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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最后一次想你

无言的等待

张开双臂,仰起头,在雨中轻轻的舞着,路人投来许多诧异的目光,但我并不在意,因为我的心正随着这雨温柔的亲吻飞进那段雨中的回忆。雨吻湿了我的头发,也模糊了我的脸,但我相信,模糊脸的一定还有不知不觉流下的泪水,不然,嘴里怎么会有一种咸咸的味道呢?

我想了好久,喜欢雨的原因可能是因为你。

那天,我跑去姐姐那里,问她为什么要和你分手。姐姐没有回答我,一直摇头,一直哭着。后来,我也跟着姐姐一起哭了。在走的时候我很用力的关上那扇门,我知道那扇门的玻璃被我震碎了,尽管我没有回头看。但我感觉我听到的不是玻璃破碎的声音,而是姐姐和我心碎的声音。

我把那场雨当成我生命里的第一场雨。

走在雨中,一会儿傻傻的看着天空,但我并不知道在看什么。

一会儿痴痴的想着,但我并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

一阵悦耳的车鸣声把我飞出的心叫了回来,我发现自己正站在马路的中央,同时我也发现在雨中走了这么久,身上竟然没有被雨淋湿,我回过头来,看到的是被雨淋湿的你,我抬起头,看到的是你为我撑起的一方晴空。

我不记得当时我说了什么,但我一定说了。

你一直没有言语,目光直直的看着前方,可是我无论走到哪里,你手里的那把伞一直都会满满的罩住我。也就是从那以后我喜欢一个人不带伞的在雨中漫步,总是幻想着头顶还有你为我撑起的那片晴空,可是我几乎每次都被雨淋湿。

你以前爱说爱笑能疯能闹,可自从和姐姐分手以后,你沉默了,几乎没有声音。

那些日子,你天天都泡在酒里,工作也不要了。

姐姐离开了这个城市,去哪里?我没问,她也没说。

至于我,饭要吃,觉要睡,班也要上,感觉好累好累。

那晚,天又下着雨,我把醉倒在路旁的你搀到你住的地方。

那次是我第二次走进你的屋子。

我在门口愣了足足有半个小时,第一次来的时候,这里收拾的比女孩子的屋子还要干净,你说你喜欢干净,如果屋子太乱还不如睡狗窝,可是现在你的屋子跟狗窝没什么两样,泪不知不觉的流了出来,我帮你收拾了一下屋子,把你放在床上,听着你嘴里一直叫着姐姐的名字。

第二天我根本就没有犹豫就在家里简单的带了几件衣服便去了你那里,你看到我搬到你那儿,你并没有感到意外,甚至一点表情都没有,我为你做饭,你一口也没有吃,只是喝酒,我和你说话,你也不回答我,还是喝酒。

我在你的眼里就像是透明的,无论我怎么努力,你都是一味的喝酒,对我不闻不问不理不睬,那晚下班以后我找不到你,我像发了疯似的找遍你所有可能去的地方。

我当时真的好害怕再也看不到你,好害怕你就这样无声无息的走了,那种感觉是那样的说不清楚,最后我在一个垃圾堆旁找到了你,你正拿着一个又脏又臭的空酒瓶喝着。

我一手夺去你手中的瓶子,看着你脸上有明显的伤痕,可能是因为喝酒被别人打的。

看着你自暴自弃的样子,我的眼眶又无法承受那么多眼泪的重量了,我哭了,又为你哭了,哭得很彻底,很伤心。

我把你扶到我们住的地方,给你脱衣,洗藻。

你没有表情没有言语任我而为。

在你身上我又看到了多处伤痕,我的泪又冲出了眼眶,我抱着你哭了……

你还是喝酒,还是不言不语也不笑,无论我怎么努力都没有改变。我以为你真的没有知觉,以为你的心真的死了。我真的没想到你对我会是那样的在乎。

我看我没有办法劝你,就和你一起疯,和你一起喝酒。最后我喝进了医院,当我醒来的时候你坐在床边,眼神不在是那样的呆直,而是藏着许多忧郁和愧疚。

“明知道自己有病,不可以喝酒,为什么还那么傻呢?”

“我并不觉得我傻,在这半年里,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你的声音,第一次感觉到你的温度,不在是那么冰冷。”

“这么做,值得吗?”

