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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初夏,一个漆黑闷热的夜晚,比夫·布莱农站在纽约咖啡馆的收银台后面。午夜十二点。外面的街灯已经灭了,咖啡馆的灯光在人行道上投射出一块棱角分明的黄色长方形。街上一个人也没有,咖啡馆里还有几个人喝着啤酒、圣塔露西亚酒和威士忌。比夫不冷不热地候着,他的胳膊肘搭在柜台上,拇指点着长鼻子尖。他专注地盯着一个穿工装裤的矮胖男人,那人喝得太多了,变得狂躁起来。不时地,比夫的眼光会溜到一个独自坐在中间桌子旁的哑巴身上,当然他也会照顾那些到柜台前来的顾客。不过,最后他总是要回望那个喝醉了的穿工装裤的家伙。夜深了,比夫还在柜台后面默默地等着。最后,他巡视了一遍咖啡馆,就朝后门走去。从那可以上楼。

他小心地爬上楼梯,走进楼上的房间。里面很暗,他走得很小心。走了几步,他的脚碰到了硬东西,他弯下腰来,摸到了放在地上的行李箱的把手。灯开了的时候,他正准备离开,他进这屋子只几秒钟而已。

艾丽丝从乱糟糟的床上坐起来,懒懒地看着他。“你碰那行李箱做什么?”她问,“你就不能把那疯子赶走,别再给他了,他把什么都喝光了!”

“醒醒吧,你自己下楼去。去叫警察,叫他来抓吃玉米饼和豆子的苦力。去吧,布莱农太太。”

“如果明天他在下面,我会去的。但你别动那个箱子,它早不是无所事事那家伙的东西了。”

“我知道那些无所事事的人,布朗特不是那种人。”比夫说,“至于我自己,虽然我不那么了解自己,但我不是那种贼。”

比夫平静地把箱子放在外面的楼梯上。房间里的空气不像楼下那么混浊闷热。他决定待上一小会儿,洗下脸再回去。

“我已经告诉过你了,如果你今天晚上还不把那家伙赶走,我会做什么。白天他在后面打盹,晚上你喂他晚饭和啤酒。整整一个礼拜了,他一个子儿都没付。他那些胡言乱语会毁了生意。”

“你不了解人,你也不知道真正的生意是怎么回事。”比夫说,“这家伙十二天以前来到这里,谁也不认识。头一周他就关照我们二十块钱的生意。至少二十块。”

“从那以后就开始记账,”艾丽丝说,“五天都记账,整天喝得烂醉如泥,真是丢人。在我看来,他就是个怪物。”

“我喜欢怪物。”比夫说。

“我早知道你喜欢,布莱农先生,因为你自己就是个怪物。”

他揉揉发青的下巴,不再理她。在他们结婚的头十五年里,他们管彼此叫比夫和艾丽丝。后来在一次争吵中,他们开始叫对方“先生”和“太太”,从那以后再没变回去。

“我警告你,明天我下楼的时候,最好那个疯子已经走了。”

比夫走进浴室,他洗了脸之后决定刮刮胡子。胡子又黑又重,好像三天没刮似的。他站在镜子前,若有所思地揉着脸颊。心里后悔和艾丽丝谈话。和她在一起,最好保持沉默。在那女人跟前,他老是不像自己,而是变得像她一样粗俗、渺小、平庸。比夫的眼睛冷冷地凝视着镜子,半垂的眼皮遮着眼睛,流露出一种玩世不恭的神情。他的手结满老茧,小指上带着一枚女士婚戒。他身后的门敞开着,从镜子里,他看见艾丽丝躺在床上。

“听着,”他说,“你从来没有什么真正的仁慈心肠。我认识的不止一个女人有这种真正的仁慈心肠。”

“嗬,我知道你会做出这世上的男人都不会觉得自豪的事。我知道你——”

“也许我说的是好奇心。你永远看不到任何重要的事。你从来不去观察,不想,也不搞明白什么事。或许这就是我们之间最大的不同。”

