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克力片
我手上的伤口开始越来越大了。
本来刚开始只是一小块,到现在已经可以看见骨头了,那森森白骨仿佛在嘲笑我的无能。
每次当它结好痂,就会有一种****促使我把痂抠下来。以至于伤口越烂越大,当我抠不下来时,我就会用酒精,将它浸湿,然后再抠。这不是一个好癖好,我想。
应该是源于那件事吧。
半个月前,身为警察的我接到一起案子,当然,在我还是个警察的时候。有个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声称,在距离市区不远的林间有一座小屋,他在里面见到了一个死人,一个全身腐烂的男人。
当我第一眼看见死者的时候,简直可以用震惊来形容了。
他全身上下没有一块好的地方,最严重的莫过于他的手。说是手,可能已经称不上是手了,上面的肉全部腐烂,白森森的骨头凸显出来,隐隐约约有蛆在里面蠕动,那肉蛆,简直肥的和白骨一样。整间屋子里散发腐烂的气味。据法医鉴定,他的死亡时间不超过三天,并且在他死亡之后甚至肉还在腐烂。法医说,这是他见过最恐怖的手。
我想是的。我们见过剁下来的手,被机器搅碎得手,缺了几个指头的手,但是我们没有见过死亡之后还会腐烂的手,甚至,我们可以鉴定出,那些蛆,就是在人活着的时候就已经生了出来。我们无法想象,死者生前承受的是怎样的痛苦。
我照例访问了他周边的邻居。称不上是邻居,因为最近的人离他居住地地方也有一段距离。不过我们还是有所收获,死者名叫罗伟,是一名警察,只不过在三个月前辞职,他是邻市的警察,为什么回来我们这里?
死者生前没有和任何人结仇,所以排除仇杀。他也没有女朋友,情杀排除。现场没有任何证据告诉我们他是自杀,没有上吊用的绳子,没有敌敌畏,没有毒鼠强,所以,自杀也排除。这样一来,我们只能断定他死于意外,显然,这个解释说服不了任何人,包括我们。
在上级的命令没有下来之前,我们只能封锁现场。而我所具有的权利,就是可以在上级没有下来之前,在房间里看到什么值钱东西,而且可以顺手牵羊。
照例,我在房间里巡视。
突然,我眼前一亮,这是什么?我快步走上前去,从沙发角上拿起一个袋子。袋子里面装着一些类似巧克力片的东西,我闻了闻,没变质,我就拿着它继续我的搜索。
在嚼着巧克力片的瞬间,有种味道充斥着我的口腔,鼻腔,腥甜腥甜的,有点像血的味道,然后我大叫:“该死,我的手指!”我的手指被袋子划了一个口子,不大,或者说很小。后来,我便回家了。再后来,我就拥有了这个奇怪的癖好:将伤口结好的痂撕下来,然后等待着它再次结痂,然后再撕。就这样,我度过了一个星期,直到现在,我的手已经烂的不成样子了,出不去家门了。所以,我在这个偏僻而又破小的房子里,终日不出去。
于是,我明白了。我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我动了死者的东西,那个袋子。我没有给死者最后的尊重,这就是报应。我自嘲的笑笑。
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有人在这个偏僻的地方发现我已经腐烂生蛆的尸体。
像我这样的人,应该还会有吧,想到这,我不禁释然,轻松地把眼睛闭上。
总之,我在等待我的死亡,那只是时间的问题。但是,我还不想这么快就死,至少我要查出来,我是因何而死。
我的时间不多了,必须快点。我看了看自己的手,它已经是这般模样,不能见人了。快递怎么样?我暗暗的下定决心。
四天后,我看着手里的笔记本,露出满意的笑容。至少我知道自己是因为什么而死的了。
现在的我,不像前几天一样了。我不再做任何挣扎,静静的等待着死神来取走我的灵魂。我不禁开始想象,我的灵魂是什么颜色的。
蓝的?不,那是纯洁的颜色,不属于我,对于我这个见惯死人的人来说,灵魂已经不再纯洁了。
红色?应该也不是吧,毕竟我不再是花样年华,甚至连风云之年都算不上了,我不再那么有活力,我已经老了。
我困惑的闭上眼睛,左手腐烂的味道已经充满整间屋子,虽然这里不算大。隐隐的,可以看到褐色的腐肉里有着白色的肉虫,和我的骨头形成一对一的比例。
一个星期后,一个偏僻的房子里,有人发现了一具腐烂的尸体。
三个警察,两个男人,一个女孩。他们称她,小沫。
小沫进去之后就不断的到处走,眼睛滴溜溜的转个不停。终于,她眼睛一亮,在沙发脚上发现了一袋子的巧克力片,这可是她的最爱!
