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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取道法国

公元一千八百四十四年,正当仲夏的时令与天气,在一个明媚的星期日早晨,我的好朋友,那时——你先别惊慌,可不是中世纪小说通常在开卷第一章里所描写的,那时只见两个旅行者一步一步地,在景色如画、起伏不平的道路上跋涉。可不是这么一回事,而是——那时,只见坐落在巴黎市内里弗利街的莫里斯旅馆大门内,驶出一辆英国式的大型旅游马车(一名很矮小的法国兵看见的,因为我发现他两眼盯着这辆马车),这辆马车还是新近才从伦敦贝尔格雷夫广场[1]附近的大型家具仓库阴暗的大厅里发货的。

我不必解释乘坐这辆马车的这家英国人为什么在一周所有的吉日中,非要选中星期日的早晨全家人出发到意大利去旅游;这如同为什么法国所有矮小的人都是兵,所有粗壮的人都是马车的驭者,也不必由我去找出理由来一样:那都是历来如此。诚然,他们的所作所为总有某种道理,那是毫无疑问的;他们之所以要到意大利去,你们知道,是因为他们要到风景秀丽的热那亚去居住一年;这家英国人的户主还想在这一年里到意大利各地去走走,听任他那不肯安定的性格的驱使,想到哪里就到哪里。

倘若我向全巴黎的人说明,这家英国人的户主,这家的一家之主就是我,而不是那个照料我的旅游事宜的非常和蔼可亲的法国从仆,那个就坐在我身旁的人——他真是一个最好的仆人,是个非常开朗的人——那于我也并没有多大的慰藉!其实,他比我更加具有长者风度,在他那魁梧的身躯旁边,相形之下我就显得异常渺小了。

当然,巴黎的外表——当我们的马车车声辘辘,经过面目森然的陈尸所近旁,跨过新桥桥顶时——并没有呈现出责备我们不该在星期日出游的气氛。每隔一个门面就有一家酒店,店堂内熙熙攘攘,生意兴隆;咖啡馆外拉开了遮篷,摆好了桌椅,准备过一些时候出售冷饮;擦皮鞋的人在桥头忙个不停;商店开门营业;两轮轻便马车和四轮运货马车,来往穿梭,辘辘有声;横跨塞纳河的一条条狭窄、倾斜、像漏斗一样的街道上是一派车水马龙,熙熙攘攘的景象,举目望去,只见一顶顶绿色的睡帽,一根根烟斗,一件件宽大的短衫,一双双长统靴,到处是乱蓬蓬的人头;在那个时刻,一点也看不出星期日的样子,只不过随处可以看见一辆辆老式笨重的马车,挤着出游的一家大小,咕隆隆地响着,驶过街头;还有若有所思的闲着的人,穿着随便,从低矮的阁楼窗口探出身去,悠闲自在,不慌不忙,望着晾在窗口外阳台栏杆上刚擦好的皮鞋(倘若那人是男的),或是望着在太阳下晒着的袜子(倘若那人是女的);只有这些才显示出一点星期日的气氛。

走完了巴黎城外永远不能忘怀、永远不能宽恕的碎石铺的路,我们便向马赛进发。头三天旅程平静而单调。我们途中经过桑斯、阿瓦朗、夏龙。将一天的经历概述一下,就可说尽所有三天的经历。现记述如下:

