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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尾声一(1)

两年之后,我大学毕业了。我放弃了继续读研究生和出国留学的机会,加入到对抗“驯鹿”的国际组织。我实现了当初许下的愿望:如果我没有变成活死人的话,我愿意服务于全人类。同时我发誓,哪怕用尽一生,我也要找到冯伦!

如今,我没有任何后顾之忧——爸爸退休了,在一个世外桃源般的山庄里过着不被人打扰的幽静生活。而我已经没有任何一个活死人亲人,妈妈和哥哥都不在这个世界上了。

现在世界上没有大批主动想变成活死人的人,人们摒弃了期望转换成另一种生存形式,从而达到“永存”的不切实际的想法。

没有什么是亘古不变的,我们的救赎还有很长一段路。

人类犯了一个大错,又回到原点,终究回归了“人”的本性。

但一切并未因此停止。

驯鹿组织还在进行着他们不为人知的恐怖计划。

那些被秘密隐藏起来的活死人还在继续进化,不停地进化。

未来会发生什么样的事,没有人知道。

我和关于活死人的故事还没有结束,它一直持续到下一个世纪。

刊载于《漫客·悬疑世界》第7辑(2012年3月)齿轮——王稼骏

惶恐的人

为了爱,奋不顾身。

因为爱,灰飞烟灭。

Chapter1

只剩下两个小时。

我只有两个小时说服他杀了我。

我正在一家港式茶餐厅的吸烟区中,坐在对面的男青年是我众多追求者中的一员,他叫林捷,热烈追求了我一年,在我身上花了不少钱,可是不喜欢的人始终喜欢不起来。

所以他是杀我的最佳人选。

一见到他那张哀愁的脸,我就气不打一处来:“林捷,你以后别来烦我了。”

“你怎么了?为什么?这是为什么?”他微胖的身子在桌子下微微颤抖着。

“为什么!为什么!除了说为什么你还会说什么?”我学着他的语气,呵斥道,“一个大男人老是纠缠不清,你难道不知道自己有多让人讨厌吗?”

“你讨厌……我?”他神情沮丧,看起来就快哭了。

“是的。我根本就没有喜欢过你。”我故意提高了嗓门。邻座两个抽烟的男人闻声扭头看来,一股呛人的烟味飘来。

林捷羞愧地低下头,将十根手指插入头发,痛苦地搅动着,嘴里仍在念叨:“为什么……为什么……”

我偷偷看了看手表,十四点十六分,时间越来越紧迫了,必须要逼他了。

“你自个儿继续‘为什么’吧!”我踢开椅子,挎起包转身就走。

“站住!”不出所料,林捷叫住了我,语气比往常凶了不少,透着一股子狠劲。

我忍住笑意,继续我的演出:“哦,想要拿回送我的东西对吧!我统统还给你!”我从包里掏出手机、项链、名牌墨镜,一件件扔向林捷。

他不躲不闪,任由那些昂贵的东西砸在身上,竭力压抑着胸中的怒火。终于,他忍无可忍地大吼起来:“你疯啦!”走过来抓住我的手。

餐厅里所有顾客的目光全投了过来。

“怎么?你还想打我?”我挣脱他的手,将事先准备好的小刀握在了手里。

没想到我身上会带着刀,林捷愣在了原地,被我甩开的手也不知所措地定在半空中。

“想让我爱上你,索性杀了我吧!”我把小刀转了一百八十度,将刀柄那头递了过去。

林捷仿佛触电般,立刻缩回了双手。

我把刀放在了桌子上:“你这个懦夫。连拿刀的勇气都没有,根本不配喜欢我。”

“闭嘴!”林捷一把抓起刀,我从他的眼神里看见了杀意。这个男人终于被我激怒了。

“懦夫!”在他的怒火上浇下一把油后,我轻轻闭上了眼睛。

留在我视网膜上的最后一个影像,是举刀向我喉咙刺来的林捷。

Chapter2

我叫萧夏。

七天前,我杀了陈柏林。

我仍清晰记得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我不能和你在一起。”他不容辩驳的嚣张气焰,转身离开的姿势,让我无法克制冲动。

