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朝华一大早屏退宫女,独自梳洗打扮起来,还从柜子里找出了之前定制的男装。
许朝华虽然是女子,但是男装可没少穿,熟练地就把自己收拾好。
“你这是要出去?”刚推开门就看见国主许朝征在门口站着。
“皇兄。”许朝华福了一个礼。
看着自家精雕玉琢的小姑娘穿的不伦不类行礼,着实怪异,连忙挥手让人起身。
许朝华起身后回答刚才的问题,脸上带着小女子的娇俏,说道:“胭脂说寻了个好去处,让我也去瞅瞅。”
“傅少晗也在吧。”许朝征不动声色地说道。
“是的。”许朝华回道。
许朝征面色不虞,说道:“你和他虽得世人认可,终究没有婚约在身,平日里少见面的好。”
许朝华微微一愣,回神过来回复道:“朝华省得了。”
“去吧,早去早回。”许朝征还是放了人。
许朝华拿着自己的令牌,抱着猫上了宫门口提前准备好的马车。
“少爷,我们去哪儿?”马夫很快进入角色。
“云水间。”云水间是宇国皇都最为出名的酒楼,酒好,菜好,最重要的是名字取得好,入了各路贵人的眼。
“好勒,少爷你坐稳了,路上会有些颠簸。”马夫一扬鞭,车动了起来。
到了地儿,许朝华脸色已经变了,这路上哪里是颠簸,胃都要颠出来了。
到了地方,扶着车从车上下来,让马夫安顿马车,两个时辰以后还到此处接人,就进了云水间。
“客官里面请,您是包间还是堂食?”大店的店小二都是经过训练的,眼睛尖,一眼就看出来许朝华不是普通客人。
“我找傅小将军。”
“天字间请。”店小二领着许朝华前往后院,一路上都在介绍云水间的特色。
天字间是一个自带亭台楼阁的小院落,布景雅致。
傅少晗和胭脂已经点了一大桌子菜等着许朝华,到了天字间,许朝华拿出一片金叶子给了店小二,店小二领了赏钱,欢欢喜喜地交代不会有人打扰就退了出去。
面对一桌子山珍海味,碟子有累起来的架势,许朝华觉得自己还是不够奢靡,说道:“你们这也太浪费了。”
“许小四你不知道,在军中有的时候没什么吃的,连树皮都啃,看到菜单一时间没控制住就点多了。”胭脂笑得憨憨的,有些羞意。
想到军中辛苦非常人所能想象,也没什么奇怪了。
“没关系,都吃了就不浪费了。”傅少晗给许朝华盛了碗汤。
看着自然而然开始动筷子的二人,许朝华才发现傅少晗约自己出来真的就是为了吃吃喝喝,不是为了谈正事。
“许小四你别端你那公主架子,该吃吃该喝喝,这儿都是一家人,别客气。”胭脂的吃相豪放了些,而傅少晗毕竟文人出身,吃相还是斯文些。
“怎么就一家人了?”许朝华动作微微一顿,趁没人发现端起汤喝了一口。
“你肯定是要嫁给少晗的,我作为少晗出生入死的兄弟,怎么着也是个婆家人,那岂不是早晚一家人嘛。你说对不对?”胭脂理直气壮地分析了一通,还用胳膊肘顶了一下傅少晗。
本来以为傅少晗会含糊过去,结果傅少晗一本正经地点头,还给许朝华拿了一只清蒸蟹,说道:“嗯,你随意一些。”
“没有定下婚约,不做数的。”许朝华想到许朝征的话,闷声闷气地说道。
傅少晗动作迟缓了一些,然后就像没听到一样,继续吃。而沉迷于吃食的胭脂根本没注意许朝华说了什么。
看着桌上的清蒸蟹,许朝华颇多感慨,皇室一族本是从南方迁入中原。原籍少山多水,河蟹颇多,蟹大而肥,清蒸最佳,所以宫中到了时节,还是会吃蟹。蟹也入了勋贵家族的眼,价格居高不下。
许朝华尤爱八九月份的蟹,放上一把葱结,上锅清蒸,备上一个醋碟搁上少许姜丝,甚美。拿起工具熟练的把蟹拆了,把蟹肉剔了出来。
“许小四,你不愧是公主,吃螃蟹吃的诗情画意,让我这种直接啃的情何以堪,不行你得给我弄一只。”胭脂直接付出行动,挑了只大的递到许朝华面前。
傅少晗犹豫了一会儿,也随意捡了一只放到许朝华面前,温和地笑道:“劳驾。”
把蟹肉剥好,递给了胭脂和傅少晗,两个人吃的满意。桌上被清的差不多了,许朝华就被胭脂拉着出了酒楼。
一行人到了一片开阔的草坪,草坪上有三匹马在吃草,风过而草随风动,马鬃被风吹的扬了起来。入眼如画,让人看了感觉心都开阔了。
看着开阔的地方,人心情都变好了,许朝华笑着问道:“你们从哪里找来的好地方?”
“这说来话长了。我也是无意间追猎物到此处,当时觉得这地宽敞,跑马打猎肯定舒服,就托人打听打听是不是别人的地。结果一打听本来是某个财主的地,不过那财主年纪大了,又没有子嗣继承家业,就想高价卖了地,把钱交给族人待自己百年后给自己置办个体面的丧事。他价格定的确实高,加上听说我是武将,死活不降价。咱也不能欺负人,所以等这次发了赏赐才把这块地买了下来。前面还有个庄子,可以在那边吃住,是不是不错?”胭脂特别骄傲的介绍了一下自己的地盘,“走走走,骑马去,你在皇家猎场骑射好可是出了名,咱俩比比?”
“好。”许朝华把怀里的猫塞给傅少晗,把马身上准备好的弓箭背在身上,翻身上马,一套动作行云流水,干净利落。
胭脂也毫不落后,扬鞭策马:“走。”
傅少晗看着两个女子离去的背影,眉眼里都是笑意。
猫乖乖巧巧地待在傅少晗怀里,在许朝华沉迷于策马奔腾的时候,阿商和傅少晗已经建立起了良好的关系。
二人都有所收获才打马折回来,没有参与的傅少晗清点了一下两人的战利品,最终胭脂略胜一筹。
“怎么样,我厉害吧。”要是胭脂有尾巴,现在估计都翘上天了。
许朝华笑着说道:“你常年在军中,骑射若是比不过我这个养在深宫的公主,岂不是丢脸。”
“公主很厉害。”傅少晗中肯地评价道。
“许小四,你瞅瞅,你这没过门就把这家伙吃的死死。”
“看来你该让你父兄给你找个人相处相处了。”许朝华说道。
“他们整日让一些武将在我面前晃悠,我一个没瞧上。这武将整天打打杀杀,五大三粗,身上不是汗味就是血味。还是读书人好,身上都是书香墨香,长得白白净净的多好。”胭脂出生于武将世家,家里就她一个姑娘,其余都是些老爷们,后来又混迹于军中,大抵是腻烦了糙汉子,平日里就喜欢看些才子佳人的话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