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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雨季里的真爱

我从来都是一个很自卑的女孩,但在外人的眼睛里,我却是一个很高傲的女人。但是谁也不知道在他们面前那样的我,却每天会宅在家里弄十字绣,听着FM广播。

我都不知道我是怎么样喜欢上一个人的,或许是因为雨季是我接触最多的的男人吧。每天在收听他节目的时候,我都会,慢慢的被他那低沉而又富有磁性的声音俘虏而去,一点点地渗入到自己的血液中去,侵蚀着自己,又或许这些都只是自己的盲目而已。

我知道作为播音员,就是要有很好听的嗓音,这只是一个很微小的问题,可我却还是迷恋上了他,每天我都窝在家里听他诉说着一个又一个的感人故事,经常在悲伤的音乐中哭的死去活来的,随后便是在他温柔的声音中停止哭泣。我是一个无业游民,所以我每天可以自由自在的倾听着他的声音,有时候太着迷了,竟然被针给扎了很多次。

筱悠是我的大学同学兼室友,她看到我那痴迷的样子,经常是非常无奈的摇摇头说“孩子,别傻了,早些睡觉,明天去找个工作吧,在这样下去你会神经的。”我没有说什么,只是放下手中的十字绣,伸了伸腿,换了个姿势继续听,一边拿手机去给电台留言,顺便问了那里招不招人。

筱悠说我会神经,是啊,我早就神经了。雨季是那么一个温暖美好的男子,那只是我的一个梦而已,想我这样一个无业的游民怎么可能配得上他呢!我们之间也不会有任何的结果的,就算有了交集,也只是在节目里,单方面的倾听一个人的声音而已。

但一切都是发生的那么的突然,当我收到了雨季回复过来的短信之后,我竟然会一个晚上谁不着觉,那一刻就仿佛是自己在做梦一样。他说我给他留的言让他感觉到很有趣,还说我以后可以经常给他留言。其中还有一个非常让我开心的消息,他说他们那打算在招一些播音员,还说如果我有兴趣的话可以来试试。我高兴的在床上跳来跳去,筱悠从房里蓬头垢面地走进来说,你再蹦我就把你绑到外边电线杆上吹风去,我嘿嘿笑着说回到床上继续听节目,她无奈地看着我说,可怜的孩子,你完蛋了,你掉下去了,你真的喜欢上他了。她说着还双手合十,十分虔诚的祷告着。诶,她也神经了!

我开始变得卑微,因为爱,所以整个灵魂都变得卑微。我听左翼的节目,听都市里那些悲欢离合的故事,幻想爱情的存在。

雨季的嗓音仿佛有催眠的魔力,安抚了我一整个冬天的孤寂和寒冷。我给那寄了一份自己的简历,我知道还要继续等消息便是了,是一个月还是两个月我给忘了。但我仍然每天在听FM,我想当有一天我也可以坐到那个位子上时,我是否可以和他一起主持呢!可是我想的更多的却是,我怕自己到时候看到他会连一个字也说不出来。我更怕,如果他是一个帅哥的话,可我不是什么美女啊!尽管自己每天都去给他留了言,可是当我站在他面前的时候,他会一眼就认出我是那个每天给他留言的那个人吗?他是那么优秀的一个人啊!或许他现在已经有了一个非常温柔贤淑的女朋友了,每天都会去听他的节目,甚至是在他公司等他一起下班回家吃饭。那时候我更会去想,如果我真的录取了的话,我到底该不该去他那上班呢!

那个上午,我知道了雨季的真实姓名,林颖超。那天我一直跟在他的身边,因为我要跟着他先熟悉一下工作,因为我的关系他暂时不播节目了,在过几天的时候我也可以正式上线了,第一次的时候总是会有些紧张的,但他一直在身边引导着我。他没有女朋友是我最开心的事了,他长的真的和我想的一样,很帅的一个人,可是他突然却说什么他喜欢我,我一直试图隐藏自己的情感,可是我却总是很轻易的在他的只言片语中沦陷。他的信息,尽管只有短短的几个字,都能让我感到心悸。我感受着他对我的情感,那样的宠溺,宠溺到让我害怕。我没有给他回信,我似乎在害怕着什么,害怕现在的一切都是在做梦吧。