艾丽丝几乎又睡着了。从镜子里他漠然地看着她。她身上没有任何独特的地方让他的视线停留,他的目光从她棕色头发滑向被子下她脚部圆胖的轮廓,又从她浑圆的脸部到她滚圆的屁股和大腿。他不和她在一起的时候,脑海里没有任何她与众不同的地方凸显出来。他总觉得她就是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形象。

“探究一出好戏的乐趣,你永远都不可能懂。”他说。

她的声音很疲惫。“楼下那家伙就是出好戏,是的,就像马戏团里的小丑。不过,我可看够了。”

“算了,那男人对我什么也不是。不是我的亲戚也不是朋友。不过你从不知道,从一大堆细节中搞明白事情的真相是怎么回事。”他打开热水,开始刮胡子。

那是五月十五号早晨,杰克·布朗特来的那天。他一下子就注意到他,并开始观察他。那男人矮个,肩膀宽厚得像房梁。他有着歪歪扭扭的小胡子。胡子下面的嘴唇就像被黄蜂叮过似的。那家伙身上有很多矛盾的东西。他的脑袋很大,但他的脖子又软又细,像个男孩的脖子。胡子看上去很假,就像是为了参加化装舞会而贴上去似的,说话一快,恐怕就会掉下来。那胡子使他看着像个中年人,尽管他的脸、光滑的额头和大眼睛还很年轻。他的手巨大,结了茧,脏污不堪。他穿着廉价白色亚麻布西服。这男人身上有些什么东西很滑稽,同时另一种感觉却让你笑不出来。

他要了一品脱酒,在半小时内把酒都喝光了。然后他坐在一个小桌旁,吃了个鸡肉大餐。再后来读了本书,喝了啤酒。那只是开始,尽管比夫仔细地观察布朗特,他也想不到后来会发生什么。他从没见过一个人在十二天内变化这么大。也没见过谁喝了这么多酒,这么长时间都醉着。

比夫用拇指向上推着鼻子底部,又在嘴唇上边刮来刮去。刮完后他的脸看起来清爽些了。他从卧室下楼的时候,艾丽丝睡着了。

行李箱很重。他提着它到了咖啡馆的前面,把它放在收银台后面,他每天都站在那儿。他扫视着店内。有几个顾客走了,空间不那么挤了,格局还是老样子。哑巴还是在中间的一个桌子上喝着啤酒。醉鬼还在不停地说话。他没有特意对某个人说话,周围也没人在听他说。这天晚上他穿着蓝色工装裤,终于换掉了那件穿了十二天的肮脏的亚麻西服。他的袜子没了,他的脚踝被划破了,上面还沾着泥点。

比夫警觉地捕捉到了醉鬼的只言片语。那家伙听起来又在谈着什么古怪的政治。昨天晚上,他说着他去过的那些地方,得克萨斯、俄克拉荷马、卡罗来纳。其间他说起了妓院,随后他的玩笑就变得很粗俗,他必须用喝啤酒来掩饰。但是大多数时间没人明白他在说什么。他不停地说着,话语从他的喉咙里像瀑布一样流出来,而且他的腔调一直在变。有时他就像个傻头傻脑的家伙,有时他又像个教授。有时他会说很长很生僻的词,有时又都是语法错误。很难从他的谈话中猜测他是什么样的人,他从哪个国家来。他总是在变。比夫沉思着摩挲着鼻尖。没有关联的谈话,不过关联需要动脑筋才行。这家伙应该是个聪明人。但他往往没一点原因,思维就从一件事跳到另一件事。他就像一个矛盾重重的迷路人。

比夫把身体靠在柜台上,开始仔细读晚报。头条是市议会的一项决定,经过四个月的仔细研究,他们发现本地政府预算无法负担在城里某些危险的十字路口安装交通灯。左边栏目讲的是东方的战争。比夫同时读着这两则新闻。他的眼睛看着印刷字,其他感官却警觉地跟随着周围的情况。他看完了文章,半闭的眼睛还盯着报纸。他感到紧张。那家伙是个麻烦,早晨之前他必须想办法让他离开。而且不知道为什么,他还感到有些重要的事情会在今晚发生。这家伙可不能总这么下去。

比夫觉察到有人站在门口,他迅速抬起头。一个十二岁左右的小女孩正站在门口张望。瘦长的身子,浅黄色的头发。她穿着卡其色短裤、蓝衬衫、网球鞋,第一眼看上去像小男孩。比夫看到她后,放下手中的报纸。她向他走来,他笑了。

“嘿,米克。参加女童子军了吗?”

