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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隔壁的张爱玲

隔壁的张爱玲

“张爱玲,张爱玲!”在阳台上浇花的我,猛听得楼下有人在呼唤。

我心生好奇,探头往下看。只见炎阳高照,地上只有树木的阴影一排排,并无一人。

过了几天,我到楼下取报纸,只听身后有女人在朗声说话:张爱玲,你家的狗狗拉肚子好一点了吗?

我稳住神,慢慢转过身去,是两个中年女人站在庭院里聊天。一个蓬松着鸡窝头,另一个也是蓬松着的鸡窝头,只不过是新烫的,看起来还不是很自然的样子。我认识其中的一个,是邻居李姐,曾经热情地给我介绍过相亲对象。另一个大概就是“张爱玲”了。

我走过去,和李姐打招呼,问她,你刚才叫谁张爱玲?

张爱玲说,我呀,我叫张爱玲。

我笑。是弓长张,爱情的爱,玲珑的玲?

她说,是啊,我姥姥给起的名字啊。和谁犯冲了吗?

我说,没有和谁犯冲。只不过民国有个女作家叫张爱玲,你听说过她吗?

好像听说过,她努力回忆的样子。然后,徒劳地问,她都写过什么呀?她的书好看吗,买得到吗?

我的妈呀,原来名气再大的作家,也不是所有人都知道她,也不是所有人都读过她的作品。甚至,她光辉灿烂的名字,被别人用了几十年,而用这名字的这个人,还并不知道她是谁谁谁。

从那天起,我对隔壁的这个张爱玲多了三分的好奇心。有意无意间就会多关注她、在意她,甚至会装作不经意地在李姐那里打听她。只因为她叫张爱玲。对她了解越是深入,越是觉得人生的不可思议。因为,如果名字只是一个符号的话,那么,这一个相对特殊的符号下涵盖的人生,却好比是一种人生的两个方向,两个极端。

民国的张爱玲出生于大家庭,小时候锦衣玉食,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连划根火柴都不会,冷冷的个性,以天才自居,行为习惯与常人大不同。52岁之后,基本上就离群索居,极力与俗世生活拉开距离。她对人情往来很是疏淡,但也是有恩必报。谁要是用心写过她一则书评,或者帮过她一个小忙,她都会买一小瓶香水或者一个小手包作为答谢。她真正爱惜的只有自己的文学天才。她不小心怀过一次或者二次孩子,好像也没有怎么犹豫就去做了残酷的人流。

可是,我这个隔壁家的张爱玲,平头百姓家出生,虽然和民国的张爱玲一样也是家中老大,但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7岁就帮着母亲烧火做饭打酱油。但她的个性却是热和的。她21岁嫁了一个工人,丈夫很老实,是个闷罐子,不会和人吵架,凡事也不会为她出头。所以,家里家外,都是这个张爱玲拿主意。她养了一个儿子,两只狗。儿子已经三十出头了,在一家大饭店做部门经理,性情像她,喜欢热闹,喜欢招蜂引蝶,换女朋友比换内衣勤,但就是只谈恋爱不结婚。让想抱孙子想得发疯的她,每天急得无计可施,嘴里直喊小祖宗。她每天早晚两次下楼溜狗狗,碰上谁就钉在那里,家长里短地说上大半天。

她曾对我说,你不知道嫁了个没有本事的男人,女人多受苦。她夸张地比划着,讲述她人生里一件一件令她斗志昂扬的往事。她说话的声音很大,很响亮。她很会利用人,但对人又算是很好的。

比如,有一天她请我去吃饺子。明确地说,请我不要到饭点了再去,早一点到了可以帮厨。我提了几个水果就去了。她要我帮厨的意思,是要我把做馅的一捆韭菜一根一根摘出来,再把做馅的虾一只一只血淋淋地从壳里剥出来。她哪里知道,我就是因为怕麻烦,怕腥味,在自己家里从来不买韭菜吃,也从来不买虾。

但我不吱声,只干活。第一次去邻家做客,其实双方都有点试探的意思。结果呢,那次吃饺子就成了我最后一次到她家吃饺子的历史。临走的时候,她让我带了满满一饭盒的饺子走,说是留着晚餐吃。第二天归还饭盒的时候,我在里边装了几个李子。就是投桃报李的意思。

下次她再约我去吃饭,我就找了理由婉拒了。我也突然明白了,民国的张爱玲为什么最后会选择一个人住,把各种人事关系撇得很清楚地住到了地老天荒,住成了孤家寡人,住到了穷途末路。可是,她就是喜欢这样。因为时间是有限的,精力是有限的,她只拿来发展自己的天才。

最后一个到过她在纽约的公寓的人,后来描述说,她的起居室有如雪洞一般,墙上没有一丝装饰和照片。有餐桌和椅子,还有像是照相用的“强光”灯泡,唯独缺少一张书桌。不过,她仍有一张上海人所谓“夜壶箱”的小桌子,立在床头。她说,这样方便些,有了书桌,反而显得过分正式,写不出东西来了。

可是,我隔壁的张爱玲家,家具摆设高高低低,虽然不是什么高档货,但满满当当的,应有尽有。走路也要小心些再小心些,否则就会踢到什么物件。

但是,她们俩有一点终究还是比较像的,那就是金钱观。

在民国时期的上海,通货膨胀,被张爱玲赶上了。她在第一时间里囤了很多纸在家里。她知道她一定会受惠的。她描写自己踌躇满志地坐在一堆纸上,就好像坐在一堆钞票上般舒服和得意。

而我隔壁的张爱玲对理财也很有一套。民间的借贷还贷那一套,她很懂的。她有一笔资金每天在流动之中,每天都在给她产生不菲的利润。当然,这也是有风险的。但她就是喜欢在小的惊险中求一点小小的富贵,她是一个愿赌服输的人。

那么,到底是哪个张爱玲活得更幸福一点呢?是民国的张爱玲呢,还是我隔壁的张爱玲呢?我或者你,更想成为哪个张爱玲呢?

我还曾认真想过这个问题。年轻时候,一心想让自己的灵性世界开花结果,比较向往民国张爱玲的冷人生,感觉像神仙。山海经里的神仙爷爷或者仙姑,都是独来独往,云里雾里,想来就来了,想飞就飞走了。没有谁挡得住,也没有谁敢招惹。也不必辛苦工作,渴了饮甘露,饿了摘仙果。朋友圈往来都是飞鸟、仙兔。

可是,青春期过后,诸事尘埃落定了,知道轻重急缓了,开始向往隔壁的张爱玲家的暖日子。有家有丈夫有孩子,虽然不是很有钱,可是前后左右有人陪,有人伴,有人说话,老了还有儿孙绕膝。人世上的幸福,什么都比不上天黑了,夜来了,一家人热热闹闹地在灯光下的餐桌上争一只鸡翅膀来得有意思。

可惜的是,并不是你想成为谁,就可以成为谁的。没有天才,你成不了民国的张爱玲。没有一辈子的苦心经营,你也成不了隔壁的张爱玲。而且,最最悲惨的是,当你知道你成不了民国的张爱玲的时候,你也发现,即使你只想做隔壁的张爱玲也不可能了,因为,来不及了。好像世界上的男人,都已经是别人家的丈夫,而世界上的男孩女孩,都已经有了自己的父母。你只剩下孤独寂寞的自己,一个人坐在家里,缅怀天上的张爱玲,然后,聆听隔壁张爱玲的朗朗笑声。

女人生孩子这件事儿

经常会想起一位母亲。她的丈夫很有名望,是民国初的教育家,创办女子中学,在推动女子教育方面是先驱人物。显然,他是一位开明人士。她的儿女们也很有名,尤其是四位小姐,被称为“张家四小姐”,“张氏四兰,闻名兰苑”,才女加美女,嫁得也个个好,所谓才子佳人,成为那个时代的标志性人物。关于他们逸闻趣事的书,他们自己写的回忆录,或者旁人和后人写的纪念文章,也是一本接一本地出版。

