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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隐秘的信息(6)

时装

我不喜欢母亲捎来知青点的新衣。我憎恶它的新,还有它的色泽鲜亮,忍不住把它揉皱一些,有意给它抹一点灰土或者污渍,恨不能在上面再打上一两个补丁,把它做破做旧以后再穿出去,让我在农民中感到心安理得。我在乡下小学当代课老师的时候,有一次觉得身上干净得太可耻,太资产阶级了,竟不敢直接从学校回家,因为路边正有很多人一身泥水地在抢收稻子。我一直等到天黑才贼一样地潜回去。

外形向下层贫民看齐,是那个时候的潮流,却是历史上的反常。历史上服装演变的动力大多是“高位模仿”,即外形贵族化而不是外形劳工化的模仿,正如英国动物学家莫里斯考证过的:十八世纪的英国乡绅们打猎时,常常穿着前短而后长的燕尾服,到了十九世纪中叶,这种猎装略加修改后就成了流行便装。自那以后,普通西装、茄克、超短裙、牛仔裤等等,都因为最先是上流人士用来从事射击、钓鱼、高尔夫、马球、滑冰、网球一类休闲活动,后来才在社会上流行开的(见《人类动物园》)。尽管人们后来穿上茄克时不再把自己看作一个赛马骑手,穿上超短裙时不再把自己看作一个网球运动员,穿上牛仔裤时也不再把自己看作一个拥有乡间牧场可供度假的富翁,但他们的服装兴趣都来自前人或他人的休闲——而那正是贵族的生活特征,是阔绰和闲适的标志。在这一过程中,原本属于放牧、种粮、打鱼等劳工者的装束(如牛仔裤),因为出现在富翁们的假日里,有幸身价大涨和名声鹊起,最终进入了时装的堂皇橱窗,定为劳工者们始料不及。

美国经济学家韦伯龙写过《有闲阶级》一书,也说设计女服的目的常常不在于体现女性美,而在于“使女人行动不便和看似残废(hamper and disable)”:高跟鞋、拖地长裙、过分紧身的腰束都显示当事人是有闲阶级,永远不会受到工作的残害。这也是中国传统贵族自我形象设计的隐秘原则:长袍马褂,窄袄宽裙,甚至把指甲留得长长的,把脚裹得小小的,宜静不宜动,宜闲不宜忙,一看就是个不需要干活的体面人。即使实际上还没混出那种资格,即使实际上还需要偷偷地流臭汗,但至少在外形上给人一种有头有脸的气象,也可让人产生错觉,让人高看一眼。

眼下满世界似乎都是有闲阶级。我重访太平墟的时候,穿了一双特别适宜步行的浅口黄面子胶鞋,发现乡民们对此大为惊怪。这种旧式鞋在当地已近绝迹。倒不是这种鞋不再适用,他们大多还需要行走,还需要爬山和下地,并没有阔绰和闲适到哪里去。但这里的青年干部、青年商人、青年无业者大多西装革履,都像是从电视机里走出来的现代人,是日本、韩国、东南亚一类地方来的小侨商,你需要仔细观察,才可发现他们头发还较粗硬,耳后和颈后还有尘灰,因此不完全像侨商。这里的很多女仔则穿上了高跟鞋,或者一种底厚如砖的松糕鞋,大概是日本传来的式样。还有一种露跟女鞋,一穿上就像脚底抹了胶水,让女人摇摇晃晃步步小心,每一步都似乎怯于提脚,都得埋怨没有配套的地毯铺展到菜园里去,没有配套的汽车和电梯供她们驶向灶台或茅坑。我在这里发现,乡村首先在服装上现代化了,在服装、建筑等一切目光可及的地方现代化了,而不是化在避眼的抽屉里、蚊帐后以及偏房后屋中。他们在那些地方仍然很穷,仍然暗藏着穷困生活中所必需的粪桶、扁担、锄头、草绳以及半袋饲料什么的。

穿上现代化的衣装以后,他们对我的落伍行为大为困惑。听说我愿意吃本地米,有人便大惊:“这种米如何咽得下口?我买了二十斤硬是吃不完!”听说我的小狗吃米饭,有人也大惊,说他家那只小洋犬只吃鸡蛋拌白糖,吃肉都十分勉强,对不入流品的米饭更是嗅都不嗅。在这个时候,如果你要想从他们嘴里知道他们的父辈如何种粮、如何养猪、如何榨油,如何烘茶,如何砍柴从而使他们能穿上时装,你肯定一无所获。他们即便略有所知,也要扮出一无所知的模样,不愿意说道那些与时装格格不入的陈谷子烂芝麻。

《礼记》称:“君子服其服,则文以君子之容;有其容,则文以君子之辞;遂其辞,则文以君子之德……”看来,服装有时候确实是可以管住容貌(容)和言谈(辞)的,有时候甚至能够管住心性(德)的。当新一代乡亲们都穿戴如小侨商的时候,我再想与他们谈谈山上几百亩油茶是如何荒废的原因,看来是有些困难了。我只好满足他们的要求,谈谈城里的歌舞厅、贷款消费、特大凶杀案以及股票商的巨额收入,让他们听到两眼圆睁啧啧惊叹。这就是说,我只能听任时装没收我的话题。