我没想过要杀他,只是我拒绝接受他的分手,用我的方式。

我不顾扎手的仙人球,将窗台上仙人球花盆重重地扣在了他的头上。

他猝不及防,发出一声低沉的喊叫,向前扑倒在地,一动不动。我怔了半天,才想到去试试他的鼻息。

眼前的男人没有了呼吸,我这才发现自己满手的鲜血。激动过后,被仙人球扎伤的手传来了痛感。

我直视着脚边的尸体,看着他的后脑勺上可怕的窟窿噗噗冒着浓厚的血泡,我脑海中闪现的第一个念头,竟是不能错过商厦最后一天的打折。

我把尸体拖进卫生间,拿走了他的手机,关机。然后仔细清理了地上的血迹,将满地的花盆碎片统统装进了一个垃圾袋中。用止血绷带包扎了一下手掌,换一身适合搭配手套的衣服。

在镜子前看了看自己全身的装扮,我看到的是一个自信独立、美艳绝伦的女人,没有男人可以拒绝她的妩媚,哪怕这种美丽包裹着死亡的气息。

黑色的手套完美掩饰了我受伤的手,戴上蛤蟆镜挡起半张脸,我绝不能在这个时候放相约一起shopping同事的鸽子,万一今后警察推算陈柏林的失踪时间,很可能会怀疑到我的头上来,我要装作和平时一样,处理尸体的方法可以在路上慢慢想。

梳妆完毕准备出发,我挎起手提包,但转念一想,还是换了个容量较大的挎包。家里有一具需要处理的尸体,肯定有许多要买的东西!

我迅速在心里罗列了一张购物清单,就像一个杀人如麻的老手,十分精通这门业务。我惊讶自己竟能保持这分冷静,冷静到连我自己都感到害怕。

我信念坚定地告诉自己,世界不会因为一个臭男人的死去而改变,我也一样。我要改变的是,我杀了他的这件事。

梧桐树下,萧瑟的风戏弄着落叶,卷起,抛落,像他的冷漠。

走在熙攘的街头,我心里却空空荡荡,甚至来不及问他分手的原因,一切就结束了。陈柏林是第一个让我心动的男人,也是第一个让我心碎的男人。我努力回忆和他一起的日子,印象深刻的只有争吵,天秤和摩羯是注定不能走到最后的两个星座。

“警方提示,警方提示……”我的思绪被沿街的宣传喇叭打断了,可能是做贼心虚,我昂首加快步伐往前走去,将那些烦人的广播声抛在了身后。

不远处,站在商厦门口的同事丁丽高举手臂,用力朝我这边挥舞着。她头顶上的大屏幕正播放着一组德国著名的厨房刀具广告,一个疯狂的计划在我心中渐渐成型了。

我摘下墨镜,微笑着大步走向了丁丽。

回到家的时候,挎包里塞满了我买的打折商品,整套刀具、黑色垃圾袋、料理的围兜手套、最大规格的尼龙桌布,还有好几块羊肉和牛肉。看见我买这些东西,丁丽误以为我是要准备一顿丰富的大餐。

这不怪她,谁又能想到这些是我用来分尸的工具。

陈柏林的尸体还在老地方,我远远望着他,心中有几分怯意。总觉得陈柏林会突然跳起来,将他满脸的鲜血抹向我的脸,写下“分手”两个血淋淋的大字。

我抓起剪刀狠狠刺了两下尸体,陈柏林没有丝毫反应,我才住了手,确信他真的死了。

缓了口气,我开始实施酝酿了一路的分尸计划。新买的尼龙桌布铺满了整间卫生间,我拽住他一条胳膊和肩膀的衣服,将尸体翻了几个身。以前听人说过,人死后会重上好几倍,果不其然,将尸体置于桌布的中心位置后,我已是气喘吁吁。

接下来我着手脱去陈柏林身上的衣裤,尸体摸起来有点僵硬,于是我用剪刀剪烂所有衣裤,扯下了那些布条状的衣裤装进垃圾袋。

第一次以这种奇怪的视角观察一个男人的裸体,陈柏林身材匀称,两块胸大肌的下方隐约可见结实的腹肌,除了干涸的血渍外,尸体上出现了一块块大大小小暗紫红色的斑点,像是被人殴打后留下的伤痕。他为什么要带着满身的伤来和我说分手呢?难道是遭人威胁?

