无往不在,无所不包,就如同空气一样,我们日日夜夜在空气里生活,竟不觉得空气的存在了。

现在科学进步了,便有好事的科学家去分析空气是什么,便也有好事的学者去分析这个伟大的名教。

民国十五年(1926年)有位冯友兰先生发表一篇很精辟的《名教之分析》(《现代评论》第二周年纪念增刊,194-196页)。冯先生指出“名教”便是崇拜名词的宗教,是崇拜名词所代表的概念的宗教。

冯先生所分析的还只是上流社会和智识阶级所奉的“名教”,它的势力虽然也很伟大,还算不得“名教”的最重要部分。

这两年来,有位江绍原先生在他的“礼部”职司的范围内,发现了不少有趣味的材料,陆续在《语丝》《贡献》几种杂志上发表。他同他的朋友们收的材料是细大不捐、雅俗无别的;所以他们的材料使我们渐渐明白我们中国民族崇奉的“名教”是个什么样子。

究竟我们这个贵教是个什么样子呢?且听我慢慢道来。

先从一个小孩生下地说起。古时小孩生下地之后,要请一位专门术家来听小孩的哭声,声中某律,然后取名字(看江绍原《小品》百六八,《贡献》第八期,24页)。现在的民间变简单了,只请一个算命的,排排八字,看他缺少五行之中的哪一行。若缺水,便取个水旁的名字;若缺金,便取个金旁的名字。若缺火又缺土的,我们徽州人便取个“灶”字。名字可以补气禀的缺陷。

小孩命若不好,便把他“寄名”在观音菩萨的座前,取个和尚式的“法名”,便可以无灾无难了。

小孩若爱啼啼哭哭,睡不安宁,便写一张字帖,贴在行人小便的处所,上写着:

天皇皇,地皇皇,我家有个夜啼郎。过路君子念一遍,一夜睡到大天光。

文字的神力真不少。

小孩跌了一跤,受了惊骇,那是骇掉了“魂”了,须得“叫魂”。魂怎么叫呢?到那跌交的地方,撒把米,高叫小孩子的名字,一路叫回家。叫名便是叫魂了。

小孩渐渐长大了,在村学堂同人打架,打输了,心里恨不过,便拿一条柴炭,在墙上写着诅咒他的仇人的标语:“王阿三热病打死”。他写了几遍,心上的气便平了。

他的母亲也是这样。她受了隔壁王七嫂的气,便拿一把菜刀,在刀板上剁,一面剁,一面喊“王七老婆”的名字,这便等于乱剁王七嫂了。

他的父亲也是“名教”的信徒。他受了王七哥的气,打又打他不过,只好破口骂他,骂他的爹妈,骂他的妹子,骂他的祖宗十八代。骂了便算出了气了。

据江绍原先生的考察,现在这一家人都大进步了。小孩在墙上会写“打倒阿毛”了。他妈也会喊“打倒周小妹”了。他爸爸也会贴“打倒王庆来”了(《贡献》九期,江绍原《小品》78页)。

他家里人口不平安,有病的,有死的。这也有好法子。请个道士来,画几道符,大门上贴一张,房门上贴一张,毛厕上也贴一张,病鬼便都跑掉了,再不敢进门了。画符自然是“名教”的重要方法。

死了的人又怎么办呢?请一班和尚来,念几卷经,便可以超度死者了。念经自然也是“名教”的重要方法。符是文字,经是文字,都有不可思议的神力。

死了人,要“点主”。把神主牌写好,把那“主”字上头的一点空着。请一位乡绅来点主。把一只雄鸡头上的鸡冠切破,那位赵乡绅把朱笔蘸饱了鸡冠血,点上“主”字。从此死者的灵魂遂凭依在神主牌上了。

吊丧须用挽联,贺婚贺寿须用贺联;讲究的送幛子,更讲究的送祭文寿序。都是文字,都是“名教”的一部分。

豆腐店的老板梦想发大财,也有法子。请村口王老师写副门联:“生意兴隆通四海,财源茂盛达三江。”这也可以过发财的瘾了。

赵乡绅也有他的梦想,所以他也写副门联:“总集福荫,备致嘉祥。”

王老师虽是不通,虽是下流,但他也得写一副门联:“文章华国,忠孝传家。”

豆腐店老板心里还不很满足,又去请王老师替他写一个大红春帖:“对我生财”,贴在对面墙上,于是他的宝号就发财的样子十足了。

王老师去年的家运不大好,所以他今年元旦起来,拜了天地,洗净手,拿起笔来,写个红帖子:“戊辰发笔,添丁进财。”他今年一定时运大来了。

父母祖先的名字是要避讳的。古时候,父名晋,儿子不得应进士考试。现在宽得多了,但避讳的风俗还存在一般社会里。皇帝的名字现在不避讳了。但孙中山死后,“中山”尽管可用作学校、地方或货品的名称,“孙文”便很少人用了;忠实同志都应该称他为“先总理”。

南京有一个大学,为了改校名,闹了好几次大风潮,有一次竟把校名牌子抬了送到大学院去。

北京下来之后,名教的信徒又大忙了。北京已改做“北平”了;今天又有人提议改南京做“中京”了。还有人郑重提议“故宫博物院”应该改作“废宫博物院”。将来这样大改革的事业正多呢。

前不多时,南京的《京报附刊》的画报上有一张照片,标题是“军事委员会政治训练部宣传处艺术科写标语之忙碌”。图上是五六个中山装的青年忙着写标语;桌上,椅背上,地板上,满铺着写好了的标语,有大字,有小字,有长句,有短句。

这不过是“写”的一部分工作;还有拟标语的,有讨论审定标语的,还有贴标语的。

5月初济南事件发生以后,我时时往来淞沪铁路上,每一次四十分钟的旅行所见的标语总在一千张以上;出标语的机关至少总在七八十个以上。有写着“枪毙田中义一”的,有写着“活埋田中义一”的,有写着“杀尽矮贼”而把“矮贼”两字倒转来写,如报纸上寻人广告倒写的“人”字一样。“人”字倒写,人就会回来了;“矮贼”倒写,矮贼也就算打倒了。

现在我们中国已成了口号标语的世界。有人说,这是从苏俄学来的法子。这是很冤枉的。我前年在莫斯科住了三天,就没有看见墙上有一张标语。标语是地道的国货,是“名教”国家的祖传法宝。

试问墙上贴一张“打倒帝国主义”,同墙上贴一张“对我生财”或“抬头见喜”,有什么分别?是不是一个师父传授的衣钵?

试问墙上贴一张“活埋田中义一”,同小孩子贴一张“雷打王阿毛”,有什么分别?是不是一个师父传授的法宝?

