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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长相思

1

袁天河站在写着“太傅里”三个字的石拱门下,皱着眉头的娃娃脸看上去像一只粉嫩嫩且皮薄馅大的包子。他推了推脸上的黑框眼镜,只觉得自己仿佛站在人间和冥界的区分线上。

外面是人潮汹涌的太平街。虽然已经是傍晚,依旧可以听到少女们尖叫嬉闹的声音,和招揽生意的奶茶店学徒的叫卖声,可以闻到一阵阵香辣诱人的炸香肠的味道,间或还有臭豆腐的劲辣鲜香味,让人忍不住口水横流。

可他们面前这条名为太傅里的巷弄却与太平街完全不同。袁天河拉着自家的侄子,有点怕怕地说:“怎么觉得有点诡异啊……”

明明只是几步路之隔,可那石拱门里显现的却是一条古色盎然的街——鱼鳞一般铺陈开来的两层古楼,点缀着明明灭灭的暖黄色灯火,看上去仿佛一瞬间回到了古时一样。

“流云在里面,我感觉到了,他在里面!”袁晓鑫好似一点儿也没觉得不对劲,挥动着小胳膊,就想拉着袁天河往里面走。

袁天河一把拉住他:“小祖宗,要不咱们回去吧,我怎么觉得这事情越想越瘆人呢,咱们明天中午来成不?”

“不行!”袁晓鑫转过头来。袁天河这才发现,袁晓鑫的右脸上不知何时出现了一颗妖冶的红色泪痣,让这个普通的可爱小孩,瞬间就显得妖异了许多。

“你什么时候长了颗泪痣?”

“今晚必须去,不然又要等一个月了!”

两人同时说话,却说的完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内容。正拉拉扯扯的时候,他们突然听到身后传来柔和的妇人声音——

“两位,可以让我先进去吗?”

正在争论的袁天河和袁晓鑫一起转头,看到一位仿如月华一般的妇人。

她虽然坐在轮椅上,脸上也已经有了风霜的印迹,但从那精致的妆容和她气定神闲的表情可以看得出来,她一直养尊处优,生活得很好。

她穿着一件剪裁得体的浅蓝色长旗袍,外面披着一件白底蓝提花丝质披风,看起来都是非常昂贵的料子,衬得她整个人端庄优雅、贵气逼人。

看着面前瞪大眼睛的两人,她戴着白蕾丝手套的手指收紧,紧张地捏了捏手上由珍珠串成的手包。她看上去教养良好,因为知道自己提出的要求不太妥当,所以有些窘迫。

但大约是因为无法遏制内心的渴望,她在袁天河和袁晓鑫的注目下,匆忙地打开了珍珠包的白金纽扣,从里面掏出了一张名片来,轻声说:“我知道我这样要求有些鲁莽,让我先进去的话,你们要多等一个月。可是我实在等不起了,医生说我的身体已经到了极限……这是我的名片,如果你们的愿望是金钱能够满足的,道尔家族也可以帮你们完成心愿……”

“啊……奶奶,你可能误会了,我们是过来找朋友的……”袁天河听着她越说越不对劲,果断打断了这位优雅老妇人的话,不好意思地笑笑,说,“那个,要不咱们一起进去?”

老妇人听到袁天河这么说,一愣,带着疑惑地说:“你是辛先生的朋友?”

“辛是谁?”袁天河愣了一下,说,“我来找我的朋友,李晨安。”

老妇人认真地看了袁天河一眼,半晌,轻声犹豫地说:“……那好吧。不过,我听说这里每个月只能走进去一个人呢……”

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出现过例外。

袁天河没有听到她低低的呢喃,拉着袁晓鑫过来,一起推着老妇人往巷弄里面走去。说实话,多了一个人,他心里顿时觉得没那么害怕了,而且听这老妇人的口气,似乎对里面很熟悉,也就是说,开始的诡异啊什么的,一定是他想多了!

袁天河放下心中的害怕,忍不住和老妇人搭话:“奶奶,你大晚上跑来这里,找那个叫辛的人干什么啊?还有啊,我好久没来河东这地方了,这里啥时候建了一条新的仿古街呀?看上去规模还不小哦……”

“……我来找一位故人。”老妇人轻声回答,“一位很多年、很多年都未曾见到的故人。”

“那你的故人一定很有钱。”袁天河由衷地感慨道。纵使他们这里房价一直偏低,但市中心这块依然是只有土豪才能住得起的中心商业区好么?!

他就这样一边和老妇人搭着话,一边用眼睛瞪着袁晓鑫,不准跃跃欲试的侄子瞎跑。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袁天河总觉得走过“太傅里”这道石拱门的时候,身体仿佛戳破了泡泡一样,耳边传来轻轻的“啪”的声音。

他们不知道的是,当他们一路走进去,身影就扭曲地消失了。巷弄口依然是炸串串的香味,以及挤挤挨挨的行人,那之前层层叠叠的两层小楼,还有明明灭灭的灯火,全都消失了。

“我的故人啊……其实很穷很穷的……”空气里,似乎还有老妇人带着笑意、追忆过往的声音。

2

“滚开滚开!谁都不许跟着我!”一个身穿利落的黑色骑装、艳丽夺目的短发少女,正挥舞着手上的鞭子,脚下到处是打碎的盘盘盏盏。杂乱的香味混在一起,让人清楚地知道,这些被打碎的,原本是一桌华丽丰盛的晚餐。

她扬着鞭子,样貌也算柔美,此时一脸凶悍,眼圈红红的。面前的丫鬟不敢靠近,只能带着哭腔求她:“小姐,司令说了,不许你独自出门。如果让司令知道了……”

“知道了又怎么样!”说到这个,佘斯曼更生气了,一甩鞭子,又打碎了摆在客厅的琉璃钟。

“今天是我的生日,他却只告诉你们他晚上不回来了,连电话都没有打给我!既然他一点儿也不关心我,那我为什么要听他的话!”佘斯曼气急了,拿了车钥匙就往外走。

平日里父亲总是不回来,她能理解,她知道父亲有很多不得不忙碌的事情,毕竟他是整个南城的主人,要操心的事情太多太多了。况且不管再怎么忙,只要到她生日那天,父亲都一定会回到家,和她一起吃一顿晚饭,再送她一份生日礼物。

可今天是她十六岁的生日,不但没有礼物,连不回来这件事,都是身边的警卫员通知的。

佘斯曼知道父亲是在躲她。自从她发现父亲只是养父之后,父亲就一直躲着她。

佘斯曼心里又气又怒,开着车子一路飙出门去。

她虽然任性,也知道现在是非常时期,在城里发发脾气就算了,开出去万一让父亲的敌人钻了空子,可就不是小事了。所幸南城很大,她绕了两个圈,心里稍微平静一点。车子却在这时突然熄火了。

倒霉!