裸体

老木很小的时候偷看过女澡堂,砖墙上一个小洞,这边是小学的工具房,那边是公共浴室,很长时间内不为人知,让他一个人独享。他说女人也是人,其实没有什么好看的。白腿么,还算可以,背和手臂也马马虎虎,最难看的是屁股,人人都挂着那一大堆死肉,要多呆笨有多呆笨,要多愚蠢有多愚蠢,从来就是坐享其成无所用心厚颜无耻的样子,居然还有一道暗色的肉沟,让人看着要呕。三角区的阴毛让他惊讶也让他厌恶,虽说也是体毛的一种,但完全比不上眉毛的机灵小巧,完全比不上头发的热情奔放,是属于比较鬼鬼祟祟偷偷摸摸以及不怀好意的那一种,属于肮脏和凶蛮并且完全不合适女人身体的那一种。

他后来说,洋人讲原罪,那么阴毛就是原丑,这绝对没错。他还说,你看有些外国画家画人体时就不画阴毛,有些人体模特也刮掉自己的阴毛,大家一定都是对那黑乎乎的一团失望透顶和痛恨不已。

他的偷窥史很快结束,因为他觉得人还是穿着衣服好看,还是套上泳装或者裙子好看,至少能避免给他一些重大的精神刺激。他最崇拜的一位女校长,是个风度翩翩的丹青高手,一转过身来,居然也同烧开水的老妈子一样,夹着一撮丑恶的阴毛。他心目中最漂亮的一位女音乐教师,一脱下三角内裤,居然也同那个满脸横肉的班主任一样,挂着一个愚蠢无比的肥大屁股。他天昏地暗,觉得裤子一脱整个世界就乱了套,一切都让他灰心。他本来是一心争取进步的,眼下觉得进步不进步都没什么意思了。

我认识他的时候,是1968年下乡前。他每天早上一身肥肉晃晃荡荡地去公园里长跑,说要把自己的屁股跑瘦一点,跑小一点。我明白他那股韧劲从何而来。

颜色

记不清是哪位文艺理论家在文化革命结束后写过一篇文章,置疑不同阶级有不同的美,认为美是客观的,形式的,相对独立的,不会因人的阶级属性而转移变更。文章谈到他曾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设计评审。当时决定国旗为红色,只是因为红色好看,不光为共产党的代表支持,也为评审委员会中的资产阶级代表所支持。还有五颗星是放在红旗的中心还是放在红旗的一角,并不牵涉到什么政治含义,只是一种纯粹形式的考虑,结果被各方代表不约而同地赞成放在一角,可见有超阶级的美学规律在起作用。他后来把这一心得告诉了毛泽东,居然得到了赞同与应和。毛泽东还说出“口之于味有同嗜焉”的古训,表示人类有共同的美感。

两人的谈话在很长的时间内秘而不宣,因为在当时一旦公开就将动摇“阶级性”所奠基的意识形态,危及整个官方文化理论体系。直到毛泽东去逝多年,直到七十年代末文化革命结束,这位理论家才在一篇回忆文章里透露这一史实。

与同时代大多正统或异端的思考者一样,这两位前人私下的交谈,仍在寻找一种普遍而绝对的解释:如果不是普遍“阶级性”的解释,那就是普遍“人性”的解释。其实世界上的人不仅可以类分为“阶级”或“人”,依据其它观察角度,还可以类分为男人和女人,老人和儿童,基督教徒和伊斯兰教徒,山地居民和海岸居民、爱读书者和不爱读书者,患高血压症的人和没有患高血压的人,如此等等,不可尽说。类与类之间有异,一类之内则有同。各类属性交织于人,形成具体的历史过程、社会结构以及生活情境,使其审美趣味变化万端,在不同层面上出现无限组合,岂能是“阶级性”和“人性”的两把大尺子所能一劳永逸地划定。因此,如果说国旗方案评审委员们一致同意了将五颗星放在红旗一角,但这种方案未必能让一个咬着指头的孩子满意;如果说评审委员们还一致同意将国旗选定为红色,但这种选择未必能让一个犹太教或者一个伊斯兰教的人觉得满意。而这些不满,既不是“人性”失效的结果,也不是“阶级性”失效的结果。

美是客观的还是主观的,是“有同嗜”的还是“无同嗜”的,完全取决于不同方法下的比照,更进一步说,取决于人是否愿意或者是否能够来进行比照。即便是看似最具普适品格的色彩,看似最为超然、抽象、纯质、物质化的色彩,作为相对形式中最基本和最彻底的形式,一旦进入某种比照,也会有特殊的义涵和功能显现出来。比如红色既可以用来制作革命的红旗,成为“无产阶级的色彩”(红色1);也可以用来制作高官的红顶、教长的赤袍、财阀的朱门以及美妇的绛唇,以热烈和艳丽的义涵,被不同的社会群体所共同接受(红色2);但一旦出现在交通灯上,就暗示着紧张和危险(红色3);一旦进入医院,它就成为一个禁用的意义符号,意味着激动和亢奋,将对病人形成情绪和心理侵害(红色4)。