试问“打倒唐生智”、“打倒汪精卫”,同王阿毛贴的“阿发黄病打死”,有什么分别?王阿毛尽够做老师了,何须远学莫斯科呢?

自然,在党国领袖的心目中,口号标语是一种宣传的方法,政治的武器。但在中小学生的心里,在第九十九师十五连第三排的政治部人员的心里,口号标语便不过是一种出气泄愤的法子罢了。如果“打倒帝国主义”是标语,那么,第十区的第七小学为什么不可贴“杀尽矮贼”的标语呢?如果“打倒汪精卫”是正当的标语,那么“活埋田中义一”为什么不是正当的标语呢?

如果多贴几张“打倒汪精卫”可以有效果,那么,你何以见得多贴几张“活埋田中义一”不会使田中义一打个寒噤呢?

故从历史考据的眼光看来,口号标语正是“名教”的正传嫡派。因为在绝大多数人的心里,墙上贴一张“国民政府是为全民谋幸福的政府”,正等于门上写一条“姜太公在此”,有灵则两者都应该有灵,无效则两者同为废纸而已。

我们试问,为什么豆腐店的张老板要在对门墙上贴一张“对我生财”?岂不是因为他天天对着那张纸可以过一点发财的瘾吗?为什么他元旦开门时嘴里要念“元宝滚进来”?岂不是因为他念这句话时心里感觉舒服吗?

要不然,只有另一个说法,只可说是盲从习俗,毫无意义。张老板的祖宗下来每年都贴一张“对我生财”,况且隔壁剃头店门口也贴了一张,所以他不能不照办。

现在大多数喊口号,贴标语的,也不外这两种理由:一是心理上的过瘾,一是无意义的盲从。

少年人抱着一腔热沸的血,无处发泄,只好在墙上大书“打倒卖国贼”,或“打倒日本帝国主义”。写完之后,那二尺见方的大字,那颜鲁公的书法,个个挺出来,好生威武,他自己看着,血也不沸了,气也稍稍平了,心里觉得舒服的多,可以坦然回去休息了。于是他的一腔义愤,不曾收敛回去,在他的行为上与人格上发生有益的影响,却轻轻地发泄在墙头的标语上面了。

这样的发泄情感,比什么都容易,既痛快,又有面子,谁不爱做呢?一回生,二回熟,便成了惯例了,于是“五一”、“五三”、“五四”、“五七”、“五九”、“六三”……都照样做去:放一天假,开个纪念会,贴无数标语,喊几句口号,就算做了纪念了!

于是月月有纪念,周周做纪念周,墙上处处是标语,人人嘴上有的是口号。于是老祖宗几千年相传的“名教”之道遂大行于今日,而中国遂成了一个“名教”的国家。

我们试进一步,试问,为什么贴一张“雷打王阿毛”或“枪毙田中义一”可以发泄我们的感情,可以出气泄愤呢?

这一问便问到“名教”的哲学上去了。这里面的奥妙无穷,我们现在只能指出几个有趣味的要点。

第一,我们的古代老祖宗深信“名”就是魂,我们至今不知不觉地还逃不了这种古老迷信的影响。“名就是魂”的迷信是世界人类在幼稚时代同有的。埃及人的第八魂就是“名魂”。我们中国古今都有此迷信。《封神演义》上有个张桂芳能够“呼名落马”;他只叫一声“黄飞虎还不下马,更待何时”!黄飞虎就滚下五色神牛了。不幸张桂芳遇见了哪吒,喊来喊去,哪吒立在风火轮上不滚下来,因为哪吒是莲花化身,没有魂的。《西游记》上有个银角大王,他用一个红葫芦,叫一声“孙行者”,孙行者答应一声,就被装进去了。后来孙行者逃出来,又来挑战,改名做“行者孙”,答应了一声,也就被装了进去!因为有名就有魂了(参看《贡献》八期,江绍原《小品》百五四)。民间“叫魂”,只是叫名字,因为叫名字就是叫魂了。因为如此,所以小孩在墙上写“鬼捉王阿毛”,便相信鬼真能把阿毛的魂捉去。党部中人制定“打倒汪精卫”的标语,虽未必相信“千夫所指,无病自死”;但那位贴“枪毙田中”的小学生却难保不知不觉地相信他有咒死田中的功用。

第二,我们的古代老祖宗深信“名”(文字)有不可思议的神力,我们也免不了这种迷信的影响。这也是幼稚民族的普通迷信,高等民族也往往不能免除。《西游记》上如来佛写了“唵嘛呢叭吽”六个字,便把孙猴子压住了一千年。观音菩萨念一个“唵”字咒语,便有诸神来见。他在孙行者手心写一个字,就可以引红孩儿去受擒。小说上的神仙妖道作法,总得“口中念念有词”。一切符咒,都是有神力的文字。现在有许多人似乎真相信多贴几张“打倒军阀”的标语便可以打倒张作霖了。他们若不信这种神力,何以不到前线去打仗,却到吴淞镇的公共厕所墙上张贴“打倒张作霖”的标语呢?

第三,我们的古代圣贤也曾提倡一种“理智化”了的“名”的迷信,几千年来深入人心,也是造成“名教”的一种大势力。卫君要请孔子去治国,孔老先生却先要“正名”。他恨极了当时的乱臣贼子,却又“手无斧柯,奈龟山何”!所以他只好做一部《春秋》来褒贬他们,“一字之贬,严于斧钺;一字之褒,荣于华衮”。这种思想便是古代所谓“名分”的观念。尹文子说:

善名命善,恶名命恶。故善有善名,恶有恶名……今亲贤而疏不肖,赏善而罚恶。贤不肖,善恶之名宜在彼;亲疏赏罚之称宜属我……“名”宜属彼,“分”宜属我。我爱白而憎黑,韵商而舍徵,好膻而恶焦,嗜甘而逆苦。白黑商徵,膻焦甘苦,彼之“名”也;爱憎韵舍,好恶嗜逆,我之“分”也。定此名分,则万事不乱也。

