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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这一生,只为爱而活

人性因爱而伟大,也因爱而变得丰盛灿烂。爱一个人,就会执念的为对方拼劲全力,从而焕发强大力量。最后成全了对方,也成就了自己。愿爱,使我们变得更好!

爸爸的“冷水”

罗光太

父爱是沉默的,如果你感觉到了那就不是父爱了!——高尔基

小的时候,我就喜欢看书,看书多了,也就萌生出自己试着写的念头。记得那是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学校里已经开始教写作文。我特别喜欢上作文课,那些看书时弄不懂的问题,在作文课上,老师都会为我解惑,让我茅塞顿开。

我的作文成绩是班上最好的,老师很喜欢我写的作文,每次都会当成范文在班上读,让我小小的心里充溢着满满的自豪和喜悦。看过很多书后,我并不满足只是写老师布置的作文,我想写童话,写故事,写很多我脑海里构想出来的东西。

我想像爸爸一样,在报刊杂志上发表文章。爸爸虽然是建筑工程师,但他闲暇时却喜欢写点文章,多年的积累,他已经出版了两本书。我很崇拜爸爸,我希望自己能够像他一样优秀。

每天放学回家后,我先把作业做完,然后躲在房间开始写我自己构想的故事。那是一段累并快乐着的时光,写作的辛苦我体会到了,有时为了一个流畅的句子,我得一直修改;有时为了一个贴切的词汇,我得绞尽脑汁;有时为了描写的东西真实有特点,我得长时间去观察。我在写作的过程中终于明白了,写作并非是件容易的事,要想写好,就得下苦功夫。明白这些,我对爸爸能发表那么多文章更是敬佩万分。

可是那时候,我毕竟只是一个九岁的孩子,并没有超乎常人的天赋,我只是单纯地喜欢写,以为自己的作文得到了老师的认可,并且还看了很多书,我写的文章一定很好,甚至可以像爸爸的文章那样发表在杂志上。

我努力了一个星期,终于完成了我的第一篇挺长的童话故事,洋洋洒洒的写了好几页纸,我欣喜地把文章拿给正在家里做家务的妈妈看,并且兴奋地告诉她,这是我自己写的故事。妈妈听后,激动地拥我入怀,还没看就一个劲地夸我很棒。我接过妈妈拿在手里的扫帚,她用两只手小心翼翼地翻阅我写的故事,一边看一边不停地夸奖:“真棒!写得很精彩!这个故事写得很有趣。”看完后,妈妈又蹲下身抱住我问:“这个故事真的是你写的吗?”当她得到我肯定而自信的回答后,她又忍不住抱住我深深地亲了一口,说:“我儿子真棒!一会你爸爸回来看见了,一定更高兴。”

妈妈的激动溢于言表,她甚至在做家务时都哼唱起来了。看着妈妈开心的样子,我心里涌起了无限的豪迈感,想象着爸爸回来后激动的样子,我禁不住蹦跳起来,我想爸爸一定会表扬我的,他能以我为荣是我最大的快乐。

爸爸下班前,妈妈特意把我写的故事整整齐齐地放在茶几上,她知道爸爸回家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坐在茶几前喝一杯温水。她希望爸爸在第一时间里看见我写的文章。

在等爸爸回家的时间里,我觉得每一分每一秒都好漫长,是种煎熬,不过,是快乐的煎熬,我心里洋溢着无法言说的喜悦。我一直站在窗口探望,希望爸爸会比平时早一点回来,希望他能够早一点看见我的文章,他的意见对我来说很重要,毕竟爸爸发表过那么多文章,毕竟爸爸是我最崇拜的人。

爸爸终于回家了,我一脸灿烂地站在妈妈身边,等着我想象中激动的场景发生。妈妈在爸爸进门时就兴奋地对他说:“孩子爸,你终于回来啦!快过来看,这是你儿子自己写的故事,真是太精彩了!”

爸爸脸上流露出不相信的表情时,妈妈肯定地说:“是你儿子自己写的,你还不相信?遗传你的文学基因呀。”

爸爸坐在沙发上,认真翻阅我辛苦写了一个星期的文章时,妈妈又一个劲地在边上夸奖我,我自信满满地说:“有其父必有其子,我是爸爸的儿子一定可以像爸爸一样厉害……”

我的话还没说完,爸爸开口了:“没什么意思呀?故事老套,情节也不精彩,我还以为写得有多好呢?”

我一时间愣住了,笑容凝固在脸上。

妈妈急切地反驳:“你儿子才九岁,他主动写文章,你不鼓励他?明明就写得很好!”

“好不好我有自己的判断。明明不好,我可以说好吗?”爸爸理直气壮。

妈妈气得和爸爸吵了起来,我却是委屈而又伤心地哭着跑回房间,扑在床上泪水横流。

我不甘心,一边哭一边暗下决心:我一定要更努力,一定要写出得到爸爸认可的故事来,但我又很疑惑,为什么爸爸不鼓励我呢?反而泼“冷水”?毕竟我才九岁。

后来,我渐渐注意到了,爸爸其实很少表扬我,似乎我做什么事,取得再好的成绩,都很难得到他的认可,他最常说的话就是:一般,普普通通,没什么意外。可我那么渴望得到爸爸的认可,还好一路走来,还有妈妈的鼓励相伴,要不,我真是没勇气也没信心了。

有妈妈的鼓励,我一如既往地喜欢看书和写故事,有点和爸爸赌气吧,我比过去更努力也更投入了,但是爸爸还是常常给我“泼冷水”。

有一段时间,我挺恨爸爸的,觉得他冷血,觉得他不可思议,别的父母总会不断地鼓励自己的孩子,而他却只会“泼冷水”。我恨他,可我又那么迫切地渴望得到他的认可。

为了得到爸爸的认可,我做任何事情都会竭尽全力并力求完美,但爸爸似乎还是无动于衷,就连后来我已经刊发的文章,爸爸看后,也只是说:“一般,还可以写得更好一点。”

我一直在努力,从不敢停歇,所有的付出都只为得到爸爸的认可。爸爸对我很严格,对他自己也很严格,他用行动给我树立了榜样。

渐渐地,在流逝的时光中,我长大了,而爸爸一天天老去。他依旧常常给我“泼冷水”,依旧在说“还可以做得更好一点”,只有妈妈,她的鼓励从不吝啬,她以我为荣从不低调。可我却在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表现中读懂了父母对我深沉的爱。

