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地(专)区革命委员会1968年10月25日,成立由军队、干部、群众代表”三结合“的三明专区革命委员会(简称专革会)。专革会为党政合一的机构,行使原地委、专署的职能。专区革委会工作机构设”一室二处“(办公室、政治处、生产指挥处)。1970年7月,原隶属于南平专区的尤溪、沙县、将乐、泰宁、建宁5个县调整划入三明专区管辖。同年2月,三明专革会改称为三明地区革命委员会(简称地革会)。三明地革会先后设37个工作机构,设主任、第一副主任各1人,副主任7人。王健行(1968.10~1971.5)、宋顺义(1971.5~1974.12)、侯林舟(1975.1~1978.3)先后任主任;宋顺义(1971.5改任主任)任第一副主任;范元辉、郭佩文、孙兴国(1970.10任职)、张广源(1977.3离任)、苏钟德、周辅根、赵和龙、石瑞(1971.5任职)、侯林舟(1971.5~974.12)、杜伦(1973.7离任)、张继阳(1972.5~1973.1)、李俞平(1973.1~1974.12)、林乃蟹(1975.3~1977.3)、戈锐(1975.3~1975.7)、姚瑜(女,1975.3任职)、牛存信(1975.10)、杨维杰(1977.12任职)、王立勋(1977.12任职)、李建华(1977.12任职)、贾元兹(1977.12任职)先后任副主任。
三明地区行政公署1978年3月29日,撤销三明地(专)区革命委员会,恢复设立三明地区行政公署(简称三明行署)。三明行署与三明地委分开办公。三明行署下辖三明市和明溪、永安、清流、宁化、大田、尤溪、将乐、沙县、泰宁、建宁10个县,内设54个工作机构,设专员1人,副专员人。侯林舟(1979.11离任)、杨维杰(1981.11任职)先后任专员;石瑞(1979.3离任)、杨维杰(1981.11改任专员)、王立勋(1979.2离任)、牛存信(1981.10离任)、李建华(离任)、贾元兹、梁文森、武英富(1979.10~1983.2)、曹秀芬(女,1980.11任职)、郑成辽(1981.4任职)、刘维新(1981.6~1983.2)、刘书木(1981.9任职)先后任副专员。
三明市人民政府1983年4月,撤销三明行署,实行地市合并,建立以市带县的新体制。三明市改为省辖市,下辖梅列、三元2个区和永安、明溪、清流、宁化、大田、尤溪、沙县、将乐、泰宁、建宁10个县,设市长1人、副市长7人。
杨维杰(1983.5~1985.9)、官清(1985.9~1987.11)、李立士(1988.1~1993.3)、陈世泽(1993.3~1995.6)、何团经(1995.6~1997.12)、蔡奇(1997.12~1999.5)、叶继革(1999.5~2003.7)、张健(2003.7~2007.2)、刘道崎(2007.6~2011.7)、邓本元(2011.7~2013.2)、杜源生(2013.2~)先后任市长;梁文森(1983.5~1985.9)、郑成辽(1983.5~1985.9)、孙贞贵(1983.5~1985.9)、王汉艾(1983.5~1987.12)、徐政(1983.5~1985.1)、林去存(1983.5~1985.1)、陈世泽(1984.12~1993.3)、林发茂(1984.12~1987.12)、李立士(1985.1~1987.12)、周申(女,1985.1~1993.3)、陆东明(1986.9~1990.1)、左厚田(1988.1~1991.1)、刘光华(挂职,1988.9~1989.11)、陈刚挺(1993.3~1995.4)、洪长平(1993.3~1994.12)、潘金全(1993.3~1996.1)、范美梅(女,1993.3~1997.2)、毛忠勤(1993.3~1997.11)、张鸿文(1994.8~1996.11)、梁模(1995.4~1997.6)、吴金容(1995.4~1997.12)、刘鑫(1996.1~2005.2)、余有江(1997.03~2001.05)、蔡奇(1997.08~1997.12)、严凤英(女,1997.2~2007.2)、丁瑜(女,1997.12~2002.12)、邱乾春(1997.12~2001.03)、李家荣(1997.12~2007.2)、陈良椿(1997.12~2002.12)、郑国仁(1997.12~2007.2)、张志南(1998.8~2002.6)、刘用癤(2001.4~2002.12)、张发录(2001.5~2011.9)、吴俊慰(2002.12~2007.2)、林俊德(2002.12~)、朱昌贤(2004.2~2011.9)、刘道崎(2005.2~2007.6)、陈有极(2007.2~2012.11)、洪明德(2007.2~2012.11)、陈凤珠(女,2007.2~2012.11)、王刚(2008.12~2013.8)、范美先(2010.7~2012.1)、詹积富(2011.8~2013.8)、纪熙全(2012.1~)、肖明光(2012.1~)张丽娟、(女,2012.1~)、陈瑞喜(2013.8~)先后任副市长。
2.工作机构
1983年5月,市政府成立,先后设73个工作机构。1993年,市政府工作机构调整为57个,政府驻外办事处7个,市政府系统副处级以上事业单位29个。1995年11月3日,省委、省政府批准《三明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市政府工作机构调整为41个,另设部委办局管理机构9个。市委、市政府工作机构的规格为正处级,部委办局管理的机构原则上为副处级,市直机关行政编制(不含政法系统)为1260名,比原有编制1295名减少35名,精简2.8%。2001年10月2日,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三明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市政府设工作部门32个(监察局列入政府工作部门序列,不计入政府机构数)、部门管理机构3个、议事协调办事机构2个。市政府工作部门(不含公安、司法)设内设科室221个,减少7个,精简17.5%;市政府工作部门行政编制606名,减少92名,精简31.7%。2005年2月28日,省委、省政府批准《三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市政府设置工作部门32个、特设机构1个、部门管理机构3个、议事协调办事机构1个。012年,市政府机构有办公室,内设工作机构31个:发展改革委员会、教育局、科技局、经贸委、民族宗教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外经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计生委、审计局、外事侨务办、国资委、体育局、安监局、统计局、旅游局、人防办;直属及部门管理单位18个:
粮食局、法制办、供销社、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方志委、公路局、地震局、协作办、数字办、城管局、铁路办、运管处、老龄办、物价局、移民局、疾病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公积金管理中心;议事协调机构1个:老区办。
3.重要政务
发展乡镇企业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乡镇企业得到迅速发展。1984年,全市乡镇企业达11363家,从业人数11.11万人,分别比1978年增长1.98倍和0.93倍;总产值达3.316亿元(按当年现行价计算,下同),占农村社会总产值的29.74%。1985年3月,市委、市政府召开第四次农村经济工作会议,把加快发展乡镇企业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一个主要方向;1986年,制定《发展乡镇企业的若干优惠措施》。1987年,永安市的曹远、燕江、西洋,沙县的凤岗、高桥,将乐的古镛,大田的均溪等乡镇,成为第一批办企业的先进乡镇。至1992年,全市乡镇企业达75058家,从业人数31.27万人,总产值达70.824亿元,总收入1.34亿元,实现利税6.05亿元。全市乡镇企业形成乡办、村办、联户办和个体办”四轮“驱动的局势。1995年起,着重进行乡镇企业改革、技改、嫁接、管理和工业小区建设,引导乡镇企业向嫁接、拍卖、承包、租赁、推行股份制等多种形式改制,适度规模经营,并向集镇和工业小区集中、连片发展,实施外向带动战略和多元产权战略。1997年始,推进乡镇企业二次创业,全市乡镇企业深入开展”学邯钢、学兆山“活动,提高管理水平,吸引”老板进山“,鼓励”老乡进城“,扩大乡镇企业投资主体,当年企业改制面达80%。到2005年乡镇企业基本改造为各种混合型经济。
环境保护1987年,省政府批准的《三明市城市总体规划》中,规定环境保护的目标和达到的标准。1993年,三明市实施市长环保目标责任制,全市环保设施运行率达85%以上,大中型建设项目执行率达100%。三明市被评为1993年度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优秀地级市。1995年,全市治理工业污染项目23项,总投入6180万元。为民办实事项目中,环保项目投入达1280万元。同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的决定》、《关于加强沙溪河饮用水源污染防治管理若干规定》,启动实施《三明市蓝天计划》、《闽江流域三明辖区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2000年,全市列入”一控双达标“考核的工业企业全部实现达标排放。2012年,启动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工作。同年,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98%,市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辖区三条主要水系水质达标率98%为民办实事1989年,市委、市政府决定为民办10件实事,即兴建梅列大桥、兴建东牙溪水库引水工程等。1990~991年,市政府共立项为民办实事25件。1993年始,市政府每年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按照”总体受益、量力而行、当年办结、群众满意“的原则,向社会广泛征集办实事项目,筛选确定后抓好实施,平均每年为民办实事10项。2005年,新办为民办实事项目10件,即三明市重点污染源污染治理、农村”老少边“无线数字电视覆盖网络建设、新建三明一中和九中教学综合楼等。市政府对办实事项目,每季度进行督查通报,促进办实事项目按期保质完成。2012年,53个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完成。全市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达7.3%。其中超额完成省下达的保障房建设任务,年度计划投资率、基本建成率、配租配售率三项指标均居全省前列。
国有企业改革1997年,市政府进行优化资本结构试点,从企业增资减债、减员增效、流动资产重组、劳动力资源配置等方面抓好实施。继续进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推动企业组建集团和兼并联合,依法做好企业破产,采取多种形式搞好搞活国有企业。全市独立核算的国有工业企业实施改制的有12户,改制面达82.1%。2002年,全市502家国有企业已改革438家,改革后盈利企业占79.6%。2003年,市政府出台《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意见》,引导国有企业从一般竞争性领域退出,进行股份制改造、国有股减持或退出、破产重组等改革。到2005年,全市国有企业改革面达94.7%。调整优化经济结构1997年12月,市政府出台《三明市“九五”期间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的实施方案》。把结构调整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并调整第一、二、三产业结构,培育壮大支柱产业、重点产业,培植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001年,全市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由上年的27.6∶39.7∶32.7调整为26.6∶40.4∶4。粮食和经济作物种植结构由上年的59.4∶40.6调整为57.9∶42.1。
早稻优质率达到56.8%,比上年提高24.2个百分点,省、市级龙头企业达49家。2005年,全市落实宏观调控中优化经济结构,第二产业比重上升1.2个百分点,私营企业工业产值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比重上升2.4个百分点。粮食呈恢复性增长,农民售粮收入增长16.1%,竹业产值增长28.4%,人工培育红豆杉深度加工产值增长41.3%。2012年,全市三次产业结构从2011年的15.9∶51.7∶32.4调整为15.8∶51.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