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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比美尼[1](1)

第一节

这儿的港湾和外海被一道狭长的岬角隔开,岬角地的最高处伫立着一栋住宅。房子的结构实在坚固,在三次飓风的考验下依然分毫无损,这种牢固使这座房子称得上是一艘海船了。高高的椰子树被信风吹弯了,这座房屋恰巧就在这天然的阴凉下;这座房子一面临海,要出门时需要爬下崖壁,再穿过一整片白灿灿的沙滩,就能到不远处的墨西哥湾流[2]去出海了。风平浪静的时候,远远望去湾流的海水总是一片深蓝。可当你走到水里细细一瞧,那荡漾在白灿灿细沙上的海水也只不过是泛着一片清凌凌的光而已。如果你在海滩上看到了鱼或者鱼的影子,但那只是小鱼罢了,大一点儿的鱼还在远远的海滩那边呢。

在这里有一件惬意的事情就是洗海水浴了,不过这福分也就仅限于白天。因为这里的海域晚上很不安全,游泳的话可得需要很大的胆量了。一到晚上,在湾流附近捕食的鲨鱼就会出现在海岸的边缘,它们有时候顺着湾流一直游到海滩边。在风平浪静的夜晚里,只要来到楼上的阳台上,总能听见挣扎得水声泼剌泼剌地响,那就是有鱼落入鲨口了。晴朗的夜空下,海滩那边总能看见一道道水花,放眼望去亮晶晶的,那就是鲨鱼游过留下的痕迹。总之,晚上的海滩边仿佛就成了鲨鱼的天下,它们没有一点顾忌,无论是谁都要怕它们三分。好在白天的时候,鲨鱼总还是离得远远的,一般不会游到这一大片白灿灿的沙滩跟前来,就算真有鲨鱼游来了,你老远就能发觉鲨影而后可以迅速躲开。

这栋房子的主人名叫托马斯·赫德森,是一位才能出众的画家,他很痴迷于画画,一年里在屋里作画的时间差不多都有大半年,就算不在这屋里也总在这岛上。人一旦在这儿住久了,就会对这个处于低纬度地区的小岛产生感情,就会情不自禁地留心这里的季节更替。托马斯·赫德森对这座小岛也产生深厚的感情了,他年复一年地居住在这里,无论春夏秋冬,哪一季都舍不得离开这里。

在小岛的飓风季节里,通常只要不起风暴,大多数时候天气还是相当宜人的。如果六七月里根本没有遇到信风,或者是到了八月风势就已经开始逐渐减弱的年头,那这年夏天肯定就会热得够呛。当然,飓风经常肆虐在九十月里,甚至有的年头十一月初还有飓风来袭。这天气真要邪门起来啊,最早从六月起就开始了,热带风暴有可能随时会生成。

说起热带风暴,托马斯·赫德森私下里也注意好些年了,如今,晴雨表上没有任何迹象,他却早已从天色的变化中观测出热带风暴的苗头了。是的,他懂得用什么方法去推算风暴的蛛丝马迹,也知道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来预防。他也深刻体会到,在飓风袭来时能够团结全岛居民共患难,这可是一件极有意义的事。他们之间的情谊也随着战胜飓风而渐渐加深了。“飓风之猛,可以猛到人亡屋毁,无一幸免”,关于这点,托马斯·赫德森心里非常清楚,不过他始终都坚持着这样的一个原则:要是这么厉害的飓风哪天真吹来的话,他倒是非常愿意亲身尝试一下那种凶猛的滋味,如果房子真被刮倒了,他也心甘情愿跟房子共赴天堂。

通俗来说,从外形上将这座房子比作一条海船一点也不为过。为了抵挡住狂风暴雨的侵袭,人们在建造时特意将房子深嵌在地里,这样看上去虽屹立在高处却好似和小岛浑然一体。神奇的是,如果从屋里的窗户向外瞭望,你就会发现窗窗相对,都能望见大海。夜晚睡在这四面通风的屋里,只会觉得凉快,炎热会荡然无存。如果不算那高高的一大片驳骨松林[3]的话,这座房子理所当然就是岛上最高的建筑了,加上这房子刷得雪白(为了在夏天的时候可以多散些热),所以这座房子在岛上显得非常抢眼。当你从海上顺着湾流航行时,远远地就可以望见这小岛,扑面而来的就是那一大片驳骨松林,黑乎乎的驳骨松树影在海平线上隐隐出现不久,你就能望见这座雪白房屋的身形了。等再近一些,你就能看清整个小岛了:岛上生长着许多高高的椰子树,有的房子却是用墙板围护建造的,在一长溜儿白灿灿的沙滩背后,有好大一片葱茏之地,整个小岛拥有典型的南国之景。每次遥望自己的房子时,托马斯·赫德森就会感到无比欣慰。它虽然是耸立的一所房子,他却将它当作自己的宝贝儿,像珍爱自己的船一样,那种感情好似酒酿般醇厚。冬天的岛上北风狂虐,那真是刺骨的冷,可是托马斯·赫德森的屋里却是又舒坦又暖和,因为整个岛上就他家里有个壁炉。这个壁炉相当大,还是敞口的,托马斯·赫德森就找些海上漂来的木头当柴烧。