“我不知道值不值得,我只知道我必需这么做。”

你沉默了,用你的手握着我的手,我感觉好温暖。在你的眼神中藏着千言万语,你没有说出来,但我都知道,都理解。我在医院住了一个星期,在那一个星期里,你做了所有能做的事。我好感动,在那里,我拥有了一生之中最快乐的时光。

在我生日那天,又下着雨。

我说我要在雨中漫步,你没有言语,一直陪着我。最后我俩拥在一把伞下,感觉是那样的温暖,那样的实在。一起看着雨滴从伞边滑落,一起享受着这雨给我们带来的美好回忆。

“我明天要离开这里。”你看着天空说着。

我惊了一下,但在你的怀里我感觉很安全。想要说什么,但我始终没有说出来。

“如果两年以后你没有嫁人,我回来一定要娶你。”

我又惊了一下,仍然没有说出什么。

我不敢让你等我,但我这次必需走,为了能让你和我有一个好的未来。

你说话的时候一直都没有看着我,好像怕正视我的目光,怕我的眼神让你不忍离去。到最后,我还是没有说出任何挽留的话。

“我等你两年,在两年以后的今天一定还会下雨,我就站在这里等你,一个人,不带伞。”我也看着天空说着。

你一阵沉默,胜过所有言语,感觉你把我抱的更紧,更温暖。

今天,我整整期待了两年,整整730个黑夜和白天。

在这两年里一共下了137场雨,在雨中我被淋湿了无数次,泪也流了无数次。这一切的一切,只是为了今天这个约定。在思念里煎熬,感觉幸福,痛苦,无奈……

今天果真如我说的那样下着雨,我相信,今天也一定会如你说的那样,你要回来,娶我。

雨还在下着,从头发,顺着脸颊,滑落到脚下。

眼看着雨就要停了,眼看着天就要黑了,你还没有来。但我的心并没有因此而慌,因为我感觉到你的气息,那样亲切,熟悉,很近,很近……雨没有停,却已经停止了对我的爱抚。身后传来一阵压力,很温暖。

我听到那心跳的声音很平静,我没有回头,感觉和两年前一样。

一切一切……

错过了八月,错过了今生的爱

整个8月,小卉穿行在深圳的地铁里。因为工作让她焦头烂额。本来她可以回到家乡的小城去做财政局的一名小公务员,但是恩诺要她留下来。恩诺说,你留下来,我们的爱情就可以留下来了。

恩诺去了深圳的一家电脑公司,北大的高材生到哪里都有人要的,小卉上的只是一个普通的学校,学的是历史,她想,哪个公司昏了头会要一个历史系的学生呢?除非这个公司想知道秦始皇除了修长城还做了什么!每天挤在地铁里去找工作时,小卉想,自己也许真生错了年代,速食时代的人们,哪里还管得了过去?

所以,遇到了举着一本线装书看的天籁时,她呆了一下。对面的男子,格子衬衣、棕色的裤子,背着一个很大的牛仔包,正在看一本《芥子园画图》,那是她中学时看过的。再过两天,他又看一本极黄的线装书,好像稍微一抖就能把岁月的尘霜掉出来。

看来,喜欢怀旧的不仅仅是她小卉啊。

他的名字,是从封面上看到的。天籁。很古典的名字,像他的人,恩诺就没有这样的气质,一副计算机业新宠的样子,喜欢西服革履地在镜子前说,放心吧,几年之内我就成为张朝阳,那时周围也会美女如云啊。

小卉说,呸,周恩诺,你别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我不美吗?

你美吗?周恩诺说,五分姿色三分打扮两分聪明而已,以后,我要找个李嘉欣那样的美女,养养我的眼。知道他是开玩笑,小卉还是不悦,这样的男人,真不知有了钱会怎么样。

遇到天籁的第十天,小卉找工作已快筋疲力尽。外面的温度快40度了,买了一张三块钱的地铁票在地铁里来回逛着,翻看着自己的简历和各个公司的招聘广告,心里灰蒙蒙的,不知要如何把这个8月过去。所以有时候就对恩诺发脾气,说为他为爱情两肋全插满了刀,而恩诺说,你别觉得多委屈,你可以回你小城,这世界谁离开谁都能活。

本以为他会说着甜言蜜语,谁知却冷冷地说着这样不咸不淡的话,怎么刚进了社会就变得这样。以前追自己的时候像个大情痴一样,这样一想,心就凉了下去。

进地铁的时候,她感觉头有些晕,这才想起,从早晨到现在还没有吃过一点东西喝过一口水,怕是要中暑吧。正想着,才看到那个穿着格子衬衣的男人就觉得软软地倒了下去,眼前一黑,什么都看不到了。

