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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世界真是小,小,小!

莫峰一进家门,姜葱蒜经爆炒后散发的香味就暴击了他的嗅觉和味蕾。

下午没课,中午他就回家陪沈琨吃饭。这样的饭菜,在波士顿任何一家餐馆都无法提供。

沈琨听到开门声时,正好把热腾腾的米饭放到餐桌上,“回来得刚好,快去厨房洗手。”

“嗯。”

莫峰换鞋的时候,愉悦地应了一声。

为这顿饭,沈琨费了一个早上的工夫。虽然菜不多,只有蒜蓉炒油麦菜,甜酸鲈鱼,然而她熬了一锅汤,猪肚包鸡。

猪肚包鸡是莫峰的最爱,不仅好这口这汤,也爱吃这猪肚,沾点用姜蒜酱油调成的汁,他就能吃一大碟。

沈琨爱看莫峰吃得滋滋有味的样子,这是她最快乐的时光。过去自己过得混混沌沌,没能好好照顾他,现在自己清醒了,就想好好弥补他,只是自己终究还是连累了他,背井离乡不说,儿子为了给自己提供最好的环境,马不停蹄地打工赚钱,想到这,她心头就泛酸。

然而,也正是这种情绪,鼓动了沈琨开口。

“离我们家不远的地方,有一家茶馆,正在招服务员,我想过去试试。”沈琨语气尽力地放轻松,因为她可能会被儿子一口否决。

莫峰正夹起一块猪肚。他没有去沾酱汁,而是把猪肚放在碗里。

沈琨安静地等待他回答。

莫峰知道沈琨是想替自己分担压力,他当然希望她可待在家里干自己喜欢的事,他看着这一桌子的饭菜,吃得出的是家常味,感受到的是久违的温馨。

或许,依了她也未尝不可,毕竟茶馆的环境不错。

“Sunny……如果不累,你可以去,不过你得答应我,如果受了客人和老板的气,一定要告诉我。”

打过那么多工后,莫峰自然知道打工受气是少不了的,但受了气,他还是得干。可是,他不愿沈琨为了一份不高的工钱受委屈。

想不到莫峰竟然答应了,沈琨如释重负的同时颇是惊喜,“这是当然的,我儿子是妈妈最大靠山,不告诉你告诉谁?”

沈琨以前不善于开玩笑,不过来到波士顿之后,或许被环境所感染,高兴时也会说几句玩笑话。

莫峰虽然还是有点担心,可是他为沈琨的高兴泛起了笑意,笑的时候,沈琨讨好似地给她夹了一块酸甜鲈鱼,她说,“别只顾吃猪肚,这鱼也是我的拿手菜,小萝可爱吃了。”

小萝……莫峰心神微漾,今天已经第二次想起她了。

沈琨时不时会提到她,就像莫浅莫伟把自己当成自己的儿子一样,沈琨也把莫萝当成了自己的女儿。

两年来,他们不曾提起以前的任何人和事,唯独莫萝是例外。

往事,旧人,或多或少都会带着些痛苦的记忆,他们既然过了新生活,自然不愿意提起,然而和莫萝有关的记忆,却都是快乐的,细碎,零散,但却甘之如饴。

所以,他们不介意怀念她。

其实,在异乡生活越久,他们越清楚,他们的生于故乡,长于故乡,人不能忘本,他们要忘记的只是痛苦,而不是过去。

怀念莫萝,其实也就是怀念过去。

过去的美好,没理由要被遗忘的?

