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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在战壕里有五件事情很重要:柴火、食物、香烟、蜡烛和敌人。在冬天的萨拉戈萨前线,这五样事情的重要性基本上就是这么一个顺序,敌人是最不要紧的,没有人在乎敌人,除了晚上之外——敌人总是会发动突袭。敌人只是遥远的黑色虫子,时不时在视线中来回走动一下。敌我阵营最关心的事情是取暖。

顺便说一下,在西班牙的时候我所见到的都是些非常小规模的战斗。从一月到五月我驻守阿拉贡前线,而从一月到三月底,除了特鲁埃尔以外,前线几乎没有战情。三月份时围绕韦斯卡展开了激烈的战斗,但我只是扮演了一个微不足道的小角色。到了六月份,敌人朝韦斯卡发动了猛烈的进攻,数千士兵在一天内阵亡,但在此之前我已经中枪负伤了。别人心目中的战争恐怖基本上没有发生在我身上。没有飞机在我的附近投下炸弹,也没有炮弹在我周围五十码内的地方爆炸,我只参加过一次近身战(我想说一次就已经足够了)。当然,我经常置身于机关枪猛烈的火力之下,但基本上距离都很遥远。即使是在韦斯卡,如果你行动谨慎小心的话,基本上也是安全的。

在这里,萨拉戈萨的群山之间,我感受到的只是阵地战的无聊和艰苦。这里的生活就像都市职员的工作一样平淡无奇一成不变。站岗、巡逻、挖战壕;挖战壕、巡逻、站岗。在每座山上,无论是法西斯军队还是忠于共和国的军队,一小撮脏兮兮的、衣衫褴褛的士兵蜷缩在旗帜周围试图保持身子暖和。从早到晚,毫无意义的子弹就在空荡荡的山谷之间穿梭,只有在极其罕见的情况下才会打中人。

我经常环顾四周寒冬的景致,惊诧于这里的荒凉。这么一场战争根本毫无意义!早些时候,大概是在十月份,为了争夺这里的山头展开了激烈的战斗,然后,由于人员和武器的紧缺,特别是缺乏炮火支援,大规模作战根本无法展开。双方军队各自挖好战壕,守住争夺到手的山头。在我们的右方也是马联工党控制下的一座小前哨阵地,在我们左边的山坡上,差不多七点钟的方位上,是加泰罗尼亚社会主义联合党[2]的一处阵地。对面是一座高一些的山坡,山顶有几个小型的法西斯岗哨。这里所谓的阵地崎岖蜿蜒,幸好每座阵地上都飘扬着旗帜,否则根本无从辨认。马联工党和加联社党的旗帜是红色的,而无政府主义军队的旗帜是红黑两色,基本上法西斯军队的阵地上飘扬着象征君主体制的旗帜(红—黄—红),但有的阵地上飘扬着共和国的旗帜(红—黄—紫)。这里的风景令人惊叹,前提是你能忘记每座山坡的顶部都驻守着军队,因此堆满了罐头和排泄物。在我们右方,山峦拐向东南方向,接着是宽阔而纹理分明的山谷,一直延绵到韦斯卡。在平原的中间像胡乱掷出骰子一样分布着几座房屋,那里是罗布雷斯小镇,由保皇党控制。每到早上,山谷总是被云海淹没,山丘看上去光秃秃的,呈现深蓝色,整幅风景就像一张相片的底片那么怪异。在韦斯卡后面还有更多和这里一模一样的山丘,上面堆着积雪,每一天的形态都各不相同。再往后就是比利牛斯山巍峨的群峰,山上终年积雪不化,似乎飘浮于虚空中。即使是下面的平原,一切看上去都是那么死寂荒凉。在我们对面,那些山丘看上去就像大象皮一样灰不溜秋又皱巴巴的。天空中很少有鸟儿飞过。我从未到过一个鸟儿如此稀少的国度。这里随时可以看到的鸟就只有喜鹊和一群群的松鸡,总是在半夜突然叫唤,把人吓一跳。偶尔可以看到老鹰在天上缓缓地翱翔,总是会引来步枪射击,但它们根本不屑一顾。