醒来时,在一个男人怀里。男人有淡淡的香气,像是用过香水,清凉的那种,她睁开眼,说了三个字:对不起。

地铁轰隆隆地开走了,只有他和她坐在站台的椅子上,他拧开一瓶冰水,递过一个三明治,然后说,太热的天尽量少出来跑。她心里一酸,眼泪差点落下来。这种话,恩诺一句也没说过。

再次在地铁里遇到,她和他会相视一笑,从那瓶冰水和那个三明治开始,她已经把他当成朋友。而他,还是常常拿一本旧书在地铁里读着,抬起眼看她时,眼里露出淡淡的笑。

小卉躲开他的眼神,她知道,这种男人是对她有致命的诱惑的。

而此时,她终于找到了一个公司上班,和历史没有关系,负责收收文件打扫卫生,下了班和恩诺一起到租的房子里缠绵,给他做红烧带鱼和青菜鸡蛋面。那是一个30多平米的小屋,没有空调,她常常会热得整夜整夜不能入睡。8月,这么热腾腾地粘连着,恩诺还粘人,总是没完没了,事后却又沉沉地睡去,根本没有问过她的工作和感受。

倒是地铁里的天籁有一天抬起头来问,找到工作了吧?小卉很感激地点头,他又说,在深圳能站住脚就不错,慢慢来,总会好起来的。

自始至终,小卉没有问过他做什么工作,遇到的时候,他们互相点点头。她看他来回换的线装书,有一次居然看到他看的是李渔文集,能看李渔的人得多聪明,多有智慧啊。恩诺喜欢看的是《黑客帝国》,她就喜欢看那些绝望的电影,比如《惊情四百年》,一个女人为了自己爱的男人变成了僵尸,比如《胭脂扣》,那样的悲情总让她与恩诺的爱情无法联系起来。

她总觉得她和恩诺的爱情少了什么。但地铁里的天籁却让她有一种温暖。

常常,他们只有10cm的距离,甚至,她能感觉到他的呼吸,但是她不敢抬头。在这个有些湿热和暧昧的8月里,她莫名其妙地觉得那么欢喜又那么悲伤,偶尔的眼神交流,她会避开,再不避开,她怕自己又会晕倒。

难道自己爱上了这个叫天籁的男子吗?不过20多天前在地铁里遇到,甚至说过的话不过10句。但她喜欢看他出了地铁迎着风走的背影,有点孤独有点寂寞,有一次,她正呆呆地看着,他忽然回了一下头,然后展颜一笑,那笑里,竟然有着那么多让人回味的内容。

再回家,她从后面搂住恩诺,恩诺,我们结婚吧。

恩诺说,别闹了,我们才刚站住了脚,怎么可能?

她的眼泪,渗进恩诺的衬衣里,恩诺说,神经兮兮的,怎么了?掰开她的手,一个人去打电动游戏。

有5天,她没有去坐地铁,一个人换公共汽车。正热的天里,站在艳阳下,想着地下铁里看线装书的人,忽然想掩面。

8月的最后一天,她又去了地下铁。

见到他,他说,来了?怎么好多天没有来?病了?

小卉呆呆看着他。他也看着她,好像有一生一世那么长,其实不过几秒种吧。

我等了你5天,我想告诉你一件事情。

不要说。小卉说,不要告诉我。她内心里挣扎着。我有男友了。她说。

他笑了,我下周就走了,去法国,谢谢你让我在这一个月遇到你。因为每次与你的相遇,你都像一阵清风吹在我心头,还有,你那件紫色的裙子非常漂亮。

小卉都忘记什么时候穿了紫色裙子,而面前的男子却记得他的紫色裙子。

眼泪浮上来时,地铁到站了,他走出去,她在车开门的刹那,他忽然大声地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小卉的眼泪哗就下来,门关上了,她在地铁里嚷着:我叫小卉,我叫小卉。

所有人全看着她,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儿笑着说,姐姐,我叫大米。全车厢的人都笑了。

那是他们最后一次相见。

小卉出了地铁时才发现,秋风好像是来了,从腿下钻进去,一阵凉似一阵,短裙子在风中显得那么瑟瑟,她抱了抱肩,觉得有点冷,她知道,这冷,全然不是天气的事情。

小卉的8月,像烟花一样散去,甚至留下的痕迹极少,如果有,也是那关怀的眼神和线装书的味道,还有那个有了温度的名字。天籁。

6年之后,小卉已在香港的一家公司做主管。6年是多长?她倒真是不晓得,但6年的改变却那样真实,她一直努力,读了MBA,又来了香港,和恩诺分了手,是因为半年之后小卉在自己家的床上看到了另一个女孩子,恩诺老总的女儿,用小卉的话来说,不过三分姿色的一个女子,却让恩诺对5年的感情说了再见。

之后,她又谈了若有若无的几次恋爱,开始的时候淡,结束的时候更是觉得寡味,她再也没有地铁里那份爱和忧伤,常常,她会想起那个看线装书的男子。

后来,她到香港,过着单身的白领丽人的生活,一个人去中环逛商店买东西,去书店也喜欢看那些古旧的书。日子一天天过下去,香港的爱情不似《倾城之恋》中的香港了,后来遇到了美国回来的德汀,德汀说,小卉,我们做个同居情人可好?

