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3324800000029

第29章 偷税(11)

议案说法

旅行社作为一种新兴的行业,在行业规范和秩序都尚未成熟的情况下,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常保持着随意性和不规范的行为,如我们前面所提到的多列营业税金的问题,除了企业自身对税收知识了解不够外,同时也是由于这一行业的特殊性所造成:旅行社营业税是以收入扣除代付费用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依据的,旅行社的代付费用是每月随着团队的接待即时计入成本费用的,而由于旅游业中“三角债”的大量存在,收入则要在待对方确认后才能入账,这样就会造成企业多提营业税。但是,要求企业在当月核对应计成本和将收入核算完全,客观上难以做到。

对这种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发生的困难和矛盾,我们一方面应加强分析和跟踪;另一方面应在加强税法宣传,进一步加强纳税意识的前提下,帮助企业予以解决,如鼓励企业实行单团核算,兼顾原则与效率。

案例42 出租黑商铺,偷税被起诉

背景资料

目前,广州市“城中村”有大量临街空置地块被个人或集体承租并建成商铺出租,其中有不少属于无证经营的黑商铺,存在比较严重的偷逃税款现象,清查漏登漏管户的专项行动还有待加强。

案情重现

广州市地税局稽查人员在2004年配合海珠区公安局开展联合调查行动中发现,出租屋主黄某伙同他人租用海珠区南洲街某地段地块,在没有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的情况下,建设临时商铺和厂房后出租,承租这些商铺的经营者也没有办理任何证照。

黄某在2003年6月至2004年3月期间,取得商铺租金收入34万元,并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其全部租金收入均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出租房产综合征收税合计2万余元,占应纳税款的100%。

对于黄某涉嫌构成偷税罪的行为,税务机关依法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司法部门以偷税罪起诉黄某。

违法事实

黄某出租临时商铺不办理任何证件,并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其租金收入均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缴纳税款占应纳税款的100%。

处理决定

海珠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对黄某在2003年6月至12月期间,偷逃营业税款、城市维护建设税、出租房产综合征收税合计共20383.11元的行为,判决黄某偷税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案例43 程维高之女偷税案

背景资料

程悠兰,女,1957年2月18日出生于江苏省常州市,大学文化,原河北省省委书记程维高的女儿,曾做过护士、演员、公务员。受吴庆五、李真等影响下海经商,先后担任原北京佳瑞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原北京恒利佳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案情重现

1995年8月,程悠兰到北京佳瑞广告公司(大股东为程慕阳)任主管财务的副总经理,该公司注册资金108万元,股东分别有程悠兰、程慕阳等。

1996年6月,程悠兰授意河北某公司将赞助佳瑞公司举办“河北制药杯”桥牌赛的30万元分别汇入程慕阳设立的两家公司的银行账户,造成佳瑞公司不列收入30万元,而少纳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

1996年12月,程悠兰代理北京一家保健品有限公司与中央电视台播放广告协议。在佳瑞公司与中央电视台签订协议后,这家保健品公司向中央电视台支付了1997年2月份的广告费,央视则向佳瑞公司开具了金额为近318万元的发票。程悠兰与弟弟程慕阳指使会计将该发票记入佳瑞公司账簿,抵顶了当月入账的1996年部分营业收入371.5万元中的大部分,由此少交纳了一笔数额不小的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

1997年12月,程悠兰用从深圳市某文化有限公司处得到的4张空白发票,虚填广告费共计21.7万元,并指使会计记入佳瑞公司账簿,以抵顶该公司代理河北某集团公司所作广告业务所获利的21.7万元,再次偷逃了营业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

1999年3月,程悠兰指使手下人员从河北某地要来4张空白发票,让会计分别虚填广告费共计39.28万元,记入佳瑞公司账簿,以抵顶从河北省承德市某公司取得45.9万元营业收入中的一部分。

违法事实

从1996年6月至1999年下半年,程悠兰在任北京佳瑞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佳瑞公司财务工作期间,违反国家税收征管法规,伙同程慕阳(在逃)指使、授意或同意公司的财务人员,采用虚填发票入账、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的手段作案多起,为该公司偷逃税款人民币177.2万元,破坏了国家的税收征管制度,扰乱了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程悠兰身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01条第1款、第211条的规定,已构成偷税罪。

处理决定

鉴于北京佳瑞广告公司已注销,被告人程悠兰作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属本案的直接责任人员,对该公司的犯罪行为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程悠兰在审理期间尚能认罪、悔罪,并有积极补交税款的表示,可依法酌情从轻判处。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程悠兰因犯偷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708.99万元。

