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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冒险史(16)

歇洛克·福尔摩斯的请求别人是很难拒绝的。他请求的事总是很明确,而且他会用一种温和的态度提出来。总之,我觉得,惠特尼只要一登上马车,我就已经完成任务了。至于剩下的事,能够和我的老友一起去进行一次非同寻常的探险那是再好不过了,而探险对他来说,却早已是习以为常的了。我几分钟之内就写好便条,代惠特尼付清了账,领他出去上了车,并目送马车在黑夜中辚辚而去。一会儿,从鸦片烟馆里走出一个面容苍老的人,我跟着他一起走到街上。他总是驼着背,摇摇晃晃地蹒跚而行。大约走了两条街的路程,他向四周迅速地打量了一下,挺直了身体,爆发出一阵畅快的笑声。“华生,我猜想,”他说,“你想像我在注射可卡因和其他一些你从医学观点来看也并不反对的小毛病之外,又多了一个坏癖吧。”

“看到你出现在那里,我确实很惊讶。”“看到你在那儿,我才吓了一跳呢。”“我来找一位朋友。”“我却是来找一个敌人。”“敌人?”“是的,是我的一个必然的敌人,或者可以说是我的一个当然的猎物。简而言之,华生,我正在进行一场很不寻常的侦查。我准备从这些烟鬼的胡言乱语中找到有价值的东西,就像我曾经干过的一样。如果在那烟馆里有人认出我来,那么,转眼之间,我的性命就没了。以前我曾因其他的目的到那里去侦查过。那个开烟馆的流氓印度阿三就曾发誓要报复我。在保罗码头附近拐角处那房子的后面有一个活板门,很多奇特的东西都在月黑风高之夜经过那里。”

“什么!难道你说的是尸体?”“唉,是尸体,华生。如果我们能够从每一个在那个烟馆里被弄死的可怜鬼身上得到一千镑,我们就发大财了。这是沿河一带最险恶的谋财害命的场所。我担心内维尔·圣克莱尔进得去,出不来。可是我们的圈套应当就设在这儿。”他把食指放在上下唇之间,一声尖锐的哨声从他唇间扬起,远处有同样的哨声在回响,不久一阵辘辘的车轮声和得得的马蹄声传来。

“现在,华生,”福尔摩斯说——这时一辆高轩的双轮单马车从暗中驶出,两旁吊灯发出黄色的灯光——“你能一起去吗?”“如果我能提供某种帮助的话。”“噢,信得过的朋友总是有帮助的,尤其是像你这样记事的人。我在杉园的房间里有两张床铺。”“杉园?”“是的,那是圣克莱尔先生的房子。整个侦查过程中我都住在那里。”“那么,这地方在哪儿?”“在肯特郡,离李镇很近,我们大概得赶二十多里路。”“对你要做的事我完全不了解。”

“现在是这样,但不久你就会清楚。跳上来吧!好了,约翰,你可以走了,这是半个克朗。明天等着我,大约十一点钟。你走吧,再见。”

他轻轻抽了那马一鞭子,马车就动了起来,经过了一条条黑漆漆的寂静无人的街道,然后,路面变得宽阔起来。我们又飞驰过一座两侧有栏杆的大桥,看不见河水,只听见悠悠的流水声。向前望,净是砖堆和泥灰的单一的荒地,四周一片寂静。打破寂静的,只有巡警的沉重而有规律的脚步声,或者偶尔有某些留连不去的狂欢作乐者在归途中狂喊乱叫。一堆散乱的云缓缓地飘过天空,偶有一两颗星星在云缝里闪烁着微弱的光芒。福尔摩斯在沉寂中驱车前进。他的头垂在胸前,好像已经陷入沉思中。我坐在他身边,心里想着什么案子能让他花费如此大的精神,但又不敢问,怕打断他的思路。我们驱车走出好几里,快接近郊外别墅区时他才晃晃身子,耸耸肩膀,点燃了烟斗,显出一副得意的神气。

“你很有自持的定力,华生,”他说,“正是它使你成为我非常难得的伙伴。其实有时候和别人互相交谈,对我是件很重要的事情,因为我的观点可能不会全部被人接受。今晚那位可爱的年轻妇人到门口来迎接我时,我该对她说些什么呢?”“你忘了我完全不了解你现在做的事。”

“我正好趁到达李镇之前的这段时间跟你讲讲案情。看似简单,却让我想不出头绪。可以肯定的是,这里有很多线索可供使用,但我抓不住关键。现在,我来简要地把案情讲给你听,华生,也许你能帮我在黑暗中找到一线光明。”“那么,请开始吧。”