“快来!看我发现了什么!巧克力片!”小沫开心地叫着同伴,一边把东西放到嘴里去,“奇怪,怎么味道有点怪怪的?不管了。”她自言自语道,她大口大口的嚼着,似乎这充满腐烂味道的屋子和一堆腐肉丝毫影响不了她的胃口。
天边漂浮的云朵记录着这一切,黄昏渐渐降临,红色的云就像被血浸染了一样。
“该死!我的手指被划了一个口子!”隐隐约约,一个女声传了出来,回荡在这一片山林里,传到好远好远的彼方去。
就在那个美丽的女警大口嚼着巧克力片,一边大发牢骚的同时,在沙发的下面,有一张纸。纸上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即使他们没有注意到它,但是那张纸仍然在费力的向外滚动。
纸上的最后几行写着:因为死者血细胞变异,以至于寄生虫生存在血痂里。这种寄生虫会给寄主造成很大的影响,它们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嘶啦嘶啦地响,也会像蚊子一样叮咬寄主。最恐怖的是,它们可以给寄主造成幻觉,让寄主不得不将血痂撕掉才能更舒服一点,但是寄主们完全不知道自己这样做的后果就是,让这样的寄生虫越来越多,繁殖的越来越快,直到最后它们会遍布全身,让寄主最终以全身腐烂结束。最后,它们会变成和肉蛆一样,只是要比普通的肉蛆略大一点,没人会注意它们,就像没有人会刻意去留意一只蚂蚁一样。
当然,最后的最后,它们会去寻找新的寄主,然后,轮回。
水娘
有一个大池,传闻见着一个鬼物。软体生物,手臂如带,目亮似火。匿幽暗而潮湿的水流中,居浑浊而藻覆的泥泞下;习甚特异,以人畜鲜血充其灵性,命不所限。夜到了,它发出尖力的声响,水面颤栗,开出大浪或旋涡。当地人俗称此孽物为“水猴子”。
最近陈镇要宽阔大池边的交通枢纽就填土倒石,抽尽里面的恶水。数日过后,大池渐渐在干涸,里面泥泞不堪,散发出幽幽的潮气。有一个姓陈的小户在此住了三代有余,性胆大,好务实。眼见它就快不见了,心里不是滋味。夜至,他去了大池边的破烂厕所方便。四周寂静无人,风幽幽的掠过树叶,沙沙作响。他方便了半晌也没见好,约莫折腾了半时才提起裤子,延坑坑哇哇的小径回去,此时看了一眼蒙胧漆黑的大池,故而听见了它的尖力之声,如猪一样嗥叫。他委身向前寻去,偷偷看见它,就在一棵巨大的梧桐树下垂死挣扎,目光如雷电一样闪掣,体形象一只托盘,长满了挥动的触手,后面露出一只白猿的尾巴,摇曳不止。那物没等他反应过来,就甩尾裹缠住他吞入大口,吮干血,吐出人骨。瞬间化作人精,妖娆魅惑,重得新生。
第二日,有一个叫浩书文的人家,访来一个得道高僧,手持斋钵来此化缘。合着双目扣门告诉他:“现在,你家中来了异物,就身藏水井之中。”浩书文听见母亲唤他就没理睬这位高僧,以为他胡言,只是给他的斋钵里盛满了饭肴,就关上大门。浩书文一想起此事便在院子的井里看个仔细,瞧瞧究竟有没有异物,却只见一个月亮的正影倒映井中,颤动着,象泛起一个美人的笑容,勾动他的心。
夜更,那孽物又饿极了,在井底嘶鸣不已,发出凄厉的旷音。它飞上来摇身变作了一个芳龄少女,十分貌美。面目隐隐掣出它本相,獠牙青面。突然,一只黑猫自不量力的扑将过来,它伸出矛一般锐利的手臂长甲便扼杀了,吮干血,掷到屋外僻静处。它爬至浩书文的床上和他亲热,轻轻的抚摸他的身体,顷刻把他从鬼梦中惊醒。它可怜的告诉浩书文说它无家可归,父母离婚把它抛弃不顾,它流浪多日,见他家的门虚掩着就入进来。希望自己能碰见一个好心的人收留他作妾或奴仆都行。说完就哭啼起来。这时把他的母亲吵醒了问了一句:“我的儿,是谁在哭啼?”浩书文回答母亲:“我作了一个恶梦,把你吵醒了。没有什么事”。自此就同寝一起交合了;过了神仙眷侣般的日子。