每到晚上和大雾天气,我方和法西斯军队就会派人到山谷巡逻。没有人喜欢这份差事,因为那里很冷,而且很容易迷路。很快我就发现我随时可以出去巡逻。广阔蜿蜒的山谷里没有任何道路,每次巡逻你只能靠多走几趟,熟记地标地貌认路。最近的法西斯阵地离我们的阵地开枪的距离是七百米,但要走到那儿至少得走上一英里半的路程。走在漆黑的山谷里,头顶上流弹穿梭往来,就像红脚鹬在尖叫,那种感觉实在很有趣。而大雾天气就更好玩了。这里的雾经常会持续一整天,而且总是缭绕着山顶,山谷里倒是视野很清楚。当你走近法西斯军队的阵地时你只能爬得像蜗牛一样缓慢。在半山坡要安静地走动是极其困难的事情,到处都是一踩上去就嘎吱作响的灌木丛和石灰岩地。我试了三四次,才溜到法西斯军队阵地那边。那天起了浓雾,我爬到铁丝网边侧耳倾听,可以听到那些法西斯分子在里面聊天唱歌。接着我警觉地听到有几个人正下山朝我这边走来。我躲在灌木丛后面,那丛灌木似乎突然间变小了。我尽量安静地扳下步枪的击铁,但那几个人折了开去,没有走过来,也没有看见我。在我藏身的树丛后面,我看到了以前战斗的众多痕迹——一堆空弹壳、一顶上面有弹孔的皮帽,还有一面红旗,应该是我军的旗帜。我把那面红旗带了回去,但那些人毫无怜惜之情,把它撕成碎片当抹布用。

我们一到达前线,我就被提拔为下士,用西班牙话讲,我当上了“卡博”[3],有十二名部下。这可不是挂名的闲职,尤其是战斗刚刚开始的时候。我们的百人队尽是一帮未经训练的乌合之众,大部分都是些十几岁的小孩。在民兵阵营里你到处会遇到才十一二岁的小鬼,通常都是从法西斯占领的地区逃过来的难民。他们入伍当兵,为的只是讨口饭吃。他们通常被安排在后方干轻体力活儿,但有时会钻到前线来,大家都觉得他们就是一帮瘟神。我记得有个小王八蛋朝火堆里扔一个手雷“闹着好玩”。在波塞罗山,我想没有哪个士兵的年纪不到十五岁,但他们的平均年龄肯定在二十岁以下。这个年纪的男孩不应该被派上前线,因为他们无法忍受与战壕战密不可分的失眠。刚开始的时候,我们几乎没办法组织好夜间的防御工作,我只能将班里那帮可恶的小孩生拉硬拽地从掩体里拖出来,等你一转过身他们就离开岗位,溜回掩体里睡觉。更有甚者,虽然天寒地冻,他们就靠在战壕的墙上,沉沉地睡着了。幸运的是,敌人只是在消极应战。有好几个晚上,我觉得要是有二十个配备气枪的童子军或二十个配备长刀的女童军攻过来的话,我们的阵地就会宣告失守。

在此时以及过后很长一段时间,加泰罗尼亚民兵部队的组织结构和战争刚刚打响时没什么两样。弗朗哥发动兵变后的早期,民兵组织是由多个工会和政党匆忙组建的。每支队伍都有着浓厚的政治组织色彩,除了效命于中央政府外,还服从政党的命令。1937年初,“无政治立场”的人民军依照正规军的编制组建,各党派的民兵组织理论上要接受改编,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军队改组只是一纸空文。直到六月份新组建的人民军才抵达阿拉贡前线,而在此之前旧的民兵组织体系没有任何改变。该组织体系的根本特征是强调军官与士兵地位的平等。每个人,从将军到普通士兵,领取一样的军饷,吃一样的食物,穿一样的军服,彼此之间完全平等相待。你可以和指挥某个师团的将军勾肩搭背,问他讨根烟抽,没有人会认为这是很出格的事情。理论上每支民兵队伍都奉行民主,没有地位高低之分。大家都知道必须服从军令,但你下达命令时是出于同志之情,而不是上级对下级发号施令。民兵组织有军官和军士,但没有普通意义上的军阶,也没有军衔和徽章,不需要并腿敬礼。他们试图在民兵队伍中树立起一套无阶级社会的临时制度规范。当然,绝对平等是不存在的,但已经相当平等了,我此前从未见到过,也无法想象在战争的时候能够以这种组织去打仗。