某个咖啡馆——

已经下午两点二十五分。

莫峰瞄了一眼咖啡馆的店门,没有人瞧这边走来。

雇主约的面试时间已经过了二十五分钟,所以应聘者,包括自己,一共三个人,也已经等了二十五分钟。

时间就是金钱。1小时10美元还是15美元,他的一天,三分之二的时间已经被明码标价。

莫峰不想和身边这两个华人留学生干瞪眼,便开始心算,按10美元一个小时算的话,三个人一共75分钟,那就是已经被浪费了12.5美元,而且这还是他的最低标准。因为有弓长张的关照,他现在的兼职工钱一般都是一个小时三十美元以上,五六十美元也时而会有,但通常比较辛苦,比如他上周末刷墙的兼职就是一小时六十五美元。

想到这,莫峰就有了些志在必得的心思,这份兼职是中文家教,工资比市场价高出了三倍,而且长期聘用。轻松,稳定,高工资,自然是香饽饽。

两点三十分时,终于有人瞧他们走来。

只是,他们不明白,为什么会是一个带着黑色鸭嘴帽的小男孩。

查尔斯河畔的茶馆——

莫峰午饭后不久就出去了,沈琨拾掇好厨房后,也出了门。

沈琨要去的那茶馆,离家只有二十分钟路程,临着查尔斯河。

沈琨沿着河,不紧不慢地走着,如同散步,所以到了茶馆时,她心情依旧舒畅。

只是,很快地,她心情就变得紧张。

她已经八年没有工作了,现在一想到即将要进行的面试,就手心冒汗,竟然比她年轻时第一天上班还要紧张。

沈琨走进店里,一个女孩就迎了上来。

女孩是一位纤细的东方姑娘,怕风怯雨的模样,让人感觉如遁空镜。然而,吸引沈琨的是一双晴光潋滟的琥珀色眼睛。

沈琨被安置在店里的一个客座上,然后女孩给她倒了一杯温开水。

女孩离开后,一个年轻的男人就来了,黄皮肤、黑头发,估摸着也就三十岁上下。

如果是同年人,或者长者,沈琨的确会比较紧张,然而现在被一个小自己十多岁的年轻男人面试,她觉得尴尬更胜于紧张。

相比之下,这位年轻男人倒是悠然自得。

“你好,我是这里的老板,Sunny,我这样叫你,可以吗?”

来到波士顿后,心理医师、邻居,就连莫峰也这样叫她,起初是有点听着别扭,不过现在倒习惯了。

“可以。”沈琨回答的言简意赅,原本尴尬的情绪被她稳了下来。

其实这年轻的老板并不像一个开茶馆的,更像是开酒吧的。他身材挺拔,皮肤被晒成古铜色,衣着嘻哈,利落的寸头右边被铲出三道不粗不细的白线,头发被他染成了麻灰色。

沈琨开始环视四周,茶馆的装潢倒是典型的素雅风,茶褐色的木质座椅,茶褐色的木质门栏,茶褐色的木质地板,很典型的茶馆布置,只是墙面上,裱在木框里的照片,倒是打碎了这典型的茶意。

这些照片有大有小,如摄影展一样排列,甚至用来分隔空间的屏风,也是由三张长幅的照片组成的。

陆谷不打扰沈琨欣赏自己的作品,这女人很符合他的招聘要求,素雅清冷,丰韵犹饶,这是他要的搭配元素,只是不知道她懂不懂茶。

又回到某个咖啡馆——

直到小男孩在莫峰等三名面试者面前坐定,而没有大人随后时,他们才确定这小男孩就是面试官。

小男孩似乎没有打算把帽子摘下来。帽子上的红色字母“B”特别抢眼,莫峰不得不注意到这棒球帽的款式和波士顿红袜队队员戴的帽子一样。

小男孩肆无忌惮地打量自己眼前这两男一女。

同时,被他打量的人,也在隐密地观察他。

小男孩皮肤很白,脸上的胶原蛋白暴露了他小小的年纪,大概十岁也不到。

小男孩只是瞄了右边的一男一女一眼,视线就停驻在莫峰身上。

“What 's your name?”