但是,在读这些文字的时候,我内心深处总是隐隐约约地忐忑不安,为了这个叫做“陆英”的女子。她也是名门望族,当初嫁到张府的时候,嫁妆“从四排楼一路连绵到龙门巷”。娘家的地位不比夫家低,也可能还略高也说不定。而且,她极美,据当时在场的“姨祖母”回忆,新娘的绣花红盖头揭下了,在场所有人都惊呼,太美了。一双丹凤眼,眉角略微往上有点挑。姨祖母心头暗想:“太美了,恐怕留不住,不会长寿的。”

这位叫陆英的千金小姐,21岁嫁到张家,36岁去世。16年怀了14胎,存活下来的有四女五男九个孩子。最后去世的原因好像是因为难产。第一次读书至此,我的心头就有不平之气产生。她哪里是因为长得太美了,而招天妒不长寿,分明是一个接一个地生孩子,活活给生死了的。不要说一个风摆杨柳的千金小姐,就是一个体壮如牛的村妇,如此一胎连一胎地生产,也是活不长的。

我当下的疑惑是,为什么她的丈夫一点都不怜惜她,怎么如此严酷地对待她,让她一胎一胎完全没有休养生息地生,生,生,一直到生死了为止?要知道,她所处的时代,已经是医学知识非常普及的民国,中医和西医在他们这等大家出身的读书人的知识结构里,一定是占有一席之地的。而且,她的丈夫本人还是一个开明的教育家,并且,身体力行地推动了当时当地的女子教育。

那么,为什么,他不善待自己的妻子呢?又为什么,陆英自己也不懂得保护自己的生命呢?她完全像一个底层社会没有文化知识的女子,任凭自己像一只牲口,甚至还不如一只牲口地生育孩子,而竟然生到死为止呢?她没有起码的自我保护意识吗?

也许,她只是太善良了,太贤惠了而已。

因为她死得太早,所以,在她子女的回忆文字里,她几乎是隐身的,被忽略的。只有墙上那发黄的旧照片,只有每年的清明时节雨纷纷去扫墓的那个坟头,显示了她曾经的存在。她有名分,她是一个名人的妻子,她还是多位名人的母亲。除此之外,她什么都不是,什么都没有。她出生富庶大家,却根本没有机会安享她应该有的闲适安逸的中年和晚年。

也因此,我对这个陆英的丈夫,那个名气大大的男人,一直心怀芥蒂。他后来又娶了一个妻,又生了一个男孩子。所以,他很有福气地成为一个有四女六男的父亲。也许,他是一个好父亲,他把儿女个个培养成为优秀的人才。但是,在我的视线里,他是一个不称职的丈夫,甚至可以说是一个“虎狼”丈夫。因为他把自己的妻子用得实在太狠了。

前不久,在读一篇新闻的时候,我也是心里咯噔了一下。新闻主题是:北大博士夫妻退隐深山,22年牧耕读书自己接生。让我心里不舒适的是这个“自己接生”。我把文章细细读了,并存了文档。有时间的时候,就又读了一遍。

我也许很欣赏他们退隐山田的决绝,也欣赏他们萤窗读书的风雅。但是,这位北大博士的妻子生育孩子的时候,应该已经属于“高龄产妇”了。他们夫妻二人并无一人的专业是与医学有关的。但是,他们居然就冒冒然地,在离具备优良的医疗技术的专业医院几百公里远的深山老林里,自己备一把剪刀,一盆热水,就把孩子生了下来。幸运的是,有惊无险,母子平安。但是,万一的万一,孩子不幸是难产呢?谁来为母子的生命负责?她的丈夫究竟是怎么想的呢,他是胆大包天,还是无知者无畏?我是不理解的。现代文明固然也给人类带来了很多垃圾,可是,文明的果实,尤其是医学的发展,与原始社会相比,还是相对保障了人类的健康。

身为女性,我没有生育过孩子。但是,这并不代表我对这个问题就没有发言权。因为,还是很小的时候,就听族里的奶奶、婶婶们哀叹,女人生孩子,一只脚在棺材的外面,另一只脚已经踏进了棺材。可见,生孩子这件事有可能是天堂般的明亮,也可能是地狱般的黑暗。我姐姐的经历让我刻骨铭心。姐姐在生孩子出院后回到家的第二天,突然下身大出血。情急之中,我姐夫二话不说,把她抱起来放到平板车上,疯了一般冲进医院的急诊室。我姐姐得救的原因,一是我姐夫本身是个医生,他能判断情况的危急;二是我姐姐的婆婆是当地人民医院的护士长。他们的宿舍就在医院大院里,离急诊室不到500米的距离。事后,她婆婆经常对姐姐念叨说,是我儿子救了你一条小命。

虽然,我的姐姐和姐夫结婚20年之后,离婚了。因为性格不合。但是,我们家里对这位女婿一直尊重有加,因为他以自己的医学知识救过我姐姐一命。

如此,我对女人生孩子这件事一直是存有疑虑的、畏惧的。骨子里还觉得上帝是不公的。因为,他让女性深受怀孕生育之苦之忧。很多年后,我在北大旁听一位女教授的文学课。有一次,她由题外之意引申开来说:每当我看到一些宣传画,母亲高举婴儿的画面让我心里不爽。为什么总是强调女性生物性的一面,比如生孩子。甚至说,只有生育过孩子的女人才是完整的女性,完全是胡说八道啊。女性的第一性是人性。她也可以把自己的人生价值建立在艺术、哲学、科学的探究等方面。我后来听说,女教授和比自己小很多的男人结婚,婚前协议是,不生孩子。

我莞尔一笑。没有批评,只有欣赏。在母亲“陆英”之后差不多有100年的今天,这个时代已经给了女性极大的自由度。你可以选择生孩子,也可以选择不生孩子。假如一个女性觉得自己的人生使命里有比生孩子更有价值的事情做,她完全有权利按照自己的心意走。当然,假如一个女性觉得生儿育女是她最大的幸福,她也可以选择做一个母亲。但是,她一定要会保护好自己,不会让自己深陷“生育门”的深井中,无力自救。

被默许的荣誉谋杀

昨天整理抽屉时,不小心将一摞文件掉在了地板上。几许尘埃飘散出来的同时,有一页纸落在了一旁。我捡过来一瞅,两指宽的报纸一个边角,类似于编辑用来补白的小短讯。但是,题目有点不一般:约旦一孕妇遭“荣誉谋杀”。

内文很短,类似微博。所以,不妨全文抄录下来:

据澳大利亚媒体14日报道,约旦警方14日发现一名被烧焦的孕妇尸体,其生前遭割喉,腹部被剖开露出4个月大的胎儿。警方称,这显然是一起“荣誉谋杀”案。案件正在调查中。谋杀在约旦通常被判死刑,但涉及“荣誉谋杀”,法庭通常会对犯罪者免刑或减刑。荣誉谋杀是指凶手谋杀家庭成员以达到挽回家族荣誉的目的,受害者几乎都是女性,被杀害的原因主要是“失贞”和“不检点”。约旦每年约有15到20名女子被“荣誉谋杀”。

这片报纸残页,大概是我某天读报纸的时候有意裁下来,备作资料的。可以想像,当初读到这则消息时我内心的震动。这惊悸不安在我再次读到时依然,恐怕还更强烈一些。因为,就在前一个小时,我刚刚看了话剧《贵妇还乡》。

《贵妇还乡》是瑞士剧作家迪仑马特的名剧。说的是欧洲一座小城里,有个青春少女克莱尔,她热情、美丽,有一头迷人的红头发。她和青梅竹马的少年伊尔相爱,并偷尝爱情的禁果。他们在树林里野合,在仓房里幽会,甚至偷了马铃薯送给小城里的一个可怜的寡妇,只为了能借她的房间来约会。然而,让克莱尔没有想到的是,她怀孕了,她的心上人却要和别的女人结婚。只因为那个女人有一家杂货店做陪嫁。她不甘心受辱,和伊尔闹上了法庭,想要讨回一个公道。但是,伊尔买通了两个酒鬼,只以一瓶白兰地的代价,就让这两个人做了假证,说克莱尔生性放荡,也与他们媾和,腹中孩子的爸爸不知道是谁。

