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猜的。”聃倾支了下巴,将嘴撇着:“我与那厮自几万年前就相识了,那会儿魔尊都还没出世呢,想来也很是久远,当时九重天上入了仙籍的还没有几个,只有我同辰之算得上其中佼佼,我这人心性高傲,看不上那些比我弱的人,所以也只有辰之能入我的眼,他这人虽说很无趣,但好歹皮相甚俊,瞧着也很是养眼,我便只与他交好。只是他这人脾气怪异,总是让人白白生气,慢慢的,连我都懒得理他了。反正吧,从我与他相识那日起,就知晓这辰之有个毛病,他不肯用别人碰过的东西,但凡是再稀奇的宝贝,他若见你摸了,赶明那宝贝也是要被扔出去的,就是与别人一同前行,也要隔个十万八千里,好生让人嫌弃。”
“只不过那日你我初识,相谈甚欢,就见得辰之那厮将你护了老远,我还当他这毛病改了,便向前走了两步,谁知他还是那般,想罢,毛病是改不了了,能与你亲近,只因你对他来讲,是特别的罢。所以,想来那药绸,也是你送的。”
我闻言,心头一阵乱颤,慌乱之余,便有些口不择言:“帝君莫要误会,辰之也不一定只对我这般的。”
“你说的没错。”聃倾朱唇轻启,“由此想来,他对那个人也很是特殊。”
“谁?”忽得,我惊觉自己竟然有些紧张,那琉璃杯都在手里捏出了印子,忙不迭的将杯子甩出去,听聃倾言道:“花神夕洛。”
我一怔:“为何我从未听过?”
聃倾笑笑:“远古神君之一,早就陨了几万年了,你自然没听过她的名字。想来她陨的时候,百草凋零,残英落尽,天地间万物失色,待一万年以后,才又得见百花盛开,枯木逢春。想来那会,青丘的景象还很是萧索。”
我忽的想起,那日在东海,辰之敛了眸,看不清神情,只听得声音在耳边回荡:“将眼睛换给一个罢了。”
“那那个人呢?”
“死了。”
我望着聃倾,轻轻询道:“辰之的眼睛,可是换给了她?”
“哦?他与你说过此事?”聃倾将手里的琉璃杯细细把玩着,思绪似是飘了很远,而后,便将故事讲给了我,“想来,夕洛的眼具体怎么伤的,辰之至今未曾告诉我,所以我也不清楚缘由,只是,那次,是辰之第一次求我,所以记得就清楚了些。那天雨降昆华,我爱着雨林的景象,却讨厌这湿滑的天气,便关门开了窗,想着看一天景,以慰寂寥。就见得辰之抱着满身是血的夕洛从雾蒙蒙的林子里走了出来,本来我是不想管的,谁叫那厮开口便是‘聃倾,求你,救救她。’一个求字听得我委实痛快,便允了。三四天吧,夕洛身上的伤就被我治了个七七八八,这是那眼睛是彻底瞎了,我也没有办法。”
我不由得询道:“然后呢?”
“然后?然后你就知道了呀,辰之把眼睛换给了她,可是没多久,那夕洛就在天魔一战里身陨了,魂飞魄散,连轮回都入不了。哎,可惜了辰之的眼睛,要是知道那夕洛早晚都会陨,也不至于费我这么大的劲。后来,我瞧着辰之瞎着,走起路来跌跌撞撞,三天两头的鼻青脸肿,心里也不是个滋味,就又给他换了一双眼,但是落下了后遗症,能视物,但不能视光。”
“原来如此。”我喃喃道,“看来辰之对那花神夕洛当真是情深义重啊。”言罢,我饮了口酒,将心头那莫名的别扭散了散,聃倾望着我笑了笑:“小阿九,你不能是在吃醋吧。”
一席话惊得我连杯子都没拿稳,当啷一声摔在了桌子上,我忙不迭把杯子拿起来,与聃倾言道:“帝君莫要拿我打趣。”
聃倾眨眨眼:“好好好,不拿你打趣,我只是觉得你吃一个故去的人的醋,委实不值当。虽说当年他的确对夕洛情深义重,可那人死了就是死了,再怎么执念,也无济于事。更何况,我瞧着那辰之望着你的时候,像极了万年铁树开了花的模样。”
“既然你打算同东泽退婚,那要不要考虑考虑那棺材脸?”
我猛地咳了咳,不想再听他说下去,便岔开了话题,与他说起长安的事情:“我刚来昆华时,听人说昆华界有个鎏阳节很是热闹,便下界看了看,遇上一小女娃,见她身世可怜,就把她带了上来,住进了揽月楼里,想着待我把自己的事处理好,就带她一齐回青丘。只是这女娃年岁尚小,总是在屋里闷着对她身体也不好,就想每日去御心殿时将她带着,帝君你看,可否?”
聃倾将酒抿了一口,笑道:“阿九,若是平常人家的孩子,你不必同我说一声也能将她往万妖院里领着,只是,你可清楚这女娃的来历?”随后,他言,“前些日子我去九重天上开了个朝会,听得占星神君直呼大事不好,便是天有异象,魔尊降世的星象初现,天帝便随着他去找那魔尊降世的契机,发现由头在一个女娃身上,这帮神仙左思右想不得章法,只能将女娃的命格改了改,趁早将她的魂魄勾到地府拘起来,妄图断了魔尊降世的契机,再寻重新封印之法。”
“这件事情没有几个神仙知道,因为私改凡人命格,实在有违大道。所以,你把这孩子带了上来,我倒是觉得你做的很对,就是天界大劫将至,也不能把一个孩子作为逆天改命的法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