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爱情里的主角
前年的夏天,我从原来的住处搬来了这里,结束了学业,开始成为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上班族。也是在这个新住处,我认识了他,我的新邻居。
他算不上英俊,在品德方面他更算不上完美,但我偏偏就是爱上了他,不需要理由。
搬来后没几天,大家就已经混得很熟了,他会做上一桌子的菜,和他的朋友喊上我一起吃晚饭,然后再喝上几杯,接着就开始听他诉说着他那个已逝的长达三年的恋情,他不厌其烦的说着,而我也只有做一个默默细听的观众,看着他好看的头发和眼睛,做摄影的朋友说“灯光从上侧打下来时,那效果会很炫。”屋子里的灯光斜斜地射入他的眼角,我被迷住了。一顿晚饭,我们经常吃到凌晨一二点,第二天再拖着重重的黑眼圈去上班,但心里其实很开心。
MP3里充塞着杰伦的歌,歌里,是杰伦的世界,花样的前奏,生动的音符,个性的声线,那么轻易地跌入他的陷阱里;歌外,是有他的生活,吃着他做的菜,听着他的故事,心想,如果有一天可以做他的女朋友,在虚荣心上,也该是一种满足了。
真的很感慨,现如今的年代,男人总是比女人还要会做饭。也正是因为这样,我可以天天吃到他做的菜,还厚脸皮的拉上自己最好的朋友欢一起去蹭饭,不断地夸赞他的厨艺有多好多好。殊不知这将成为我痛苦的开始。
兴奋地把欢拉到我的房间,带着小女孩的羞涩对她说:“我喜欢上了他!”
一个星期后,欢却告诉我,他在追她。我心里一抽,呆呆地望着她,望着她极力地向我保证不会接受他,我的喉咙突然卡住,心里一阵郁闷,说不出的闷,压倒了喜欢上他的那份快乐与期待。过了好一会儿,我淡淡地说道:“如果你也喜欢上了他,那你们就交往吧!”天知道,这不是我的真心。
两个星期后,我听到了他们正式交往的消息,遗憾的是,这个消息却不是从他们两人口中听到!对于欢之前信誓旦旦的承诺,现在想来真的很可笑。我让自己抽离了那种没有规律的生活,回归以前的正常生活反而处处觉得不习惯了,是因为少了他的生活吧!于是,我又告别了正常的生活,开始学会酗酒,每次都是喝得烂醉,吐了一地,然后死死的睡去,这样,我会好过点,古人不是有云借酒消愁啊!可是我却不记得“举杯消愁愁更愁”。
前两次酗酒,他还会劝阻我,试图解开我的心结,而我则是很潇洒的回答:“我喝酒不是因为你的关系,别自作多情了。”其实我装得再潇洒,在他的眼里我早已狼狈不堪了。之后,他就再也没有管过我了。无端的放纵,尽情的糟蹋着自己,任由眼泪瀑布似的流,心中的痛苦得不到一丝解脱。总觉得自己被欺骗了,被最好的朋友背叛了。那些日子是我人生中过得最落寞的时刻,也是我人生中最不能轻易忘掉的日子。
两个月后,他突然出现,无预兆的请我去他家吃饭。我去了,见到了欢,才知道这顿饭是想让我们重归于好。那种虫噬的空茫,又细细碎碎地爬上心头。在饭桌上,她几次开口,而我不但没有理她,还对她冷嘲热讽了一番,再看向关心欢的他,脸色早已变得铁青,我苦笑,心里一片空空茫茫。这顿饭自然是吃得不欢而散了。我想我是彻底的疯了。不知道是因为没有得到他的爱,还是因为最好朋友的背叛而疯掉,总之我做出了一些连我自己也无法原谅的事,让自己成为他们两个爱情里面的疙瘩。无论他们再怎么相爱,里面都会有我的影子。
其实早在我冷静下来就后悔了,这样的我太可怕了,理智早以被恨埋没,让自己变得如此憔悴不堪的是我。反反复复地问自己,我真的爱他吗?如果真的爱他我为什么不能放手让他幸福?如果我不爱他,那我就更没有理由牵绊住他们的爱情?不管是不是真的爱他,结果都是我应该放手。我释然了!