医院里的背景色调总是采用浅蓝色或者浅绿色,就是这个道理。正是在医院里,深深隐藏在红色中的另一种义涵内容浮现了。它可能是前人面对火焰和鲜血的经验,沉积了以火烹食、以火驱兽以及战场上血流成河等等原始记忆,不再是没有内容或者没有义涵的东西。它使病人们感到本能的不安,证明了它即便可以超阶级、超民族、超宗教,但还无法“超生理”——如果我们约定病弱者/健康者这一个新的分类尺度。循着这一思路类推,绿色、蓝色、黄色、白色、黑色等其它颜色也不是没有内容和义涵的,它们可能分别来自前人面对森林和草原的经验,面对大海和天空的经验,面对五谷和土地的经验,面对冰雪和流云的经验,面对暗夜和钢铁的经验……它们无不藏蓄生命过程中的福乐和灾祸,无不悄悄演化成一种心理基因。只是在历史和社会的其它经验无限覆盖之下,在文化建构和文化瓦解的复杂过程中,它们已经在色彩里沉睡,如果不是处于特定情境——比如处于一所医院,就不再苏醒过来。

义涵就是沉睡的过去,总是在色彩(红色N)里多重性地隐匿,等待着具体情境的召唤。

忠字舞

1967年秋天开始普遍实行军管,直至七十年代初。最混乱的两年宣告结束。尽管城区的各种暗堡和路障还未清除,街头还有淡淡的硝烟味的零星枪声,小孩子手里还玩着破钢盔和子弹壳,但操着粤式普通话的陆军第47军进入C城。电灯亮了,公共汽车又出现了,街头小店也纷纷开门营业,红卫兵志愿者正在上街当交通警察和去车站搬运货物。基本秩序的恢复正在受到民众欢迎。学生们正在奉命返校闹革命。人们在广场上、大街上、操坪里乃至乡村的禾场上载歌载舞欢腾雀跃,俗称跳“忠字舞”,以表现他们对形势好转的庆祝,还有对革命及其领袖毛泽东的忠诚。全民皆舞的景况如疯如魔,在今天看来可能让人难以理喻。

我对这一景况留有几点印象:

一,当时的舞曲大多是一些入时的革命歌曲,如《大海航行靠舵手》、《草原上的红卫兵》、《阿佤人民唱新歌》等等。从多数歌词所表达的含义来说,这些歌舞是一种强化个人崇拜和粉饰社会现实的心理强制和肢体规驯,是政治铁幕下的奴化教育。人们齐刷刷做出一些挥拳头、掏心窝、指方向、朝角落里踢坏蛋的动作,尤显内心中的愚昧和暴力。

二,这种活动也受到当时多数人的热烈欢迎,是因为人们当时文化禁限森严,没有迪斯科和恰恰舞,没有巴黎时装表演和世界杯足球赛,青年人的活力缺乏发泄和释放的空间,忠字舞不能不成为他们一个难得的机会。随着他们对这种活动的卷入,歌词含义逐渐变得不怎么重要,就像好吃的面包贴有何种标签一样不重要。鲜艳的服装,动听的旋律,学习技能的好奇,新结识的伙伴,竞赛胜利的喜悦,异性们动人心魄的肢体线条,更能使红光满面热汗淋淋的男女们内心激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忠字舞就是那个时代的迪斯科和恰恰舞,全民性的肢体狂欢常让有些道德保守人士满腹狐疑。

三,忠字舞还悄悄推动了各种异端文艺的卷土重来。事情是这样矛盾着的:忠字舞意在用革命文艺扫荡一切所谓腐朽的“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文艺,也确实在那个时候取得了废黜百舞的独霸地位。但另一方面,因为节目需要不断更新,因为经常举行汇演和评比的竞争性压力,基层的很多艺术人才虽然难逃政治压制,但重新受到非正式的启用甚至尊宠,他们带来的芭蕾、秧歌以及各民族舞蹈的知识技能大受欢迎,并在革命的名义下一一得到汲收和推广。我认识的两个女知青,都出身地主家庭,皆因能歌善舞,比工农子弟们更早吃上了“国家粮”,调入了官方演剧团体。同样的道理,为了迅速培训出更多革命的乐手,舒曼的练习曲或者柴可夫斯基的G大调也在青年人中间几乎公开流行,被急需革命文艺功绩的政治官员们心情复杂地默许。在我所插队的那个公社,知青中一下就出现了上十把小提琴,田边、地头、厕所、浴室以及防空洞里还出现了随处可闻的高音美声咏叹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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