佘斯曼突然闻到了一股让人抓心挠肺的香味。

后来想起来,这一阵香味仿佛是命运在指引她——往那个地方去吧,那儿有你必须要遇到的人。

佘斯曼一直被佘司令当成儿子一般养大,甚至射击都学过,别说和前朝的大家小姐相比,就算是和新式学堂的女孩比,都完全是个野小子。

但就算吃过再多训练的苦,佘斯曼也从来没饿过肚子。她这会儿生完气了,才意识到她掀了晚饭的桌子,到现在竟然还没吃一点东西,已经饥肠辘辘了。

佘斯曼是个果断火爆的性子,把鞭子往腰上一缠,披上厚实的大披风,下了车就顺着味道一路摸了过去。

香味越来越浓厚,是一种新鲜油脂混合着咸味的芳香,透过冬日的大风,霸道地往人鼻子里面灌。

在巷弄里面转了几个弯,她看到一棵巨大的榆钱树,树下面有一个小小铺面,关着门,只开了一扇小小的窗,窗上挂着一块老式的牌匾,上面写着“笔墨纸砚”。

窗户里面,此时正点着一盏浅黄色的灯,那灯火下面,坐着一个极其清俊秀雅的男人。

他穿着蓝色长衫,袖子规规矩矩地挽着,虽然是一头短发,但浑身的气质让人莫名就想起多年前那些温润君子。

美人如玉。眼前的陌生男子,让佘斯曼想到了这个词。

但是这感觉只是一瞬间,下一刻,那男子开始搅动面前的碗,把细细的面条微微在汤汁里面搅拌。那伴着小葱、酱油、油脂的鲜香传过来,肚子饿得不行的佘斯曼顿时什么美人都顾不得了。她几步走过去,怕这男子把面吃掉,一时脑抽,就像调戏美人的登徒子一样,身手矫健地跳上了窗台。

男子听到动静,一抬头,被一脸垂涎的英气女孩给吓到了。

佘斯曼当时已经饿得没法儿思考,利落地从窗口跳入人家的铺面,从怀里掏出一个银元,豪迈地拍在桌子上,说:“这碗面条卖给我!”

一个银元在当时可以买三十斤米,够一家人吃小半个月了。佘斯曼自认十分大方,可眼前的男子却瞬间气得脸颊通红,仿佛受了多大的屈辱一般,说:“不卖!这是我做给自己吃的,小生怎会做食物贩卖于他人!”

“你可以自己再做一碗啊!”佘斯曼十分不理解,在她的成长环境里,还没出现过这种老式的酸儒,可她太饿了,只能认真地劝他,“我给你一个银元,足够买几十碗面条了……哦!难道你还想坐地起价?!”

“你你你……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男子气得指尖都在发抖,恨恨地一手指着佘斯曼,一手捂住胸口。

佘斯曼见这漂亮书生样的男子好像快要被自己气死了,两颊通红,仿佛玉上飞霞一般,不由故意一笑:“哎哟,我今儿还非得吃了这面了!”

说完,她脱掉手上的手套,丢在小桌上,几步来到男子面前。男子颤巍巍地站起来,一副小心保持距离的表情,义正辞严地说:“男女授受不亲,你你你你你你离我远点!”

男子一站起来,佘斯曼就顺势坐了他的位置,拿起筷子,挑起面深深嗅了一下,只觉得五脏六腑都被这咸香给霸占了。这男子虽然看上去像个上古遗物一样古板,但是却有一等一的好手艺啊。

“不许吃!你不许吃我的面!”男子急得团团转,可是又不敢上前与佘斯曼接触,眼见着自己的面就要被这个女恶霸一口吞下,突然,门口传来一阵不善的拍门声。

“王子君!王子君!开门!”一道粗俗的嗓音响起,王子君顿时脸色煞白,也顾不上自己那碗面了,轻轻吐了一口气,整个人气度一变,有种锋芒毕露的感觉。他风度翩翩地轻笑一声,自嘲一般说:“却没想到,王某人这番是要做个饿死鬼了……”

佘斯曼觉得有些奇怪,还没问话,就听到门“砰”的一声被撞开了,三个膀大腰圆的男人走了进来,一看就知道绝非善类。

“王子君,还钱了,三百个大洋,一个子儿都不许少,不然就拿你家的传家宝做典当,你不会是想赖账吧?!”走在最前面的男人一副地痞打扮,笑起来满脸横肉抖动,与身材纤细修长,仿佛一丛修竹一般的王子君比起来,武力值一目了然。

“我当日不过借了你三个大洋,半年不到,你竟然就翻番百倍,简直欺人太甚!”王子君的语气并不激烈,显然知道这些人是不会听他分辩的。他叹口气,摇头道:“也罢,是我当初太过大意,让你在借据上动了手脚,此刻百口莫辩……”他脸上突然涌现一股狠绝,大声说,“但就算赔上我的性命,你也休想拿走《长安月下图》!”

话说到这里,他手里闪过一抹寒光,眼见着就要横刀自刎。

就在这时候,把事情听了个大概的佘斯曼长身而起,瞬间打掉了王子君手中的匕首。她擦了擦鼻子,讪笑着说:“那个啥,先不要着急死嘛,借三个银元,半年不到就翻百倍是怎么回事?先跟我说说……”

“跟你说又能怎么样?!我劝你不要多管闲事,不然……啊啊啊啊!”

佘斯曼一蹬脚,几人只看到一抹残影,再回过神来,就看到三个壮汉倒在地上,正在痛叫不已。

这世道纷乱,佘斯曼自小就学习格斗,而且不是花架子,都是些真正杀人的功夫,打几个拿架势吓人的地痞流氓,简直不费吹灰之力。她回头对着目瞪口呆的王子君一笑,说:“你也看到了,我刚好身手不错,也还有点来历。这利息我记得佘司令早规定了,一年不可以超过一厘,否则就要坐牢了。你告诉我,是谁给你设的这个局,定的这个利息?”