妈妈的鼓励给了我信心和勇气,而爸爸的“冷水”,却让我随时认清方向,保持努力的状态。

载于《新青年》

记起小时候学过的一片文章,《精彩极了和糟糕透了》。似乎父亲永远都是这个样子,没有什么时候是对孩子满意的,时不时还打击你一下。可是,这不就是父亲的爱吗,因了这伟大的爱,我们才变得谦虚谨慎不自满,不沾沾自喜并获得更大的成功。

大红皮凉鞋

晴月

这世界要是没有爱情,它在我们心中还会有什么意义!这就如一盏没有亮光的走马灯。——歌德

这是女孩回忆悲惨的童年时唯一的一段美好记忆——关于荷和一个男孩。

夏日的荷塘里,成群结队的孩子们一边吃着刚采摘的莲蓬,一边嬉戏打闹着。她知道,尽管她脚上穿的是皮凉鞋,是那个年代孩子们最羡慕的大红色,荷塘里的孩子也不愿和她玩,便一直孤零零地待在荷塘边安静上的一角。

那个下午,荷塘里的荷花和荷叶曾唤起她太多美好的思绪。

那朵半开的粉红荷花,她认为最好看。若能放在鼻尖嗅一嗅,一定清新芳香;那张又大又新鲜的荷叶,她最喜欢,若能盖在她头上,一定能一片清凉。可怎么才能够到它们呢?后来她这样想着张望着,不由就站了起来。

“看那个从别人锅里抢饭吃的‘拖油瓶’!”顿时,荷塘里就有个男孩叫了起来。

“拖油瓶,没人要,做个棉袄,没棉套……”起哄中,突然一个男孩把手里的莲蓬皮朝女孩扔过来。女孩很意外,她以为他们是把莲蓬扔给她,便本能地伸出了小手。可皮是很轻的,抛出去没多远便落在水面上,荷塘里便响起了一阵嘲弄的喧嚣和大笑。

“给。”正当她承受羞辱不知所措,眼前的水面竟冒出一个人头来,接着一大把带着水珠的莲蓬朝她递过来,她看到莲蓬的后面那双眼睛黑亮黑亮,就像天上的星星闪着柔和的光。

“那……”她的手朝刚才吸引她的荷花荷叶指着。

“好。”男孩给她采来那支半开的荷花和那张又大又新鲜的荷叶,把荷花递给她,把荷叶盖在她头上,就开始剥莲子。他剥了许多,却一直都没吃一个,等他剥好一大把,放进她的两个手里,她才知道男孩是为她剥的。后来男孩把剩余的莲蓬上的杆都掰去,在她面前摆成一堆,便一头扎进水里不见了。

大概天太热,后来她吃着吃着就睡着了。醒来时,荷塘里已没有了一个人,四周静悄悄的,她顿时毛骨悚然,惶恐得哇哇大哭着就拼命往坡岸上爬,尽管茅草扎得她的脚生痛生痛,也不敢稍作停歇,待爬到坡岸小路上,低头看脚发现脚上的大红皮凉鞋没有了,就哭得更凶了。她四处张望,寻找她的大红皮凉鞋,可哪里也没有;她想回家,荷塘边和小路上却长满了扎她脚的那种茅草;她好害怕,却不敢抬脚向前走半步,就在这时男孩又赶了过来。

“来,我背你!”他说着就在她身前扎了个马步。

“他们都不喜欢我,不跟我玩,还欺负我,偷我的凉鞋。”她擦了把眼泪,正好看到男孩又粗又壮的小腿,爬上男孩的背又委屈地哭泣起来。

“我知道,他们不喜欢你,我喜欢你。”男孩背着她一边走向回家的那条小路,一边哄她,“他们不跟你玩,我跟你玩,有我在就不会让你受委屈……。”

当回忆往事,这个下午就像一个瑰丽的梦,总是让她感觉那样的温暖而美好。只是那时她才四岁,对于这个男孩,她只记得他向她递莲蓬时那双黑亮的眼睛,和往他背上爬时看到的又粗又壯的小腿。她并没能记下男孩的长相和名字。

而且,自那天后,她似乎再也没有见过这个男孩。

她不知道男孩是下放到这里的“牛鬼蛇神”的儿子,因父亲一直病着不能出工,只得为生产队放牛来顶替,八九岁了还没上学;也不知道他和她一样,荷塘里的那群孩子也不和他玩。更不知道在她记忆里的这个下午的第二天,男孩就随父亲回了五七干校。后来,男孩才开始上学,父亲就死了,只剩下年幼的他和体弱的母亲。他成长的岁月相当艰难;长大后又没能考上大学,也没能找到合适的工作;后来母亲不在后他就去部队当了兵。他一直也没能有条件再走到女孩面前来。

当女孩到了花季年龄,出脱得格外美丽,上门提亲的踏破了门槛,她却始终都没找到可以依托的人。因为在关于那个下午的零零碎碎的记忆里,她总觉得自己曾答应过男孩什么,或者她根本就认为,那男孩就是她可以依托的人。这自然是女孩家私自的秘密。后来,当她的年龄一天一天大起来,到了在乡村再不嫁人就成了剩女的时候,就去了远方的一个城市里的哥哥那里。

男孩去部队后一直很努力,不久就破格进了军校,当他在二十八岁那年破格提到了副营,终于有条件把女孩带在身边给她有保障的生活时,他便请假往女孩家来。

“你是……”当他来到女孩家时,天已经黑了,家里只有女孩的母亲一个人。男孩很肯定地告诉老人:“你家女儿一见我就知道我是谁,我这次来是想接她和我一起去部队生活的。”

很显然老人从来都没听女儿讲过有这么个对象,可看看外面的天,看看风尘仆仆的男孩,老人还是把男孩迎进了家里。

男孩住下后就像这家的女婿一样,第二天一大早便起来打水做饭、和老人一起下地干活、帮老人洗衣收拾房子。老人也像对待女婿一样对待男孩,每天不是杀鸡,就是去邻居家的鱼塘买鱼做给男孩吃。因为在闲聊中她了解到男孩已没了任何亲人,她一直都没把女儿的真实情况告诉男孩,直到男孩假期满了,不得不走了,她才把女儿的情况告诉男孩。

就在男孩来的前几天,老人才收到儿子来的一封信。说他妹妹最近在那边找到了一份满意的工作,他也张罗着给妹妹介绍了一个很不错的人家,妹妹什么也没说,大概是默认了,因此估计很快也就结婚了。只是老人为了让男孩死心,她告诉男孩的,不是她女儿“估计很快也就结婚了”,而是已经结过婚了。并叮嘱男孩:“多好的孩子啊,赶紧找个合适的成个家吧!”

