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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幸好我之前便抱有公正的成见,所以她这样当着我的面转身而去,算不上是一种怠慢,不会阻碍我们的互相尊重与时俱增。在我把小迈尔斯接回家之后,比起先前,我们见面时倒显得愈发亲密了,那是因为我很震惊,大体上流露出这样的情绪:我真是太荒唐了,居然差一点就宣告,这样一个此刻活生生出现在我眼前的孩子,是被强行开除的。他抵达时我略微迟到,他已经下了马车,正愁眉苦脸地站在那家小客栈门口,向外张望着等我,我觉得,第一眼我便看见他里里外外都浸淫在清新美妙的气息中,那是同样纯净而真切的芬芳,一如我初次见到他的小妹妹。他俊俏得不可思议,这一点格罗斯太太说得没错:当着他的面,一切都烟消云散,只留下对他的脉脉温情。斯时斯地,激起我对他拳拳爱意的,是某种圣洁的特质,我从没发现别的孩子能如此超凡脱俗——他有种难以形容的纤毫入微的气质,仿佛除了爱以外,他对天下万物都懵然无知。天下再也不可能有哪个背负恶名之人浑身散发出更甜蜜更纯真的气息了,因为当我领着他回到布莱时,只有困惑在我心中萦回不去——如果说还不至于火冒三丈的话——不明白那封可怕的、锁在我房间某个抽屉里的信,到底是什么意思。等到我一有机会跟格罗斯太太私下说话,我就向她宣称,这事儿真够荒唐的。

她一下子就领悟了我的意思。“你是说那道残忍的指控——?”

“这话一分钟也不成立。我亲爱的,你瞧瞧他!”

她朝我微笑,因为我居然认为是自己发现了他的魅力。“我向你保证,小姐,我除了盯着他根本干不了别的事!那么你准备怎么说呢?”她随即加上一句。

“是说怎么回应那封信吗?”我已经拿定了主意。“半个字也不说。”

“对他的伯父呢?”

我当机立断。“半个字也不说。”

“那对这孩子本人呢?”

我的表现好极了。“半个字也不说。”

她用围裙好好擦了一把嘴。“那我就支持你。我们坚持到底。”

“我们坚持到底!”我热烈响应,把手伸给她,算是起个誓。

她牵住我的手握了一会,然后她那只空着的手又撩起围裙。“不知您是否介意,假如我放肆一下——”

“亲我吗?不介意!”我将这好人儿揽入怀中,当我们像姐妹一样拥抱在一起时,我觉得自己的意志愈发坚定,对那件事也愈发愤愤不平。

无论如何,这段时间就是这样:那么充实完满,以至于当我现在回忆起那时的情形来,就知道如今但凡想解释得稍稍清楚些,就得费尽心力。我惊讶地回想起那时我居然接受了现状。我居然与我的伙伴一起担下坚持到底的重任,我显然是被什么魔法给摄住了魂魄,它能将这种努力的艰辛程度、将其中深远曲折的前因后果一扫而光。我被一阵半是迷恋半是怜惜的巨浪卷到了空中。我觉得这事儿很简单,出于我的无知、糊涂,没准还有自负,我以为自己能够对付一个刚刚开始接受教育的男孩子。如今我甚至已经记不起我为他正值假期尾声和此后重拾学业制定了怎样的计划。在那个迷人的夏天,他确实跟着我上课,我们都认定他理该如此;可是,如今看来,在那几周时间里,毋宁说上课的人是我自己。我学到了一点东西——当然是在起初——我在以往狭小而压抑的人生中都没有得到过这些教益;我学会被别人逗乐,甚至逗乐别人,还学会不去操心明天会怎样。在某种意义上,平生第一次,我理解了空间、空气和自由的意义,领略了夏天所有的音乐和大自然的所有奥秘。此外还有重重思虑——而思虑是那么甜蜜。哦,对于我的想象力,对于我的脆弱敏感——也许还有虚荣心,对于我身上的某种动不动就会激动起来的东西而言,那是个陷阱——并非苦心设计,却深不见底。对于此种情状,最好的描述莫过于:我卸下了防备。他们几乎没有给我惹过一丁点麻烦——他们是那么温文有礼。我曾经猜测——不过这也只是模模糊糊、有一搭没一搭的思绪罢了——充满坎坷的未来岁月(未来总是坎坷不平的!)将会怎么摆布他们,可能会给他们带来怎样的伤害。他们现在固然浑身充溢着健康和幸福;然而,我就好像担负着教养一对小贵族、一对血统纯正的王子公主的任务,为了走正路,就必须凡事都坚壁清野、按部就班、有条不紊,在我的想象中,多年以后,惟一适合他们的环境便是浪漫的、真正具有皇家风范的、将花园和猎场扩展延伸之后的世界。当然,可能最重要的原因是后来突然爆发的事件,反而为之前的时光赋予了某种静谧的魅力——在那样的寂静中,总有什么东西在积聚,在蜷伏。所谓变化,其实正像是一头野兽的遽然跃出。

