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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奴仆

茶汤一入口,杨末皱了皱眉头。

“这茶可是好东西,一斤重的一饼,值好几贯钱!”普三儿“滋儿溜”一声喝了一大口,“光有钱还不行,得用马匹才能与你们交易。哪怕我们平时能喝到的粗茶,也不便宜!”

杨末回味了一下口中的滋味。其实,这茶确实也不算太差,东京街头提着汤瓶点茶的博士,最常用的就是这个品质,多半产自江南西路一带。但这煮过之后,茶味特别重,苦中带涩,又没加香料,滋味是特别粗砺。昨天累了一天,没有喝上过茶,如今一入口,倒是也有些特别过瘾的感觉。一侧银碗,又是一大口。

第二口饮下,茶汤中马奶的腥膻味道却是淡了。杨末又发觉这茶的好处——浓烈的茶汤被油脂含量颇高的马奶一冲,茶香奶香竟是混合出一种特别醇厚的气味,甚至于粗砺的口感也因马奶的加入而变得细腻与滋润,再被盐味一激,舌面上居然弥漫开强烈的回甘!

“没想到茶煮过后再这样搭配,滋味还不错!”杨末不由得表示同意普三儿刚刚对这茶的评价。

“唉,听家里老人说,这喝茶的习惯,也就从我太爷爷辈才流传开。”普三把盘子里切好的饼拈了几块泡到茶碗中,“打记事起,一日间饭可以只吃两顿甚至一顿,这茶却总得喝个三回四回。”

北人这么爱饮茶,却是杨末从前闻所未闻,虽然从前在关卡上,经常看到骆驼背上的茶包,从南往北进入辽境,但他以为也就辽国的富家贵人能够享受这样奢侈品。于是又问道:“那平常光景的北人家里,能经得起这样天天喝茶么?”

“平常家里哪喝得起这个!这是大帅帐中的供应。一般人家,买的茶饼,都五斤一块,都是粗老大叶,还有一小半的梗子。要煮时先得拿斧头劈成小块……”普三儿用右手拇指食指比划,“就这么一点子,丢在铫子里,煮上两刻钟,滋味能够都逼出来。一年下来,一家也得三五贯花在这喝茶上头。”

杨末点点头,那种茶饼他也见过,只是没想到能够在北边风行如此。拿过一块烤饼放在嘴里,满口都是麦香,再就一口奶茶,更觉滋味无穷。一时间一块饼一口茶,连肉干都不吃。眼见茶汤要见了底,莫肯又拎着铫子过来添满,放盐,加奶,一如之前。

“兔子,你也坐下吃,不要光顾着照顾我们,正长身体的时候。”杨末嘴里塞着烤饼,嘟嘟囔囔地招呼莫肯。

莫肯一楞,放下铁铫子,就在地上磕了个头——他那侧并没铺毡子,是踩实的泥地——嘴中说道:“不敢打扰大人……”

杨末大大咧咧地挥挥手,“我算个屁的大人!”又伸出捏着块饼的手指指旁边的普三儿,“我是这位普大哥的俘虏!”

普三儿正端着碗吹着茶汤,也立即将碗放下,正色道:“杨兄弟莫要说笑,大帅吩咐过,你是在军中作客,要好好照顾。”

杨末笑笑,也懒得再说,只是再三招呼莫肯一起吃东西。原来在东京家中时,仆役也伺候惯了,在北境军中呆了这半年,却是早已习惯凡事自己动手,而身边都是弟兄——哪怕是上司和都里的大头兵。保况宋人的仆役,其实都是签了或长或短文书的长工而已,这动不动就下跪磕头的,杨末还真是浑身不自在,没得折了阳寿。

在杨末一再坚持下,莫肯跪坐在案子对面靠火塘的地上,将两个手有前襟擦了又擦,才小心地拈起一块烤饼来塞嘴里。虽然手上动作小心,饼真到了嘴里,咀嚼得却又快又急。杨末干脆将盛着饼的银盘推他面前,又道:“小心别噎着,拿自己的碗来喝茶。”

莫肯又磕头谢过——杨末止都止不住——才起身去毡墙边摸索,从一堆看起来跟垃圾似的破布里掏出来个木碗,口径倒比杨末用的银碗大不少。

莫肯毕竟只是个十二三的少年,不一会儿,就吃得兴高采烈。杨末问一句,他就飞快地答一句,口齿原来是极伶俐的。莫肯家里,世代就是刘昭家的奴仆,从东京辽阳府一直跟到上京临潢府,然后又到南京析津府。到了莫肯这代,他是最大的男孩,这次放马出兵,也是第一次跟着刘昭出来作亲卫。因为年纪小,所谓亲卫,就是管个端茶倒水跑跑腿——甚至于说,端茶倒水的工作也有别的人做,他还只是“学习”。

杨末觉得刘昭对自己的态度,绝不是普通守夜人战俘的态度——就算守夜人比一般大头兵享受的战俘待遇要强点,也不至于有单独的毡帐住,有好吃好喝,还有专人伺候。但如他所见,进入中军大营后,普三儿也一直就在自己眼前,没有什么机会得到刘昭的“面授机宜”。而眼前这个名字叫野兔子的小子,虽说是刘昭的家生子奴仆,也算是真正的亲信,但一个小孩子能懂什么。从他们这里,显然是得不到答案。

杨末自认哪怕老爹是御龙直的头目,也还不值当身为都元帅的刘昭在自己身上下特别的重注。这里面还是另有特别的原因。但既然无法探知,那就老老实实地当战俘好了。说起来,待遇也真不坏呢。

三人聊着天,一整壶茶不知不觉就见了底。大半张烤饼也吃了个精光,倒是风干肉条杨末没咋动,基本都是普三儿和莫肯填进了肚皮。

拍拍肚子,站起来活动活动筋骨,帐外金灿灿的阳光已经亮得刺眼。

“我能出去散散步么?”这是典型的得寸进尺。休息好,吃好喝好,彻底没有了作为一个战俘的觉悟。

“有我陪着可以在营里随意走动,”普三儿倒是一口答应,“只要你不给我故意添麻烦,咱们就是好兄弟。”

“哪能呢,我又不是心里真没点数。”杨末笑得灿烂,昨天还是你死我活的敌人呢,今天倒成了“好兄弟”了,偏偏看普三儿那表情,他还真不是随口敷衍。

都说北人多耿直,就普三儿来说,大概还真没错。杨末心里这样想着,又去找自己的幞头——昨天接战时,杨末是戴着铁兜鍪的。被俘时甲胄都被收缴了,就只剩布裹头。自己的一个随身包袱在马背上,昨夜是有人送进了帐中,里面有换洗的中衣与头巾幞头。既是要在辽营中逛逛,还是要穿得正式一点。虎倒架不倒,哪怕是战俘,也不能堕了守夜人的形象嘛。

莫肯最是机灵,一看杨末顾盼,已是了然,立即就去拿过包袱来。也不等杨末吩咐,就解开包袱——这时代,主人的随身动用,都是仆役打点,倒没有隐私的概念——上面正是一顶乌纱的交脚幞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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