所谓日久生情人畜也难免。宇宙,苍穹,天地,只看那春夏秋冬,冰霜雪雨,寒来暑往,四季不停交换,循常,亘古不变。十年只是手指轻的一下拨弄就过去了。那孽物为浩书文生了一个男儿,少满八岁,喜爱蹦跳,活泼招人疼,那孽物自从有了男女之欢,取了一个名字叫水娘。于是街坊四邻都叫它水娘来水娘去。
又一晚。它饿极了到处找吃的,样子狰狞,跑到猪圈,吮干血,抛掷门外僻静处。第二天,母亲便发现猪不见了,还以为是贼偷去了;慌忙命浩书文去四处寻查,果然发现自家的猪死在稻草堆里。心肺掏空,血迹殷殷,惨不堪睹。浩书文回到家中把情形同母亲和水娘讲了,还有所疑虑问水娘:“水娘,昨夜你是不是去了猪圈?你去那作什么?”水娘心敏慧聪的回答:“昨晚我忘了喂养它们,夜里想起就把糠倒在石槽里了。”水娘回到内房,坐到床上望着它为人间所生的子,心底涌起母爱,但它还是不能断掉它的虐性的根。想到此处潸然泪下,它想必须得走了,它要走又怎舍弃自己的亲骨肉呢?
黎明再次复苏,曙光再次告诉它,他必须作出最后的打算,不然大祸临头。它强制住虐性的根本;操持家务琐事已经成为它的一种习惯,一种怎么样也无法磨灭它的虐性的习惯。她打破了瓢盆锅碗,开始六神无主,婆婆有时也给它气急败坏,训斥它几句,怎么这样不小心,以后作家务活清醒点。时日说多则多说少则少,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它又该如何作最后的选择呢?一夜,屋外风雨交加,雷鸣电掣,它爬起了床,有点惊迫。它饿极了,实在又忍不住了,惶恐的四处觅食,看看家里的牲畜早已被自己吃光了。它暗想无奈,走至东房,面目又掣出一副虐性的模样,青面獠牙。它推门而入,阴气逼人,见婆婆正睡的香熟。它撩起尾巴就勒住了婆婆的颈项,吮干血,抛掷床下。它回到床上时,天就快亮了。第二天早上,浩书文记起了母亲昨日的话,说今天是他父亲的祭日,要去祭奠。给他死去的父亲烧些零花钱。浩书文没有看见他的母亲,只见床榻上遗留下母亲的一只玉镯。他跑去问水娘有没有看见他的母亲。水娘装作不知道的样子回答没有。然后他就奔出屋外,但始终没有打听到母亲的消息,他先只是以为母亲早给父亲上香了,便喜出望外一阵;母亲依然不归。他焦急万分,就携同妻儿走了,来到一座高山上,沿着曲折蜿蜒的小径走了数里,在一棵有乌鸦啼声不绝的松针木下见着父亲的孤坟包垒,他转头问水娘母亲呢?水娘镇定自若。叫儿子给爷爷的坟上跪拜磕头,后来还给爷爷背了一首唐诗: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当天直到夜里浩书文还是不见母亲回家。在此期间他报了案,案情还在继续调查中,当时他只是说他的母亲失踪了。他只给那些公安提供了这仅有的情况,别无其他。每天夜晚他都觉得很静很静,加上他母亲的安危不得而知;他觉得这个夜晚死一样沉寂。水娘在一旁想着浩书文的种种猜测,夫妻二人谁也没说话。都是心事人。