这个城市开始下雪了,我也开始正式的工作着了。林颖超说,“林嫒,我每天都好想你哦,你也在想我吗?”我听了之后说不出心里的那种感觉是不是甜蜜,但没有以前的那种心悸。那种感觉总是很怪,心里也总是感到怪。

林颖超手持百合花像天使一般出现在我的面前。我看着一如想象中一般温文尔雅的林颖超,喜极而泣。林颖超对着我温和地笑,那个时候,广场有人在放烟火,我看着挺拔俊朗的林颖超,听见幸福炸开的声音。

林颖超见到我的第一句话,林嫒,我真的很喜欢你。我愣住,脸红得宛若熟透的樱桃。就这样开始了,林颖超会在下午睡醒之后给我买我最喜欢吃的薯片,会在下班的时候牵起我的手,会每隔三天给我送一束鲜花。

那些日子,盛满了我所有关于幸福的想象,连筱悠都说我是撞大运了。只是在和林颖超一起播音的时候,总能感觉他的情绪越来越低落。我问林颖超你怎么了,他说没什么,这些是台里安排的节目,没什么事。

我看着笑得一脸明媚的林颖超,咧开嘴角,可是我总感觉林颖超有什么事在瞒着我一样,总是感觉某些时候林颖超突兀的陌生。我从来没有想到过另一个人的出现会让这一切都变了。不!其实他一直都在。那天,台里突然安排我和另外一个从来没有见过的同事一起播音,他叫涵予。刚开始是我先说的话,到他的时候,我惊住了。他的声音很熟,我对谁都没提起过这件事。林颖超知道我和涵予一起播音的事,他什么也没和我说。大概他以为我什么都没有发觉吧,他也没有跟我解释,我没有问,只装作什么都还不知道。

我再也没有管林颖超叫过雨季了,我知道,雨季是另外的人,是一个我会慢慢忘记的人,我在等到着时间可以让我和林颖超慢慢的幸福。直到那个穿着和漂亮的女人出现,她的眼神里含着委屈和怨怒,你不配跟他在一起。就那么简单的几个字,将我原本苦心经营的幸福打落得满地碎片。

林颖超把她拉走,喜欢他很多年的女子,他不爱,于是,再美也看不进眼里,他们的背影看起来如此契合,那样的登对。是啊,我算什么呢?我没有听林颖超的解释,不管怎样,他不应该欺骗我,他不是雨季,他欺骗了我,原来我们的相识,是一场错误。而那个真的雨季又要怎样?再见,林颖超,再见,雨季。我在心里默默地说着,转身离开。

当那个清瘦冷峻的涵予抢过我的行李时,我正准备离开这座城市。别走,林嫒,他喊着我的名字,低沉嘶哑的熟悉嗓音让我浑身的血液跟着沸腾。我震惊地看着他,雨季,脱口而出的名字将我打在原地,移动不了半分。

他看着我,脸色惨白,“林嫒,别走。”我愣住,转身看到朝着售票大厅跑来的林颖超。林颖超说,“林嫒,对不起,我不是雨季。”

林颖超说,“我和涵予是同时喜欢上你的。涵予给你发了一整个冬天的短信,最后见面的时候,他退缩了,将你让给了我。”我木然的站在他们的面前,不知道他们要演什么戏码,我这么苯的人也只能被他们耍得团团转了。

涵予突然握了我的手,“对不起,林嫒。我才是雨季”我看着涵予的脸色越来越苍白,像只风筝一样在我面前倒下,我开始声嘶力竭地喊了起来。“涵予,你怎么了?”林颖超说:“雨季涵予有先天性心脏病,不能剧烈运动,不能受到刺激。”

林颖超说:“林嫒,你知不知道,涵予因为你变得多么的自卑,你知不知道,涵予其实很爱你,但是他不敢和你在一起,他害怕拖累你。害怕他不能够给你幸福。他知道我也很喜欢你,所以要我和你在一起,他不敢,他不敢,你知道吗!”

“直到刚才,听说你要离开的消息之后,我看着他不要命的跑来追你,我终于知道,原本他根本放不开你。”我看着涵予哭了。林颖超看着我说:“林嫒,如果我先和你认识,那我一定不会放手了,但现在我愿意放手。”

我看着怀里的涵予,眼泪淌得一塌胡涂。原来,爱情真的能让一个人变得好痛苦。涵予,你是全世界最傻的大傻瓜。涵予,你快些好起来,我不要你把我让给别人,知道吗!我爱的只有那个雨季而已,爱的也只有你!

