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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小怪物

很久很久之后,吕思归向自己的孩子们讲述自己与挚友丁凉传奇经历的开始,讲到这里,他总会停顿一下,然后用神秘兮兮的语气问道。

“你们猜?当时我看到了什么?”

他的孩子们发扬了他的奇思妙想风格,纷纷猜测:“金银财宝”、“武功秘籍”、“木头”等等。

还有一个贪吃的孩子猜测是肉。

吕思归总是会斜起他的嘴角,竖起食指,非常得意的说道。

“都错啦,那玩意儿,是个怪物哦!”

当丁凉与吕思归放倒了那尊关公金象,他们终于看到了洞里的那个“东西”。

说他不是人,他有鼻子有眼睛有胳膊有腿;但是你要说他是人,他只有婴儿的个头,但绝不像个婴儿,更像是个侏儒。头大胳膊细,毛发稀疏,浑身雪白色,身上裹着一件红色的布衣,怎么看怎么不像人。

丁凉见过无数邪恶与血腥,但是他也没有见过这么诡异的生物,于是他震惊了。

吕思归也震惊了,他目瞪口呆。

“这是个什么玩意儿?”吕思归问道。

丁凉摇了摇头。

刚才关公像的晃动,毫无疑问就是这个小怪物弄出来的。但是这个小怪物被封在如此沉重的金象之中这么久,怎么可能还活着。

吕思归好奇的蹲下身子戳了戳动也不动的小怪物,丁凉握紧了刀,站在旁边看。

更神奇的是发生了,离开了金象之后,怪物的皮肤开始慢慢变成蓝色,变得更加诡异可怖。

“蓝精灵?难道是憋得太久变蓝了?”

吕思归突然冒出一句。

丁凉皱起眉头,他知道人憋得太久会死,至于会不会变颜色,这超出了他的知识范围。

吕思归也没指望能听到丁凉的回答,因为他这一问本身就有些荒谬。他起身拿起贡品中的酒,用手沾了一些轻轻撒到小怪物的脸上,想把他弄醒。

本来白的时候还有七分像人,蓝了之后就只剩三分了。

其实丁凉也很好奇,但是他的安全意识要更强一点,所以他没有靠的太近。果不其然,吕思归的酒果然有用,小怪物醒了。而它一醒,吕思归就后悔了。

它睁大了双眼,两眼都是血丝,本来有些皱起来的丑陋五官变得十分狰狞,它张开嘴,牙齿很尖,像是一只从地狱饿鬼道中爬出的小鬼。

它的胳膊腿都很细,看上去弱不禁风,但是它竟然还保留着很快的速度和很强的力量。它的攻击方式也像野兽,嘶嘶的嚎叫着,发出野兽般的声音,想扑向吕思归撕咬。

吕思归怪叫一声,身形一动居然直接跃到了房梁上。他在惊恐之时将自己的轻功超常发挥,让丁凉也不得不赞叹他的轻功无双。

苏醒过来的蓝皮怪物迅速恢复了活力,此时它正像野兽一般四脚着地,两只大的骇人的眼睛闪露着凶光。它的牙看上去很狰狞,口水一滴滴的滴落在地面。

这玩意的视觉冲击力还是不小的,吕思归显然被吓得不轻。

“怪…怪物!你小心点啊!”

他害怕极了,但是没有忘记提醒丁凉。

丁凉此时也是严阵以待,他倒是没有丝毫恐惧,因为他本身就是个从地狱走出的人,妖魔鬼怪什么的一点不稀奇。

小怪物表现出很强的攻击性,它很饿,需要肉,需要血,眼前的两个人正是再好不过的猎物。

它看上去虽然古怪,但是毫无疑问的,它是个人。

但是它向丁凉扑杀过去,像一只嗜血的鬼。

也许江湖中武功高过丁凉的人还有不少,但是比他冷静,遇到危机时更沉着稳重的人,很少很少。狰狞的小怪物动作虽然迅猛,但是在丁凉的神眼中,准确的看出了它的行动轨迹,于是他挥刀。

当他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在眼睛的时候,一切运动的轨迹在他眼中都会变慢。他将小怪物扑过来的全过程看的很清楚,看到了他腋下与胸骨处露出的破绽。

这一刀精准而迅捷,如同一道闪电。怪物会被斩杀,成了一件天经地义的事。

让丁凉觉得诧异的是,他清晰的感觉到了自己的刀划过了怪物的身体,但是那种感觉,那种触感,很奇怪。

那不是刀砍在人身上的感觉,他的经验很丰富,绝不会弄错。

作为一名经验相当丰富的杀手,丁凉有足够多将刀剑刺入人体的经历。

但是当他斩杀了这个诡异的怪物时,他觉得很不对。准确来说,这怪物体内骨骼的硬度与肌肉的纹理,都和普通人有很大差异。

它的骨头似乎比一般人更软一些?