我们有四匹马,一名驭者。他挥动长鞭,赶着那四匹马,那样子颇像亚斯特莱马戏场[2]或弗朗科尼马戏场上表演的“圣彼得堡信使”那场惊险剧;只不过我们的驭者是骑在马背上,而不是像马戏场上是站在马背上的。这些驭者穿着极大的长统马靴,那靴子有的足有一二百年的历史;靴子穿在脚上滑稽可笑,很不相称,大得连本来应该是齐脚跟的靴刺都移到了靴筒的半腰上了。驭者从马厩里走出来常常手拿马鞭,脚穿鞋子,两手将靴子一只一只地搬出来,郑重其事地放在马儿身旁的地上,准备好一切。等到一件件都准备就绪,——啊,天哪!他干起来那么有声有色!——他就把穿着鞋子的脚伸进靴子里,或者由一两位朋友将他举起来,让他把腿伸进靴子。马厩里许许多多的鸽子频繁排粪,使缰绳为之增色,他将这缰绳拿在手中整理了一番,弄得马儿踢腿蹬蹄。他“啪”的一声像疯子似的甩了一下长鞭,口中吆喝道,“嗨——驾!”我们就上了路。我们的旅程刚开始的时候,他必定是要与他的马儿较量一番的,接着他就骂他那匹马是“贼”,是“强盗”,是“猪猡”,什么话都有,扬起鞭子劈头盖脑地抽打,仿佛他的马是木头做的。

头两天的路途中,那乡间的景色毫无变化,全都是一个模样:跑完了阴沉沉的原野,走上了仿佛没有尽头的林荫小道;跑出了仿佛没有尽头的林荫小道,又进入了阴沉沉的原野。旷野上尽管到处都种有葡萄,但尽是短小低矮的,藤蔓直挺挺的,毫不卷曲。每到一处就有许许多多的乞丐,可是人口异常稀少。我从未见过儿童这么少的地方,从巴黎到夏龙,我敢说,一路上我所见到的儿童一百个也没有。模样儿古怪的古老城镇都有吊桥和城墙,城角还有式样挺怪的小塔楼,就像一张张奇形怪状的脸一样,那城墙看上去仿佛套上了面罩,俯视着护城河。园子、田畴、小巷、场院,到处都有怪模怪样的小塔楼。这些孤零零的小塔楼,一律都是圆形的,顶是尖的,从来没有任何用途。还见到各式各样的倒塌的房屋;有市府,有岗亭,有住宅,还有城堡。城堡内有青草丛生的园子,园子里到处是蒲公英,顶端形状像灭火器的塔楼和闪着亮光的小窗俯视着园内的一切。这些就是一次次见到的典型景物。有时,我们从乡间旅店经过,只见店外一堵残垣,还有整排的房屋,入口处刷着几个字:“内有马圈,可容六十匹。”别说六十匹马,再来二十倍也容得下,只是圈内不见有马,屋内也不见有人留宿,近处更不见有人影儿;我见到的只有店外悬的一束常春藤[3],那表明店内有酒可醉。常春藤在风中懒洋洋地飘晃,与周围的一切协调一致,全是懒洋洋的;那枝条枯干零落,绝不能说是愈老色愈浓。那里从早到晚都有窄小的式样挺怪的运货马车经过,六至八辆一队,从瑞士运来干酪。整个马车队往往只有一个人照管,有时甚至只由一个男孩子照管着——他坐在最前面的那辆车上,闭起两眼打着盹。车队经过,传来一阵铃声:马儿昏昏欲睡地挪着步子,摇动了马具上挂的铃铛。看那样子马儿心中好像在嘀咕(那是明明白白的),那蓝色的羊毛大马褡子厚实而沉重,马轭上装有一对怪角,在这仲夏的天气里,驮着它实在太热了。

这个地方一天当中还有两三趟公共马车经过。车厢外的乘客身穿蓝衣,模样像个屠夫,身上沾满了尘土;车厢内的乘客则头戴白色睡帽。车顶上的驭车者像傻子似的,脑袋不住地摇晃。“青年法国派”乘客注视着车窗外,他们蓄着齐腰的长胡须,蓝色的眼镜遮着两只杀气腾腾的眼睛,令人望而生畏,粗大的手杖紧紧握在手中。还有那邮车,乘客只有两三个,车子横冲直撞,飞也似的驰过,转眼之间已经无影无踪了。间或还有几个从容不迫的老教士,乘着马车经过,那车子快要散架了,车身尽是锈迹,散发着霉气,颠簸摇晃,吱嘎作响。那种马车是没有一个英国人敢乘的。骨瘦如柴的妇人,东一个西一个地牵着牛绳让母牛吃草;还有的在挖土、锄地,或在田间干着更为吃力的活儿;还有的代替牧羊女,在看着羊群——无论在哪一块国土,要想对农牧生活以及以农牧为业的人有一个贴切的了解,就须看一首田园诗或一幅风俗画,并且在你脑海中想象出与诗画中所描绘的截然不同的另一番景致。