小卉说,德汀,我只想找个人天荒地老。

德汀说,小卉,你好像不是活在这个时代的人,你白白用这么好的包和香水,还有你那巴黎的粉底,也没遮住你的那份古典。可惜,能欣赏古典的人是越来越少了。大家都在找一份快餐爱情吃,你太古怪了。

小卉轻轻弹掉手上的烟灰说,德汀,你要相信,无论什么时候都有相信地久天长的人。

那日去中环和一个客户谈生意,约了在蓝夜咖啡吧,那里气氛是极浪漫的,她喜欢那种淡雅和清幽,那里还有好多印刷精美的杂志,铜版纸,很多前卫而时尚的东西浮在纸上,非常美丽的文字和图片。

等待客户的时候,她常常会随意翻翻那些杂志。那天也是如此,忽然,她的目光停住。

是一张美丽的画。那地铁里站着的女子,那穿紫色的女子,那眼神里有绝望和爱的女子,不是小卉,又是谁?很久很久,她的眼泪落了下来,画底下是作品的名称——《小卉的8月》,急急的泪似洪水决堤,作者是压在心底里那么多年的名字:天籁。

原来他是画家。

还有一行文字,是天籁写的。

他写到这幅画的创作过程:那年8月,在深圳地铁里,在故乡的最后一个月里,我遇到一个清凉的女孩子,她每天穿行在地铁里,有一种古典的美和忧伤。但我与她擦肩而过。因为小卉的8月,是她一个人的8月,不曾有我。

她的眼泪落到那幅画上,那落下的眼泪说明了一切:在小卉的8月里,始终有你啊。

只是他与她一直在错过,错过了8月,又错过了今生,就像他提起过的那件紫色裙子,小卉再也没有穿过,一直挂在衣柜里飘来荡去,不是不想穿,是再也舍不得。

最后一次再想

最后一次再想你,因为知道我们永远不可能,从今往后,我要过属于自己的生活。

最后一次想起你,那是对从前的一段回忆,只是一段单纯的回忆。

最后一次想到你,尽管会有不舍,但是必须勇敢地去忘记。

或许你永远也不会知道,还有这么个女孩深深地暗恋着你,注视着你,因为那只是属于我自己的秘密,别人谁都不知道,因为有你,我改变许多,尽量要求自己变得完美,变得独立,变得知性,变得感觉可以配的上你。你是那么优秀,是那种全优型人才,什么都懂,什么都了解,又什么都研究。而且,很轻松就进入了中国数一数二的高等学府。对于从农村走出去的孩子,所有一切,似乎都是老天对你的眷顾。在此,我要深深的祝福你——

从小学毕业后的那一天,我们就再也没见过,你进了最优秀的学校,最好的班级,从此开始了你异样辉煌的人生,而我们大多数人却只能留在了一般的学校继续学习。你的世界有了更多美好的东西。而我却根本无法忘记,我们一同升国旗,一同上课,一同玩耍,爽朗的个性使我和你们男生走得更近,也拉近了和你的距离。当时的我们是无知的,似乎什么都不懂,和你们整天嘻嘻哈哈,打打闹闹。后来渐渐发觉,我对你有了一种和以前不同的感觉,可能更多的是崇拜,因为当时你已经在很多大型的知识比赛中展露拳脚,在我们所有人眼里,你简直就是个天才,但是我也知道,你是付出了何等的艰辛,才会有如此骄人的成绩。

时间慢慢过去,我们开始进入了更为紧张的学习,大家都为自己的未来而努力,心底的那种感觉也渐渐被隐藏起来,却从未消失过,只是被放到了心底更深的角落。在此期间,从别的同学那边,断断续续得到一些关于你的信息,这对我来说就足矣。