心中有爱-就去爱

爱,开始的时候总是很简单,到后来,不知为什么就会演变得复杂起来。

也不知是从什么时候起,身边的男男女女的关系都变得是那般地深奥莫测让人难以琢磨。

我的耳边流传的都是女朋友A打来的电话,我爱的男人娶了别的女人爱我的男人也娶了别的女人,我是一个没有爱情的女人。

女朋友B轰轰烈烈地爱了一场惊天动地的恋爱后精妙地总结:真爱就是遇见鬼,我再也不相信爱情。

女朋友C在酒吧里看似无所谓放纵地说我要挥霍感情游戏人生。

女朋友D伤心地向我哭诉,为什么他能给我爱情却不能给予我婚姻?……

我还听到有男人这样说,现如今谁还相信爱情啊,这是一个不谈爱情的年代。……

面对这种洒脱,轮到我纳闷了,如今的爱情到底变成什么样了?相爱的人不能长相厮守,渴望爱的人没有爱情,追求爱的人到后来满身都是伤痕。于是,人们开始都不相信爱情,或者说是放弃相信爱情的权利。这是为什么?谁又能够告诉我?

“忘了是怎么开始,也许就是对你一种感觉,忽然发现自己已经爱上了你,真的很简单。爱的地暗天黑都已无所谓,是是非非无法决择没有后悔,为爱日夜去追随,那个疯狂的人是我。虽然世界变个不停,用最真诚的心让爱变得简单。永远不放弃这爱的权利。”这就是陶喆用音乐道出的《爱,很简单》。我居然在自认为已经很成熟的年龄里被这样一首简单的歌给触动了。那一刻,我的心很空。我将头埋进靠垫里,我想当时的表情一定很难看,我很想哭却又努力地尽量抑制住自己波动的情绪。我的泪水不争气地往外涌,我自己都有些难以置信我竟会为一首歌里流露出来的某种情绪而哭。

永不放弃对爱的权利,这是陶喆用音乐讲述的关于爱的体会。假如我爱一个人,无论有多么的不可能,即使是在午夜凌晨,远隔东南西北,只要我想他了,他值得我为之付出爱,我就要打电话告诉他我爱他我想他我要见他,哪怕为此失去一些与爱无关的东西。我宁可失去所有,也不能失去一颗对爱执着的心。

为什么对爱要失去信心呢?为什么对爱要有那么多的迟疑呢?为什么对爱会犹豫不决呢?为什么爱会让你身心疲惫呢?说来说去是因为你爱了一个不值得你去爱的人,所以导致爱来爱去爱人的心满是伤痕。

为什么要掩埋自己的真实感情?为什么要对爱情丧失热情?为什么要过一种无爱的人生?爱,其实真的很简单,是太多的人将爱复杂化了,所以导致爱带给人太多的伤心和后悔。

在没有爱相伴的时候听陶喆的音乐,会听出一份对爱的信念,爱,很简单,只要想爱就去爱。

爱,其实就是这么简单。就去爱

生命的路

元旦放假二天,回了一次老家。

这天一大早约好了与卢一起出发。到老家约半个多小时车程,那是个古老的村落,却一直有我最牵挂的人和事。虽然有些事已离我远去,但寄存在心灵深处永远难忘。家乡的一切似又晃在眼前,象一幅巨大的画布铺开,当我再次踏上它的征途时,再次被它的宁静和清幽所打动。

有风在脸上呼啸而过,已是元月份,很冷的天,却丝毫没有减少我的热情。沿途上,我贪婪的吸着这里的新鲜空气,亲切感受到到处播送的乡村的泥土气息,再看看足下不断延伸的小径,两旁栽种的桦树林,心亦醉亦然。

不远处的田野上,到处都是农忙秋收后留下的痕迹。过了农忙时节,稻田上只留下杆茬子,田埂上倒有野花盛开,完全不为人的喜怒衰乐自由自在的在阳光下展放风姿。偶尔有风吹来,一会儿摇摆,象舞动着,阿娜多姿。要在平时还会遇上水牛在田地上吃草,不过这天是冬早,放牛娃还没有跑出来,自然看不到这样的一幕,错过了融入田园春色的一个景观。

