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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托尔斯泰曾说过,幸福的家庭都一样,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如果把此话套在婚姻上,我想也最贴切不过了。

建国初期,我刚大学毕业,学的是中文。毕业后被分在S市的报社当记者。那时S市的报社能有象我这样的大学生,已是很了不得的事,逢人说起,无不刮目而视。那个时候中国大地遍地是文盲,有一个大学生,谁不视为掌上明。珠?

那时的我,具备当时历届运动所反对与批判的一切缺点,骄傲,自大,资产阶级情调等等。领导和好心的同行,都曾劝我要放下架子,改造思想,做个有觉悟有理想的新一代的记者。他们认为我若能这样要求自己,以后一定大有出息,自然生活也一定幸福美满。可他们却怎么也想不到,我虽是一位踌躇满志、风流倜傥的青年大学生,婚姻却会是那般的不幸,也许他们压根儿没把我认为的不幸当成不幸,反认为是最大的幸福也难说,事实上没有什么人认为我的婚姻有什么不幸,倒是觉得我太不安分守己,小资产阶级的情调在作怪,这山望着那山高,吃了嘴里的又要碗里的。不管别人怎么说,或怎么认为,我想各人的爱情均不会相似的,不可套以一种规范化的定论。

爱情与婚姻是一部天书,是永远无法读懂它的,如果象读幼儿读物一样一目了然,我想那也就不成为其爱情与婚姻了。因为谁也不会甘愿去经受不幸。

我想说的就是我的婚姻故事。

我和云云的结合实在太简单了,谁也不相信我会和云云结合,而且居然会没有知识分子那种“罗曼史”。

农村合作化初期,我从报社抽去参加下乡工作队,帮助农民组织合作社,走互助合作的道路。

土改结束不久,刚分到土地的农民对分得的土地和耕牛农具简直如醉如痴,对农村实行合作化有着一些不理解。尽管毛泽东已发表文章斥责从中央到地方的许多领导为“小脚女人”,农民依然不把它当一回事,许多人都把毛泽东的批评当耳边风,依然陶醉在“亩把土地-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的小农经济的甜梦中。

我虽然是办社干部,但对中央的农业合作化的决定却有着一些抵触的情绪。就以广东为例吧,1952年彻底推毁了地主的封建经济,秋收后才进行没收分配;第二年土改复查,1953年冬就贯彻“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实行粮食统购统销。1954年搞互助组,1955年就进入土地、耕牛、农具入股参加合作社。分得的土地“主人”,土地到手没多少时光,农村就进入合作化了。

当时,参加办社的国家干部对此有些思想不通,但他们却一个比一个积极,一个比一个坚决,要农民参加合作社。我们在群众大会上也讲道理、慷慨陈词地批评农业单干的害处,走集体化的必然性和优越性。可是谁肯认真听?谁会真的相信?会后,骂街的,质问的,宰猪杀牛的,跳河上吊的,无奇不有,农村到处一片混乱。

我们向领导汇报,工作组长、县委书记边听边记,最后指示我们:“革命革到农民头上了,他们有抵触属于正常现象。现在革命的主要对象变了,不是地主,不是富农,而是那些拥有较多土地、拥有较多耕牛农具和强劳力的富裕中农,要防止富裕中农破坏。”

千真万确!富裕中农闹得最凶,地主在经济上早成了穷光蛋,政治上被群众专政,他们闹腾什么?但是,跳河上吊的却也不见得都是富裕中农。

就是在这节骨眼上,我眼前却出现了奇迹:

那天早上,我刚经历彻夜的失眠痛苦,在“三同”户家里胡乱吃了两碗蕃薯粥,便拔腿小跑赶去办社办公室,等着陶醉在分得土地的农民报名入社。

我们进驻的李村,是全县办社的重点。我们下乡前,进行了半个月的集训。地委、县委反复强调,全县各区,都要以李村点上的办社经验为指导。越是重点,越是强调“出经验”,这对办社工作队员的精神压力便越大越重。要知道,办社不比土改,没有没收财产的分配。土改打土豪斗地主,没收地主的土地浮财,人见人拥护,土改队的威信高得很;办社却截然相反,要农民带土地耕牛农具入社,在农民看来,这无疑是土改的胜利果实得而复失。他们会拥护办农业社的工作队吗?

