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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一些考虑

这个庆典持续三天,是用来庆祝镇子的诞生的,安亚那镇是弗尔斯特城的外围村镇,最初是用于驻兵支援落谷的。弗尔斯特城则是金鹰王国的边境城市,离落谷很近,落谷之外就是兰缎王国了。在八年前,两个王国曾经于落谷交战并缔结了和平契约,现在这附近只有落谷当地的边境堡垒还有比较大规模的驻兵。

弗尔斯特城也从一个驻兵城市变成了一个商业城市,安亚那镇也慢慢的从一个粮食中转站一般的外围小镇变成了一个商业小镇。

西格玛隐约记得佐恩提起过金鹰王国,似乎在这里流亡过,他顿时松了口气。佐恩当时的情况可比西格玛落魄多了,想来金鹰王国不是一个特别靠南的国家。

西格玛也听人谈起了五年前的瘟疫,封锁的几个村子都变成了死地,这些言论让他略微有些庆幸于自己的反应机敏,直接认出了病村并迅速离开了。

和酒鬼最容易称兄道弟了。

西格玛知道了不少事情,从这里的牧师掌握着一些治愈类的法术,到城卫兵拥有一支附魔的长枪。再到落谷成为军事重地的主要原因是,两边一个是米斯山脉的分支,一边是米洛米山,米洛米山的另一边是弗瑞斯特森林,都是无法通行的地方。

西格玛对米斯山脉没有任何记忆,但他记得弗瑞斯特森林。

佐恩提起过这个森林,是一个类似于暮色森林一样的禁区。不过暮色森林是因为高危魔植,弗瑞斯特是因为恐怖的蚊虫,那里一旦深入森林,就会出没大量的吸血昆虫。只有秋冬才相对安全一些,但因为维度不高,冬季进入森林中央也一样是找死。

人类通过在森林边缘伐木的方式试图消减这个森林的占地,这种手段已经初见成效,弗瑞斯特森林据说在百年前的面积比现在大很多。

西格玛想起了那个荒村边缘的,森林重新占据田野的现象。他按照酒鬼的话大致反推了一下,确定那就应该是弗瑞斯特森林。

“不过你这种一身烟味的烟鬼,或许进林子都不担心。”酒鬼嘲笑西格玛。

“烟味?”西格玛嗅嗅自己身上,恍然发觉是和因斯派尔呆久了,沾了一些深渊的气息,他还记得深渊的气息有强大的驱逐生物,尤其是低等生物的作用,不由得又松了口气,“你误会了,我之前有一位同伴是个烟鬼,我们在落谷前刚刚分开,同行了一路,那家伙可把我呛了个够呛。”

“哈哈,他一定是经常路过弗瑞斯特的老商人,他们都迷信抽烟能驱逐那些讨人厌的小东西。不像我们,想抽都抽不起!为贫穷干杯!祝愿那些黑心商人的肺都烂光!”酒鬼举起酒杯大喊,一众酒客也举杯应和。

为了应景,西格玛也举起那碗蘑菇汤,一口气灌下肚,反正在醉醺醺的人严重一切盛水的东西都像酒杯。

西格玛不住店,不喝酒,时刻注意自己的包。

看着天色快黑了,这里可没有路灯那种东西,西格玛离开酒馆,直接往教堂赶去。

守门人还认得他,或许是得了牧师的嘱咐,放他进去了。临走前还特意嘱咐,晚上牧师会过来守夜,点蜡烛念经文。他得找个不妨碍的角落,不要打扰牧师。

西格玛当然不会打扰,他找了个长椅,把画架靠在墙角,画笔跟着油彩盒揣怀里,靠在椅子上打了个盹,在牧师推门而入的时候,他醒了。

突然到了人类的地盘上还是给了他太大的压力,浅眠就是一个表现。

“派克特画师,我们又见面了。”进来的牧师居然是中午的那位,西格玛有点意外,又觉得合情合理,恐怕正是为了守夜,才会在白天留在后面不参加节日活动。

“牧师先生!真得谢谢您允许我暂住在这里,唉,我花钱一向大手大脚,总是旅行到一半就不得不打临时工。”西格玛立刻整理了一下仪表,站起来,露出一副有些不好意思又十分坦诚的样貌。

“我叫兰姆珀,今晚负责守夜。”牧师微笑着自我介绍,他看了西格玛一眼,在心中暗自思忖。

这位画家中午刚到安亚那,确实从落谷方向过来的。算算时间,一进镇子就来找教堂了,比较虔诚。画技能被安德鲁小姐看重,手艺还算过关。花钱确实大手大脚,甚至不记得留出住旅馆的钱,行事随意散漫,很可能是仗着自己的手艺一向如此,对自己很坦诚。

“如果您愿意留久一些,我或许能给您找一份三个月的临时工作。”牧师温和的微笑。

上钩了!

西格玛立刻做出一副热络的样子,“好呀!安亚那是个漂亮的地方,我很愿意留下一段时间,用来欣赏她的美!反正我也没有特别明确的目标,就是一路走走停停的。”

“不知道您愿不愿意帮我们修缮一下壁画呢?您也应当注意到了,我们的壁画已经比较陈旧了,东墙至今都是空落落的,唉……毕竟这只是个镇子里的小教堂而已。”兰姆珀微微摇头,“或许我没有权利替牧师长决定东墙的装饰,但一份修缮工作,我还是拿得定主意的。”

西格玛立刻表现出了一位虔诚信徒得知自己能够参与教堂工作的惊喜,他还多多少少的表演出了一些少年人的自我膨胀,“您放心,我一定能用画技征服牧师长的心的!我要让每一个走到壁画前的人都能感受到巢神的光芒!”