显然,男孩问的是莫峰。

小男孩对待他们,随意而张狂。莫峰虽然算不上反感他,然而却不想顺他的意。

“‘人恶礼不恶’,你听得懂吗?”莫峰故意说中文,一个华人小孩,张口就操英语,明显地不把老祖宗当回事。

小男孩张狂的神色变了样,有恼怒,也有羞赧。

莫峰试探有了结果,看来这小屁孩听得懂。

于是,他又接着说,“你不知道你约的是两点钟吗?”

小男孩已经红了脸,像是自知犯了错,但又犯着倔。对他来说,硬碰硬,他不怕,阿谀奉承,也不屑,可是眼前这个人,文质彬彬,不亢不卑,说话句句在理的,他不知怎么应付了,于是只看着倔强地莫峰,但已经没有刚才的肆无忌惮。

旁边的两位应聘者本来觉得自己没什么希望了,然而现在看见小男孩气恼的样子,顿觉峰回路转,他们的心情都有些蠢蠢欲动,但一时不知该怎么引起小男孩的主意。

小男孩快要憋不住的时候,一对年迈的华人夫妇瞧他们这一桌走来。莫峰记得他们是小孩进门后不久来的,就坐在咖啡厅的一个隐蔽的角落。

“马侑,你该给这三位道歉。”

对男孩说话的,是男的那位。

小男孩还是很扭,但头倒是低下来了。

“你们好,我是马侑的爷爷,这位是他的奶奶。”

马爷爷恭谨温良,而马奶奶端庄和蔼。

莫峰觉得神奇,这样的家庭,教出来马侑这么个跋扈的混小子,挺不容易的吧。

再回到茶馆——

墙上的照片,大部分都是孩子,然而这些孩子是中东孩子,他们身后是战争蹂躏过的街道楼宇。

沈琨认出其中一处,有着典型西亚建筑风格的高高拱门,一扇接一扇,这是是叙利亚首都,大马士革老城中的多玛之门。不过如其说它是门,沈琨总觉得它像没有了屋顶的宫殿。

她在新闻上不只一次看到这残破古老的门,也从新闻中听说,这个国家在内战。

“你是摄影师?”

陆谷轻笑,“准确来说,战地摄影师。”

沈琨再次打量了陆谷,年轻而张扬,然而却不轻佻,大抵是因他的工作经历吧。这么想来,他和茶馆的连接,似乎就没那么生硬突兀了。

“Sunny,其实我不懂茶,这半辈子茶没喝多少杯,酒倒是当水喝。”

不懂茶?沈琨有些意想不到,开茶馆的人不懂茶,却要开茶馆。

陆谷把Sunny的疑惑尽收眼底,“Sunny,你好像不爱说话,有疑惑,可以说出来的。”

沈琨是有些疑惑,可是她并不好奇,这世上有很多事情并不值得打听。

不经意地,被她封锁的记忆发生了侧漏。

“Valley,我们可以开始面试了吗?”

沈琨其实不是急着面试,只是她想遏制将要泛滥的思绪。

原来她对待别人,这样的寡淡。陆谷微有反感,然而没关系,只要她懂茶,他还是会平庸她的。

“我的聘请要求,对你,只有一个,懂喝茶。”

“这个我知道,你的招聘要求里有提及。”

“好,我现在需要知道你懂的程度……马寄,你把茶拿来。”

应声而出的是刚才那位纤细的女孩,她脸容安详平和,手捧着茶色托盘,托盘上有三个盛满茶香的品茗茶杯。

她把托盘放下后,就温婉地退回去。

沈琨知道自己是一个温婉的女人,看到她,不觉就想起了年轻的自己。

茶杯是珠圆玉润的白瓷,沈琨可以看到金黄的茶汤。

“Sunny,现在麻烦你分别品尝着三杯茶,然后告诉我这三杯茶是什么茶。”

沈琨拿起了第一杯,喝之前认真地考究了它的香味,茶抿了一口,她心里已经有了数。

“台湾冻顶乌龙。”

陆谷笑而不语,眼皮微垂,眸光投到第二个茶杯处。

沈琨拿起了第二杯,和之前一样,先闻香,后识味。

一样的金黄色茶汤,一样的桂花香里略带焦糖香,一样的带着明显的焙火韵味,这不是一样的茶吗?