再一个星期后,我来到了他家,欢也在,却不知道说什么了,只是对着他们微笑,是释怀的笑。一下子人就轻松了。就这样,我们和好了,一起逛街,一起购物,一起吃饭,只是饭桌上他不会再诉说他的爱情史,也不会再吃到凌晨一两点了。看着他们两人在我面前表现出来的恩爱,我已经不再心痛了。一切都恢复到从前的友谊,只是让人还有一种很不安的感觉,就好像镜子碎了,虽然已经粘起来,但还是有缝,用起来感觉也变了。
这种失而复得的友情也只是仅仅维持了两个月,那是在我们一起步行去超市,步行也就半小时的路程,只因是傍晚想散步而去,结果因为我穿了双新的皮鞋,没走几步脚后跟就被磨出了泡,赶不上他们的步伐,我和他们之间的距离拉得好远,这个时候我才发现,原来早在那个时候我们的距离就已经远了。回来后,谁也没有先开口说话,这一次,是我被他们抛弃了。
我没有再像之前那样难过了,有些事,有些人,到该放手时就应该松手,这次,我没有再执著,对友情,对爱情,我都放手,不是有句话叫做放手也是一种幸福。不久后我偶然在朋友那知道原来欢不理我是因为她不相信我,她不相信我对他已没有爱了,我无语。她是担心他们的爱情吧!我突然替她感到悲哀起来,在我对他们的爱情百般阻挠时,她没有担心过,在我真正释怀,放手给他们幸福,祝福他们的时候,她居然担心起他们的爱情了。或许恋爱中的人就是如此敏感吧!可是她不知道,就算没有了她,我也不会和他升华为俗套的爱情小说男女主角,保持风度,我也只能黯然走出这场独角戏。如果可以,我会飞往靴子般的国度。
半个月后,我搬离了那里。
回忆起这段往事时,总觉得一切都是冥冥之中安排好的。在我的单恋下成就了他们的爱情。赫然惊觉,在这场戏剧中,他们才是这场爱情故事里的男女主角,而我只是配角。就在前不久,我听到了他们要结婚的消息。我感到欣慰,在这个物欲横流的都市里,我能见到他们那份真爱,真的,真心祝福他们,祝福他们的爱情。
冬夜的绳索
一个人只有一次生命,统一的,一致的生命。就像一张毛毯,毛都压在一起了。不能分离。
——卡尔维诺
冬天的夜晚,我在广州二沙岛的星海音乐厅里消磨时光。冬夜的寒冷在散发着热气的音乐大厅里不复存在,广州有这么多热爱音乐的人,每次来都座无虚席。大厅演奏台上庄严地挂着大红幕布,动听的音乐由高雅的琴师演奏,在有品味的听众眼里更值得尊敬了。每一曲奏完听众礼貌地鼓掌,被门德尔松的《春之歌》等名曲激出感动的泪花。在观众的掌声中,乐手们同样礼貌地回礼,琴弦颤动得像羞怯的姑娘,音乐使夜晚的一切显得很美好。
乐尽,人们鸟兽散,离入睡还早。我在广州星海音乐厅外面的小路上行走,小径砌着方石板,两边种着树与到人身一半左右的灌木丛,虽然音乐已离人们远了。但另一种生活悄然而至。不夜城的氛围恰如其分地展现人们优雅的生活。奶油般的月色斜打在江面上,灯火通亮的游船载着客人,昼夜地玩乐。夜半时分,这里的美酒与游乐日复一日地进行着,从不疲倦。音乐厅所在的地区叫二沙岛,这里有全广州最豪华的建筑。不像广州其它地区的肮脏与杂乱。我闻到水、煤气、汽车尾气混合起来的味道,而珠江对面的高大建筑,沉着地矗立在对岸,它附视大城市的一切,唯有树木悄然,以其无穷无尽的力量一直生长,在都市里它们努力地长成一个模样——高大、秀丽,把最美好的一面展现出来供人观赏。树们的生活仿佛是我平时的生活一样。