紧张过后,我们都进入了理想的大学,你则毫无疑问被保送到最高学府。大学的生活是无聊和乏味的,但脱离了原有的紧张,独身在外,更多了一些放纵的感觉。多余的时间碰触到心底那根心弦,我又想到了你。网络是个伟大的发明,终于有一天,我找到了你,和你打招呼,问你是否还记得我这个小学同学。我们聊了许多,你也说了很多自己的想法,依旧那么谦虚,那么随和,从那以后,我就在网上关注你的动向,你的每一个状态,每一篇日志,我都仔细去看。

渐渐发觉,我们之间的距离是无法拉近的,我们永远都是不会相交的两条平行线。所以,我决定,要忘记只属于我的记忆。写下这些,也是对自己的一个交代,既然没有结果,也就没有必要再这样了,从现在开始,我真的要学会忘记。

愿一切都好,你应该有更为优秀的女生陪伴你。这也只是我心底的一个秘密,可能永远没有人会知道。也可能,我在你眼里,也只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假小子,这样岂不也挺好的。保留一段美好的回忆。

释怀许多,放下了,也就没什么,我还是会努力提升自己,不是为你,而是要为另一个他,使自己成为一个有涵养的人,我相信,这一天不会很遥远。

最后一次再想你!

禅意的拥抱转

那是一次笔会,他和她,忽然遇到。在此之前,他们只是听说过彼此,也许出于文人相轻,或者根本不想进入对方的世界,他们从来没有联系过,尽管他们很欣赏对方的文章。很欣赏很欣赏。他曾对自己周围的人说,那是一个非常有灵性的女子,文字让人感觉到禅意那是一次笔会,他和她,忽然遇到。

在此之前,他们只是听说过彼此,也许出于文人相轻,或者根本不想进入对方的世界,他们从来没有联系过,尽管他们很欣赏对方的文章。

很欣赏很欣赏。他曾对自己周围的人说,那是一个非常有灵性的女子,文字让人感觉到禅意芬芳,她亦和自己的朋友说到过他,他的文章让人看过顿觉柔肠百结。

但是仅止于此。内心的矜持让他们连一次电话也没有打过。

偶尔的这次笔会,他们相见,几乎第一眼,他们就认出了对方,没有经过别人的介绍。30岁的人了,却是彼此逃避着,有着羞涩的笑,他和她,悄悄地躲开了。

七天笔会,到第三天的时候他忽然站在她的面前,几乎没有一句话,他开了口:不如我们去海边散步吧?

那是一个美丽的海滨城市,他来过无数次,但因为这次,他觉得这个城市如此地美丽。一直走了很久很久。话极少,但是他们一直在用眼神交流,有的时候,所有的话语只要一个眼神就足够了。在海边的时候,他们一起拾起那些美丽的贝壳和小海螺。多美丽啊。他说。

到最后,他却又把它们放回了大海,他说,这些美丽的生命就应该属于大海,那一刻,她看到了他的善良和单纯。天黑下来,他们去海边的大排档里吃海鲜喝啤酒,他递过一支烟,然后掏出火来为她点上,并没问她吸不吸烟。她是不吸烟的。但那一刻,她连一丝犹豫都没有就接了过来。

酒喝到半酣,他微醉,轻轻地问她:可以喜欢你吗?她亦微醉,脸稍有些红,摇着头:我们在对方的世界中都迟到了半步。那夜,他们喝到不省人事,话不多,但是他们明白,这是他们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在这里喝酒。很多年后,这个海边的大排档,一定是他们最怀念的地方。

后来,他们再次来到海边,海边已经空无一人,空旷的海像是孤独的巨人,所有掩藏在心里说不出的话都随着海水一波波涌走了。久久地,他们站在海边,对着寂寞而黑暗的大海,没有一句话。

其实他很想亲吻她一下。此时,此刻。但他知道,这个亲吻会结束一切,所有曾有过的好感、幻想和梦境。

所以,他只是轻轻地牵起她的手,然后问她:“30年后,你会忘记今夜吗?”

她摇头。不。你说错了。不是30年,是一生一世。

眼泪刹那间在他眼中汹涌,早已不是做梦的年龄了,但此时她的一句话让他感觉自己是在来生。有这句话就足够了。不要太多了。太多了,他们要不起。

错过是永远地错过了,因为很多事情,仅有爱情是不够的,他们不再是那张没有画过任何图案的白纸,那上面,有了太多生活的痕迹。

他们就那样在海边坐了几乎一夜,天快亮了,她有点冷,单薄的衣裙让她瑟瑟发抖,他脱下衣服为她披上。在接触到她身体的刹那他忽然有了想拥抱她一下的冲动。无关风月,无关爱情,只是想轻轻地拥抱她一下。可以抱一下你吗?他问。她没有答,而是张开了双臂,如一只蝶一样扑到他的怀里。那个拥抱有多长?一秒钟?一分钟,都不重要了,在那个寂静的无人的海边,那个拥抱是他们的诉说,他们的真,他们的纯,他们的缘。禅意芬芳。天亮了,他们分手,没有说一句话,有一个拥抱足够了。

