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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豆蔻年华

伍胜走后,郭定留守京城,领保安部队长一职。

郭定原是高卓二队的队员,头脑灵活,特战队和特勤队都调走了,仅几百商场保安,做到自保有余便行。

同伍胜不同,郭定仍隶属梁广这个大队长,他曾是高卓的人,现在又和高卓同样留守京都,不得不妨。

梁广统秦岭淮河以北,所有各地红河公司的执法队和保安人员。

冉辽跟李崇文去松江府,统南方执法队员,只是南方的各个分公司经营没多久,职员不到北方的三分之一。

这也是李崇文为何下江南的原因之一,宋代以后,江南逐渐成为人烟稠密的鱼米之乡,各行各业发展远胜北方。

做生意,京城的朝政影响太大,在南方反而容易很多,特别是苏杭一带,市场经济活跃,已经催出不少资本主义的萌芽。

就好像一丛丛绿油油的韭菜,长好了等自己去收割财富。

从京城出发,浩浩荡荡的红河商队沿着华运公司的站点,分作数批一路南下。

十日后,到达开封府,红河村的陶成陶然等人早就摆下接风洗尘宴。

在最豪华的红河酒店休息两日,再回到荥阳城时,已是有些认不出这个当年的这个小县城。

如今的县尊是当年的老相识,林县丞,汪慎一路高升,调去江南做了知府。

短短几年,便从正七品的知县升到正四品知府。不可谓官运亨通,青云直上。

林知县比起李崇文也是低上几级,恭恭敬敬的以下官之礼城门迎接,站在城门口的他,也是百感交集。

他可是看着李崇文从一个命如草芥的乞丐,一步步到圣眷正浓的大明首富。

随便封个官都是从五品的油水肥差,自己上半辈子寒窗苦读,下半辈子苦心钻营,终究连一个二十岁出头的乞丐都不如。

李崇文升官,官府都会向各地发送邸报通告,李崇文在京城升官发财,他林知县哪敢对红河有半点为难之举。

陶然陶成等人的日子过得那叫一个舒适,连县尊大人都不得不给面子。

正所谓礼尚往来,林知县如此知趣,李崇文也是大手一挥,给了他在开封府红河酒店两成的干股。

千里当官只为财,你不索取无度,我自加倍相赠。

听陶成说,孙家的那个孩子孙克己,如今进了红河的学堂读书,天姿聪敏,是他那一届的佼佼者。

“嗯哼,不错”李崇文没去总部开会,而是直接去了曾经住的总领房间,熟悉的一切总能勾起很多美好的回忆。

房间依旧打扫的很干净,书桌更是擦的锃亮。这丫头,估计没少进这个房间打扫,就等着我回来看到这一幕。

真是个傻姑娘,这次去松江府,带上她吧。

柳河边,溪水潺潺,

秋裤早知道李崇文衣锦还乡的消息,之前日也盼夜夜盼,终于盼到头了,反而不敢面对。

自己这是怎么了?整个红河村,若说最想念总领的,除了她,还能有谁?

原本青涩的小姑娘,如今也是十八待嫁的大姑娘了,身体愈发的成熟,芳心也是越来越悸动。

“秋菊姐姐,妳怎么还在这里呢?”李责雄找了老半天,这才找到躲在小溪边顾影自怜的秋菊姐。

小家伙今年也十六了,长得健壮,但是因为太贪玩,所以每次入京的考核都是过不了关。

比他大没几岁的四大天王纷纷大放异彩,同时作为第一批李崇文的小跟班,唯独他一直留在红河村,干些训练学生的事。

“秋菊姐,告诉妳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妳想先听哪一个?”李责雄打趣的说道。

现在他可不是秋菊姐的学生了,秋菊姐只教小学堂,他留了级,还是成功毕业了,不过说是毕业有点牵强。

考试是没有过的,不过整个小学堂就属他年龄最大,还经常捣乱,一方面小石头走了,消息部没人领头,陶成只好让他等同毕业。

“先听坏消息吧?是不是总领过两日便又要走了?”秋菊有点伤怀。

“秋菊姐妳真厉害!”李责雄赞叹道:“妳是怎么猜到的?”

“这还用猜吗?也就你这个榆木脑袋不开窍”

“好消息呢?”秋菊问道。

“哼!说我榆木脑袋,我偏不告诉妳?”李责雄有些装作发脾气。

“那算了吧,反正我也不想知道”秋菊认为所谓的好消息,无非就是又开了什么分公司,红河又突破了什么新成就,这些东西或许对于别人来说,无上光荣。

可对她来说,无论什么好消息,都抵不过崇文哥哥又要离开的悲伤。

“秋菊姐,妳真不想知道,一点都不想”李责雄有点失望,他认为真应该能勾起秋菊姐的好奇。

“嗯!”秋菊失落的摇摇头,抱着双腿,溪水流动,就像悲伤一样。

“好吧!那我先走了”李责雄叹了口气,一边转身要走,一边嘟囔着:“原来秋菊姐不想和总领一起去江南呢?”

