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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当时,我并没有拔腿就走,而是等着下文出现,因为我那会儿非但呆若木鸡,而且浑身发抖。布莱庄园是不是藏着一宗“秘密”?——尤多尔佛之谜[1],抑或是一个众人讳莫如深、暗地里羁押的疯子亲戚[2]?我也不知道自己把这事儿翻来覆去琢磨了多久,或者说,不知道在那种半是好奇半是恐惧的一团乱麻中,我在原地待了多久;我只记得,当我再次步入宅子时,已是暝色四合。其间,我一定是被焦躁不安的情绪控制着、驱使着——因为我一定是在此地绕了一圈又一圈,足足走了三英里;不过,鉴于我此后即将面临的冲击是那样排山倒海,所以相形之下,这初次照面的警告不过是带来一点尚属人之常情的寒意罢了。说实话,那天最特别的地方——就跟此后发生的情形一样特别——是我在客厅里遇上格罗斯太太时渐渐意识到的事情。当时的画面至今历历在目——我一回去,那在灯光照耀下分外明亮、被四面白墙围住的空间,以及墙上挂的肖像画、地上铺的红地毯,便次第映入眼帘,我那位朋友的神色既惊且喜,让我一下子就看出她是在盼着我回来。跟她一搭上话,我立刻就意识到,她是那么真心诚意,看到我出现便如释重负,无论我准备告诉她的事情可能意味着什么,她都会懵然无知。我事先并没想到她亲切的面庞会让我难以启齿,不知怎么的,我又掂量了一下先前见到的景象是否重要,进而发觉自己颇为踌躇,不知道该不该提起此事。纵观整个过程,几乎没什么事能跟这一件同样古怪:当我真正开始恐惧时,居然还会——如果我可以这么说的话——本能地保护我的同伴免受惊吓之苦。于是,在那里,在那惬意的客厅里,在她的凝视下,我心里经历了一番翻天覆地的转变——对于迟迟才回来,我囫囵找了个借口,说什么夜色美、露水重、湿了脚,然后尽快溜进自己的房间。

这样一来,事情就走了味;许多天以后,这成了一件咄咄怪事。每天有那么几小时——或者至少是从工作时间里偷来片刻——我会让自己与世隔绝,专心思考。我的紧张程度还不至于超过我忍耐的限度,尽管我非常害怕会发展到那一步;因为尽管我苦苦追索,真相却显然遥不可及,关于这位我不知为何格外关切——似乎是这样——的不速之客,我终究一无所知。我很快就发现,无须提任何问题,说任何耸动的话,我就能对府中大小纠葛心知肚明。我受的那场惊吓一定是让我所有的感官都变得敏锐了;只经过三天更为仔细的观察,我就确定,我并没有被仆人捉弄,也不是什么恶作剧的受害者。不管我有所察觉的那件事究竟是什么,周围的人们都对此浑然不觉。只有一种合理的推断:有人行事出格,狂野不羁。这便是我一头扎进自己的房间,锁上门,对自己反复念叨的话。我们,所有人,都受到了一次非法闯入者的骚扰;有个肆无忌惮、对老房子颇为好奇的游客,趁着没人发现悄悄潜进来,找到最佳视点饱览风景,然后偷偷溜出去,就跟进来时一样。至于他为何用那样鲁莽而犀利的眼神盯着我,那也只能归咎于他的浪荡轻浮。好在,毕竟,我们应该绝对不会再见到他了。

我无法认定,仅仅靠我那迷人的工作就能让其他的一切都显得不那么重要,我得承认这可不是一件好事。我那迷人的工作就是陪伴迈尔斯和弗洛拉,而最让我喜欢的原因是:一旦把心血全扑在这份工作上,就能把我的麻烦抛在脑后。我照管的这两个迷人的小精灵总是教人满心欢喜,禁不住让我讶异我起初的那点恐惧,那种认为家教可能是一场无聊闷局的反感,真是毫无意义。现在看来,这既不会是一场无聊的闷局,也不会是漫长的痛苦;一份让每天都显得那么美好的工作怎么会不迷人呢?育儿室的浪漫气息与课堂的悠悠诗意尽在其中。当然,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我们只学习小说和韵文;我的意思是,设若换作别的字眼,我便无法表达我那两个伙伴所激发的乐趣。我还能怎么形容呢,只能说我并非对他们习以为常,而是不时都有崭新的发现冒出来——这对一位家庭教师来说可真是非同寻常:姐妹们可以替我作证!毫无疑问,在这些发现中,并没有哪一个是往那个方向走的:关于男孩在学校里的所作所为,仍然密布着重重疑云。我发觉,没过多久,面对这个谜,我已经没有一丝痛楚。甚至,也许这样说更符合事实:虽然他本人不置一词,却已经把此事抹得一干二净。他让整个指控都显得荒诞不经。我的结论与他纯洁的、真正堪称玫瑰红的面色一起盛开:他只是太美好太优秀,不容于那小小的、恐怖而肮脏的校园世界罢了,并且为此付出了代价。对此我洞若观火:像这样与众不同、卓尔不群的人,难免被大多数人——其中甚至包括愚蠢卑鄙的校长——视为敌人。