夜,四更。鸡叫了第四遍,最后一次就没再叫了。只见乌黑发亮的空气里飘起痛苦的羽毛,一缕缕轻盈的埋入地府幽冥。第二天中午,天压下脸来,愁眉不展。乌鸦在遥远的天际划开一条生死界线,象人的疤痕。顷刻,滂沱大雨,瀑布般扫来。在浩书文的心里,院子里的物影变成了陌生的风景画。线条虽然清晰可辩,但他总觉得将要发生什么。夜里他梦见母亲叫他替自己报仇,杀了水娘这个妖怪。浩书文非常惧怕,一觉猛然醒来。他发现水娘并不在身边。他昏沉沉走出内房,在橱壁上倒了一杯酒喝,喝的醉醺醺的。几乎是不省人世。微弱的灯光照在他日渐憔悴的形容上,闪烁着颓废的光芒,庆幸他还活着,还可以辩清一些事物;他起身被桌倚绊了一脚,发现他妻子正躲在桌底,面目狰狞,身上长着象干柴一样的毛,双耳如鼠。他惊恐不已,他见它吮干自己骨肉的血,眼里冒着火星。他一下子推拒而去,不敢相信自己所看见的真相。这段非人所愿的浩劫是一种彻底的煎熬。他悲痛欲绝,环顾无门。
这时,一道光色由门外飞越而落,原来是十年前轻易打发走的那个衣裳褴褛的得道高僧,只见他把斋钵投向那孽物,镌在钵面的梵文金字,便一圈圈的象绳锁一样把它紧紧的牢固在身,即刻就化作妖水一地。
爱在离别后
莫少文和女孩邂逅在机场的大门外,两个人同时拉开一辆出租车的门,当男人用探询的目光看见女孩着急的一受拿着手机说着什么?
“小姐,你先请吧!”
女孩打完电话,意识到自己的鲁莽,不好意思地说:如果您不介意,一起好吗?
那日,烟暖云疏,填入碧瓦,道路两旁的木槿长势正好。枝叶在明澈的天空下交错叠加,被阳光熏烤出淡淡的暖香。
两天后,女孩第一次到公司报到,一眼认出坐在高靠背椅上就是在机场上坐一辆车的那个男人。
“是你呀!我叫莫少文,欢迎你来公司报到。”
“您好,莫总。”女孩一脸歉意的看着自己的上司。
“你这次不会是又来和我抢吧!”
“对不起。”
莫少文看着眼前这个女孩,突然有了好心情。
“中午,请我吃饭吧!”
看着女孩使劲的点着头,莫少文笑了……
中午,坐在广厦的快餐厅,莫少文饶有兴趣看着对面的女孩,拘谨的反复做着:用手堵住吸管,再松手,将吸管的饮料送后铝罐,听“哧啦”的声音。
“你多大了,毕业几年了?”
“二十四了,毕业好几年了。”
“男朋友在这里吗?”
“不是。”
莫少文看着女孩说这话时别过脸眼中的落寞,一种怜惜不经意在眉间划过。
女孩是在自己生日那天,从同学那里得知男朋友要和一个女博士结婚的消息。那晚女孩喝的又哭又笑。她是个唯心主义者,从来都是精神第一,物质第二,既然有缘无份,她选择了离开。
在朋友的帮助下,来到这个城市,有了一份室内设计的工作,薪水待遇都很好,和她的专业和对口。
都说女人和女人不好相处,可女孩和她们相处得非常融洽,为了保持尊严,为了自己,她很少和莫少文主动说话。
冬天,下第一场雪时,预计车很难打,女孩索性要求加班。
铃……
急促的电话铃声吓了她一跳。
“你还没下班吗?我送你回家吧!”
莫少文直接上来,到了她的办公室,看她正在电脑上忙活着,他走过来,很专注的看着,不知为什么,本想拒绝的她心软了。
因为下雪路滑堵车,他们就近到了一旁才开业的湘菜餐厅。
她点了剁椒鱼头,酸豆角炒肉泥。莫少文笑笑,第一次吃饭,就知道女孩和自己一样喜欢辣的,当时问女孩,她说:“喜欢‘辣’是因为它就像烟一样,不依附于性别而存在,不代表任何角色,不过‘辣’的确也能说明什么,比如,情商、豪情。在我眼中,不喜欢辣的男人和在酒桌上喝牛奶的孩子差不多。”
莫少文当时笑的差点把嘴里的饭喷出来……
“我明天出差,回来一定给你带点辣椒,最辣的那种。”
女孩笑笑,没有回答。
吃完饭,他开着车,不想回家。
“我们去看雪景吧!”