那个晚上,一直喜欢吃烧鸡、四喜丸子、卤猪蹄和烤乳猪之类大荤大油的菜的佘斯曼,第一次吃到了一种名字极其好听,食材十分简单的食物——阳春面。

将熬制得发黄的浓鸡汤和鸡蛋黄打了,把面粉一点点揉好,制成细细的手工面条;加上王子君自己种的几颗水嫩嫩的青菜,几滴今年才熬出来的新鲜猪油,半勺头道浓香的老酱油,和一把切得小小的葱花,那滋味,把一直吃得粗犷,习惯大鱼大肉的佘斯曼,给吃得舌头都要撸不直了。

那天风很大,阳春面好吃得让她咋咋呼呼,刚才还在说君子远庖厨的王子君笑着给她连做了三碗阳春面,看她吃得干干净净。

天气很寒冷,但是记忆之中,那天一直有春风围绕,天地温柔。

3

“这地方有这么大么?”袁天河推着老妇人走了好一会儿,终于忍不住出声了。他的声音顺着寂静的巷弄一直传出去,然后消失在黑暗里。

周围安静得不太正常。

再怎么安静的夏日晚上,都会有蝉鸣或蛙声,会有人们活动的声音,就算一切都寂静,至少还有大自然的风声。

可在这太傅里里面,一切都仿佛是静止的,除了自己和身边两人的呼吸声,袁天河觉得整个世界都是静谧的。

袁天河越走越是腿肚子哆嗦,忍不住小声问:“你们不觉得很奇怪吗?”

“流云他们就在前面。”袁晓鑫眼角的泪痣好像要燃烧起来,他一脸渴望地望着前面没有尽头的巷弄,眼里非但没有一丝害怕,反而有种熊熊燃烧的期盼。

“在这里看到什么,发生什么,是很正常的,都是对来者的考验。”年纪最大的老妇人是最淡定的,她甚至从珍珠手包里拿出了一面小镜子,理了理自己的鬓角,又浓浓地擦上一层艳红色的口红。

“你觉得我好看吗?”老妇人看着镜子里贵气逼人的自己,开始是满意,半晌后却又有些难过起来,“怎么办,我现在肯定丑死了,脸上好多皱纹……”

刚才她还是一派端庄的模样,此刻却好像一个急着去见心上人的少女,又是喜悦,又是不自信。

“奶奶很好看啊,很优雅的!”袁天河认认真真地回答着,“看您现在的样子,就知道您年轻的时候是独一无二的大美人!”

老妇人一笑,轻轻摇头:“我年轻的时候应该也算是漂亮的,可还是比不上我的朋友。”

“哦?那你们是同学还是?”袁天河脑中顿时出现一长串八卦,两个同样漂亮的大美女,一起念书长大,结果喜欢上同一个男生……因为注意力太过集中在八卦上,顿时连刚才的害怕都忘记了。

可是他脑中的剧场才走到一半,老妇人就打碎了他的妄想。

老妇人笑着说:“嗯,我和他认识的时候,我十六岁,他十八岁。他很漂亮,是那种超越性别的美丽,皮肤很白,眼睛是上挑的单眼皮,看上去非常精明。他也是真的很厉害,是比我们所有人加起来都要聪明的天纵奇才。不过他很喜欢装傻……我记得他最大的优点是有一双非常厉害的手,总能做出非常好吃的东西。尤其是阳春面,我吃了又吃,永远都吃不腻……”

吃货袁天河露出心驰神往的表情,连一直在专心寻人的袁晓鑫都忍不住分神开始听了起来。

袁天河感慨:“也只有你们那时候才有这样贤良淑德的妹子,听得我都想娶你朋友了!”

老妇人哈哈大笑起来,眉眼间的端庄一瞬间变成了飞扬的笑意,笑得要溢出泪水来:“小朋友,我的朋友可不是女孩子。他是个非常非常非常好看的男人,一点也不柔媚,但是漂亮得仿佛玉人一般。”

袁天河顿时懵了,然后尴尬地笑了起来:“哈哈哈,真没想到。”

不过他心里却不相信老妇人的话,能被用漂亮形容的男人,一定看上去非常女性化。老妇人的形容,大约也是在记忆里过度美化的结果吧?

袁天河非常体谅老妇人对于朋友的美化,没有继续跟她争论。他皱了皱鼻子,轻声说:“那个……你们觉不觉得,从刚才开始,就好像有一股类似炸鸡的味道啊?”

开始的时候还很淡,但是现这味道开始浓郁起来了。

“嗯,我也闻到了。”袁晓鑫还没说话,老妇人就老神在在地说,“说明我们开始接近辛大人了。我听来过这里的朋友说,见到辛大人的过程各不相同,有些人要走很长很长的路,有些人要做一个很长的梦,有些人一瞬间就能与辛大人面对面……但是这一切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炸鸡的味道。味道越浓郁,说明我们离辛大人越近。”

幽深的夜晚,突然在这神秘莫测、古色古香的巷弄里提到了炸鸡,一瞬间让袁天河感觉到了安全感。

总觉得能和炸鸡牵扯到一起的,一定不是什么危险或者灵异的事件呢!

老妇人一瞬间又紧张起来,再次拿出小镜子,认认真真地看着自己的脸,检查自己的妆容和发型。

“怎么办怎么办,也不知道能不能见到他。小朋友,你看看我脸上出油了吗?”老妇人紧张地检查着一切。

虽然他一向聪明锐利,但很多年前,每次见面都是她占上风来着……可这次,她有些紧张了起来。

4

那天美人救书生之后佘斯曼才知道,王子君这事儿不是一例。佘斯曼眼睛一转,佘司令既然不肯回家,她可以去找他啊!

于是佘斯曼在吃了三碗阳春面后,把嘴一抹,拿了借据,带着苦主王子君,直奔佘司令的办公处。

佘司令身为乱世之中割据一方的掌权人物,又有佘斯曼这样大的女儿,外面总谣传他是个煞气逼人的中年人。煞气逼人是说对了,但佘司令年纪却并不大。

佘司令看上去不到三十岁,此刻穿着一身剪裁得体的军装端坐在办公桌后,认真听着手下的汇报,虽然气定神闲,但是那一股沙场带出来的血腥气息,让人觉得他像是一只打盹的猛兽。

和王子君的漂亮疏朗不一样,佘司令的样貌并不十分出众,不过精悍迫人,乃是南城众多小姐们闺中闲聊时最热门的话题。

佘斯曼到了佘司令面前,那股兵油子一般的厚脸皮和任性刁蛮都变成了娇憨可爱。她拿着借据,小声地说完整件事情,佘司令却不看她,只细细问王子君事情发生的原委。

两人一问一答,把事情瞬间弄清楚之后,佘司令抿着嘴,脸上划过一抹煞气。背后操作、无视纪律的人要倒大霉了。佘斯曼想着,就见佘司令终于把视线转向她,说:“陈妈打电话说你今天没吃饭,还把餐厅砸了。”

胆大包天的佘斯曼就怕佘司令一个人,加上她那点不能见人的小女孩心思,顿时脸颊通红,嘟着嘴说:“谁让你都不回来陪我,今天可是我的生日!”

