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还想买一辆车的,但是算了一下自己的身家,李·布鲁斯发现除非自己买一辆快要报废的N手车,否则仅凭自己现在能支配的那五六千美币,根本买不起一辆好一点的车。
所以在接下来的日子里,李·布鲁斯仍旧每天和艾丽莎·肯特一起跑步,然后直接坐公交车去旧金山大学上课,然后在下课之后才跑步回家。
就是因为曾经珊·布莱迪说过李·布鲁斯跑步之后身上有味道,所以李·布鲁斯就放弃了跑步上学的习惯,转而开始在晚上跑步。
李·布鲁斯虽然不介意在有急事的情况下偶尔少锻炼一下,但是他介意因为一点小事就减少锻炼量。
在每天晚上,李·布鲁斯都会一个人在布兰南街附近的两三个街区内跑步——但是也不敢太晚。
美利坚国的治安其实还是堪忧的,因为美利坚国并不禁枪,所以在晚上并不入如天朝的治安好。
在第一次夜跑的时候,李·布鲁斯就在布兰南街的巷道中看到有人正在持刀抢劫。
当时李·布鲁斯很想上去阻止对方的犯罪行动,但是看着对方为首抢劫的人手上的匕首,本来这样李·布鲁斯还敢凭借他经常锻炼的身体和灵敏的反应去尝试一下的,但是在看到对方小弟手上的枪之后就没有了逞英雄的念头。
当然,作为天朝观念的美利坚国人,李·布鲁斯还是悄悄来到巷道口,伸出手机拍下了对方一行人的相貌后拔腿就跑。
事实证明李·布鲁斯跑的很及时,因为在李·布鲁斯拍照的时候,不可避免的发出了手机拍照的时候的“咔嚓”声,暴露出了李·布鲁斯的存在。
得益于李·布鲁斯长期跑步的原因,抢劫的一行人在跑出巷道之后就已经看不到了李·布鲁斯的身影。
接下来的事就简单了,李·布鲁斯拨打了911报警电话,将这里发生了抢劫的事告诉了接线员,然后就离开了这里。
李·布鲁斯并没有傻乎乎的等到警察来了再把手机上的照片给对方作为证据。
李·布鲁斯拍照的最主要的原因并不是想要报警抓住对方,而是想告诉那些抢劫犯:你们已经被发现了,而且已经拍照作为证据了,可能会报警抓人,还不快跑。
这样一来,就可以变相的救下被抢劫的人。至于报警,只不过是防止抢劫的一行人狗急跳墙,直接杀害被抢劫的人的举措罢了。
至于李·布鲁斯为什么不等警察来,就是因为怕事。
李·布鲁斯的性格,说好听点就是谨慎,说不好听点就是胆小怕事。
在李·布鲁斯看来,万一这些抢劫的歹徒并没有被抓到,而自己被暴露出来,那有没有可能被报复?当然有可能的,所以李·布鲁斯才会赶紧离开。
在李·布鲁斯离开巷道之后一会,警察就来到了这里,详细查看了一下附近的痕迹之后,找到了被抢劫的人,此后便是一顿盘问。
不得不服的是美利坚国的出警速度比之天朝的出警速度快了很多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在美利坚国,警察一般是两个为搭档,而搭档没事的时候都是在辖区的街道上巡逻的。
当然,也不要指望美利坚国的警察就是那种时刻无休的在街道上到处跑。
有些老油条警察也是会在街道上停下警车,买两份汉堡可乐,就在车内聊天打屁。
当然,不管怎么说,这些警察都是分布在各个街道,如果发生了什么事,指挥中心就会发布信息,离得最近的街道上的警察就会前去处理。
所以在美利坚国,很多时候报警之后只需要几分钟就会有警察赶到。
当然,也不乏那些离城市中心比较远的郊区,警察可能就没有那么多,出警速度也就没那么快了。
又像是布鲁斯庄园,虽然靠近旧金山中心,但是由于是私人庄园,而且占地面积比较大,比一个天朝的小区的面积还大。
所以巡逻警察基本没办法进入其中,如果出现什么问题,警察也很难及时出现在现场。
当然,布鲁斯庄园虽然没有警察巡逻,但是谁让人家是旧金山数一数二的家族呢,大量的保安在布鲁斯庄园时刻巡逻,有警察反而不好做一些事。
话说回来,在那一晚之后,李·布鲁斯就不敢再在深夜夜跑了,毕竟那一次运气好。
那一次只是看到有人被抢,那指不定就会在某一天抢到自己头上。
甚至于被抢都不怕,不就是一点钱吗,李·布鲁斯并不在乎这一点钱,李·布鲁斯怕的就是出现什么意外。
就像是上次拍照惊动劫匪让对方追自己而没有灭口。如果没有李·布鲁斯拍照作为证据,也不知道这些劫匪会不会撕票。
不管在那个国家,杀人和抢劫都是完全不同的刑法。
抢劫最多就是判刑三五年,但是故意杀人,不是死刑就是无期,因此在知道有人拍下了照片之后,劫匪自然不愿意杀人。
如果真的杀了人,警方自然会全力侦破,而作为行凶者的他们可是有照片流落出去,到时候警方只要顺藤摸瓜就能抓住他们。
危险和收益完全不成比例,所以这些劫匪自然不会做这种蠢事。
从那以后,李·布鲁斯就不敢在深夜跑步了,只能在放学之后一路跑回家,然后绕布兰南街跑两圈,就算结束了一天的运动量。
就这样又过了几天,日子不可能每天都比较精彩,就像人生一样,伟人名人的生活也不可能每天都有值得一提的事发生。
第二个周三,李·布鲁斯一如往常一样,一早和艾丽莎·肯特一起跑步。
因为这天早上没有课,所以李·布鲁斯和艾丽莎·肯特跑完步之后并没有立即会出租屋,而是和艾丽莎·肯特一起去吃了点早餐。
“你今天有时间吗?”坐在早餐店中,李·布鲁斯对面的艾丽莎·肯特用纸巾擦了一下嘴角,对李·布鲁斯问道。
李·布鲁斯好奇艾丽莎·肯特为什么这么问:“今天下午三四点以后就有时间,你有什么事吗?”