男孩离开后,女孩并没和哥哥为他张罗的那人结婚。而且为了不给远方的老人增加心理负担,女孩和哥哥也没把这情况告诉老人。

可她终究还是找了一个眼睛黑亮、小腿粗壮、靠得住的男孩结了婚。

那时,人们坐火车上或候车时都爱买份报纸看,就如现在爱玩手机。男孩离开老人,坐在候车室等车时,在一张报纸上看到了这样一条征婚征婚启事:如果你成长的记忆里,曾有过一双小小的红皮凉鞋,就是在那动乱的年代里孩子们最羡慕的大红色皮凉鞋,它穿在一个小女孩的脚上。那个下午,小女孩孤独地坐在荷塘一角,荷塘里的孩子都不愿和她玩,只有你给她送来一大捧莲蓬,也只有你在她大红皮凉鞋丢失后,背起她走向回家的路……虽然一个四岁女孩的记忆薄弱得几乎让人无处抓寻,可既然你给我的那种感觉长在了我的生命里,我就要用我能想到做到的一切努力,把这心愿传递给你。如果你还没结婚,我想对你说:我愿你做我爱人!

载于《当代小说》

这世间,唯有梦想和好女孩不可辜负。你还记得那个一心想跟你在一起的那个姑娘吗,当时她那么坚定的要跟你在一起……

他们也曾这样想过

告白

青春似一日之晨,它冰清玉洁,充满着遐想与和谐。——夏多布里盎

高二上半学期,文理分科,我们原来分配好的语文老师被另一位新来的毕业生所代替。据说,她不但相貌出众,还写得一手好文。

我在鱼龙混杂的文科班。这位姓冉名冰洁的大学生,还未到班上便已被传得神乎其神。第一堂语文课前,所有人都提前静坐,等着一窥其貌。

铃声已过了五分钟,这位满城风雨的“神人”还未出现。后排的“捣蛋帮”开始窸窣地议论,她是不是得知谣传,自觉形秽,不敢前来了?

这样的臆测一出,马上得到了所有男生的共鸣。他们开始哄乱,开始询问这传言的发起者是谁,欺骗他们的感情,下课得要此人好看。

正当一片哗然之时,一位素装长发的女孩径直走了进来。

我永远都记得,那个清晨的景状。微微的光亮穿透窗帘,洒在她洁白皱褶的T恤衫上,映衬着芙蓉一般的面颊。乌黑的发,被闭门时的清风悠然扬起。她焦急地迈着大步,穿过狭窄的走道,在一片坏男孩的口哨声中完成了初步的自我介绍。

我没有鼓掌,也没有吹口哨。无形中,被一种莫名的力量给吸引住了。

我开始读词研史,争取课堂发问上,第一个举手站起来陈述答案。为的,只是获得她倍加赞许的眼神。如果,有那么一次,她将我的作文作为范文在课堂上朗诵的话,我会恍然觉得春风拂面,丝雨缭雾,心里有一朵卑微的小花即将落落绽开。

我尊称她为“冉老师”。但我心里,并没有将她置于老师这个神圣的位置上。譬如,在没有人的时侯,我经常会不知不觉地在草纸上写满她的名字;即便之前心中盛满忧伤,可只要想起她,静静地对着那扇紧闭的门,心潮就会渐然得以平息。

由于我在文学上花的时间过多,导致其他学科成绩下降,严重偏科。班主任说,我得全面发展,不能顾此失彼。可我心里清楚,我顾不了那么多,我的心里就没有“彼”。

后来,她主动找我谈话了。站在暖光漫漫的走廊上,我们面朝夏花,讨论着关乎人生大计的学业之事。我唯诺地点着头,心却像楼下的乱红一般,无由无故地落了一地。我多想,要是此刻我们谈论的不是学业,而是其他更为有趣的问题,哪怕,什么都不谈,什么都不语,对着此情此景,那该多好!

那夜,我生平第一次失眠了。我恍然觉得,内心已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孽——我将老师这一个神圣的影子,在内心给玷污了。

其实,那个暖气逼人的午后我并没有多想,只是单纯渴望能与她默默地并肩牵手,走至那条夏花盛开的小路尽头。不过,这已经不是一个学生该去幻想的事了。我知道,我的思想已经脱离了正常的轨道。

我爱上了我的老师。当我慌乱了几日后,终于得出了这么一个荒谬的结论。

后来,有人谣传,她有男朋友了,并且,将于我们毕业之后结婚。我附和着众人笑谈,心里却是一片模糊。

忧伤像一张密密的网,盖满了我的思绪。我开始努力不去写她的名字,不再去为她静坐,发呆一个又一个午后。我知道,我与她的距离太过遥远,即便我以光速追赶,也抵达不了她的心房。可我不愿就此放弃。

少年的心,坚韧而又易伤。我终于鼓足勇气,在课后的走廊上拦住了她,一脸笑容地问:“冉老师,听说你要结婚了,是吗?”

她羞涩地点点头,旋即惊异地问道:“你怎么知道的?”