沈琨心里有了点犹豫,然而陆谷却向她投来了询问的目光。

“还是台湾冻顶乌龙。”虽然心里有疑虑,可是沈琨却只有这个答案,自然也只能这么回答。

陆谷还是笑而不语,眸光又投到第三个茶杯处。

沈琨拿起了第三杯,还是一样的香气,抿了一口,果然还是焙火韵味十足。

这第三杯,消除了她心里的疑虑。

“台湾冻顶乌龙。”

陆谷很满意沈琨的答案,“Bingo,你答对了。不过,其实你没进门前我就告诉过你答案。”

这么一听,沈琨倒想起来了,这家店叫“南投鹿谷”。

台湾南投县鹿谷乡,就是冻顶乌龙的原产地。

“我的名字就是我家乡,其实我更喜欢你叫我陆谷。”

话音落下时,沈琨看到陆谷脸上的笑意不见了。

后来,莫峰和沈琨都被意料之中,却又稀奇古怪地录用了。

莫峰来到弓长张的职业介绍所时,竟然看见他跟自己的几个伙计围着角落的桌子在包饺子!

从唐人街上带进来的年味,因为这群包着饺子的粗汉,顿时生出了可爱的烟火气。

弓长张看见莫峰时,一如既往地假装不待见。

“你这疯子来干嘛?那对老夫妻不是要你了吗?”

莫峰先不回答,右手抬起,手里是一个饭盒,隐约可见里面的东坡肉。

“我妈做的,绝对的硬菜。”

弓长张是一个讲究的吃货,而他平生最爱三大样:梅州炒大肠、潮汕牛肉丸、江浙东坡肉。

看在这道菜的份上,弓长张总算给了莫峰好面色。

店里的另一张檀木桌子两边,莫峰和弓长张对面而坐。弓长张的目光在莫峰和东坡肉之间来回游移,一边是一脸的和颜悦色,一边是嘴里的油而不腻,半生的人情练达让弓长张笃信吃人嘴短,拿人手短的道理。

他问莫峰,“你有什么事要我出手的?”

莫峰回答,“帮我查一家叫‘南投鹿谷’的茶馆。”

竟然是查东西,弓长张有些感兴趣,“你是要查店还是开店的人?”

莫峰把手机推了出来,弓长张看见屏幕上的照片,一间古色古香的茶馆,但是里面却像是一个摄影展馆。

莫峰收回了手机,说:“你这职业介绍所要是没有你这人,还有它吗?”。

这下,弓长张了然了,“所以你是既要查店又要查人。一块东坡肉换两件事,有点贪了啊。”

这时,莫峰湛然一笑,“不,是你做两件事换你的大三样,这东坡肉是定金。”

这一听,弓长张乐了,“行,这买卖不亏!”

话毕,弓长张就立马拿起筷子大快朵颐,心满意足地吃了一大半时,他漫不经心地问了句,“这店和人跟你有仇吗?”

莫峰也漫不经心地回了,“我妈在茶馆工作而已。”

这话倒让弓长张惊愕了,“你这就怪了啊,查你妈老板干嘛?要是想污点,那就有故事了啊。”

“您老就不要想入非非了,不是你想那回事。可能是敏感了,不过当图个心安……”

话到最后,莫峰已经若有所思。

沈琨几天前开始上的班,莫峰去过她店里,觉得说那儿是个茶馆真是有点扯了,那一张又一张小孩子的脸部表情,被相机作为焦点放大,而孩子身后的战争废墟虽然被虚化,但依然让人不可忽视。

