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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她拿掉围巾了,但没有摘下帽子,坐下来沏茶。烤面包一定变硬了。她在茶壶上套了罩子,起身去拿一只小玻璃杯来插她折回的紫罗兰。可怜的花儿已从茎上萎缩下来了。

“它们会活过来的!”她一面说,一面把花放入玻璃杯中,移到他鼻前让他闻花香。

“比之茱娜的眼脸还要美。”他引了一句诗。

“我看不出那跟活生生的紫罗兰有什麽关联。”她说。“伊莉莎白时代的人实在很会画蛇添足。

她替他倒茶。

“你想约翰井那边的小屋是不是有另一把钥匙?”她开口问。

“也许有。做什麽?”

“我今天才发现那地方以前怎麽都不知道。那地方满静的,我有时候可以去坐坐,可以吧?”

“密勒斯人在那儿吗?”

“在!我就是听到他敲敲打打的声音,才找到那地方的。他好像很不高兴我去,我问他有没有第二把钥匙的时候,说真的,他的态度好差劲。”

“他对你说了什麽?”

“哦,没说什麽,只不过态度不好!而且他说不知道有没有第二把钥匙。”

“父亲书房里可能还有一把,钥匙全收在那儿,柏兹知道得很清楚,我会叫他找找看。”

“那好!”她乐道。

“你说密勒斯态度很差劲?”

“啊,其实也还好啦!不过,我想他不希望我随意到那小屋去。”

“大概是吧。”

“可是我不懂,他干嘛那麽介意,说到底,那又不是他的屋子!又不是他私人的产业。如果我想到那里坐,没道理不让我去。”

“对的!”克里夫说。“那家伙太自大了。”

“你想他是自大的人吗?”

“绝对是!自以为非泛泛之辈。你晓得他本来有太太的,两人处不好,所以他一九一五年就从了军,我想是给派到印度去。总之,他有一段日子在埃及骑兵队干铁匠,总是和马匹有关系的工作,他在这一行,算是有本事。後来印度方面有个上校看他对眼,昇他做副官,是的,他们给他委任状。我相信,他就跟了那个上校回印度,驻紮在北前线。後来生了病,他有养老金,去年从军中退下来。自然啦,像他这种人要再回到自己的本位不容易,注定有一番挣扎。不过就我来说,他工作还算卖力,但是我可不甩密勒斯那副官的架子。”

“他说话带那麽重的德比群乡音,他们怎麽会让他当军官?”

“他平常说话没什麽口音只偶然会漏几句,以他出身来说,他的谈吐算好了。我想他也有自知之明,如果他想再和市井小民打交道,最好讲他们的话。”

“你以前怎麽都没跟我提到他的事?”

“哦,我才没那耐性扯这些虚而不实的人,他们坏了一切规矩,有他们在这世界上真是糟糕透顶。”

唐妮深表同感。不能知足的人对世界何用?他们到哪里都安份不了。

一连几个好天气,使克里夫也起了兴致到树林兜一兜,风冷飕飕的,倒不至於让人不舒服,阳光温暖灿烂,像饱含着生命力。

“太神奇了。”唐妮说,“碰上真正晴朗、清爽的好天气,我们的感受如此不同。平常的空气总是死气沉沉的,都是人类破坏了好空气。”

“你认为是人类干的?”他问。

“我是这麽认为。人类发出一肚子的牢骚、晦气,把大气中的生机都破坏掉了,就是如此。”

“也许是大气中的某种状况压抑了人的生机吧?”他又说。

“不,是人类破坏宇宙的。”她说得斩钉截铁的。

“捣毁了自己的窝。”克里夫加了一句。

克里夫操作着轮椅噗噗往前行。榛林中淡舍黄的柔荑花悬挂枝头上,白头翁在艳阳下盛放,彷佛在歌颂生之的喜悦,茂盛得一如昔日,行人边走边对它歌颂,它有淡淡的苹果花香。唐妮采了一串递给克里夫。

他接过去,好奇打量。

“你这未遭摧残的贞静新娘。”他又引了另一句诗。“这句子甩来形容花朵比形容希腊古瓶,还要恰当。”

“摧残这字眼多吓人!”她说,“只有人类才会做出摧残的事。”

“哦,我不知道像蜗牛那一类的也会摧残植物。”

“蜗牛顶多啃食它们,蜜蜂也不摧残。”

她生他的气,什麽都要咬文嚼字。紫罗兰是茱诺的眼脸,白头翁成了未遭摧残的新娘。她多麽讨厌这些文字,永远把她和生命隔开来,如果有所谓的摧残,那就是文字的摧残,那些个陈腔烂调,把所有活物的生命精髓都吸得精光。

和克里夫这次散步并不愉快,两人之间有一种紧张气氛,他们假装不在意,但那股紧张感明显存在。突然她以女性本能的力量,要把他摆脱掉。彻底摆脱掉他,尤其是他的意识、他极端的自我意识,他那无休无止,滔滔不绝的自言自语,她全部都想摆脱!