资料来源:《燕赵都市报》2004-03-15

案例44 首例会计师事务所偷税案

案情重现

长沙众信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提供财务审计、资产评估、验证资金、造价咨询、管理咨询等各项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该所构成人员多为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均有着较深的财务税收知识,专业水平相当高。

2001年2、3月份,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税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举报众信会计师事务所通过工资部分偷税,偷逃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3月份,长沙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税侦大队开始对众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涉嫌偷税一案进行调查并立案侦查,省公安厅对此案挂牌督办。

税侦大队的干警们在翻看调查该所2000年的账簿、凭证及申报表时发现,营业税都按月申报缴纳了,账面反映利润是亏损63871.01元,该所在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还按规定作了一番调整,按职工人数52人,年均每人800×12=9600元计算,将多列支的工资17515.20元及多列支的福利费2452.13元,教育经费262.73元,工会经费350.30元作了纳税调整增加,同时调整超支的应酬费27704.06元,在作了一番纳税调整后,申报2000年应纳税所得额为负15586.59元,应纳所得税为零。一切都似乎显得很规范,从账簿、凭证及申报表并看不出偷税问题。

于是,办案人员根据举报信推断,既然会计师利用工资部分偷税,那么极有可能是在业务工资上偷税,把必须交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化为乌有。而偷税形式极有可能采取工资以费用来发的形式。很快这种推断就得到了证实,办案人员终于从该所职工的工资上找到了突破口。办案人员把从收集的材料中找到的一些工资表与账上的工资表一作比较,发现有些工资金额不相符。因此断定该所的工资表有问题,该所的工资表肯定还有一份不能公开的底稿。经过侦查,办案人员终于从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吴加强那里取得了每月实发工资的底稿。该所的确是做了假账。

原来,2000年初,众信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吴加强为了偷税想出了一个办法并得到了副所长和会计的同意,那就是采取造假名字虚列职工人数,将一个人的工资分列到另一个或几个根本就不存在的人名下,这样从工资表看每月人均就是800元多一点。此外,该所还采取以发票报账的方式发工资,除了工资表上造的几百元至1000多元的工资外,另外那一部分高额的工资就凭发票来报账以费用出现在其他业务支出、办公费、差旅费等科目中。

2000年1月份,包括所长吴加强在内的事务所5个股东共私分了9万元现金。为了冲账,吴国强、邓联统、康红英三人商量后决定搞发票。他们先虚开了一张5万元的装修发票,然后通过别人的介绍找到长沙嘉银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会计许某,通过许某私下盖公司的财务章,名正言顺地入账。之后,他们又在某国税所虚开了一张4万元的装饰材料发票入账,这样就凑足了9万元。

此外,该所违反国家规定,在申报纳税时将在2000年提取的20余万元职业风险基金在税前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在税前扣除的职业风险基金100多万元也未作纳税调整,从而多列支出进行虚假申报少报应纳税所得额120余万元。

经长沙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长沙市公安局税侦大队于2001年6月19日对长沙众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所长吴加强、副所长兼财务总监邓联统、会计康红英等三名犯罪嫌疑人依法执行逮捕,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徐纯玉日前被取保假审。

违法事实

吴加强、邓联统、康红英等犯罪嫌疑人共同策划和操作,在2000年采取虚列职工人数、虚开装饰维修及会务费用发票、违反税法提取职业风险金等手段,套取税款私分或用作贿赂性支出,多列支出并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报应纳税所得额200余万元,偷逃企业所得税66万余元,偷税数额占应纳税总额的85%以上。

处理决定

因涉嫌偷税,长沙众信会计师事务所自2001年7月起停业。长沙市税侦队在对该事务所的税收情况进行了调查、侦查后,将案件移送到长沙市检察院,长沙市检察院的检察官经认真调查、取证,认为该所系新办免税单位,可享受免征1年至2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并对这起经济案件下达了不予起诉的决定书。

议案说法

本案系全国首例会计师事务所涉嫌偷税犯罪,作案人员又是注册会计师,其手段之隐蔽,性质之恶劣,全国罕见。本案引起了社会各方面的普遍关注,也引发了人们对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的深刻思考。

作为社会中介机构,会计师事务所本身就具有财务监督的职能,并可根据要求对其他单位的财务进行审计。众信会计师事务所大肆做假账偷逃巨额税款的犯罪事实,让社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所肩负的财务职能产生了质疑,其社会警示作用是不可估量的。“以质量求生存,以信誉求发展”,处在社会公众信任的建立期,以社会公众信任为生存之根本的中介行业,会计如何自律已成为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到了该认真思考一下如何建立和维护事务所的信誉,建立和维护整个行业的社会信任的时候了。