我说,是别人告诉我的,接着,以最快的速度混入了忙乱的人群。

那天,一向循规蹈矩的我第一次逃课了。坐在野草丛生的山林中,我独自面对着流云暮色,无措地流起泪来。

之后,她来找过我,严肃地问我为何不去上课。我说,仅此一次,下不为例。她苦涩地笑笑,说知道错了就好。其实,我的意思是告诉她,以后再不会为她而妄自伤神。

内心空洞的我,急需一些事情来加以弥补。毫无疑问,学习、看书成了我的全部。我不敢让自己稍作停顿。因为只要有那么一秒间隙,颅内就会疯长出她的名字。

那一年多的时间,我几乎都忘了是怎么过来的。直到她欣然将大学录取通知书递到我的手里时,我才从那场困梦中苏醒过来。

所有同学都去参加了她的婚礼,惟独我没有。我说,家里来了亲戚道贺,实在脱不开身。

再后来,我去了北方念书,遇见了新的让我伤神的女子。不过,那段关于恋师的情节,我一直无法抛却,也无法从那片愧疚之洋中游弋出来。

十年。同学聚会,俨然已各有家室。当我凭借酒劲,平缓地向当年一起同坐后排的几位坏男孩道出心声时,他们瞬间大笑。

“冉老师啊?我当时还悄悄给她写过情书呢!不过她没回信,哈哈……”

端着青花素白的酒杯,我忽然得以释怀。对于美丽之物,那个年纪的我们,谁不曾如厮幻想过?这么些年的怀想与愧疚,彷徨和思索,原来都只是对青春私事的一种无辜惩罚。

载于《青年文摘》

那些匆匆逝去的青春年华里,谁不曾有过一丝心动。乌黑的马尾、干净的校服、洁白的帆布鞋,甚至一块小小的橡皮擦都会让内心荡起层层涟漪。

世界上最丑的小猫

(美)班妮·波特庞启帆编译

不害怕痛苦的人是坚强的,不害怕死亡的人更坚强。——迪亚娜夫人

第一次见到斯沃奇的时候,它正在大火中。那时我和我的三个孩子到小镇外的垃圾场去倾倒一周的生活垃圾。当我们靠近垃圾坑时,我们听见旁边浓烟滚滚的砾石堆里传来一声声猫的惨叫。

突然,一只被铁丝捆住的,正在燃烧的巨大的硬板纸箱爆炸了。爆炸声夹着尖利的猫叫,我们看见一只小猫火箭般“嗖”地窜向空中,然后“叭”地落在已经烧成灰烬的垃圾坑里。

“妈咪,救救它!”3岁的杰米喊道,她和6岁的贝基探头看着还在冒烟的垃圾坑。

“它不可能还活着。”16岁的斯科特说。然而灰烬在动,烧得面目全非的小猫奇迹般地站了起来,再挣扎着爬上地面,向我们爬过来。“好吧,我们带它回家!”说着,斯科特蹲下身,用我的大手帕把小猫包裹起来。我很奇怪为什么它对于这增加的痛苦没有喊叫。也许它没力气再叫了。

回到我们的农场,我们就赶紧救治这只小猫。这时,我的丈夫比尔拖着一身疲惫回来了,他一整天都忙着修整栅栏。

“爸爸,我们救回了一只被烧伤的小猫。”杰米说道。看到我们的新“客人”,他脸上立刻出现了那种熟悉的“噢,不,再也不要”的表情。我们把受伤的动物带回家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尽管比尔不高兴,但他还是不忍心看着可怜的动物受苦。因而,他总是帮助我们,为我们带回来的臭鼬、野兔和小鸟做一些笼子、栖木和夹板。但是,这次不同以往,这次带回的是一只猫。比尔一点都不喜欢猫。

况且,这不是一般的猫,它的皮毛都没有了,全身都是水疱或者黑乎乎的粘连的东西。它的耳朵没了,尾巴烧得只剩骨头。抓捕老鼠时迅雷般出击的利爪没有了,将会在我们车上留下“泄密”脚印的肉掌也没有了。除了那两只大大的钻蓝色的眼睛之外,身上没有什么幸存的地方使它看上去像一只猫了。那双眼睛在祈求帮助,我们能做些什么呢?

忽然我想起了种在院子里的芦荟,听人说它具有治疗烧伤的功效。我赶紧到院子里剥下几片芦荟叶子,把充满黏液的芦荟用纱布包裹在小猫身上,并把它放进了杰米的复活节篮子里。做好这一切,整只小猫只剩下了一张小脸露在外面,就像一只破茧而出的蝴蝶。

它的舌头也严重烧伤,嘴里满是水泡,根本不能舔食食物。我们只好用眼药水瓶喂它牛奶和水。几天后,它可以自己进食了。我们把它起名为“斯沃奇”。

三周之后,我们种植的芦荟叶用完了,我们就给斯沃奇涂药膏。它的尾巴脱落了,全身一根毛也没留下。但我和孩子们都很喜欢它。

比尔不喜欢斯沃奇,而斯沃奇也讨厌比尔。原因是比尔吸烟。当他用打火机点燃香烟时,斯沃奇总是十分惊恐,在碰翻了杯子和台灯之后,一溜烟跑到了空闲的房间里通风口的地方。这时,比尔就会叹气道:“难道我就不能有一个安宁的地方吗?”

一段时间后,斯沃奇的忍耐力增强了。比尔吞云吐雾的时候,它躺在沙发上看着他。一天,比尔对我吃吃地笑着说:“讨厌的小猫让我觉得自己像是做错了事。”

斯沃奇的身体逐渐好转,它在姑娘们面前表现出的耐心让我们感到惊讶。我的女儿除下洋娃娃的衣服和帽子打扮小猫,这样“失去耳朵”的缺陷就看不出了。然后她们把它抱到镜子前,让它看看自己是“多么漂亮”。

斯沃奇快满一岁的时候,看上去就像一只缝补过的旧手套。斯科特在朋友中间可出了名,因为它拥有一只在村子里,也许是在这个世界上最丑陋的猫。

斯沃奇渴望到户外玩耍,外面鸟儿、小鸡和花栗鼠的叽叽喳喳声吸引着它。每当给户外的动物们,如墨西哥狼、临时救来的臭鼬、各种蜥蜴喂食的时候,斯沃奇就蹲坐在窗台上,鼻子紧贴在玻璃窗上,出神地望着窗外。然而它最想接近的却是那些保护谷仓的家猫。但自从它失去了爪子的保护以后,我们不能在没人看护的情况下放它到户外。

偶尔,周围没有其他动物的时候,我们也会带斯沃奇到走廊走走。如果幸运的话,一只意想不到的金甲虫会误入走廊,从水泥地上爬过。这时斯沃奇会慢慢靠近,然后时而拍打小虫,时而把它踢来踢去,直到小虫四脚朝天翻躺过来为止。这时你会希望,小虫在被斯沃奇吃掉之前已被吓死了。