“没,”她说,“我和她们没关系。”

他眼角的余光瞥见醉鬼砰地一拳打在桌子上,脸从刚才说话的对象身上扭过来。比夫和面前的小女孩说话时,声音变得粗糙起来。

“你的家人知道你深更半夜还在外面吗?”

“没关系。今晚我们街区一帮小孩儿在外面玩很晚的。”

比夫从没见过她和同龄的孩子来过这里。几年前,她是哥哥的跟屁虫。凯利一家是个人口众多的大家庭。她长大一点后,有时会拖着童车来,里面装着两个流鼻涕的小家伙。除此之外,她总是独自一人。现在她站在那儿,不知道想要什么。她不停地用手掌向后捋着湿漉漉的浅色头发。

“请给我包烟。最便宜的那种。”

比夫欲言又止,随后把手伸到柜台里面。米克掏出手帕,开始解手帕角上的结。手帕里装着钱。她猛地一拽,硬币丁零当啷地掉到地上,滚向布朗特。他正站在那儿嘟囔着什么。有一刻,他茫然地看着钢镚。但是当小女孩正想去捡时,他却立刻蹲下身子捡起了它们。他重重地走到收银台前,晃着手中两个一分币、一个五分币、一个一角币。

“现在烟是一角七分钱吗?”

比夫没有回答。米克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醉鬼把钢镚在柜台上摞起来,用他的大脏手围着它。他慢慢地拿起一个一分币,用指头轻轻地把它弹倒。

“这五厘给种烟草的穷白人,五厘给卷烟的蠢货,”他说,“这一分钱给你,比夫。”他努力集中视线,试图看清五分币和一角币上面的铭文。他不停地摸着这两个硬币,推着它们在柜台上画着圆圈。终于,他把硬币推到一旁。“这是向自由卑微的致敬。向民主与独裁。向自由与打劫。”

比夫平静地拾起硬币,把他们放进钱柜里。米克像是想多待一会儿的样子。她久久地凝视着醉鬼,然后将目光转向屋子中间,哑巴独自坐着。布朗特也时不时地望着那个方向。哑巴默默地坐在桌前,面对着他那杯啤酒,无聊地用烧焦的火柴头在桌上画着。

杰克·布朗特先开了口。“真怪,最近三四个晚上我都梦见那家伙了,他不肯放过我。你们发现了吗,他好像从不说话。”

比夫很少和一个顾客聊另一个顾客的闲话。“没错,他不说话。”他敷衍道。

“很奇怪。”

米克将重心换到另一只脚上,把烟塞进短裤口袋。“你要是了解他多一些,就不会觉得奇怪了,”她说,“辛格先生租了我们家的房间,他和我们住一起。”

“是吗?”比夫问道,“这事我真不知道。”

米克朝门口走去,头也不回地说:“当然,他已经和我们住了三个月了。”

比夫把衬衫袖子放下来,又小心地卷上去。他一直盯着米克离开。她走了几分钟后,他还在胡乱地整理着袖子,眼睛瞪着空荡荡的门口。然后他把胳膊交叉在胸前,目光又落到醉鬼身上。

布朗特重重地靠在柜台上。那双褐色的眼睛睁得大大的,有些潮湿,显得很迷惘。他身上闻起来很臭,臭得像公山羊,急需洗一个澡。汗津津的脖子布满污垢,脸上还有一块油斑。嘴唇又红又厚,褐色的头发盖在额头上。工装裤看起来有点短,他不停地拽着裤裆。

“伙计,你应该找些事情做,”比夫终于开了口,“你不能再这样到处跑。我真吃惊,你居然没被当成流浪汉抓起来。不要整天烂醉了。你需要洗个澡,剪一剪头发。天!你不应该这样出现在世人面前。”