阳光路上心情舒畅,只是鸟鸣倒绝少听到了,田间的泥土芬芳的仍是很浓。稻田上已是清冷一片,但能感受到野草和野花包围着的灿烂和娇嫩。那条一直往家延伸的那条小路,行人甚少,也许都躲在家正享受人间的温暖吧。

路,一直在我们的前方为我们指引,走的越近便越开阔。这条平凡的路,是我成长的路,是往家唯一的路,是小时候上学的必经之路,也是父亲曾经倒下去的地方。这里,有着更多的辛酸的回忆,于我一切都这样深刻。

记得小时候,这条路还是泥路。作为农民天天要跟稻田打交道,农忙时节总忙的不可开交,记不清在这条路上走了多少个来来回回。最深刻的还是那次和妈妈去收割,错过了午饭,很晚了连吃奶的力气也使尽,一行人还要用手推车拉着沉甸甸的谷子回家。

这条路若是在春耕时节便变的面目全非,到处都是坑坑洼洼,路行人甚是痛苦。那是段艰苦的日子,但从来不会忘记。曾经怎样的冒着烈日去收割稻谷,曾经怎样在梅雨天去插秧。才明白农民的日子很苦,父母的日子很苦,想起仍不免疼痛。也许,我远大的志向是因为受到这些刺激才改变的,那时跳出农门是我唯一的希望。

后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民的日子好起来了,有些则富了起来,这条路重新修建成水泥路,成了坦途,在某种程度上造福了农民。那段踏过泥路的日子才真正的离我们远去了,如今这条路也慢慢的成了历史。

车子一路奔驰,我的心有点不能平静。想不起自已这是第几次回家?自从离开父母生活,自从嫁作他人妇,自从搬离了乡村开始,这个我曾经熟悉的家园是那么的陌生,也包括这条曾经如此熟悉的路。这里,曾经洒下我们的血汗,还有泪滴。

车子来到路中间,我故意把车子停了下来,因为这是父亲倒下去的地方,也因为我心里还惦记着父亲。记得父亲的灵车是从这里经过,我们一群不孝子女嚷着父亲的名字,哭喊着父亲跟我们回家的场景仍记忆犹新,那种悲怆还在。那个在半路上喝的酩酊大醉的父亲昏倒在这片树荫下,这是他曾经劳作的地方。只是他再没有爬起来,甚至不曾再看我们一眼,一句话也没有留下。临终前只留下了悔恨的泪水,死也无法瞑目。这一幕回想起来又是那么的让人伤感,我不敢再作停留,怕我的泪水会染湿所有的回忆。

前行着,车子徐徐开进。我和卢一句话也没说,我只把他抱的紧紧。这一刻我才感到我是那么的脆弱。虽然走在这条路上,却是那样的让人难以坚强。

眼前的路展开的越来越深长,一切又重新回荡在眼前,似是越来越熟悉。是的,记忆中,这条小路永没有变。从没有改变他延伸的方向。这条路,其实也一直盘旋在我的心上。这条熟悉的路上不知走了多少回,但每次经过,象有对古人一样的怀念。

上学时代,也曾要在此走过多少回了,记不清有多少的欢歌。在曾经的梦里,有微笑,有委屈和泪滴,踩着自行车的那个倔强的女孩,脖子上挂条冷色的毛巾,还有一枚学校的微章,在风里雨里来去,为了圆一个大学的梦。就这样匆匆走过了少年时代。

今天的阳光真好,我笑笑的对自已说。不是吗?这里到处都开着鲜花,路边林临的花儿,有黄的紫的白的,那么美丽,似在欢歌,在跳舞,仿佛在欢迎我的归来。我的心瞬间被喜悦充满了。是的,我回来了。

我永远不会忘记,等在那个村口的父母的那张笑脸,永远不会忘记曾经在我生命中所有的章节,永远不会忘记这条回家的路。

回到故乡,我似又回到了当初父母的怀念,静静的怀念那段幸福的日子,是我最快乐最快乐的时光,一家团聚,比什么都好。

后来我到外读书,也是父母迎着小路,送我送出好远。渐渐的等我远去,再也看不到影子,父母才会迟迟的回到家中去。每一年在外留校,每一年准能收到父亲写来的信,仍不过短短的几句,却溢满了伟大的父爱。

