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4“鬼怪”式战斗机有2个后掠翼,一个可迅速向下拉动的水平尾翼,尖尖的机头,肥大的机身尾部悬挂着2个动力强大的J79发动机(通用电气公司生产),这种涡轮喷气发动机的加力燃烧可以产生8120千克的推力。最初该型飞机上只配1名飞行员,但后来在越南战争的实战中,美国人认识到配备2名飞行员可以多一双眼睛,一对耳朵,增加了首先发现敌人的机会,所以改为2名飞行员。到1969年,2名飞行员又改成了1名飞行员和1个雷达操作员小组。飞机装有2部发动机,是为了增加被炮火击中时的生存概率。
最初,F-4E型战斗机上没有安装航炮,因为五角大楼认为使用导弹的时代已到来了。结果这个悲剧性的错误使得美国飞行员在河内上空与米格战斗机的近距离遭遇战中,留下了最为惨痛的教训。后来,美国人在机头下安装了一挺20毫米的M61A1“火神”机枪。
以色列空军装备的F-4战斗机在F-4机身下的凹进处载有四枚“麻雀”雷达制导导弹,可以在超视距的迎面攻击时使用,这种导弹能在15海里左右的距离内精确地命中目标。F-4D“鬼怪”式战斗机上携载有雷达制导的AIM-4D“猎鹰”导弹。在更近的距离内交战时,“鬼怪”式战斗机所携载的红外热寻的导弹——“响尾蛇”导弹成为当时最先进的空空导弹。
F-4是美国第二代战斗机的典型代表,各方面的性能都比较好,是美国空、海军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主力战斗机,参加过越南战争和中东战争,也曾经是美国空军的“雷鸟”飞行表演队的表演用机。
F-111变后掠翼超音速战斗轰炸机
F-111是通用动力公司研制的超音速战斗轰炸机,也是世界上最早的实用型变后掠翼飞机。
F-111变后掠翼超音速战斗轰炸机该机原本是为美国空军和海军研制的,由于各自的任务要求不同,难以兼顾。当时,美国军方提出研制一种能满足空军的战术对地攻击、又能满足海军舰队防空和护航要求的通用战斗机。为满足空军和海军的不同作战要求,决定研制A、B两种型别。因此出现了以对地攻击为主的空军型F-111A和以对空截击(即舰队防空和护航)为主的海军型F-111B。前者的主承包商是通用动力公司,于1962年开始设计,1964年12月第一架原型机试飞,1967年10月首批生产型正式交付使用;后者主要由格鲁门公司研制,1965年5月第一架原型机试飞,但因结构超重,性能达不到要求,加之导弹火控系统的研制也遇到困难,最后于1968年停止发展,海军取消订货。从此,F-111成了纯粹的空军型飞机。
F-111A采用了双座、双发、上单翼和倒T形尾翼的总体布局形式,起落架为前三点式。最大特点是采用了变后掠机翼,这在当时是一项新技术,首次应用于实用型飞机。变后掠翼的优点是可以改善超音速飞机的起落性能,兼顾高、低速之间的气动要求,扩大飞机的使用范围。两个活动的外翼间靠一根长4.2米长的盒形梁相连接,飞行员通过液压系统控制它们的后掠角度变化。机身为半硬壳式金属结构,基本结构材料为铝合金,蒙皮为蜂窝夹层壁板。在载荷集中和高温部位采用了合金钢和数合金。两台TF30-P-3型涡轮风扇发动机并列装于后机身内,每台发动机可提供推力55.41千牛、加力推力叠3.16千牛。全机可载燃油14515千克,还可以进行空中加油,受油口在座舱后的机身顶部。进气道位于机身中部的两侧。其中的1/4圆形调节锥由计算机控制。
F-111共有九个型别。其中大多数为以对地攻击为主的战斗轰炸机或改进型飞机,主要用于在夜间和不利气象条件下执行常规和核攻击任务,但也有两种完全改成了别的用途飞机,如EF一111电子对抗飞机和FB—I11战略轰炸机。它们经常出现在一些地区冲突和局部战争中,是美国远程作战的主力机种之一。
F-16战斗机
F-16是美国通用动力公司为美空军研制的单发单座轻型战斗机,主要用于空对空作战,也可用于近距空中支援,是美国空军的主力机种之一。
