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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幸福的子弹(3)

老布肩上的那只手犹豫了一下,慢慢地软了下去。

冬天的阳光苍白无力。机翼闪着冰冷的银辉,如一只大鸟在云层里孤独地穿行。

这样折腾了几个回合,老布心烦意乱,睡意全跑了。老布蜷缩在座位上,望着舷窗外的云起烟涌,心中有些感伤:也许真的是老了,随便一个混沌觉,就可以打发自己。年轻真好,年轻时,可以连轴玩几个通宵,再睡个昏天暗地,雷公都打不醒。

一个硕大的布袋,一直堵在腿旁,碍手碍脚。邻座显然把它当宝贝了,是不是还瞅上几眼,生怕一不留神就不翼而飞。老布屈膝弯腿,忍让了半天,最后没好气地问道:“你这里面不会是金银珠宝吧?”

老太太眉飞色舞:“金银珠宝?比金银珠宝贵重多了,俺给你看看?”

“随你便。”

老太太弯腰打开布袋,笑吟吟地从里面捧出一大堆东西出来。老布眼前顿时一亮:纸飞机,原来是纸叠的飞机!一只只纸飞机,色彩斑然,像一群充满生命力的蝴蝶,栖在老太太的掌心,仿佛随时要翩翩飞舞。

这些纸飞机精致完美,生机盎然,看得出制作者费了不少心思。老布心中怦然一动,问:“大姐,谁叠的?”

老太太像个话匣子,一打开就收不住了:“俺闺女。俺闺女在深圳打工,平日里一边攒钱,一边叠纸飞机,说叠好两百只,就可以请俺坐一趟飞机呢。唉,你说这孩子不是糟践钱吗?坐飞机这么金贵,却说什么不能白活一回……”

老布默默地听着,眼角湿润。他不完全是为老太太闺女的一片孝心所感染,而是想起了自己的往事——

那一年,他十八岁,在承德郊区插队。住地附近,有一个军用机场,飞机天天像黄蜂一样飞来飞去。那时,他最大的快乐,就是和女友坐在草坡上看飞机从头顶掠过。他当时有一个梦想,就是要让喜欢叠纸飞机的女友在有生之年坐一回飞机……

那个梦想,随着时间的流逝,早已灰飞烟灭。而飞机,作为一种交通工具,对老布来说已经和公交车一样平常无奇。如果不是眼前这些纸飞机,估计他到临终也想不起那些泛黄的岁月、远去的人与事。

老布对老太太由衷地赞道:“这么好的闺女,您真有福气!对了,这些纸飞机,您可以卖给我,我出高价。”

老太太撅嘴说:“不卖!给多少钱都不卖!俺闺女专门送给俺的,怎么能随便卖呢。”

老布默然,不敢言语。

飞机平稳地降落在首都机场。下了飞机后,老太太有些不高兴了。她一把拉住老布,气咻咻地说:“他们不厚道,没给俺发纪念品。”

老布顿时醒悟过来。

老布从包里掏出那个最新款的iphone 4,递给了老太太。

几天后的一个深夜,老布在网上读到一条微博:航空真给力,老妈第一次坐飞机,得到了一份纪念品,嘿嘿,你们猜是什么?太雷人了,iphone 4!

评论如潮,都是一片质疑之声。

老布坐在黑暗里,对着电脑屏幕无声地笑了。

她的生活我的戏

我一直梦想拥有一串玉石手排,价值不菲,格调高雅,但款式平淡。类似一个葡萄糖男人,粗粝的外表下,需要静心去品读他与生俱来的质感。男人佩戴玉石,彰显一种优雅。这种优雅,远非金灿灿的劳力士手表可以媲美。

每到一地,每经过一家珠宝店,我都会有意识地进去看看。数年,孜孜不倦。

那天在浙江义乌国际商贸城二区,忙完了正事,便去二楼的珠宝玉石城逛游。一上楼梯,发现一家“仇和麟玉石”档口。

顾客如云。寻觅了半天,我相中了一串玉石手排。询价。不讲价,880元。

在掏钱的瞬间,我突然意识到这种人群中的抢购,缺少机缘,非我所爱。

转悠。两个小时下来,我悲哀地发现,偌大的商贸城,上千家玉石珠宝档口,而真正出售玉石手排的,却芳踪难觅。参照商贸城宣传画册的指示,我还去了四楼的新疆和田玉馆。而所谓的和田玉馆,其规模还不如街边一家小店。