与通常旅行到了一天将尽的时候一样,你还在昏昏沉沉地向前赶路,九十六个铃铛——每匹马二十四个——叫人听了昏昏沉沉的,又在你耳边继续响了半个钟头左右。乘着马车赶路已经成了一桩进程缓慢、单调而无生气、叫人提不起精神来的事情。你老在想,到了下一站就有一顿美餐了。正当你这么想的时候,在你从中经过的长长的林荫小道的尽头,已经可以望见几间零星的房屋:一座城镇即将出现了;紧接着,马车辘辘地走上了坑坑洼洼的碎石路。仿佛那马车是一只大爆竹,一望见屋顶上烟囱里冒出的烟,这只爆竹就点着了,顿时噼噼啪啪地响将起来,如同魔鬼在那里作怪一般。嘎,嘎嘎。嘎,嘎,嘎。噼啪,噼啪!嗨!嗬!Vite!Voleur!Brigand![4]嗨嗨嗨!驾——!扬起的鞭子,隆隆作响的车轮,忙碌的车夫,脚下的碎石,道旁的乞丐和儿童。噼啪,噼啪,嗨!嗬!charité pour l’amour de Dieu![5]嘎,嘎嘎!颠簸着,摇晃着!噼啪,嘭!嘎嘎!马车拐了一个弯,爬上了山坡上狭窄的街路,接着又从铺着碎石的另一面坡上颠簸而下,跨过了街沟。嘭,嘭!马车跳起来,晃动着,嘎嘎,嘎嘎,噼啪,噼啪。马车在大转弯进入街道右边的拱廊之前,险些儿撞进了左边的商店橱窗。咕隆,咕隆,咕隆!得,得,得,得!嘎嘎,嘎!马车终于停在金盾饭店的院内。人困马乏,马喷着粗气,筋疲力尽;有时还会意想不到地向前冲一下,吓人一跳,然而却原地未动——就像那爆竹烧到最后一样!

金盾饭店的老板娘来了,金盾饭店的老板来了,金盾饭店的侍女来了,一位住在饭店里的老爷,戴着光皮帽、蓄着红胡须,像个多年的知交似的也来了。一位教士先生,头戴宽边帽,身披黑长袍,一手拿着一本书,一手拿着一把阳伞,在院子一角来回踱着步子。除了这位教士先生之外,人人都咧着嘴,睁着眼,等马车开门。金盾饭店老板将那旅游从仆当作心肝儿宝贝似的,等不及他下车,就将他刚伸向地面的两腿连同长筒靴一起抱在自己的胸前。“我的好伙计!我的有胆量的老伙计!我的好朋友!我的好兄弟!”老板娘喜欢他,那侍女祝福他,那个堂倌则仰慕他。旅游从仆问道,他的信收到了没有?收到了,收到了。房间收拾好了没有?收拾好了,收拾好了。我给老爷您留了最好的房间。我给老爷您留的是最漂亮的房间,我们饭店上上下下都听候我们最尊贵的朋友的使唤!旅游从仆一只手搭在车门上,又问起别的事情来,叫人等得更急了。他上衣外边的皮腰带上拴着一只绿色的皮制钱包。看热闹的人眼睛都注视着这只钱包,有一个人还伸出手来将钱包摸了摸。钱包鼓鼓的,装的尽是一个个五法郎的硬币。饭店男仆们窃窃私语,啧啧称赞。老板一把搂住旅游从仆的脖子把他抱在怀里。老板说道,从仆老爷要比以前胖多了!红通通的脸,身体多硬朗!