但我必须承认,乍一眼看上去前线的情况非常糟糕,令我忧心忡忡。靠这么一支军队怎么能够赢得战争?当时每个人都在这么说,但这番指责虽然有其道理,却不切实际。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民兵部队已经做到最好了。一支现代化的机械部队不是凭空从土里冒出来的。要是等政府培训出听命于自己的军队,弗朗哥将军[4]根本不可能受到抵抗。后来,贬低民兵成了一种时尚,原本应归因于训练与武器不足的弊端统统被斥之为是奉行平等的结果。事实上,新组建的民兵的确是一帮乌合之众,但这并不是因为军官们称呼普通士兵为“同志”,而是因为新丁总会是乌合之众。事实上,民主式的革命纪律要比想象中的更加可靠。在一支由工人组建的军队中,服从纪律在理论上是出于自愿,其基础是阶级的忠诚;而一支资产阶级军队的纪律究其本质是建立在恐惧之上。(取代民兵组织的人民军奉行的纪律介于二者之间。)民兵组织绝对不容许普通军队中司空见惯的欺凌和虐待发生。正常的军事处分依然存在,但只有严重违反军事纪律的士兵才会受罚。当一个士兵拒不服从军令时,你不会立刻处罚他。你先会对他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毫无管理经验的愤世嫉俗之辈会立刻说这种方式根本没有用,事实上,这种工作方式从长远来说是有效的。渐渐地,连那些最为刺头的民兵纪律性也逐渐提高。一月份的时候管好手下那十二名新丁让我的头发几乎都愁白了,但五月份的时候我当上了负责实际指挥的中尉,手下有三十名士兵,有西班牙人,也有英国人。我们与敌人交战达数月之久,没有人违背我的命令,而他们都自愿承担危险的任务。“革命式”的纪律建立在政治觉悟之上——他们都能理解为什么必须服从军令。传播这一道理需要时间,但在兵营里把一个人训练成自发服从命令的军人也需要时间。那些嘲笑民兵体制的战地记者忘记了一件事:当人民军在后方受训时,是民兵组织守住了阵线,而居功至伟的正是“革命式”的纪律,因为直到1937年6月,让他们支撑下去的只有对阶级的忠诚。你可以枪毙个别逃兵——时不时地确有逃兵被枪毙——但假如一千名逃兵一齐决定临阵脱逃,根本没有什么能阻拦他们。换成是征召制的部队置身于同样的情况——要是没有监军的话——或许一早就土崩瓦解了。虽然民兵组织没打过几场胜仗,但他们守住了阵地,而且很少有逃兵。在马联工党民兵部队服役的四五个月里,我只听说有四个人当了逃兵,而其中有两个可以肯定是潜入我军窃取情报的间谍。刚开始的时候情况的确很混乱,而且兵员的训练明显不足,很多时候你得争论五分钟才能让士兵服从你的命令,这让我惊愕不已,而且义愤填膺。我接受的是英国军事理念,而西班牙的民兵组织与英国军队完全不是一回事。但考虑到实际情况,他们要比想象中更加英勇善战。

与此同时,柴火出了问题——总是柴火出问题。在那段时间我的日记时时刻刻都在提到柴火或缺少柴火的问题。我们位于海拔两三千英尺的高度,时至隆冬季节,天气冷得无法以言语形容。温度并不是很低,许多晚上甚至在冰点以上,中午的时候冬日的太阳会照耀大地约一个小时。但就算气温真的不是太冷,我也可以明确地告诉你感觉真的是非常冷。有时会刮起呼啸的寒风,把你的军帽吹掉,让你冷得汗毛直竖;有时浓雾会涌入战壕,让你感觉似乎冷入骨髓。天老是下雨,即使只下十五分钟都足以让严寒难以忍受。石灰岩上那层细细的泥土立刻变成了湿滑的泥浆。由于你总是在山坡上走路,你根本没办法站稳脚步。在漆黑的晚上走二十码路我得摔十几个跟头,而这非常危险,因为你的枪栓可能会被泥巴堵塞。连续好几天,你的军服、军靴、毯子和步枪总是沾满了泥巴。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我带了许多厚衣服,但许多士兵严重匮乏衣物。在一百人的队伍里,只有十二件厚实的军大衣,只能在换哨的时候轮流穿。大部分士兵只有一条毛毯。在一个冰天雪地的夜晚,我在日记里记下我身上穿了多少件衣服,内容很有趣,似乎在展示一个人到底能够穿上多少件衣服。我穿着一件厚厚的背心和长裤、一件法兰绒上衣、两件套头毛衣、一件羊毛夹克、一件猪皮夹克、一条灯芯绒马裤、一对绑腿、一双厚厚的袜子、一双靴子、一件厚实的战壕大衣、一条围巾、一副带条纹的皮手套和一顶羊毛帽子。但我还是冻得像水母一样浑身发抖。不过,我得承认,我是个特别怕冷的人。