怎能忘记故乡的路?我的脚步无论走在那里,我的心都会有你的方向。这是一条归家的路,也是我心灵上最后的归宿。在找到家门口时,才会被另一种快乐的幸福而热烈的爱感恩着。

生命如此美好,唯有这一条归家的路,永永远远,和着阳光的踪迹走过千年万代。

归家的路,在我心里,梦中,是我心头一座巨大的山。无论岁月如何变迁,我将沿着这条熟悉的小路,一直走到我的老家。如今,我正走在回家的路上,也是我生命的路。

感动爱情

姗从昏迷中醒来,浑身却一点力气也没有,脑子里空白一片,她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仿佛一个世纪般长久,重症病房的呼吸机还在帮助她呼吸,她努力想坐起来,腿脚却很不听使唤。趴在她床边的男人都被异样的声音惊醒,抬起了他的头,喷涌出泪水,撕心地大喊:“大夫,大夫,她醒了,她醒了……”

姗睁大了眼睛,看清楚了这个男人,眼窝深陷,面容憔悴,两鬓泛白,皱纹刻在眉间。姗看着他,亲切在心里弥漫开来,“爸爸……”姗轻轻叫了声。男人愣了一下,猛然紧紧抱住了姗,哽咽着“你终于醒了,你知不知道你昏迷了四年了……”泪水落在姗脸上。

姗的身体还很虚弱,美丽的脸显得有些苍白,对于从前的事情她想不起来,从爸爸那里知道了关于她的故事:她原来是家银行的出纳,有着很爱她的父母,还有一个很爱她的男友,正在婚礼的前个月,银行内部的保安起了歹心,一天中午,在她和另一个同事值班的时候,持枪抢劫了银行。她和同事大声呼救,被保安一人开了一枪,同事当场死亡,姗腹部中枪后仍然和保安博斗,纠缠中头部咂到了窗台。姗的手术整整做了六个小时,尽管极力抢救保住了她的性命,但是因为脑部受到了强烈的撞击,姗就再也没醒来……姗的母亲受了很大的刺激,回家的路上被一辆货车撞倒,带着无限的牵挂和遗憾离开了人世。

几年间,父亲四处求医,姗也辗转来到了这个城市的医院,但得到的结论都有是一样的:她醒来的机会几乎是零,就算是醒来,智力也会像几岁的孩子一样。父亲对这个晴天霹雳的结果并没有死心,他四处借钱,哪怕有一点点期望也不放弃。

为了筹措昂贵的医药费,他卖掉了家里的房子,但是很快就所剩无几。为了早点治好姗,节省开支,他白天在建筑工地挥汗如雨地干活,晚上就到医院守着姗,饿了就喝开水就着馒头充饥,困了就在姗的床边打盹,长期的营养不良和劳累也导致了身体的虚弱,但是他有信心,他一定能等到姗睁开眼睛。

经过了一个月的康复治疗后,姗出院了,只是说话还有点含糊,还要在这个城市继续呆下去,定期到医院做复查治疗。父亲带着她租了一间房,白天照顾姗的生活,晚上等姗睡下去后拣些瓶瓶罐罐的,好换来一点微薄的收入。

姗的气色逐渐好了起来,并学会了自己穿衣、自己做饭。

父亲给她买来了小学的课本,一点一点地教她,慢慢地,姗能看书读报了,并且吐字渐渐清晰。复查的时候主治医师惊讶不已,为了减轻他们的负担,答应要介绍姗到医院来做清洁工。

命运之神终于慢慢的对姗露出了笑脸。

半年之后,姗的身体终于康复了,并且通过自学学会了很多知识,现在报考了夜校,她想找份好点的工作好好地报答她的父亲。她在医院工作得很勤奋,工作之余还帮助病人的家属。病人和家属都很感激她,知道了她的遭遇后更加吹嘘不已,赞叹他父亲多么的伟大,有点老人更是泪涟涟地叹息:多好的孩子啊,真是命苦啊。姗总是微笑着说:“命运对我已经够好的了,起码我现在还活着。”