布朗特的脸沉了下来,紧咬着下嘴唇。

“嘿,别发火。照我说的去做。去厨房,叫那黑孩子给你一大盆热水。让威利给你拿毛巾和肥皂,好好洗洗。吃点牛奶吐司,然后打开你的手提箱,换上干净的衬衫和合适的裤子。明天就去你想去的地方,做你想做的工作,一切都会很快好起来。”

“你知道你能做什么,”布朗特醉醺醺地说,“你只能——”

“好啦,”比夫小声说,“不,我不能。你不要整天胡思乱想了。”

比夫走到柜台的另一头,端来两杯生啤酒。醉鬼笨手笨脚地拿起他的杯子,啤酒溅到了外面,弄湿了柜台。比夫津津有味地喝着自己的那杯酒,从容地打量着布朗特,眼睛半睁半闭。布朗特并不是怪物,尽管他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如此。在他身上,有什么东西走样了。细看他的每个部位都很正常,都是它应该的样子。因此这种差异不是在身体中,而是在精神里。他像个在监狱里待过的人,又像在哈佛读过书,或者在南美和外国人待了很长时间的人。他像是去过一些其他人很难去过的地方,或者做过一些别人很难做的事情。

比夫把脑袋歪到一边,问:“你是哪里的人?”

“哪儿人也不是。”

“你总得有个出生地吧。北卡罗来纳、田纳西、亚拉巴马,总有个地儿。”

布朗特的眼神恍惚,目光涣散。“卡罗来纳。”

“看得出来你经历丰富。”比夫微妙地暗示。

醉鬼根本没在听比夫说话。他的目光早已从柜台转向了外面漆黑、空荡的大街。随后,他踉踉跄跄地向门口走去。

“再见。”他回头喊了一声。

柜台又剩比夫一个人了。他迅速地扫视了一遍餐馆。时间已过午夜一点,店里只有四五个客人了。哑巴依然独自坐在中间的桌子边。比夫懒洋洋地看着他,晃了晃杯底最后一点啤酒。慢慢地一口喝完,接着去读他摊在柜台上的报纸。

他怎么也看不进报纸上的字。他想起了米克。是否应该卖给她香烟?抽烟对这些孩子真的有害吗?他想起了米克眯着眼睛、用手把头发捋向脑后的样子。他想起了她那男孩般沙哑的声音,想起她拽卡其布短裤的样子,就像电影里的牛仔那样昂首阔步地走路。他有些不安。一种温柔的情感从他心底油然而生。

比夫不知所措地将注意力转到辛格身上。哑巴依旧坐着,双手插在口袋里,面前那杯喝了一半的啤酒已经变得温热而混浊。辛格走之前,比夫打算请他喝一口威士忌。艾丽丝说得不错,他就是喜欢怪物。他对病人和残疾人抱有特殊的情感。任何时候,只要进来的客人长着兔唇或得了肺结核,他准会请他喝杯啤酒。如果客人是个驼背或瘸子,那就为他们准备免费的威士忌。有一个家伙,在锅炉爆炸中炸掉了生殖器和左腿,只要他进店,准有一品脱免费酒在等着他。如果辛格是个嗜酒的家伙,任何时候他都可以半价购买。比夫暗自点头。他把报纸折好,整齐地放在柜台下面,和其他报纸摆在一起。周末他会把这些报纸挪到厨房后面的储藏室,过去二十一年的晚报他都保存完整,一天都不落。

夜里两点钟时,布朗特又走了进来。他带来了一个高个儿黑人,手里拎着黑包。这醉鬼试图领着他去柜台那儿喝上一杯,那黑人发现他的意图后立刻走了。比夫认出了他,是一直在镇上行医的医生,和他厨房里的小威利好像有点儿什么关系。在他离开之前,比夫看见他射向布朗特的目光充满战栗和仇恨。

