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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唐霁

要讲到我怎么会记得李翘,记得这么久,又这么深刻,还要从唐霁说起,这会是一个很长的故事了。

唐霁是一个插班生,他中考时报了全市最好的高中,但是发挥失常,调剂到我们学校,当然,我们学校也不差,可是唐霁是那么骄傲,他不愿意入学,要等第二年重考,赖在家里不来上课,一直到我们期中考试结束,唐霁才被爸妈押送来学校,他来班上的那天,升旗仪式结束,我们正在上最荒谬的“数学早读”,因为班主任痴迷奥数,语文老师又爱睡懒觉,语文早读就全成了数学早读,但我又不搞竞赛,我偷偷的在看小说,舍不得抬头,和唐霁一起来的,还有几个走关系的插班生,来蹭我班的高配置师资,这几个人自我介绍的时候都装作低调又好学的样子,我以为唐霁也一样,但他不一样,他用很快的语速说:“大家好我叫唐霁。”然后迅速的鞠躬,头还没低下,腰就已经挺直,我抬起头来看他,那一瞬间,眼前的世界似乎自动调节了画质,忽然变得清晰又饱满,他两只脚放的很开,几乎与肩同宽,两只手松散的握住放在身前,在学生群里,他看起来太随意,太不在乎,所有的细节都一起撞进眼眶,在我的脑海中迅速过塑,此后许许多多年,我无数次回想第一次看到他的那个瞬间,也一遍又一遍的明白,一见钟情是真的。

唐霁坐在我的斜前面,靠着窗边,班主任迅速进入正题,讲起了奥数题,我偷偷看着唐霁,他擦了擦眼睛,用一只拳头垫着下巴,坐得很挺拔,凝神听着,我低头去看我的小说,却无法再投入回小说里的时空,看了两页,忍不住又偷偷看他,他已经不听课了,开始看窗外,他的眼镜又旧又严肃,深蓝色的镜腿,浑浊的光泽,他的睫毛好长好长,长得似乎因为是触到镜片才卷翘起来,后来他总向我炫耀他的长睫毛,他说他的睫毛可以载住火柴,载住棉签,他想题的时候,就会往睫毛上摞棉签,尝试最多可以放几根,但他在班里从不这么做,我也从没见过,我半夜捂着被子想,他坐在我旁边写题,我往他的睫毛上放棉签,他笑着眨眼睛,棉签落在卷子上的样子。

看他走神的样子,我以为他是不喜欢数学,后来才知道,他是觉得,老班讲的太简单了。

我那时已经不是懵懂小女生了,看了那么多小说,我期待此情此景已久,终于等来了这个人,终于亲身明白,所有文学作品里关于心动的描述,原来是真的,我打算就用我从前想过很多次的办法接近他。

课间操的时候,我和毛兔躲在厕所里,毛兔是逃操惯犯,我其实不反感课间操,晒晒太阳溜达溜达,不是很舒服吗,但毛兔不喜欢所有人一起蹦跳跺脚起的灰尘,也不喜欢晒太阳,她总是说,人会变老就是因为没法儿不晒太阳。对她的美容理论,我一向不明就里,她一个人逃操怕寂寞,总是拉上我,今天不等她使眼色,运动员进行曲一响,我就把她拉跑了。

我问她:“你不觉得唐霁很帅吗?”

她还没搞清谁是唐霁,就当成是她觉得最好看的杨经纶,杨经伦长得白白净净,唇红齿白,大眼小嘴,毛兔子嘲笑我:“原来你喜欢小白脸,我以为你们女文青,眼光要和我不一样呢。”我说唐霁不是小白脸啊,比划了半天,毛兔都没想起来是谁,她得出结论——没印象就是不帅。

“今天你怎么这么自觉,居然主动拉我逃操?”毛兔一边对着镜子捏刘海,一边问我。

课间操音乐响起来了,我拉着毛兔往教室跑:“你等会儿就知道了。”

平时我俩都是躲在顶楼听歌聊天,等大家都回来了,再悄咪咪回班,毛兔看方向不对,扯着我的袖子:“你干嘛,走这边呀!”

“有事有事,陪我一下嘛,很重要。”

我的办法就是去偷唐霁的手机,我不敢跟毛兔说,也不敢多想,我怕我会犹豫,怀疑自己,就错过了时机,最好还是能趁还没想明白之前果断下手。

我拽着毛兔一路跑回教室,幸好没遇到值周生也没遇到老师,我的心像刚跑完八百米考一样跳个不停,我像憋气一样止住自己急促的呼吸,蹲在桌子后面,从唐霁的抽屉里摸出他的手机。

一切就是那么凑巧,他的手机是一个破破的诺基亚,还是单色屏,更别提锁屏密码的功能了,后来没过两天唐霁就换了手机,原来是他暑假丢了手机,赖在家里不出门,倒乐得失联,所以一直没买新的,直到被他爸妈押送来学校,才找出这个旧手机救急,真是上天馈我好时机。

毛兔是富家女,对这个破手机嗤之以鼻,也对我偷偷摸摸的行为非常无语:“你想要他电话,就大大方方要呗,我连他长啥样都不记得,搭讪他有什么难度?”她不懂我的开心,我迅速用他的手机拨了我的号码,然后删掉通话记录,把他的手机原样放回去。

