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1999500000039

第39章 法律援助(8)

(七)《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八)矿山井下及矿山地面采石作业;

(九)森林业中的伐木、流放及守林作业;

(十)工作场所接触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十一)有易燃易爆、化学性烧伤和热烧伤等危险性大的作业;

(十二)地质勘探和资源勘探的野外作业;

(十三)潜水、涵洞、涵道作业和海拔三千米以上的高原作业(不包括世居高原者);

(十四)连续负重每小时在六次以上并每次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十五)使用凿岩机、捣固机、气镐、气铲、铆钉机、电锤的作业;

(十六)工作中需要长时间保持低头、弯腰、上举、下蹲等强迫体位和动作频率每分钟大于五十次的流水线作业;

(十七)锅炉司炉。

第四条未成年工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时,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以下范围的劳动:

(一)《高处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一级以上的高处作业;

(二)《低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低温作业;

(三)《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二级以上的高温作业;

(四)《体力劳动强度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五)接触铅、苯、汞、甲醛、二硫化碳等易引起过敏反应的作业。

第五条患有某种疾病或具有某些生理缺陷(非残疾型)的未成年工,是指有以下一种或一种以上情况者:

(一)心血管系统

1.先天性心脏病;

2.克山病;

3.收缩期或舒张期二级以上心脏杂音。

(二)呼吸系统

1.中度以上气管炎或支气管哮喘;

2.呼吸音明显减弱;

3.各类结核病;

4.体弱儿,呼吸道反复感染者。

(三)消化系统

1.各类肝炎;

2.肝、脾肿大;

3.胃、十二指肠溃疡;

4.各种消化道疝。

(四)泌尿系统

1.急、慢性肾炎;

2.泌尿系感染。

(五)内分泌系统

1.甲状腺机能亢进;

2.中度以上糖尿病。

(六)精神神经系统

1.智力明显低下;

2.精神忧郁或狂暴。

(七)肌肉、骨骼运动系统

1.身高和体重低于同龄人标准;

2.一个及一个以上肢体存在明显功能障碍;

3.躯干四分之一以上部位活动受限,包括强直或不能旋转。

(八)其他

1.结核性胸膜炎;

2.各类重度关节炎;

3.血吸虫病;

4.严重贫血,其血色素每升低于九十五克(<9.5g/dL)。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按下列要求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一)安排工作岗位之前;

(二)工作满一年;

(三)年满十八周岁,距前一次的体检时间已超过半年。

第七条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应按本规定所附《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列出的项目进行。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根据未成年工的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从事适合的劳动,对不能胜任原劳动岗位的,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

第九条对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护实行登记制度。

(一)用人单位招收使用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还须向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办理登记。劳动行政部门根据《未成年工健康检查表》、《未成年工登记表》,核发《未成年工登记证》。

(二)各级劳动行政部门须按本规定第三、四、五、七条的有关规定,审核体检情况和拟安排的劳动范围。

(三)未成年工须持《未成年工登记证》上岗。

(四)《未成年工登记证》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统一印制。

第十条未成年工上岗前用人单位应对其进行有关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未成年工体检和登记,由用人单位统一办理和承担费用。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对用人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犯本规定的行为依照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各级工会组织对本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一条为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以下统称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以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的女职工。

第三条凡适合妇女从事劳动的单位,不得拒绝招收女职工。

第四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第六条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七条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第八条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第九条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第十条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第十一条女职工比较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自办或者联办的形式,逐步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孕妇休息室、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等设施,并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照料婴儿方面的困难。

第十二条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申诉。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处理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其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并责令该单位给予被侵害女职工合理的经济补偿;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各级劳动部门负责对本规定的执行进行检查。

各级卫生部门和工会、妇联组织有权对本规定的执行进行监督。

第十五条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不适用本规定。

第十六条女职工因生理特点禁忌从事劳动的范围由劳动部规定。

第十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具体办法。

第十八条本规定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1988年9月1日起施行。1953年1月2日政务院修正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中有关女工人、女职员生育待遇的规定和1955年4月26日《国务院关于女工作人员生产假期的通知》同时废止。