虽然一股子抱怨,却是一副娇蛮小女儿的样子,让一旁一直表现淡定的王子君看得目瞪口呆。

“我很忙。”佘司令纹丝未动。他的五官极其硬朗,不笑的时候,嘴角是下垂的,看上去特别严肃,加上那一身血气,几乎有能止小儿夜啼的效果。

一股委屈涌上心头,佘斯曼眼圈一红,对着佘司令大声说:“你就是不想在今天看到我对不对?因为今天是妈妈过世的日子!你只喜欢妈妈,不喜欢我!”

话说到这里,佘斯曼的泪水刷一下流了下来,她粗鲁地擦了擦脸,却还是止不住奔涌的泪水。她一把拉起一旁的王子君,大声说道:“我们走!”

王子君还一句话没说,就被佘斯曼给拉了出去。

外面风一吹,佘斯曼才冷静下来,发现自己干了件蠢事。她好不容易见到佘司令,还没说几句话就这么冲了出来,连外套都忘了拿!

她哆嗦了一下,在想要不要回去道歉,怀里却突然被塞了一件暖烘烘的衣服。

王子君一脸柔和,轻声说:“借给你,多谢你替我说话,不然我王子君的性命,只怕就只到今夜了。”

这是个风很大的夜晚,周围一切都显得灰蒙蒙的,只有王子君一张漂亮的脸,在南城指挥部的路灯下熠熠发光。这个少女心思破灭的夜晚,似乎都被这张脸而晕染,变得温柔起来。

佘斯曼突然很有倾诉欲,她愣愣地看着王子君,突然脱口而出:“我在干什么啊……他又不真的是我爸爸。”

王子君突然听到这关于南城掌权者的家庭八卦,愕然张大了嘴。

“不许插话!”佘斯曼察觉到王子君想要开口说话,忙说道,“今天只许听我说,听到没?”

王子君愣了一下,突然一笑,好脾气地点了点头。

佘斯曼披上他那件老土的棉花袍子,只觉得全身都温暖起来。他们顺着路灯一路走,佘斯曼慢慢地说着,说她藏了这些年的心事……

四年前,佘斯曼不小心知道了佘司令并不是她的亲生父亲。

那天,从小被养得胆大包天的佘斯曼偷翻佘司令的房间,在枕下找到了一张做旧时打扮的女人的照片。早些年想留下照片,是极其困难的事,可这女人的装扮看起来并不十分富贵,这一下子就引起了佘斯曼的兴趣。

她当时想,这说不定是她的妈妈。

佘司令一直对她的母亲避口不言,只说佘斯曼的妈妈是世界上最温柔的女人,说她长得和佘斯曼并不像,若佘斯曼是一朵怒放的玫瑰,扎人又艳丽,那佘斯曼的妈妈就是一朵静静开放的雏菊,暗里生香。

“那我大约是像你!”小小的佘斯曼大大咧咧地这么说着。

这种时候,佘司令通常都不说话,眼神里有很多很多她看不懂的东西。

孩提时候的佘斯曼并没有想过,为何佘司令那么怀恋、爱恋地提到她的妈妈,却不许她学习妈妈身上的特质。按道理来说,那么爱妈妈的父亲,应该也希望培养出和妈妈一样温柔秀丽的大家闺秀吧?

可佘司令从小教导佘斯曼射击、骑马、游泳、格斗,他总是说,一定要有保护自己的能力。佘斯曼也不懂为什么,只觉得可能是佘司令未雨绸缪。

直到那天翻出了一叠书信,佘斯曼才解开了所有的谜团。

那个盘着头发、鬓角插着一枝小小木芙蓉,笑得一脸温柔的女人,确实是她的妈妈没错,但是这个女人一生都没有真正嫁过人,只是曾被父母卖给了一个富商做姨太太,没过两年,生下佘斯曼的当夜就去世了。

她是被折磨死的。

那富商前后纳了十几个姨太太,最后却只剩下零星几个人,皆是因为他贪花好色,又不长情,喜欢的时候极尽宠爱,不喜欢了就丢给大太太折磨,还曾醉酒之后笑言,说自己的太太是贤内助,把那些看腻了的女人磋磨死了,免得浪费米粮。

其愚蠢狠毒,很是为大多数人不齿。

当地的老百姓就算吃不起饭,把女儿卖了当丫鬟婢女,也不肯把水灵灵的女孩卖给他当姨太太。知道这富商来提亲,以死相逼不肯出门的女孩都有不少。

偏偏佘斯曼的妈妈的性格柔顺,老父又嗜赌如命,欠下赌债,一番逼迫之下,她只能含泪写了分手的书信寄给佘司令,说是没脸见他,让他以后再也不必想她了,就一闭眼,进了那吃人的院子,不到二十岁,就撒手人寰了。

等到混出头的佘司令一路杀回南城,成为一方军阀的时候,青梅竹马的恋人的坟前已经长满了青草。而还不懂事的佘斯曼也被磋磨得命悬一线,救回来的时候瘦得吓人,若不是佘司令日夜抱着不放,精心调理了大半年,只怕就这么随她妈妈去了。

佘司令当年命人在恋人坟前灭了富商满门,鲜血染红了坟前的土地,所有人都吓得不敢出声,他却一脸淡定地让人把尸体挪远点。要让恋人解气,但不能弄脏她休息的地方。

当年这件事情闹得人人自危,都说佘司令已经失心疯了。幸好在佘斯曼妈妈的酒鬼父亲被佘司令亲手枪杀之后,他就恢复了正常。但据说,佘司令自此之后再也没笑过。

他变成了阎罗一般的人物,除了对恋人最后的血脉会温柔一些,出了佘公馆,就是人人害怕的活阎王。

佘斯曼看完了书信和佘司令当年的一些小记,看出了母亲的绝望和佘司令当年成功后期待着衣锦还乡迎娶自己最爱的女人的喜悦,看着他们就这般被世道磋磨,生生天人两隔……佘斯曼默默地把东西放回原位,回去哭了一晚上。

她没想到自己的出身竟然这么复杂,也没想到佘司令并不是生性严肃。他只是失去了自己一生中最重要的东西,再也笑不出来了。

开始她只是对收养自己的佘司令有了些怜悯和关怀,后来多了对他的濡慕,再到后来,懵懵懂懂地有了些莫名的好感和喜欢。

“我甚至不要脸地想过,我和妈妈像一点就好了,那样,那样的话……他就会喜欢我一点点了吧。”佘斯曼咬了咬唇,泪水一连串地从她的脸上掉落。

她哑着嗓子问:“我是不是特别不要脸?”

