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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年代祭(2)

总之,她们还是喜欢他的,他不算讨厌,知道适可而止。他能准确地叫出许多女生的名字,初一(4)班的李小玲,初二(3)班的蔡红……她们感到很吃惊,连班主任都未必记得住她们的名字,可是他记住了。她们觉得欣喜。

况且,他那儿还有大白兔奶糖,正宗的上海货,是他从南方买回来的。他分给她们糖吃,她们也未必想吃这块糖,可是好意难却,吃就吃了吧。那时她们在集糖纸,就像集邮,集火柴商标一样,她们把五颜六色的玻璃糖纸夹在一个硬壳笔记本里,真是好看呀,尤其在阳光底下,翻一页就是一幅图案,黄的是向日葵,蓝的是大海,绿的是草原,还有白绵羊,穿泡泡裙的小女孩……就像小时候玩过的万花筒,摇一摇,那里头的世界就出来了。

单为这个原因,她们也愿意去他那儿坐坐,说一会话,顺便淘两张糖纸。

慢慢地,在我们女生当中,开始流传着吴老师的种种谣言。有人说他作风不好,他很早就离了婚,在男女关系上一向不清白。你想呵,他一个外乡人,凭什么在此蛰居多年?他是犯过错误的,据说被贬谪此地,他无儿无女,无依无靠。他甚至没有朋友,成天跟一拨小女生厮混,他什么意思?!为什么高年级的女生不愿理他,她们是过来人,早知道他不是个东西,他也就骗骗我们罢了。

还有人说他色迷迷的,他那双眼睛呀,啧啧……她们不再说下去了,在阳光底下,她们的脸色呈现出成人的灰白,那是一张张成熟而世故的脸,也是幼稚的脸,也是未来的良家妇女的脸。

很多年后,我还在想着这拨女孩子,包括我自己在内,是什么使我们成为这样?才十二三岁,一切的天真烂漫全是浮面的,那是做给别人看的。心智早已熟透,慢慢地变质,发出苹果的腐香来。这些未来的小女人呵,长大以后会是何等形状,委实不敢想象。

关于吴老师的“色”,我并不能确定,可是我也加入了讲他坏话的行列。我只烦他腻歪歪的,可是下雨天,跑去向他借雨伞也是有的。一个冬日的晌午,天很冷,我吃完了饭(因为家离得远,中午我在学校吃饭),倚在阅览室门口的廊柱上晒太阳。这时吴老师从隔壁走过来了,他说,来家里坐坐吧。

我走进他的家里,很谨慎地搬来椅子坐在外间的门口,我不知道有多少个女孩子走进这屋里,也像我一样搬来板凳坐在门口。我们说了一会话。他拿出果盒让我吃糖,我不吃,推让着。他把糖剥开,差不多要送过来了,我站起来,感觉他在碰我的手肘。

很多年后,我也不能确定他是否碰过我,他怀有怎样的心思,我只是疑窦丛生。对我来说他是一个谜,谜底尚待揭露,而很多年前的我,只不过从谜面上轻轻滑过了,我侧一下身,可以不留下任何痕迹。我对他说,我要走了。非常镇静地说着这句话,像一个历经世事的女人,给足了别人面子,也为自己找了台阶。

后来我就走了。从此以后,我们再未说过一句话,路上遇见了,也只是平静地侧过头去,我平静地呼吸着,从胸腔里吐出来陈旧的气息。现在,我可以像高年级的女生一样,视他如无物了,我从他身边嗒然而过。而吴老师呢,他老了,他讪讪的。

一年年地过去了,新的女生不断地填充这青春的校园。吴老师依然和她们处得很好。他背着手散步,微笑着,头一闪,镜片上掠过白金的光芒。然而谁知道呢,也许真是一个好人,宽厚的长者……一个异性。

每天下午正课以外,还有两小时的课外运动。可以去操场跑跑步,也可以参加兴趣小组,比如文学社团、航模小组等。

对于我们这些低年级的女生来说,最大的爱好就是放学以后,去排球场上看队员集训。年轻的体育老师扶着球网站着,看一群女队员在练扣球。有时候他叫停,纠正她们的动作,把个手腕翻来覆去地转换着;他手里拿着球,他离她们很近了,他们彼此都能听见对方的呼吸吗?那是一群嘻嘻哈哈的女孩子,身体很壮实了,她们穿着球衫,汗水粘着她们的肌肤和衣衫,身体的曲线看得人喘不过气来。个中也有一些很好看的女生,比如严小风,还有金虹。

金虹的漂亮是出了名的,很大很大的一双眼睛,脸很干净,那一刻,她立在球场的中心,安静得像秋天里的一棵树。不久后的1985年,她考上了中山大学。而严小风呢,她滞留在自己的小城,这个像“小鹿纯子”一样明朗的女孩,她热爱排球,学习不好。我高中毕业的那一年,看见她抱着孩子从一条巷口走出来,明显地见老了。她嫁的是本校同学,也是个运动健将,在学校时就谈恋爱了。

一代人的青春就这么过去了吗?她才二十三岁,她头发蓬乱,衣衫不整。她是一个母亲了。可是她曾经像明星一样耀目。我只是不解。我看见一个少女过早凋谢了,她曾经花容月貌。也许这一切来得太早了些,青春是有时间刻度的,开得早便凋得早,开得迟呢——也凋得迟,可是凋得迟又有什么意义呢?