慢慢地,比尔成了斯沃奇最关心的人,这让我们全家都很奇怪。而且不久之后,我注意到了比尔的变化,那就是他很少在屋里面吸烟了。一个冬日的晚上,我看到了意外的一幕:比尔正坐在火炉前烤火,而斯沃奇竟卷缩在他的膝盖上。我还未开口,比尔尴尬地说道:“它可能怕冷。你知道,它没毛了。”但是,我记得斯沃奇喜欢冰凉的地方。它总是睡在通风口前面或者在冰凉的砖地上面。也许比尔开始有点儿喜欢这只怪模怪样的小动物了。

但并非每个人都可以感受到我们对斯沃奇的感情,特别是那些从未见过斯沃奇的人。有谣言传到一群自封为动物保护者的耳中,于是有一天,他们其中一人找上门来。

“我们接到许多电话和信”,那个女人说,“所有这些热心的人们都在关心您家里一只可怜的烧伤的小猫。他们说”,说到这里,她放低了声音,“它在受苦。也许它应该被从痛苦中解救出来。”

我立刻生气了。比尔更是火冒三丈。“它是被烧伤的,没错。”他说,“但是您怎么知道它现在在受苦呢?请注意您的用词。”

“过来猫咪。”我喊道,却不见斯沃奇。“它可能藏起来了。”我说,但我们的客人却不出声。我转身看到她的时候,她的脸色灰白,嘴巴张开,手指指着一个方向。

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浑身无毛的斯沃奇藏在150加仑的鱼缸后面,它的个头似乎被放大了十倍,双目怒视来访者。样子让人望而生畏。透过这片绿色的水中迷宫,斯沃奇就像一头霸气十足的暴龙斜视着这位女士,它已不再是这位女士想象中的那只“烧伤的、痛苦的、可怜的小猫”。斯沃奇张开嘴巴,露出长剑似的牙齿,在灯光下,这牙齿令人生畏地闪着光。很快,这位女士告辞了。出门时,她的脸上已露出微笑,微笑中透出一份尴尬,但更多的是如释重负。

斯沃奇两岁那年,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它开始长出软毛来,是那种白色的小绒毛,比小鸡身上的绒毛还要软,还要好看。绒毛逐渐长到了三英寸多长,这使我们丑陋的小猫好像变成了烟雾般的一个小毛团。

比尔继续享受着斯沃奇的陪伴,尽管二者是那么的不协调——一个是饱经风霜的农场主,驾车四处奔忙,嘴里叼着一个并未点燃的烟斗,而陪伴其左右的却是一只毛茸茸的白色小生灵。比尔带斯沃奇驾车出去巡视牲畜时,为了斯沃奇舒服一点,总是为它开着空调。

斯沃奇三岁时,有一天比尔带着它一起去寻找失踪的小牛。找了几个小时之后,比尔下车去查看,车门没有关。牧场很干燥,草儿都已经干枯。一场暴风雨就要来临,还没找到小牛。比尔感到泄气了,随即不假思索地从口袋拿出打火机,旋动火轮打火。一点火星溅到了地上,几秒钟之后干草就燃烧起来了。

惊慌失措中,比尔把小猫抛在了脑后。后来火势控制住了,小牛也找到了,但比尔回到家后才想起小猫。“斯沃奇!”他急忙喊道。“它一定跳下车跑了!它回家了没有?”

没有。我们知道,在离家两英里远的地方它不可能找到回家的路的。更糟糕的是,这时外面已经大雨滂沱,我们根本无法出去寻找它。

比尔忧虑万分,不断地自责。我们知道斯沃奇无力对付那些掠食动物,第二天我们一整天都在寻找它。但是没有用。

两周之后,斯沃奇仍然没有回家。我们都绝望了,因为雨季已经来到,鹰、狼、野狗这些肉食动物要养家活口。

紧接着,一场50年来最强烈的暴风雨袭击了我们地区。清晨,洪水蔓延几英里,一些野生动物和家畜被洪水驱逐到较高的地面上。受惊的兔子、浣熊、松鼠和老鼠在等待着水退去。比尔和斯科特在深至膝盖的水中涉水而行,把叫个不停的小牛犊送到牛妈妈身边去,再把它们转到安全的地方。

我和女儿正目不转睛地望着这一切,突然杰米喊道:“爸爸,那边有只小兔,你能救救它吗?”

比尔涉水走到那只动物趴着的地方,但当他伸手去救那个小家伙时,小家伙恐惧地往后退缩。“我不敢相信”,比尔喊道,“是斯沃奇!”这时他的嗓音变了:“小斯沃奇。”

当可怜的小猫爬上比尔的手掌时,我的鼻子一酸,眼泪忍不住流了出来。比尔把小猫颤抖的身体放在自己的胸口上,温柔地跟它说话,同时轻轻地擦去它脸上的泥巴。而小猫蓝汪汪的双眼一直注视着比尔的眼睛,眼里透出一种无言的理解。它已经原谅了他。

斯沃奇又回家了。在我们为它洗澡时,它所表现出的耐心令我们感到吃惊。我们喂它吃炒鸡蛋和冰淇淋,并且使我们高兴的是,它看上去恢复了健康。

但是,斯沃奇从未真正强壮起来。在它刚刚4岁时,一天早上,我们发现它软绵绵地躺在比尔的椅子里。它的心脏完全停止了跳动。

我们用比尔的一条红色大手帕包起它的身体,把它放进孩子们的鞋盒中,然后在后花园埋葬了它。当晚,我在日记中写道:斯沃奇教我们学会了信任、友爱,让我们懂得了面对不可能的逆境时也不要失去希望。它提醒我们,不是任何外在的事物,而是我们内心深处的某种东西起决定作用。

这些正是斯沃奇至今仍然活在我的心里的原因。对我来说,它永远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小猫。

载于《小小说选刊》

生命的本质是,坚韧,执着,顽强,存活,最后传达的意义便是,温暖。这是生命的的作用,用自己来感化其他生命!