怕被老师发现,我和毛兔准备再回女厕所躲着,没想到半路上遇到值周班的师兄,毛兔跟师兄套近乎,但师兄明显是不爱聊天的,只追着问我们是哪个班的,大概是刚做了一件夸张的事,我忽然活泼了起来,冲师兄咧嘴一笑,拉着毛兔转身就跑。

师兄在后面无奈的说:“你们……你们别跑啊。”

我和毛兔在女厕所笑到肚子痛。

之后的几天,我一直在纠结,怎么用这个偷来的号码呢,我想了很多版本,猜测他的爱好,捕捉他的细节,却都觉得不够有趣,不值得收到回信。

直到有一天,我和毛兔躲在顶楼逃操,课间操结束之后,广播站开始放音乐,因为不允许放带歌词的流行歌曲,通常都是些轻音乐,乍暖还寒的时节,已有人不穿厚外套下楼了,我忽然感到一阵轻快自在,我发短信问唐霁,你喜欢钢琴还是小提琴?

快上课了,我才收到唐霁的回信:“你觉得呢?”

这个开场太尴尬了,我真是一个很不会聊天的人,我不知道该怎么继续对话,索性把手机丢进了书包底,第二天,第三天,每天看着唐霁,我都为我问他的问题感到尴尬,我给毛兔看了这两条短信,毛兔按住我的手腕说:“答应我,赶紧去换个号好吗,千万别让唐霁知道,这个蠢货是你。”

毛兔真是太机智了,大不了我还可以换个手机号嘛。

我万万没想到,我的尴尬很快就被化解了。唐霁带着小提琴去了音乐课。

音乐老师每周都会随机抽几名同学下周表演才艺,唐霁上周被抽到了,他居然带了小提琴来,不过,他似乎只练了一小节,越拉越越难听,唐霁一边停下来翻谱,一边说:“对不起大家,我很多年没碰了。”

以我当时对他的推测,和我后来对他的了解,当众表演拉小提琴,这么隆重的事,怎么看也不像唐霁会做出来的,他更可能清唱校歌。后来,我们聊起此事,唐霁说:“你选了神神秘秘的方式来找我,我也想大张旗鼓的回应你,虽然那时候还不知道是你,不过你得承认,是我完胜吧?”

唐霁拉琴的音准越来越差,但他丝毫没有要停下的意思,我偷偷蹲到第一排旁边去拍他,毛兔从后面推了我一把,我噢了一声,引得人人侧目,全班都在笑,他也不好意思的笑了,老师说:“没关系,大大方方的拍吧,多好呀。”我硬着头皮站在他对面,拍了两张。后来,我把照片上传到了QQ空间里。

那天晚上,唐霁又给我发了信息:“那你喜欢哪个?”

我喜欢钢琴,我们从听音乐的喜好和习惯聊开去,我推荐宫崎骏的动画配乐给他,那之前,我都只听流行音乐,是顺着久石让,找到了神秘园,之后才偶尔听一些古典音乐,唐霁不同,他所谓的“轻音乐”,都是正宗口味的古典应用,他喜欢巴赫,而我喜欢维瓦尔第,几年后,当我们失联又重逢,再一起听音乐,才发现我们就是通过这一次交换口味,而错认了彼此的本心,那时候我以为他庄重而开朗,他以为我活泼明快,其实他只是喜欢一切音符在预料之中,而我却是倾心维瓦尔第的宗教感。第一印象真的很重要,如果当时唐霁没有给我贴上“活泼外向”的标签,或许后来,我们的故事会不一样。而我如果看穿他的无聊的内心,我也不会拥有后来那样多彩波澜的人生了。

从那天起,我们每天都用短信聊天,聊一些和学校无关的事:天气、植物、电影、流行歌。

唐霁喜欢凉凉的天气,不喜欢会开花的植物,只喜欢绿色的叶片,他很少看电影,他觉得电影好不好看,也是没什么所谓的事,去电影院看电影,和去公园散步,对他来说是一样的事,流行歌,也都是随便听听,喜欢很多歌,但没有喜欢的歌星。

我和他聊起我很喜欢的那些电影,每每看完,总能被故事中的情绪和细节打动很久,唐霁说:“是吗,我从来没有这种感受,听你一说觉得有点遗憾。”

如果是交朋友,大概我和唐霁,是不能走得很亲近的,我们的爱好太不相同了。他的确对什么都不太在乎的样子,但我却很在乎他说的每一句话,他的细微的爱憎偏好,我都一点一点记了下来。

元旦前,我们建了班群,我立马去加了他的QQ,他通过了,那天我还是给他发短信,他在QQ上回复我:“为什么不在这里聊?”

我一时不知道该怎么回复他,他又发了短信过来:“我只是想告诉你,我知道是你了。不过还是发短信吧。”我问他,怎么知道的,他说是感觉。

我们发短信越来越频繁,却从不在班里说话,都装作不认识彼此的样子,连毛兔也不知道,我已经和唐霁聊遍了彼此的童年往事。

直到有一天,化学课,化学老师在讲台上做实验,所有人都围在前面,我趴在桌上补笔记,一阵刺鼻的味道飘过来,我抬头,下意识的看向唐霁,没想到他也立刻看到我在看他,他笑了笑,打开了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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