乡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解决老有所养,稳定职工队伍,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乡镇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及国家有关法规、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职工养老保险是指退休费用实行积累或统筹方式,使乡镇企业职工在年老时能领取养老金,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乡(含镇)办企业、村(含村民小组)办企业职工。有条件的联户(含农民合作)办企业和户(含个体、私营)办企业(以下简称企业)职工,乡级乡镇企业管理机构(企业管理委员会、企业办、工业公司、农工商公司等)人员的养老保险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凡持有营业执照、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生产经营稳定、有能力实行积累方式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均遵循自愿原则实行职工养老保险。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对企业职工实行统筹方式的养老保险。

第五条实行积累方式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应向当地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可以向当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也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向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认可的其他保险机构投保。有条件的地方,可经批准成立乡镇企业保险机构。

第六条职工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应贯彻国家、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的原则。第七条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企业原则上应按在册职工一次全部投保,也可以先为科技人员和生产业务骨干投保,在条件成熟后再逐步扩大投保范围。

(第二章)养老保险费

第八条职工养老保险费由以下部分组成:按企业在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列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在企业福利基金中按一定比例提取;在职工个人工资中按一定比例提取。

第九条职工养老保险费由企业和承包机构事先约定交纳标准,并统一由企业向承包机构交纳。职工养老保险费交纳标准在交费期间可以随企业经济支付能力的变化变更。

统筹方式职工养老保险由乡镇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决定职工养老保险费交纳标准。

第十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职工具体情况可为全体职工选定一个交费标准,也可选定几个交费标准。对工龄长、技术高、贡献大的职工可以提高交费标准。

(第三章)保险期限

第十一条保险期限包括交费期和领取期。交费期从第一次交纳养老保险费起至职工被批准退休的当月时止;领取期从职工被批准退休次月起至职工身故时止。

同类推荐
  • 最新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教材

    最新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教材

    本书依据司法部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提高行政人员执法水平的有关文件精神编写而成,着重对行政执法过程中常用的法律知识进行讲解,包括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等。以案说法,对法律条文详细解释,通俗易懂。
  • 当代美国法律(修订版)(当代美国丛书)

    当代美国法律(修订版)(当代美国丛书)

    满足对外交流需要,了解美国全貌,集中国社会科学界之智慧,全方位、多角度向您展示真实的美国。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新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最新修正本)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是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 法律解码:101个焦点民事行为的法律关键点解读

    法律解码:101个焦点民事行为的法律关键点解读

    法律解码:101个焦点民事行为的法律关键点解读法律解码:101个焦点民事行为的法律关键点解读法律解码:101个焦点民事行为的法律关键点解读法律解码:101个焦点民事行为的法律关键点解读法律解码:101个焦点民事行为的法律关键点解读
  • 生活中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

    生活中不可不知的法律常识

    人在一生的各个时期中,法定权益有所不同,保护这些法定权益的途径和方法也有所不同。本书将人生不同阶段遇到的法律问题进行梳理,并以生活中常见的详实的案例为基点,以案说法,为您提供全面、实用的各种各样问题的解决思路和方案。
热门推荐
  • 策划那些事儿

    策划那些事儿

    为什么地大物博的俄罗斯近几年大赚石油美元,普京总统却忧心忡忡,如履薄冰?为什么日本在高速公路上一路欣喜狂奔的时候,却在突然之间掉入了一个惊心动魄的大悬崖?……“小样,别以为穿个马甲我就认不出来了。”以史为鉴,了解那些重大策划,让你轻松看透波云诡谲背后的真实。
  • 清宫秘史:两世为妃