“还是回去吧!”女孩说的时候,自己都觉得底气不足。
莫少文承认是那种没有事前计划习惯的人,归根结底,自己比较散漫,喜欢一个人,那种周密计划会让他觉得特别累,好像演出彩排一样。当年和妻子结婚,也是很随意的。
女孩坐在副驾驶的位置上,他们在车流如织的大街上自西向东缓缓前行。看着车灯前片片雪花,她有些恍惚……
在以前,她总是迷恋男友的有点自私的霸气,但是现在她在想:“我在那里。”
下车的时候,一双磨砂高跟短靴让她身体失衡,莫少文一只大手托住她的腰。女孩心里犹豫了一下,自己一直要求的不就是,突然累了,可以拖着对付的手,突然冷了,可以抱着对方……
女孩回头看着莫少文,脸上有一丝羞涩,她拿开他的胳膊,“你知道吗?你是我见过的男人中,自己世界最完整的一个。”
“那么你那?”他有些疑惑,她几时开始琢磨自己的。
“我?我觉得我像穆念慈,越来越像,呵呵。”
那晚,没有刻意,没有虚伪,女孩做了莫少文的情人,她的条件是除了周末,其他时间她自由支配。
女孩辞职,又找了一份杂志社美编的工作,薪水虽然没有以前高,但是她觉得莫少文不是自己最终的归宿。
莫少文以女孩的名字买下了一栋很大的房子,还有每个月不菲的零用钱,他快乐的游走在女孩和爱人之间。女孩也终日游走在莫少文和那些文字与图案之间。她仍努力地工作,她知道,自己和莫少文在一起只是到了需要男人的年龄,她知道自己除了他以外,自己不会再招惹其他男人,爱人也好,情人也罢,这是她生命中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
三十岁的时候,莫少文的妻子查出得了乳腺癌,从来不打算去见那个女人的女孩,第一次见到这个知道自己的女人,女孩很奇怪,这么美丽的女人为什么拴不住男人的心,怎么又遇见这样的不幸!自古真的是红颜多薄命?
秋天的时候,女人很安静的走了,走时,她把女儿的手交到女孩手里,然后流泪,女孩流泪,两个各怀心事的女人,把眼泪留在一起。
再次看到她的那一刻,看到那个美丽的小女孩趴在那里哭时,女孩情愿躺在那里的是自己。
莫少文还和以前一样只在周末去女孩那里过夜,但是不同的是,每次他都会带上女儿,女孩很喜欢那个美丽的女儿,小女孩也很喜欢这个叫阿姨的女孩。
因为莫少文的女儿常在这里过夜,女孩特意为她准备了一个温馨舒适的儿童房。
有一次,女孩的密友笑着对她说:你现在可以入住正宫了。女孩脸色很难看,但什么也没说。
那一年的春节,莫少文第一次没有按时给女孩钱,而是给她带来一束红玫瑰,这是女孩见过最大的一束,第一次收到999朵玫瑰,莫少文看出女孩的喜欢。
“嫁给我吧!你是个好女孩,我和女儿都喜欢你。”
女孩神都没说,只是把花分成两半,一半放在自己房间,一半放在他女儿的房间。
五年的相处,莫少文知道女孩的意思,那夜,莫少文走了……
那一年他的事业达到了顶峰,但是他除了女孩之外,没有再找过别的女人。女儿对女孩也很依赖,只是女孩没有变,还在做着美编的工作。
“你可以不嫁给我,但是求你别离开我。”
女孩知道自己不嫁就一定会有人受伤,当自认为人生不会再有起色时,一家大型传媒公司突然寄来一份聘用书,聘任女孩做首席文案。
……
女孩早已为她和莫少文设想过很多种美丽而残酷的结局。
过了一年,一个雨夜,女孩被一阵猛烈的敲门声惊醒,惊恐地穿起衣服,并警惕的拿起一把球杆,“谁?”“是我……”女孩惊呆了,在开门的一霎那,莫少文那个在她心中挥之不去的男人,满脸的憔悴、苍老而落魄。
怔了一分钟,隔着长长地岁月,他们中间依旧开花了,猝然间,他们紧紧相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