这一切说起来长,实际上只是电光火石的一瞬。吕思归依然小心翼翼地,今天晚上一下见了十几个死人还见到一个怪物,无疑这对大大咧咧的他也是个相当严峻的挑战。

“他死了吗?兄弟你这一刀真是帅啊!”

确定它不会再动之后他才从房梁上跳下来,同时没有忘了拍个马屁。

吕思归没敢仔细观察小怪物的尸体,而丁凉则是认真的看着小怪物尸体上的伤口。他一刀差点将它斩成了两断,伤口可以看到骨头与内脏,看上去没什么异常。

唯一奇怪的是他的血,非常多,多的不像它这副瘦小的肉身所能承载。就好像打破了一个茶壶,结果流出了一盆水。

血液从小怪物的身体中流出,很快将地面染红了很大一片。火光,庄严的关公金象,土黄色的地面,尸体,鲜红的血液在缓缓地蔓延,这些反差极大的元素将残破的黑虎寨变成了一副极诡异与可怖的画。

“死了。”

丁凉开口,任何一个看到这伤口的人都不会认为这家伙还能继续活着。

吕思归心有余悸的拍了拍胸口,惊魂初定。

“兄弟你还真是罩得住。这帮人为什么要藏这么个玩意儿在这?”

不解的嘀咕了一声,吕思归觉得自己真是倒了血霉。他意外的听到几个山匪在讨论“宝贝”,于是他就动了劫富济贫的念头,结果差点把自己小命搭进去不说,还受了很大的惊吓!也没什么心理补偿!

关二爷的金象虽然是一尊很大的宝贝,但是他太大了,带不走。敬畏神明的吕思归也万万不敢把它砸碎当成金块带走。而丁凉面对这巨大的黄金也没什么想法。

实际上在这一晚上的神奇经历中,吕思归偷偷的以为丁凉才是最大的怪物。武功高强,杀人不眨眼,胆大包天,还有点憨?

“我们把它藏起来吧。”

吕思归建议,丁凉也同意了。的确,在现在带不走它的情况下,先藏起来等以后有机会再来取才是正确的做法。

两个年轻力壮的小伙子,费了很大力气,终于成功的挖了一个足够大的坑把关二爷的金象埋了进去,吕思归一边填土一边虔诚的祈祷和道歉。

最终,两人放了把火,将这罪孽之地焚烧的干干净净。

当然,在放火之前,吕思归将那些山贼身上的钱都摸得干干净净。可以说他的胆子和接受能力在以一种很强悍的速度增长着,刚开始他对这些人类的尸体充满了恐惧,现在他都想看看这些该死的恶人嘴里有没有金牙!

俗话说得好,杀人放火不分家,丁凉对于这一点倒也认同。作为一名流星杀手,他活着本身就是一种最大的奇迹,在每次任务中,他所负责的基本就是不顾生死的去杀戮。成功则生,失败就死。

地府于天下各处寻来幼童培养为杀手,其中骨骼惊奇,习武天赋上佳的孩童会被精心培养,成为最优秀的杀手。

而剩下的那些资质寻常的孩童,则会被地府以最霸道的药物洗礼肉身,以最残忍狠毒的方式催发他们的生命潜力,以求在最短的时间内将他们的能力完全的逼迫出来。地府完全不在意这些孩童的感受与感情,他们的脑袋反正也会被药物与惑神术控制,给他们修炼的也是最霸道猛烈的功法,然后成为流星杀手,成为地府最昂贵也是最卑贱的一次性使用工具。

流星杀手执行任务时绝不惜命,如飞蛾扑火一般决绝,成功率很高,地府之所以能够让人闻风丧胆可以说他们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也正是因为如此,一个流星杀手在一次任务结束后存活下来的可能,和扑了火的飞蛾全身而退的可能性差不多。但是丁凉,作为一个少年流星杀手,显示出了让人震惊的才能,他一共执行过五次被认为是十死无生级别的任务,他的同伴尽皆死亡,只有他活了下来。

他的能力曾引起过一位高高在上的阎王的注意!

要不是第七地狱很快就被一人一剑覆灭,很难说他之后会发生什么事。

尽管他以为自己已经可以永远逃离地狱,可以尝试过一下正常人的生活。但是很多东西已经印入了他的骨髓,他的灵魂,成为了一种本能。

他只是为了一个曾好心待他的人报仇才来到了这里,尽管杀人了,但是杀的都是穷凶极恶的恶人。他还救了个人,还杀了一个妖怪。照老和尚的说法,什么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啊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啊什么什么的,他也算有不少功德了吧。

今晚发生的事情荒诞又诡异,但是他不在乎。

反正天很快就要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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