    清宫秘史:两世为妃

    宛妤与康熙皇帝玄烨本是一对只羡鸳鸯不羡仙的爱侣,却因为宛妤的父亲鳌拜专横跋扈,独揽大权而被迫站在了对立面。深深宫苑,除了皇帝的痴爱,宛妤得不到一丝一毫的友善,甚至因宠树敌,导致伤痕累累。当父亲和夫君的矛盾进一步恶化,她成了最直接的受害者。父亲的逼迫,以及深爱的人对自己逐步提防,她身心俱疲,选择以死换回父亲的一条残命。不曾想,她并没有死,而是改头换面,也失去了她雍容的身份。当她再度回归宫廷,仅仅以宫女之身重回那阴暗诡秘、危机四伏的后宫,她该如何为曾经的自己讨回一点公道?而那个曾经深爱的男人,她又该如何面对?
  • 古代刑罚与刑具

    古代刑罚与刑具

    在王权至上,法自君出的封建社会,鞭笞、棍打是最常见的惩罚。历代酷吏在拷讯犯人时,往往违反刑罚规定,诸刑并用,还别出心裁地创造出各种稀奇古怪的用刑方式,在残虐人性时得到淋漓尽致的发挥。刘洋编著的《古代刑罚与刑具》为“中国文化知识读本”系列之一,以优美生动的文字、简明通俗的语言、图文并茂的形式,介绍了古代刑罚与刑具的有关内容,对中国古代主要刑罚与刑具分门别类地作了介绍并揭示其发展演变的基本脉络。
  • 我们的如意夫君

    我们的如意夫君

    潘大鸽一次出游时攀爬上到了峨眉峰顶,因为意外不小心跌落到了悬崖下的山洞里,一觉醒来后,他的脑海中多出了一个意识,名字叫做‘纪晓芙’。
  • 良宠

    良宠

    前世历尽千帆,转眼重头再来。这一世,沈君茹誓要守护家族,手刃仇敌。却一不小心惹上未来权倾朝野摄政王。(身心干净,专情一人,宠文,宠文宠文!)
  • 灰马酒店

    灰马酒店

    《灰马酒店》讲述了年长牧师在听取了一位女病人的临终忏悔后被杀,警方从他身上发现了一张神秘的名单,并发现名单上的人都已去世,死于各种不同的疾病。这一切似乎都指向一个叫灰马酒店的地方,那里的三个女巫声称可以用魔法令人自然死亡。不信邪的伊斯特布鲁克先生决定亲自试一试,很快,他最担心的事情就发生了……
  • 我是魔王我很年轻

    我是魔王我很年轻

    本来以为自己平凡,结果是神魔结合由妖生下来的人类;以为全家被灭,原来是魔王大人演的一出戏;以为自己心上人是年轻的魔界翘楚,原来是不知道大了她几岁的魔王大人。。。“洛洛,什么叫以为很年轻啊~”魔王大人的手摸上了国辅大人的腰,“我没有满足你吗?我从头到尾都很年轻有活力的~”“·······”说归说,把手拿开行不行!!
  • 八岁

    八岁

    《八岁》是邓一光后期创作的短篇小说集。作者后期的短篇小说将背景转向深圳等沿海城市,创作手法日益成熟、多变,塑造人物时代气息强,然目光向下,反映底层的人和事的情怀不变,具有较强的现实观照力。
  • 风险博弈:金融危机中风云人物的财富之道

    风险博弈:金融危机中风云人物的财富之道

    本书从华尔街的历史说开来,向人们解密世界金融中心的发展历程,向人们阐释“金融”这一现在令人闻之色变的字眼究竟从何而来;通过对华尔街历史的介绍,它还向人们揭示了历次金融危机中最显著的特点、华尔街是如何一次又一次地摆渡危机,以及那些穿梭忙碌在华尔街上的大亨们又是如何一次又一次地乘风破浪。
  • 中国式医患关系

    中国式医患关系

    作者以客观公正的第三方视角,揭示了转型期中国医患关系的特点,剖析了医患关系紧张的根源,并提出了用新思维解决医患矛盾的对策。本书记录了近年来医疗卫生领域发生的诸多热点事件,包括“缝肛门”、“八毛门”、“录音门”、张悟本现象、教授之死、医生被害等,观点鲜明,文笔犀利。 本书分为“医者的尊严”、“患者的权利”、“医改的博弈”、“医学的温度”、“中医的忧思”5章,共20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