“名”是表物性的,“分”是表我的态度的。善名便引起我爱敬的态度,恶名便引起我厌恨的态度。这叫作“名分”的哲学。“名教”、“礼教”便建筑在这种哲学的基础之上。一块石头,变作了贞节牌坊,便可以引无数青年妇女牺牲她们的青春与生命去博礼教先生的一篇铭赞,或志书“列女”门里的一个名字。“贞节”是“名”,羡慕而情愿牺牲,便是“分”。女子的脚裹小了,男子赞为“美”,诗人说是“三寸金莲”,于是几万万的妇女便拼命裹小脚了。“美”与“金莲”是“名”,羡慕而情愿吃苦牺牲,便是“分”。现在人说小脚“不美”,又“不人道”,名变了,分也变了,于是小脚的女子也得塞棉花,充天脚了——现在的许多标语,大都有个褒贬的用意:宣传便是宣传这褒贬的用意。说某人是“忠实同志”,便是教人“拥护”他。说某人是“军阀”,“土豪劣绅”,“反动”,“反革命”,“老朽昏庸”,便是教人“打倒”他。故“忠实同志”、“总理信徒”的名,要引起“拥护”的分。“反动分子”的名,要引起“打倒”的分。故今日墙上的无数“打倒”与“拥护”,其实都是要寓褒贬,定名分。不幸标语用的太滥了,今天要打倒的,明天却又在拥护之列了;今天的忠实同志,明天又变为反革命了。于是打倒不足为辱,而反革命有人竟以为荣。于是“名教”失其作用,只成为墙上的符箓而已。

两千年前,有个九十岁的老头子对汉武帝说:“为治不在多言,顾力行何如耳。”两千年后,我们也要对现在的治国者说:

治国不在口号标语,顾力行何如耳。

一千多年前,有个庞居士,临死时留下两句名言:

但愿空诸所有。慎勿实诸所无。

“实诸所无”,如“鬼”本是没有的,不幸古代的浑人造出“鬼”名,更造出“无常鬼”,“大头鬼”,“吊死鬼”等等名,于是人的心里便像煞真有鬼了。我们对于现在的治国者,也想说:

但愿实诸所有。慎勿实诸所无。

末了,我们也学时髦,编两句口号:

打倒名教!名教扫地,中国有望!

(原载于1928年7月10日《新月》第1卷第5号)

贞操问题

周作人先生所译的日本与谢野晶子的《贞操论》(《新青年》四卷五号),我读了很有感触。这个问题,在世界上受了几千年的无意识的迷信,到近几十年中,方才有些西洋学者正式讨论这问题的真意义。文学家如易卜生的《群鬼》和thomas hardy(托马斯·哈代)的《苔丝》(tess),都带着讨论这个问题。如今家庭专制最厉害的日本居然也有这样大胆的议论!这是东方文明史上一件极可贺的事。

当周先生翻译这篇文字的时候,北京一家很有价值的报纸登出一篇恰相反的文章。这篇文章是海宁朱尔迈的《会葬唐烈妇记》(1918年7月23、24日北京《中华新报》)。上半篇写唐烈妇之死如下:

唐烈妇之死,所阅灰水,钱卤,投河,雉经者五,前后绝食者三;又益之以砒霜,则其亲试乎杀人之方者凡九。自除夕上溯其夫亡之夕,凡九十有八日。夫以九死之惨毒,又历九十八日之长,非所称百挫千折有进而无退者乎……

下文又借出一件“俞氏女守节”的事来替唐烈妇做陪衬:

女年十九,受海盐张氏聘,未于归,夫夭,女即绝食七日;家人劝之力,始进糜曰,“吾即生,必至张氏,宁服丧三年,然后归报地下。”

最妙的是朱尔迈的论断:

嗟乎,俞氏女盖闻烈妇之风而兴起者乎?俞氏女果能死于绝食七日之内岂不甚幸?乃为家人阻之,俞氏女亦以三年为己任,余正恐三年之间,凡一千八十日有奇,非如烈妇之九十八日也。且绝食之后,其家人防之者百端……虽有死之志,而无死之间,可奈何?烈妇倘能阴相之以成其节,风化所关,猗欤甚矣!

这种议论简直是全无心肝的贞操论。俞氏女还不曾出嫁,不过因为信了那种荒谬的贞操迷信,想做那“青史上留名的事”,所以绝食寻死,想做烈女。这位朱先生要维持风化,所以忍心害理地巴望那位烈妇的英灵来帮助俞氏女赶快死了,“岂不甚幸”!这种议论可算得贞操迷信的极端代表。《儒林外史》里面的王玉辉看他女儿殉夫死了,不但不哀痛,反仰天大笑道:“死得好!死得好!”(五十二回)王玉辉的女儿殉已嫁之夫,尚在情理之中。王玉辉自己“生这女儿为伦纪生色”,他看他女儿死了反觉高兴,已不在情理之中了。至于这位朱先生巴望别人家的女儿替他未婚夫做烈女,说出那种“猗欤盛矣”的全无心肝的话,可不是贞操迷信的极端代表吗?

贞操问题之中,第一无道理的,便是这个替未婚夫守节和殉烈的风俗。在文明国里,男女用自由意志,由高尚的恋爱,订了婚约,有时男的或女的不幸死了,剩下的那一个因为生时爱情太深,故情愿不再婚嫁。这是合情理的事。若在婚姻不自由之国,男女订婚以后,女的还不知男的面长面短,有何情爱可言?不料竟有一种陋儒,用“青史上留名的事”来鼓励无知女儿做烈女,“为伦纪生色”,“风化所关,猗欤盛矣!”我以为我们今日若要作具体的贞操论,第一步就该反对这种忍心害理的烈女论,要渐渐养成一种舆论,不但永不把这种行为看作“猗欤盛矣”可旌表褒扬的事,还要公认这是不合人情,不合天理的罪恶;还要公认劝人做烈女,罪等于故意杀人。

这不过是贞操问题的一方面。这个问题的真相,已经与谢野晶子说得很明白了。她提出几个疑问,内中有一条是:“贞操是否单是女子必要的道德,还是男女都必要的呢?”这个疑问,在中国更为重要。中国的男子要他们的妻子替他们守贞守节,他们自己却公然嫖妓,公然纳妾,公然“吊膀子”。再嫁的妇人在社会上几乎没有社交的资格;再婚的男子,多妻的男子,却一毫不损失他们的身分。这不是最不平等的事吗?怪不得古人要请“周婆制礼”来补救“周公制礼”的不平等了。

我不是说,因为男子嫖妓,女子便该偷汉;也不是说,因为老爷有姨太太,太太便该有姨老爷。我说的是,男子嫖妓,与妇人偷汉,犯的是同等的罪恶;老爷纳妾,与太太偷人,犯的也是同等的罪恶。

为什么呢?因为贞操不是个人的事,乃是人对人的事;不是一方面的事,乃是双方面的事。女子尊重男子的爱情,心思专一,不肯再爱别人,这就是贞操。贞操是一个“人”对别一个“人”的一种态度。因为如此,男子对于女子,也该有同等的态度。若男子不能照样还敬,他就是不配受这种贞操的待遇。这并不是外国进口的妖言,这乃是孔丘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丘说:

君子之道四,丘未能一焉:所求乎子以事父,未能也;所求乎臣以事君,未能也;所求乎弟以事兄,未能也;所求乎朋友,先施之,未能也。

孔丘五伦之中,只说了四伦,未免有点欠缺。他理该加上一句道:

所求乎吾妇,先施之,未能也。

这才是大公无私的圣人之道!

