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6918800000140

第140章 白雨飞

第一百四十一章白雨飞

当晚,赤酒回到了主人那里。

他的主人,一位业界知名的古董收藏家,也是知名的女富豪,从事各种产业,名叫白雨飞。白雨飞的曾爷爷就是靠倒卖古董发家的,而后几代,他们家都在从事这门生意。

到了白雨飞这一代,白雨飞继承了家族的生意,白雨飞从小就与众不同。

关于剑灵这种事情,对外界的普通人来说,那是鬼神之说,根本不存在的。

而对于某些人来说,虽然将信将疑,但是毕竟只是传说。

但是白雨飞却坚信剑灵的存在,她小时候翻阅过一本古籍,记载了这个世界上仅存的古剑剑灵,其中就包括赤酒和清羽。

在白雨飞继承家业之后,她就开始费尽心思寻找这些剑灵,她一心沉醉在这里,对别的事情也是毫无兴趣,终于,白雨飞在三十多岁的时候,找到了赤酒古剑,并成功唤醒了古剑剑灵。

然后她沉迷于赤酒,一辈子只跟赤酒相伴,也没结婚。

但是当时她找到赤酒的时候,赤酒古剑已经支离破碎,眼看维持不了多久。这几十年,白雨飞想尽办法修复古剑,但是效果不佳。

白雨飞请教了许多铸剑高人,他们说唯一的办法是重铸古剑。

而古剑重铸需要当时铸造古剑的材料,赤酒是宋朝古剑,她没办法去寻找那些材料。铸剑高人又提出一个简单的办法,寻找同样有灵性的古剑,用材料古剑去弥补赤酒古剑的破损之处,这样,赤酒古剑可以重现生机。

于是,白雨飞又开始寻找古剑之路。

据内行消息流传,现存有剑灵的古剑仅仅四五把,而清羽是其中年代最久远,灵力最高的。所以……白雨飞打算用清羽古剑作为材料,去重铸赤酒古剑。那样一来,赤酒古剑一定能千秋万代的存在下去。

这,就是她对赤酒伟大的爱情。

但是爱情这种东西,永远不保鲜,不保质,爱情如同烟花,华美而脆弱。

赤酒回来的时候,白雨飞正呆在剑匣旁边,脸色铁青。

赤酒叹了口气,又来了。

什么时候,他才能摆脱这个老女人啊,真要鬼命啊。

“雨飞,你怎么了?”

“赤酒,你回来了,刚才你出去了?”白雨飞皱着眉问。

“嗯,我就出去随意逛逛。”赤酒微笑,“老呆在这个房间,很闷。”

“你想出去的话,可以跟我说,我带你出去。为什么不告诉我,你就自己出去?”

“……难道我是你的宠物,自己出去也不可以吗?”赤酒忍不住皱眉。

真的,受够了。

白雨飞年轻的时候还好,性格温柔,对他痴心,长得也漂亮,他乐意和这样的主人在一起风流潇洒。

但是几十年过去了,白雨飞不但容貌苍老了,性格也变了。

可能是赤酒青春永驻,而白雨飞却成了一个老太太,白雨飞性格变得越来越古怪,她的控制欲越来越强,想要赤酒事事都按照她的想法来。

“赤酒,你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担心你。你现在的情况很糟,去哪里的话,请一定要告诉我。”白雨飞可怜兮兮的说。

“……我知道了。”

赤酒不想再和她争辩。争辩了也没结果。

同类推荐
  • 神女凰命,至尊狂宠

    神女凰命,至尊狂宠

    重生的她是个全系天才。灵兽神马的,一抓一大把。丹药神马的,随随便便的。阵法?炼器?她会的多了去了。 为什么在外冷冰冰的七皇子在她这里就吊儿郎当的? 一坨粉粉的萌物认她为主?! 她到底是谁的孩子? 她的小黑龙怎么又成了一族之主了!还要不要和她并肩作战了啊!? 什么?自己的手下和灵兽都有了伴,她却还被母亲催婚? 某妖孽“没事儿,我不会让你孤独终老的,你终究会成为我的女人。” 白驹过隙,岁月如梭。 儿女满堂,本该享受幸福人生,可却是天灾人祸? 到底是怎样的传奇? 到底是怎样的结局? 敬请期待,未完待续。
  • 神凰临

    神凰临

    她是万兽之神尊,她是凤凰之尊主,她是大陆之巅峰,而她则是大陆有名的废物,如果她们都是一人,那这大陆又会掀起怎样的风浪呢?她是苍梧国人尽皆知的废材,当她自信绽放,看她如何翻身成凰,踏上巅峰。有人为她震惊,有人为她癫狂,有人为她努力,有人一直追随她,有人把她捧在手心,亦有人将她藏在心里。但不知道什么时候,她的身旁出现了一个男人,护着她,疼惜她,爱护她,爱她入眼入心入骨。江山为聘,只为她。
  • 驭灵有道绝色御魂师

    驭灵有道绝色御魂师

    作为一个专业(半吊子)的驱魔师,安玥溪的人生信仰是除魔卫道(坑蒙拐骗)。当她离奇书穿时,成为不知名路人甲时,她深觉好事(坏事)不能做太多。
  • 爆宠兽妃:腹黑狐王,别吃我

    爆宠兽妃:腹黑狐王,别吃我

    风轻旋重生了,但是她却笑不出来。为什么?因为她成了一只鸡!成鸡就算了,为毛她还成了传说中受尽欺凌的丑小鸡,为了保命,麻溜的逃,却落入了某人的陷阱之中。某旋内心:狐狸少年,我身无二两肉,吃了也不饱,能放过吗?狐狸唇角微微勾起,眼中流露几分戏谑:小东西,狐狸吃鸡是本能~【PS:这就是一个腹黑狐狸独爱某只腹黑小鸡,想尽办法想要吃掉小鸡却又舍不得的超级宠文~欢迎大家多多支持!】
  • 凤唳九宵邪王放肆宠