忿忿然,再一次回到二楼。

好不容易找到了最初的“仇和麟玉石”,就在离它不到20米时,我突然停住脚步。

我静静地站了一会儿,然后缓缓回头。身后,熙熙攘攘,利来利往。还有一个走廊的拐角处。我愣了一下,大步流星地朝那个拐角处走去。

拐角处,是另外一条商铺走廊。不长的走廊尽头,有一家珠宝店:古色古香的装潢,古香古色的筝曲,一个古色古香的女人,正坐在玻璃柜前,精致地喝茶。

玻璃柜最显眼处,赫然摆着一串手排,缅甸玉,温嫩碧婉,透明凝脂,娴静处,透着一种优雅的光泽,一如那低眉品茗的女人。

口干舌燥地询价。

女人浅笑,答道:3600。

女人的笑,化解了我的窘迫。我似乎换了一个人,闲闲地,陪女人聊天,喝茶。

一个上午,我死皮赖脸地坐在那里,蹭女人的“彩云红”喝,从原始社会聊到康熙王朝,从奥巴马的发迹聊到中国女足的凋零,从钱塘江的涨潮聊到科罗拉多州的月光。那是一个愉悦的上午。

临近中午,我壮了壮胆,说,如果你赏脸的话,我想请你吃个饭。

女人笑了,毫无矜持。

饭菜很简单。我们如一对恋人,在一楼的快餐厅里。

饭后,我送女人到她档口,打算告别离去。女人笑了笑,指着那串手排说,你拿去吧,我知道你喜欢,算是我们之间的机缘。

多少钱?

女人怔怔的看着我,一会儿,叹了口气说:400。

我戴着那串手排走出商贸城大门,心花怒放,暗想:以后不再买了,有这串,一生足够。

如果事情至此打住,不加任何虚构,算是一篇俗套的小说。

即使按照通俗的文艺小资套路,翻拍成电影,接下来无非是这样的:在以后众多个深夜,男主人公面对身边鼾声沉沉的黄脸婆,辗转反侧,在黑暗中轻抚手腕上那串手排,怀想,怀想那个愉悦的上午时光,以及时光里的点滴细节,至老至死……

可是,我画蛇添足了——

第二天,我坐在酒店里把玩那串手排,爱不释手。心想,如果再买一串女式的,送给爱妻,不是挺好吗?情侣手排呢!

于是,我又去了商贸城二区。

在二楼,我寻找了整整一天,汗流浃背,就是找不到那个档口那个女人。我向不少档主打听,描述那个古香古色的档口那首古香古色的筝曲和那个古香古色的女人,他们一脸惊愕地看着我,爱莫能助地摇头。

一夜之间,她仿佛在这个世界上消失了。或者说,昨天的一切,只是一个梦境。

我站在人头泱泱的客流中,轻轻抚摸着右手腕上的那串手排,顿悟自己这等心思,对于她是一种亵渎。

几天后,我回到家里,对妻子老老实实交代这串手排背后的艳遇。

她笑得稀里哗啦,说,人家骗你400块钱呢,书呆子,自作多情,入戏太深。

我委屈道,你知道那里的档口多少钱一间吗?

多少?

按照目前的市场行情,一间档口600万到900万,月租是8万到12万。人家折腾一上午,就为了你老公口袋里的400块钱?

妻子哑口无言。

梅花三弄

候车室里,人群稀落。他穿过人群,向检票口走去。就在这时,他听见有人在叫自己。回头一看,是一个陌生的姑娘。

“你叫我?”他问。

“嗯,我好像在哪里见过你。”

他挤出一丝苦笑,忍不住揶揄道:“我都一大把年纪了,你这话应该去问年轻的帅小伙。”

姑娘的脸涨得通红。

其实,他也感觉自己似乎在哪里见过这姑娘,但是时间不允许了——火车已经进站,马上就要开了。

这是一趟开往省城的慢车,时间正是中午时分,车厢里没几个人。他坐在座位上,望着窗外一掠而过的风景,在心里揣摩,刚才那姑娘是谁呢,怎么感觉这么熟悉?谁呢?到底是谁呢?他冥思苦想,好一会儿,终于从岁月的尘埃里提溜出一个名字——李秀花。