“啊!”秋菊像一只受惊的猫一样弹了起来,追问李责雄道:“你刚才说什么?”

“没说什么啊?总领刚刚宣布了去江南的人员名单,我和妳都在上面哩!”

“真的!”秋菊不敢相信。

“就在红河村的公告栏里,刚刚贴出来的,说是随去的尽快准备好东西,这两天就要出发”

“我这不是怕妳没看到,特意过来提醒妳一下”

李责雄说完就走了,他有好几个小伙伴也在名单中,赶紧报喜去,可以去江南玩啦。

留下不知是喜是忧的秋菊,站在小溪边,一时竟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是好。

这次从红河村抽调去江南的有一百多人,大多是各分公司的中低管理层。

去到松江府,不用说肯定又是大干一场,红河现在不比当时入京城,现在不缺银子。

唯独缺乏自己信得过的红河公司的老职员,特别是来自红河村的人。

京城北直隶到河南诸府,红河公司职员已超五万余人,但大部分中高层都源自荥阳。

从荥阳红河出去的人,对这里有归属感,有着一份别样的情感。

说是自豪吧,又不全是,就像对家乡的一种眷念。

李崇文没有单独约见秋菊,但安排她的职务是秘书,也算是兑现了当时让她习文练字的承诺。

秋菊不高兴的是,去江南的人员中,芳华居然排在自己之上,并且两天内,崇文哥哥单独约见了她两次,而自己一次都没有。

李崇文舒服的躺着沙发上,嘴里哼哼唧唧的。

“轻点,对,对,再挠一下”

“行啦,多大个人了,还像小孩子一样要挠背”芳华笑道:“叫我去松江府干嘛?”

“不是以前答应过妳,带妳去逛逛秦淮河,听说那里风景不错”

“是美女不错吧,秦淮烟雨,名满江南,各个都是”

“得了吧,听说最小的今年才十二岁,亏这些文人雅士说的出口”李崇文有些恼怒,他是见过钱谦意那个老王八蛋的,坑了他不少银子。

听说最后就是他祸害了柳如是,一个大儒,竟然不如一个弱女子的勇气。

说起来,李崇文居然有认柳如是做妹妹的想法,这么好的女孩子,让我碰到了,绝不可能让那糟老头子给祸害了。

“总领说笑了,女子最美好的年纪不正是这豆蔻年华吗?”芳华有些不懂的说道。

大部分女子都是豆蔻年华便开始许了亲事,若是到了十六岁还没嫁人,父母便会心急。

像秋菊今年十八,换做其他地方,早就抱孩子了,还不是等你这个负心的总领。

“那都是放屁,十二三岁,人都没长开呢?就嫁作人妇,这么早成婚,生孩子是会死人的”

“我得定个规距才行,红河公司的女人也好,男人也罢,女人最早得十八岁,男人最早二十岁才能成婚。”

“否则一律逐出公司,永不续用”李崇文是当真的,这个年代,童婚的孩子八九岁就结婚了,简直是开超级玩笑。

其他地方我李崇文管不了,但红河公司内部,一定要杜绝这些恶习。

再比如指腹为婚,**,不管他们接不接受,反正我才是红河公司的老大,不接受滚蛋,老子不缺银子更不缺人。

芳华没想到一番闲聊竟然惹的总领大发怒火,连背也不痒了,直接坐到办公桌前就列了许多规距。

除了童婚,诸如不准溺死女婴,强迫少女嫁给老翁等等。

虽然她很难理解为什么他突然要这样做,但作为一个女人,特别是从小被父母卖到风尘之地的女人。

她很感激李崇文能这样做,无论是他对自己的尊重,给予自己掌握命运的权力,她这一辈子已经认定总领。

不是以身相许的那种,而且愿意为他而死,却心甘情愿。这无关男女之间的情感,更像是总领经常说的那个词,理想。

是的,理想,芳华默默站在一旁磨墨,她觉得她是幸运的,此生有幸,能遇见一个这样的男人。

“楞着干什么?去叫大家过来开会,这件事一定要在去江南前给他们记牢了”

“陶然还好,陶成那个老家伙,现在越来越学汪慎那一套,在老子面前之乎者也搞文人那套,我第一个撸的就是他”

芳华没做声,轻声开门出去,在总领眼里可没有尊老爱幼和怜香惜玉。发起火来,她芳华也是照骂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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