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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8章 喜欢一个人

“林婉言……”司马良肖深深皱着眉,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冷的林婉言,以前他取笑她的时候,她起码还有些挣扎,可现在,她用一双看透尘世的眼睛看着他,让他的心忽然变得空荡荡的。

难道,他伤她太深了吗?

本来司马良肖是想过来装可怜被保护的,可是因为看见了褚煜,没来由得把事情发展到另一个极端了。

他摸摸仍有些隐痛的唇角,希望林婉言看在上次他帮她上过一次药的份上,关心一下自己。

没料到林婉言根本就不看见他的小动作。

司马良肖只好讪讪地放下手,“林婉言,以前的事是我不对,那时候我太年轻了不懂事,原谅我一次不行吗?”司马良肖仍是不死心地问一句。

“我又没有怪你,何来的原谅?”林婉言不想让过去的阴影包围自己,而且她确实从来没有对司马良肖抱有过任何一丝丝的幻想。

司马良肖听见林婉言毫无温度的回答,心又下沉了一截,他看着旁边幸灾乐祸的褚煜,知道今天不是谈话的时机。

“那今天先这样吧,我先回去了。”司马良肖垂头,二十五年以来,这是他第一次尝试了失败的滋味,很酸涩,还有点卡喉咙。

“不送。”林婉言也礼貌地冰冷地回了一句。

司马良肖看林婉言不打算再说话了,于是就转身了。可褚煜还在,司马良肖有些不甘心,又回头,“褚煜,你还不走吗?”

褚煜其实也正打算走的,他刚才跟进来,就是怕司马良肖欺负林婉言,既然司马良肖都走了,他也没打算留着。

给她留一点空间,他知道,现在林婉言想必不希望自己在旁边看着她回忆她和司马良肖的往事吧!

褚煜走到沙发去拿了自己的东西,然后就跟着司马良肖出门了。

“咔哒!”门关了。

林婉言顿时像只泄了气的皮球一样,歪斜着身体,躺倒在沙发上了。

沙发上还留存有褚煜的味道,清新淡雅,让人心神安宁。

林婉言曾经研究过人体的香味,她发现,不是所有的人闻同一个人身上都是一个味道的,也就是说同一个人在不同的人面前,散发出不同的味道。而接收的那个人,同样也是选择性接收来自对方的味道。

如果一个人喜欢着另外一个人,那么这个人在那个人面前就会散发出一种香甜宠溺的味道,是为了让对方沉迷在自己的气场里。而要是那个人恰好也喜欢着他,那么她就能接收到这种味道。

如果一个人喜欢的那个人不喜欢自己,那么即使怎么努力,对方都闻不到他散发出的那种强烈的味道。

而如果一个人面对的是自己不喜欢的人,即使她再怎么吃力地搜索,也只能闻到淡淡的汗臭味,但是因为喜欢对方,连对方的汗臭味都会觉得很好闻。

林婉言此时在努力地分辨着自己是不是第三种人。她想,她应该不是第三种人吧,汗臭味哪里会这样让人感到身心舒服呢?

她脑海里司马良肖的身影一闪而过,林婉言抓住了那个身影,仔细分析了一遍。

她确信,自己没有在司马良肖身上闻到过除了爱马仕斩女香以外的味道。

林婉言躺在沙发上思考着,不知不觉地就闭上眼睛睡着了。

此时走廊外,司马良肖喊住正要进门的褚煜,“下午三年,将风拳击馆,还敢不敢来?”

褚煜回应了一个嘲笑,“有什么不敢,如果你不怕破相的话。”说完,就开门进房间里了。

“让我破相?没门!下午等着我揍到你哭着喊爷爷!”司马良肖对着褚煜的门口放狠话。

只是说完了却又有些心虚,褚煜根本不是绣花枕头,他还是有两下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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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城司马家,宽大的客厅里。

司马雍坐在客厅中央,他明显地苍老了一些,三年前一场突发的心血管疾病,让他从中年人一下子步入了老年行列。

他此时正在喝从黄山山腰摘下来的第一批茶叶泡的绿茶,下午阳光照射进来让人有些烦躁,这时候喝点绿茶,能让自己心情变得好一些。

范春迎穿着一身剪裁得体,色调优雅的旗袍,画着淡妆,摇曳着身姿,正从大厅走过。

瞥了一眼在客厅喝茶的司马雍,她本来想无视他直接走开的,不过貌似她今天心情格外好,回头挪了两边往司马雍身边去。

“少喝点,对身体不好。”这一声叫喊,似乎比五年前更加年轻了。

司马雍抬起耷拉的眼皮,看了一眼眼前年过半百的妻子。她怎么就越活越年轻了呢?

而自己,却越来越像个无用的老头了。

司马雍叹了口气,又抿了一口茶。他站起来要往花园里去散散步。

缇娜因为司马良肖不听话,非要去娱乐圈发展,生气得已经近一年没有回来了。

而范春迎自从司马雍生病以后,她有过一段以泪洗面的日子,然后紧接着司马良云成为了司马家的继承人,她就逐渐转悲为喜。

这一两年来,因为司马家在司马良云的经营下,业务拓展很快,她就变得更加年轻优雅了。

原本不喜欢化妆的她,也开始倒腾着怎么变美了。

今天看样子又是和她的姐妹们去哪儿做保养回来了。说是去保养,其实也就是去富太太们面前露脸,相互攀比罢了。

自己的儿子那么优秀,即使是暂时坐着轮椅,也不影响他的魅力。

她现在唯一的担忧就是,已经三十二岁的儿子了,至今仍没有谈女朋友。这让她偶尔会有些烦恼。

见司马雍不想理她,范春迎又拎起闪闪发亮的小挎包,往楼上走了。

司马雍生病以后,为了方便出门,他主动要求住在一楼了。

范春迎当初为了照顾他,也在一楼住过一阵子,但是后来吵了一次架,她就搬回楼上去住了。

一个人自由自在,简直再好不过了。

司马雍被佣人搀扶着,小心走,其实他也可以自己走路,但是他总觉得心里空唠唠的少点什么,走路也重心不稳。

他才走了几步,好像有什么实在是不吐不快的话,就站住了,“夫人,肖肖回阳城了,听说他结婚了,改天让他带媳妇回来聚一下。”

范春迎好像听见了什么笑话一样,嗤笑了一下,“结婚就结婚呗,肖肖年纪也不小了,不过这孩子结婚怎么不跟家里说一声?缇娜小姐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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