他还没有见过茶馆老板,好几次去接沈琨下班,他都没能见到,而且沈琨告诉他,除了第一天他把店的钥匙交给自己外,就再也没见过她老板。

发现这不明不白的情况,莫峰是一百个不愿意沈琨在那儿干了,然而此时的沈琨一门心思想着好好工作赚钱,好好尽到一个妈妈照顾儿子的责任。看着沈琨一脸少有的亢奋,莫峰想说的话堵在喉头,怎么也说不出来。

于是,他只能先托弓长张调查这诡异的茶馆。

莫峰离开职业介绍所时,弓长一边感受着嘴里那入口即化的美妙滋味,一边用犀利的目光锁住莫峰宽阔的背影。

莫峰在人前一直是一副彬彬有礼的人模狗样,但是弓长张对莫峰的第一印象,却是敏感。

弓长张很清楚地记得,两年前那个下暴雪的中午,莫峰矮身进来时那草木皆兵的警惕,于是,弓长张想当然地把他当成了帮会的人,自己当时正故意撇清和那路人的关系,所以立马就把他轰走。

然而,第二天莫峰又来店里了,这次是傍晚,夜色已经浓了。只是弓长张还没来得及把他再次轰出去,这次他倒先声夺人了。

“我是塔夫茨大学的学生,来找工作的,不是那些人。”

说着,他把自己的学生证、护照摆在了弓长张面前。

弓长张先是一愣,然后才回过味来,原来他昨天那份警惕敏感,源于他知道这店和帮会有关系。

然而他又是怎么知道的?弓长张对莫峰警惕了起来。

“我上下学都经过你这,偶尔会看见一两个我不该看到的人进出这里。”

就凭莫峰这回答,弓长张就知道他是一个敏感机警的孩子,而敏感可以天生,机警却要经历。

后来,弓长张查了莫峰的资料,背景清清白白,如他所说,附近那所塔夫茨大学的医学新生。他对莫峰做了分析,最终猜想他那份敏感机警来源于他那位患有重度抑郁症的妈妈。

然后经过两年多的相处,他发现,即使莫峰在人前表现得再彬彬有礼,他都深刻地体会到了那份只有被逼到穷途末路的人才有的厌世和孤冷。

发现自己又想得太远了,微不可察地吁了口气后,弓长张又重新低下头,吃得滋滋有味,吃着吃着,觉得还是需要配上一碗白米饭和一壶日本清酒。

于是,他喜滋滋地去端来了米饭和清酒,米饭是中国派潭的高脚丝苗,清酒是日本须藤的山川草木。

弓长张自诩自己是流落草莽的美食家,东坡肉配丝苗米,他美其名曰,蜜意遇上柔情,天作地合;偶尔抿一口清酒,他说这是辛凉的调情。

这一次,他吃得最尽兴。尽兴着,尽兴着,又忍不住来了句感慨:“这疯子,明明可以活在光天化日之下,却偏要在三更半夜出门,我都替他累!”

马侑的家和莫峰的家只隔几条街,莫峰是给沈琨送完午饭后,沿着查尔斯河慢慢走过去的。

今天的雪下得不大,天色也算清朗,莫峰懒得打伞,带上羽绒服的帽子,就不紧不慢地走着。

雪花稀疏地在风里左右摇摆,然后消失在查尔斯河的水里,莫峰一边走一边看着,心绪微漾,但也倒说不清具体的心情。

美国的房子,前门的草坪是要求住户保持整洁美观的,要是哪家的草坪杂草丛生,丟的是面子和人心。

马侑家的草坪里有一棵高大的梧桐树,它让莫峰想起了《怦然心动》里那棵被砍掉的梧桐树。这部小清新的电影,是莫萝拉着莫峰看的,电影里的情节,莫峰已经想不起来了,但是那颗梧桐树倒是在他的记忆里扎了根,莫萝当时说,要是自己也遇上了这么棵高大的树,也要上去看看树上的世界。