我的肌肤其实被口袋里硬硬的一封书信咯得不太舒服——这是一封真正由纸和信封、邮票组合起来的信,经过邮政部门盖邮戳,辗转经过不知多少邮车寄过来的信——没有网络前大家最常用的沟通方式。有了网络后已很少有人秉笔直书,把书信寄给友人,如果不是收到这封信,今夜的一切都将非常美妙,值得在记忆里把这场美妙的音乐会结束,快乐压成饼干适合留在悲伤的时候拿出来咀嚼。
我找了个有灯光的地方,重新把信掏出来,犹豫着要不要打开来。不远处有对情人死死地粘在一起,两人视若旁人地在接一个永不分离的吻。他们情深似海,在寥落的冬夜拥抱在一起,而我像一只喜欢夜里遛达的猫一样远远地避开。
信里的字让我的心脏突突地跳着,写满五页纸的黑字色钢笔字的信纸上,火焰似乎要冒出来,会会,这该死的执行者,一个自称手执手术刀以利天下的小子,他把一个把想象撕成碎片的故事硬生生地灌进我的脑海,直至把我的神经咬碎成疯子般的零碎。
信的第一页染满了血迹,我第一次不敢看,第二次才重新翻寻:
……我摸了摸她的脸,我的两手粘在一起。她快死了。头皮上沾满了血。血干了,她瘦小如柴,她被人残害得惨无人道。眼球被打暴一只挂在眼眶上,牙被打掉几颗。如果你见过,你会觉得对一个十二岁的小女孩下这种毒手真作孽。当然,下面我有件更不愿意提的事,也是你最痛恨的,这个小女孩在囚禁的一个月里被****了无数次,她的下身完全撕裂了。庆幸的是她的神经很清醒,她还能知道自己被救了。可我不知道这种清醒意味着什么。
原谅我总将生活里不幸的一切告诉你,这个小女孩的案子在当地挺轰动的,女孩叫桂桂,她才十二岁,读书比较晚,十二岁还和五年级的小孩一起上课,功课不好也不算差,平时也不爱说话。有一天桂桂老师忽然不见她来上课,就通知了她父母,她父母挺可恨的,直到桂桂失踪了一天一夜才忽然想到沉默的大女儿不见了。他们整天在麻将桌上胡闹,为了几块钱的输赢大打出手,弄得女儿很晚才上学。现在女儿失踪了把麻将给戒了。
这也许是我当医生时遇上伤得最可怜的病人,桂桂完全地被奴役与被伤害了。当然你会笑我,我工作一年了也没长进,看到人世间的绝望总是不由自主地怜悯。是了,柳成青,你要告诉,这个案子我想起就觉得闹心。尤其我在天天和死亡打交道。我之所以要写信给你,是想告诉你。一个人,哪怕只要是个人,像野兽般生活着也能活下去的。这个小女孩被关了整整三十天,一个月整,其实就被关在她邻居挖的地洞里,那个狼心狗肺的邻居挖好地洞等她已经很长时间了。桂桂被男人骗去地洞时还信以为真,觉得平时对她友善的邻居不会对她怎么样。邻居四十多岁,他进过监狱但时间长了大家也忘了,桂桂被骗进了人间地狱后,第一次遭受****时拼命反抗,脸被打伤了,牙齿当时被打掉几颗。第二次被施暴她就不敢挣扎了。桂桂的父母报了案,一直查不出来,男人还和他们一起假装好心地寻找。后来男人怕人发现,去地洞打算了杀了桂桂,桂桂当时求他,叔叔,你不要杀我,我还要上学。结果男人还是下了手,用石块不停地砸桂桂的头脸,还用一条绳索勒桂桂的脖子,但没想到桂桂没死。
天知道她是怎么样活下来的。她被送到医院来的时候,可怕的伤把几个护士都吓哭了,她的脸基本看不出是一张脸,脖子上是绳索留下的血痕,身体也到处都是伤痕……我写不下去了,其实我真的不想把这件事告诉你,大难不死的桂桂活下来到底是福还是祸,很明显她一生都不可能快乐了。但生命的权利是无人可取代的,哪怕是凶手,他可以控制一切。这是个懦夫,对着比自己弱很多倍的人施暴在我眼里都是懦夫,我感动的是桂桂当时不管经历了什么却总不想死……她已经不会说完整的话了。她怕一切人,唯独不怕我,也许因为我救了她,可我的“救”很不值一提。你知道吗?她现在清醒了点会说的第一句完整的话是,她说要回家,要煮饭。她恍然记得,好像很多天没回家煮饭了,本来放学第一件事就是给家人煮饭……