很多时候,爱不能说,一说就破,爱亦不能肆意燃烧,它只能是那个拥抱,所有的惦念和牵挂,所有的愿望和梦想,有这个禅意的拥抱,足够了。

因为刻骨铭心的许多东西,原本就是云淡风轻。

灰色的玫瑰花

男孩失恋了,女孩选择了别人。他好不甘心,每一天都沉迷在烟酒之中,荒度着生命,对他来说,这个世界已没有意义,生命早已失去了活下去的理由,除了痛苦,再也找不到别的什么了。就在这个时候,上帝出现了,不知是因为同情,或者是怜悯。“你有什么愿望吗?”

男孩失恋了,女孩选择了别人。他好不甘心,每一天都沉迷在烟酒之中,荒度着生命,对他来说,这个世界已没有意义,生命早已失去了活下去的理由,除了痛苦,再也找不到别的什么了。

就在这个时候,上帝出现了,不知是因为同情,或者是怜悯。“你有什么愿望吗?”上帝问。

“带我到一个没有情的地方吧,我愿用自己的一生来换取一个月的时间。这个世界,已再也没有我存在的理由。”男孩沮丧地说。

“好吧。”上帝考虑了一下:“确实有这样一个世界,不过我也可以给你一个机会。”

“什么机会?”

“当你想要回来的时候,只要在这一个月内,让一个女子对你说‘我爱你’,那么你就可以返回这里。”

“我不会想要回来的。”男孩说。他笑着闭上了眼睛,迎接着那个新的世界,那个他自认不会再痛苦的世界,也不会再有爱的世界。

这个世界是灰色的。这是男孩的第一个反应,眼前的一切都没有色彩,但这或许正是男孩想要的世界吧。不会再痛苦了。于是,男孩就这样住了下来,平静的接受,平静地等待着死亡。

直到那一天,平静却被打破了,他看到了那个女孩,那个与他深爱着的女孩有着极其相似的相貌,甚至连声音,连习惯,连性格都如此相似的人,他愣住了,知道自己逃不开了,不管自己呆在任何的地方,无论是曾经的世界,或者是这个灰色世界,自己永远都深爱着这个女孩,永远都忘不了。他想起了上帝给他的机会,于是告诉自己:“反正是无法忘记对她的感情了,那不要再放弃了,她在那个世界甩了我一次,那我就在这个世界将她追回吧,然后将她带回去。我们一起回去。”

从此以后,男孩每天都会去找女孩,白天去她的花店买一束灰色的玫瑰送她,晚上就站在她的窗台下告诉她自己是多么的喜欢她,每一天都没有变过。可是女孩却从来没有答应过,除了一口拒绝,连犹豫都没有过。男孩不明白,自己绝对不算差,女孩又没有男朋友,为什么不肯答应他?甚至连考虑一下都不曾?莫非她有什么难言之隐吗?

于是,男孩终于忍不住问女孩:“你为什么不肯给我一次机会呢?”

“因为,这里的玫瑰是没有红色的呀。”女孩的回答中并不带任何的感情,却也不像在开玩笑。

男孩却更不明白了,灰色世界之中,永远只有灰色,又何来红色呢?可是,爱一个人,又与玫瑰的颜色有什么关系?如果爱情的价值只是用玫瑰的颜色就可以衡量,那么,他又何必独自痛苦,又何必用一生来换取一月?他只知道,从认识以来,女孩从没对他笑过,总是冷言冷语,更别说对自己说“我爱你”了,反而自己却在这个本应没有感情的世界之中,越陷越深,不可自拔,为什么?这里不是应该没有痛苦吗?为什么会觉得如此的心痛?莫非,自己被上帝耍了么?用一生的生命,却换来一个月的痛苦,为什么?