不知道她遇上高大的梧桐树没有,想不到倒是自己遇上了,然而莫峰对树上的世界却不好奇。只是,他却不知为什么,竟然想要找出一枝最高的树杈。

莫峰正在搜寻梧桐树上最高一支树杈时,马爷爷在窗里看见了他。

马爷爷放下了手中的芦笙,打开了屋门,背着手,慢慢地走到了莫峰身边。

莫峰带着帽子,侧面的视线被挡住,而且马爷爷的脚步声几不可闻,加之他正若有所思,所以直到马爷爷开口,他都没察觉到身边站着一个人。

“‘没有梧桐树——招不来金凤凰’,这棵梧桐树,已经守护我们家族70多年了。

“一战的时候,中国‘以工代兵’,把几万个中国劳工派到了欧洲战场修筑军事工程,我爸爸就其中的一个,后来他没有回去,留在了法国,二战的时候,来到了美国,赶上了这个国家的黄金时代,改变了我们这个滇南穷家族的命运,这棵梧桐树就是他当年亲手种下的,既是纪念,也是他对子孙后代的期盼和祝福。

“而对作为子子孙孙的我们,这棵梧桐树,就是家神。”

马爷爷苍老悠长的声音,没有惊扰到莫峰,反而让他感受到久违的,来自长者的厚重感。

莫峰看向马爷爷时,马爷爷和蔼地对他笑,“小伙子,新年快乐。”

莫峰回以马爷爷礼貌的微笑,“新年快乐。”

然后,马爷爷领了他进门。

一进门,莫峰听到了类似簧管乐器的音乐声,他的视线被音乐声引了过去,目之所及,是吹着一个用竹子做的乐器的马侑,还有一个在跳着舞的女孩,她跳得似乎是民族舞,肢体灵动轻快。

女孩扭动着纤纤细腰转过身子来时,莫峰和女孩正好四目相对,他们都认出了彼此。

莫峰记得她的名字很特别,叫马寄。

马寄,马侑,看来世界有时真的如儿歌唱的那样,世界真是小小小,小得真奇妙,妙,妙!

他们是在马侑的房间里单独学中文的。

马侑现在还是抵触莫峰,不过好在规矩。

“刚才你吹得不错,乐器是什么?”

“芦笙。”

“呵,原来你会讲中文呀,为什么故意要说英语?”

马侑发现自己上套了,立马涨红了脸,一双眼睛愤怒的盯着莫峰看,俨然一副剑拔弩张的架势。

莫峰觉得马侑的这个模样,真有点像很久以前,青春期的自己。想到这,莫峰不得不开始分神制止在心底深处涌动的回忆和情绪。

“好了,别这么躁动,男孩子心眼这么小,不好。”

莫峰这么一说,马侑的脸更红了,不过那剑拔弩张的架势倒是消停了。

面试那天,莫峰就发现,这小男孩虽然把自己包装成了刺猬,不过面皮很薄,说他一句,就能给你红一张脸。

“按照你爷爷的课程要求,我呢,要跟你普及中国历史人文知识,说说看,你比较想听那段历史。”

马侑别过头,不理莫峰。正好看见芦笙,倒吹了起来。

面对马侑的不理不睬,莫峰也不恼怒,甚至他觉得,马侑没有把自己轰出去,已经很万幸了。

莫峰就听着他吹芦笙,一个拒绝中国文化的小男孩,却爱吹中国少数民族的乐器,到底是音乐无国界,还是佯装抵触,这似乎是一个有趣的命题。

然而莫峰猜想还没作出定论的时候,传来了清脆的敲门声,然后马寄捧着托盘进来。

自马寄听到从房里的传出来芦笙的乐声,她就知道,自家的小混蛋又在刁难家教。

马寄把红茶和点心放下后,对莫峰说,“Moses,我想和马侑单独说几句话,可以吗?”

