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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名叫大平滩的地方(3)

他们要骑马去十公里之外的天山腹地草场了,我不算熟练地蹭下马,我的女儿被巴哈提别克他们从马上轻轻地放下来。当他们跑到数十米远的草山之外时,我听到了巴哈提别克领头唱起来的那首《灰走马》:

我经常骑着我的灰走马,

骑上了它唱起歌儿格外动听,

每当我们青年人骑马相聚,

它总是走在前头超群出众。

这是一名热爱草原的骑士的心声,是热情的歌手的呐喊,也是一匹好马带给主人的自豪。

一群马的出现更有一种令人心潮起伏的澎湃气势。有一天正午时分,我正在一段黑郁松林夹峙的土路间走着,看见白生生的阳光倾头倒下,既感觉到了两旁袭人的凉气,又领略了头顶逼人的炎热。阴影明显的树根下,是黑绿沁凉的草地,片片嫩草都长得差不多有半尺高了。

我正沉迷于这种光感和体感都很明显的行走中,突然就听到有声音隆隆隆地捶撞着大地,震得我心跳如鼓。我和明月急急忙忙地拉着手往路边的几棵塔松一靠,然后才扭头一望,嗬,我看到了上百匹或黑或黄或红或白或棕的马如滚潮寻找到突破口一般沿着土路涌来,跑在最前面的是一匹棕黄色的乱毛马,它翘起了飘扬的尾巴,仿佛一杆旗帜,引领着后面的群马竖起耳朵紧紧相随,轰隆隆,马阵似雷声又似鼓点,在黑郁松林夹峙的三米多宽的土路上滚滚地涌过去,而马嘶声、蹄声、男人的吆喝声也骤然响起。

两名因为健壮彪悍而显得威风凛凛的哈萨克骑手过来了,其中一位就是巴哈提别克,我看见他这次骑着的不再是那匹我熟悉的灰走马,而是一匹差不多两米高的毛色油亮的黑马,巴哈提别克头戴一顶黑皮帽子,像葡萄一样红紫但是轮廓清晰有力的脸,浓黑眉毛下是深陷下去像鹰一样犀利的目光,穿着一身这一带农牧民常穿的迷彩服,右手抡着一根长毛套索,不时地抽打着马群,另一名同样打扮的骑手偶尔还吹起尖利的口哨,手里拿着一瓶新疆啤酒,仰头就是一口。这样的造型太酷了,像极了美国的西部牛仔。有一刻我突发奇想,假如我是个女性,我也许会抛开城市的舒适繁华,用尽自己的温柔一生去求得这辈子的遮风挡雨和浪漫自由,去释放自己与生俱来的那颗侠侣丹心。

马群浪潮一般地向前推进,挨擦着路边的松林发出很响的簌啦啦的声音,而这种声音很快又被雷鸣一样的声音淹没。马群擦过去后的松林枝条还在悠悠晃晃。

如雷般的捶打声还在继续,只是声音渐渐从巨响转为远小,好像倾听一公里外的人在打鼓阵。当我们还在扭头遥望那片渐涌渐远的黑色潮水时,我们突然又听到了巴哈提别克那洪亮悠扬的歌声,仿佛他们的长毛套马索凌空飞舞一般飘进了我们的耳鼓:

名叫大平滩的地方,

是多么好的地方啊,

你和我住着的家乡,

是多么好的家乡啊。

这是迄今为止我听到的歌词最动人结构也最精巧的赞美家乡的歌曲。巴哈提别克的腔调拖得很长,散发出一种草原民族原生态的粗犷,无论是歌词和韵律,还是歌手的嗓音,都传递着一种告诫的信息,我从歌声里听出了他们对我们这些山外人追名逐利永不知足的讽喻,又在进行着对他们目前这种生活感到满足的自然讲述。

巨响的马群终于过去了,仿佛春天的雷声一般渐渐消遁,骑手的歌声也仿佛一场闭幕的音乐会终于在人们的纷乱离场中不知不觉远离了我们的耳朵,河岸的蓝郁树林和碧草镶嵌的土路上又恢复了平静。但是我依然可以听见这首滑过吉尔尕朗河岸边的壮美歌声,回荡在这片峡谷中的雄壮音乐。它宣示着一种自豪和满足,讲述着一种忠贞不渝的信念。在这里静悄悄地站立和谛听,甚至可以解读到这片峡谷和这条河流之间形成的某种默契的语言。我还想,解读这种语言最好是在一个安静的夜晚,并且最好周围没有灯光,只有星星在悬崖上眨眼。当这一切都已具备之后,我便静静地坐下来,就在这条河的上游边上,静静地谛听是否有狼的嗥叫声,长空里是否还有雁鸣。然后,我心中的马群就会从遥远的天际雷声一般轰然而至,漫过脚下河边这片生长着黑郁松林和碧绿草原的土地,与历史上那些征战的浩繁和盖世的功绩会合在一起。于是,我心中早就熟悉的那首关于马背民族的歌谣便会悠然响起:

马背是我父亲的荣誉,

毡房是我母亲的摇篮,

草原是牧人生命的故事,

牧人是我生活的信念。

刚回来那阵儿,曾经有不少当地的汉族朋友告诉我,哈萨克族人最讲义气和友情,你和他们有过交情分手后,尽管好些年互无音讯,但再见时亲切依然,情感依旧。就连男女私情也是如此,大都没有被物质、金钱和地位玷污,只要彼此有感觉就行。听了他们的话,我就想,哈萨克族人也在不断追求更加丰富的物质生活,这里的人们之所以没有沉迷于物欲,是不是因为这里地域太广大——据说只有每五十平方公里一人的密度,相当于一座中等城市才有一人,可见寂寞产生的容易,人与人相遇所需的缘分超过了城市和人口密集地方很多很多,以致人们常常顾不上情谊和情感之外的东西。我发现这种美好的风气甚至也感染到了从全国各地来这里定居的汉族人,他们也把与人的相逢相识看作一份难得的缘分,于是许多真正意义上的酒肉朋友由此而生。我想,这应该得益于游牧民族的濡染熏陶,他们在天山深处放牧,常常几个月不回一趟山下的家,辽阔而人烟稀少的草原雪山是永恒友情和豪爽性格的源头。在杳无人烟的茫茫原野上,偶尔也会见到几个人影,但常常一面之后便成为永恒,因而再次见面的缘分便让人感到无比的珍贵和幸运。

草原盛会

2006年初夏,正值每年一度的草原物资交流会召开,宽阔平坦的大平滩草原上,除了远处零零星星的银亮的毡包外,更多的是一个个排列成长龙的彩色的帐篷,山风吹得周围的彩旗啪啪啦啦地响,来自新源县管辖的各个牧业队和巩留县、特克斯县、尼勒克县等几个邻县一些牧业队的牧民、农民、商人等,大都提前两三天来到大平滩占地方摆卖东西开始了农牧产品的交易,来来往往喧闹的人声融会着高亢的喇叭声,里面唱出的是奔放的哈萨克族民歌。男男女女聚集了上千人。有的哈萨克族牧民在一边搭好了洁白的毡房,燃起了火炉,烧上了奶茶,煮好了一锅手抓肉,袅袅的炊烟环绕着毡房散开,混着浓浓的翻滚的肉香味飘向空中;有的维吾尔族农民摆起了烤肉摊,飘着孜然味的肉香在太阳温热的味道里荡漾;几个销售新疆啤酒的棚房前都围着一大圈哈萨克族、维吾尔族、回族、汉族的大老爷们,他们年年都参加这个盛会,所以大都早已相互认识。现在大家聚到一块,在明亮灼人的阳光下,他们一手举着蓝幽幽的啤酒瓶子,一手拿着烤肉手抓肉,一边往外走一边仰脖长灌,泡沫和水滴沿着下颌和衣领哩哩啦啦地流淌。

在赛马场边早围站着一圈观望鼓劲加油的人们。哈萨克族朋友告诉我,这次比赛在圈定的赛场上奔跑完十公里。骑手不分男女,年龄一般在十二三岁左右,只要能坐得稳马背,骑术自我感觉较好的牧民均可以报名参赛,分为小组赛和个人赛。骑手们身着华丽的富有民族特色的彩衣,大都穿着传统的皮靴,因为士气高昂,个个颇为自信,显得十分英武彪悍。为了减轻马的负荷,马背上也一反平时骑马重装出行使用的厚鞍,改用轻装质感较好的鞍具,并在马的颈鬃和尾鬃上扎上了表示祝福、寄托胜利的各色布带。这次比赛比的是马的速度和耐力,以先到达终点为胜。据说骑手的马大多是三岁以上的马,选手大都是十几岁以上的牧民巴郎子。比赛还没开始,有些活泼爱显摆的巴郎子,早已按耐不住心中的喜悦和激动,骑在马上吟唱欢快的民族歌曲,一个说,走,先热身去,一个说,加合斯。然后几个人在马上两腿一夹,马儿就在阳光下的草原上飞奔起来。