王子君一直都没说话,到了此刻,突然一笑,说:“今日太晚了,我送小姐回家吧。若是小姐有兴趣,这个问题,王某人择日再回答小姐。”

他眉宇间有未曾见过的狡黠,大约是见佘斯曼褪下伪装,便也露出了真实面貌。

那时候,只觉得自己大逆不道,居然对抚养自己长大的佘司令有了懵懂好感的佘斯曼并不知道,一个那样张扬且年轻漂亮的女子,哭着诉说自己的心事,对于一个适龄的异性来说,到底有多么让人心动……

她只知道王子君和她约了下一次见面,她多了一个可以诉说心事的……朋友?

5

炸鸡的香味越来越浓了。

“早知道刚才就买两个大香肠吃一吃了,再加碗螺蛳粉,简直是人间美味啊,我都饿了……”或许是美食让人心情放松,虽然这周围还是非常静谧,但是袁天河却一点也不害怕了,甚至还有心思想念起刚才进来前看到的美食。

就在这时候,离他们不远处一片黑暗的地方,突然刷一下亮起了两盏艳红的灯笼,门吱呀一声打开,黑色的皂靴从门里面踏出,一个身穿黑色衣袍、戴着半张青铜面具的男人慢慢走了出来。

不夸张地说,炸鸡的香味此时就像是刚出炉端到鼻子边了。

袁天河敢对天发誓,他这辈子第一次见到仿佛炸鸡成精的人。若是平常,他肯定会为此感叹很久,但是抬眼看了看这个人的装扮,袁天河顿时觉得这炸鸡的味道都算是正常的了!

除了cosplay,袁天河第一次见到有人穿得这么夸张——面具造型还算低调,青铜的质感,看上去非常古色古香,但是这黑色衣袍上仿佛流动星河一般的光泽,就让人十分咋舌了。

那男人一挥袖子,朗声笑着说:“欢迎几位!”

袁天河觉得头晕,为啥这衣袍的光好像要把人的灵魂吸走一样,看一眼就觉得魂魄跳动。

“咦,我为什么会觉得魂魄不稳?这是什么鬼形容词?”袁天河自言自语。

旁边的袁晓鑫诧异地看他一眼:“小叔叔,你看得到他衣服上的光芒?”

“那么亮的光,我除非瞎了才看不到啊!”袁天河吐槽,因为太过头晕目眩,再也不敢看那衣袍,便挪开眼睛,看着男人身后墙壁上开了一墙的鲜红灯笼花。

“辛大人!我、我来自道尔家族,我翻看祖先的笔记,发现了您的存在,之后接触到了一些朋友,才终于找到您……”老妇人丝毫不在意袁天河和袁晓鑫在说什么,见袁天河站着不动,竟然挣扎着想站起来。

袁天河吓了一跳,生怕老人出事,赶紧推着她往门口走,心里嘀咕着,这戴面具的装逼人士,是搞什么邪派洗脑的么?为什么老妇人看到他这么激动?不行,他一定要提高警惕,替老妇人注意一下!

“都是注定的缘分。”辛一笑,侧身说,“您的故人在这里,已经等您好多年了。”

“他……他在这里?”老妇人激动得声音都颤抖起来,袁天河不断地拍着她的后背,想让她放松下来,这么大年纪的人了,若是一不小心激动得厥过去了,可就出大事了。

辛似笑非笑地瞥了袁天河的手一眼,轻晒一声,转过头对老妇人说:“是的,他知道您今日要来,准备了您最爱吃的东西,现下已经等候多时了。”

老妇人的脸上,顿时满是泪水。

“他真的在等我,他真的在等我……”老妇人一开始表现得很激动、很急切,现在到了门前,却突然停了下来,满脸泪水,不断地说,“混蛋!混蛋!你早干什么去了?!”

6

那一夜寒风之中的倾诉之后,佘斯曼很快和王子君来往密切起来。

王子君褪去身上那一层古板书生的形象之后,终于与那好似画上去的美人面皮有了区别,眼神变得灵动,一举一动变得鲜活起来。那令人惊叹的漂亮外表之下,是让人觉得舒服向往的疏朗开阔的君子魅力。

“卓文君夜奔,很多人传为雅事,但《西厢记》里的崔莺莺呢?只听身边的人说张生好,就这么糊里糊涂与人做了夫妻……”在王子君关了铺面休憩的日子,佘斯曼会利落地翻墙进来,自顾自泡一杯咖啡,与喝茶的王子君对坐,听王子君讲古早的话本故事。

“其实你看,那些活在《烈女传》里的女子,是没有人把她们当做作活生生的人去记载的。她们按照那些黑心教条的规范活着,然而她们活得快不快乐呢,没有人在意。她们的宗族只在意能不能拿她们去换牌匾,去换贞洁贤妇的补贴。说起来好笑,这些钱往往都是妇人死了才能拿到的,她们生前一个子儿都享受不到。”王子君仿佛是憋了很多年一样,借着回答佘斯曼的问题大发牢骚,但幸好话虽说得漫无边际,最终还记得劝慰佘斯曼,“所以说,你问我你是否厚脸皮,我没办法回答你。但恕我直言,我觉得你们两父女都是傻子。”

“你先别急着瞪我啊!”王子君出身旧世家,学问研究都是从的老一派,对新学毫无兴趣,但是与往日同窗的酸腐文人又不太一样。早先在所有人面前装出一副无趣酸儒的样子,不过是因为做的是笔墨纸砚的生意,若是太过跳脱,惹得老派学子不高兴,可就要断粮了。可他到底是年轻人,这几年憋得狠了,加上解决了之前一时大意签下的借条的问题,这会儿喝着茶,一脸得意地看着佘斯曼,笑着调侃:“所谓少年慕艾,你对佘司令有所钦慕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就如我方才与你说的这些例子,并不是说女子贞静柔婉不好,但若是遇到你母亲那样的事情,不认命,而是拒绝她的父亲,甚至偷偷逃走,找个活儿做呢?那必然是另一番天地了。”