西格玛对着牧师表了一番忠心,并当即说好,西格玛的壁画修复工作从明日开始,教堂提供工具和食宿,再给予每日三铜币的报酬,按礼拜结算薪水。

西格玛看牧师走到神龛前点燃了长明灯,开始一个人在教堂里念诵经文,他突然有了一个马上绘画的冲动,只可惜光线不够。

人类利用神明的崇拜来维护政权,还处于****的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和北地截然不同,虔诚被作为一种美德宣扬,牧师传道时也富有煽动力,在巢神的神像下,烛火照映的神父特别有圣洁感。就是西格玛这颗属于理工狗的心也被这种和谐的场景触动了,何况他现在还被伊克斯帕斯赋予了绘画技能。

本能的,他把这一刻深深的记在了心里,随后坠入梦乡。

早上起来的时候,牧师已经把他的食宿都安排明白了。镇教堂目前没有特别多的钱财去修缮内饰,并且他也还没有证明自己的技术。一处偏远的,曾用作储物的冰冷阁楼被划给他暂住,那里漏风很严重,但采光还不错,有一口填满了稻草的长箱子作为床铺。

两支有些掉毛的笔,几罐有点混色了的油彩,一堆细木条用来让他搭建一个临时脚手架,这就是全部的工具了。

至于食物,他被允许和牧师们一起进餐,食物包括硬邦邦的面包,太阳酒,宗教仪式上剩下的一些菜肴,和一碗类似乱炖的汤。

嗯,深刻的体会到了牧师生活的简朴呢。

不过,西格玛一点都不抱怨。

他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

他没有管那些木条,先把壁画最下面的脱色部分给补完了,优哉游哉的画了一上午壁画,下午西格玛就打着洗笔的名义去逛镇子了。

安亚那镇并不大,当地人之间消息流通的很快,西格玛今天才成为了教堂的画师,街上的扒手就都不再把目标转向他。如果现在西格玛得到了一枚银币,被人盯上的概率也不大了。

他没有乱走,而是进入了街上的一家艺术商店,用最后的铜币购买了几克稀有的金色昂贵颜料。店主是本地人,也听说了教堂雇佣了一位画师的事情。

下午他回到教堂,才工作了一会儿,兰姆珀牧师就找上了他。

“我觉得这个神像的头冠需要更光辉灿烂一样……最好能把太阳的光辉温暖全部展现出来。艺术必须是完美的!巢神更是完美的!只有完美的画像才能配得上完美的神明!如果因为材料的问题不能展现出神明的至高,仁爱和伟大,那不是太可惜了吗?”西格玛的用词能让任何一位教徒难以拒绝,“诚然,我们都是不完美的,尘世中的华彩无力展现女神真正的光泽,所以接近神明不是我们一直所追求的吗?哪怕受限于经济和物质,我们也得去接近祂啊!这不是一个头冠和一些颜料钱的问题,是我追求美所作出的微薄努力!”

西格玛在晚餐后坚定拒绝了牧师递过来的银币,次日一早他去晒自己睡箱里的铺草,在箱底发现了一枚银币,非常开心的和牧师分享了一番自己捡到银币的过程。

哈,欺负小牧师真有趣。

上辈子活到四十二,这辈子演了二十年孩子,灵魂年龄六十二岁的西格玛微微一笑,表示看明白一个生活简朴,信仰虔诚的二十多岁小年轻还是很容易的。不过他选择落户教堂当然不是为了欺负年轻人来了,他的第一目的是安全,有教堂工作能让他在镇子里避开绝大多数的盗窃,抢劫事件,当地的流民和混混还是不太敢直接惹到教堂上去的。其次,教堂的房间再偏僻,安全性都比旅馆要好太多。

只要他不牵扯进教堂的内部事务,没有人会主动来对付一个“虔诚”的外来画家,尤其是这位画家只停留几个月的情况下。

最糟糕的情况下,他也可以把大多数危险转移到离开镇子之后,他现在需要的是几个月稳定安全的生活。

用来研究那本符文字典。

实际上,这次购买的颜料……昂贵的主要原因就是因为,这是一种稀释了很多倍的附魔材料,经过适当提纯后,可以用来调制附魔墨水。

普通的符文用普通的颜料写下,就代表着一次性和易失效。

他在袜子上画的那个治愈符文,大概在下周就会失效了。这种符文明显的表明了西格玛的符文师身份,他必须调制附魔墨水,绘制出可多次使用的,能用很多年的那种附魔产物,才能拥有法术层面的自保之力。

至于物理层面上……离开这里后,找机会去申请个佣兵身份,买一对双刀。

和平的路途用画家身份,危险的路途就用佣兵身份。双身份,双保险。

不在这里解决武器问题,一方面是做戏做全套,另一方面,在不够了解这里的时候,低调第一。

虽然这里的人应该不知道谎言面具师,更不可能知道祂的名字,但西格玛连这个身份的“伊克斯”姓氏都没有说。

这点他也准备好了,去注册佣兵身份后就用代号慢慢取代名字。至于画家身份……人类这边的改姓流程简直是贵族专属,他又是个男的,没办法通过假结婚来自然的转变姓氏……不过“离家出走”这一条可以用来解释自己为何不介绍姓氏。

反正人类在这点上和精灵类似,不是正规的社交场合,或者特别为自己的家族而自豪,就一般不会介绍自己的姓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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