忽然想到陈柏林提出分手也许是有难言之隐,我后悔自己一时冲动,没有问个明白。

我的脑海中闪现出一个人,虽然我从来没有见过她,但我知道只有她才可能让陈柏林这么做。

她就是我的情敌,一个从未谋面的女人。关于她,我只知道是一个戴着蒂凡尼戒指的女人。

我轻轻抚摸着陈柏林的尸体,指尖的触感被冰冷所包围,我的热泪也无法挽回他的体温,心爱的人从此将拒绝所有的人。

我盘起头发,将一只鞋套罩在了头上,撕开的垃圾袋把全身上下裹了个严实,带上围兜以及手套。视线和手指在刀具间徘徊,最终我挑选了一把细长锋利的剔骨刀,紧紧攥在了手心里。

跪在尸体边,握刀的右手止不住颤抖起来,我不得不将左手也握了上去。

周围万籁俱静,一股寒意从我背后升腾,后知后觉的我,现在才真正体会到了第一次杀人时的恐惧。

用只有自己能听见的音量吼了一嗓子,我为自己壮了壮胆子,奋力把剔骨刀刺了下去,腥臭的血液喷溅在洁白的墙砖上、座便器上、淋浴房的玻璃上,还有我的脸上。

我强忍着反胃的恶心,开始肢解这个重达66公斤的男人。

Chapter3

温热的水柱让我找回了体温,从头顶淋下,仿佛进入了另一个安静的世界。

抹了一把脸上的水,我睁开眼睛,面前的肥皂盒里摆放着一枚精致的蒂凡尼男士指环,我拿起来在水里冲了冲,洗去血污,戒指的内侧浮现出“C&E”的字样。C是陈柏林名字拼音的首字母,而字母“E”,想必就是那个女人的缩写了。

我挨个回忆着陈柏林身边每个女性朋友的名字,似乎没有首字母是E的。

不去管她了,她是谁已经不重要了。我将指环对准下水口投了进去,几下清脆的碰撞声后,消失在了水泡中。不需要留他的任何纪念物,因为我已经收藏了最心爱的那一件——他那枚百看不厌的头颅。

只有一室一厅的家里,没有办法藏下尸体其余部分。从尸体里放出的血全部流进了下水道,为了让血腥味不引起邻居的注意,我把一整瓶醋倒在了卫生间里掩盖气味。我就像一个心细如发的高级厨师,将尸体的皮肉、骨头和内脏分开装入了垃圾袋,总共装了八袋。

洗漱完毕,我去了角质,剪了指甲,换上只穿过一次的紧身运动套衫,为的是不在垃圾袋上留下任何与我有关的DNA痕迹。

凌晨两点,在夜色的掩护中,我推着自行车,打算分批将这些垃圾袋丢弃。

先是去了两条街外的公共花园,那里是流浪猫狗的聚集地,它们绝大多数时候处于饥饿的状态,所以当我试探性地打开装着内脏的袋子,原本警觉地远望着我的动物,全都垂着脑袋慢慢靠拢过来。

我把袋口撑大了一些,夜晚的冰凉空气立即混入了血腥味,这种气味让动物们蠢蠢欲动,全都聚拢了过来。其中一条块头最大的黑色野狗按捺不住兴奋,在路灯光晕的边缘,它双眼放射出野兽的光芒,露出鼻梁上丑陋的褶皱,样子凶狠地龇着牙,迅速从我手里的垃圾袋中夺走了一块内脏,拖到一旁大快朵颐起来,并不时发出几声贪婪的低吼声。

其它动物见状,也逼近过来,我索性把几个装内脏的垃圾袋全倒在了潮湿的泥土上,刚退后了几步,饥肠辘辘的饿狗们就迫不及待地一拥而上,几秒钟的功夫,满地的东西就不见了踪影。野狗叼起食物跑得远远的。

我收起空的垃圾袋,向着反方向的自行车走去。

几只没有抢到食物的狗,踏着急促的步子,围着我团团转,我担心它们会嗅出其他几个袋子里的气味。随手在路边捡起一块砖头,作势威胁了几下,朝它们扔去,几条狗慌忙向后退去,我趁机蹬动自行车,往下一个目的地骑去。