布朗特直愣愣地站在那儿。

“你难道不知道,白人喝酒的地方不许带黑鬼进来。”有人问他。

比夫远远地看着眼前的这一幕。布朗特很生气,很明显他喝高了。

“我就是半个黑鬼。”他大声叫嚣着,像是在挑衅。

比夫警惕地注视着他,店里静悄悄的。从他粗大的鼻孔和滚动的眼白,能看出他说的都是真话。“我是部分黑鬼,还有部分南欧佬加东欧佬再加上中国佬,我全是。”

人群里发出一阵哄笑。

“我还是荷兰人加土耳其人加日本人加美国人。”他绕着哑巴的桌子,走着“之”字形。他的声音很大,带着嘶哑。“我是知道的人,我在一个陌生的国度,我是一个陌生人。”

“安静一下。”比夫对他说。

布朗特谁也不理,除了那个哑巴。他们互相打量着对方。哑巴的眼睛像猫一样冷淡而温和,他的整个身体都像是在倾听。醉鬼很是兴奋。

“你是这镇上唯一能听懂我说话的人,”布朗特说,“两天来,我一直在用心和你交谈,因为我知道你懂我说的话。”

隔间里有人笑起来,因为这醉鬼根本不知道,他的交谈对象是一个聋哑人。比夫的目光立刻射向这两个男人,他聚精会神地听着。

布朗特在那张桌子边坐下,身子俯向辛格。“世上有两种人:知道的人和不知道的人。一万个人中只有一个知道的人。这在任何时代都是奇迹。无数人无所不知,可他们却不知道这一点。就像十五世纪几乎所有人都相信地球是平的,只有哥伦布和少数几个人知道真相。只有天才知道地球是圆的。而我说的真理是如此明显,可以说在整个历史上都可以称之为奇迹,却没有人知道。当然,你知道。”

比夫的胳膊肘支在柜台上,好奇地盯着布朗特。“知道什么?”他问。

“别理他,”布朗特说,“别理那个平足、青下巴、多管闲事的杂种。我们知道的人彼此遇见,这是一个大事件。它简直是个奇迹。有时候,我们遇到了,却不知道对方也是知道的人。这有多糟糕。这样的事在我身上发生很多次了。但你知道,我们这样的人真是太少了。”

“共济会吗?”比夫问。

“你闭嘴!小心我把你胳膊拧下来,再用它把你揍得鼻青脸肿。”布朗特破口大骂。他弓起身子俯向哑巴,声音很低,醉醺醺地说:“为什么呢?这个无知的奇迹为什么会世代延续呢?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阴谋。众所周知的阴谋。这完全是蒙昧主义。”

隔间里的人还在笑这个醉鬼,笑他和一个哑巴交谈。只有比夫是严肃的。他想搞明白,哑巴是不是真能明白醉鬼的话。那家伙频频点头,脸上一副沉思的表情。他只是反应有点慢,仅此而已。布朗特在“知道”的话题中插入了几个笑话。哑巴却一直很严肃。直到醉鬼说了这句妙论后,他才笑了一下。接下来他又变得沉闷了,可微笑依然挂在他的脸上。他真是太不可思议了。在人们意识到他与众不同之前,已经不自觉地被他吸引了。他的眼神令人想到,他听见过别人从没听到的东西,他知道一些别人无法想象的事情。他仿佛来自另外一个星球。

杰克·布朗特趴在桌子上,话语像决了堤的洪水,滔滔不绝地倾泻而出。比夫已经听不懂了。布朗特醉成了大舌头,语速又太快,话音被震成一团。比夫暗想,当艾丽丝把他赶走后,他能去哪儿呢?她说过,早晨她就会这样做。

比夫倦了,他打着哈欠,用指尖轻轻地拍打张开的嘴,让两腭变得轻松些。已是午夜三点,这是一天中最寂寞难耐的时候。

哑巴是耐心的。他已经听了将近一个小时。他开始不停地看看钟。布朗特根本没注意到这些,继续高谈阔论。终于,他停下来了,卷了一支烟。哑巴朝时钟的方向点点头,用他特有的方式,笑了笑,然后从桌旁起身。和往常一样,他的双手插在口袋里,迅速地走了出去。