莫峰点头答应,然后自觉地走出房间,并带上了门。但是,莫峰注意到,马寄的脸红得不寻常,不知道是害羞还是紧张。

马侑还在恍若无人地吹着芦笙,马寄轻叹一声,然后把他的芦笙抢了过来,“马侑,这位家教,姐姐想请你多多善待。”

马寄的语气一如既往地平和亲切,不过多了几分异样的羞赧。

马侑从小就和这个堂姐亲,而且他还是一个敏感的孩子,轻而易举就能猜到端倪,“姐,你认识他?”

虽然是问,但语气是肯定的。

“我知道他很久了,不过他不算认识我。”

这话听得马侑稀里糊涂,“姐姐,你说什么呢?我不明白。”

智商高,奈何情商低呀。

马寄局促而羞涩浮现了一弯微笑,“你不明白不奇怪,这个……就是传说中的暗恋。”

“啊……”马侑听得目瞪口呆,“姐,你暗恋他?因为他长得帅吗?”

“嗯……自然是其中之一。”

“真不敢相信,姐姐你是这样的人。”马侑显然有点怅然若失了,毕竟这件事毁了自己姐姐缪斯女神的范儿。

在马侑的认知里,马寄就是希腊神话里的缪斯女神,舞跳得好,歌唱得好,画画得好,诗词歌赋样样拿手,她不是国色天香,但绝对是出水芙蓉,她独有的气质更是让人只可远观不可亵渎。

而这样的姐姐,却这样局促而羞涩告诉他,自己的家教是她的暗恋对象,这感觉无异于女神坠落凡间,蒙了尘。

“马侑,你可记住了,对你现在的家教好点儿,不然以后给你打掩护的事,姐姐可要看心情啰。”

马侑当即很是懊恼地叹了口气,“姐姐,你还是我姐姐吗?”

“当然,如假包换。请问需要我替你验明正身吗?”

话毕,马寄把两张红色的门票递到马侑的面前,“我还可以让你和老爹见面握手,这是我给你准备的新年礼物,你现在还觉我不是你姐姐吗?”

马侑兴高采烈地抢过门票,“是,是,是!你当然是我神通广大的姐姐!”

于是在接下来的家教时间里,莫峰惊讶的发现,马侑画风突变,不仅不再刁难自己,而且还各种配合,虽然表现出来的情绪很不情愿。

思来想去,莫峰怀疑是马寄给自己开了小门。

他给马侑粗略地讲完中华五千年的朝代更替后,决定问清楚事情缘由。

“马侑,你姐给我说情了?”

马侑想起马寄出门前的叮嘱,她是不让自己透露这件事的。

“不是呀,就是……”马侑一时编不出理由,顿了好一会儿,才憋出一个理由,“就是突然看你看得顺眼了。”

“哦,是吗?”

莫峰自然是不信的,不过就算他不说,真相也够明显了。这时,他是视线偶然触及被搁在床边的芦笙。

芦笙这种乐器,莫峰今天是第一次见,不过以前不记得在哪儿听说过,它是苗族的传统乐器,而马寄跳的舞,似乎也是苗族的舞蹈。

“你们是苗族人吗?”

马侑点头,“我曾爷爷还是寨子里的巫师呢!”

见他这神气的模样,莫峰轻笑,“你很喜欢你家乡?”

马侑摇头,“不知道,我没去过家乡,不过爷爷奶奶每次过春节都会说,春节后的几天,苗寨子里会过花山节,以前曾爷爷会吹着芦笙主持,苗族的男人会爬花杆展示自己的力量,姑娘会穿上最好看的衣服,画上最好看的妆,围着花杆跳舞,找自己心爱的情郎。这听得我都能背出来了。”