起初几周,日子过得格外悠长;悠长的最大妙处,便是令我常常享有我所谓的“自娱时光”——当我的两个学生匆匆吃完茶点、上床睡觉之后,离我最终上床安歇还有那么一小段时间可以独处。虽然我很喜欢我的同伴,但对于每天的这段时光,我还是格外珍惜[1];而其中最最让我钟情的时刻,乃是天光渐褪——毋宁说,白日恋恋不去,绯红的天空中回荡着从老树上传来的最后几声鸟鸣——我只消转个弯,便能拐进园子里,几乎怀着某种“惟我独有”的快乐与自豪,我将此地的美丽与尊贵细细赏玩。每每此时我便好生快慰,一则觉得自己是那么心安理得;二则,当然,我也会想到,凭着我的谨言慎行、睿智淡定和一贯得体的作风,我也把快乐带给了——但愿他能想到这一点!——那个对我施加压力、令我甘心就范的人。我正在做的事,正是他曾热切期盼过并且直截了当地向我提出过要求的,而想到我终究能够做到这一点,我心头涌起的快感甚至远远超过了自己的预料。简而言之,我满心幻想着自己成了一个不同凡响的女人,而且坚信人们会渐渐看清这一点,一想到这里我便欣慰不已。我必须不同凡响,这样一来,那些如今刚刚露出萌芽的不同凡响的事件一旦发生,我就能临危不惧了。

某天下午,恰好在我那段“自娱时光”里,事情突然冒出来:当时孩子们上了床,我便出门散步。如今想来,我已经一丁点也不怕提起,当时在诸如此类的信步闲游中,我会冒出这样的念头:设若倏忽间邂逅某君,倒也正如一则迷人的故事一般迷人啊。某君或在小径拐角处现身,迎面而立,微笑赞许。我所求无多——我只求他心领神会;而惟一能说明他确实心领神会的,是让我窥见他英俊的脸庞上闪动温存仁厚的光彩。我还真的看到过——我说的是那张脸——第一次是在六月一个漫长的白天将近尾声时,我刚走出一片人工林,宅院便赫然在目。我之所以当场就入了神——以前无论看到怎样的画面,我震惊的程度都远远不能与这回匹敌——乃是因为感觉到,只消刹那工夫,我的想象就成了真。他真的站在那里!——可他高高在上,就在比草坪更远处,那座小弗洛拉第一天上午便带我去看过的塔楼顶端。共有两座塔,这是其中之一——两者皆为方形,却并不对称,都带着堞口——出于某种原因,它们有新旧之分,尽管我横竖看不出什么区别来。它们矗立于宅邸两侧,也许从建筑角度看荒诞不经,但是,一则它们彼此间还算搭调,二则并非高得装腔作势,再加上它们都洋溢着略嫌俗丽的古意,建造年代亦可追溯到某段浪漫主义的复兴时期——如今那已经成了可敬的往昔,因而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有所弥补。我对它们既啧啧赞叹,又不无遐想,因为,在某种程度上,我们都可以算是从中获益的——尤其是当它们在黄昏薄暮中似隐若现时,那如假包换的雉堞显得如此壮美;然而,我那日思夜想的人儿,好像并不适合在这样高的地方现身。