这是一个老掉牙的故事。他小时候因为父亲死得早,家里非常贫穷,穷得只剩下一间摇摇欲坠的小土屋,连书都读不起。母亲望着成绩出类拔萃的他,整天愁眉苦脸。孤儿寡母,长久下去,不是个办法。母亲想啊,终于想出了一条出路。

不久,在族长和村干部的主持下,他和村东的李秀花结为娃娃亲。李秀花家负责供养他读书,但条件是他成人后必须娶李秀花为妻。他那时也不算小了,正读初二,很满意这桩婚事。李秀花不仅人俊俏,聪明伶俐,家境尚且富裕。

依靠李家的供给,他不负众望,初中毕业时考上了地区的师范学校。三年后,他成了镇中的一名老师,吃上了人人羡慕的公家饭。就像陈世美和秦香莲的故事那样,李家辛辛苦苦供他读了五年书,他最后却和镇长的千金结婚了。

迫于镇长的淫威,大家敢怒不敢言。但他明显感到了周边的变化,全校老师没有一个和他来往,集体用沉默的方式孤立他。每次回村里,全村人横眉冷对,他一转身,就会听见有人恶狠狠地骂道:呸,忘恩负义的畜生!体弱多病的母亲一气之下,一命呜呼,离开了人世。他永远记得,在埋葬母亲时,他到处给村人下跪磕头,央求着人家把棺材抬上山去。

随着年龄的增长,以及他对世事的日渐开悟,终于明白当初选择做镇长的女婿,是这辈子最愚蠢的错误。母亲死后,他无颜再回村里。他内心痛苦不堪,感觉自己是一个孤魂野鬼。每每想起李秀花,他后悔不迭,多么善良纯朴的一个姑娘,因为自己的抛弃,蒙羞远嫁他乡。而镇长家的千金,飞扬跋扈,极难相处。他活得很不快乐。

那姑娘应该是李秀花的女儿,那眉目,那神情,活脱脱一个当年的李秀花。她过得还好吗?他禁不住喃喃自语,眼眶里盈满泪水。几乎是一瞬间的决定,车到了下一站,他匆匆下车,穿过站台的天桥,转到另一边,去搭返回的火车。

火车可以回去,但人生回不去。尽管如此,他还是想找到那姑娘,问一问李秀花的近况,看自己能不能帮上点忙。最重要的是,他想赎罪,郑重地道一声对不起。

谢天谢地,那姑娘还在。他站在她面前,像一个考试不及格的小学生,红着脸,支支吾吾道:“孩子,你是李秀花的女儿吧?”

“啥李秀花,叔叔,我是孟晓冬的女儿。”

“孟晓冬?”他大吃一惊。

“是呀。我也是你走后才想起你是谁来的。你别不好意思,我看过你照片呢,我妈妈和我讲过你们之间的故事。”

这一下,他觉得更难为情了。所谓他和孟晓冬的故事,是他贵为教育局长后,一次在省城参加学习,相互认识的。孟晓冬是一个离了婚的女人,带着一个女儿过独身生活。孟晓冬温柔大方,知书达理,最让人惊讶的是,她的长相和李秀花非常相像。男人就是这样,越得不到,越觉得珍贵。他最初注意到孟晓冬,就是因为她长得像李秀花。两个人两情相悦,爱得死来活去。从省城回来,他开始闹离婚。随着岳父的官越做越大,当年镇长的千金,摇身一变,现在是市长的女儿了。市长的女儿又哭又闹,弄得满城风雨,最后在岳父的胁迫下,他屈服了。

他亲昵地拍了拍孟晓冬女儿的肩膀,说:“叔叔当初也是迫不得已,相信你妈妈会理解的。”

孟晓冬的女儿笑嘻嘻地说:“那当然。叔叔你不知道吧,领导说我妈妈勾引有妇之夫,生活作风有问题,被单位通报批评呢。”

他苦笑了一下,眼里含着泪花说:“我现在是无妇之夫一身轻了,我老婆昨天火化完了。我刚才坐车进省城,就是想去找你妈妈。你知道吗?你妈妈是我的最爱。”

“可是……”孟晓冬的女儿看着他,为难地说,“可是,我妈妈已经结婚了。”

盛夏的果实

天,一天天热了起来。

临出门时,妻子正在洗碗,举着两手泡沫,在厨房里唤他,喂,你顺道儿再买把电风扇回来。他看着满头大汗的妻子,迟疑了一下,埋怨道,买那么多做咸菜呀,早就说了添个空调,你偏不听。