又是阴雨天气。但憋了一、二天,她冒雨出门,走入林中,一进树林便直直走向那小屋。飘着雨,幸好天不算太冷。雨丝迷离之中,树林是那麽冷寂,遥不可及。

她走到那空地,不见人影,小屋锁着。她坐在木廊下的台阶上,抱着自己保暖,就那样坐着看雨,聆听雨中各种无声的声音,树梢无开,却奇异地起了飒飒风声。四周老橡林立,粗壮的灰干被雨淋得黑亮,树身滚圆,雄纠纠的,枝桠丛生。地面上寸草不生,只有一小簇一小簇的白头翁,还有一、二丛接骨木、蔓越橘和紫荆棘,白头翁的绿叶子掩没了灰暗的羊齿蕨,这也许是一处未遭摧残的地方。整个世界都被摧残了,只有这里未遭摧残!

但是有些东西是摧残不了的,你不能摧残一罐沙丁鱼,许多女人、男人也如此。

雨变小了,林中也不再显得那麽阴暗,唐妮想走了,却仍兀自坐在那儿。不过渐渐阤,她感觉冷了起来,那分寒意确实是因为分心的怨气引来的,那教人无从招架的怨气,使她麻痹,像瘫了似的坐在那儿不动。

摧残!断绝肌肤之亲,这对人的摧残何其大。成了淫秽的陈腔滥调,已经走火入魔的死观念,对人的摧残何其大!

一只湿淋淋的棕狗跑了过来,翘着湿尾巴,没有叫。尾随而至的是守园人,他穿着油布外套,像个私人司机,衣服也打湿了,面孔微微泛红。他本来快步走,一眼望见她,他好像缩了回去。她从木廊下那小小一片没被雨淋湿的地面站起来。他远远朝她行个礼,但没开口,缓缓走近,她举步想走。

“我正要走。”她说。

“你是不是在等着进屋子?”他问,眼睛望着小屋,不看她。

“不是,我只坐几分钟,躲一下雨。”她淡然道,态度很傲。

他瞧着她,她显得冷若冰霜。

“这麽说,克里夫爵爷没有另一把钥匙罗?”他问。

“他是没有,不过无所谓,我坐在这门廊下,一点都淋不到雨。再见!”她讨厌他一迳儿操土腔说话。

她要走,他盯住她,然後把外套一拉,伸手到裤袋摸出小屋的钥匙来。

“这把钥匙最好交给你,我再另外找地方来养鸡。”

她瞅着他看。

“你这话什麽意思?”她问。

“我的意思是我要另外找地方养鸡,如果你想到这儿来,一定不希望我人也在这儿弄东弄西的。”

她看着他,从他一口土话里弄懂他的意思。

“你为什麽不说正规英语?”

“我!我以为我说的是正规英语。”

她气得哑口了一会儿。

“所以,如果你需要钥匙,最好拿去。或者,明天再交给你比较好,我可以先把东西搬走,你觉得这样行不行?”

她更气了。

“我才不想要你的钥匙,”她说。“我根本不要你把东西搬走,我一点也没有把你赶走的意思!我只不过希望有时能到这里来坐坐,像今天这样。不过,我坐在廊下也很好,所以别再说了。”

他又拿那双蒂上了邪气的眼睛瞧她了。

“哦,”他开始慢吞吞的说土话。“爵士夫人,对这小屋,钥匙和所有一切来说,你就像圣诞老人一样的受欢迎,只是每年这个时节,母鸡要孵出小鸡,我人会在这儿忙来忙去,打点它们。冬天我就来了,可是春天,克里夫爵爷要开始养鸡……而爵士夫人,总不好您大驾光临的时候,我还在这里搞东搞西的。”

她惊愕的看他。

“你人在这里,我为什麽要介意?”

