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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从百老汇到麦迪逊广场

两个男孩继续沿着百老汇大街往前走,迪克指出沿途有名的旅馆和娱乐场所。弗兰克特别惊异于圣尼古拉斯旅馆和大都市饭店富丽堂皇的外观,前者是白色大理石的,后者则是柔和的棕黄色调,但在内部装潢上绝不逊色于前者。当他被告知两座富丽堂皇的建筑的装修均花了近一百万美元时,他一点也不吃惊。

迪克在第八大街往右转,指着克林顿大楼告诉弗兰克,那里是商贸图书馆,当时有超过五万册藏书[7]。

又往前走了走,他们来到一座大楼前。这座大楼孤零零地屹立在第三、四大道的入口处,两条街上各占一边。

“那是什么建筑?”弗兰克问道。

“那是库柏学院,”迪克说。“是库柏先生建的。他是我的一个特别要好的朋友。我和皮特·库柏曾一起上过学。”

“里面有些什么呢?”弗兰克问。

“底层有一间公众集会和讲座大厅,楼上有个阅览室和画廊,”迪克说。

弗兰克看到库柏学院正对面有一栋很大的砖头砌成的房子,大约占地一英亩之多。

“那是个旅馆吗?”他问道。

“不是,”迪克说。“那是圣经出版社,是印制圣经的地方。我去过一次,看到一大堆圣经。”

“你读过圣经吗?”弗兰克问道,他对迪克的文盲程度已经有了些了解了。

“没有,”迪克说。“我听说那是本很好的书,但我从没读过。我不大喜欢看书,看书叫我头疼。”

“我想你看书不大快吧。”

“我能看懂小词,但总是被大词卡住。”

“要是我在城里住的话,你每天晚上都可以上我那儿去,我会教你的。”

“你愿意在我身上花这么多精力吗?”迪克热切地说。

“当然了,我想看到你取得进步。你要是不懂读写的话,是很难成功的。”

“你真个好人,”迪克感激地说。“我真希望你住在纽约。我想学些东西。你住在哪儿?”

“大约五十英里以外的地方,在哈德森河左岸的一个镇上。我真希望你什么时候可以来看看我呢,我想要你来待上两三天。”

“荣幸之光吗?”

“我不明白你说什么。”

“你说的是真的吗?”迪克难以置信地问道。

“那当然了。为什么不?”

“你家人如果知道你居然请一个擦皮鞋的来看你,会怎么说呢?”

“真没有比擦鞋更糟蹋你的了,迪克!”

“我不习惯上层社会,”迪克说。“我不知道怎么才能举止得体。”

“我可以教你啊!要知道,你不能一辈子擦皮鞋啊!”

“不会的,”迪克说。“我九十岁就不干了。”

“我希望比那要早点,”弗兰克微笑着说。

“我真希望自己能干点别的,”迪克严肃地说道。“我想做个办公室职员,学做生意,长大后令人尊敬。”

“为什么你不试试?看看能不能谋到个职位,迪克?”

“谁会要烂衫迪克?”

“你现在已经不再穿得破破烂烂了,迪克。”

“是啊,”迪克说。“我如今看起来比我穿华盛顿外套和路易·拿破伦裤子是要好多了,但如果我去坐办公室的话,他们一周给我的钱不会超过三美元,而我不能靠那点钱过上体面的日子。”

“是的,我想也是的,”弗兰克若有所思地说。“不过你在年终时可以拿到更多的钱。”

“没错,”迪克说。“但是到那时我就剩下皮包骨头了。”

弗兰克笑了。“那倒让我想起了一个爱尔兰人的故事,”他说。“他出于节约,想教他的马吃刨屑,所以给他的马戴上一幅绿色的眼镜,让那些刨木看上去能吃。但不幸的是,马儿刚一学会,就死了。”

“那匹马儿死前一定已经变成很好的一个建筑标本了,”迪克说。

“我们现在到了哪儿?”弗兰克问道。他们正从第四大道走到联合广场。

“那是联合公园,”迪克指着一块漂亮的绿地说。绿地中央有个池塘,池塘里有喷泉。

“那是华盛顿将军的雕像吗?”弗兰克指着一座花岗岩底座的骑士铜像问道。

“是的,”迪克说。“他当总统后怎么长高了些。要是他参加大革命时就那么高的话,我想他把英国人踩都踩死了。”

弗兰克抬头看着这座十四英尺半高的雕像,认为迪克说得很有道理。

“那件大衣怎么样,迪克?”他问道。“你穿上会合身吗?”