我这篇文字刚才做完,又在上海报上看见陈烈女殉夫的事。今先记此事大略如下:

陈烈女名宛珍,绍兴县人,三世居上海。年十七,字王远甫之子菁士。菁士于本年三月二十三日病死,年十八岁。陈女闻死耗,即沐浴更衣,潜自仰药。其家人觉察,仓皇施救,已无及。女乃泫然曰:“儿志早决,生虽未获见夫,殁或相从地下……”言讫,遂死,死时距其未婚夫之死仅三时而已。(此据上海绍兴同乡会所出征文启。)

过了两天,又见上海县知事呈江苏省长请予褒扬的呈文,中说:

呈为陈烈女行实可风,造册具书证明,请予按例褒扬事……(事实略)兹据呈称……并开具事实,附送褒扬费银六元前来……知事复查无异。除先给予“贞烈可风”匾额,以资旌表外,谨援《褒扬条例》……之规定,造具清册,并附证明书,连同褒扬费,一并备文呈送,仰祈鉴核,俯赐咨行内务部将陈烈女按例褒扬,实为德便。

我读了这篇呈文,方才知道我们中华民国居然还有什么《褒扬条例》。于是我把那些条例寻来一看,只见第一条九种可褒扬的行谊的第二款便是“妇女节烈贞操可以风世者”;第七款是“著述书籍,制造器用,于学术技艺或发明或改良之功者”;第九款是“年逾百岁者”!一个人偶然活到了一百岁,居然也可以与学术技艺上的著作发明享受同等的褒扬!这已是不伦不类可笑得很了。再看那条例《施行细则》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的“妇女节烈贞操可以风世者”如下:

第二条:《褒扬条例》第一条第二款所称之“节”妇,其守节年限自三十岁以前守节至五十岁以后者。但年未五十而身故,其守节已及六年者同。

第三条:同条款所称之“烈”妇“烈”女,凡遇强暴不从致死,或羞忿自尽,及夫亡殉节者,属之。

第四条:同条款所称之“贞”女,守贞年限与节妇同。其在夫家守贞身故,及未符年例而身故者,亦属之。

以上各条乃是中国贞操问题的中心点。第二条褒扬“自三十岁以前守节至五十岁以后”的节妇,是中国法律明明认三十岁以下的寡妇不该再嫁;再嫁为不道德。第三条褒扬“夫亡殉节”的烈妇烈女,是中国法律明明鼓励妇人自杀以殉夫;明明鼓励未嫁女子自杀以殉未嫁之夫。第四条褒扬未嫁女子替未婚亡夫守贞二十年以上,是中国法律明明说未嫁而丧夫的女子不该再嫁人,再嫁便是不道德。

这是中国法律对于贞操问题的规定。

依我个人的意思看来,这三种规定都没有成立的理由。

第一,寡妇再嫁问题。这全是一个个人问题。妇人若是对她已死的丈夫真有割不断的情义,她自己不忍再嫁;或是已有了孩子,不肯再嫁;或是年纪已大,不能再嫁;或是家道殷实,不愁衣食,不必再嫁——妇人处于这种境地,自然守节不嫁。还有一些妇人,对她丈夫,或有怨心,或无恩意,年纪又轻,不肯抛弃人生正当的家庭快乐;或是没有儿女,家又贫苦,不能度日——妇人处于这种境遇没有守节的理由,为个人计,为社会计,为人道计,都该劝她改嫁。贞操乃是夫妇相待的一种态度。夫妇之间爱情深了,恩谊厚了,无论谁生谁死,无论生时死后,都不忍把这爱情移于别人,这便是贞操。夫妻之间若没有爱情恩意,即没有贞操可说。若不问夫妇之间有无可以永久不变的爱情,若不问做丈夫的配不配受他妻子的贞操,只晓得主张做妻子的总该替她丈夫守节;这是一偏的贞操论,这是不合人情公理的伦理。再者,贞操的道德,“照各人境遇体质的不同,有时能守,有时不能守;在甲能守,在乙不能守”(用与谢野晶子的话)。若不问个人的境遇体质,只晓得说“忠臣不事二君,烈女不更二夫”;只晓得说“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用程子语);这是忍心害理,男子专制的贞操论——以上所说,大旨只要指出寡妇应否再嫁全是个人问题,有个人恩情上、体质上、家计上种种不同的理由,不可偏于一方面主张不近情理的守节。因为如此,故我极端反对国家用法律的规定来褒扬守节不嫁的寡妇。褒扬守节的寡妇,即是说寡妇再嫁为不道德,即是主张一偏的贞操论。法律既不能断定寡妇再嫁为不道德,即不该褒扬不嫁的寡妇。

第二,烈妇殉夫问题。寡妇守节最正当的理由是夫妇间的爱情。妇人殉夫最正当的理由也是夫妇间的爱情。爱情深了,生离尚且不能堪,何况死别?再加以宗教的迷信,以为死后可以夫妇团圆。因此有许多妇人,夫死之后,情愿杀身从夫于地下。这个不属于贞操问题。但我以为无论如何,这也是个人恩爱问题,应由个人自由意志去决定。无论如何,法律总不该正式褒扬妇人自杀殉夫的举动。一来呢,殉夫既由于个人的恩爱,何须用法律来褒扬鼓励?二来呢,殉夫若由于死后团圆的迷信,更不该有法律的褒扬了。三来呢,若用法律来褒扬殉夫的烈妇,有一些好名的妇人,便要借此博一个“青史留名”;是法律的褒扬反发生一种沽名钓誉,作伪不诚的行为了!

第三,贞女烈女问题。未嫁而夫死的女子,守贞不嫁的,是“贞女”;杀身殉夫的是“烈女”。我上文说过,夫妇之间若没有恩爱,即没有贞操可说。依此看来,那未嫁的女子,对于她丈夫有何恩爱?既无恩爱,更有何贞操可守?我说到这里,有个朋友驳我道,“这话别人说了还可,胡适之可不该说这话。为什么呢?你自己曾做过一首诗,诗里有一段道:

我不认得他,他不认得我,我却常念他,这是为什么?