他阴阳怪气的瞄她。

“我觉得这会造成打扰。”简单一句,但意味深长。

她胀红了脸。“很好!”她终於迸出。“我不会烦你。不过,我不认为自己会介意坐在这儿看你照料小鸡,我会很喜欢,但既然你嫌我碍事,我就不打扰你,不必担心。你是克里夫爵爷的守园人,又不是我的。”

不知为什麽,这话听来怪怪的,但她不去管它。

“不是的,爵士夫人,这是你爵士夫人的小屋,你高兴来就来,可以事先通知我。只不过……”

“只不过什麽?”她莫名其妙的问。

他用很滑稽的动作,把帽子往後一推。

“只不过你来的时候,会喜欢一个人独处,不要我在。”

“怎麽说?”她冒火的说。“你不是文明人吗?你以为我应该怕你?我为什麽去注意你人在不在这儿?这有什麽重要?”

他看着她,一脸诡异的笑。

“不重要,爵士夫人一点也不重要。”

“那到底是为什麽?”她问。

“那麽我要不要替你爵士夫人弄一把钥匙?”

“不必了,谢谢你,我不要了。”

“还是弄一把好了,这地方最好有两把钥匙。”

“我觉得你这人很没有礼貌。”唐妮说,脸色转红,气也喘了。

“不是,不是,”他赶忙说,“你别这麽说!不,我没有这个意思,我只觉得,如果你到这儿来,我就必须搬走,找别地方另起炉灶,这表示要费一番功夫。不过,既然爵士夫人你说你不会注意到我,这是克里夫爵爷的小屋,爵士夫人高兴怎麽样就怎麽样,只要你不要理会我,让我办我该办的事,那就成了。”

唐妮浑浑噩噩走了,弄不清楚自己是不是受到了侮辱,是不是该火冒三丈。说不定那汉子就是那个意思,没别的,他以为她希望他离远一点。好像她真有那麽恶劣!好像他这呆子和他到底在不在场,真有那麽重要似的。

她心思乱纷纷的回家,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麽,有什麽感觉。

唐妮很吃惊自己对克里夫竟有嫌恶感。不但这样,她还觉得其实她一直都是讨厌他的。那倒不是恨,她对他并无深仇大恨,只是一种肉体上的深恶痛绝,她几乎要认为自己嫁给他,是因为她独自在肉体上讨厌他。当然,事实上她是受到他才智上的吸引,才委身嫁他的,在某一些方面来说,他似乎比她优异,是她的师长。

如今他的才智对她的吸引力已告消失,她只感到对肉体的憎恶,这感觉自内心深处涌上来,她发现原来它一直在侵蚀自己的生命。

她觉得软弱,彻底的孤独。她盼望着有外来的援助。然而整个世界都帮不上忙。这个社会变得疯狂、可怕、文明社会已陷入疯狂,拚命追求金钱和所谓的“爱情”,而前者要更抢手。人人对金钱和爱情执迷不悟,穷追不舍。瞧瞧麦克立斯!他活着,他闯荡着,都是种疯狂行径,连他的爱情也是一种疯狂。

克里夫也一样。他出口的那些论调,他笔下那些东西!那种拚死拚活往上钻的劲儿!也都只是疯狂。而且越来越糟,真的疯狂了。

唐妮怕都怕累了。不过,幸好克里夫紧抓着不放的人,渐渐由她转到包顿太太去了。他自己并不知道这点。和许多疯子一样,他疯狂的程度可以从他没有察觉到的事情,他意识里的大片空白去衡量出来。

包顿太太有很多令人叫好的地方。可是她有种古怪的霸道性子,总是坚持她自己的意志,那是现代女性一个疯狂的现象。她自觉是个十分卑屈的女人,一生为别人而活。克里夫迷倒了她,因为他似乎有一种更高明的天才,总是,或者说常常是,打毁了她的意志力。他坚持自我的意志叫她更强悍、更高明,这是他令她着迷的地方。

也许,也是从前他令唐妮着迷的地方。

“今儿个天气真好!”包顿太太会以那种极怜爱、极能打动人的声音说。“我想你会喜欢坐轮椅到外面跑跑,阳光好得很!”

“是吗?请你把那本书那儿,那本黄皮的给我。我想,那些风信子该拿走了。”

“为什麽?这花儿这麽漂亮!”她把“漂亮”两字拖得长长的。“而且还好香呢!”