“哦,那可能会太肥大了,”迪克说。“我脱了鞋还不足十英尺高呢。”

“没错,我想也是这样的,”弗兰克笑着说。“你真是个怪人,迪克。”

“哦,我生来就怪。一些人出生时嘴里含着银勺子[8],维多利亚时代的孩子出生时含着金勺子,上面嵌有钻石,可惜我出生时金银稀缺,所以我的勺子是锡做的。”

“也许金银会慢慢来的,迪克,你听说过迪克·威廷顿吗?”

“从没听说过,他也是烂衫迪克吗?”

“我相信他曾经是。无论如何,他小时候就很穷,但他并不是一直都这样。他临死之前成为了伦敦市长。”

“是吗?”迪克问道,看起来很感兴趣。“他是怎么做的?”

“啊,你要知道,一个商人可怜他,让他在他自己家里住了下来,和他的佣人们住在一起,跑跑腿。有一天商人注意到迪克在捡掉在地上的大头针和缝衣针,于是问他为什么要捡,迪克告诉他,捡到足够的针就会去把它们卖掉。商人很喜欢他节约的性格,所以不久后当他要发船去外国港口时,他告诉迪克他可以把任何东西送上船,卖得的钱归他。当时迪克除了一只不久前送给他的小猫之外,一无所有。”

“他得付多少船钱呢?”迪克问道。

“可能不高吧。因为他只有一只猫,他就决定把它送上船去。船航行了好几个月之后,小猫已经长成了一只强壮的大猫了,这时船在一个无人知道的小岛靠岸了。这个小岛恰好在闹鼠灾,人人自危,甚至连国王的宫殿也受到侵扰。长话短说吧,船长发现情况如此危急,于是把迪克的猫带上岸,马上驱散了老鼠。国王看到她给老鼠带来的惊恐,非常高兴,决定不惜任何代价把她买下来。于是他用很多金子来买这只猫,船长当然也很乐意收下了这笔金子。金子被如实交给了迪克,这成了他发达的资本。他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发达,最后成长为一个很有钱的商人,受到众人尊敬爱戴,临死前还当选了伦敦市长。”

“这个故事真好,”迪克说。“但我觉得即使把纽约所有的猫都给我,我也成不了市长。”

“也许不会,但你也许会以别的方式出人头地的。很多有名的人小时候都很穷,只要你努力,迪克,你还有希望。”

“从没有人对我这样说过,”迪克说。“他们只会叫我烂衫迪克,并且说我长大后只会成为误赖汉(受过更好教育的孩子们不必惊讶于迪克犯的错误),上断头台。”

“对你这样说并不意味着将来你就会这样,迪克。你只要想成为大人物,成为社会中受人尊敬的一员,你就一定会的。也许你不会变得很有钱——要知道,并不是每个人都会有钱的,但你可以谋到个好职位,受人尊敬。”

“我会努力的,”迪克真诚地说。“我要是不花钱去看戏,花钱请别人吃牡蛎汤,花钱赌牌什么的,我也不用当这么久的烂衫迪克了。”

“你那样损失钱了吗?”

“损失了很多。有一次我省下五美元准备买一套衣服,因为我最好的衣服全破了,而瘸子吉姆却想让我和他赌一把。”

“瘸子吉姆?”弗兰克不解地问。

“哦,他是个瘸子,所以我们都叫他瘸子吉姆。”

“我猜你输了吧?”

“是的。我全输光了。最后不得不睡在外面,因为连付住宿费的钱都没剩下一分。那晚冷极了,我几乎都冻僵了。”

“吉姆把你的钱赢了,连给你点住宿费都不肯吗?”

“不肯,我问他要五美分他都不给。”

“你花五分钱就能有地方住吗?”弗兰克吃惊地问道。

“是的,”迪克说。“但不是在第五大道旅馆——那就是在那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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