克莱尔成为小城伤风败俗的化身,她被逐出了这个城市。几十年过去了。小城破旧败落,人人失业,家家饥寒交迫。就在这时,已经成为亿万贵妇的克莱尔回来了。她带来了十亿元的大支票,同时也带回了一口棺材。她放言出去,她要拿这十亿元换当年初恋情人伊尔的小命。她说,她要讨回一个公道。

当然,克莱尔最后讨回了公道。小城里的人个个开始赊账,消费那笔人人有份的大支票,连伊尔的妻子儿女都在买华服豪车,并不把伊尔的安危放在心上。伊尔感受到了死亡的阴影一日一日压迫过来。他终于也尝到了众叛亲离的滋味。他只求速死。终于,小城再次开庭,众望所归,伊尔被判死刑。

这部话剧的初衷也许只是想演绎金钱万能的道理。可是,我却一直把疑问放在克莱尔被放逐的那一个节点上。小城的人难道不知道,几十年前,他们已经把那个天真烂漫的克莱尔谋杀掉了。被众人抛弃,背负“失贞”和“不检点”恶名的她,沦落为妓女,孩子出生后也在贫病中夭折。她能够侥幸成为贵妇,只是因为她有一头漂亮的红头发。那个大佬看上了她的红头发,娶了她,过世后留给了她巨额资产。

剧中说,有一次飞机失事,她醒来后发现自己肢体残缺,她经历了全身多处的手术后成了“钢铁侠”。而她的心早在几十年前就已经是石头般冰冷坚硬的了。因为,年轻单纯的她,饱尝了同为人类所能给予的最大的恶意和不公。所以,当她一旦有能力以牙还牙,以恶制恶的时候,她一定不会手软心软,放弃复仇的机会。

不过,她还是幸运的。因为,她并没有如约旦每年死于“荣誉谋杀”的那几十个“不贞”“不检点”的女孩一样,被割喉、被剖腹。而且,说起来,命运终究是眷顾她的。在有生之年,她还可以回到曾经的受难之地,正大光明,堂而皇之地寻求一个“公道”。

问题是,她真的得到了她想要的所谓的“公道”了吗?当初审判她有罪的人,今天又审判了伊尔有罪,并且是死罪。而她是推动这场荣誉谋杀的主谋,这次,她是真的有罪了。

所以,我在想,被自己的父亲或者兄弟杀死的那些女孩,其实是死于众人的“默许”。一个不良社会,动刀子实施谋杀的只是一个人两个人,而众人的默许,才是夺取那些年轻无助、被侮辱、被伤害的女孩性命的关键,或者说是幕后势力吧。

就拿伊尔的死来说,剧中,当十亿元的赏钱下达之后,一开始,以当地小学校长为首的小城居民,还有一点犹豫,在公道和金钱之间挣扎。因为,他们知道,即使是伊尔错了,也不至于是死罪。但是,在饥饿的压迫下,在贪婪人心的诱惑之下,校长他们都动摇了,妥协了。几乎每个人都穿着赊来的新皮鞋,自觉自愿地跑到伊尔的杂货铺告诉他,是你错了,当年你不该那样对待一个纯洁的少女。你应该去死!

所谓荣誉谋杀,也就是杀给别人看的。为了某一个看得见或者看不见的群体利益或者偏见,而主动或者被动采取的谋杀。所以,伊尔的妻子和儿女也都假装正义在肩地抛弃了自己的丈夫和父亲。所以,约旦的那些被社会称为“不贞”和“不检点”的女孩们的父亲和兄弟,拿起了屠刀。

而这些死于非命的女孩子们,她们再也没有力量为自己赢得翻身喊冤的机会。再没有机会像克莱尔那样,侥幸获得足够多的金钱,为自己生命的尊严,做出一次有力的反击。当然,善良的她们或许在生命的最后一刻,在祈祷。她们睁大惊恐的大眼睛在心里对说,上帝啊,饶恕他们吧,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是在做什么。

当崔莺莺成为母亲

朋友邀请去看昆曲《西厢记》,当然是难得的放松和享受。地点是在城南的一座老戏楼,正乙祠古戏台。传说是梅兰芳大师第一次登台演戏的地方。坐在二楼的雅间,迷蒙的灯光之下,舞台上丝竹管弦,娇羞花解语,温柔玉有香。恍若隔世一般。不过,真的是隔世。剧本是元代的,故事背景是唐朝的。

记得第一次读王实甫的《西厢记》的时候,也只是林黛玉和贾宝玉差不多的年龄。扎辫子的初中生,在南方一座小城的新华书店里,躲在角落,一站就是一两个小时。读得懵懵懂懂,只知道曲词华美,却基本不知所云。比起林妹妹和宝哥哥的读后感“辞藻警人,余香满口”,自是差了好几个层次。

在剧场看《西厢记》似乎也不是第一次,以前也是看过的。但这一次看西厢记却真真地看出了一些门道。原来特别厌恶的老夫人的形象,在我的眼里变得可爱、可敬了。因为,她是多么地爱自己的闺女啊,真真地是为了女儿的人生大计操碎了一颗心呢。

她是前朝崔相国夫人,很不幸夫君病亡,她携小女崔莺莺,送丈夫灵柩回老家河北安平安葬,途中因涝受阻,暂住河中府普救寺。莺莺年芳十九,有沉鱼落雁之貌,由此推想,做母亲的她,年轻时也一定是花容月貌的。

此刻,她特别地忧虑,因为生逢战乱,家道又不幸,她剩下的宝贝,以及她所能依靠的,就只有女儿一个了。唯一可以安慰的是,女儿聪明伶俐,针织女红,诗词书算,样样拿得起放得下。而且,她父亲在世时,就已将她许配给族中的侄儿郑尚书之长子郑恒。只等孝期过后,择日完婚。

夫人没有想到的是,同在庙里借宿的一介布衣落魄书生张生出现了,他父母双亡,家境贫寒。张生窥探并贪恋莺莺的美艳,一而再再而三地以艳词俚曲勾引涉世未深、单纯幼稚的莺莺。那时候的大小姐养在深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除了自己的父亲,几乎不认识其他的男子,当然是很单纯的啊。

真是祸不单行,就在夫人为了张生的出现烦恼的时候,有强盗闻得莺莺貌美,想强抢去做压寨夫人,已经兵在途中了。好在夫人临危不乱,她略一思考就想出了一个高招。她对张生说,你若搬得来救兵,解了今日之围,我就把女儿嫁给你。没有想到张生虽然落魄,却也有几个发小现在混得不错,在军中颇有势力。

于是,强兵退去,但危机还在。夫人眉头一紧,再生一计。她设下筵席,请张生前来。酒过三巡之后,就让莺莺认了这个哥哥,做了结拜的兄妹。理由也很堂皇,因为莺莺早已经有了媒妁之言,定婚的女子就是别人家的媳妇了啊。

已经对张生有了好感的莺莺虽然失望,可是,她能体谅母亲的心。坏就坏在那个小丫鬟红娘身上,是她穿针引线让张生有机会把生米煮成了熟饭。也就是说,让莺莺和张生行了男女关系之实。以我现在的人事经验和社会知识,我想,一定是红娘自己看上了张生,想要和小姐一起嫁给张生。因为,那个年代,聪明能干略有姿色的丫鬟通常会成为主人的小妾,就像红楼梦里的花袭人和宝玉的关系一样。早一点,晚一点而已。

东窗事发之后,一心为了女儿幸福着想的夫人并没有乱了阵脚。她送给张生盘缠,也就是银子若干,让他前去求取功名。如果他真有济世才华,他当然可以中个状元,再回来正式娶莺莺为妻。如果他才疏学浅,时运又不佳,不能求个功名回来,恐怕他自己就选择消失在人间了吧。