动物小品

庞启帆编译

爱是理解的别名。——泰戈尔

灵性

家里养有一条小狗,很瘦弱。一段时间之后,觉得实在无法养下去了,父亲趁出差之机,把它丢在了离家一百多公里远的一处郊野,让它自生自灭。

丢掉小狗后的第八个晚上,我正要就寝,门外突然响起哭泣的声音,并有抓门的响声。

我打开门一看,门外站着那条瘦弱的小狗。一周时间不见,加上一百多公里的跋涉,它更瘦弱了。

看着那双泪水汪汪的眼睛,我一把抱起它,潸然泪下。

母性

8岁那年,跟父亲上山打猎。

来到一个山岗,突然看见一只鸟,翅膀像是受了伤,艰难地在地上一蹦一扑向前走。我大喜,就想上去把它捉住。

父亲却叫住了我:“孩子,放了它把。这是只母鹌鹑,它怕我们伤害小鹌鹑,正设法把我们从它的鸟巢引开。”

我在周围找了一下,果然发现一个鸟巢。鸟巢里两只小鹌鹑睡得正香。

在我走近鸟巢的那一刻,传来了刚才那只母鹌鹑绝望的哀叫声。

那次打猎,在我幼小的心灵刻下了一个叫母性的概念。

载于《格言》

无论何时,我们都改对生命展现对柔弱的一面,不管是同情也好,热爱也罢。

母亲的勇气

一路开花

母爱是世界最伟大的力量。——米尔

2006年12月14日,深夜11点24分,在美国洛杉矶国际机场,一位头发花白的东方女人引起了所有乘客的注意。

她挎着黑色的背包,背包上贴有一张用透明胶带层层缠绕的醒目的A4纸,上面用中文写着“徐莺瑞”三个字。

这些从萨尔瓦多飞到洛杉矶的乘客,几乎都是拉丁美洲人,他们根本不懂中文。这位衣着朴素的东方女人在等待了许久后,终于开始在人群中用蹩脚的普通话挨个询问:“请问你会说中文吗?请问你会说中文吗?”

临近午夜12点,她终于找到了救星。一位黑头发的男人驻足她的身前,低头端详她手里的纸条:“我要在洛杉矶出境,有朋友在外接我。”

其实,在这张揉得皱烂的纸条上,还有另外两行中文,每行中文下面都用荧光笔打了横线,方便阅读。

第一行中文:“我要到哥斯达黎加看女儿,请问是在这里转机吗?”下面,是两行稍微细小的文字,分别是英语和西班牙语。

第二行中文:“我要去领行李,能不能带我去?谢谢!”接着,同样又是英文和西班牙语的翻译。

原来,她的女儿在十年前随女婿移民到了哥斯达黎加。如今刚生完第二胎,身子虚弱至极。女人思儿心切,硬要从台湾过来看她,帮她坐月子。女儿执拗不过,便在越洋信件中夹带了一堆纸条。

如今,她已帮女儿坐完月子。原本女儿要陪她到洛杉矶机场,结果却不得不因买不到机票而作罢。女儿为了让她有安身之处,特意请求远在洛杉矶的朋友帮忙。为了方便相认,女人便特意在背包上缠裹了醒目的A4纸。

很多人都以为,这不过是一个简单的行程。可深知航班内情的那位黑发男人,却不禁被这简单的描述感动得热泪涟涟。

从台南出发,要如何才能到达哥斯达黎加呢?

首先得从台南飞至桃园机场,接着搭乘足足十二小时的班机,从台北飞往美国。再次,从美国飞五个多小时到达中美洲的转运中心——萨尔瓦多,然后才能从萨尔瓦多乘机飞至目的地,哥斯达黎加。

她曾在拥挤的异国人群中狂奔摔倒,曾在午夜机场冰冷的座椅上蜷缩,也曾在恍惚的人流中举着救命的纸条卑躬屈膝……这一切的一切,不过只是想亲眼看看自己的女儿。

这是一位真实而又平凡的中国母亲。她来自台湾,名叫蔡莺妹,67岁。生平第一次出国,不会说英文,不会说西班牙语。为了自己的女儿,独自一人飞行整整三天,从台南到哥斯达黎加,无惧这三万六千公里的艰难险阻与关山重重。

她让我们看到了一位母亲因爱而萌发的勇气。这种匿藏在母性情怀中的勇气,从始至终都不会因距离和时间而改变心中的方向。

载于《读者》

记忆力的母亲总是那么孱弱,身体不好,吃饭不好,睡眠不好。每想起一次就心疼一次,那个固执的小人,总是在爱我们的时候拼尽全力!

给你人间寻常爱

郭利

母亲的低语总是甜蜜的。——英国谚语

一天,12岁的儿子放学回家,忽然问我:“妈妈,假如,假如啊,你别当真,我说的是假如。”

我看他如此郑重,便有些好奇,说:“我知道你是假如,假如怎么样?”

“假如,我被很严重的烧伤了,需要植皮……”

我打断孩子的话,当即接口:“妈妈自然给你我自己的皮肤。”

孩子摇头:“我当然知道你会给我,可我说的不是这个。你听我说,植皮手术只能在人清醒的时候才能进行,如果供皮人昏死或者麻醉都没有效果,而植皮的痛苦是人没法忍耐的,不可能不痛昏过去。如果是这样,你怎么选择?”

我说我当然选择不打麻药。

儿子说:“那你就会昏死过去了,植皮也是没用的。”

我说:“那,那可怎么办呢?”

“告诉你吧,有个妈妈可伟大了,她选择了不打麻药,并且要求每一次自己痛昏过去就让医生把她唤醒,一次又一次,最后终于把新鲜的皮植入孩子的皮肤。”

听了孩子讲的故事,我不禁心怀惴惴:我怎么就没有想起这样的办法,难道面对那样的生死考验,我会退缩吗?这故事一直牵牵缠绕在我的心间,为自己母爱的不够而惭愧。

时隔不久放暑假,儿子的父亲邀他去南方他那里。一个月之后回来,他对我们朴素的家便是百般挑剔。他满怀羡慕喋喋不休地跟我说起父亲的大房子和漂亮的车,以及在父亲家中过的随意而奢侈的生活。然后仰头问我:“你不是总说最爱我吗?可为什么舍不得给我花钱?你为什么不能让我像妹妹过那样的生活呢?”