布朗特喝得烂醉如泥,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甚至没注意到哑巴没有回应了。他扫视着咖啡馆,嘴巴张得老大,眼珠子迟钝地滚动。额头上红色的血管凸起,他愤怒地用拳头猛击桌面。在比夫看来,他的酒疯也耍不了多久了。

“好啦,”比夫耐心地说,“你的朋友已经走了。”

布朗特依然在寻找辛格。此前他从没像现在这样醉过,表情极其丑陋。

“过来,我有东西给你,还想跟你说句话。”比夫哄着他。

布朗特费劲地把身子从桌边抬起来,迈着松散的步子向大街走去。

比夫靠着墙。进来出去,进来出去。说到底这和他没关系。屋子变得空旷、安静起来。时间在无声流逝。他的脑袋倦怠地低垂着。一切的喧哗正在缓慢地向这里告别。柜台、面孔、隔间和桌子,角落的收音机,天花板上的吊扇——所有的一切都安静无力,静止无声。

他想必是打了个盹。有人在晃动他的胳膊,他的意识慢慢地恢复了,抬起头看看发生了什么事。威利站在他的面前,就是那个厨房里的黑孩子,戴着帽子,身上系着长长的白围裙。威利结结巴巴,因为不管他想说什么,他总是非常激动。

“就这样,他用拳头捶打这里的墙、墙、墙。”

“什么?”

“就在两户人、人、人家之间的小巷里。”

比夫耸了耸松懈的肩膀。“什么?”

“他们要把他带到这儿,随时会来一堆人。”

“威利,”比夫耐心地说,“从头说,我没明白是怎么回事。”

“就是那个留着小胡、胡、胡子的矮个白人。”

“布朗特先生。”

“是的,我没看见开头。我在后门听见一阵响动。像是巷子里打得很凶。我就跑、跑、跑过去看。白人简直疯了。他用脑袋撞墙,用拳头砸。我从没见过一个白人像他那样与墙咒骂和打架。看他那架势,是要把自己的脑袋打破。后来有两个白人,跑过来看——”

“然后呢?”

“你知道那个不会说话的绅士,手、手插在口袋里——”

“是辛格先生。”

“是的。他站在那儿看究竟发生了什么。杰克·布朗特先生看见他后又开始大声说话和喊叫,然后他就突然摔倒在地。可能是他真把脑袋撞坏了。一个警察跑了过来,有人说布朗特先生一直在这儿。”

比夫点点头,把听到的事情重新理了一遍。他揉着鼻子想了一会儿。

“他们随时会涌进来。”威利走到门口,向外看。“他们全来了。”

十几个旁观者和一个警察全都试图挤进咖啡馆。还有几个妓女从窗子向屋内看。每当有非同寻常的事情发生,总会有那么多人不知从什么地方冒出来,可笑极了。

“请不要再添乱啦,”比夫说,他看看扶着醉鬼的警察。“其他的人还是走吧。”

警察把醉鬼扶到椅子上,那群观众也被他赶到外面去了。警察转过来问比夫:“有人说他一直待在这儿,和您一起。”

“不。但他有权待在这儿。”比夫说。

“希望我把他带走吗?”

比夫想了想。“也许今晚他不会再惹麻烦了。当然我不能保证——但我想待在这里会使他安静下来。”

“好吧。我下班前再来一趟。”

店里只剩下比夫、辛格和杰克·布朗特三个人。从布朗特被带进来,比夫还是第一次将目光投向他。布朗特的下巴好像伤得很厉害。他颓然地倒在桌子上,大手盖住了嘴。他的头上有一个口子,血顺着太阳穴流下来。手指头的皮蹭破了,肉翻了出来。他太脏了,像是刚被人从下水道里拎出来。所有的能量都从身体里喷射而尽,他完全垮了。哑巴坐在桌子对面,灰色眼睛看尽了这一切。

比夫发现,布朗特并没伤到下巴,用手捂着嘴,是因为他的嘴唇在颤抖。泪水从污浊的脸上滚落。他时而斜着眼睛看比夫和辛格,为他们看见自己流泪而气恼,这令他尴尬。比夫对着哑巴耸了耸肩膀,扬下眉毛,一副“我们怎么办”的神情。辛格把脑袋歪向一旁。