那天,看完戏出来,我和两位女友找了个地方喝茶闲聊。当我把以上从夫人的角度诠释的故事合理性胡诌一通之后,她们两个笑得花容乱颤。不过,笑了一会,不笑了。说也是啊,当初,她们在莺莺的年龄段的时候,也都行了莺莺之事。她们的母亲也都是不同意的。因为,她们选中的男生,一个是太穷,一个是太远,且都是凤凰男。但是,被爱情劫持了的她们,一个是奉子成婚,一个是私奔到外地,先度了蜜月再说。

现在往后看,也都惊出了一身的冷汗,一身的热汗。因为,当初死活要跟随的男人,死活要缔结的婚姻,现在来看,也是好三年坏三年,好好坏坏又三年。因为银子不富裕,她们的日子过得很辛苦,这是母亲早就告诫过,而她们当年并不以为然的。还因为并不门当户对,成长背景也不同,在婚后生活里种种细节处的摩擦不断,就像张爱玲说的,人生华美的袍子里爬满了咬人的虱子。

有意思的是,这两个当年的莺莺,现在都已经是两个小美女的母亲了。再过几年,她们也就站到了老夫人的位置上,为了女儿的终生大事操劳,不把心操碎就不成仁的了。她们会怎么对待自己的宝贝莺莺呢,她们会比西厢记里的老夫人做得更好吗?

我不知道。且有待分晓。

文章到这里,原本以为可以收尾。但是,想想还是有话要说。我是想,老夫人看不上张生,并不仅仅是“嫌贫爱富”,是不是和我一样,觉得这个张生的品相不好呢。一介书生,寄人篱下,还没有立身之本,却觊觎隔壁家小姐的美色,穿墙打洞扒门缝的,什么都干,只为了一己的情欲。离孔夫子说的“非礼勿听,非礼勿视,非礼勿行”相距十万八千里。即使放在当代社会,如此一个花心大萝卜,凭老夫人几十年世事练达的火眼金睛,她一定看出来了,张生也就是一个会吟几首歪诗的登徒子而已。

这也不是我随口胡说,是有据可寻的。王实甫的《西厢记》剧本改编自唐代元稹的《莺莺传》,为著名的传奇小说。《太平广记》收录时改作现名。原本的故事线索就是贫寒书生张生对没落贵族女子崔莺莺始乱终弃。为了找补心理上道德上的平衡,粉饰自己,他居然羞辱莺莺说:“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予之德不足以胜妖孽,是用忍情。”意思是说,莺莺是天生的妖孽,不祸害自己,就必定祸害别人。我的能量不足以降得住她,所以,我选择了放弃。呵呵,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

据说,张生就是元稹以自己为原型的。也就是说,他写的是自己当年和邻家小妹小迎的故事。若干年后,莺莺嫁做他人妇,安生过日子了,张生也另有娶妻。一次,他路过莺莺的家门口,竟然还厚脸皮假扮“表哥”身份要求会见。当然是被莺莺冷冷地拒之门外。

杜十娘的任性

闲来无事,随手从书架上取了一本书打开翻看,居然是明代文学家冯梦龙所著的《杜十娘怒沉百宝箱》。这个故事可以说是家喻户晓。今日再读原著的杜十娘,我惊诧不已。原先我以为是勇敢追求爱情,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青楼女子杜十娘,其实是多么任性的一个小女人啊。

她从小被卖到青楼,因为天生丽质,聪明好学,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成为艳压群芳的花魁,名震京城的“教坊名姬”。所以,她的内心是骄傲的,身为下贱,却心比天高。故事开始的时候,她19岁,已经有六年的接客陪笑的资历,悄悄积攒下了不少金银珠宝。以她的智力,她当然明白,烟花巷风月场不是久留之地。她暗自留心物色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从良,然后美美地过上夫妻恩爱衣食无忧的好日子。

可是,她为什么最终落得了一个抱着百宝箱投江自尽的结果呢。仔仔细细地探究下来,却是因为她一味的任性。她的命运走向,实在是与她自己的任性大有关系。

所谓所托非人,杜十娘看上的李甲是个阳光大男孩,而且还是一个官二代。他的父亲是南方一位二品官,书香世家,门第高贵。有点红楼梦里的贾宝玉的身份,从小养尊处优,性情温和却不免懦弱,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基本上是一个寄生者,还没有独立的生存能力,生活技能基本上还不如巷子口那个卖豆腐的小二。小二虽然只会做豆腐卖豆腐,可是,他却是比李甲更有可能让杜十娘幸福的那个男人。

因为,卖豆腐的小二虽然卑贱,但是,他有一技可以谋生,他以及他的父母长辈也不会看不起出身花街柳巷的杜十娘,都是底层小人物,惺惺相惜才有可能。而李甲只是作为一个太学生,偶尔来青楼寻欢的入世不深的美少年,他被杜十娘看中,貌似幸运,拔得头筹,实为不幸之开始。我们来想像一下,大观园里的贾宝玉离开金陵的家到了京城,被酒肉朋友偶尔带去逛了一次青楼,他迷了眼,也迷乱了心,从此一发不可,沉溺于此。我可是真心为他着急上火啊。呵呵。

杜十娘看中了他的家世门第,看中了他的青春俊朗,看中了他的富贵风流,然后“处心积虑”地开始了自我救赎的大计划。她缠绕他,让李甲日日花天酒地,夜夜温柔之乡,很快就把随身携带的千金花尽。最后把值钱的衣物和玉佩环饰都典当的典当,变卖的变卖,那时的李甲想逃走都已经没有了行动能力。暴怒的父亲一次一次书信规劝不成之后,断绝了他的经济来源,还告诫亲朋好友不要借钱给李甲,以免他得了金银又去嫖妓。

为了杜十娘,可怜的李甲已经是众叛亲离。某种意义上说,杜十娘和李甲的爱情是不纯粹的,他们各有所求,各取所需。李甲被杜十娘的美色倾倒,而杜十娘则期望通过李甲来个华丽转身,李甲是她的人生天梯。

那一年里,除了李甲,杜十娘不曾接待其他的客人,她的妈妈老鸨早就在一旁干跺脚,等得不耐烦了。为了驱赶李甲,她放出话来说,既然你们小夫妻恩爱,那么,三日之内,只要李甲筹得300两银子,就让杜十娘赎身,成为自由人。你们爱上哪儿就上哪儿去。老鸨料定李甲拿不出这些银子。但是,她失算了。她哪里知道,那一刻杜十娘心中狂喜,她等的就是这一句话,等的就是这一天。她已经等了很久了。她装作无助,请求老鸨放宽期限为十天。

十天之内,杜十娘做足了功课。她先是让李甲去筹钱,无果。然后,她拿出来150两银子假意说是自己的私蓄和姐妹们的帮衬,让李甲再去筹另一半。此举赢得了李甲同乡柳生的同情和侠义之心,他奉献了另外150两,以成全李甲和杜十娘的伟大爱情。

而其实,在风月场上厮混长大的杜十娘对谁都存有戒心,对李甲也同样是不信任的。她把装满百宝的小箱子早早地存放在好姐妹那里,一来是为了防备老鸨赶尽杀绝,二来呢,也是为了掩人耳目,不让李甲和他人知道自己是个有钱的主。

在杜十娘和李甲被老鸨赶出青楼的那一天,杜十娘的自我救赎计划已经完成了一大半。接下来如果她能够和李甲同呼吸共命运,显露自己的实力,显现自己的诚意,她也不至于输得很惨。因为,关键时刻,她至少要让李甲知道,她是不会拖累他的。

但是,她没有。她没有把夜明珠等宝贝告诉李甲,我可以理解。但是,她居然只是拿出了一点点的碎银,还说是姐妹们资助的路费20两,交给李甲,让他把典当的衣物赎出来,雇了一只小船上路。目的地是李甲的家乡,那里只有暴怒的父亲棍棒在手,在等着收拾他。而他旧衣素手,甚至带给娘亲的手信都拿不出来。