温柔善良的姗引起了一个叫凡的年轻医生的好感,他深深被姗的精神所打动,他开始暗暗关心起姗,知道了姗在学习,他就把自己以前的学习资料全部搬到医院给姗,还指导姗学习。经过慢慢的接触,姗也感觉到了凡的许多优点:幽默、善良、博学。两颗心慢慢贴近了,姗觉得幸福已经开始降临了。又是一年过去了。

如果不是那天和凡一起上街,姗可能永远这么幸福下去。

情人节前一天,凡抑制不住的兴奋,因为他决定明天就向珊求婚。中午休息时间,凡和姗走在街头,经过一家银行,凡决定今天就去给姗买一只结婚钻戒,他拉着姗快步走了进去。银行的人不是很多,姗康复之后一直没去过,她记得父亲总是带她绕道而行。大厅里人很少,三两个人办理业务,姗四处看着,记忆深处的东西被触动了,她头痛欲裂,却控制不住地往下想,她记起了那次抢劫,但又从大脑里消失了……姗眩晕了,软软地倒在了地上。

姗睁天眼睛,发现自己已经在医院里,看见凡焦急的眼神。凡握住她的手:“对不起,姗,我不该带你去那里。对不起……”

姗带着凡回家,凡有点局促不安。父亲应声开门,一开门就紧张地抱住了姗:“姗姗,你去哪里了,急死我了,没什么事情吧,是不是又头痛了,想不起来的事情就不要去想了……”父亲这时才看见姗旁边紧张不已的凡,凡上前对他握了握手:“伯父,你好,我是姗的同事。”父亲什么话也没说,转身进了屋里,凡拉着姗跟在后面。

在珊的小房间里,凡真诚地对她父亲说,希望能永远和姗在一起,以后就由他来照顾他们两父女。父亲挥了挥手,半响后说:“你先回去吧,我考虑一下。”

送凡出门后,姗发现以父亲的泪。他低低地问姗:“你是不是真的喜欢这个男孩,他可靠吗?”姗望着自己的脚尖,点了点头。她听见父亲叹了口气:“好吧,那你们准备结婚吧……”

一切都在进行着,姗的脸上整天挂着幸福的微笑,和凡看房子,定家具,婚期渐渐临近。

姗是在结婚前天的早上发现父亲不见了的。她原以为他去了工地,于是就像往常一样父亲放工回来,但是很迟了都不见父亲。在父亲的桌子上,姗发现了一封信,她看到信封上写着“姗姗亲启”。她皱了皱眉头,犹豫了一下后拆了信。

姗姗:

相信你此刻的心情一定很高兴吧,因为你终于可以披上婚纱,幸福地过半生,爸爸由衷地感到高兴,曾几何时,我也一样有过和你一样幸福的时刻,可惜是那样的短暂。

你以后一定要好好照顾自己,不要去想以前的事情了。只要你过得开心、幸福,就是我此生最大的快乐。我已经去了别的地方,我在你身边只会给你增加负担,我不想这样。凡是个好男人,我相信他能给你幸福,不要找我,我会在远方给你祝福的。

曾经深爱你的爸爸志刚

珊手里的信渐渐被她握紧,志刚,志刚,她依稀记起,志刚是她相恋了几年的男友。恢复记忆后,姗回到了家乡,找到了自己居住的家,那是银行的宿舍。姗自小由于父母在一次车祸里去世,后来经过自己的努力来到了这里,单位照顾她,破例分给了她一套房子。出事后,单位没有把姗的房子收回,他们都希望姗能重新醒来。回到这里,推开房门,迎面看见了他和志刚的结婚照,照片里的志刚年轻英俊,对着她笑。天哪,总算看明白了,原来四年的艰辛竟然可以将容颜苍老数十年,姗的眼泪慢慢滑落,她感到自己的心被刀一点一点的刺破,心痛弥漫……

爱上一个人是一种习惯

你习惯他的呵护,习惯他的温柔,习惯他的淘气,习惯他的笑容

甚至在不知不觉中,你习惯用他的方式微笑,用他的方式温柔

你们彼此互相依赖,依赖着这甜蜜的习惯

每天固定的,你也习惯在特定时间听到电话铃声响起

或者是清晨你还在梦?或者是你忙完一天回到家的深夜?