野狗们啃食着它们丰盛的夜宵,也在为我销毁杀人的证据。

再过几个路口,是白日里热闹非凡的菜市场,现在已偃旗息鼓,掩蔽着墨绿色的卷帘门,临街的门前地面上附着厚厚一层油腻,夜晚看来就像一个危险的沼泽泥潭。卷帘门边的菜市场垃圾桶,便是我的第二处抛尸地。

自行车架子上绑着的垃圾袋里,是我花了将近两个小时,统统切成形状大小差不多的肉块,我把买来的牛羊肉混了进去,用肉眼很难分辨出切碎的尸块与牛羊肉。

几辆亮着空车灯的出租车零星驶过,我便装成拾荒人的样子,拨弄了几下垃圾桶里的垃圾,待出租车使出视线范围,我将所有装着肉块的垃圾袋统统扔进了垃圾桶。

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是最安全的地方,这些肉块会被人误以为是腐坏的牛羊肉,尸体的指甲以及胎记,我都细心地处理过了,这些尸肉光看外表很难与人肉联系在一起,不经过仪器检测是难以区分的。

当我嗅到风中隐约一股咸味,知道接近最后一站了。一座半个世纪前建造的桥下,静静流淌的河水是这座城市的血脉,每天会有成千上万的船只装着各式各样的货物,从这座桥下驶出去。我停下自行车,凝视平静的河面,一轮明月的倒影祥和宁静。

最后两个垃圾袋里装的是经我处理过的骨头,我用铁丝缠绕串连起了所有骨头,再将铁丝与我的自行车紧紧相连,这样一来,哪怕河底有再大的暗流,也很难让这些骨头浮起来了。过一段时间,骨头没准早就飘进了东海里。

我把自行车连同两个袋子推进了桥下的河中,落水声听起来有点响,不过这个时间点周围空无一人,我深深呼出一口气,突然感觉到夜晚的寒冷,我搓着受伤的手,一路往家的方向快步走去。回想每个细节,生怕哪个步骤稍有遗漏,使整件事情前功尽弃。

所有能证明死者身份的指纹、毛发我都在卫生间里用打火机烧成了糊状,自行车也是楼道里被废弃了很久的“老坦克”,就算丢失也没人会留意。分尸和抛尸穿过的所有衣物,第二天我就连同家里的其他废品,一起处理给了垃圾回收站。

整个卫生间都被我用沾了洗涤剂的抹布擦了一遍,因为事先铺过桌布,墙砖和地砖并没有沾染到血污,所以清洗起来并不麻烦。倒是除去那些气味费了我不少功夫,我从头到脚洗了三遍,喷了差不多半瓶香水,才让这种气味完全消失不见了。

我的计划堪称完美,每一个细节的处理都让我自己感到满意,惊愕自己居然能够完成这样一件可怕的事情。或许是爱情的力量,它让人获得幸福,也能让人走向毁灭。

一整天过去了,我留心着电视、网络和各种新闻报,没有发现尸体之类的新闻,今天的社会新闻甚至没有一起刑事案件。

然而我却发现了过程中自己一个小小的疏忽,陈柏林已经变成了失踪人口,时间一长,他的家人或者那个简称“E”的女人一定会报警找他,警察顺藤摸瓜就会找到我这里来,陈柏林的行踪在我家中断了。而我也没有办法告诉警察陈柏林来了我家之后去了哪里。

记得陈柏林的手机在我这里,我本想翻一翻通话记录和短信息,看看他有没有其他约会。

可我却遍寻不到他的手机了。

Chapter4

从小时候开始,我就有一种怪癖,无论做什么事情或是找什么东西,必须要有个结果,否则如芒在背,如刺在喉,浑身不自在。比如要找一件放了很久的东西,哪怕翻箱倒柜通宵也要找出来。这种精神上的偏执,使得我这几天没心思干其他事,只顾惦记着陈柏林的那只手机到底丢在了哪里。

我记得手机从陈柏林口袋里拿出来后,关了机就放进了我自己的口袋,之后我带在身上就去见了丁丽。难道是丢在路上了?

之后几天,便是我噩梦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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