车厢的门打开了。人们屏住气,伸长了脖子。这家人的太太走下车来。啊,和蔼可亲的太太!容貌美丽的太太!女主人的妹妹走下车来。天哪,这位小姐多么迷人!大少爷走下车来。啊,多清秀的孩子!大小姐走下车来。喔,多讨人喜欢!二小姐走下车来。这时候,金盾饭店的老板娘,出于我们人所共有的天性,情不自禁地将二小姐抱在怀里。二少爷走下车来。喔,多可爱的孩子!喔,多么娇嫩的少爷、小姐!婴孩被双手托着递下来。真是天使一般!这小天使比谁都好看。人们一个个都把狂喜的目光集中到这个婴孩上。这时候,两个保姆跌跌撞撞地走下车来,人们兴奋得发了狂,将这一家大小腾云驾雾似的簇拥着送上了楼。而那些看热闹的人,围着马车,朝车厢里张望,绕着马车从前面走到后面,还伸手去摸一摸。一辆乘了这么多人的马车,拿手去摸一摸也叫人觉得够了不起的。这可是一次值得将来告诉子孙的宝贵经历。

饭店的房间都在二楼,唯有那夜间用的婴儿室在别处。婴儿室杂乱无章,内放四五张床。到那边去要穿过黑洞洞的过道,登上两级台阶,再走下四级台阶,走过抽水泵,经过阳台,它就在马房隔壁。别的卧室都很高大宽敞,每间都有两张床,床架上挂着红白相间的帐幕,非常雅致,和窗上挂的一样。起居室是第一流的。三个人用的晚餐已经在这里预备好了,餐巾折成了三角帽的形状。地上铺的是红砖。室内并没有地毯,也没有什么家具;然而镜子倒有不少,还有几个大花瓶,罩着玻璃罩,插着假花。钟也有许多。整个饭店都在忙碌着,尤其是那个很有胆量的旅游从仆,哪里都有他:一会儿在那里照看床铺,一会儿又大喝特喝他的兄弟即饭店老板给他斟的酒,一会儿又拿来几根嫩绿的黄瓜——老见他手里拿着黄瓜,天知道他是从哪里弄来的——他在那里走来走去,一手一根黄瓜,好像拿着警棍一般。

堂倌来通报晚餐准备好了。清汤,大面包——一人一个,还有一条鱼,下一道是四盆菜,再下一道是禽肉,最后一道是甜食,酒则不限。盆菜的量不多,但非常可口,上得也快。天快黑了。那有胆量的从仆切了两条黄瓜,从两只大细颈瓶里倒了油和醋拌和。他吃完了之后从楼下休息室走出来。他提议去看看那座大教堂。教堂的高塔阴沉地俯视着饭店的大院。我们说走就走。教堂在苍茫的暮色中显得异常庄严、雄伟。天已黑了,那个彬彬有礼、老迈、尖下巴的教堂看管人点燃了一小截烛光昏黄的蜡烛,拿在手中,在墓碑中摸索——在冷酷无情的圆柱之间巡游,活像一个寻找自己墓碑的鬼。