“我就讨厌那香味。”他说,“有点儿办丧事的味道。”

“你是这麽想的!”她惊讶的喊道,只有一点点不乐,可是对他佩服极了。她把风信子捧出房间,拜倒在他挑剔的本领之下。

“今儿个是我来替你刮胡子,还是你要自己来?”声嗓儿永远那般温存、怜惜、谦卑,却带着支使人的调调。

“我不知道,你不介意等一会儿吧。我准备好就按铃。”

“很好,克里夫爵爷!”她回答得如此轻柔,卑下,安安静静退下了。不过每次踢到铁板,都使得她的意志更加坚强。

过一会儿,他按了铃,她立刻来到跟前,然後他会说:“我想,今天还是你来替我刮胡子吧。”

她心跳了一下下,越发温存的回答:“好的,克里夫爵爷!”

她刮胡子技术纯熟,轻捻慢拢,有点依依不舍似的。刚开始他不喜欢她的手有一搭没一搭的触摸他的脸,现在却喜欢了,她的脸贴近他,眼神集中盯着看自己有没有刮仔细。逐渐的,她指尖对他的脸颊、双唇、下巴和颚下、喉咙都摸熟了,他衣食富足,保养得很好,面孔和颈部都密得相当俊美,而且是位绅士。

她生得也很俊俏,脸蛋自皙、略长、表情很定,一双明媚的眼睛,但不泄露任何心思。渐渐的,她以无尽的温柔,接近是爱了,刮到了他的喉头,而他完全听命於她。

现在,她差不多为他做一切事情,他也觉得和她在一起自在多了,接受她伺候也比让唐妮来伺候坦然得多。包顿太太喜欢处理他的事,爱照料他的身体,她彻底奉献,连做最卑下的事也不在乎。一回,她对唐妮说:“把男人看穿後,你就会晓得,他们都是婴儿。我打点过泰窝村最强悍的工人,可是他们一有什麽小毛病,需要你照顾他们时,就成了婴儿啦,只不过是大婴儿。哎,男人都差不多啦!”

本来包顿太太还以为绅士,像克里夫爵爷这样真正的绅士,会有什麽不同的。因此刚开始时,克里夫占上风,可是等她慢慢看清楚他之後,套她自己的话来说,她发现他和其他还不是一个样子,只是块头长得像大人的婴儿,而这个婴儿脾气古怪,讲究礼数,握有权力,还懂得各式各样,稀奇古怪,她想都没想过的知识,凭着这点,他尚可唬唬她。

唐妮有时候真想对他说:“老天爷,别在那女人手里陷得那麽深!”不过,到最後她发现她也没有关心到非开口不可的地步。

夫妻俩在晚上十点钟以前仍有相处的习惯,他们或是闲谈,或是一起逐字审阅他的稿子。然而兴奋感已经荡然无存,她对他的稿子只感到生厌。但是她依旧尽责的为他打字,不过早晚包顿太太连那个也会包办。

因为唐妮跟包顿太太提过,她应该学用打字机,包顿总是一呼百应,立刻就练起打字来了,勤快得很。所以现在,克里夫偶尔会口授信件让她打,她打得很慢,却是一字不误。碰到难字或偶尔用上法文成语,他也耐心的拚字给她打。她兴趣成这样子,教她简直是一种乐趣。

现在,唐妮不时会藉口她头痛,一用过晚饭就回楼上房间去。

“也许包顿太太会陪你玩玩纸牌。”她对克里夫说。

“哦,亲爱的,我绝对不会有问题的,你回你房间去休息了呢。”

她一走,他马上按铃叫唤包顿太太过来,要她陪他玩牌,甚至下西洋棋。这些消遣他全教她。唐妮发现,看见包顿太太面孔发红,像小女孩般的颤抖,不太有把握的摸摸她的皇后或武士,一下又缩回去,她心里就有种说不上来的反感。克里夫则微微含笑,半开玩笑、半带优越感的对她说:“你应该说我走过了。”

她抬头,睁着亮晶晶的眼睛望着他,温顺、害臊的轻声说:“我走过了!”

没错,他是在教她,而且乐在其中,这使他感受到自己的权威。而这女人则兴奋异常,除开金钱之外,所有上流阶层所拥有的,使他们成为上流人士的一切,她一点一点的都得到了。这令她兴高采烈。同时间她也在用心机的让他想和她在一起。她那种晕头转向的兴奋,对他而言是一种莫大的恭维,他私下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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