如果我把可怜的李甲想像成宝玉的话,简直要心疼他了。踏上归程的他,江水渺茫。回想他去年赴京城上太学的路上是何等的意气风发,前程无量。母亲的谆谆教导,父亲的深切期望,他是家族的荣耀和未来。可是,现在这一切都被毁了,毁在了身边这个女子的手里。他不恨她,就已经是善良之辈了。何况还有更迫切的生计问题在等着他,每天早晨醒来就发愁柴米油盐,这种苦哪是他一个官宦世家之子所能受得了的。

往日安逸、体面、稳定、精致、奢华的生活环境像电影回放一样在他的梦境里出现,这个时候盐商孙富的出现,简直是天助他也。他的背叛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他爱杜十娘吗,应该是爱的。但是,当他的爱情与强大的世俗力量相悖逆,只能选择一方时,他的爱是可以放弃的。从一开始他就不是一个可以做得了自己主的人。他只是一个贪欢的少年郎。

杜十娘如果不是一味地任性,到现在她应该如梦方醒。她既然从一开始就并不信任李甲,以她阅人无数的智力,为什么她没有在自己的救赎计划里,设计第二条,甚至是第三条退路呢。

比如,她挥挥手,让已经有二心的李甲走他的阳光大道,她走她的独木桥。往后,他和她,桥归桥,路归路,一别两宽,各生欢喜。她是她自己的。她还有美貌,有阅历,有生存之本钱,她可以投靠个远亲,或者,隐居深山。再则,先在就近的寺庙庵院落脚,再做他议。

再则,她如果真心迷恋李甲的话,她仍然可以力挽狂澜,拯救他们的爱情。她可以告诉他,他错了,并且指出一条明路。她既然爱他,把他当作自己未来的依靠,为什么就不可以给他改正错误的机会,同时也给自己一个活下去的机会呢。

当杜十娘一件一件地亮出箱子里的宝贝时,李甲已经非常后悔了,他大哭,他终于明白了杜十娘对他的用情之深,他抱着她的腿请求原谅。可是,她没有选择原谅爱人,而是任性地选择自毁。她的自毁里还连带有对负心人的惩罚。李甲年轻脆弱的心受此刺激,得了疯病,终身不得痊愈。他真的被杜十娘害惨了。

说到底,这是编剧冯梦龙大师的心结。他是宁愿让杜十娘抱着百宝箱去投江而死,也不愿意让杜十娘嫁给孙富,从此过上安逸幸福的日子。因为,在现实人生里,冯梦龙也是名门世家子弟,他与青楼女子侯慧卿相好,但是,最终慧卿嫁给了愿意正式迎她进门娶她为妻的某商人“孙富”。

这也成了冯梦龙“最是一生凄绝处”,他从此“遂绝青楼之好”。

远嫁

记得小时候读《红楼梦》,读到第100回“悲远嫁宝玉感离情”:忽然听见袭人和宝钗那里讲探春出嫁之事,宝玉听了,啊呀一声,哭倒在炕上。吓得宝钗袭人都来扶起说,怎么了?宝玉早哭的说不出来,定了一回子神,说道:这日子过不得了!我姊妹们都一个一个的散了。林妹妹是成了仙去了。大姐姐呢已经死了,这也罢了。二姐姐呢,碰着了一个混账不堪的东西。三妹妹又要远嫁,总不得见了。史妹妹又不知要到哪里去。薛妹妹是有了人家的。这些姐姐妹妹,难道一个都不留在家里,单留我做什么!袭人忙又拿话解劝。宝钗摆着手说,你不用劝他,让我来问他:据你的心里,要这些姐妹都在家里陪你老了,都不要为终身的事吗?

读到此处,尚在豆蔻年华的我,不免心有戚戚也。身为女性的隐隐的不安,对未来的不确定感就此缔结在心里,多年来不曾化解过。

后来到了婚龄,我也是有意无意地延宕着,不肯轻易言嫁。如果没有对那个要做我夫君的男人有百分之百的信心,我宁愿一个人呆在闺中。一个人虽然也谈不上有多好,但总比一不小心碰到一个豺狼虎豹的强。呵呵。也所以,最近几个女朋友纷纷远嫁外番,让我心里打破了水晶杯,有点痛惜,更多的是不知所措的不安。

有一天,许久不见的闺友阿椰打来电话说,周末晚上在她学校附近的一家餐馆小聚,她约了三五好友来帮她参谋。她新近交往了一个老外。我满怀期待地去了。因为,我很相信这个身为大学教授的闺蜜的眼光。我期待的是她的幸福。但是,那天晚上的聚餐,大家都有点沉默。第二天一大早,阿椰电话我,问我的意见。我稳了稳神,尽量把话说得委婉些。而之前,我和她说什么都是直来直去的。

我说,如果你爱他,如果他也爱你。如果他不仅爱你,而且还对你的孩子有爱心,并有实际的帮助,那么,你可以和他在一起。他老得都可以做你的父亲了。当然,他是一个科学家,是人类精英,而且,超有钱,超有身份。但是,夫妻关系中的第一关系是男女关系。你爱他吗?如果爱,什么都好说。如果不爱,你的日子,未来的岁月怎么熬得过去呢?

她在电话那一端沉吟良久说,谢谢你。你和我亲妹妹的反应是一样的。你是一个好人。你知道吗,这是他对你的评价。一桌子的人,他对你的评价最高。但是,却只有你如此问我。其他几人,他们都说好,说了好多祝福的话。

后来,她和那个背微微有点驼的老科学家又交往了一段时间。但是,吊诡的是,让他们分开的,不是他们的年龄差,而是那个老外和妻子只是在分居,尚没有离婚。而且,似乎他的妻子也没有要离婚的意思。他呢,似乎也只是想有个中国娃娃一样的女人在世界的另一端。他说,他会每年飞过来和她过几个月,他不在的日子里,他依然会给她生活费。

阿椰后来又交往了一个老外,是一个音乐教授。她正在考虑为他在国内开一场小型音乐会,让这个音乐家演奏自己的作品,也许还能挣点钱。他在自己的国家不是特别有名。阿椰的语态里有明显的幸福感,所以,我真心地期待她的婚讯。

在这期间,却是另两个女朋友利利落落地把自己嫁了出去。一个嫁到了美国南部,新郎是一个退休医生,另一个嫁到了美国北部,新郎是一个落魄的艺术家。这两个男人,一个有点老,一个很困顿。她们把自己的财产房子车子什么的通通变现,义无反顾地远嫁走了。

这两个女朋友都是有才有貌也有点小钱的大龄剩女。事业不算大成,却也是有所成就的。但是,她们说嫁就嫁了,说走就走了。在她们的毅然决然里,有对身边男人深深的失望吗,我不敢说。我更不敢说,她们是对中国男人彻底失望了。因为,以我们有限的社交圈,我们才认识几个中国男人呢,而以我们有限的时间和阅历,我们又能深交过几个男人呢。只能说我们的运气不够,交往过的男人都不适合我们吧。

而且,她们远嫁的媒介都是交友俱乐部。她们走之前,很热心地把她们的婚姻顾问推荐给我。她们尊称之为老师,他们也自称为老师的婚姻顾问们,几乎每天都给我热情的电话,他们热切地希望我能够加入他们的私人定制的俱乐部。但是,入会的费用,我两本书的稿费都不够。我斟酌再三,婉拒了。婉拒的背后,除了交不起的会费,我还对远嫁有着本能的担心。我虽然没有一个宝兄弟哭着挽留我,但是,嫁那么远,万一夫君对我不好呢,我怎么办?呵呵。举目无亲的,谁会为我作主呢。我是一个胆小怕事,很多大事情上不敢为自己作主的无用又无助的人。

曹雪芹写探春知道自己将要远嫁时,“又气又笑,又伤心,也不过自己掉泪而已”。深闺里的三小姐探春的婚姻是父亲大人贾政定下的,她自己是做不了主的。所以,除了暗自伤心落泪之外,她并没有其他办法可施。