“几年前——更准确地说,是在一八八四年五月里——有位名叫内维尔·圣克莱尔的绅士,来到本镇。这个人看起来很富有。他购置了一座大别墅,把庭院整治得很漂亮,生活得很豪华。他逐渐和许多人交上了朋友。一八八七年,他娶了当地一家酿酒商的女儿为妻,现在有两个孩子。他没有职业,但在几家公司里有投资。他按照惯例每天早晨进城,下午五点十四分从坎农街坐火车回来。圣克莱尔先生现年三十七岁,生活习惯良好,可以说是一个好丈夫和好父亲,没有仇人。目前他的全部债务,据我们调查,共计八十八镑十先令,而他在首都郡银行里就有存款二百二十镑。因此,他并没有财务上的困扰。上星期一,圣克莱尔先生进城比平时早得多。出门前他说要办两件重要的事情,还说要给小儿子带回一盒积木。事情很巧,就在那一天,他出门后不久,他的太太接到一封电报说她一直在等的贵重的小包裹已经寄到亚伯丁运输公司办事处。好了,如果你熟悉伦敦的街道,会知道公司的办事处是在弗雷斯诺街。那条街有一条通往天鹅闸巷的岔道,就在今晚那个烟馆旁边。圣克莱尔太太是在午饭后进城的,在商店买了些东西就到公司办事处去了,取出包裹,在回车站走过天鹅闸巷时,正好是下午四点三十五分。你听懂了吗?”“听得很清楚。”“如果你还记得的话,星期一那天气温很高,圣克莱尔太太走得很慢,并向四下里张望,希望能雇到一辆小马车,因为她很讨厌周围的街道。正当她一路走过天鹅闸巷时,突然听见一声喊叫或哭声,她抬头看到她的丈夫从三层楼的窗口探头望着她,好像在向她招手,她吓得浑身发抖,感觉一股凉气袭上心头。由于窗户是开着的,所以她能很清楚地看到他的脸,她说他的样子很激动,让人感觉很恐怖,他拼命向她招手,但忽然间就消失了,好像有种他摆脱不了的力量把他拽了回去。她以女人特有的敏锐的眼睛注意到他穿的虽然是他进城时的那件黑色上衣,可是他的脖子上没有硬领,胸前也不见领带。”

她肯定他出了什么事,便顺着台阶飞快地跑下去——就是今晚你发现我的那个烟馆。她闯进那栋房子的前屋,正想登上通往二楼的楼梯时,一个印度人把她推了回来。接着又来了一个丹麦助手,一齐把她推到街上。她心里充满了紧张和不安,急忙奔出小巷,幸运的是,在弗雷斯诺街头,她遇见了正在去值岗上班途中的一位巡官和几名巡捕。那巡官同两名巡捕跟她回到烟馆。尽管那烟馆老板阻拦再三,他们还是来到了刚才发现圣克莱尔先生的那间屋子。在那间屋子里没有任何他曾在那儿呆过的痕迹,实际上,在整个那层楼上,只有一个又瘸又面目可憎的人。这家伙和那个印度人同声发誓说,那天下午没有任何人去过前屋。他们坚决否认,巡官也没有办法,并且认为可能是圣克莱尔太太看错了。

这时,圣克莱尔太太突然发现了一样东西。她大叫一声,扑到桌旁,那是一个小松木盒。她把盒盖掀开,从里面倒出一大堆儿童积木。这是她丈夫答应要带回去的玩具。这一发现,加上那瘸子表现出明显的不知所措的样子,巡官认为事态严重。他们搜查了所有的房间,发现很多事实都指向了一件可憎的罪行。前屋陈设简朴,作为起居之用。这间屋子通向一间小卧室,由小卧室的窗户望出去,可以看见一段码头的背部。码头和卧室窗户之间是一狭长地段,退潮时是干涸的,涨潮时则贮满了至少四英尺深的水。卧室的窗户很大,是由下边开的。在检查房间时,他们发现窗框上有点点血迹,并且卧室的地板上也有几滴血。在前屋的一条帷幕后面,他们发现了圣克莱尔先生的整套衣服,只缺那件上衣。他的靴子、袜子、帽子和手表——都在那里。这些衣服上没有任何暴力的痕迹,而且也找不到圣克莱尔先生的影子。他显然是从窗户跑出去的,因为没有别的路可走。从窗框上那些不祥的血迹来看,他不可能游泳逃生,因为这时,潮水正涨得最高。

现在来说说与本案有关的歹徒吧。那个印度阿三是个有名的恶人。不过,圣克莱尔太太说,她的丈夫出现在窗口以后仅仅几秒钟,他就已经出现在楼梯脚那里了。这人可能只是个帮凶。他分辨说他一无所知,他申明他对楼上租户休·布恩的一切行动都毫不知悉。他也不知道那位失踪的先生的衣服是怎么出现在那间屋子里的。

这就是印度阿三的情况。那个阴险的瘸子住在三楼,他大概是最后一个亲眼看见圣克莱尔先生的人。他名叫休·布恩,伦敦旧城区的人都知道他的那副丑脸。他靠乞讨生活,为了躲开警察,他装成一个卖火柴的小贩。