两个孩子都温和柔弱——这是他们唯一的瑕疵,但迈尔斯并没因此而娘娘腔——而这一点几乎让他们(我该怎么表达?)显得淡定超脱,当然也根本没有理由去惩罚他们。他们就像那些传说中的天使娃娃一般——无论如何,在道义上——根本无可指摘!我记得,跟迈尔斯相处时,我会觉得,在某种程度上,他没有一丁点儿可能会有前科的痕迹。我们一般都以为小孩子对“前尘往事”缺乏认识,可是这个漂亮的小男孩身上既具有某种异乎寻常的敏感,又总是异乎寻常地快乐,这一点比任何我见过的同龄儿童都突出,让我觉得每一天对他而言都是新的开始。他从来没有受过一秒钟的折磨。我将这一点视为直接证据,能够推翻他确实受过严厉惩戒的说法。但凡他真的作过恶,那么他会有所“沾染”,我也应该通过反弹感知到这种沾染——我应该会寻到蛛丝马迹,应该能觉察到伤口和耻辱。我压根就无法将事情还原,所以他就是一个天使。他从不说学校里的事情,对同学和师长只字不提;至于我,也因为对此太反感,所以不愿含沙射影地提到他们。毫无疑问,我着了魔,而最让人惊异的是,即便在那时,我也完全知道自己着了魔。尽管如此,我仍然不能自拔;对于任何痛苦而言这都是一剂解药,而我的痛苦还不止一种。近来我收到从家里寄来的几封烦人的书信,家里诸事不顺。然而,与孩子们带给我的欢乐相比,世上还有什么事情是重要的?我间或休整时就是这样追问自己的。他们的可爱让我目眩神迷。

某个礼拜天——言归正传——滂沱大雨一连下了那么久,去教堂是不可能了;结果,随着天色渐暗,我和格罗斯太太商定,但凡傍晚的情形略有好转,就一起去参加晚祈祷。好在雨真的停了,我便去为出门做准备,我们得穿过公园,沿着那条好走的路到村里,大致要花二十分钟。我走下楼来,在客厅里跟我那位同事会合。我记得先前有一副手套需要缝上三针,后来我把它给缝好了——宣扬此事也许并无教益——我缝的时候和孩子们坐在一起,因为是礼拜天,所以当时例外地让他们在“成人”餐厅里用茶点,那餐厅像一座清冷而洁净的、用桃花心木和黄铜打造的庙宇。手套就落在那里,我转身回去找。天色真够灰的,可下午的日光仍流连不去,所以我刚跨过门槛时,非但一眼看见我要找的物件就搁在一把靠近一扇紧闭的宽阔窗户的椅子上,而且猛然意识到窗外有个人正透过窗户直勾勾往里看。我再走一步就能进房间了;我骤然目击;一切尽在眼前。直勾勾往里看的就是那个曾经出现在我眼前的人。他如今再次现身,我觉得他的样貌并未愈加清晰——因为那不可能——倒是显得近了一些,表明我们之间的关系又前进了一步,想到这里,与他遭遇时我不由得屏住呼吸,浑身冰凉。他就是那个人——他就是那个人,而且这回和上次一样,只能看见他腰部以上,尽管餐厅就在底楼,窗户却并非落地,看不见他站立着的露台。他的脸离玻璃很近,然而,奇怪的是,虽然这样我能看得更清楚,结果却只是让前一次的印象更强烈。他只待了几秒钟——这点时间已经足够让我确信,他也看见并认出了我;可是,那情形就好像我已经盯着他看了好几年,而且一直都认识他似的。然而,这回发生了一件前所未有的事;他直瞪着我的面孔,目光穿越玻璃,穿越房间,和上回一样深邃严酷,但倏忽间那目光又从我脸上移开,然后我跟着那目光接连在别处一一停留。此时此地,我心头猛然一惊,省悟到他来不是为了我。他来,是为了别人。

这番憬悟如一道闪电——因为那是恐惧中的恍然大悟——让我心潮澎湃到匪夷所思的地步,我站在那里,只觉得责任与勇气突然开始蠢蠢欲动。我说“勇气”二字,是因为我已经将所有的疑虑都抛得很远很远。我一个箭步蹿出房门,接着又跑到宅子的大门,刹那间已经走上甬道,用我力所能及的最快步伐穿过露台,绕过转角,好看个真切。可是现在什么也看不见了——我那位客人已无影无踪。我停下来,几乎颓然倒地,因为我真的松了一口气;可我还是把周围扫视了一遍——我得给他再度出场的时间。我管这叫“时间”,可那究竟有多久?如今我无法准确说出这些事情持续了多久。我肯定已经没有那种概念了:时间不可能像我以为的那样长。露台和整个这块地盘,以及后面的草坪和花园,乃至猎场中我目之所及的范围,都空空如也,空空如也。那里有灌木丛和大树,可我记得当时很有把握,它们不可能藏得住他。他要么在那里,要么不在:如果我没看见他,那他就是不在。对此我坚信不疑;接着,本能地,我没有原路返回,而是直奔那扇窗户而去。我懵懵懂懂,觉得自己应该待在他刚才站立的地方。我确实这么做了;我把脸贴在窗格玻璃上,像他那样透过窗户往屋里看。就在此时,仿佛是为了让我弄清当时他的视野有多大似的,格罗斯太太——就像我刚才在他面前表现的那样——从客厅走进来。这样一来,刚才发生过的那一幕又在我眼前重演了一遍。她看见了我,正如先前我看见了我的客人;她像我那样突然刹住脚步;我也弄得她像我刚才那样吓了一跳。她脸色煞白,我不由问自己是否也脸色发白。简而言之,她瞪大眼睛,沿着与我完全相同的路线退出去,我知道,她是走出门去,绕个圈子来见我,我应该马上就能见到她。我站在原地没动,一边等一边同时琢磨好几件事。可只有一件值得一提。我在纳闷她为什么要害怕。

注释:

[1]指安妮·拉德克里夫写于1794年的著名哥特小说《尤多尔佛之谜》,其中的女主角被城堡里出没的幽魂所惊吓。

[2]暗指小说《简·爱》中的“阁楼疯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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