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口授而未亲自审阅”这句话是从珀尔马特和波塔什的会计室里构思出来的。这句话看上去很巧妙,也算是一种聪明的做法。
如果由拉皮多维兹这个有名的笨蛋来负责帮你回信的话,那他就会事先在每封信上都贴上这句话。
事实上这是一种对懒惰的认同,也是一种推诿责任的做法,它会让你不受指控而仅做出一个道歉而已。
这样可以把本应你承担的责任转移到速记员头上,一旦产生纠纷,你就很容易脱身,这里似乎很适合引用圣。弗兰西斯的一句话:”真正的绅士可以原谅除自己之外的任何人。”为此我也能理解那些收到信后只是草草看几眼——”只拆信而不读信”——然后就匆匆回信的人的心理。
现在无论你走到哪里,厂商们都会不停地向你叙述他们的产品在出厂之前是经过了多么严格的检测,他们又花费了多大的力气查阅单据、复读信息以避免各种失误与误解等等。
但是往往会出现这种情况:一家公司的领导认为书信中的有些东西是错误的,是不应该出现在信里的,但最终还是跃然纸上了。所以这封信的寄出也附带着这样一个愿望,即希望收信方能从中获取某些信息。
如果某人要去欧洲,轮船定在10点钟开,而在9点50分时他才被告知有信件,此时他也只得疯了似的去赶轮船,而将他的信件交由他人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他做这种处理还可以理解,而此时附带一段解释也显得尤为重要,也很恰当。但如果有人买了这样一个图章,并将其作为办公用品的一部分,动辄加盖”口授而未亲自审阅”这句话,那就会形成一种尔虞我诈、草率行事的不良风气。如果你以此来证明你有一大堆信而无暇顾及,这完全是在愚弄别人。再者,如果你本来就想把责任推到速记员身上,这不单单证明了你雇用的速记员是多么的不胜任工作。这句话的主要用处恐怕在于:当对方对此信件信以为真、并要求写信人恪守信中做出的承诺时,”口授而未亲自审阅”便可以作为挡箭牌。再怎么拼命工作的人都应该处理好工作与休息的关系。如果他累得都不能阅读和修改回信了,那么他就应该去看医生了。
“口授而未亲自审阅”这句话的恶劣程度就如同那句古老的客套话:“先谢过了。”那个写上”先谢过了”这句话的人,往往会在信中附上一张两分钱的邮票,他认为这样会诱使收信人有必要回复这封信。他实在是在自欺欺人。试想,一个多情的恋人这样写信求婚:”我深爱着你,我期待着你对我信中所写内容的回应。先谢过了。”然后他拿出满怀期待的邮票,用红笔在信上写道:”口授而未亲自审阅。”
一封信,如果是值得写的,那么它也是值得写完后再阅读一遍并做出修改的。不管怎样,如果我们实在没时间亲自阅读一遍自己口授的信件,我们也应该雇用一个称职的、值得我们信赖的人来阅读我们的信件,并签上他的名字。
所谓的”口授而未亲自审阅”,就是”没有诚意去解释自己应承担责任”
的事。
当然,真正要说抱歉的人,也要有真正歉疚的理由。别动不动就说抱歉,千万不要像阿里巴巴签名一样,把你不该说的话刻在一个橡皮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