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点小事都能给你造成刺激,并纠缠你15年,你的精神是有多脆弱啊?尉迟,我真是佩服你的脑回路。”
回家的路上,白韶歆嘲笑尉迟皓说,他冷笑。
“读书人的事,你这种文盲怎么能理解!”
“……”
白韶歆感觉跟他坐在一辆车上都是种折磨了,她打开手机看新闻想分散注意力,一张酷毙了的脸映入眼帘。
浓眉大眼,厚嘴唇下巴微双,加上没扣的衬衫领口露出的大块诱人的古铜色肌肤,狂野魅力十足,让人想起了希腊神话中的神祗。
“哇,这是混血吗?真帅!”
白韶歆不禁赞叹,尉迟皓歪头看了一眼,随即冷笑。
“春心荡漾了啊?这小子可是著名的生物学家,没你的份。”
“他只是生物学家?不是艺人吗!”
白韶歆细看新闻标题,的确。
【最年轻的生物学教授燕彬将于近日莅临本市大学进行教学指导】
“可是他真的太帅了,这张脸去当艺人也不愁吃喝啊。”
“帅个头,比起我来差远了,还最年轻的,我大学毕业时就是化学副教授了,只是为了家族生意一直没时间转正而已。”
尉迟皓不屑地说。看白韶歆还在痴痴地欣赏,烦躁起来,劈手夺过手机。
“尉迟,手机还我啦!”
“我可不允许我的实验对象是个花痴,实验还怎么做啊。”
“你才花痴呢,我只是觉得他很面善。”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这个燕彬,白韶歆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
她这么一说,尉迟皓更不爽了。之后,不管她有多生气,他都没把她的手机还她。
“你真是莫名其妙!”
她吐槽他。实际上,他也这么觉得。
每当她提起其他男人他就无法忍受,他无法解释自己的这种行为。
“少爷,你母亲让你去一趟。”
一回到家,佣人就告诉尉迟皓。他犹豫了一下,把手机丢还给白韶歆,同时意味深长地握了一下她的手后匆匆离开了。
这令她有种不好的预感,在原地杵了片刻后,她耸耸肩。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管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