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后无事,东方晓坐在洛神苑的竹亭里煮茶,一边的红泥小炉正咕噜咕噜冒着烟,她两眼看着自己写的那本《为食指南》,皱着眉头研究着。
正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这样子的烦恼她正在体验。许多菜肴,并不是她的做法不对、火候不够,仅仅是因为缺材少料。
仙鹤远远看见了东方晓正在发呆,那小泥炉的水正沸腾着,她连忙撵了上去,把手中的托盘放在桌上,拿白细布包着提手把红泥小炉拿了下来。“我的好公子,您在这坐着也要顾着些呀,这水都要煮干了。”
她取了茶叶放在紫砂壶里,把沸水倒了进去。看了眼仍皱着眉头深思的东方晓,问道:“公子,怎么了?”
东方晓把《为食指南》合上,叹了口气,“是我想得太轻易了,摘星楼要更换菜式起码也要上一年半载。咱们缺材料。”她那天还信誓旦旦地和李毓谈判呢,还说一年之内让摘星楼成为天下第一楼,这牛皮吹的有些大了。要是李毓知道了,卷铺盖走人还是轻的,就他那个睚眦必究的性子,自己还不知道有什么下场呢。
仙鹤有些不明白,“桃花山庄里什么都有呀,常见的鸡鸭鱼肉,稀有些的熊掌鹿尾,无论是什么山珍海味,只要我们与侯爷提一句,以他的本事,肯定是能弄来的。”虽然仙鹤对李毓的行事做派颇有微言,但他的本事仙鹤还是相信的。
东方晓摇摇头,“这与食材无关。”她把《为食指南》推到仙鹤面前,示意她翻开,“你瞧,我们做桃香肉、醉芙蓉这些,要用到鱼露、神仙酱和酱子油。菜要做的有滋有味,酱料必不可少。”
仙鹤把书匆匆翻阅几页,眼神一暗,“酿东西最是费时间和心思了。公子,那我们完全可以先做没有酱料的吃法?即便如此,也是要比一般的菜要好吃的。”
东方晓否定了她的建议,“要做就要做到最好,我不做次品,因此在我这里,没有退而求其次的话。”见仙鹤还没被说服,她便打了个比方,“就像这样,你本可以嫁个又高又英俊又有钱还体贴的相公,但忽然之间让你嫁个满脸麻子,个头身形像个树墩,整日只会偷鸡摸狗吃喝嫖赌,你乐意吗?”
仙鹤一听,急道:“这算哪门子的比方!”她跺跺脚,又添了一句。“管他是潘安还是麻子,奴婢都不嫁。奴婢要跟着公子一生一世。”
“听着先吧。”东方晓并没有被她感动到,现在说什么都早,若真让仙鹤跟着她一辈子颠沛流离,她心里也不安。且还牵扯上了《美人食谱》与安泰大将军,前方的危险只会多不会少。但一时之间她也地方可以好好安置她,边走边看吧。
她把东西收拾好,转身回了房吹熄了灯。
在桃花山庄已经十天了,这十天来,东方晓不是吃就是睡,偶尔看看食谱跟仙鹤研究一下新菜式,凤娇娇是不是来蹭个吃的,顺便跟仙鹤斗斗嘴,日子一眨眼就过去了。
除了第一天李毓来过之外,其余的日子他都不见人影。东方晓知道他忙,却没想到他竟然忙成这个样子,她还等着他有空的时候再交流一下换菜式的事情,结果搞得自己跟个深夜寂寞苦闷等皇上召幸的怨妇一样。
她甚至觉得,李毓不来,她不必为生活苦恼,日子就这样过着,好像也没毛病。但是她马上打消了这个念头,她是二十一世纪新时代来的独立女性,她还有梦想,还有想做的事业,实在不能成为一只每天除了吃就是睡偶尔叫几声的金丝雀。
但是不愁吃不愁喝的咸鱼生活是真的很舒服啊。怪不得先贤说安逸的环境能磨灭人的斗志,原来都是真的。
翻来覆去胡思乱想了大半天,东方晓就这样慢慢睡着了。
东方晓这十来年自由散漫惯了,往常还需要偶尔早起做花魁糕,但自从下山之后,她赖床的功夫越发见长,而仙鹤喊她起床的功夫明显没有跟上。
且青城山的草庵不比桃花山庄,屋里冬暖夏凉,又正是秋乏的时候,一躺下就更不想起了。仙鹤扯她的被子,她转个身就抱着自己的枕头继续睡,丝毫不为所动,因此仙鹤屡屡败下阵来。
这日,仙鹤许是深知自己叫不醒她,索性也不叫了。一早都没有听见仙鹤的声音,她乐得清静,打定主意要睡到天昏地暗。迷迷糊糊之间,仿佛是仙鹤动作太大了些,端水的铜盆发出了些响声,茶碗好像又摔在了地上。她皱皱眉,翻了个身继续睡。
冷不防的,听见了一个声音,比外头的气温还要冷。“你再不起来,你家婢子就要把我整套茶碗都要摔碎了。”那可是他亲自画了样子拿去烧的!
东方晓脑子还是混混沌沌的,喊了句“别吵”,这声音与仙鹤黄鹂鸟一般的声音实在不同,冷飕飕的像四面八方无缝不入的冷风。她忽然惊醒过来,两眼一睁,就看到李毓搬了张椅子,就坐在她床头,正冷冷地看着她。后面站着一脸焦急的仙鹤,那地上的茶碗已经碎了两只,瞧着像是故意要惊醒她。
只可惜,她的睡眠质量只能用四个字来形容:像头死猪。
她猛的坐起来,瞌睡虫跑的一只都不剩了。拿薄被紧紧裹住自己,东方晓干笑几声道:“侯、侯爷早啊……你这忽然之间闯入我房间,怕是不太妥当吧。”又望了一眼仙鹤,她睡觉没胡说些什么吧?