岂不因我们,分定常相亲?由分生情意,所以非路人。

海外土生子,生不识故里,终有故乡情,其理亦如此。

依你这诗的理论看来,岂不是已订婚而未嫁娶的男女因为名分已定,也会有一种情意。既有了情意,自然发生贞操问题。你如今又说未婚嫁的男女没有恩爱,故也没有贞操可说,可不是自相矛盾吗?”

我听了这段驳论,几乎开口不得。想了一想,我才回答道:我那首诗所说名分上发生的情意,自然是有的;若没有那种名分上的情意,中国的旧式婚姻决不能存在。如旧日女子听人说他未婚夫的事,即面红害羞,即留神注意,可见她对她未婚夫实有这种名分上所发生的情谊。但这种情谊完全属于理想的。这种理想的情谊往往因实际上的反证,遂完全消灭。如女子悬想一个可爱的丈夫,及到嫁时,只见一个极下流不堪的男子,她如何能坚持那从前理想中的情谊呢?我承认名分可以发生一种情谊,我并且希望一切名分都能发生相当的情谊。但这种理想的情谊,依我看来实在不够发生终身不嫁的贞操,更不够发生杀身殉夫的节烈。即使我更让一步,承认中国有些女子,例如吴趼人《恨海》里那个浪子的聘妻,深中了圣贤经传的毒,由名分上真能生出极浓挚的情谊,无论她未婚夫如何淫荡,人格如何堕落,依旧贞一不变。试问我们在这个文明时代,是否应该赞成提倡这种盲从的贞操?这种盲从的贞操,只值得一句“其愚不可及也”的评论,却不值得法律的褒扬。法律既许未嫁的女子夫死再嫁,便不该褒扬处女守贞。至于法律褒扬无辜女子自杀以殉不曾见面的丈夫,那更是男子专制时代的风俗,不该存在于现今的世界。

总而言之,我对于中国人的贞操问题,有三层意见。

第一,这个问题,从前的人都看作“天经地义”,一味盲从,全不研究“贞操”两字究竟有何意义。我们生在今日,无论提倡何种道德,总该想想那种道德的真意义是什么。墨子说得好:

子墨子问于儒者曰,“何故为乐?”曰,“乐以为乐也。”子墨子曰,“子未我应也。今我问曰,‘何故为室?’曰,‘冬避寒焉,夏避暑焉,室以为男女之别也’,则子告我为室之故矣。今我问曰,‘何故为乐?’曰‘乐以为乐也。’是犹曰,‘何故为室?’曰,‘室以为室也。’”(《公孟》篇)

今试问人“贞操是什么”或“为什么你褒扬贞操”,他一定回答道,“贞操就是贞操。我因为这是贞操,故褒扬他。”这种“室以为室也”的论理,便是今日道德思想宣告破产的证据。故我做这篇文字的第一个主意只是要大家知道“贞操”这个问题并不是“天经地义”,是可以彻底研究,可以反复讨论的。

第二,我以为贞操是男女相待的一种态度,乃是双方交互的道德,不是偏于女子一方面的。由这个前提,便生出几条引申的意见:

(一)男子对于女子,丈夫对于妻子,也应有贞操的态度;

(二)男子做不贞操的行为,如嫖妓娶妾之类,社会上应该用对待不贞妇女的态度来对待他;

(三)妇女对于无贞操的丈夫,没有守贞操的责任;

(四)社会法律既不认嫖妓纳妾为不道德,便不该褒扬女子的“节烈贞操”。

第三,我绝对的反对褒扬贞操的法律。我的理由是:

(一)贞操既是个人男女双方对待的一种态度,诚意的贞操是完全自动的道德,不容有外部的干涉,不须有法律的提倡。

(二)若用法律的褒扬为提倡贞操的方法,势必至造成许多沽名钓誉,不诚不实,无意识的贞操举动。

(三)在现代社会,许多贞操问题,如寡妇再嫁,处女守贞,等等问题的是非得失,却都还有讨论余地,法律不当以武断的态度制定褒贬的规条。

(四)法律既不奖励男子的贞操,又不惩男子的不贞操,便不该单独提倡女子的贞操。

(五)以近世人道主义的眼光看来,褒扬烈妇烈女杀身殉夫,都是野蛮残忍的法律,这种法律,在今日没有存在的地位。

(原载于1918年7月15日《新青年》第5卷第1号)

我对于丧礼的改革

去年(1918年)北京通俗讲演所请我讲演“丧礼改良”,讲演日期定在11月27日。不料到了11月24日,我接到家里的电报,说我的母亲死了。我的讲演还没有开讲,就轮着我自己实行“丧礼改良”了!

我们于25日赶回南。将动身的时候,有两个学生来见我,他们说:“我们今天过来,一则是送先生起身;二则呢,适之先生向来提倡改良礼俗,现在不幸遭大丧,我们很盼望先生能把旧礼大大地改革一番。”

我谢了他们的好意,就上车走了。

我出京之先,想到家乡印刷不便,故先把讣帖付印。讣帖如下式:

这个讣帖革除了三种陋俗:一是“不孝××等罪孽深重,不自殒灭,祸延显妣”,一派的鬼话。这种鬼话含有儿子有罪连带父母的报应观念,在今日已不能成立;况且现在的人心里本不信这种野蛮的功罪见解,不过因为习惯如此,不能不用,那就是无意识的行为。二是“孤哀子××等泣血稽颡”的套语。我们在民国礼制之下,已不“稽颡”,更不“泣血”,又何必自欺欺人呢?三是“孤哀子”后面排着那一大群的“降服子”、“齐衰期服孙”、“期”、“大功”、“小功”等亲族,和“抆泪稽首”,“拭泪顿首”等有“谱”的虚文。这一大群人为什么要在讣闻上占一个位置呢?因为这是古代宗法社会遗传下来的风俗如此。现在我们既然不承认大家族的恶风俗,自然用不着列入这许多名字了。还有那从“泣血稽颡”到“拭泪顿首”一大串的阶级,又是因为什么呢?这是儒家“亲亲之杀”的流毒。因为亲疏有等级,故在纸上写一个“哭”字也要依着分等级的“谱”。我们绝对不承认哭丧是有“谱”的,故把这些有谱的虚文一概删去了。

我在京时,家里电报问“应否先殓”,我复电说“先殓”。我们到家时,已殓了七日了,衣衾棺材都已办好,不能有什么更动。我们徽州的风俗,人家有丧事,家族亲眷都要送锡箔、白纸、香烛;讲究的人家还要送“盘缎”、纸衣帽、纸箱担等件。锡箔和白纸是家家送的,太多了,烧也烧不完,往往等丧事完了,由丧家打折扣卖给店家。这种糜费,真是无道理。我到家之后,先发一个通告给各处有往来交谊的人家。通告上说:

