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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退休宫女种田记(2)

柔软的身子紧贴着他,沈锋触了电般不自在地赶紧挪开。

对面的女子衣服湿透,玲珑姣好的曲线若隐若现,沈锋转过身不敢再看,“姑娘,你没事吧?”

洛芗眼泪汪汪道:“方才多谢壮士搭救。”娇娇小小的一团看起来可怜极了。

沈锋摆了摆手,冷硬道:“姑娘你去那边的芦苇丛吧,等到衣服干了就可以走了。”

说完沈锋大步离开。

洛芗小跑着跟上去,“壮士请等一等!”

“救命之恩当以身相许,你看了我的身子就要负责。”

“?”沈锋瞳孔骤缩,冷锐的视线看向洛芗。方才他卖完猎物回来,看见有人落水,情急之下碰了这个姑娘,可他没想坏了她的名节。

微皱的眉头让他那条眉尾至眼角的疤痕更加狰狞,再配上他冷冽的气势,若是旁人肯定避之不及,可洛芗不怕,她细细看着伴侣在这个世界的模样。

脸庞棱角分明,粗黑的剑眉斜飞入鬓,一双鹰隼般的眸子压迫性十足,幽深锐利,下巴处蓄着短短胡须,壮硕的胸膛把粗布衣服撑得鼓鼓。

沈锋发现他并不反感眼前人的打量,在村里的时候,他一向不喜欢被人盯着看,就好像他是一个怪物,可这个姑娘的眼里很干净,好像还带着淡淡的温暖。

洛芗看他一直不说话,追问道:“壮士不同意,难不成是家中已有妻眷?”

“我娶你。”沈锋简短道,他刚才虽是为了救人,可他看了人家姑娘的身子是事实。

只是娶媳妇这么容易的吗?在村里媒婆都不肯帮他说亲,他以为自己就这么一个人过了,没想到在路上意外捡了个媳妇。

“姑娘,我叫沈锋,是这沈家村人,你是家在哪里?改天我携礼上门提亲。”

洛芗失落的垂下头,“爹娘已经不在了,我年方十八,名唤敛秋,是刚出宫的宫女。返乡途中,路过这里,不慎落了水。”

洛芗期盼地看向他,“沈锋,既然我们已是未婚夫妻,我又无地可去,不如你收留我。”

“这……你跟我走吧。”一个女子住在他家中的确不妥,可他们即将成婚,想必村里人也说不了什么。

等洛芗的衣服干得差不多时,沈锋带着她往村子里走。

村里几个妇人好奇地看过来,触及到沈锋冷漠的眼神时,又赶紧把头缩了回去。

等人一走,立即叽叽喳喳地谈论起来。

“沈锋旁边的人是谁啊?不是咱们村的吧?”

“会不会是沈锋买的媳妇啊?”

“那腰细得好像一掐就断,肯定不好生养,你们看清楚她长啥样了吗?”

“头发乱乱的,没看清楚。”

“说起来要不是沈锋长的丑,又没地,我都想把女儿嫁给他,沈锋家建的房子不错,他还能打猎,隔三差五能吃着肉哩!”

“算了吧,听说沈锋为了盖那座房子把遣散费都用光了,嫁进去吃啥喝啥?他可是在战场上用刀杀过人的,万一惹着他了,能有好果子吃吗?”

“这沈大山可真够狠心的,沈锋毕竟是他儿子,就这么赶出去了。”

……

沿着一条小路往坡上走,沈锋打开院门,洛芗看到了一座不大的土浆房子,最显眼的是屋顶全盖了瓦片,她走过村里的时候看见村民的房子大多还是茅草屋。院子很大,有一棵桃树,果子已经长大还没红,屋两旁开了两块菜地,只是长势都不好。

“敛秋姑娘,你就住在这间屋吧。”那是他的卧房,他不想这么安排的,可他家就这么大,除了这间房,就只有厨房和一间杂物房了。

此时日已西垂,沈锋说道:“敛秋姑娘你在这休息吧,我去烧饭。”

想着敛秋以前是在皇宫伺候的,肯定吃不惯喇嗓子的粗粮,特意煮了白米饭,又把风干肉割下一大块煮了。

洛芗放下包袱,坐在木床上好奇地看了看四周,身上的衣服里层还有些润湿,让她有点不舒服,于是走到厨房门口喊道:“沈锋,有干净衣服吗?我想换一下。”

沈锋烧火的手一抖,她穿他的衣服?

“我要是不换衣服的话,着了风寒怎么办?”

“你等等。”沈锋走进房,从木箱子里翻出一件比较好的衣服,递给洛芗,随后快步出去,把房间留给她。

洛芗换上衣服,粗布料子磨的她皮肤有些疼,原主在宠妃身边伺候,还真没做过什么粗活,身上养的白皙娇嫩。

沈锋的衣服她穿着太大了,把袖子和裤脚挽了起来。

将她换下的衣服拿到院子里晾起来,明天将就穿着去县里买新衣服。

绕着屋前屋后走了一圈,沈锋喊饭的声音响起,洛芗在小木桌边坐下,沈锋点亮油灯放在桌旁。

朝盆里看去,肉切成大块用水煮了,一看就不是很有食欲,洛芗尝了一块,肉不仅柴还没味道,有一股淡淡的腥味,好吧,这就是纯纯正正的水煮肉。再看沈锋,呜啦啦大口刨着饭,吃得还挺香。

洛芗夹起碗里的白饭嚼了起来,沈锋看着她吃饭的斯文样子,皱了皱眉,怎么吃这么少?宫里的人都是鹌鹑胃吗?而且肉都不吃,要知道村里人可是恨不得天天都吃肉的,这未来媳妇真不好养。

目光触及到她露出的皓腕,在灯光下如白玉般细腻温润,沈锋转开视线,低下头狠狠刨了口饭。

晚上,洛芗睡在卧房,沈锋就只能拿上被褥,去杂物房里,用两根板凳搭了一张简易的床躺下。

清晨,洛芗打着哈欠起了床,沈锋已经把饭煮好了,两大碗稀饭和几个鸡蛋。

看着洛芗肯吃蛋,沈锋满意地点点头,如果连蛋都不吃,那他就真不知道该怎么养了。

“吃完饭咱们去县里,给你添置两身衣服。”

洛芗心想这个男人还挺体贴的嘛。回到房里把自己昨天的衣服换上,又松松挽了个髻,和沈锋一起往村口走去。

往常沈锋自己都是走路去县城的,可现在多了个娇弱的女人,肯定只能赶牛车。

牛车上已经坐了几个人,看见沈锋时有些诧异,待发现他身后跟着个女子时,眼里闪过了然,沈锋带回个媳妇的事昨晚上就传遍了大半个村子,有几个妇女挪开位置坐得远了些。

赶车的张老头笑着跟沈锋打招呼,“锋小子,去赶集啊?”小时候沈锋还在他家玩过呢,他可不怕他身上的冷气。

“嗯,去县里买点东西。”

洛芗上车微笑着道:“各位大叔好,婶子好,以后我就住在沈家村了,承蒙大家多多照顾。”

妇女们瞪大了眼,这就是沈锋带回的媳妇?脸怎么这么白,长得比桃花还好看,那气度说是县里的小姐都不为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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