托马斯·赫德森捡了一大摞这种海上漂来的木头,将它堆积在自己家朝南的屋墙下。这些木头被太阳晒得发白,又被风刮得像砂纸打磨过一般,他很喜欢那些木头,觉得它们样子很别致,往往舍不得将它们烧掉。不过转念一想,反正每一次大风暴就会有一批木头漂来,既然大海会源源不断地送些千姿百态的木头来,那他就没必要珍藏了。再说了,他发觉看那些自己喜欢的木头烧起来也是一件乐趣。每当寒夜,炉火映照着坐在大椅子里的他,厚木板桌上台灯明亮,在这样的美好时光里他捧本书看着,享受着炉火和灯光的辉映。偶尔抬起头来,看看形态各异、令人叫绝的根根白木在壁炉里熊熊燃烧,屋外传来西北风的怒号,惊涛拍岸也澎湃在耳边。

有时候他会把灯熄了,躺在地毯上,两眼平视着在炉火里燃烧着的木头,木头上腾起的火焰轮廓分明,附在木头上的沙粒和盐分也在火里燃烧着,迸发出五颜六色的光焰,看着看着,他就一阵欢喜一阵伤感。其实不管烧什么木头,多愁善感的他见了都会生出一些感触,尤其是那些海上漂来的木头熊熊燃烧,他的心情只觉无言描述。大概是因为自己喜欢的东西就不该烧掉吧,他心里矛盾地想:不过既然烧了,心里也大可不必这般不安。

当他这样躺在地上的时候,似乎感觉风是吹不到他的,其实屋子低处的角落里尽钻来些哗哗的风,就连岛上坑坑洼洼的草丛都被风吹得直不起来,风一直扑到苍耳和海草的根上,一直钻到沙滩的内层里。他将身子贴着地,仔细地感受着大海那拍岸怒涛的搏击。他不由得记忆起这样的感觉,那是非常久远的事了,那时他还只是个孩子,常常喜欢去炮台附近,在一处泥地上躺着玩,泥地上时常能感受着大炮的轰击。此刻的地面被海浪撞击着,令他有了熟悉的感觉。

冬天的壁炉是个宝贝,其实就算在别的季节里,他见了这壁炉也还是会心生温暖,内心会不自觉地憧憬着冬天在炉前享受的温馨画面。在他看来,冬天是这岛上一年四季最美妙的季节了,所以他心里面眼巴巴地从春天盼到秋天,直到冬日到来他心底里的石头总算落了地。

第二节

那年冬天过完,春天也快到了尽头的时候,托马斯·赫德森的三个孩子来到了岛上。这个是早就说好了的计划:他们哥儿仨约好在纽约会齐,然后一同搭火车南下,最后乘飞机离开美国本土,来到岛上。不想其中两个孩子的那位母亲却是我行我素,她要带两个孩子一块儿去欧洲旅游度夏,事先她并不跟孩子们的爸爸商量,总要和他闹出点疙瘩事儿来。还说她是很讲理的,夏天孩子们跟妈妈过了,圣诞节就应该跟爸爸一块儿过,但是圣诞正日那天也还是要跟妈妈一起过的。

如今,托马斯·赫德森早已领教惯了,对她耍的这些花样还是有办法折中解决的,那就是:小的两个孩子还是先到岛上来,跟爸爸团聚五周然后再回纽约,在纽约买学生票搭法国渡轮去巴黎,正好,他们的妈妈已经先到巴黎了,并且买好一些他们必需的衣物,在那里等着带他们走。他们去法国这一路上的安全也不用担心,担起照看责任的是他们同父异母的兄长小汤姆。小汤姆到了法国就直接去找自己的母亲,她正在法国南部拍电影。