柴火是唯一要紧的事情。关于柴火的问题是,基本上我们找不到任何柴火。我们这座可怜的山头几乎没有什么植被,而几个月来这里住着许多冻僵了的民兵,结果就是,任何比手指粗的柴火一早就被烧掉了。当我们不在吃饭、睡觉、守阵地或疲惫地站岗时,我们就跑到阵地后方的山谷里拾柴火。那段时间我的记忆几乎都是在几乎垂直的山坡上下跋涉,热切地寻找小树枝当柴火,粗糙尖利的石灰岩把我们的靴子割得七零八碎。三个人花几个小时捡到的柴火只够让掩体里生的火堆烧上一个小时。搜寻柴火的渴望让我们成了植物学家。我们把长在山上的每样植物根据其燃烧质量分门别类。许多石楠和草类植物可以用来生火,但只能烧上几分钟;野迷迭香和小金雀花树丛在火烧得旺的时候可以作为补充燃料;有的橡树发育不良,长得比醋栗丛还矮,基本上烧不了。这里有一种干芦苇,用来生火最好不过了,但这些只长在山顶阵地的左方,你得冒着被枪弹击中的危险才能捡到。要是法西斯军队的机关枪手见到你,他们会把整匣子弹都朝你射过来。通常他们都瞄高了,子弹会在你的头顶呼啸而过,但有时候子弹会离你的身子特别近,击中石灰岩,碎片飞溅,而你就嘴啃泥趴在地上,继续拾捡那些芦苇——没有什么能比柴火更重要。

比起严寒,其他的不适都似乎无足轻重。当然,我们所有人身上总是很脏。我们的水和食物都是从阿尔库比尔用骡子运过来的,每个人一天只分到一夸脱[5]水。水脏得要命,和牛奶一样浑浊。这些水是用来喝的,但每天早上我会留一小盆作洗漱之用。基本上我会隔一天洗一次脸,另外隔一天刮一次胡子。水总是不够用,不能同时洗脸刮胡子。阵地里臭气熏天,走出战壕不远到处都是便溺之物。有的民兵习惯在战壕里大便,晚上摸黑巡逻时实在令人恶心。但我可不怕脏。肮脏是人们平时太大惊小怪的事情。很快你就会习惯不用手帕,直接用你洗脸的盘子盛东西吃饭。过了一两天,和衣睡觉也不再让你觉得难受。晚上睡觉的时候你根本不可能把衣物脱掉,尤其是靴子。一旦敌人展开袭击,你必须一下子准备好迎战。驻守阵地的八十个晚上我只脱过三次衣服,不过白天的时候我倒是换过几次衣服。由于天气太冷,虱子倒是没有,但家鼠和野鼠却很猖獗。人们经常说家鼠和野鼠不会在同一处地方出现,但假如食物多的话,你会发现两者不请自来。

在其他方面我们过得还不错。伙食蛮好的,红酒可以喝个够,每天可以分到一包香烟,隔一天发一次火柴,甚至还分过蜡烛。这些蜡烛都很细,就像圣诞蛋糕上点的那些,大家都认为这些蜡烛一定是从教堂那里缴获的。每个掩体每天分到三寸长的蜡烛,可以点上二十分钟。那时候还买得到蜡烛。我买了几磅蜡烛带在身上。到了后来,由于蜡烛和火柴紧缺,生活十分悲惨。如果你没有缺过这两样东西,你不会意识到原来它们这么重要。比方说晚上响起警报的时候,大家都在掩体里,抢着要拿自己的步枪,踩到别人的脸上。这时能有点亮光或许就能决定生死。每个民兵都有火绒和几码长的黄灯芯。除了步枪之外,这就是他最重要的物品了。火绒的好处很大,因为在风中也能点着,但它们只能阴燃,不能用来生火。当火柴严重短缺时,我们就只能把子弹的弹头拔掉,用火绒点着火药,以这种方式生火。