但是,我的三个远嫁的女朋友,她们都是独立自主的新女性。她们做得了自己的主,她们把自己当做风筝放飞到另外一块天空下寻找新生活了,但是,风筝的线却是牢牢地把握在自己的手心里的吧。我除了衷心的祝福之外,似乎就只有祈祷了。祈祷她们一路顺风顺水,从此,夫妻和和美美,白头偕老。

姐妹家庭

前些日子读台湾女作家苏雪林的自传。她是民国才女,与她的盈盈才华并行于世的,是她的傲然长寿。她居然活了102岁,令人惊叹不已。在她的自传里,她特别感念她的同胞姐姐。苏雪林有过短暂的、名不符实的婚姻,没有生育过子女。离婚后,她与长她5岁的同胞姐姐组成了别具一格的“姐妹家庭”。

长达30多年的相濡以沫,苏雪林把姐姐形容为仅次于母亲的“第二慈亲”。她写道:家姐与我同住时,料理我的饮食起居,无微不至。我若偶有病痛,她煎药奉汤,一夕数起。亲手为我补缀破绽,缝制内衣裤,替我收拾随手搁置的物件。那种细心熨帖,体贴入微的事,要说也说不完。

姐妹家庭生活上的息息相关,亲密无间固然是难得的好,不过,最让人感怀的,还是她们姐妹在精神上的心心相印。“花晨月夕,姊妹二人清茶一盏,对坐窗前,闲话家常,纵谈往事,一种骨肉深情沦肌浃髓,其乐又是无极。”读至此间,眼前仿佛呈现出一幅淡墨水彩画,一对姐妹身穿素色家常旗袍,浅笑嬉戏,轻声细语,花香鸟鸣,蝴蝶翩翩,岁月静好。简直羡煞人也,所谓的神仙眷侣,为什么一定要是雌雄组合呢。

前几天老家的表姐来小住。她看我一个人过日子,清汤寡水地很是寂寞,就说,其实你也可以找一个谈得来趣味相投的女伴一起过啊。她说的并不是传说中的同性拉拉们的那种。她举例说,曾经和老舍先生有过情感上的纠葛的女作家赵清阁,她的亲密伴侣就是她的保姆。出身大家庭的她,从小有一个年龄与她相差不大的女孩子跟随她,照顾她,一直陪伴她到最后。假如红楼梦里的林妹妹还活着,她没有因为贾宝玉娶了薛宝钗而伤心至死,而是带着紫鹃另觅一清静之地过别样的生活,也是很美的啊。她的身为苏州巡盐御史的老爸虽然早死,也一定给她留了很多银子,足可以让她在经济上衣食无忧吧。

托尔斯泰说过,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他可没有说,这个幸福的家庭一定是由一个女人一个男人组合成的。如果一个女人在她最好的年华有运气遇到她的白马王子,那咱们没有什么可说的,恭喜他们,白头偕老,好好过日子吧。但是,万一这个女子遇到的是一个白鹭女子呢,她为什么就不能和她组合成一个家,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也相敬如宾,白头偕老呢。

表姐在老家是一个小学老师,她的班上就有一个学生的两个姑姑组成了一个姐妹家庭。大姑姑是妇科医生,小姑姑是会计。她们的妈妈是一个深受传统婚姻摧残的女性,她对两个女儿的言传身教就是男性是可怕的,不可信任的。大姑姑学医,成为妇科大夫之后,每天看到的是女性的病痛,尤其是堕胎、流产。而罪孽的深渊,很大一部分则是来自男性的不负责任。她亲手处理的堕胎的女性中,最小的年龄还不到18岁。她和妹妹最后选择不婚,相依相伴过日子。所以,这个姐妹家庭中两个女子,也许她们的选择不是社会学意义上最好的,但是,却是她们在有限的能力和智性上可以做到的最好的。她们的生活很安静,很独立。她们静心敬业,对兄弟的孩子也很尽心尽力。

近一年来,每天黎明即起,迎着朝阳步行到附近的小树林里,和一群女子修习瑜伽,是我一天中最为期待、最为快乐的时光。我们各自带一席等身长宽的瑜伽垫子,在树荫下铺开,静呼吸,深吐纳,松筋骨,练平衡。间隙中,我们嘻嘻哈哈,聊家常,侃男女,说美食。那天,有一对嫁给一对兄弟的姐妹开玩笑说,如果有一天她们的男人要和她们离婚,另娶年轻的去,她们两个会很开心地带上她们的孩子另组一个家庭。她们两个分别嫁到这个大家庭之后,辛苦劳作,生儿育女,操持家务,与她们的丈夫渐行渐远,却是两个妯娌之间在灵性和智性上互相吸引,相互媲美。

她们还带来了另外一对姐妹家庭的故事。说的是在她们的老家,隔壁就住了一对姐妹,姐姐还是名牌大学的学生。她没有等到毕业就挺着大肚子回到了老家,守口如瓶不肯说出孩子的父亲是谁。好在她有一个在当地有权有势的老爸,别人也不敢为难她,不敢欺负她。她把孩子生了下来,就在老家找了一份闲职。后来她的妹妹也在情感上受到了伤害,索性就不再谈婚论嫁,帮着姐姐带孩子,两个人一心一意过上了谈笑风生,温衣足食的日子。她们的父亲一开始不能接受,后来想想也没有什么不妥的,叹了口气也就认了。两个女儿承欢膝下,他的晚年还被照顾得无微不至。

传说中的姐妹家庭还有一个就在北京,是一对贵族小姐,一对格格。这对貌美如花的姐妹,和母亲生活在京城某条老胡同的四合院里。在她们小时候,家里的佣人比家人还要多。厨子、车夫、保姆、奶妈、门房等等。有几个孩子就有几个贴身保姆和奶妈。虽然比不上红楼梦里贾府的排场,可是,也不比贾府差多少。

她们家是血统很近的皇亲国戚。姐妹花优雅可人,知书达理,却也孤芳自赏。传说有一次姐妹俩喜欢上了同一个男人,那是她们社交圈里的白马王子。王子也喜欢她们,但却拿不定主意,不知道应该选姐姐呢,还是应该选妹妹。两个姐妹也互相谦让,结果是无奈的王子转身就娶了别人家的小姐。

王子张灯结彩的那天,姐妹俩就发下毒誓,终身不嫁。她们悉心侍奉老母归天后,就禁闭门户,过上了躲进小楼成一统的清淡日子。与世无争,与亲朋也素无瓜葛。她们的一位亲兄弟就住在我们社区。只有他逢年过节去探望已经白发苍苍的姐姐妹妹。她们居住的四合院是祖产,如今市价一亿多人民币。他和其他兄弟眼巴巴地,就等着两个老姐妹驾鹤西去的那一天,他们就可以把祖产变卖了,甚是可观的一笔财产呢,他们已经等了太久了。有多少人提金带银地去敲门,想要买她们的房子,可是,门都不让进就被保姆轰走了。两个老姐妹越活越有精神头,姐姐长一岁,明年就要过百岁生日了。

她们都有过人之处

在女友家喝了下午茶出来,意犹未尽,我就一个人顺着林荫道慢慢走。

这个结交已经十多年的女朋友,我是看着她把日子一点一点从窘迫过到了红火。她新搬的600多平方米的家,位居京城最好的地段,隔壁就是森林公园。儿子海外留学归来,踌躇满志地准备创业,要做中国版的乔布斯。老公步步高升,身居显要。在世人的眼里,她是捞着了的。呵呵。但是,我却一直觉得她的品位和美德,与她得到的福气很是匹配。

多余的不说,只说两件事。她当了好多年的志愿者,每星期有固定的时间段到博物馆做讲解员。一站就是一天,她乐在其中。从她家到博物馆有两路公交车。一路是有空调的,另一路是没有空调的,价格相差一半。她会选择坐便宜的。

开始听说,我只是以为她抠,笑话她小农经济。但是,后来,当我知道她把6万元私房钱无偿借给了过去的小保姆后,我无话可说。那个小保姆是她妹妹家的保姆。妹妹得了大病,小保姆尽心尽力守护在妹妹身边,一直到妹妹渡过难关。后来小保姆要回去结婚生娃,辞职了。回到山东老家一年后,小夫妻两个要盖房子缺钱,试探性地打电话给她。她二话不说,当天就到银行把钱如数汇了过去。我惊诧地问她为什么?她说,小保姆有难处,我是一定要帮的。因为,她在的时候,对我妹妹很尽心。