见仙鹤只微微摇头,这才松了一口气。
李毓自然看见了她俩的眉眼官司,回头给了仙鹤一个警告的眼神,道:“……你说我闯你房间,怕是不太妥当吧?这是本侯的地方,我想去哪里不成?”他看了看她睡的跟狗窝一般的头发,又看看她紧紧抱在胸口的被子,道:“为何摆出这份样子?怕本侯吃了你?”
东方晓呵呵笑道:“……入秋了,怕着凉,抱紧些暖和,风又吹不进来。不知侯爷这般早来,所为何事?”
“本侯没事就不能来吗?”自然可以,他家他爱怎么样就怎么样。“贤弟性子太过懒散,身为你义兄,本侯自然有责任管教一二。”
他一边说一边起身往门外走,“给你一炷香的时间,赶紧洗漱穿衣出来。”
仙鹤见他一走,跟着他探头探脑的,发现他抬脚去了外头,忙把房门一关,埋怨道:“……公子睡的也太沉了些,婢子吓得心都要跳出来了。”
东方晓走到铜镜前,拿手帕湿了水绞干,胡乱地擦了一把脸,道:“……我才是要吓死了呢,你想想,两眼一睁就看到一张放大的黑脸在你面前,多可怕!你怎么也不叫我一声?”
仙鹤瞪了她一眼,道:“……侯爷说要看看您自己什么时候会睡醒。婢子为了吵醒您,顶着侯爷的眼神摔了两个茶碗,谁料我都快要被侯爷拖下去了,您连眉头都不曾皱一下。”
东方晓想了想,的确是这样。仙鹤端了套新衣服来伺候她穿上,她道:“我的里衣呢?”她是穿不惯肚兜的,肚兜充其量就是个不露点的作用,穿了还是空荡荡的没半分安全感。因此她的肚兜都是特制的,拿厚实的布料,仿的是运动内衣的式样,在胸口扣上扣子就可以了,很是方便。
仙鹤连忙帮她穿上内衣,又帮她穿好了衣服。她手上的动作很快,把东方晓摁在铜镜前给她梳头,她才发现身上这套不是自己的衣服:一件靠色镶银边的绾色箭袖,罩着雪青色的绣祥云纹褂子,腰间束着鸾绦。她还没问出声,仙鹤却是回答道:“这些是侯爷刚送过来的,说让您今日穿上。”
这是传说中包养?管吃管住还送衣服首饰。
李毓甚至还送来了压衣角的墨玉来,那墨玉隐隐有光泽流动,瞧着并非凡品。她把墨玉放下,道:“还是戴那串十八子。”静慈师太给她的十八子,她有时会用来压衣角,有时无聊时,就会拿在手上把玩着,像和尚念经一样,一颗颗拨弄。
仙鹤自然点头,上下端详没问题了,这才匆匆领着她出去。
一开门,一股凉气扑面而来。昨夜秋风起,那风声呼呼,睡梦中她还以为自己还在青城山上。
东方晓深呼吸了下,让自己适应了这外头的气温,这才朝李毓走了过去。李毓今日披着一件大红的圆领袍子,走近了才发现那衣裳乃是白绸,绣上繁复的红艳艳的花,远远一看,才会误认为是红色衣裳。
李毓听到脚步声转过身来看向她,她才发现他头上戴了嵌玉金冠,也不知是不是在外面站得冻着了,那脸带了些病态的白。
东方晓见过很多人穿大红色的衣裳,却第一次见到有男人把大红色穿得这么……
这么风情万种。
李毓上下打量了她几眼,满意道:“……今日可算是稍微能入些眼了,瞧你平时穿的那些,跟观雨街的叫花子有什么不同?难看极了。你回头就把之前的衣裳都给我烧了,省得穿了出去在外头丢我的脸,旁人见了还道我李毓没银子了。”
“……”整个云州都知道,云州城第一富豪就是长乐侯、云州城第一纨绔也是他李毓,谁会认为他没银子?再说了,她之前的衣服也是花了好大一笔钱买的,穿出去虽然不能和花枝招展的李毓比,但也是个富家公子的做派好吗。
他转了身,道:“时候不早了,走吧。”
东方晓连忙跟上他的脚步,经过无畏身边时,却是被他瞪了一眼。
无畏对她没什么好脸,不过是认的弟弟而已,又没多少感情。虽说外头不冷,但让他家侯爷这般等着,像什么话?不过他给东方晓脸色看,仙鹤自然也会给他脸色看,那眼珠子瞪的,差点都要骨碌碌在掉在地上打着圈圈了。
东方晓不理这莫名奇妙的两人,跟着李毓上了马车。李毓跟他本人的风格一致,黑楠木做的车身,四面皆装裹着海棠红的布料,车顶居然还镶嵌了一颗拳头那么大的宝石。见东方晓一直盯着那颗宝石,李毓低调地道:“……那是五年前偶然得的一颗红宝石,瞧着大,但内有杂质,并不是上品。拿来做成首饰次了点,衬得人都黑了,扔了又浪费,本侯便让人镶在马车。”
“……”就因为这颗红宝石不够纯,所以他忍心让它在外头风吹日晒?东方晓心中大喊着败家,给她多好啊!她不嫌弃它不纯!她还没见过拳头那么大的宝石呢。
李毓掀了帘子示意她先进去,她强迫着自己不要去想那颗可怜的红宝石,很自来熟地摁着李毓的肩膀上了马车。
无惧瞧见了她的动作,还以为自家主子会生气,毕竟他最讨厌别人碰他。谁知他居然面色不变地上去了。
这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