空调吹多了容易感冒,对身体不好。再说了,光那电费,就让人心里无法安生,买罪受……妻子的絮叨又开始了。他皱着眉头,只身出了家门。

他在商场选好了一台空调,围着不那么漂亮的导购小姐拉话,拉了半天漂亮的话,人家满面春风,答应送一台电风扇给他。

他把电风扇搁在车后尾箱里,指挥两个安装师傅进了另一个家门。和很多有点钱的男人一样,他也养了一个情人。

情人是夜总会推销红酒的。断断续续,向他推销了两三万块钱红酒,最终把自己也推销给了他。半年后,情人干脆辞职,在小区租了一个小套房,一心一意做他的情人。眼看着天一天天热了起来,情人说,老公,我们买台空调吧。

他说,空调吹多了容易感冒,对身体不好,还不如电风扇呢。情人撅着嘴儿,嘟嚷道,都什么年代了,还吹电风扇,老土。人家都快热死了嘛。

买空调对他来说,不算个事儿。他看着情人风情万种的撒娇状,一高兴,答应了。

空调装好后,他往情人那边跑得更勤了。开会,出差,洽谈业务,同学聚会,他经常夜不归宿,编排各种理由搪塞妻子。妻子非常固执,崇尚低碳生活。盛夏之夜,他和妻子像两具干尸一样挺在麻将席上,酷热难耐。床头的电风扇,吱吱吱地转着,没完没了,像妻子平日里挂在嘴边的唠叨。

情人这边,则是另一番天地。情人喜欢冬天,喜欢拉上厚实的窗帘,把空调开到十七八度,冷飕飕里,想象着窗外千里冰封万里雪飘。两个人躲在厚厚的被窝里,相互取暖,做情人之间该做的一些事儿。有时,还弓在被窝里打扑克,走跳棋,玩电子游戏。或者,什么都不干,互相抱在一起,于黑暗中沉沉睡去。只有当手机炸响,铃声大作,他才意识到外面还有一个世界,一个炎天暑热的世界。他做贼一般惊得坐了起来,在丝丝的冷气里,对着手机小心翼翼地嗯嗯啊啊。半天,电话挂了,他依旧惊魂未定,将冻得瑟瑟发抖的身子往被窝里缩了缩,在黑暗中双手枕头,望着天花板发呆。情人向他怀里游了过来,假装若无其事地问,谁呀,你老婆?他也假装若无其事地撒谎道,不是,一个客户,烦人。

他不敢在情人那边过多逗留,不一会儿,找一个借口,急匆匆回到妻子身边,继续在电风扇下,像两具干尸一样挺在麻将席上,继续听妻子的唠叨。转而,又回到情人厚厚的被窝里,继续相互取暖,继续做情人之间该做的一些事儿。

整个夏天,他在两个女人之间来回奔波,苦不堪言。烦躁之余,他习惯泡在网上,守着QQ发呆。他所期待的那个头像,始终是灰的,亦如他的沮丧。

夏天过去是秋天。秋风萧瑟时,电风扇和空调瞬间成了一种摆设。妻子把电风扇拆洗干净,用报纸包好,搁进了储物室,说这电风扇呀,关键要懂得清洗和保养。情人那边,在一次取暖运动后,欲言又止,半天,鼓足勇气说老家给她相了一门亲,问该怎么办。他垂头良久,掏出一个存折递给了情人。

情人走后,他把租的房子退了,面对用了一个夏天的空调,他犹豫再三,找人拆卸下来,搬回了家。

妻子见他大冷天弄一台空调回来,惊问怎么回事。他支支吾吾说一个朋友回北方去发展,嫌带着碍事,便送给了他。

妻子喜出望外,将压缩机和出风机抬到阳台上,里里外外擦洗着。妻子指着抹布上一层厚厚的污垢给他看,叹息道,你这朋友,不会过日子,啧啧,糟蹋好东西啰。

他望着妻子蹲在阳台上干瘦的背影,有一种想哭的冲动。那晚,他给了妻子一个丈夫该给的温存,悠长,热烈,像新婚之夜的缠绵。

半夜里,他醒来,起身打开电脑,将QQ好友里一个叫“空调扇”的名字,修改成了“蒋小兰”。蒋小兰是他高中的同学,是他的初恋,也是他无话不谈的一个远在异国他乡的网友。

QQ 爱

这是一个酒桌上听来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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