那天下午茶,我们聊到了那个小保姆,我随口问了一句,那个钱,她还你了吗?我的好朋友居然想了半天才说,不知道,好像还没有呢。完全是已经忘了此事的样子。

我当即倾倒。

真的,只有电视报纸新闻里才有的细节,就发生在我身边的女朋友的身上,我感慨万分。我记得她曾经说过,借出去的钱,基本上没有想到会回来。但是,她也说过,如果小保姆日子过好了,一定会还她的钱的。如果她没有能力还,当然也就算了,就算帮人帮到底了。这样的细节,真人世界里很少,武侠小说里常有。呵呵。我夸她像金庸小说里的侠女,她睁大一双无辜的大眼睛看着我,不知所云。我知道她是不读金庸的,当然也不知道金庸笔下的侠女除了爱慕师兄之外,还经常行侠仗义。

我的另一个女朋友,生意做大之后,她选择了只拿股份,不再每天去上班。多出来的时间和精力,她参与了一个服务性环保公益团体,也投钱进去。她定期去几个养老院和医院探望老弱病残人。有穷人没有钱做大手术,她们的组织也掏钱。她说,她完全有能力过上比现在更上几层楼的奢侈生活,但是,她没有。因为她觉得没有必要。

我有一次当面夸她境界高,她也不以为然。她说,我不懂境界是什么东西。可是,如果隔壁有人在饥饿,有人在呻吟,我没有办法假装看不见,假装听不见。虽然,我公益上投了一点钱,但是,我得到的更多。这不是一种刻意作出来的姿态。她结识的一帮新朋友,带她进入了一个新的领域,让她眼界更加开阔,对这个世界的了解更深刻。一段时间再见之后,发现她从谈吐到穿着,都文化了很多,朴素了很多,也快乐了很多。

我也很佩服圈子里的另一个女朋友,剑不出鞘,成功地挽救了自己的婚姻。她的老公是个高官,当然,在她嫁给他的时候,他也就是一个出土的凤凰男,而她是一个高知家庭的女儿。若干年过去了,他们的儿子也已经上了大学。有一天,在外省挂职三年后回京的丈夫对她说,他在外面有人了。

说如雷轰顶,是有点夸张,但就是那个感觉。但是,她有很好的家庭教养,不会骂街,也不会一哭二闹三上吊。她呆呆地看着她老公,只说了一句,你狠得下心来吗?这个家,还有我们的儿子。然后,她每天该干什么还干什么,老公却一点一点发现她瘦了很多,脸色焦黄,她憔悴了。半年后,老公解除了警报。老公说,还是你厉害。你没有骂我一句,却比拿刀追杀我还要我命。

我问她,你怎么做到的。他已经选择了告知你,就是摊牌的意思了,你倒是沉得住气。我尊贵的女朋友笑笑说,身居一定的位置后,年轻女孩们蜂拥而上,他哪里有定力守得住呢。换位思考,假如是我,也未必就能坐怀不乱。

但是,我了解他,某种意思上说,他就是我的一个孩子,和我们的儿子一样,需要理解和爱护。其实我当时拔剑的冲动也不是没有。但是,因为懂得,所以慈悲。张爱玲曾经有过和我一样的处境,可是,她也只是临江而泣而已吧。经过此劫之后,我们的家更加稳定了,你信不信?

就像是出过天花的小孩,进入了生命的安全期。我对他有信心。他说过,其实这个世界上,他真正在意的还是他的母亲,孩子,还有我。他放不下,过不去的。当时如果我打闹起来,在家里闹,到他母亲那里闹,到他单位闹,那就等于是往外推了他一把,而不是往里拉了一把。这点智力,我还是有的。呵呵。

那天,我在落叶缤纷的森林公园小道边上的长椅上坐着,如数家珍地思量身边的一个一个牛姐们。她们每一个都有特别的过人之处,活得真实而自在。可惜我无法悉数介绍一遍。

就在上月,我到另一个女朋友家里喝茶,问起她们家那个可爱漂亮的小保姆哪里去了。女主人告诉我,她考上一所会计专科学校了。是她一路培养她自学的能力,小保姆以小学学历起步,6年了,在做家务的空余时间里,自学完成了初中高中课程。当然了,她还手把手教给了她包括电脑以及穿衣打扮在内的很多生存技能。

现在小保姆还住他们家,还帮着做很多事,每天接送孩子上学放学。等到她会计学校毕业了,她可能就要找工作上班,然后就要搬出去住了,因为孩子也大了。但是,这个小保姆与她们家的关系,像是传说中的后天亲人,比血缘上的手足还要亲。我的女友非常有成就感,就像栽了一棵树在院子里,看着一点一点茁壮成长,开花了,结果了,这比吃什么美味穿什么华服都要高兴百倍呢。

陈白露之死

曹禺先生的《日出》,我看了有好几个版本。方舒版的电影,陈数版的话剧,徐帆版的电视连续剧。最近,又在人艺剧场看了陈好版的话剧。看着一个叫陈白露的女人一次又一次地挣扎,想活下来,却在一次又一次的无奈绝望中吞药自杀。

曹禺先生的剧本创作于1936年,到今天已经有80余年。华人世界里,大大小小的剧场,大大小小的明星都争相上演这出戏,都争着演陈白露。几乎都是年度最有影响力最红的明星得到这个角色。当然,她们因为演绎这个角色,带动了她们的演艺事业更加如日中天。没有人知道80年里一共有多少女明星出演过陈白露,也没有人知道舞台上的陈白露死了又死,一共死了多少回。人世沧桑几经变幻,可是,可怜的陈白露似乎永远地没有活路,只有去死,方是结局。

这次看陈好版的《日出》是和一个女友一起去的。剧终落幕后,两个人都有点抑郁,草草打了个招呼,就分头回家。第二天,我因为其他的事电话与她联系,她却无心和我谈正事,很突兀地说,我想了一夜,陈白露为什么要死,她完全可以不死的。

呵呵,我也想了一夜。陈白露为什么一定要去寻死?又惊诧于自己看了N遍的《日出》,为什么偏偏这一次陈白露的死,让我如此地纠结?当年看方舒版的电影《日出》,我少不更事,白痴一个。只觉得陈白露真是矫情,阳光青年方达生要带她走,火车票都买好了,却被她撕了。她偏要寻死,死了也是白死。

多年后再看陈数版的话剧,我是看自己喜欢的女明星的演技。看徐帆版的连续剧,我是在看万方把她老子的剧本改编成啥样子了。看的是情节,是故事。当然也会比较这个陈白露和我以前看过的陈白露哪个更深入我心。

唯独这一次,陈白露吞药之后,活动舞台变化出一张大大的艳丽的床,呈现在观众面前。年轻凄美的陈白露吟诵着“太阳出来了,黑暗留在后面。但是,太阳不是我们的,我们要睡了”,然后,她就死了。

她的死连同那张大床很突兀地呈现在我们面前。似乎是第一次,我被眼前的死震撼了、刺激了、颠覆了。似乎是第一次开始疑惑,为什么曹禺老先生要陈白露去死,又是为什么,陈白露死了80年,她的死在今天仍然具有强烈的现实意义,仍然具备如此强烈的震撼力、穿透力。为什么?