电话铃声响起,你用最温柔的声音期待着是他的回应

当传来的声音不是他时,你总是会有那么一点点的失望

因为对他甜蜜的习惯

然后有一天你们分手了,你难过、伤心、失望与不舍

因为你还是一样依赖着那习惯,

但是你却必须舍弃“习惯”的权利

你不再有权利习惯他的呵护、温柔、淘气与笑容

于是你有了新的习惯

你开始习惯想到他时流着眼泪及想着逝去的记忆

你开始习惯每天睡前不再有他的耳语

你开始习惯每天日落前站在窗前看着夕阳沉默不语

你开始习惯

直到有一天,你忙得忘了这些习惯

你不再习惯不再习惯对着夕阳发呆

你才猛然发现很久、很久没有想起他的温柔了

你甚至有些忘了他的样子,模模糊糊的,

你只记得他有着一头的直发

你只记得他有件美丽的蓝衬衫,

你只记得他曾经有着那样好看的笑容

不过,都已经是模模糊糊的了

那时候,逝去的爱情终於变得美丽,不再有遗憾

我们害怕失去爱情

也是害怕失去对一个人甜蜜的“习惯”

或许我们并不是真的失去“习惯”

而是试着习惯没有那些习惯的生活

这,也是一种习惯

我们现在的爱情

小情诗

听、听月亮笑的多灿烂

轻轻的把每一抹你的笑容烙在心里

你的羞涩

像天上明闪闪的星星,

敢对着我眨眼,却不敢走近我身边

我们的爱

悠悠的飘过夏天的味道

嗅着你发丝丝的香

念着你情情景景在笑

我好想把你拥入怀抱

贪婪的吮吸你的味道

也许明天就能拥你入怀抱

记得那时要对我微笑

让幸福将你我缠绕

我们现在的爱情

喜欢听夜里风悄悄走过身边浪漫

喜欢听你说爱我时那一点点俏皮的可爱

偶尔写写这爱的诗篇

融入感情体会着丝丝温暖

闭上眼让夜风在我身边环绕

嘴角挑起的缕缕坏笑

是我在幻想你溶入我怀抱的场景

睁开眼也许你就在我眼前

我想那时我会亲吻你的额头

让星星听我们的浪漫。

校园里的夜晚,留下自己的哀伤独醉

夜晚,始终是那么漫长。

泛黄的,是我的忧伤。

止不住的思念又换惆怅。

一束束眺望噙泪失望。

悲怆的镀步入墓场。

嗅着那甜蜜的哀伤。

堕落的、不只心伤。

寂寞,也许是应得的下场。

一幕幕落寞寞。

华丽的文字换谁又泪两行。

紧闭的双眼谁的轮廓挂上。

瞧那夜空的点点星光。

兀自,好冰凉。

转身离去。

结束了,我竟这么凄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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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谈妙然,落魄千金,失忆,寄居他人篱下。为了重振外公基业,不得不遭受“三条腿的怪兽”们横加嘲讽羞辱。怪兽一:银行巨子霍子铭,典型的风流无情花花公子。“就算你脱光了跳上他的床,你也贷不到半毛钱!”“谈妙然,你给我看好了,今天我霍子铭碰过的女人,谁敢给她贷款!”怪兽二:酒店王子顾西爵,深藏不漏别扭闷骚的腹黑狼。“谈小姐,我们这里是正经的高级餐厅,不是酒吧那种随便搭讪调凯子的地方。希望谈小姐能稍稍自重……”“……霍二公子为人风流,但并不下流,也是风评较好的豪门公子。年龄又与你相仿,更无妻室,若是交往得当,要谋得一份巨额贷款,应该……”好歹她谈妙然也是深得真传的赌神外孙女,岂容这些卑鄙无耻的“三腿怪”欺负?!“这次是想断手指,还是直接断了命根子!”有点悬……“妈妈!你就是我的妈妈。”蹦出一团污漆抹黑的小肉球,死认她做母亲。可她即未结婚更无男友,哪来四岁大的女儿?!谁曾想……一场暗藏锋机的豪华宴会,一个胡乱认爸妈的超萌小宝贝,一夜意乱情迷的颠鸳倒凤之后,三腿怪们齐齐转了性儿……“谈妙然,嫁给我!”花花公子的银行巨头,深藏不漏的酒店王子,同时向她求婚!她的世界翻天覆地,从落破的豪门千金,一跃成为最抢手的天价新娘。一个是青梅竹马,一个是孩子他爸。她该选谁,更值价?【婚前――绝对要腹黑】“谈妙然,我再问你一次,你嫁不嫁?”“我不……我,能不能给我几天考虑一下?”男人气得牙痒得很想咬人,“几天?”“一周……七天。”她觉得,不能厚此薄彼,应该公平对待。“不行,三天。”多一天,都会要他命。“顾西爵,你能不能……”“七天也行,但这七天你也别想见小月月一面。”“啊,你怎么可以这样?”两天不见她都心慌,七天怎么受得了啊!“顶多给你三天半的时间。不答应,拉倒!”“三天半就三天半,但是这段时间,你不能阻止我跟小月月见面。”这算是在求婚嘛,简直就是土霸王抢亲嘛!“可以!早上必须等我来接,再坐别人的车,一根头发也别想见到!”“你……”她气绝!“无商不奸!妙妙,这是你逼我的。”一句话简介:这是一个未婚生子,别后重逢,先婚后爱的温馨浪漫甜蜜喜剧的婚宠文文!