佘斯曼还是没有听懂,王子君这例子和她的事情到底有什么关系。

王子君认真地说:“所以我说你和你父亲皆是蠢货,绝不是故意折辱你,而是觉得你父亲身为人父,对于女儿正常的情思,不但没有多加引导,反而避而不见,让你原本正常的钦慕慢慢染上不德的错觉。就如同那些旧时的黑心文人,将原本只劝告女子贤德温柔的典故,歪曲成吃人的条条框框一样。”

佘斯曼第一次听到这种说法。她自小被当成男儿养大,素来与年龄相当的女孩玩不来,长大后,一起玩耍的男孩也开始染上了各种心思,佘斯曼心里烦得很,哪里肯花时间搭理他们,于是愈发远了些。

此刻,让她纠结痛苦了一年多的心事被王子君这么一分析,佘斯曼顿时有种松了一口气,又怅然若失的感觉。

“所以说……我喜欢他是很正常的事情?”佘斯曼呐呐地问。

自从发现自己对佘司令懵懂的喜欢之情,这一天是她最为轻松的一天。

“我只是提供了一个可能性而已,就算你真的喜欢上佘司令又如何呢?我举那么多例子,不过是想告诉你,《烈女传》里的女子是一种活法,崔莺莺和卓文君也是一种活法……关键是,如何活,让你觉得开心呢?佘司令不是你的亲生父亲,若他不喜欢你,把你当女儿,你最多死心罢了,也说不上厚脸皮或者不道德;若是你和他两情相悦,也说不上对不起什么人……”王子君喝了口茶,眼睛惬意地眯了起来,仿佛一只偷到了鸡的狐狸。

佘斯曼从那一团乱麻的心情之中跳脱出来,豁然开朗。是啊,之前被父亲的躲避和自责弄昏了头脑,其实她对父亲的钦慕,从来都不是对异性的向往和爱恋,而是对于母亲无法和父亲长相厮守的移情罢了。

如今想开了,佘斯曼顿时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几年的提心吊胆,因王子君短短一席话,顿时尘埃落定了。

她抬头看着面前的年轻男子。王子君的脸非常白,一激动就会红,仿佛涂了最上等的胭脂一样。之前他还一直装成一副木头美人的样子,没想到私下的想法完全不输于在新式学堂长大的年轻人。

“你可真能装啊……”佘斯曼想到自己和他第一次见面时的场景。她从窗户跳进去,抢这个人的阳春面,当时耀武扬威的,只觉得眼前的小美人真好欺负真可爱,完全没有一丝遐思,此刻却突然觉得自己的舌头有点打结,半晌才呐呐地说:“我完全没看出来你是这种性格。”

“我们王家的祖训,生于乱世则待明君以佐之,生于盛世则为一方开太平。”王子君笑嘻嘻地说。

佘斯曼的语文学得还可以,这时候皱着眉头想了一会儿,奇怪地问:“你是不是说反了啊?不应该是乱世开太平,盛世佐明君吗?”

“没有。”王子君一笑,说,“因为我王家所学兵法与人治,子孙皆可为相国,成为辅佐的肱骨之臣,却不能乾纲独断,成为杀伐决断的人才。所以,乱世只有找到明君才可出山,盛世则可以为一柄利剑,镇守一方乃至为举国镇太平。”

“……好大的口气啊。”就算佘斯曼对他再怎么感官良好,这时候也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子孙皆可为相国,不知道你祖训是谁说的?”

“王礼王臣相。”王子君笑眯眯地给空了的茶壶里面倒满热水。

就算是语文学得并不怎么深入的佘斯曼这时候也知道这人为什么这么大口气了:“你居然是长安居士王贺枝和两朝宰辅王礼的后人!”她忍不住两眼放光,“据说长安居士是文曲星下凡,王礼先生是辅佐帝王的辅星,两人踏水而逝之前,曾给子孙留下两本奇书……”

正史佘斯曼这个不爱读书的是记不住的,但是这些野史之中的小故事,她反倒知之甚详。

“《天下诗书》和《盛世之治》都没有!骗人的!”王子君喝一口茶,眼神幽深地看着激动得眼睛亮闪闪的佘斯曼。少女留着俏皮的短发,没有打耳洞,常年穿一身军装般的利落骑装,身材高挑挺拔,看上去仿佛活力四射的小豹子,让人……分外想要驯养,让它只要看到自己,就黏糊糊地靠过来,用头轻轻蹭着,露出娇憨的样子。

佘斯曼毫无所觉,脑子里正想着两朝宰辅和天下才气独占八分的天才诗人,神思向往,一时之间竟有些痴了。

春风拂过大地,万物复苏,无所不知的少年和天真懵懂的少女围炉而坐,煮茶嬉笑,并没有听到命运的车辙嶙峋滚动的声音。

7

“您若是有话,还是当面对他说吧。”辛笑眯眯地站在门口,做出一副邀请的样子。

不知道为什么,袁天河总觉得从他的笑容底下,读出了浓浓的“快搞定了,老子要去吃炸鸡”的不耐烦。

“袁晓鑫!”就在老妇人还在哭泣的时候,一直安静忍耐着的袁晓鑫像是发现了什么,突然冲了出去。袁天河吓了一跳,大声喊着,推着哭泣的老妇人往前走了好几步。

下一刻,他就看到袁晓鑫抱住了从门内出来的小男孩。

那男孩有一头齐肩的银灰色长发和卷卷的刘海,一双金黄色的竖瞳像野兽一样,他看到袁晓鑫的那一刻,眉头皱了一下,接着就被袁晓鑫牢牢抱住。

“流云、流云……我想起来了,我看到你的时候就想起来了。你为什么要走……”袁晓鑫的泪水如透明丝带一般从眼中垂落。

满脸不耐烦的流云猛地露出一脸被抓包的愕然,脱口而出道:“你怎么找到这里来了?!”