男孩狂笑着跑出了花店,独留下女孩一人,没有再回头看,却也因此,错过了女孩脸上的那一份无奈,一份痛苦,一份想要抓住他的冲动,女孩知道,这是不被允许的。

那一天,是一个月的最后一天,男孩躺在床上,等待著自己的死亡。这些日子,他再也没有去找过女孩,想要忘记,却忘不掉。心中不停的浮现出女孩的身影,是无奈,是痛苦,或者,只是对那个女孩的爱呢?不过这些已经不重要了,对一个快要死的人来说,一切都不会显得重要。

房间的门却在这时被推开了,而走进来的人,居然是那个他深爱着的女子,而她的手上,提着一篮已经谢去的灰色玫瑰。他知道,那是他每天送给她的。男孩惊讶得说不出话,“为什么?你为什么会来?”明知女孩并不爱自己,可是心中仍然不免一阵感动。

“傻瓜!”第一次,女孩不再用那冰冷的声音对他说话:“你的期限只有一个月,如果我今天不来,不就是再也见不到了吗?”

人生拾零20则转自

(1)一个人大可不必眼红艳羡别人的显赫地位、物质富有、潇洒倜傥、春风得意,人家也是付出了很多的艰辛和劳苦的。此刻你最需要懂得的是:要想人前显贵,必须人后受罪。(2)生活不如意、处世不顺心不要紧,关键要看自己对不尽如人意的现实是否有更清醒的认识。

(1)一个人大可不必眼红艳羡别人的显赫地位、物质富有、潇洒倜傥、春风得意,人家也是付出了很多的艰辛和劳苦的。此刻你最需要懂得的是:要想人前显贵,必须人后受罪。

(2)生活不如意、处世不顺心不要紧,关键要看自己对不尽如人意的现实是否有更清醒的认识。因为,认识的深刻与否将会决定一个人是委靡不振往后退,还是昂首阔步向前进。

(3)做人、做事都要恰到好处、恰如其分,太刚则缺,太锐则折。因此说把握好了做人、做事的分寸,就把握住了自己的命运。

(4)如果把上帝赋予你的生命当作是对自己的奖赏,把裁员下岗当作是生活让自己多了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那么你就是一个具有坚定信念、非凡气度的成熟的人。

(5)每个人在其生活的历程、人生的片断中都难免会碰到志不得酬、才不见用而造成的精神上的愁苦和郁闷,此时的人,最难得的是静下心修炼自己,并认真反思现实社会生活问题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深刻体验。

(6)一个人拥有什么,抑或失去什么都可以在生活中寻求补偿。拥有了可以总结经验去争取更多更好,失去了可以吸取教训追求更大更新。故而不要叹息人生得失、生活不平、命运不公。

(7)有一些事情,当我们年轻的时候无法懂得,但当我们懂得的时候已经不再年轻;世上有些东西有的可以弥补,有的东西却永远无法弥补。比如说“孝”吧,就是无法重复稍纵即逝的幸福,是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往事追悔,是生命交接的链条,一旦断裂,永远无法连接。

(8)所谓的聪明,不过就是换个角度、变个说法。

(9)在自己最愉快、最荣耀、最悲痛时想到的那个人,就是你永远最爱的人。

(10)只要世界上还有一个人真正欣赏你,你就要充满信心地朝着有美德的方向发展,因为那个人是你生命沙漠中的一眼清泉。

(11)你能够充满信心地走出家门你就能充满信心地回来。因为上苍总垂青一个充满信心的人。

(12)如果一个人无论春夏秋冬都能平静地微笑,这个人就高贵;如果一个人无论喜怒哀乐都能自然流露,这个人就朴实。朴实与高贵都表明了一个人生活的态度,它们同样美好,只是高贵接近神灵,朴实比邻稚童。

(13)劈过木柴的人都知道,结疤的地方是树干最硬的地方,它是尊贵的苦难标记,更是崭新的坚固堡垒,伤过以后,它就再也不会受伤了,成了身体最硬的部位。我们的婚姻和爱情也和那树疤一样。

(14)当你超过别人一点点时,别人就会嫉妒你;但当你超过别人一大截时,别人就会羡慕你。你被别人嫉妒,说明你卓越;但如果你要嫉妒别人,就说明你无能。

(15)同学聚会时,混得特别差的人和混得特别好的人都不会参加。前者因为不好意思参加,后者因为没有时间参加。

(16)你在得势的时候,朋友多,但真的少;你在失势的时候,朋友少,但真的多。

(17)真正认识你的人,除了你的朋友外,就是你的对手。所以,要重视你的对手,因为他能够最早发现你的过失;同时也要感谢你的对手,因为他才使你强大起来。

(18)如果别人不喜欢自己,是因为自己还不够让人喜欢。因此,要想有所改变,首先得改变自己。只有改变了自己,才会最终改变别人;只有改变了自己,才可以最终改变属于自己的世界。