一切以一家四口滴幸福生活为主线,其他神马滴人物都是打酱油滴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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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期,深山,荒野,医疗小组诡异的行程,不见踪迹的奇怪父母,未知世界里会施蛊的巨蟒…十面有奇术,五方泛谜案,心中有幽鬼,定是奸佞者,笑着流泪的荒野求生开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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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学毕业生苏彤偶遇一场奇异车祸,人未救到,却无意发现自身异能。从此一心想要平凡的人生被迫多姿多彩,现象环生,各路人马轮番登场,彻底颠覆她的世界观。糊里糊涂成为X事务所一员,牵扯进离奇命案,穿梭于人间与地狱,又周旋于第五世界。案要破,命要保,甚至连王权斗争都不得不参与。一路走来,敌人不少,知己不缺,只是人人都背负着命运的秘密,今日不知明日事,任一路苦难重重,风云变幻,冥冥中总有希望鞭策前行……
  • 蓋平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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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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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不辱使命的公安局长,将面临怎样的抉择——队伍不纯的困扰。工作经费的匮乏,执法环境的恶劣,腐败分子的高压,刑事犯罪的升级,黑恶势力的挑战,党和人民的重托,血与火的拼搏……在一般人的心目中,公安局长应该是力量的象征,正义的化身,平安的保证。可是,有谁知道,身为基层的公安局长,他们置身于怎样的环境中?一个不辱使命的公安局长,将面临怎样的抉择——队伍不纯的困扰。工作经费的匮乏,执法环境的恶劣,腐败分子的高压,刑事犯罪的升级,黑恶势力的挑战,党和人民的重托,血与火的拼搏……这就是本书要讲述的故事。
  • 寻找从未遇见的自己系列:我曾朦胧地说过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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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园爱情小说《我曾朦胧地说过我爱你》曾在2005年创造了全网点击冠军的辉煌。作者历时十年,将其改写成《风神》五部曲第二部,语言更加优美,情节更加生动,底蕴更加隽永。而时隔十多年,易诗风的粉丝早已等不及了,让我们一睹为快吧!
  • 重生八零管家媳

    重生八零管家媳

    新书《九零福妻好难追》已上传,望大家支持!------------------------------------------------------蓁蓁穿越重生到华夏,父母双亡,还要接收一个拖油瓶弟弟加两个邻家小毛头。唉,这男人怎么回事儿,我管你弟弟妹妹,可没说管你呀,你快走开秦磊:“两个小的你管的很好,以后我你也归你管”蓁蓁“what?”秦磊“做生意,挣了钱都归你管。”多年后,首富秦总裁在媒体上一脸幸福的说:“我是最穷的人,我家房子车子票子,都归我太太管,当然我也归我太太管”书群号:417886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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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可以给日子取个名字的话,那么卫泽希一定会将今天命名为“失恋日”。失恋的秘书精神恍惚,将他的重要文件放进了碎纸机。失恋的妹妹寻死觅活,说要去瑞士滑雪并滚成一个雪球埋葬自己。失恋的潘朵拉打电话告诉他说,老娘不活了!老娘要和那劈腿的瘪犊子同归于尽!然而就在这个失恋日,他遇见了颜未染。***********《千颜》将于11月14日零点在红袖上架,当天爆五更,请大家多多支持,侧侧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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