    凤唳九宵邪王放肆宠

    灵魂归位的上官止卿在第一次看到轩辕无忧时,心中就有一种莫名的悸动。而轩辕无忧就是相当的激动了!“止卿!我终于找到你了,我找你找的好辛苦!”轩辕无忧紧紧地抱着上官止卿,说完就要亲下去。啪!上官止卿一掌掴在轩辕无忧的脸上。“无耻!”虽然自己看到他时心里有些悸动,但他也不能如此非礼自己。周围的一切都静止了!所有人都为上官止卿捏了一把汗!这姑娘胆也太肥了,尽然掌掴当今的战神王爷,连皇上都要礼让三分的主。所有人都以为上官止卿不死也得脱层皮的时候,让所有大跌眼镜的事情发生了。“止卿!打这么重,你都手疼不疼呀?”轩辕无忧一脸温柔,想要去看一下上官止卿的手。看着这个非礼自己的无耻之徒样子,上官止卿冷哼一声,甩袖离去。…………从那以后上官止卿总是能在各种场合,各种地方遇到轩辕无忧。“止卿!”……“不要叫我止卿,我和王爷不熟,还请王爷自重!”……“好我叫你止卿,娘子!”……“无耻!”…………希望各位读者大大多多指教,小女子不才这厢有礼!撒花,撒花……
热门推荐
  • 登祝融峰

    登祝融峰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青春不静音

    青春不静音

    生活在小镇上邋遢女孩,没有经济来源支撑的家庭,每一天都是苦苦支撑,平凡又难熬的学生时代因为一个转校生的出现而变得不再平凡......我们都是蝼蚁平凡又不平凡(阿野一直努力描绘出尘埃里的光彩,感谢你的支持)。
  • 简兮君子温润如玉

    简兮君子温润如玉

    在外人看来,她是一个优秀的侦探小说作家,有着良好的家教,温和知礼,但是却没有人看见她对阳光的渴望。直到同样沐浴黑暗的他出现,协助破案率最高的法医,相似的经历使他们的命运交织在一起,他们互相疗伤,最终携手一起走进阳光
  • 霸情总裁你走开

    霸情总裁你走开

    一次算计,两个互不相识的人,被迫睡在了一起。再相见,他被迫娶了她;她无奈嫁了他。原本就不爱的人,更因为她的“不贞”,越来越厌恶彼此,又越来越爱彼此。当一切真相大白,他又想追回她……--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亿万新娘:总裁,久等了

    亿万新娘:总裁,久等了

    车祸意外身亡,她重生到了豪门千金的身上,一个身价亿万只会跳舞的富家千金。从此她有了爱她的家人,有了超可爱的正太弟弟,她决定守护这一切。安子勋是俊美的美少年,是这具身体曾经暗恋的对象。他的名字唤醒了那些原本不属于她的记忆。苏瑾以为他们不会再有交集,而他却开始缠着她,麻烦也随之而来……
  • 怀阳公主的恋人

    怀阳公主的恋人

    简怀阳意外接到男友董向明的短信,内容只有“分手”两个字,当她匆匆赶到男友的出租房时,董向明已经不告而别了。董向明是个孤儿,五岁时父母意外遭遇了车祸双双离世,而狠心的祖母又将他送到了白城福利院。父母罹难,祖母遗弃,让性格内敛沉默寡言的董向明从小心灵上受到很大的伤害,曾经几度抑郁自杀获救。董向明的这种抑郁性格,让简怀阳心急如焚,她一定要问清楚提出分手的真相和见到他是平安无恙。于是匆匆忙忙买了火车票赶往白城。火车上,简怀阳意外偶遇了穿越千年的玄武将军白成虎和小猴子阿布。大商兴隆年间,番达国的二王子愿以十座城池迎娶怀阳公主,而传闻中的这位二王子非但相貌丑陋,而且品格卑劣。简怀阳凌晨下了火车,徒步走在通向白城的路上,遇到了图谋不轨的无赖遭到设计掉下深坑昏迷了过去,醒来来到了大商。机缘巧合,历经千辛,她终于在番达国都的镇南王府见到了董向明。然而,董向明却认不出她,原来这个向明只是镇南王的一个庶子。真相是什么,随着迷雾渐渐拨开,原来董向明的自杀是有人蓄意阴谋设计的假象,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让他消失在人间。
  • 光赞经

    光赞经

    本书为公版书,为不受著作权法限制的作家、艺术家及其它人士发布的作品,供广大读者阅读交流。汇聚授权电子版权。
  • 选择重于一切:扎克伯格给年轻人的37个人生忠告

    选择重于一切:扎克伯格给年轻人的37个人生忠告

    人们常常认为,那些很难做出改变的人,是出于懒惰和抗拒心理。恰恰相反,心理学家却认为,这些人看上去懒散,是因为他们已经耗尽了自己的精力。他们在无休止的分析中耗尽力量,以至于无力向前。事实上,一个清晰的目标就足以解救他们,使他们走出困境。
  • 爱我就宠坏我

    爱我就宠坏我

    灰姑娘屡次被亲情出卖,被情敌算计,但她顽强如小强,凭着善良和能干,最后被白马王子宠上天。
  • 保险理赔与欺诈预防

    保险理赔与欺诈预防

    本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基本法律知识宣讲系列丛书之一,具体内容是对我国的保险法律制度进行宣讲和普及,涉及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保险法》、《合同法》、《民法通则》、《刑法》、《侵权责任法》、《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和行政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