严小风和金虹都是学校的名人。一千多个学生,三五十个名人,这是不足为怪的。他们大多集中在高中部。挨个挨个的,我们都叫得出他们的名字,田径队的,合唱团的。还有校花,各个年级有“级花”,各个班有“班花”,都是些漂亮的女孩子,风姿各异。我们私下里常常议论着,绞尽脑汁,也分不出哪个更好看。

他们中也有成绩很好的。我的小城中学是省属重点,升学率很高,竞争异常激烈,每年都有三两个北大清华。可是就在这激烈的氛围里,也有一些顽劣的学生,他们逃学,上课时啃橡皮,有时一个人会吃吃地笑起来,他们想引人注目。他们已经引人注目了,数理化成绩很好,逃学也能拿第一。他们被视为天才。这样的天才似乎不宜宣扬,它就像一个神话。老师从来不相信神话,可是给低年级的我们上课时,也会说起某某,她微笑着,疼爱有加。

我们喜欢高中。那些戴眼镜的男生,那些在足球场上奔跑的男生,那些长着微微的胡髭,有喉结,说话声音嗡嗡的男生……他们会说出“贝尔格莱德”这样奇怪的名字。他们知道拿破仑、贝加尔湖。他们知道的还有很多。他们身材高爽,秀朗,很像个成人了。呵,他们是青年。

让这一天早些来吧,让我们成为他们的同学,坐在同一间教室里,课间十分钟,听他们偶尔说说笑话。让我们喜欢他们吧,让我们落在他们的眼睛里,也不要怎么着,只是仅仅落在他们的眼睛里。

让每一日都成为盛夏,让每一日的盛夏都恒久。让我们汗渍淋漓吧,让我们狂奔不止。

很多学生一进入初二,人就变呆滞了,成绩一落千丈。老师很头疼,可是他们不便明说。因为这是性意识——性意识来了,它就像一阵风,突然吹醒了一代少年的身体。它如此旺盛,也和风细雨,总之,没有来由,也无形状。于他们中的很多人来说,这也许是第一次,也许不是。

他们来不及反应,被击倒了,简直头晕目眩。上课时听不进一句话,心里想着某个人,静静地喜悦和焦虑,无边无际。某期的《中学生》杂志上有关于“早恋”的讨论,还有解答生理变异等方面的问题,以科学的态度说明什么是“遗精”和“月经”,白纸黑字的,看了让人想入非非。

在男生当中,流行看黄色小报。1984年的风气已经很开放了,《少女之心》这一类的手抄本在校园里偶有出现。校长一再重申,要杜绝手抄本,可是屡禁不止。

这段时间很艰难,大约持续了半年之久,后来便淡了。不是说它消失了,它是不会消失的,潜藏在身心的某个角落里,伺机而动。就这么反反复复,这身体的晴雨表只要从学生的成绩单上就能看出,成绩坏了,好了,它来了,又走了。

“早恋”问题似乎不那么严重,因为是重点中学,个个都是乖顺的学生,况且,那时男女生也不讲话。情感和身心的撞击被掩埋起来了,只在夜深人静,或者一个人的时候,它会偷偷地跑出来,吐一吐舌头,那一瞬间,它鲜活奔放,灿若桃花。

多少年来,就这么一直压抑着,渐成了习惯。一代又一代的学生,平安地走过了他们的青春期,面色苍黄。当时并未发现这其中有怪异之处,可是很多年后再回头观望,才知晓这其中的惨淡和挣扎,气喘吁吁。

而与此同时,我们的课外活动很丰富,低年级和高年级组成联谊班级,周末的下午,偶尔也开开茶话会。教室里张灯结彩,歌舞升平。我们由此可以接触到高年级的学生,聆听他们兄姊般的教诲。

课桌被并成两排,中间腾出的空档便是舞台。其中有一个节目是诗朗诵,徐志摩的《再别康桥》,朗诵者是一个高二男生,长得很清白,一口标准的普通话,让人艳羡不已,让人艳羡的其实是诗里流露出的感伤情绪。我们不知道徐志摩是谁,也不知道康桥是哪里的桥,可是我们喜欢感伤。