我们回到旅馆,见阳台底下放了一张大桌子,那些下人都在露天里喝酒。他们的下酒菜——菜炖肉——在冒着热气,没有碗碟,就盛在炖肉的铁锅里。他们喝的是一大罐淡酒,一个个都非常畅快,比那红胡须老爷畅快多了。那红胡须老爷此刻在院子左侧灯火通明的房间里打弹子。他们手中拿着弹子棒,嘴上衔着雪茄,一个个人影落在窗上,来回不停地闪动。那个瘦教士在独自踱步,一手拿着书,一手拿着阳伞。他还在那里踱着,弹子还在那里响着,而我们早已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晨六点钟,我们已经起身。那是令人赏心悦目的一天,叫昨天沾在马车车厢上的污泥自惭形秽——倘若在一个马车车厢从不擦洗的国度里,还有什么能叫马车车厢感到羞愧的话。大家都欢喜雀跃。吃罢早饭,马儿响着一片铃声从驿站来到了旅馆院内。从马车上搬下来的东西又一件件搬了回去。那个很有胆量的旅游从仆将一个个房间里里外外都查看了一番,肯定什么也没有遗落之后,他宣布一切都准备好了。大家都上了车。金盾饭店里的每一个人又欣喜若狂了。那有胆量的从仆匆匆地跑进屋去,捧回一包东西,装的是冷鸡肉,切好的火腿,面包,还有饼干,当作中饭。他将这一包东西递进车厢里,转身又匆匆地跑进屋去。

他现在手里拿的是什么?又是黄瓜吗?不对。是长长的一张纸条。那是账单。

那很有胆量的从仆今天早晨腰间扎了两根皮带:一根是挂钱包的;另一根皮带上拴的是一只很大的皮囊,里面满满地装着金盾饭店最好的波尔多淡葡萄酒。这个瓶子不装满,他绝不付账。待到装满了酒,他就开始讨价还价了。

此刻他正在讨价还价,争得面红耳赤。他现在仍然是老板的兄弟,不过已经不是同一个爹妈的兄弟了。他今天与昨天不一样,他与老板已经不是很亲的亲戚了。老板搔着头。有胆量的从仆指了指账单上的几个数目,同老板说,倘若那几个数字不改一改,那么金盾饭店从今往后就成铜盾饭店了。老板走进一间小小的账房间。那从仆跟在后面,拿起账单和一支笔,塞到老板手里,说话比什么时候都快。老板拿过那支笔。从仆笑了。老板改了一下账单。从仆说了一句笑话。老板可爱,但并非软弱无能的可爱。他挺住了,像个大丈夫。他握了握有胆量从仆的手,但没有拥抱他。然而,他还是喜欢他那兄弟的;因为他心里明白,说不定在哪一天,那兄弟又会陪同另一家人,从这条路线回来。他已经预见到,他将怀着热切的心情盼望着他再次到来。很有胆量的从仆绕着车子走了一圈,检查了一下刹车,看了看车轮,跳上车子说声“走!”我们又出发了!

那天早晨适逢赶集。集市就在教堂前的小广场上。市场上挤满了男男女女,蓝的蓝,红的红,绿的绿,白的白,还有那搭起遮篷的货摊,悬挂着的货品。乡下人三五成群地游逛着,身前都有一只干净的篮子。卖花边的,卖黄油和鸡蛋的,卖水果的,做鞋子的,货品摆满了一地。整个市场看上去仿佛是一家大剧院的舞台,帷幕已经拉开,一场画一般的芭蕾舞剧就要开演。还有那个教堂,宛如舞台上的布景,冷酷、黝黑、破败、淡漠;阳光从教堂东侧的小窗口射进来,透过西边的彩色玻璃,在碎石路上洒落了模糊的紫色斑点。

城郊有一个铁十字架,它面前有一小块让人跪着祈祷的草皮,走到跟前只见草皮已有几处露出了泥土。我们出了巴黎城,五分钟之后便过了这铁十字架,又踏上了旅途。

注释:

[1] 贝尔格雷夫广场(Belgrave Square)是英国伦敦海德公园(Hyde Park)附近的一个广场,那个地区过去是伦敦上流社会的人聚居的地方。

[2] 狄更斯在《游美札记》中也提到亚斯特莱马戏场。

[3] 常春藤过去用作酒店的标志。

[4] 法文:快呀!你这个贼!强盗!

[5] 法文:为了上帝,行行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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