我还是喜欢医生这个职业的,只是我时间久了也会麻木,再大的痛苦看久了都会平淡。桂桂的事也会过去。柳成青,我来信是想告诉你,我真的很希望你和我结婚,可是为什么你一再拒绝我?难不成你也觉得我手上都沾满了鲜血?可这是不同的,刻意为之的痛苦我是讨厌的,但无法回避的痛苦,我还要承担……谢谢你,柳成青,你听我说了这么多,不知你现状如何,希望你能回信我。
我读完信后,躺到床上,哀恸的脸一张张地从信纸里浮起来。我们总是谈着信仰,然后争执,总是为几句固执的定论而争辩不休。现在想起都是不堪一击的。人们喜欢不由自主回避痛苦,痛苦的生命却如一条绳索般缠绕着你。有些人会挣扎而出,有些人却死了。会会的信似乎成了一种与我与外界进行深度沟通的唯一证据。远方传来椎心的钟声,在黑暗之中,哭泣的受尽折磨的小孩血肉模糊地出现在我梦里。会会的脸出现在镜中,是我俩苍白的脸。慢慢破碎失的会会在梦里让喊着我名字,一个怀着一丝怀旧气息的爱你的人都无法放置吗?
醒来后,我给会会发了条短信:
“阳光是照不进闭着的眼的,谢谢你把小女孩的故事说给我听。明天下午的飞机,我会来,你等我。”
那风那雨那世界
那是在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盛开的季节,空气中回荡着阵阵清香,滋润着人的心田,仿佛杂草丛生的井底的一滴清水,流淌着纯净……
——此文献给那些风雨同舟情深不渝的人们
于帆静静的捧着手中的小船,那心中最爱的一叶小舟,就这样的远离了自己的世界吗,还有那风雨同舟的话语,也随那风那雨消逝了吗?
于帆是属于那种比较浪漫的人,她个子不高,但长得漂亮,有一种大家闺秀的气质,还有最好看的就是那水汪汪的大眼睛。
在读高中的时候很多男孩追求她,但她那时只顾学习并没有把那些男孩放在心上。那时她家住在县城里,没有在学校住宿,来回上学她都是骑着自行车,虽然她骑自行车的技术水平一般。
一次放学后她仍然骑自行车回家,刚出校门口不远就被一个愣小子给撞了,那小子也骑着自行车。幸亏她被撞得不严重,只是腿擦破了点皮,稍稍有点血。可她还是气愤极了,圆目立瞪着那男孩,男孩慌张之余才想起说声对不起。男孩要带她到附近诊所涂点药,她看自己并无大碍就说不用了。
之后他们就都走了,过两天在于帆放学的时候,又碰到了那个男生,他问她的伤怎样了,这两天他一直在找她,但不知她在哪班,也不知她叫什么名字。于帆看他诚挚的样子,心中的怒气也消了,便说没事了。那个男生说他叫文强,在高三(二)班。于帆感觉他的名字可笑,还许文强呢。他似乎看出她的想法,没有说什么。于帆告诉了她的名字,但没有告诉她的班级。
因为于帆觉得这个男孩是出于自责的心态,所以也没有过多的想什么。那以后的时间里,于帆在放学的路上经常会看见文强,时间久了,她知道是那个男孩在等他,因为他们不是一班,不是一起出校门,要想相遇只是偶尔,这么经常的相遇就是他刻意在等她的。
每次相遇都没有说话,只是那个男生远远地向她微笑着点头,于帆对他不讨厌但也没有过多的好感。就这样很快到了高三下学期了,学习的紧张和忙碌也冲淡了一切,可那男生始终都会看着她骑着自行车远去的背影。有一天男生终于给女生一封信:“美丽的于帆,你已经走入了我的心里,快毕业了,我不想把遗憾留给自己,我要向你诉说……”