它把我们给镇住了。惆怅的,优雅的……这全是陌生的体验,以后得好好学一下。

我们班由一个女生献歌,唱的是《小螺号》。这是一个玲珑剔透的女孩子,长得讨人喜欢。每年的“五一”歌咏会上,都有她的压轴戏,她会唱程琳的所有歌曲,《酒干倘卖无》《新鞋子与旧鞋子》……她也唱《妈妈的吻》。

这一年她十二岁,一双大大的眼睛,有无比甜美的笑容。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之一,从1984年到1989年,我们一起走过。后来她念无线电专业,在大学里也抽过烟,这当然不算什么。我现在也抽烟。我是说,很多年前,我们很难预料以后的生活,长什么样子,能否考上大学,结交什么样的男友,什么时候结婚,会有孩子吗?会是个贤妻良母吗?会幸福吗?

很难想象。

我们常常讨论着,屈膝抱腿,静静地睁着眼睛,看到1984年的空气里去。我们看不到远方,看到的只是现成的图景:林荫道上不时有学生走过,手里卷着书本,嘴里念念有词;在百米跑道上,田径队员在练短跑,穿钉子鞋、背心和短裤——那有点像三角内裤,露出修长的腿形和深重的汗毛。

他们单膝跪在跑线上,训练老师喊开始的时候,他们起飞了。在阳光底下,摆动着手臂,就像风一样,他们嘴里发出“啊啊”的呼喊声。那是力量和速度,那是汗渍淋漓,那是尖叫。

在1984年的夏日,这类情景总不断地出现在我的校园,很贴切地象征了那个年代。

《读者文摘》的气味

我对于青春年代的记忆之一,就是酷暑天,手里攥着钱,到离家不远的街头小报亭买《读者文摘》。永远记得那青白的天,我一个人在太阳底下走着,影子很小,神情怏怏。有十六七岁吧,典型的中学生模样,穿着家常裙衫,趿着拖鞋,镜片后面是一双茫然空洞的眼睛,静静地睁着,百无聊赖。

我记得整个暑假我都在昏睡,醒来的时候,头顶上的电风扇吹着热的风。太阳在窗外的世界晒着,也不知是哪一天,何时何辰。有时会被蚊蝇弄醒,我把手臂一摔,很生气了,跳起来去捉拿。是那样一个处于日常生活中的人,可是与日常完全失去了接触。如果说,十五年前的我身上有某种气味的话,这气味就是《读者文摘》的气味,与现实隔着一层,轻性的,温凉的,像动人悠长的一声叹息,可是没有用处,也无关痛痒。

十六七岁,大约正是开始看《读者文摘》的年纪,知道它的好处,并常常被这好处所感动。那些微妙的人生感悟,格言警句,讽刺和幽默,读起来清新流畅。林语堂和周作人一路继承下来的文风,在这里稍稍变异,得到了宣扬。千字左右的豆腐块文章,几乎篇篇都是美文,从用字、意境,到叙述口吻,表达上更接近于“文学”。这一时期的《读者文摘》充塞着浓郁的文艺腔调,我想,这是因为它的身后立着80年代强大的文学气场。从上面我们常常能看到早期朦胧派诗人的代表作品,舒婷的《致橡树》、北岛的《回答》、顾城的《一代人》等。这是较为雅驯的一面。

然而《读者文摘》不是文学杂志,它只是一道制作精良的拼盘,把人生的方方面面网罗其中,形成自己独有的说话风格,温和、智慧、有见地。说的都是人生的世故,普遍大同的道理,日常生活夹缝处一些可爱而可怜的故事……这些故事也许我们并未亲身经历,可是够了,我们听着,点着头,偶尔搓搓手,一直微笑着,这微笑里有感同身受、爱和宽容。

鼎盛时期的《读者文摘》,它的好处就在于制造一种“人生况味”。听说话人的口气,像一个饱经沧桑的老人,经历过伤害、劫难,人世的一切风尘,他很想拿它出来抖一抖,可是说一会就忘了;听者是一个年轻妇人,而且美丽,他笑着打量她,取出烟斗在腿上磕了磕,琢磨着该怎样说两句调情的话。是个老顽童,天真开朗,宽厚豁达;有一些深邃的人生见解,可是不愿意多说,因为懒得说。这是典型的《读者文摘》的气味,温暖,隽永,有些许的光亮,可是看得见忧伤。

《读者文摘》的忧伤是一种经过润色的忧伤,你不能说它假,它只是单表一个故事,提取筋骨,把它脱离了强大的现实语境,所以它的忧伤是小忧伤,单薄,没有背景。就像流行歌里唱的:

我亲爱的姑娘,

她去了远方,

在很久以前的那个黄昏

在那个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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