“就在针线街往下走不远,靠左手一边,你大概记得那儿有一个小墙角,他每天就坐在那里,盘着腿儿,把很少的几盒火柴放在膝上。因为他的样子实在很可怜,所以总是有像雨点一样的钱落在他身边的脏帽子里。在我想到要了解他的乞讨情况之前,我就观察过他,但是在真正了解了他的乞讨情况之后,我不得不吃惊于他的丰厚收获。你知道他的形象是那么异常,任何一个从他面前经过的人都要看他一眼:一头蓬松的红头发;一张苍白的面孔有一块可怕的伤疤,结果愈加难看,一经收缩就把上唇的外部边缘翻卷上去了;下巴长得很像叭儿狗;眼睛黑得发亮,透出锐利的光,这两只眼睛和他的头发的颜色形成鲜明的对比,这一切都使他和寻常的乞丐不同。而且,他有很高的智慧,过路人即使扔给他再破旧的东西,他也会表现出一副高兴的样子,并且不断向人道谢。他就是那个在烟馆里寄宿的人,并且也正是最后看见我们想寻找的那个绅士的人。”

“可是,一个瘸子!”我说,“他独自一个人不会把那个健壮的男子怎么样的!”“他走起路来一瘸一拐,确实是个残疾人;但是,在其他方面,他无疑十分强壮、营养充足。当然你的医学经验会告诉你,华生,部分肢体功能的丧失,常常会使其他肢体更加健壮。”“请接着说。”

“窗框上的血迹使圣克莱尔太太一下子就晕了过去,一位巡捕用车把她送回了家。即使她在现场也没什么帮助。巴顿巡官负责本案,将房屋里里外外都察看过了,但没有发现任何与本案有关的线索。当时犯了一个错误,就是没有把休·布恩立刻逮捕起来,这样他就得到了几分钟的时间可以和那个印度阿三串供。不过,这个错误没有持续多长时间。他被逮捕并受到搜查,可是并未发现任何证据可以将他定罪。虽然,他的汗衫右手袖子上有些血斑,但他说那是由于自己的左手第四指被刀割破了淌的血;还说不久之前他曾走到窗户那边去,一定是那时把血滴到窗框上了。他坚决否认曾见过圣克莱尔先生,并且发誓说,对于在他的房间里发现的衣物,他和警方一样感到迷惑。而对圣克莱尔太太所说她看到她丈夫出现在窗前这一点,他说她一定是发疯了,要不然就是在做梦。后来尽管他十分无奈,还是被带到警察局去了。同时,巡官仍留在他房里,期待退潮后能有新的发现。”

“竟然让他们找到了,虽然找到的不是他们害怕找到的东西。因为找到的不是内维尔·圣克莱尔本人,而是他的上衣。这件上衣就那样明显地被遗留在泥滩上。你猜他们在衣袋里发现了些什么?”“我完全猜不出。”

“我想你也猜不到。每个口袋里都装满了一个便士和半个便士的硬币,一共有四百二十一个便士和二百七十个半便士。这就难怪上衣没有被潮水冲走了。人的身躯是另一回事。退潮时的水势很猛,可能是衣服被留下了,而躯体被水卷走了。”

“可是,你刚才说,他们发现他的衣服都在屋子里,难道他身上就穿了一件上衣?”“不,先生,但是这件事也许能说得通。假定布恩这个人把内维尔·圣克莱尔推出窗外——当然没有人目睹此暴行——那时他再接着干什么?他一定会想到要消灭那些暴露真相的衣服。这时他会抓起衣服来,抛出窗外去。而在这时,他会想到:那件上衣一定会漂浮在水面,沉不下去。他已经没有时间了,因为那位太太此时正同人在楼下争吵,而且或许有人已告诉他有一批巡捕正顺着大街朝这个方向迅速赶来。这时已不容他再迟疑,他一下子冲到密藏他乞讨得来的银钱的地方。看到那些硬币,他能抓多少就抓多少,尽量往衣袋里塞,以确保上衣能沉到水底。他把这件上衣抛出去以后,还想用同样的方法处理别的衣服,但是已听到楼下匆促的脚步声和说话声。这表明巡捕已经上楼来了,他只来得及关上窗户。”“是有这种可能。”

“喏,咱们先把它当做一个可能的假设吧,目前也找不到其他的线索。我已经说过,休·布恩被捕了并被拘押,可就是没有东西能证明他以前犯过罪。这些年来大家都知道他是靠乞讨为生的。他表现出一副安静而无辜的样子。现在事情就是这样,应该解决的问题还没有解决。这些问题是:内维尔·圣克莱尔为什么会出现在烟馆里?那里发生了什么事?他现在在哪里?休·布恩和他的失踪有什么关系?我承认,在我的经验中,从来没有一个案子是这样的,初看简单,再研究却发现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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