本来欢喜的我顿时沉默了,内心百般惶惑痛苦,眼泪随即涨满眼眶。单亲10年,独自带着孩子那份艰辛困苦无法对人言,原以为孩子会懂得,哪料到糖衣炮弹是如此厉害,一个月便摧毁了十年的岁月。

面对孩子,我竟不知如何回答。忽然又想起那个伟大妈妈的故事,刹那间心地洞明。

我认真地对孩子说:“妈妈是普通女子,没有能力挣更多的钱让你过上更好的生活。并且假如你遇到类似需要植皮的生死考验,我也很可能想不出做不到那样伟大的行为。我能够给予你的不过是人间最寻常最普通的爱。在你哭泣时会立刻把你抱起,会在你需要的时候耐心的陪你游戏,把我全部的时间和精力都给你,看着你每一天的成长。如果你觉得这些爱抵不过物质金钱,妈妈尊重你的选择,你可以去你爸爸那边生活。”

儿子愣住了,然后望着我说:“不,我要和妈妈在一起,没有妈妈在身边,那样的生活我不再羡慕。我也不期待什么生死考验,只要妈妈每天给我的那些寻常的爱。”

是啊,我们都是普通人,无法用千金宝马赢得心爱之人的展颜一笑;我们也遭遇不到考验生死的机会,无法那样演绎荡气回肠的故事。于是,在那些平淡琐碎的日子里,我们能够给予最爱的人的不过是那人间最寻常的爱。那一蔬一饭,一言一语,一寸寸光阴,是我们能够付出的最卑微也是最宝贵的爱。

载于《读者》

不是每一对母子或者亲人,都会面临万难的艰难时刻,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有机会做这些感天动地的大爱。可是,我们的每一天,不是都在爱的海洋里吗。我们用具体细微的小事,来默默的为对方抵挡严寒。我们就是这样爱的!

六千步的长度

杨宝妹

爱就是充实了的生命,正如盛满了酒的酒杯。——泰戈尔

重庆西南边陲之地有一座鲜为人知的千年古镇——江津中山镇。立于此镇,往南30公里,便可亲触云贵两省的交汇之林。几年前的中秋,一支户外旅行探险队曾在无意中走到了这里。

前方已没有继续行进的山路,目及之处,皆是绵延不绝的莽莽苍山。此刻,他们已经徒步了整整两天两夜。

没有腾升的炊烟,亦没有登山采药的农人。无奈之下,他们只得做出沿路返回的决定。正当众人转身欲罢之时,一位手握望远镜的小伙儿忽然发出了兴奋的声音:“看哪!对面山上竟然有条路!”

路是人走出来的。此地乃是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怎么可能会有拾级而上的路?

这条来历不明路,成了众人心中的导航灯。他们顺着这条布满新鲜凿痕的路,缓缓而上,足足两个小时才抵达山顶。

眼前的景象惊呆了这支户外探险队的所有成员。在云雾缭绕,清风拂面的山顶,不但有成片的蔬菜和茁壮玉米,更有《桃花源记》中的屋舍俨然。

顷刻,身着老式蓝布衫的一男一女背着柴火从山林中走了出来。探险队的成员不禁被眼前的美景所吸引,从包里掏出张相机,眯着眼睛,咔嚓一声,照了张相。谁知,这个看似平凡无奇的举动,竟把女人吓得惊慌失措,一个箭步躲在男人身后,再不肯出来。

没人知道,在这片云蒸霞蔚的森林中,竟隐藏着一段长达56年的惊天动地的爱情传说。

他叫刘国江。第一次见她的时候,他尚且是个不谙世事的孩子。而她,却已为人妻。当地有种风俗,换牙的孩子,如果能得到新娘的抚摸,那么,日后长出的新牙势必洁白整齐。

母亲抱着他去了。他啊啊地张着嘴巴,等待她的手指。他被大红的花轿吸引住了,全然没有注意到持续下落的口水。母亲拍拍他的后背,他猛然回过神儿来,在闭上嘴巴的同时,也狠狠咬住了她的手指。

所有人都笑了。他记住了她的名字,徐朝清。

十几年后,丈夫病逝,她成了身系四儿的苦命寡妇。他毅然不顾家人反对,誓要娶他为妻。但在那个思想保守的年代,没人能够接受一个年轻壮士的小伙儿与年长其十岁的寡妇结合。

村里流言四起。那些恶毒的话,直到今日,他仍然记得一清二楚。

为了躲避红尘纷扰,在一个下着清幽细雨的夜里,他勇敢地牵起她的手私奔了。

从此,他们的世界里只有孩子与荒坡,只有流云与山峦,只有六千万年前的褐色丹霞地貌与侏罗纪时代的桫椤树。

她越发想家了。她对他说,想回家看看,毕竟来世一遭,不论如何,皆不可六亲不认。可她已不复当年的矫健女儿身。为了圆她这个日渐苦涩的梦想,他决定为她修一条回家的路。

她得照看年幼的孩子,兼顾家务。没人能够帮他。因此,开山凿石的重担,全落在了他一人身上。一个人要修完一座高山的石梯,而手边却没有任何现代化的工具,只能依靠最原始的铁锹和铁凿——这项庞大工程的难度,丝毫不亚于精卫填海。

从此,他早出晚归地开山修路,累得几乎瘫倒在地。他从没想过放弃,尽管争分夺秒地干一年,也只能敲出百米之距。

他记得,他修第一级台阶的时候,尚且是个黑发健齿浑身蓄力的小伙子。敲着敲着,头发白了,再敲着敲着,牙也掉光了。

时光荏苒,五十年的岁月悄然而去。终于有一天,他发现梦中的路,竟在不知不觉中修成了。为了送她一条回家的路,他把铁锹凿烂了23根,铁镐刨坏了45把。

林中多雨,山路易滑,他怕她在回家的途中摔跤,因此,在沿路的峭壁上凿出了许多扶手,好让妻子在行走的时候能有所依靠。

我想,世间没有任何语言能够形容,当他第一次牵着她的手走下这条用尽一生为她修的山路时,那些在她心中澎湃不息的心疼和感动。

没过几年,他去世了。临终前,他左手握着生前修路用过的铁镐,右手紧紧擒住她的手。成年的孩子们都哭了,因为不论如何努力,都拉不开母亲执著的双手。

这六千步的长度究竟给我们带来了什么?是一座耸立在浮华时代天地之间的爱情丰碑呢,还是为我们真实丈量了一位平凡男人如何从健硕青年走到蹒跚白发的苍茫?