我记得,这个人在澄澈的暮色中,显然有两次让我激动得喘不过气来,那感觉如此清晰锐利,第一次纯粹是吓了一跳,第二次则是因为意外而又给吓了一跳。这所谓的第二次,其实是因为强烈地感受到第一次犯了个错:与我四目相对的男人并不是我先前贸然推定的那一位。当时撞入我眼帘的景象混沌而迷乱,以至于多年以后我也不可能指望将它栩栩如生地描述出来。对于一个从小便没见过什么世面的年轻女子而言,看到一名陌生男子出现在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自然会心生惶恐;而那个与我面面相觑的男人——几秒钟之后我对此愈发确信无疑——绝非我先前念念不忘之人,而且也从未与我谋过面。这张面孔我并没在哈雷街见过——我在哪里都没见过。非但如此,就连这地方,也仅仅因为这身影的出现,刹那间,无比诡异地成了一片荒野。至少,在我看来,此时此刻,当我凭着前所未有的深思熟虑来叙述这件事时,那一刻所有的感觉又再度袭来。那感觉就好比,一旦我发觉自己看到的究竟是什么时,周围其余的一切,顷刻间归于死灭。此刻我一边写,一边仿佛能听到,在一片出奇的宁静中,傍晚的种种声音皆为之沉寂。金色的天空中,秃鼻乌鸦不再聒噪,原本惬意宜人的时光就在这无可名状的一刻失去了它所有的声音。天空中仍有几抹金色,空气依旧清朗澄澈,越过城垛注视着我的男人仿如框中之画一般清晰确凿。就这样,我飞快地在脑海中搜索了一遍,琢磨他可能是谁,可他谁也不是。我们遥遥相望了许久,我有足够的时间拼命追问自己他究竟是谁,但我说不出答案,所以几秒钟之后,我的好奇心变得愈发强烈。

后来我才省悟,鉴于某些原因,关键问题,或者说关键问题之一,是弄清这情形究竟持续了多久。呃,至于我这边,随你怎么想吧,总之我当时一下子想出十几种可能,其中并没有哪种显得特别对头,依我看,这宅子里早就藏着——关键是,藏了多久?——一个我素未谋面之人。对视在继续,我只能稍稍克制住自己,不让这样的念头太强烈:鉴于职责所在,我似乎不应对此一无所知,也不应容许有这样的人存在。在整个过程中,无论如何,这位不速之客——我记得,他没戴帽子,显然对此地毫不见外,散发着某种诡异的无拘无束的气息——似乎从他所在的位置将我牢牢定住,我只能透过渐渐黯淡的光线细细打量,满脑子都是因为他的出现而引发的问题。我们离得太远,没法向对方呼唤,不过,有那么一瞬间,我们的面面相觑到了这样一种程度:但凡能缩短距离,我们就会顺理成章地打破沉寂、互相较量一番。他站在离宅院较远的某个塔楼转角上,那一幕我印象深刻,他站得笔直,双手把住突起的边缘。于是我看清了他,一如此刻我看清自己写在这一页上的字字句句;接着,千真万确,一分钟之后,就好像还嫌这一幕不够壮观似的,他缓缓地移动了位置——挪到平台对面的那个角落,一边挪还一边使劲朝我这边看。没错,让我挥之不去的是,在这番腾挪的过程中,他的目光须臾不曾离开我,此时此刻,他走开时那只手从一个雉堞挪到另一个雉堞的样子仍历历在目。他在另一头的角落里站定,只是时间比刚才要短些,而且,甚至在他转身时目光仍明明白白地铆住我不放。他转身而去,我所知道的也就这些了。

注释:

[1]由于纬度和特殊的地理环境,欧洲中北部的夏天普遍天黑得很晚,英国就是典型,通常都要到九点以后天才会彻底黑下去,所以后文中说到孩子上床睡觉之后,“我”还能看到白日余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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