比夫有些为难。他思索着该如何处理这件事。这时哑巴在菜单的背面写了两行字。

如果你想不出任何他能去的地方,他可以和我一起回家。先弄点汤和咖啡,对他有好处。

比夫松了一口气,使劲地点头。

他准备了三份晚上的特价菜,两碗汤,咖啡和甜点。布朗特不肯吃。他不肯把手从嘴上拿下来,好像那是他最怕被暴露的隐秘部位。他的呼吸混杂着哭泣,宽大的肩膀不停地抽搐。辛格指着一盘食物,又指指另一盘,但布朗特始终捂着嘴摇头。

比夫吐字很慢,为了让哑巴能看清。“神经病。”

汤的热气直扑到布朗特脸上。过了一会儿,他颤抖着握住勺子,把汤喝完后,吃了点甜食。他肥厚的嘴唇依然在颤抖,脑袋几乎埋在盘子里。

比夫注意到一个细节。就是每个人身上都有一个特定的部位,一直被牢牢地保护着。对哑巴来说,那个部位是手。米克用指尖拉胸罩的前面,不让它摩擦刚刚钻出来的娇嫩乳头。艾丽丝最介意的是头发,每当他在头上抹了油,她就拒绝和他一起睡。那他自己呢?

比夫慢慢地转动小指上的戒指。但他知道那里不是。不再是。一道深深的皱纹刻在他的额头。他插在裤袋里的手紧张地移向生殖器。他用口哨吹着一首歌,从桌旁起身。反正,在别人身上寻找这个部位很可笑。

他们扶着布朗特起身。他跌跌撞撞的,头重脚轻。他不再哭了,像是在思考一件令人郁闷可耻的事。他顺从地让他们扶着。比夫从柜台后面拿出手提箱,向哑巴解释了一下。辛格点点头,一副不会被任何事物所惊扰的神情。

比夫跟着到了门口。“振作一点,别再喝酒了。”他对布朗特说。

漆黑的夜空有了亮色,透出黎明的深蓝色。天上只有几颗微弱的银白色的星星。街道空旷、清冷。辛格左手提着手提箱,右手搀着布朗特。他对比夫点点头,然后两人走上了人行道。比夫目送着他们。他们已经走到半条街外了,黑色的身影在蓝色的黑暗里若隐若现。哑巴的身影笔直而坚挺,布朗特踉跄地靠在他身上。他们的身影全然消失在夜色里,比夫望天发了一阵呆。深不可测的苍穹一望无际,让他着迷,又令他压抑。他揉揉额头,走进明亮的咖啡馆。

比夫站在收银台后面,竭力回想着晚上所发生的事情,面部肌肉也随之收缩,变得僵硬。他有一种强烈的感觉:他欠自己一个解释。在冗长的情节里,他回忆着晚上的一幕幕,可还是没有想明白。

随着一股突然涌进的人流,门开开合合。夜晚过去了。威利把椅子堆在桌子上,开始拖地,嘴里哼着歌。他要回家了。威利是个懒骨头。在厨房里,他总是会偷偷地停下一会儿,吹奏随身带着的口琴。他睡眼惺忪地拖着地,哼着孤独的黑人歌曲。

餐馆里的人不是很多。这正是那些熬夜的人和刚刚苏醒的人相遇的时刻。睡眼蒙眬的女招待忙着上啤酒和咖啡。没有声音,没有交谈,每个人看上去都是孤单的。刚刚醒来的男人与刚刚结束漫漫长夜的男人彼此间的不信任,在每个人心里投下了疏离感。

黎明时分,对面的银行大楼露出苍白的轮廓。渐渐地,白色的砖墙也清晰可见。清晨的第一缕阳光点亮了街道,比夫最后审视了一眼咖啡馆,上楼去了。

进入房间时,他故意把门把弄得吱吱作响,为的是把艾丽丝吵醒。“天啊!”他说,“可怕的一夜!”