于帆看后觉得并没什么,虽然男生表白得很清楚,但对于她来说好像已经麻木了,况且她并不喜欢那个男孩。从那以后,于帆就故意躲着文强,即使碰见也装作没看见,这使文强很难过。时间过得飞快,转眼高考了,他们都考上了大学,而且碰巧还都在同一个城市。
到大学后于帆也是很优秀的,她喜欢文艺,每天同学们都能听到她悦耳的歌声。没过多久文强就找到了她,继续追求着她,她也不理睬。同寝的姐妹都劝她,都说现在这年头象他这样专情的男孩已经太少了,珍惜吧。
经过大家的努力,于帆终于接受了文强。他们刚开始相处的时候很快乐,时间久了,文强就感觉不开心了,因为他一直都觉得于帆不够关心他,只是他自己一头热。可是他是喜欢她,心里放不下。文强当初觉得只要她和他在一起就够了,都说爱到深处只要看到她就够了,只愿付出而没有任何要求,可真正在一起时却还会有这么多的不如意。
他把自己的想法写了一封长长的信,他对女孩说,她把他当做什么呢,还不如一个要饭花子,给要饭花子一个馒头还很温暖呢,可是他对她这一点施舍也没有。女孩看完信后哭了,是呀,从他们相识到现在,男孩一直都是在给予她全部的爱,而她并没有在意,她感觉自己确实应该好好地用心去爱他,毕竟现在他们已经是一对恋人了。
从那以后于帆将感情渐渐地投入了,她才感觉到爱一个人会这么辛苦,每天她都会想念他,特别看到文强写给她的那些信件,而且她永远都不会忘记文强送给她的生日礼物——一只小船的音乐盒,那只小船代表着帆,文强说与帆风雨同舟。于帆在心中默默地行驶着她的小船,她感觉前行的路上有了方向。
就在他们都沉浸在幸福的甜蜜之中,文强的父母却在暗地里给文强办好了出国留学的手续,这都是在临近毕业时告诉文强的。文强并没有打算要出国,他想和于帆一起在国内读研后再找工作。当他得知这个消息时,他不知怎样对于帆说,要于帆也同他一起去吗,还是让她等他两年呢?
文强见到于帆告诉了他的情况,于帆沉默了许久,最后她说她等他,因为于帆知道她的父母不会让她出国的。那是雨季,也是在那个夜晚,雨下得特别大,他们依偎在一起,任凭那风雨淋湿他们的衣襟。那风雨冲刷不掉他们四年的情感,可是面对即将的分别他们都是那么不舍。
后来文强出国了,于帆在国内读研,他们鸿雁传书,网上见面,偶尔打过洋电话,虽然相隔遥远,于帆始终感觉文强就在她身边,她感觉自己才真正地爱上了虽不浪漫但很有内在的文强。回想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文强总是那么呵护着她,尽管有时她还孩子气,她还总是不在乎的样子。
而现在,于帆常常在梦中,静静的捧着手中的小船,那心中最爱的一叶小舟,就这样的远离了自己的世界吗,还有那风雨同舟的话语,也随那风那雨消逝了吗……每一次,于帆都在噩梦中惊醒,然后她难以入眠。
那又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也是前年的那一天,于帆走在回家的街路上,路两边的灯光闪烁,她不想坐车,只是走着,她不怕淋雨,她也是想念文强吧。她一直向前走着,忽然一把雨伞打在了她的头上,她抬起湿漉漉的脸望去,是文强,她以为她在做梦,她又眨了眨眼睛,真的是文强。
他们什么也没说,相拥在风雨中,伞落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