其实小汤姆的妈妈并没有要儿子去法国找她,反倒是很希望父子能在小岛上多过些时日,多培养感情。不过能见见儿子对她来说也挺好,所以一跟她商量她就同意了,两个孩子的母亲谁相当大度立刻就显现出来了。前者是说一不二,后者呢,论人儿倒是真挺有魅力,也挺讨人喜欢的,可就是那个秉性一辈子也改不掉:绝不更改已经打定的主意。她是一名良将,不仅具备运筹决策的能力——有事必在心里提前谋略,更具备计出必行的那份坚持与执着。当然,也不是说她就从来不会做些妥协,但是只要事先商量的计划一旦定下来,不管这计划是怎样拟订的,无论经过多久的苦思,还是一时冲动或晚来酒兴之余突然冒出来的主意,绝不容许做出涉及根本的修改。

对于那两个孩子的母亲的计划也好,决定也罢,托马斯·赫德森完全能掂量出其中的分量,再说他也算是个过来人了,毕竟经历过两次离异的,所以只要方案能折中达成,可以和孩子一起待上五个星期,他也就心满意足了。虽然时间短了点儿,但他想那也只能怨自己只有这点儿福分。转念想想,能与自己喜欢的人在一起整整相聚五个星期,乐于相处的人呀,这也是件蛮不错的事情啊。“哎,话说回来,当初我怎么会同意跟汤姆他妈分手呢?”一想到这儿,他立马又对自己说:好了好了,现在想这些也没意义,这档子事儿不想也罢。同时他认为第二个妻子也不错,生下的两个孩子也是挺好的。这种事情复杂得很,真是很难说,瞧着那两个孩子身上很多从他们妈妈那儿继承来的优点,结论就是这女人还是不错的,自己不应该跟她分手。可是继而再一想:不行!跟她不分手哪儿行呢。

好在如今他再想起这前后两次离异的事儿,内心基本已经没有什么苦恼了,准确地说,这些事情不会让他烦心了。所以他把心思都用在工作上,因为这样才能排解他内心对孩子的歉疚。所以现在对其他事儿他都心不在焉,只盼着孩子们快些到来,与他们过一个快活的夏天。也只有在遂了这个心愿以后,他才可以专心埋头作画。

仔细想想,孩子与画画,已经占据了他全部的生活,别的什么事他都不放在心上。真的,更何况这么些年在岛上生活,他已经养成了一种固定的、规律化的画画生活,这就可以抵偿一切。他相信自己已经画出了一定的成绩,也正是这样的成绩激励他一定要留下来、画下去,他自信他的画作将传之久远。现在他偶尔也会怀念巴黎,但也仅限于回味而已,去是不会再去的了。不仅对巴黎只是这样回味,对整个欧洲,以及亚洲、非洲好多地方,如今他心里也只是怀念而已。

他想起当年高更[4]要到塔希提去画画时,雷诺阿[5]曾经说:“花那么多钱、跑去那么远的地方画画没必要,就在巴铁诺尔[6]这里作画也是挺好的呀?”要想这话更传神,那就必须用法文的原话来说:“quand on peint si bien aux Batignolles?”[7]如今,托马斯·赫德森早已把这个小岛看作自己的quartier[8],他不仅在岛上安家立业,并且左邻右舍都是他的朋友,他现在作画非常刻苦,比在巴黎时的刻苦有过之而无不及。

有时候他也出岛去捕鱼,比如到古巴沿海去捕;有时候则在秋天去山里逛逛。他在蒙大拿[9]有个牧场,不过已经租给别人了,因为对那里来说,夏秋两季是如黄金般重要的季节,而现在孩子们一到秋天就都得回去上学了。

他时而得去趟纽约,是必须要会会一贯跟他打交道的那位画商的。不过现在他已经今非昔比了,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在欧洲都颇受尊崇,他的画家地位已经树立起来了,所以现在的情况多半是那位画商到岛上来跟他碰头,画商也方便取了画就携画北返。他还有一块放牧地,是从祖父那儿继承的,虽然地已经卖给人家了,但托马斯·赫德森自己手里还拥有采矿权,如今他又把采油权租给了石油公司,这样一来,他就有一笔定期收益。这笔收入,一半的支出就约莫被赡养费占去了,即便如此,他的生活靠剩下的部分也完全是有保障的,不仅可以摆脱“生意经”的压力,爱怎么画就怎么画,而且还可以想住哪儿就住哪儿,想去哪儿旅游就去哪儿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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