似乎以前看这部名剧,每次都只是雾里看花。而今天,陈白露的死,如此清晰,如此冷酷,又是如此地迫近,观众的我们,似乎能嗅到舞台上的陈白露,她樱桃小嘴里吁出的最后一丝气息,渐渐消散了。

世人都说,演戏的人是疯子,看戏的人是傻子。我学过文艺心理学的女友在电话里幽幽地说,看完陈白露的死,似乎我也死了一回。而且,舞台上大大小小的角色,他们的命运,他们的悲欢,他们的挣扎,似乎通通都有我的影子。可以说,这一次我算是看明白了这部戏。因为,已经不年轻的我们,刚刚看明白了人生和社会这部苍凉的大戏。

用今天的语码来形容,陈白露一开始其实也就是一个文艺女青年,有理想,爱幻想,还很自恋。初婚也是初恋,是和一个诗人。诗人是杀死陈白露的第一把剑。呵呵,诗人是我们再熟悉不过的物种了,是文艺女青年的近亲。近亲是不能够通婚的。因为,彼此都只有热情,却没有生存必需的金钱和技能。

鲁迅笔下的婚姻失败后抑郁而终的子君,活到了曹禺这里,就成了陈白露。然而,她也得死。因为,她的理想在现实世界里也是不能存活的。文艺女青年通常也都知道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可是,女人更是脆弱的。文艺女青年更是林妹妹式的,风一吹就倒。情人也是她的靠山潘月亭一倒,她也跟着倒了。

她虽然从一个文艺女青年转身成为一个公共领域里的交际花,但她还保有一点灵魂的温度,一点底线。她是有灵魂、有底线的女人。用电视剧版的陈白露的台词来说:我陈白露能活就活,不能活就死,不苟且,不偷生。成为交际花是她的主动选择,但是,沦落为金八爷的玩物,她却心有不甘。金八爷是她看不上、看不起,却又不得不畏惧的流氓恶霸。

无论是话剧还是电视剧,都说她临死前债台高筑,似乎是被债务逼死的。所以,我私下杞人忧天地想,如果她真想活,变卖一两件金银首饰就可以脱身。像杜十娘一样,没有百宝箱,也一定有八宝盒吧,怎就如杨白劳和喜儿那样走投无路?

再或者,她身为交际花,一定除了潘四爷,还有一些场面上的人如潘六爷、潘五爷什么的,可以救个急,救个场,救个命吧。何况,金八爷已经主动帮她还清了债务,她需要的只是奉送出去一张笑脸而已。她毕竟还是一个交际花,而不是八条巷子里的小翠花小东西,有卖身契捏在别人手里。

那么,她为什么要死?她其实还是死于幻灭。她骨子里还是一个读书识字的文艺女青年,有理想、有追求。尤其是她仍然需要被人尊重,一个人的尊严,一个女人的尊严,她是需要的。她是一定需要的。因为当理想破灭,尊严扫地,她最后的一点能量,不是用来自救,而是用来自杀。

我周边写诗作文的文艺女青年很多,自杀的也有一个。她真的是美女,还很清高。婚姻也失败过一次,曾经的老公也是圈里人。她自杀了不是一次,也不是两次,而是三次。终究是没有死成。却在第三次自杀被营救的过程里,不小心被毁了容。奇怪的是,被毁了容之后的她,生命力突然在她的身体里复苏。她好像变了一个人,变得通达、坚强,有韧性。她不再美丽,也就不再自恋,不再自戕。她好像从此放下了所有的精神包袱,她现在每天的功课是如何让自己活下去。

呵呵,假如陈白露被救活了,不知道是不是也会像我的那个自杀未遂的女朋友那样,从此变得通达而坚强了。真希望如此啊。

西风中的瘦马

元曲“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古道西风瘦马。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里的瘦马,是一匹真正的马。而电影《投名状》里徐静蕾扮演的扬州瘦马,不是马,是指因家境贫寒从小被卖给老鸨的俊俏的小姑娘。

老鸨以极低廉的价格把一个吃不饱穿不暖啥也不懂的小姑娘买来后,一点一点把她调理成一个琴棋书画懂一些,女红厨艺也懂一些,尤其懂得高迎低就,懂得讨男人喜欢的风情女人。如此,再出手给盐商等有钱人做小做妾,以赢取暴利。

徐静蕾扮演的扬州瘦马莲生,小时候和村里的一个小男孩青梅竹马。后来,她成了艺妓,而她的玩伴却成了江湖大盗。他把她劫了出来,尊她为压寨夫人,她却对他三心二意。因为,在他们俩分开的好长好长的岁月里,她得到了“受教育”的机会,她的口味早已经被老鸨调教成很文艺很阳春白雪了,而他却只是一个脾气暴躁、不风雅、不风流的糙汉,一个下里巴人。所以,她暗渡陈仓红杏出墙,给她青梅竹马的男人带来了危机,最后,她自己也死于非命。

这个小女子莲生,她是被动地成为瘦马,意外得到了受教育的机会。可是,现代生活里,有家境贫寒的女孩,为了得到受教育的机会,也许是主动让自己成为某个男人的“瘦马”,为的是他可以给她付学费和生活费。

在我读研究生的学院里,就有一个进修班的女生如此这般谋划自己的人生。她相貌平平,天资一般,家境窘迫。给她们班上课的老师中,有一个海归男教师,有妻有子,但似乎这并不构成任何障碍。因为,很快她经常深更半夜出入男教师的宿舍。而那个风度可人的男教师也经常大大咧咧地跑到女生宿舍来找她。那时候,手机还没有普及,银行卡也不流通。所以,有一天,他甚至不避嫌地当着众人的眼,递给她一个厚厚的信封。而她接受的时候,也非常之坦然,面不改色,心也不狂跳的样子。信封里装的是什么,是钱,是情书?大家都不知道,但是,流言也就风传开了。

关于那个女生,我不得不很惭愧地说,我其实心里还是有点佩服她的。因为,她很坚强,有很旺盛的生存能力,读书非常之用功,借了那个男人的力,她把自己送上了博士的台阶,并扬帆出海,去了她最想去的国家,上了她最想上的大学,创造了她想要的理想人生。而以她的起点之低,一切原是不可以想象的。

因为,我曾经在报纸上读到一则新闻。说是一个边远地区的农村女生,在收到了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的当天夜里,她喝了敌敌畏自杀。因为,她的父亲对她说,我没有钱供你上大学。你最好出去打工,挣钱供你的两个弟弟读书。她不能面对如此残酷的人生,所以,她死了。她纯洁,却脆弱,对自己的命运完全没有作任何抗争,也没有要承担自己的命运的意识。

很多年过去了。一次老同学聚会,无意中就聊起了我们学院里大名鼎鼎的那个风流倜傥的男教师。有女生未语先笑。她说,他的胆子也够大的。口味也很独特,专门喜欢挑那些瘦瘦小小,看起来很文弱,出生也很贫贱的女生,教她们如何读书做功课,当然也包括床上的功课。类似于张爱玲笔下嘲讽过的把姨太太抱在膝盖上教她读书的老太爷。世上很多男人好这一口。可惜,新婚姻法不允许一夫多妻,于是,他们就有所变通。类似于发现与培育“扬州瘦马”一般,发现与培育处世不深、孤立无助的女孩子,把她们灌溉成社会有用之人。这不是一种常态的男女关系,却似乎也不是一种最坏的男女关系。

他几乎每一届都会挑到一个“瘦马”。也奇了怪了,经他手栽培的女生,一天比一天出挑漂亮,原来走路都不抬头的小丫头,到毕业的时候,都是有胸有腰,落地的凤凰一样风情可人。他也曾有惊无险,有男生举报他。可是,当学校领导找到那个女生谈话的时候,女生受过专门训练似地守口如瓶,滴水不漏,反过来还夸那个老师如何扶贫助弱。这些女生即使毕业工作了,甚至嫁人了,有的还会与他保持良好的师生情谊。倒是他,过去了就过去了,很快把心力专注到新人身上。

只是,有时候我会想,对一个女人来说,类似于扬州瘦马的“被饲养”“被宠爱”是一个错误的成长经验,还是一个正面的成长经验?对她的人生意味着什么,是幸还是不幸呢。

对电影《投名状》里的莲生来说,似乎是不幸的。因为,她仍然还是社会最底层的女人。尽管她的口味提升了,但她的社会地位并没有得到上升,她仍然必须依附于某一个男人才能够生存下去。所以,当权利斗争的旋涡波及到她的时候,她也只有被屠宰,成为他人案板上的替罪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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