莫峰能想象到马侑“背”出来的场景,只是这些活在老人记忆里的鲜活传统,不知道现在会不会被现代化给冲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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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说起中国的传统文化的时候,大家都会想到孔子、老子等人,很少有人想到黄帝。事实上,中华文明上下五千年就是从黄帝算起的,而且黄帝给我们留下了《黄帝内经》,它与《山海经》、《易经》并称为上古时期的三大奇书。《黄帝内经》这个书名,最早见于《汉书·艺文志》。《汉书·艺文志·方伎略》中,有“黄帝内经十八卷”的记载。《黄帝内经》从结构上分为《素问》和《灵柩》两部分,各九卷。《素问》主要是对生命的体质、生命的本质追问,是黄帝与岐伯等臣之间在进行的发问、探讨。灵柩,就是说神灵的关键,生命的枢纽。
  • 野犬女皇

    野犬女皇

    沈石溪通过自己的作品,不仅把奇丽美妙的大自然和动物世界中鲜为人知的奥秘,艺术地展现给读者,而且还能深刻地剖析动物形象内心活动的心理历程,生动地表现了动物世界别具一格的生命规律、生存竞争、有序的动物习性,以及艺术形象鲜明独特的个性。
  • The Professor(III) 教师(英文版)

    The Professor(III) 教师(英文版)

    The Professor was published posthumously in 1857. It was the first novel written by Charlotte Bront? and is unique among her works as the only one to feature a male narrator. Rejected by multiple publishers during her lifetime. Written two years before Jane Eyre, The Professor was Charlotte Bronte’s first novel and was based on her experiences in Brussels. The story is one of love and doubt, as the hero, William Crimsworth, seeks his fortune as a teacher in Brussels and finds his love for the good Anglo-Swiss girl, Frances Henri, severely tested by the sensuously beguiling and manipulative headmistress, Zoroa?de Reuter. On the other hand, the social protest sounded distinctly in this novel that is typical for mature works of Charlotte Bronte. In particular, this protest is expressed in the image of a soulless, prudent businessman, the factory owner Edward Crimsworth who devoided of basic humanity in dealing with workers and their families.
  • 神君驾到:狐妖太倾城

    神君驾到:狐妖太倾城

    “啊!”站在湖边的浅如婳一脸崩溃“为何我变成了一只狐狸?”“等等……我脑海里那个胸大无脑作死的女人是怎么回事?”一朝穿越成作死狐狸精肿么破?还是一只九尾狐,奈何空有一身皮相!这、这法力……太辣鸡!本来有没有也不所谓了,但是旁边这还有个道士呢啊!哎?没认出我是妖?瞬间变柔弱小女纸,系统:【“老办法,色诱……”】片段1:“听说妖类灵力不足化出的人型会出现妖族特征。”“浅如婳你身后毛绒绒的是什么啊?”某道士一脸天真的问;“啊,没,没什么,最近风大柳絮飘得太多了。”片段二:“紫陌,快把妖丹给婳姐姐”白紫陌眼神一暗“嗯?姐姐?我不小了”浅如婳:“说好的蠢萌乖呢?”欲哭无泪。沐宸轩=白紫陌。【男女主1v1双洁】
  • 混乱力量体系的异界

    混乱力量体系的异界

    吕十七穿越了。就算穿越了,他也没有改变自己,想要咸鱼的生活下去的想法,懒洋洋的度过每一天。但根据已知情报得知,这个世界有点危险。所以他打算先让自己成为这个世界最强,这样就不会打扰他咸鱼生活了...
  • 术士迷踪

    术士迷踪

    这是一个关于术士的故事。也是一段关于一枚古老玉符的传奇……然而这一切,都要从明朝天启年间,造反兵败的白莲教徒被押解入京之后说起。逐渐揭开一个隐于千年背后、鲜为人知的诡异世界。
  • 文明的碎片

    文明的碎片

    蒙昧——野蛮——文明,这实在是一个老而又老的话题。人类学家常常把它们作为人类早期演进的三大阶段,那么,我们当然早已进入文明,而且千万年下来,早已进入一种充分成熟的文明。我们的一切举止作为,好像应该都有一些心照不宣的公认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