(19)再怎么粗俗的人,他的灵魂深处也一定有片绚丽浪漫的天空,只是那片天空只在某一时某一刻只向某一人敞开,这个人就叫“知已”。

(20)生活中,心累通常是人为地在自己的思想上加压造成的。是因为凡事太在意了,太在意同事间的小摩擦,太在意上司偶尔的责备,太在意家人一时的赌气。其实,人生总会有烦心事,睁开两眼历历在目,闭上双眸不堪重负!看开琐事,忘却不幸,藐视挫折,这何尝不是一种心灵的释放、人生的升华。

冬天童话与空间中的飞翔

一连几天,心情都不好,我想找人谈心,如果碰到你,我说,给我几分钟好吗,就几分钟,我这样说,你会瞪大眼睛看我。我还不想当疯子,我是个诗人。这年头,竟有人大言不惭甘愿堕落自称诗人,你会笑我的。

前天晚上写了11封信,早上刚丢进邮筒,还没有人回信,我等不及了,给他们拨电话。他们是几个在外地的朋友。在卡式电话机旁,听筒一端嘟嘟的忙音意味深长。

占线。

连续几个都占线。我心情糟透了,举起话筒往机子砸,即使这样,朋友也不会跟我讲话,我转身欲走,迎面三个人,把我吓了一跳,不好意思,我讪笑着,忙音真讨厌。他们并没有阻止我的意思,他们在等电话,我半只手插进口袋,走开了,随口哼着罗大佑的歌。

对罗大佑的偏爱,可以看出我的情感有问题,据我所知,只有两种人会唱他的歌,一种是痛苦的人,另一种是假装痛苦的人。对于一个南方来的人,这个城市的冬天简直糟糕透顶,我打算在每一封信里详尽叙述一番,又不想了,或者厌烦吧,人在寒冷的冬天很容易烦,连多说一句话都让人烦。

有时,整个上午都会在八一路上闲逛,累了,到自选商场买几包零食在汽车站牌下吃完,我会错过一两辆车后再上车,我的目的不在薯片而在来往的女生和漂亮的装璜,这条路上,每天都有店铺关闭开张,你昨天看到一间书店,今天会卖服装,明天可能就是饭馆了,你可以看到招牌变幻就如女人身上的换季服装,而且,似乎整个城市的女生都荟萃在同一条街,我第一次到这里时就万分惊讶,这个城市会有如此多的漂亮女人!住久了,自然明白,整个城市还说得过去的街道只有一条。

漂亮女人比崭新的装璜更能使人心情舒畅。后来我遇到了画家风。

她背对着我,拿着画夹,在画些什么,风吹头发,很长很飘逸很柔顺,我想起一个洗发水的广告,一开始我就认定风是漂亮的女生,这并没有什么依据,好比在公车站牌下吃薯片,不需要什么依据。

我走到站牌的另一端,这是策略,若想观察一个女孩子,不要在她面前死皮赖脸盯着她看,相反的,要和她保持一定距离,用眼镜的余光瞄她,女孩子都希望别人注意,她们会装出生气的样子,一生气脸上会起皱纹,就会难看,很好玩。

她用的是中华牌的2B铅笔,这种铅笔我以前用过,我学过很长一段时间的素描。她在画一个女人,通过模糊的线条我判断她在画一个河边的长发女人,尽管我搞不懂为什么一个女人要画女人,但我没有多想,车来了。我抓一把薯片放进嘴里大嚼,以表示有事可做不会上车。看她仍专心作画,我顺便哼起莫文蔚的《爱情》。

车子停了三十二秒,车门要关上的时候,画家突然把画夹夹在胳膊上,跳上了车,车门随之关上,上车已经来不及了,二十分钟后会来下一班。透过车窗玻璃,我看到长发是一张男人的脸。

2有一天在河边画家甩甩头发告诉我他叫风,我甩甩头发告诉风我叫小飞,我的头发剪得很短,又好久没洗,甩头发不会飘逸,只会滑稽。

薯片吃完,公车没到,那天女生特别少,又没有一个漂亮的,这使得等车的时间变得漫长。我就想画家和河边的长发女人,一个故事经我一笔一划的勾描在想象的画布上清晰起来:在这个莫明其妙的城市里,画家幸运地找到了一个漂亮的女友,我和画家认识后,画家告诉我,她叫霖,是很任性的女孩,我见过霖。一袭白色衣裙,长发披肩,美得让人感动。我敢说你见过许多漂亮的女人,见到霖你仍会惊讶,她是那种淹没于人流仍能浮出水面并让你把她找到的女人,我第一次见到她,脑海只有一个想法。

美是不可触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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