载于《意林原创版》

情不知所起,而一往情深。世间伟大的爱,大都是这般替对方着想,固执而又痴傻。所有赞美的语言都是苍白的,就像骨鲠在喉无语凝噎一样。

这一生,只为爱而活

马朝兰

一个人有再大的权力、再多的财富、再高的智慧,如果没有学会去关怀别人、去爱别人,那他的生命还有多少意义呢!——温世仁

1935年,她尚且在襁褓上嗷嗷待哺,母亲就改嫁去了台湾。此后,再未归来。那时,她刚满2岁。

14年后,不满封建婚姻束缚的她,独自离家,去了灯火辉煌的大上海。

25岁那年,她无意中结实了一位名叫张林的小伙儿,并很快确定了恋爱关系。为了躲开家庭的重重阻挠,成全这一段来之不易的爱情,她和张林一同逃到青海,开了一家小小的电器维修部。

一年后,她怀孕了。她像所有母亲一样,满心喜悦地等待孩子降临人世。可一次不幸的意外,残忍地割断了她和腹中骨肉的缘分。两个月后,她再度怀孕,可却再度流产。医生说,这可能是由高原反应引起的惯性流产。

为了能有一个健康可爱的孩子,他们不远千里从青海搬到了河南郑州。可命运并没有因此发生改变,在郑州的平原大地上,她依旧多次流产。

她先后去了30多家专业医院,吃了上百种民间偏方,均无补于事。经历了10次流产事件之后,她已然步入中年。高龄产妇的所要面临的危险仍然无法泯灭她想要成为母亲的欲望。

第11次怀孕。她每日虔诚祷告,并耐心等待着命运的裁决。这次,胎儿在母体里竟安然无恙地过了10个月!

女儿降临人世的一瞬间,那些在她心间盘踞了多年的泪水和苦难顷刻崩塌。她暗暗在心中发誓,一定要给女儿最美好的生活和最完整的母爱。于是,在女儿出生后的第二年,她义无反顾地打开了经商的门路。从广东沿海等地区大量批发收音机,的确良衣裤等紧俏物品,而后再到西安,郑州等内陆城市迅猛售出。

7年后,她独自一人在上海累起了千万资产。当时,她的公司已经拓展到浙江绍兴,河南郑州,四川南充等地,业务往来更是遍布大江南北诸多省市。

1985年,正当事业蒸蒸日上,发展得如日中天时,法院却以走私倒卖等罪名将她毫不留情地逮捕押狱。一夜之间,她从身家千万风光无限的公司总裁沦落为暗无天日一文不值的死刑犯。

在狱警的帮助下,她很快提出了上诉。但最终结果,也只是把她的死刑变成了死缓。

1987年,丈夫带女儿到上海的提篮桥监狱看她。

“孩子,妈妈做错了事,你恨妈妈吗?”孩子一面摇头,一面苦苦追问:“妈妈,你到底什么时候能回来?什么时候能走出这铁网?”女儿那双迫切而又充满希望的眼睛使她无言以对。最后,狱警替她撒了一个善意的谎言:“你妈妈5年之后就能出去。”这句话,忽然点亮了女儿的笑脸:“妈妈,妈妈,我等您5年,我每周给您写信,您要是闷得慌,就看我给您写的信。”

冬去春来。在她精神极度虚弱,临近崩溃的时候,丈夫和保姆毅然不顾她与女儿的死活,卷着仅剩的家产私奔去了安徽。不久,便向尚在牢狱中挣扎无助的她提出离婚。

生命再度将她的悲惨遭遇推至风尖浪口,但她并没有因此堕落,或者自寻短见。反而,她更加坚定了努力减刑出狱重来的信念。她知道,她不能死,她还有一个天真可爱的女儿等她回家。

由于表现异常出色,刑期从死缓变成无期,再从无期变成18年有期。她多想把这个消息告诉女儿,可她不能,对于女儿来说,18年,到底是一个怎样漫长的概念?

女儿再来只身看她的时候,忍不住嚎啕大哭:“妈妈,妈妈,你究竟什么时候出来?你还要多长时间?我已经等您5年了……”她抹去眼中的热泪,坚定地告诉孩子:“5年,你再等妈妈5年,妈妈一定出来陪你!”

因为这句话,女儿又开始了另一个5年的等待。女儿总共给她写了170封信,那170封信她都完整地留着。它们像一团不息的烈火,在狱中给了她无限的力量。

1997年,她再度获得嘉奖。喜极而泣之后,她决定将实情告诉女儿。可命运的轮盘又在这一天和她开了一个巨大的玩笑。

收到喜报的女儿为了庆祝,邀一帮朋友去伯父家里跳迪斯科,并由此和伯父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女儿自尊心受到了极大的伤害,她哭着跟伯父说:“等我妈妈出来,我一定让她告诉您,迪斯科不是乱七八糟的东西!”

“实话告诉你,你妈妈出不来了!你妈妈是无期徒刑!”伯父的这句话,犹如一串冰寒的子弹,彻底击碎了女儿心里的所有堡垒。

16岁生日那天,女儿以为此生再也见不到母亲,悲绝地自杀了。她在狱中得知消息后,顿时眼前天昏地暗。她恍然没有了继续活着的欲念。

狱警把女儿生前的遗书给她。上面赫然写着:“妈妈,我错了,真的对不起您……假如有一天您能出来,尽量做点对社会有益的事情吧,收留那些寄人篱下,无家可归的老人。假如您不答应,我是不会瞑目的……”

女儿最后的愿望,使她一直坚持到了最后。出狱那天,她已74岁高龄。

这个年纪,很多人都已经放下一切工作,安享晚年。但她却没有就此停下,她知道,她尚未达成女儿的心愿。

4年后,78岁的她再度白手起家成为身家千万的富豪。她的梦想,就是为了建一座公益性的养老院。

这位传奇而又伟大的母亲名叫吴胜明,1933年出生,浙江嵊州人。这一生,她把所有的爱与信念都给了女儿,而她,也只为这份缘薄情浓的爱坚强活着。

载于《意林原创版》

人性因爱而伟大,也因爱而变得丰盛灿烂。爱一个人,就会执念的为对方拼劲全力,从而焕发强大力量。最后成全了对方,也成就了自己。愿爱,使我们变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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