法条链接

我国税法曾明确规定,不允许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职业风险基金,已提取的在纳税申报时必须作纳税调整。

资料来源:《湖南经济报》2001-06-28

《新华网湖南频道》2001-06-20

案例45 缴税不足4%,公司老板判重刑

背景资料

四川省泸州市王达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王达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一家在当地颇有名气的房地产公司,其法定代表人为王树林。该公司曾经开发江秀花园、酒城购物中心等项目。2000年3月,该公司与成都某集团公司共同出资成立了成都某集团泸州王达商厦有限公司。

案情重现

2003年5月,泸州市有关部门根据相关举报线索,对王达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财务管理混乱、财务数据不实,通过依法搜查王树林的办公室和住宅,办案人员很快掌握了大量的原始资料,并以此为线索挖开了泸州市最大偷逃税案的秘密。

2000年3月,王达公司与成都某集团公司共同成立了成都某集团泸州王达商厦有限公司,其中成都方出资300万元,王达公司以其开发自建的商场硬件设备设施作为投资,并占公司注册资本的70%。2001年6月,王达公司办理了商场房产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手续,但王达公司一直未将该处房产转入固定资产,而是将其列入开发成本中。该商场建成并投入使用后,该公司原应按规定申报缴纳房产税,但其并未将这笔固定资产转入资产账。

税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还发现,2001年和2002年,该公司在开发江秀花园、酒城购物中心项目过程中采取在账簿上少列收入等手段大肆偷逃税款。其中,2001年期间该公司房屋预售中未入账的金额高达1950.3万元;2002年未入账的售房款金额更是超过1.29亿元,到2003年1月,该公司偷税计税金额总共超过1.71亿元。加上偷逃的营业税、城建税等,王达公司两年一共偷逃税金为958.06万元。与此相对应的是,2001年至2003年1月实缴税仅占应缴税总额的5.73%,2002年度偷税额高达应缴税额的96.27%,一年实缴税额还不到4%。

违法事实

王达公司一直未将商场房产转入固定资产,而是将其列入开发成本中,有意虚假申报、逃避纳税,属于偷逃房产税行为。

该公司通过在账簿上少列收入、不将房屋预售收入入账的方式,到2003年1月,该公司偷税计税金额总共超过1.71亿元。加上偷逃的营业税、城建税等,王达公司两年一共偷逃税金958.06万元。

同类推荐
  • 中国公司境外上市法律监管研究

    中国公司境外上市法律监管研究

    伴随证券市场的国际化,境外上市成为跨国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近年来,境外上市也成为我国公司的重要发展目标。公司境外上市在实现企业长足发展和拓展融资途径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出现的许多问题也不容忽视,有些问题还对我国的法律监管制度提出了挑战。本书以境外上市监管的法律制度为切入点,以法律分析为中心,对我国现行公司境外上市法律监管制度进行了研究,并结合我国公司境外上市违规行为的实例,就境外上市法律监管体系的完善提出了建议。
  • 普法系列:土地山林承包及房屋拆迁补偿问答

    普法系列:土地山林承包及房屋拆迁补偿问答

    不懂法是可怜的,因为受到他人侵害不知道怎样用法律保护自己。不守法是可悲的,因为受到法律制裁后果十分严重。尽管人间美好,社会安宁,人们之间充满着关爱,但我们也必须看到,在社会上,总会有人为了贪财、谋利,为了满足自己的种种私欲而骗财劫色,不择手段地侵害别人利益。正因为这样,为了保护人们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的安宁,国家不得不制定许多法律。这好比动物园里必须要有许多围圈动物的铁丝网一样。
  • 家庭生活法律一本通

    家庭生活法律一本通

    本书介绍了青少年在家庭生活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家庭是青少年最重要的生活环境,也是对青少年成长影响最大的地方。或许是由于太熟悉,家庭生活中的各种事物和问题往往不太受大家的关注,其实其中各种各样的关系往往涉及到好多法律问题,由于青少年对法律的陌生,导致在面对侵权时不能很好地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护。下面就让我们看下青少年在家庭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
  • 刑罚实践的发展与完善

    刑罚实践的发展与完善

    随着人们知识的不断成长,法律实践日趋丰富、深入,法学和刑事法学的研究也日益精深,规范上的犯罪和刑罚存在的事实基础是什么,这一刑事法学的基本问题却没有相应地受到人们的普遍重视。作为事实的犯罪和刑罚应当是刑事立法、刑事司法和整个刑事科学知识与体系的基础。从犯罪和刑罚的本原性认识出发,探索刑事法学研究和刑罚实践发展的科学之路正是本书的立意所在。
  • 涉税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及防范对策