我们过着非常艰苦的日子——战时的日子都是这样,如果你能将这称之为战争的话。整支民兵部队对按兵不动的决策都非常不满,吵着要知道为什么我们不能发动进攻。但大家都知道在很长一段时间之内不会开启战事,除非敌人发起进攻。乔治·克普定期到我们阵地视察,他坦率地告诉我们:“这不是战争。”他总是说:“这是一出滑稽剧,时不时死上个把人。”事实上,阿拉贡前线陷入僵持有其政治原因,而当时我对其根本一无所知。但军事上的困难——不仅仅是兵员不足——每个人都看在眼里。

首先要说的是西班牙这个国家的特征。我们和法西斯军队对峙的前线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地利因素非常关键,只能从一边向对方发起进攻。在这些地方,只要挖几道战壕,除非双方军力对比悬殊,否则光靠步兵根本无法攻占。在我们这边的阵地上,十几个士兵和两挺机关枪就足以抵御一营敌人的进攻。我们驻守在山顶,本来会是大炮的活靶子,但敌人没有大炮。有时候我会眺望周围和远处的风景——噢,我是多么慷慨激昂!——只要有几门大炮,你就可以接连摧毁敌军的阵地,就像拿着一把锤子砸开坚果一样轻松。但我军根本没有大炮。法西斯军队有时会从萨拉戈萨运来一两门大炮,轰来几枚炮弹,但数量非常稀少,所有的炮弹都炸到了空荡荡的峡谷里,没有造成任何伤亡或破坏。由于没有大炮,敌人又设置了机关枪,你只有三件事可以做:在安全的距离之外挖战壕——四百码足够了;冲过无人区被敌人屠杀;或展开小规模的夜袭,但这并不足以改变局势。事实上,我们的选择只有两个:僵持或自杀。

除此之外,基本上每样战争物资都严重匮乏。要意识到在这个时候民兵的武器装备是如此糟糕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英国任何一所公立学校的军官培训营都要比我们更像一支现代军队。我们的武器装备之差令人瞠目结舌,值得把细节记录下来。

这个战区的全部炮兵火力就只有四门迫击炮,每门迫击炮配备了十五发炮弹。不用说,这四门迫击炮十分珍贵,不能轻易开火,于是都放在阿尔库比尔保存着。每五十人配备一挺机关枪,虽然都是老式型号,但三四百码内还是相当精准。除此之外我们只有步枪,大部分步枪都是废铜烂铁,一共有三种型号。第一种是长管毛瑟枪,基本上都有二十年以上的历史,瞄准器不比坏掉的车速计准多少。大部分枪支的来复线已经被腐蚀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不过十把枪里有一把还是可以用的。接下来是短管毛瑟步枪,或穆斯克东式步枪,是骑兵配备的武器。这些枪比其他枪支更受欢迎,因为它们轻便易携,在战壕里不会太累赘,而且看上去相对新一些,似乎更有杀伤力。事实上,这些枪几乎派不上用场。它们都是用废弃的部件重新拼凑的,没有枪栓属于原来的步枪。有四分之三的枪支打了五发子弹后就肯定会卡壳。还有一小部分是温彻斯特步枪。这些枪倒是能开,但精准度非常糟糕,而且这种枪没有弹匣,开一枪就得上一次子弹。弹药非常紧缺,上前线的士兵每人只能分到五十颗子弹,大部分都是哑弹。这些西班牙造的子弹都是重新装填的,就算是最好的步枪也会卡壳。墨西哥造的子弹质量好一些,因此都留给机关枪使用。最好的子弹是德国制造的,但只能通过战俘和敌军逃兵缴获,数量非常少。我自己总是会在口袋里留一匣德国造或墨西哥造的子弹,用来应急。但事实上当紧急情况到来时我很少开枪:我非常害怕会卡膛,不敢往里面填子弹,担心它会炸开来。

我们没有钢盔,没有刺刀,几乎没有左轮或手枪,每五到十个人才有一枚手榴弹。这个时候所使用的手榴弹是所谓的“无政府主义手榴弹”,极其可怕,是由无政府主义者在战争伊始时制造的。它的设计原理取自米尔斯式手榴弹,但压杆不是由扣针固定,而是由一片胶带固定。你撕开胶带,然后以最快的速度将其扔出去。据说这些手榴弹是“中立”的,既会炸死目标,也会炸死投弹的人。还有几种手榴弹,虽然更加原始,但似乎没那么危险——对于投掷者而言。直到三月底我才看到安全一些的手榴弹。