冷战结束后,美国空军对军机的需求量下降,通用动力公司于1992年12月宣布将F-16的生产线卖给了洛克希德公司。F-16在战后美国军用飞机中是改型较多的一种,F-16原本是美国通用动力公司研制的低成本、单座轻型战斗机,第1种型号于1979年1月进入现役。几经改进,前后有A、B、C、N、R、XL、ADF和AFTI/F-16、F-16/J79以及NF-16D等11种型别,有些型别的最大起飞重量已近20吨。
F-16C/D是F-16战斗机的主要型别。1984年7月开始交付给空军。武器系统包括AN/APG-68多功能雷达、广角平视显示器、任务计算机等火控设备和20毫米口径M61“火神”6管炮、AIM-7“麻雀”以及AIM-9“响尾蛇”空对空导弹、AIM-120先进中距空对空导弹、AGM-65“幼畜”空对地导弹、反辐射导弹和各种炸弹等武器。D型是C型的教练型,1983年首飞,1984年9月开始交付给空军。
实战表明,F-16飞机的空战性能极佳。它问世不久,美国就把约40架F-16A式战斗机卖给了其中东盟友以色列。素以英勇善战著称的以军飞行员很快就将这种飞机的性能发挥得非常出色,以两次远程奔袭作战使F-16名扬四海。
在海湾战争中,美国空军在实战中首次使用了F-16。F-16是在这场战争中部署数量最多的一种飞机,为251架;共出动了13480架次;在美军飞机中出动率最高,平均每架飞机出动537次。执行了战略担任假想敌的F-16N型战机进攻、争夺制空权、压制防空兵器、空中遮断等任务,是“沙漠风暴”等行动中的一大主力。1992年12月27日,一架F-16C战斗机在伊拉克南部的“禁飞区”内用AIM-120导弹超视距击落了一架伊拉克的米格-29飞机,这也是AIM-120导弹第一次用于实战。
在科索沃战争中,F-16执行了大量的任务,包括压制敌防空系统、防御性空战、进攻性空战、近距离空中动摇和前沿空中控制任务。摧毁了南联盟大量雷达阵地、地面坦克和车辆、建筑物和南联盟空军的米格战斗机。
自“9·11”事件后,F-16在美国的全球反恐作战中起到主要作用,这些飞机执行了数千架次的飞行任务。在伊拉克战争中美国空军向中东地区部署了F-16C/D型机60架,F-16CJ型机71架。
“鹞”式垂直/短距起落战斗机
英国“鹞”式战斗机是世界上第一种实用的垂直/短距起落飞机。1969年开始装备部队,并有舰载型“海鹞”和美国改型生产的AV-8B型等。
在1982年的英、阿马岛之战中,“鹞”式飞机首次参战,执行截击任务,击落对方飞机16架。海湾战争中,AV-8B参战遂行对地攻击任务被地面火力击落7架。最大平飞速度1186千米/小时,作战半径约420千米,机身下可装挂2门30毫米“阿登”航炮炮舱。翼下可挂装空对空导弹和炸弹等武器,最大载弹量2270千克。
J系列战斗机
歼-5
新中国建国后,我国迅速开始了仿制生产喷气式战斗机的工作。中苏两国政府于1951年10月正式签订了《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给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在组织修理飞机、发动机及组织飞机厂方面以技术援助的协定》。同年4月18日重工业部设立航空工业局,统一负责飞机的维修工作。1951年12月,周恩来总理亲自主持会议研究决定,要在3~5年的时间里试制成功苏制雅克-18初级教练机以及米格-15。后把+歼击机项目改为试制更加先进的米格-17喷气式歼击机。1954年中国第一批飞机及其发动机试制成功,两年以后,1956年9月8日,沈阳飞机厂试制成功中国第一种喷气式歼击机歼-5,即米格-17Ф型,随后获批准批量生产。中国成为当时世界上少数几个能够成批生产喷气飞机的国家之一。