本宅丧事拟于旧日陋俗略有所改良,倘蒙赐吊,只领香一炷或挽联之类。此外如锡箔、素纸、冥器、盘缎等物,概不敢领,请勿见赐。

伏乞鉴原。

这个通告随着讣帖送去,果然发生效力,竟没有一家送那些东西来的。

和尚,道士,自然是不用的了。他们怨我,自不必说。还有几个投机的人,预算我家亲眷很多,定做冥器盘缎的一定不少,故他们在我们村上新开一个纸扎铺,专做我家的生意。不料我把这东西都废除了,这个新纸扎铺只好关门。我到家之后,从各位长辈亲戚处访问事实——因为我去国日久,事实很模糊了——做了一篇《先母行述》。我们既不“寝苫”,又不“枕块”,自然不用“苫块昏迷,语无伦次”等等诳语了。“棘人”两字,本来不通,(《诗·桧风·素冠》一篇本不是指三年之丧的,乃是怀人的诗,故有“聊与子同归”,“聊与子如一”的话,素冠素衣也不过是与《曹风》“麻衣如雪”同类的话,未必专指丧服;“棘人”两字,棘训急,训瘠,也不过是“劳人”的意思;这一首很好的相思诗,被几个腐儒解作一篇丧礼论,真是可恨!)故也不用了。我做这篇《行述》,抱定一个说老实话的宗旨,故不免得罪了许多人。但是得罪了许多人,便是我说老实话的证据。文人做死人的传记,既怕得罪死人,又怕得罪活人,故不能不说谎,说谎便是大不敬。

讣闻出去之后,便是受吊。吊时平常的规矩是:外面击鼓,里面启灵帏,主人男妇举哀,吊客去了,哀便止了。这是作伪的丑态。古人“哀至则哭”,哭岂是为吊客哭的吗?因为人家要用哭来假装“孝”,故有大户人家吊客多了,不能不出钱雇人来代哭,我是一个穷书生,哪有钱来雇人代我们哭?所以我受吊的时候,灵帏是开着的,主人在帏里答谢吊客,外面有子侄辈招待客人;哀至即哭,哭不必做出种种假声音,不能哭时,便不哭了,决不为吊客做出举哀的假样子。

再说祭礼。我们徽州是朱子、江慎修、戴东原、胡培翬的故乡,代代有礼学专家,故祭礼最讲究。我做小孩的时候,也不知看了多少次的大祭小祭。祭礼很繁,每一个条,总得要两三个钟头;祠堂里春分冬至的大祭,要四五点钟。我少时听见秀才先生们说,他们半夜祭春分冬至,跪着读祖宗谱,一个人一本,读“某某府君,某某孺人”,烛光又不明,天气又冷,石板的地又冰又硬,足足要跪两点钟!他们为了祭包和胙肉,不能不来鬼混念一遍。这还算是宗法社会上一种很有意味的仪节,最怪的,是人家死了人,一定要请一班秀才先生来做“礼生”,代主人做祭。祭完了,每个礼生可得几尺白布,一条白腰带,还可吃一桌“九碗”或“八大八小”。大户人家,停灵日子长,天天总要热闹,故天天须有一个祭。或是自己家祭,或是亲戚家“送祭”。家祭是今天长子祭,明天少子祭,后天长孙祭……送祭是那些有钱的亲眷,远道不能来,故送钱来托主人代办祭菜,代请礼生。总而言之,哪里是祭?不过是做热闹,装面子,摆架子!——哪里是祭!

我起初想把祭礼一概废了,全改为“奠”。我的外婆七十多岁了,她眼见一个儿子两个女儿死在她生前,心里实在悲恸,所以她听见我要把祭全废了,便叫人来说,“什么事都可依你,两三个祭是不可少的”。我仔细一想,只好依她,但是祭礼是不能不改的。我改的祭礼有两种:

(1)本族公祭仪节(族人亲自做礼生):序立。就位。参灵,三鞠躬。三献。读祭文(祭文中列来祭的人名,故不可少)。

(2)亲戚公祭。我不要亲戚“送祭”。我把要来祭的亲戚邀在一块,公推主祭者一人,赞礼二人,余人陪祭,一概不请外人作礼生。同时一奠,不用“三献礼”。向来可分七八天的祭,改了新礼,十五分钟就完了。仪节如下:序立。主祭者就位。陪祭者分列就位。参灵,三鞠躬。读祭文。辞灵。礼成。谢奠。

我以为我这第二种祭礼,很可以供一般人的采用。祭礼的根据在于深信死人的“灵”还能受享。我们既不信死者能受享,便应该把古代供献死者饮食的祭礼,改为生人对死者表示敬意的祭礼。死者有知无知,另是一个问题。但生人对死者表示敬意,是在情理之中的行为,正不必问死者能不能领会我们的敬意。有人说,“古礼供献酒食。也是表示敬意,也不必问死者能不能饮食”。这却有个区别。古人深信死者之灵真能享用饮食,故先有“降神”,后有“三献”,后有“侑食”,还有“望燎”,还有“举哀”,都是见神见鬼的做作,便带着古宗教的迷信,不单是表示生人的敬意了。

再论出殡。出殡的时候,“铭旌”先行,表示谁家的丧事;次是灵柩,次是主人随柩行,次是送殡者。送殡者之外,没有别样排场执事。主人不必举哀,哀至则哭,哭不必出声,主人穿麻衣,不戴帽,不执哭丧杖,不用草索束腰,但用白布腰带。为什么要穿麻衣呢?我本来想用民国服制,用乙种礼服,袖上蒙黑纱。后来因为来送殡的男人女人都穿白衣,主人不能独穿黑,只好用麻衣,束白腰带。为什么不戴帽呢?因为既不用那种俗礼的高梁孝子冠,一时寻不出相当的帽子,故不如用表示敬意的脱帽法。为什么不用杖呢?因为古人居父母的丧要自己哀毁,要做到“扶而后能起,杖而后能行”的半死样子,故不能不用杖。我们既不能做到那种半死样子,又何必拿那根杖来装门面呢?