除了武器之外,其他相对次要的战争必需品也很紧缺。比方说,我们没有地图或测绘图。西班牙从未被完整勘测过,这一地区唯一的详细地图是旧的军用地图,几乎全落在法西斯军队手里。我们没有测距仪,没有瞭望镜,没有潜望镜,只有少数几个人有战地望远镜,没有照明弹或维利式信号弹,没有剪铁丝网的钳子,没有军械士的工具,甚至几乎没有清洁工具。西班牙人似乎从来没有听说过枪刷,当我自己捣鼓出一个的时候他们就在旁边惊奇地看热闹。当你的步枪需要清膛时,你把它交给军士,他有一根细长的铜推弹杆,却是弯曲的,因此总是会刮花来复线。我们甚至没有机油。你得用橄榄油润滑枪支,还得等分到橄榄油的时候再说。我试过用凡士林、雪花膏甚至火腿的脂肪给步枪上油。而且我们没有灯笼或手电筒——我相信在我们整个战区前线这个时候根本找不到一个手电筒。你只能到巴塞罗那附近才能买到手电筒,甚至在那里也很难买到。

随着时间流逝,附近的山丘一直在断断续续地交火,我越来越怀疑究竟会不会有事情发生,让这场荒诞的战争多一点生机或多一份死亡的气息。我们的敌人是肺炎,而不是活生生的敌人。当双方战壕相距超过五百码时,只有撞大运才能开枪击中目标。当然伤亡在所难免,但大部分伤亡都是自己导致的。如果我没记错,在西班牙我所目睹的头五个伤者都是被自己的武器弄伤的——我不是说他们是故意弄伤自己,而是出于事故或他们自己不小心。我们那些老旧的步枪本身就是一大危险。有的步枪如果枪托敲到地面的话就会走火。我见过一个士兵的枪支走火,子弹把他的手击穿。在漆黑一片中,新兵总是朝彼此开枪。有一天还是黄昏的时候,一个哨兵在二十码外朝我开了一枪,子弹距离我的身体只有一码——天知道这些西班牙士兵蹩脚的枪法有多少回救了我的命。还有一次在雾天我去巡逻,临走前仔细叮嘱了指挥员。但回来的时候我跌倒在一处灌木丛上,哨兵吓坏了,叫嚷着法西斯军队杀来了,我听到指挥员命令大家朝我的方向开枪,觉得又好气又好笑。当然,我卧倒在地,子弹从我的头顶飞过,没有打中我。没什么能让西班牙人,至少是那些西班牙小青年意识到开枪是危险的事情。后来有一次我给机关枪手和他们那挺机关枪拍照,那挺机关枪就直对着我。

“别开枪。”我一边对焦一边半开玩笑。

“噢,不会,我们不会开枪。”

话没说完就传来一阵惊心动魄的巨响,一串子弹掠过我的脸庞,火药灼伤了我的面颊。这只是无心之举,但那几个机枪手觉得很好玩。而就在几天前他们才目睹了一个骡夫被一位政委开枪误杀,那个政委拿着一把自动手枪胡乱开枪,结果五颗子弹击中了那个骡夫的胸膛。

这一时期我军所使用的晦涩的暗语也非常危险。那都是一些无聊的对子,听到一个词得用另一个词回答,总是带着道德说教和革命气概的色彩,比方说:文化对进步、我们对无敌,要那些目不识丁的哨兵记住这些自以为是的词语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我记得有一天晚上,暗语是加泰罗尼亚对英勇。一个名叫贾米·多米尼克的圆脸农民过来问我到底暗语是什么意思。

“英勇——英勇是什么意思?”

我告诉英勇的意思就是勇敢。过了一会儿,他在漆黑中爬出战壕,哨兵问他:

“站住!加泰罗尼亚!”

贾米嚷道:“勇敢!”还很肯定自己的回答是正确的。

砰!