就在门口的人闹得一团乱的时候,门内突然传来一股奇异的香味,一下子压过了辛身上浓郁的炸鸡香味,让人不由得精神一震。

清淡的油脂香气夹杂着浓浓的酱油香味,加上缓解了腻味的小葱的香气,明明是极其简单的东西,但因为味道太过香醇浓厚,生生让所有人都停住了对话。

老妇人瞪大眼睛,泪珠一连串地从眼里滴落。她哭着大声说:“子君,这是子君亲手做的阳春面的味道……你还活着,你真的还活着吗……”

袁天河目瞪口呆地看着老妇人挣扎着站了起来。

她站了起来,从那腐朽而苍老的身体里面站了起来,仿佛脱掉了一件老旧笨重的大衣一样,顿时肉眼可见地开始变化——那一头盘好的端庄白发变短、变黑,那干巴的手变得饱满,脸颊鼓了起来,皮肤变得水嫩,那一双微微浑浊的眼睛,开始散发出少年人才有的灵动光芒。

她从自己年老的身体里面站了起来,矫健地一路跑进门去,留下还推着老妇人尸体的袁天河,吓得一脸苍白。

而老妇人,不,现在已经变成少女的佘斯曼,却一丝也没发现身体的变化,只觉得自己一直喘不过气来的身体,一瞬间又好像有了生机。她轻盈地往香味的来源跑去,仿佛一路奔向那些快乐、哭泣,以及炮火之下惊慌失措的岁月。

她一路奔跑过去,远远地,远远地看到了那一盏暖黄色的小灯。

他穿着一身蓝色长衫,依旧坐在那满是笔墨纸砚的房子里,短发好像留长了一些。在“笔墨纸砚”的牌匾下是小小的窗户,窗户里暖黄色的灯光下,卷着袖子看书的男子坐在桌边,桌上静静地放着一碗冒着浓郁香味的阳春面。

时光好像从未流动,他一直在这里,等着她的归来。

佘斯曼的泪水一下子汹涌起来,挡住了眼前的所有景色。

8

如果再给他们多一点的时间,佘斯曼和王子君应当是有一个美好的结局的。

他智力超群,耐心地布着天罗地网。而她懵懵懂懂,只觉得对佘司令的懵懂爱恋仿佛气泡一般,在空气中轻轻破裂,没有留下一丝痕迹,取而代之的是总对着王子君不小心就脸红,不小心就会心跳得很快很快。

其实她只要竖着眉就能逼迫王子君听话,却总有种莫名其妙好像输了的感觉。

如果时间再多一点的话,佘斯曼就能想清楚了,哪怕再多一点点时间。

至少能在清楚对方心意的基础上,好好珍惜地共度一些日子,而不是后来想起那么多相处的画面,却没有一分钟留给倾诉情衷。

多年之后仔细回想,一时觉得和他是相爱的,一时又觉得当年或许是自己一厢情愿,其实那些相处的时光中,对方根本是坦坦荡荡、毫无私情的。

一时难过,一时快乐,这样煎熬着,度过了这么多年。

可惜,命运吝啬给他们更多的时间。

那年夏天还没到,时局就乱得一塌糊涂,不是往日的那种军阀之间的内讧,而是外敌入侵,把散沙般的军阀们打了个措手不及。佘司令不愿放弃南城百姓,做好了与南城共生死的决定,并且打算送佘斯曼去欧洲留学,在国内局势平定下来之前,不准她回国。

“我不去!他每次都这样,什么都帮我安排好了,却不肯听我的意见。”佘斯曼嘟着嘴在王子君面前发脾气。

她甚至都没发现,在王子君面前的她,已经愈发有些小女儿情态了。

“你还是先离开吧。我虽然无法得知更多消息,但是就目前的局势来看,你父亲的顾虑是对的。国内现在一团混乱,军阀们各自为政,短期内根本无法组织有效的反击。这一回,只怕大家还没反应过来,南城恐有大难……”王子君皱着眉,站在了佘司令这边。他上挑的眼睛里有很多少女时期的佘斯曼看不懂的东西,非常厚重,且非常混乱。

他定定地看着佘斯曼,轻声说:“乖,这次你好好听佘司令的话,他是对的。”

“那你要跟我一起走吗?”佘斯曼就算不相信佘司令,也相信从不隐瞒她的王子君。这段时间,王子君偶尔会点评局势,佘斯曼是他唯一的听众,他往往一语中的,从无错漏,这一次他既然如此说,那么面前的就一定是个危局。

“我不能走。”王子君环顾着破败的后院中那些残破的廊角走兽雕刻、斑驳的金漆……佘斯曼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才发现他们总是喝茶的小院,处处都透着残破的奢华。

王子君一笑,轻声说:“别看这地方现在这个样子,千年之前,长安居士曾在这里对月饮酒,两朝宰辅王礼曾趴在这石桌上启蒙,这里经历过辉煌,也经历过颓败……但无论是战火还是天灾,王家子孙可以丢掉一切,却不能丢掉我王家的根本。”

他叹了口气:“我已经没有家人了,我不想,连我的家也丢掉。”

后来的几十年里,佘斯曼总是带着泪水从梦中醒来:“你还有我啊!就算没有这个家,只要你在,我们可以有新的家啊!”

但是佘斯曼知道,就算她当时这么说出来了,王子君也不会跟她一起离开的。

他总说王家祖训,生于乱世要择明君而佐之;总说古有卧龙先生,今日有他南城居士;总说再等等,等到这割据的局势开始崩盘,就是他出山为天下而谋划的时机。

王子君说的时候总是轻笑着,或是揉着阳春面的面条,或是在泡茶,反正看上去挺漫不经心的,所以佘斯曼一直当他只是随口说说罢了。

当局势突然失控,王子君作为千年世家最后的传人,明知道眼下不是好时机,甚至大约已经猜到自己最后的结局,却还是选择留下来。

他看着婆娑泪眼的佘斯曼,展眉一笑。立在夏日的光芒下的他,前所未有的意气风发,真真是君子如玉,倾国倾城。

他说:“斯曼,我要留下来。你带我去见佘司令吧。”

后来的记忆,在佘斯曼的脑海里似乎都成了一帧帧的模糊画面。

她记得她带着王子君去见了佘司令。焦头烂额的佘司令见到佘斯曼,第一时间就叫人把她捆起来,又派了一整队亲兵,要把她送上去欧洲的飞机。

佘斯曼不肯,一时叫着要留下来,一时又说三人一起走。

“你就算把我送走了,我也会再偷偷跑回来的!”她大声叫着,得意地看着他们。她觉得自己一定威胁到他们了,但那年十六岁的她没有想到,她生命中最为重要的两个男子,都那么霸道无理、凶横专制。