比赛开始了,参赛骑手们纵马扬鞭,一百多匹奔马分批参加三公里的淘汰赛,很快胜出的三十匹赛马进入了五公里的淘汰赛,最后胜出的十二匹赛马进入最后十公里的角逐赛,只听到裁判一声令下,十二匹赛马在主人的驾驭下在赛马道上撒开四蹄飞奔而去,马蹄嘚嘚如鼓点齐鸣,在赛手挥舞着皮鞭的尖叫呼喊声和观众的加油呐喊声中,奔马呼啸着越过人群视线,草原上顿时烟尘四起,众多的马尾拉成直线甚至向上飞扬,马蹄下荡起的黄尘像漫卷的烟雾在观众的视野中弥漫开来。此刻,围观的人们激情燃到最高点,呼喊声一浪高过一浪,草原上沸腾了。更有甚者,骑着摩托车在人群的外围,追逐着飞奔的马匹,轰油门的声音、观众呐喊加油声、赛马越野飞奔时四蹄踏地声,到处是涌动的帽子和纱巾,交汇成了大平滩草原上最宏大最壮观最激动人心的时刻。马儿在大平滩上疾走奔驰,很有气势。远远望去,马群如在云雾中飞行。一位叫肯吉别克的哈萨克族青年男子骑的骏马跑在最前面,和它不分上下的还有一匹马,他们咬得很紧,一会儿你前我后,一会儿我前你后,不分胜负,吸引着上千观众的目光。人们的目光追逐着骑手的身影,赞叹着,猜测着,呼喊着……

当人马飞速折回意味着胜负已定时,扩音喇叭传出了辽远的声音:拜乐琴(哈萨克语,“第一名”之意),肯吉别克!又有人朝一个方向欢呼起来,原来是那位德高望重的哈萨克族裁判骑马跑向肯吉别克,肯吉别克坐在汗津津的满载荣耀桂冠的宝马背上,得意扬扬。裁判牵住他的马缰,高呼肯吉别克所在部落的名称。肯吉别克的马匹受到了群众的赞扬,被誉为是“拜盖阿特”,意思是最好的马。赛马一般奖励前六名,这次第一名奖励一头黑白花肥牛,第二名奖励小一点的黑牛,第三名奖励一只活生生的大肥羊,第四名奖励一张毛毯,第五名奖励一张挂毯,第六名奖励一套衣服。为了鼓励跑完全程的小选手,最后那名小选手也获得了一份纪念奖——约三米长的一块上好布料。所有获奖的选手,还有没有获奖但是跑得比较接近的选手们,牵着自己的爱马和同伴们一路说马、议马、赞叹马,骄傲的神情洋溢在他们黧黑的脸上。第一名获得者肯吉别克抚摸着为他迎来胜利的骏马和奖品黑白花肥牛,让他带着相机的朋友阿斯尕帮着照几张相,那微笑的眼神彰显着胜利者的自豪。有几个选手走过来和他握手表示祝贺。

在这次赛马活动上,我还观看了我的朋友巴哈提别克参加的刁羊比赛。辽阔的大平滩草原是他的生身故乡,也是我的美丽家园,我们共同期盼刁羊活动取得符合我们想象的成功。那天,活动开始前,有人先是将一只两岁左右的山羊宰杀后,割去羊的头部,扎紧食道,取出内脏,缝好做成哈萨克族人刁羊专用的“灰狼”。平时,参加刁羊的骑手有按部落分队的,有按村分组的,有的比赛不分民族,大家都可以上场参加。分组一般为每队各五人。那天巴哈提别克先出场,把“灰狼”压在膝间,两手抓住羊的后腿压在马鞍上,其他部落的队员一人抓住羊的两个前肢用力拽拉。这就要求人力和马力的有机配合,谁的力量强就会将羊抢走而获胜。如此几次对刁之后,最后大家一起合刁,两队骑手一拥而上,持羊者策马飞奔,其余的人在后面拼命追赶,赶上后你抢我夺,开始一场激烈的角逐。不久便出现了难分难解的局面,十名骑手围成一团,左拥右挤。一旦被自己部落中的人夺得羊,同部落的人便为其打掩护。当巴哈提别克在掩护者的配合下把羊拽出人群时,同部落的骑手就把羊接过来策马飞奔。另一个部落的人立即从后方追上阻挡,又一场争夺开始了。这样几个回合,巴哈提别克凭着他健壮的躯体,超群的灰走马和出众的骑术力战群雄,举着羊一举冲出蓝队的包围圈跑远,并把羊扔到了加乌尔山脚下一个指定的毡房门口,一旁主持的中年人就大声宣布巴哈提别克的部落队获胜,刁羊比赛结束。当天晚上,毡房的主人高兴地宴请了我们。所有的哈萨克族朋友都认为,吃了这只羊的肉之后,身体一定会更加强壮,而且不久就能交上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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