歼-5由沈飞工业公司研制,是单座单发高亚音速喷气式战斗机,主要用于昼间截击,具有一定的对地攻击能力。歼-5是仿制苏联的米格-17Ф(米格-17F)歼击机,米格-17F型1951年9月首飞,1952年底开始大量生产。当时歼-5被称为56式,直到1964年才改称歼-5。试制工作从1954年10月开始,1956年7月19日原型机首次试飞成功,并使用苏制零件装配了13架歼-5。1956年7月13日,全部用自制零件组装的第一架歼-5完成总装。至当年9月15日,制造出4架国产型歼-5飞机。这四架飞机参加了1956年国庆大典。至1959年下半年停产,共生产歼-5飞机767架。歼-5采用单座、单发、机头进气、后掠式中单翼布局。后掠式中单翼的后掠角是45°,为双梁结构。机翼内侧有角度可控的后退式襟翼。全金属半硬壳式构造机身,机头进气。机身后部装有可操纵的减速板。解放军的歼-5机群垂直尾翼分成上下两段,下段固定在后机身的承力斜框上,上段可拆卸。前三点式起落架均为单轮。前起落架收入前机身下部的轮舱内,主起落架收入机翼内。主起落架装有缓冲器,前起落架装有减震器和减摆器。密封式单人座舱在应急时可抛掉舱盖,可弹射座椅保证飞行员在紧急时迅速安全地脱离飞机。采用一台涡喷-5离心式加力涡轮喷气发动机,静推力2600千克,加力推力3380千克。该发动机是苏联克里莫夫设计局的VK-1F发动机的仿制品,VK-1F是米格-17的发动机。1956年6月在沈阳航空发动机厂仿制成功涡喷-5。1964年生产任务转由西安红旗机械厂负责,1966年转产定型投入批量生产。机内燃油1170千克,外挂两个400升副油箱。机载设备包括超短波指挥电台、无线电罗盘、无线电高度表、信标接收机、敌我识别器、护尾器、测距器等。
机头左侧下方装两门23-1型23毫米机关炮,机头右侧下方装一门31型37毫米机关炮。装弹量为200发。23-1机关炮初速680米/秒,射速800发/分,弹种包括航23-1杀燃、航23-1杀燃曳光、航23-1穿燃、航23-1训练弹。37-1型初速690米/秒,射速400发/分,1954年开始研制,开始时因考虑到该炮性能落后、苏联已有后继型号,故仅计划少量生产以避免浪费,后来因为歼-5需求量增加,最终生产了236门后于1959年停产。机翼下可挂两100~250千克的炸弹。歼-5为我军开拓了喷气战斗机的先河,打下了我军发展喷气战斗机的基础。
歼-5屡建战功,1958年7月至10月击落来犯的2架F-84G和6架F-86F,其他战例无数。1956年4月,四架F-4入侵海南岛我方领空,受到我军歼-5的拦截,F-4匆忙发射AIM-7“麻雀”导弹,不料歼-5拐弯半径小,得以摆脱,脱靶的AIM-7竟然飞向远方的一架F-4,将其击落。歼教-5曾经是解放军空军“八一”表演队选用机歼-5的主要改型包括歼-5甲歼击机,这是我国在歼-5基础上改进的夜间歼击机。前机身加粗,机头上端有突出进气口前缘313毫米的鲨鱼嘴状雷达罩,进气口内加装了半球型天线中锥。这两个部位都采用硬度较小的非金属材料制造,涂蓝色油漆。由于装有简单的RP型搜索瞄准雷达,使得歼-5甲获得了较原始机型强大的夜战能力。发动机采用性能改进的涡喷-5乙。但歼-5甲的改进也有一定代价,如武器系统改成3门HP-2323毫米航空机关炮,备弹共300发,比基型火力略有下降。可外挂2枚250千克炸弹。在打击美国B-17G轰炸机侦察改型的战斗中,我军技术人员曾改进了歼-5甲的RP雷达,将向下视野由14度改为7度,上仰视野不变,从而屏蔽了尾追低空飞行的B-17G时雷达收到的地面反射杂波。1959年5月29日,空军第18师截击大队队长蒋哲伦成功驾驶该改型战斗机击落了B-17G。
此外少量退役歼-5被改装成了无人靶机,我国至此成为美苏之后第三个拥有“实体型”靶机的国家。
歼教-5是在歼-5甲的基础上改型设计的全天候双座喷气教练机,由成都飞机工业公司负责。而在苏联,米格-17/19没有教练型,飞行员要在米格-15的教练型上训练。
歼-7
歼-7飞机先是由中国沈飞工业集团,后转由成都飞机工业公司在苏联米格-21Φ13战斗机的基础上发展研制的单座单发轻型超音速战斗机,主要用于国土防空和夺取战区制空权,并具有一定的对地攻击能力。该机于1964年开始研制,1966年首飞,1967年6月批准定型投入批量生产。歼-7飞机具有尺寸小、重量轻、机动性能好、近战火力强、维护简单等特点,除装备中国空军外,还向其他一些国家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