佘斯曼只觉得脖子一痛,隐约听到一句:“对不起,等南城平定,我一定在这里等你回来。”

再醒过来时,她只能从他人的口中,听到他们辉煌灿烂的传奇了。

南城在绝境之中支撑了整整两个月,他们亲手促成了国内军阀的第一次合作,把风雨飘摇的国家牢牢稳定了六十多天。

尽管后来到底是无以为继,南城城破,但南城以南,雨后春笋一般出现了各种联合势力,并达成共同对外的合作,敌人的闪电战策略完全被击溃。

疯狂的敌人火烧了整个南城,大火烧了七天七夜,多年后有无数电视剧和电影还原过这一幕场景。但不管怎么还原都始终无法复原火光冲天之中,那如磐石一般坚定的铁血司令,和南城危机之时横空出世的谋略天才。

佘斯曼是幸运的,她生命中爱过的两个男子,都是铁骨铮铮、值得她和所有人尊敬热爱的英雄。

可是她又那么不幸,她一生之中最重要的两个男人,全都与那座美丽精巧的南城一起消逝了。

他们光芒万丈,傲骨流芳。

只剩下佘斯曼一个人活着。她站在陌生的街道上,听着陌生的语言,此生再也不曾感受到南城那温柔或凛冽的风,再也不曾见到那两双在最后都如此一致的温柔又悲伤地看着她的眼睛。

9

“混蛋!混蛋混蛋混蛋!”穿着蓝旗袍的少女哭着往那盏小灯跑去。看书的男人听到她的声音转过头来,惊喜地一笑,那双眼睛上挑,里面是沉淀的温柔。

少女跨步,矫健地从窗户跃入,怒骂着抱住了他。

她大哭着,仿佛要把这几十年的委屈都诉说出来:“你说你会等我的,我回了南城多少次你知道吗?我找遍了每个地方都找不到你。你说你等我的,你说你等我的……”

男子闭了闭眼睛,似要忍住泪意。他回抱着少女,笑着说:“我一直在等你,这么多年了,我还以为,永远也等不到了……”

八十年一诺,长相思,摧心肝。

明明可以藏拙以待,等到合适时机,宝剑出鞘,震惊天下。

却还是如同笨蛋一样,选择了送她离开,自己转身赴死。

他们曾有机会携手一生的。

可是啊,想到这脚下的土地曾抚养他长大;想到这美丽的南城曾养育过他心爱的女孩;想到那么多人悍然留下的与南城同生共死的誓言,他又怎么能当一个落跑的胆小鬼?

这个英气勃勃、如同小豹子一般的女孩,不会喜欢胆小鬼的。如果在国家有难的时候选择逃走,连他自己都看不起自己!

所以啊……他的姑娘,不要怪他那么狠心。

他唯一能做到的,唯一的私心,就是送她离开这战火弥漫的土地,而后,静等春回大地……

幸好苍天垂怜,让他多年之后,还能再抱一抱所爱之人风尘仆仆的灵魂。

一滴泪落在阳春面里。

吃完面,哭笑诉说了好久的女孩好像累了。

“没想到,我还能再见到你,我以为我等不到了……”她呢喃地说着。

“我一直在等你,一直一直,永远都会等你……”男人的声音十分温柔,仿佛要滴出水来。

如果抬头的话,女孩一定会吓到的。因为在她面前只展现过笑容、一直运筹帷幄的男人,此刻轻轻抱着她,抚摸着她的头发,已经满脸泪水。

可她看不到,她觉得自己快要睡着了。

女孩的身体渐渐变淡。

八十多年的等待,几十分钟的拥抱。

一眨眼,这一生漫长的相思就这么过去了。

男人泣不成声。

袁天河跟着一路跑进来,看到了两人相拥的画面。

他目瞪口呆地看着女孩哭哭笑笑,看着女孩吃了一碗面,然后枕着那男人的肩膀,慢慢变得透明。

“……我、你……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袁天河第一次发现他有语言障碍。

“就是你看到的那样。一个男人为了自己所爱的女孩,为了心中的一些坚持,明知道是送死,却还是去了,死了之后,明知道是亏本生意,却还是为了兑现自己的承诺,在一个地方等待了八十几年,并且以后还得给我卖命,嘻嘻嘻……”辛挠挠脑袋,一副得意的表情,“反正我无所谓,多个做炸鸡的厨子也还是很不错的嘛!”

“……那个姑娘她消失了、消失了啊!”袁天河惊恐地提醒一脸淡定的辛,试图和他沟通,“她刚才从老奶奶身上跑出来,然后消失了啊!”

“哦,拍她的背,留下指纹的人又不是我。”辛一脸“关我啥事”的表情,“你还是想想,等到道尔家族的人来问,你要怎么说你推着他们家老夫人过来,并且看着她死的吧。”

袁天河顿时惊恐加倍,再也无心管那灯火下消失的女孩和痛哭失声的男人了。

“你不是说真的吧?”袁天河惊恐得声音都变调了。看辛笑嘻嘻的并不答话,袁天河试图找自己的小侄子确认:“袁晓鑫,袁晓鑫,这可怎么办?!”

袁晓鑫正抱着银灰色齐刘海的小男孩哭得直打嗝,似乎完全不关心自己小舅舅的死活。

外面忽然传来一群人移动的声音,以及专业器械运转的声音,袁天河似乎听到有人在大声说:“夫人的轮椅往这边来了,似乎还有人和他一起,看留下的痕迹,预计是二十岁到二十五岁之间的男性,他推着老夫人往巷子里面去了……”

“把一个老人往偏僻巷子里推,老夫人可能有危险,大家做好准备!”

一阵枪拉开保险栓的声音传来,袁天河瞪大眼睛,刚想要问怎么办,一回头,却发现了更恐怖的事情——

辛、大宅、灯笼和古色古香的楼宇都瞬间飘远,甚至连他那还抱着小男孩在哭的小侄子都变淡远去。

袁天河瞪大眼睛,看到辛一个飞吻,猩红的眼里露出了幸灾乐祸的笑意。辛大声说:“拜拜,加油为自己辩论吧少年!我看好你哟!”

刺目的手电筒光芒照过来,袁天河发现自己手握着轮椅扶手,而老妇人的尸体正静静地坐在轮椅上,一切看上去都那么荒谬。

袁天河站在刺目的灯光里,一动也不敢动。

“别开枪,我可以解释的!”他只来得及大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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