趁着李·布鲁斯说话的时候,艾丽莎·肯特已经向嘴里塞了一点面包,并没有立即就向李·布鲁斯回话。
因为李·布鲁斯的话很短,所以艾丽莎·肯特赶紧艰难的咽下面包,然后说道:“我想今天晚上邀请你陪我去参加一次聚会。”
李·布鲁斯愣了一下,聚会?邀请他干什么?李·布鲁斯想不出来。
不懂就问,有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这是什么聚会啊,为什么会想到邀请我?”
艾丽莎·肯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我丈夫在外地工作,而我最近交了一些朋友,他们邀请我参加家庭聚会。”
李·布鲁斯更加懵逼了——家庭聚会找我干什么,我又不是你老公。
“我已经给主人家说清楚了,”看着李·布鲁斯一脸懵逼的样子,艾丽莎·肯特也知道李·布鲁斯心里肯定很不解,所以就主动解释起来。
“举报这次聚会的是我们玩的很熟悉的朋友,他们是真心想邀请我去。”
“所以我很想要去,但是这次是家庭聚会,所以必须两个人去,只有我一个的话会很不合群的。”
“所以我想让你陪我去,放心,我已经和他们说了,你就用我的弟弟的身份陪我去就行。”
李·布鲁斯其实是想拒绝的,因为最近他的撩妹理论马上就要写完了,而且他现在锻炼的时间有一部分是换到晚上了。
如果再花一定的时间去陪艾丽莎·肯特参加什么家庭聚会,那他锻炼的时间和写作的时间就没有那么多了。
但是艾丽莎·肯特和他经过将近一个周七天风雨无阻的晨跑相伴,已经非常熟悉了,所以李·布鲁斯并不好拒绝。
想了想,还是没有找到拒绝的理由,只能说:“那好吧,什么时候开始聚会,在哪里?”
听到李·布鲁斯同意了她的邀请,艾丽莎·肯特脸上明显浮现出笑意:“大概是在18:00,在我朋友家聚会。”
李·布鲁斯点点头:“到时候……”李·布鲁斯正想问怎么去聚会地点的时候,艾丽莎·肯特仿佛已经料到李·布鲁斯会问什么,打断了李·布鲁斯的话,说道:“到时候我来接你。”
李·布鲁斯闭上了嘴,并没有坚持自己去找聚会地点。
因为首先是由艾丽莎·肯特邀请自己的,主动权在她身上,自己并不知道是在哪里举报聚会。
其次,就是聚会地点是艾丽莎·肯特的朋友家,所以李·布鲁斯不可能知道详细的地点,就算艾丽莎·肯特说出了具体在哪里,但是很显然李·布鲁斯也不可能知道究竟是哪个位置的那间房间,是几楼。
而艾丽莎·肯特也不可能能够详细说明具体去聚会地点怎么走,就算她想说明具体怎么走,也不太可能说清楚的,所以也就不详细给李·布鲁斯说了。
想象一下,不说其他的,就说各位的朋友家,大家都能详细说明在那条街那栋楼,第几个街道口,都能一一详细说出来嘛?
相信很多人都是不能详细表达出来的,可能很多人能清楚的知道该怎么走,但是要是将路线描述出来可能并不容易,特别是给别人说的时候。
因为对方多半没有去过,要是没有实物或者地图参考,光凭一张嘴就像描述出一定范围内的坐标位置的难度可想而知。珊·布莱迪
在早餐店有,李·布鲁斯又和艾丽莎·肯特磨磨唧唧了一会,差不多休息好了才分别,各自回到家中洗浴。
整理了一下仪容之后,李·布鲁斯坐上公交前往旧金山大学,又开始了一天无聊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