艾丽丝警觉地醒了过来。她躺在皱巴巴的大床上,伸了伸懒腰,像只阴郁的猫。新鲜刺眼的阳光射进来,房间被照得褪了色,没有一丝生气。一双皱巴巴的丝袜挂在窗帘的绳子上。

“那个酒鬼还在楼下吗?”她质问道。

比夫脱掉衬衫,查看领子是不是干净,能不能再穿一天。“你自己下去看看吧。我说过,没人能阻止你一脚把他踢开。”

艾丽丝迷迷糊糊地伸出手,从床后的地板上捡起一本《圣经》、背面空白的菜单和礼拜日学校手册。《圣经》被她翻得沙沙作响,然后在一页停住,开始吃力而专注地大声朗读。今天是星期天,她在为教堂少儿部的孩子们准备一周一次的课。“耶稣顺着加利利的海边走,看见西蒙和西蒙的兄弟安得烈在海里撒网。他们本是打鱼的。耶稣对他们说:‘来跟从我,我要叫你们得人如得鱼一样。’他们就立刻舍了网,跟从了他。”

比夫走进卫生间,开始洗澡。艾丽丝用力地读着,丝绸般的低语传来。“……早晨,天未亮的时候,耶稣起来,到旷野去,在那里祷告。西蒙和同伴追了他去。遇见了就对他说,‘众人都找你’。”

她念完了。这些话依然温柔地在比夫心里回荡。他努力想把书上的这些原话与艾丽丝朗读的声音分开。他努力地回想,当他还是个小男孩时,母亲是如何朗读这一段的。他伤感地低下头,看着小指上的婚戒,那曾经是母亲的。他又一次暗想,母亲对于他抛弃宗教和信仰会是何种感受。

“这堂课是关于门徒的聚集,”艾丽丝自言自语地备课,“今天的课文是众人都找你。”

比夫猛然从沉思中惊醒,他将水龙头开到最大。他使劲搓洗着自己。他的上半身总是洗得一丝不苟。每天早晨他会在胸口、胳膊、脖子和脚打上肥皂。这个季节中,他只有两次跳进浴缸,把全身洗个遍。

比夫站在床边,不耐烦地等着艾丽丝起床。透过窗子,他知道这将是无风的一天,会热得烧起来。艾丽丝朗读完了。她知道他在等她,但还是四仰八叉地躺在床上,一动不动。一股阴郁的怒火在他体内升起。他嘲讽地对自己笑了下,然后苦笑着说:“随便你,反正我可以坐下来读一会儿报。虽然我希望你现在能让我睡觉。”

艾丽丝起床了,她开始穿衣,比夫铺床。他灵巧地将被单倒来倒去,先是把它们翻了个面铺上去,随后又把头和脚换了下位置。床被弄得很舒服,一直等到艾丽丝走后,他才快速地脱掉裤子爬上床。他的脚从被单下面露了出来,长着粗长胸毛的胸膛在枕头的衬托下显得更加乌黑。他庆幸自己没有把昨晚的事告诉艾丽丝。他很想把这些说给一个人听,如果能大声地说出所有的事实,也许他就能弄清令他困惑的东西。这个可怜的家伙,一直说个不停,却不能让其他人明白他在说什么,很可能他自己也不明白。他是如此强烈地被聋哑人吸引,选中他,要把自己的一切都交给哑巴。

为什么?

因为某些人有一种本能。他们要在某个时刻抛掉所有私人的东西,在那些东西发酵和腐蚀之前,把它们抛给某个人,或某种主张。他们必须这样。某些人就有这样的本能。《圣经》那篇课文是“众人都找你”。也许这就是原因。也许正如那个家伙所说的,他是中国人、一个黑鬼、南欧猪和犹太人。如果他能信以为真,也许就是这样了。他的口中每个人、每件事都……

比夫向上伸展双臂,光着的脚丫子交叉着。在早晨的光线下,他显得比平时老,闭上的眼皮皱巴巴的,脸上有一圈浓重的络腮胡。慢慢地,他的嘴角柔和起来。金色刺眼的阳光射进窗子,整个房间闷热明亮。比夫疲倦地翻了个身,用手遮住眼睛。他只是有两个拳头、伶俐牙齿的老比夫,孤独的布莱农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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