我们是聚族而居的,人死了,该送神主入祠。俗礼先有“题主”或“点主”之法,把“神主牌”先请人写好,留着“主”字上的一点,再去请一位阔人来,求他用朱笔蘸了鸡冠血,把“主”字上一点点上。这就是“点主”。点主是丧事里一件最重要的事,因为他是一件最可装面子摆架子的事。你们回想当年袁世凯死后,他的儿子孙子们请徐世昌点主的故事,就可晓得这事的重要了。

那时家里人来问我要请谁点主。我说,用不着点主了。为什么呢?因为古礼但有“请善书者书主”(《朱子家礼》与《温公书仪》同)。这是恐怕自己不会写好字,故请一位写好字的写牌,是郑重其事的意思。后来的人,要借死人来摆架子,故请顶阔的人来题主。但是阔人未必会写字。也许请的是一位督军,连字都不认得。所以主人家先把牌子上的字写好,单留“主”字上的一点,请“大宾”的大笔一点。如此办法,就是不识字的大师,也会题主了!我不配借我母亲来替我摆架子,不如行古礼罢。所以我请我的老友近仁把牌位连那“主”字上的一点一齐写好。出殡之后把神主送进宗祠,就完了事。

未出殡之前,有人来说,他有一穴好地,葬下去可以包我做到总长。我说,我也看过一些堪舆书,但不曾见那部书上有“总长”二字,还是请他留下那块好地自己用罢。我自己出去,寻了一块坟地,就是在先父铁花先生的坟的附近。乡下的人以为我这个“外国翰林”看的风水,一定是极好的地,所以我的母亲葬下之后,不到十天,就有人抬了一口棺材,摆在我母亲坟下的田里。人来对我说,前面的棺材挡住了后面的“气”。我说,气是四方八面都可进来的,没有东西可挡得住,由他挡去罢。

以上记丧事完了。

再论我的丧服。我在北京接到凶电的时候,哪有仔细思想的心情?故糊糊涂涂地依着习惯做去,把缎子的皮袍脱了,换上布棉袍,布帽,帽上还换了白结子,又买了一双白鞋。时表上的练子是金的——镀金的——故留在北京。眼镜脚也是金的,但是来不及换了,我又不能离开眼镜,只好戴了走。里面的棉袄是绸的,但是来不及改做布的,只好穿了走,好在穿在里面,人看不见!我的马褂袖上还加了一条黑纱。这都是我临走的一天,糊糊涂涂的时候,依着习惯做的事。到了路上,我自己回想,很觉惭愧。何以惭愧呢?因为我这时候用的丧服制度,乃是一种没有道理的大杂凑。白帽结、布袍、布帽、白鞋,是中国从前的旧礼。袖上蒙黑纱是民国元年定的新制,既蒙了黑纱,何必又穿白呢?我为什么不穿皮袍呢?为什么不敢穿绸缎呢?为什么不敢戴金色的东西呢?绸缎的衣服上蒙上黑纱,不仍旧是民国的丧服吗?金的不用了,难道用了银的就更“孝”了吗?

我问了几个“为什么”?自己竟不能回答。我心里自然想着孔子“食夫稻,衣夫锦,于汝安乎”的话,但是我又问:我为什么要听孔子的话?为什么我们现在“食稻”(吃饭)心已安了?为什么“衣锦”便不安呢?仔细想来,我还是脱不了旧风俗的无形的势力——我还是怕人说话!

但是那时我在路上,赶路要紧,也没有心思去想这些“细事小节”。到家之后,更忙了,便也不曾想到服制上去。丧事里的丧服,上文已说过了。丧事完了之后,我仍旧是布袍、布帽、白帽结、白棉鞋,袖上蒙了一块黑纱。穿惯了,我更不觉得这种不中不西半新半旧的丧服有什么可怪的了。习惯的势力真可怕!

今年(1919年)4月底,我到上海欢迎杜威先生,过了几天,便是5月7日的上海国民大会。那一天的天气非常的热,诸位大概总还有人记得。我到公共体育场去时,身上穿着布的夹袍,布的夹裤还是绒布里子的,上面套着线缎的马褂。我要听听上海一班演说家,故挤到台前,身上已是汗流遍体。我脱下马褂,听完演说,跟着大队去游街,从西门一直走到大东门,走得我一身衣服从里衣湿透到夹袍子。我回到一家同乡店家,邀了一位同乡带我去买衣服更换,因为我从北京来,不预备久住,故不曾带得单衣服。习惯的势力还在,我自然到石路上小衣店里去寻布衫子,羽纱马褂,布套裤之类。我们寻来寻去,寻不出合用的衣裤,因为我一身湿汗,急于要换衣服,但是布衣服不曾下水是不能穿的。我们走完一条石路,仍旧是空手。我忽然问我自己道:“我为什么一定要买布的衣服?因为我有服在身,穿了绸衣,人家要说话。我为什么怕人家说我的闲话?”我问到这里,自己不能回答。我打定主意,去买绸衣服,买了一件原当的府绸长衫,一件实地纱马褂,一双纱套裤,再借了一身衬衣裤,方才把衣服换了。初换的时候,我心里还想在袖上蒙上一条黑纱。后来我又想:我为什么一定要蒙黑纱呢!因为我丧期没有完。我又想:我为什么一定要守这三年的服制呢?我既不是孔教徒,又向来不赞成儒家的丧制,为什么不敢实行短丧呢?我问到这里,又不能回答了,所以决定主意,实行短丧,袖上就不蒙黑纱了。

我从5月7日起,已不穿丧服了。前后共穿了五个月零十几天的丧服。人家问我行的是什么礼,我说是古礼。人家又问,哪一代的古礼?我说是《易传》说的太古时代“丧期无数”的古礼。我以为“丧期无数”最为有理。人情各不相同,父母的善恶各不相同,儿子的哀情和敬意也不相同。《檀弓》上说:

子夏既除丧而见,予之琴,和之不和,弹之而不成声,作而曰,“哀未忘也,先王制礼而弗敢过也”。子张既除丧而见,予之琴,和之而和,弹之而成声,作而曰,“先王制礼,不敢不至焉”。

这可见人对父母的哀情各不相同,子张、宰我嫌三年之丧太长了,子夏、闵子骞又嫌三年太短了。最好的办法是“丧期无数”,长的可以几年,短的可以三月,或三日,或竟无服。不但时期无定,还应该打破古代一定等差的丧服制度。我以为服制不必限于自己的亲属:亲属值得纪念的,不妨为他纪念成服;朋友可以纪念的,也不妨为他穿服;不值得纪念的,无论在几服之内,尽可不必为他穿服。

我的母亲是我生平最敬爱的一个人,我对她的纪念,自然不止五六个月,何以我一定要实行短丧的制度呢?我的理由不止一端:

第一,我觉得三年的丧服在今日没有保存的理由。顾亭林说,“三代圣王教化之事,其仅存于今日者,惟服制而已”(《日知录》卷十五)。这话说得真正可怜!现在居丧的人,可以饮酒食肉,可以干政筹边,可以嫖赌纳妾,可以做种种“不孝”的事,却偏要苦苦保存这三年穿素的“服制”!不能实行三年之“丧”,却偏要保存三年的“丧服”!这真是孟子说的“放饭流歠而问无齿决,是之谓不知务”了!