幸好哨兵那一枪没有击中他。这场战争中,但凡有一丝可能,人人都会打偏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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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女扮男装,女强男强,强强联合,爽文无虐,宠溺无边。*金夏国自立国以来便有这样一个不成文的规矩:凤家有女,必为后。可如果这凤家生不出女儿呢?凤倾,二十一世纪叱咤风云,江湖上人称毒仙子,医毒双修无人能及,却不想遭仇家陷害,一朝穿越成金夏国镇国大将军第三子、声名狼藉的草包三少凤倾。无语地看着平坦如飞机场一般的胸口,某女仰天长啸:“老子是女人啊!”*她是京城声名狼藉的少爷,不学无术,游手好闲;他是皇宫娇娇弱弱的绝美皇子,自幼多疾,身娇体弱,宫闱深深饱受欺凌。当痞子遇上王子,是同情?是怜悯?亦或者……她是魔一样的罗刹宫宫主,腹黑冷酷,嗜血无情,江湖上人人闻风丧胆;他是仙一般的流仙阁阁主,仙姿飘渺,姿容无双,引无数美女投怀送抱。当恶魔遇见天使,她不屑?她垂涎?她只想…把他从天上狠狠地拽下来!*传言说:“罗刹宫宫主三头六臂,奇丑无比,嗜血如魔。”某宫主:“老子明明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温柔似水!”传言说:“流仙阁阁主仙姿飘渺,姿容无双,才倾天下。”某宫主:“啊呸!那货明明就是一小白脸!除了脸白,心肝脾肺无处不黑!简直就是坏透了!”某个坏透了的小白脸:“…”传言说:“…”某宫主:“传言果然都是坑爹的!”某阁主无语望天:“这货更坑爹…”*某年某月某日:“朕想娶凤家的女儿,凤爱卿怎么看?”“回皇上,臣不是元芳,不怎么看。”“嗯,元芳是谁?”空气中危险浮动。“啊!臣的意思是说,凤家没有女儿可娶!”危险更甚:“元芳是谁?”汗滴滴:“呃,臣的大哥二哥皆新婚不久,相信定能为皇上生出女儿来的!”“元芳是谁?”咬牙,豁出去了!“大不了臣这就回家成婚纳妾,十六年后恭候皇上前来迎娶臣的女儿!”“和谁成婚?元芳?朕立即杀了他!”“…”*总而言之,这是一个真大灰狼和伪小白兔相亲相爱的故事,这也是真恶魔和伪天使斗智斗勇的“心酸血泪史”。当有一天,小白兔变身大灰狼,天使变恶魔,谁能告诉她,她该咋办?夜黑风高,某女仰天长啸:“天将亡我!”当此时,一道惊雷划破长空。“艾玛,还是赶紧溜了吧吧吧…”*乱朝堂,定江山,游天下,且看奸佞权相和腹黑帝王笑傲苍穹,玩转天下!
  • 另类日本文化史

    另类日本文化史

    本书不以常套的纵向时轴表现日本文化史,而是从世相的横断面着手,深入至文化的内核并从中观察和体验。于是,勾勒出了很多令读者有感兴趣的话题:间的红唇黑齿为何意?一个寂字,为什么令日本人狂喜和狂爱?生死又是如何化为千年之风的?卡哇伊的前身今世?穿着和服的动漫凯蒂猫为何人见人爱?AKB48走红与少女爱的深层关系?非黑非白的幽玄之美与湿气有关?当然,还有汉字文化的魔界幻境,切腹的白日青天,怨灵的鬼魅幽影,不伦的残月融雪等考述与解读。作者总是用别样的眼光,将纷杂在事象背后的文化根由揭出。用语雅赡,用意深至。可读性强。
  •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追妻无门:女boss不好惹

    青涩蜕变,如今她是能独当一面的女boss,爱了冷泽聿七年,也同样花了七年时间去忘记他。以为是陌路,他突然向他表白,扬言要娶她,她只当他是脑子抽风,他的殷勤她也全都无视。他帮她查她父母的死因,赶走身边情敌,解释当初拒绝她的告别,和故意对她冷漠都是无奈之举。突然爆出她父母的死居然和冷家有丝毫联系,还莫名跳出个公爵未婚夫,扬言要与她履行婚约。峰回路转,破镜还能重圆吗? PS:我又开新文了,每逢假期必书荒,新文《有你的世界遇到爱》,喜欢我的文的朋友可以来看看,这是重生类现言,对这个题材感兴趣的一定要收藏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