    涉税违法典型案例剖析及防范对策

    在本书中,我们广泛收集、整理了近年来曝光的涉税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精心挑选出其中的160多个典型案例,对其一一进行分析解剖,研究其作案手段,总结其作案特点,深挖其发案规律,及时发现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和政策中存在的漏洞,并随之提出打击、防范和堵塞漏洞的措施。相信通过对本书的阅读,广大纳税人能够更好地认清法律的禁地,从而明智地避免踏入“雷区”。
热门推荐
  • 快穿美人有点妖

    快穿美人有点妖

    (无男主,无CP,虐渣)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怎么不说每个可怜之人背后必有一群欺压她的可恨之人!!!自杀者,不往生。自杀而死的人怨气太重,无法进入轮回,地狱…满员。不要看简介,娅娅是个简介废,可以试读一下,喜欢的话加入书架,不喜欢退出就好。已完结作品《快穿之渣女攻略》《快穿之女王保卫战》
  • 千与千寻续0a

    千与千寻续0a

    当千寻走出隧道,她似乎已经忘记了在汤屋里发生的故事。但是此时的白龙已经悄悄来到她身边……
  • 雪境传说

    雪境传说

    她是雪境被寄予厚望的城主继承人,可惜天生废柴一个,扶不上墙。一次意外让她知道:自己身上竟然背负着更了不起的使命?在追求魔女荣誉的冒险之路上,看初雪大人如何踏遍荒神大陆,打怪升级,四处留情;圈养年下美男鱼,媚惑暴虐火之子,推到狮系性感男神!
  • 重生之我的阁下

    重生之我的阁下

    我们不叫黑衣人,我们的名字是人类观察员。至于你,你是我们的总司令!你问总司令是干嘛的?当然是认真贯彻《人类保护计划》的核心精神,维护世界和平。记住,这个世界没有神仙!没有上帝!没有妖怪!没有幽灵!没有魔法!没有外星人!也没有超能力!那刚刚咬掉我半只手的东西是什么……
  • 喵喵叫

    喵喵叫

    无论相爱有多深,都会分别,无论分别有多痛苦,我们都永远记得彼此给的爱。爱比痛更深的烙在我们身上,使我们永得幸福。
  • 魔有道

    魔有道

    “记住,别人可以飞仙成神,而你,永远都不可能!你注定只能成魔,成为令世间一切恐惧的魔!”“这,就是你的宿命,魔之宿命!”“这,就是你的路,成魔之路!”少年行,少年路。曾经年少成名,当之无愧的天骄,为何前路漫漫,竟是孤身成魔?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宿命?万丈红尘,盛世烟火,回首凡尘,灯火阑珊。飞仙化神如何?堕落成魔又怎样?心所执,魔有道!
  • 御道邪神

    御道邪神

    虞氏皇族是一个上仙界位面儿的统治者。八皇子妃为皇族又生下了一名新成员。不过,经过检测,这名男婴的天赋与虞氏皇族祖上的一位邪帝十分一致!邪帝是所有人不敢随意提及的一个存在。当年若不是神灵出手帮忙镇压邪帝,整个界位面都将被毁!皇族决定将这个新诞生的灾星送走!而且越远越好!让虞氏皇族没有想到的是,他们眼中的这个灾星,一步步的走上了成神之路………!(全文预计200万字以上)
  • 鱼干女的另类咖啡屋

    鱼干女的另类咖啡屋

    缪祺兰这个现代标准宅在穿越到2000后,在丧失了建功立业的基础条件之后,终于死心,开始安安心心地想要在未来世界里继续宅……其根深蒂固的文化背景和习惯在未来社会环境里自然产生了种种不协调与矛盾。只能说在未来社会想要当个标准宅不难,但想要当个有建树的标准宅则是难上难。--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小巴掌童话6

    小巴掌童话6

    《小巴掌童话6》选了18篇童话,包括《河马先生钓鱼》《星妈妈和小豆豆星》《小熊,在夏天里冬眠》等。《河马先生钓鱼》《小巴掌童话》温暖又耐人品读的创作构思,将亲情、友情融其中,也不乏品格养成类的作品,隐含做人的道理和小哲思。
  • 万机决

    万机决

    一本相传鲁班留下的有关机巧器械,引起多方势力争夺,武林又起硝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