第二,真正的纪念父母,方法很多,何必单单保存这三年服制?现行的服制,乃是古丧礼的皮毛,乃是今人装门面自欺欺人的形式,我因为不愿意用这种自欺欺人的服制来作纪念我母亲的方法,所以我决意实行短丧。我因为不承认“穿孝”就算“孝”,不承认“孝”是拿来穿在身上的,所以我决意实行短丧。

第三,现在的人居父母之丧,自称为“守制”,写自己的名字要加上一个小“制”字,请问这种制是谁人定的制?是古人遗传下来的制呢?还是现在国家法律规定的制呢?民国法律并不曾规定丧期。若说是古代遗制,则从斩衰三年到小功,缌,都是“制”,何以三年之丧单称为“制”呢?况且古代的遗制到了今日,应该经过一番评判的研究,看那种遗制是否可以存在,不应该因为他是古制就糊糊涂涂地服从他。我因为尊重良心的自由,不愿意盲从无意识的古制,故决意实行短丧。

第四,现行的服制实际上有许多行不通的地方。若说素色是丧服,现在的风尚喜欢素色衣裳,素色久已不成为丧服的记号了。若说布衣是丧服,绸缎不是丧服,那么,除了丝织的材料之外,许多外国的有光的织料是否算是布衣?有光的洋货织料可以穿得,何以本国的丝织物独不可穿?蚕丝织的绸缎既不能穿,何以羊毛织的呢货又可以穿得?还有羊皮既可以穿得,何以狐皮便穿不得?银器既可以戴得,金器和镀金器何以又戴不得?——诸如此类,可以证明现在的服制全凭社会的习惯随意乱定,没有理由可说,没有标准可寻;颠倒杂乱,一无是处。经济上的困难且丢开不说,就说这心理上的麻烦不安,也很够受了。我也曾想采用一种近人情,有道理,有一贯标准的丧服,竟寻不出来,空弄得精神上受无数困难惭愧。因此,我索性主张把服丧的期限缩短,在这短丧期内,无论穿何种织料的衣服——无论布的、绸缎的、呢的、绒的、纱的——只要蒙上黑纱,依民国的新礼制,便算是丧服了。

以上记我实行短丧的原委和理由。

我把我自己经过的丧礼改革,详细记了下来,并不是说我所改的都是不错的,也并不敢劝国内的人都依着我这样做。我的意思,不过是想表示我个人从一次生平最痛苦的经验里面得来的一些见解,一些感想;不过想指点出现在丧礼的种种应改革的地方和将来改革的大概趋势。我现在且把我对于丧礼的一点普通见解总括写出来,做一个结论。

结论

人类社会的进化,大概分两条路子:一边是由简单的变为复杂的,如文字的增添之类;一边是由繁复的变为简易的,如礼仪的变简之类。近来的人,听得一个“由简而繁,由浑而画”的公式,以为进化的秘诀全在于此了。却不知由简而繁固然是进化的一种,由繁而简也是进化的一条大路。即如文字固是逐渐增多,但文法却逐渐变简。拿英文和希腊拉丁文比较,便是文法变简的进化。汉文也有逐渐变简的痕迹。古代的代名词,“吾”、“我”有别,“尔”、“汝”有别,“彼”、“之”有别。现代变为“我”、“你”、“他”、“我们”、“你们”、“他们”,使主次宾次变为一律,使多数单数的变化也归一律。这不是一大进化吗?古代的字如马两岁叫作“驹”,三岁叫作,八岁叫作;又马高六尺为“骄”,七尺为。这都是很不规则的变化,现在都变简易了。我举这几个例,来证明由繁而简也是进化。再举礼仪的变迁,更可以证明这个道理。我们试请一位孔教会的信徒,叫他把一部《仪礼》来实行,他做得到吗?何以做不到呢?因为古人生活简单,那些一半祭司一半贵族的士大夫,很可以玩那“一献之礼宾主百拜”的把戏儿。后来生活复杂了,谁也没有工夫来干这揖让周旋的无谓繁文。因此,自古以来,礼仪一天简单一天,虽有极顽固的复古家,势不能恢复那“礼仪三百,威仪三千”的盛世规模。故社会生活变复杂了,是一进化。同时礼仪变简单了,也是一进化。由我们现在的生活,要想回到茹毛饮血,穴居野处的生活,固是不可能;但是由我们现在简单礼节,要想回到那揖让周旋宾主百拜的礼节,也是不可能。

懂得这个道理,方才可以谈礼俗改良,方才可以谈丧礼改良。

简单说来,我对于丧礼问题的意见是:

(1)现在的丧礼比古礼简单多了,这是自然的趋势,不能说是退化。将来社会的生活更复杂,丧礼应该变得更简单。

(2)现在丧礼的坏处,并不在不行古礼,乃在不曾把古代遗留下来的许多虚伪仪式删除干净。例如不行“寝苫枕块”的礼,并不是坏处;但自称“苫块昏迷”便是虚伪的坏处。又如古礼,儿子居丧,用种种自己刻苦的仪式,“水浆不入于口者三日,杖而后能起”,所以必须用杖。现在的人不行这种野蛮的风俗,本是一大进步,并不是一种坏处;但做“孝子”的仍旧拿着哭丧棒,这便是作伪了。

(3)现在的丧礼还有一种大坏处,就是一方面虽然废去古代的繁重礼节,一方面又添上了许多迷信的,虚伪的,野蛮风俗。例如地狱天堂,轮回果报,等等迷信,在丧礼上便发生了和尚念经超度亡人,棺材头点“随身灯”,做法事“破地狱”,“破血盆湖”等迷信的风俗。

(4)现在我们讲改良丧礼,当从两方面下手。一方面应该把古丧礼遗下的种种虚伪仪式删除干净,一方面应该把后世加入的种种野蛮迷信的仪式删除干净。这两方面破坏工夫做到了,方才可以有一种近于人情,适合于现代生活状况的丧礼。

(5)我们若要实行这两层破坏的工夫,应该用什么做去取的标准呢?我仔细想来,没有绝对的标准,只有一个活动的标准,就是“为什么”三个字。我们每做一件事,每行一种礼,总得问自己:我为什么要做这件事?为什么要行那种礼?(例如我上面所举“点主”一件事)能够每事要寻一个“为什么”,自然不肯行那些说不出为什么要行的种种陋俗了。凡事不问为什么要这样做,便是无意识的习惯行为。那是下等动物的行为,是可耻的行为!

(原载于1919年11月1日《新青年》第6卷第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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