下村后,我们已经开过三次群众大会,但入社的人还是零零星星。

在驻村工作组,我任副组长兼资料员。这队伍里,我扮演的是秘书这一类角色。

工作组长对我完全信赖,因为对地、县委的“对口汇报”,全靠我罗织材料。他是南下干部,担任过好几个县的土改团团长,有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所差的是只有扫盲的化水平。他本人的文化素质决定了对我的依靠和信任。他表面看来很乐观豁达,对李庄办社充满信心,其实他内心对此也很困惑,忧患意识不比我轻,有几个晚上,我都听见他在梦里和县委书记吵架,醒来时一身冷汗涔涔。

在村子里,我们开了两次群众大会,却依然没有反响,农民依然按兵不动。我和老组长都开始慌乱了。

岂知,那天早晨,我们在办公室里刚坐下,一个五十多岁的妇人和一个村姑娘,牵着一头壮实的大水牛走来了。那头水牛头上扎着用红布结成的大花朵,牛角上挂着一份红纸写好的入社申请书。

她们慢腾腾地走进办公室,从她们迈进办公室那一刻起,她们是第一个报名入社的人。

绝处逢生,奇迹出现了。

“同志,我们把家里的大水牛都牵来了。我们报名入社。”那牵着水牛的村姑的声音如银铃,似画眉黄莺,太动听了。

“你叫什么名字,姑娘,好姑娘,我们李庄带头走集体化的好姑娘。”工作组长老何搓着双手围着那村姑一迭连声地问道。在战场上端着机枪哒哒哒地把敌人一个个扫倒在阵地上,土地改革时在台上一次又一次宣判不法地主死刑的老党员,此刻在这位姑娘面前说话时激动得声音都发颤了。

天啊,这是哪重天上飘下来的活菩萨?要知道,这是李庄自愿走集体化道路的带头人;要知道,如果开完第三次群众大会李庄农民依然按兵不动,依旧没有人报名入社,我们工作组就要全部“换血”。工作组的组长老何就要因此而被摘去乌纱帽,或贬官为民,或到喜马拉雅山下的高原城拉萨去“支边”。到那时可莫怪上级领导心狠啊!叫你到重点地区搞农业合作化的先行点,你没本事发动群众,如此无能,右倾保守,乌纱帽还不该摘下来吗?

“好姑娘,你叫什么名字?这位老人家是不是你的母亲?”老何见那姑娘没回答,复又紧接着问。

“我叫云云。我的母亲没名字,人家叫她李陈氏。”登记姓名的时候,姑娘这样对我们说。

“那么,你为什么要参加合作社?”老组长问。对这种送上门的好事,他兴奋得有点不敢相信会是真的。

“为什么?你们开了三次群众大会,不都说得很清楚?没有合作化,就没有集体化;没有集体化,就没有社会主义。什么叫社会主义?你们也说得好生动——到了那时,咱们农村耕田不用牛,点灯不用油;楼上楼下,电灯电话……”那姑娘说时就象在背我们编印的宣传合作社优越性的教材,口齿流利极了。

可以看出来,姑娘对我们宣传集体化,宣传社会主义听得很认真。如果年轻的读者觉得我们对社会主义的宣传多么肤浅可笑,那么,在当时,在合作化初期,我们对社会主义优越性的解释可谓相当通俗形象了。

“你为什么要参加合作社,单干有什么不好?”我又重复了何组长的问话。这时,我已为那姑娘所说的话镇住了。这一切太出乎我的意料了。

“单干眼前看来好,但好光景不长。待将来,农村又会出现新地主、新雇农、贫农。现在已经有人把分来的地卖了;也有人买人家土改的胜利果实,买分来的土地。所以,单干只好在眼前,这就好比三月桃花。三月桃花一时红,风吹雨打一场空。”姑娘滔滔不绝地说着,一点也不怯场。

作为新闻记者,到哪里去找这么生动典型的材料?不用组织,不用加工,我立即就写了一篇报道,寄回报社,很快就在报纸要闻版发表了。

中国解放后搞政治运动最成功的一条经验:叫“典型带动”。靠云云这一典型,不到一个星期,李庄自愿参加农业社的农户就达到了百分之九十。县委派人总结李庄依靠典型带动全村实现合作化的经验,在全县推广。简报发下来后,工作组长老何立即掏钱到供销社买了两瓶60度的长乐烧,一斤酥味花生,倒了满满一大口盅,又给我倒了小半碗,两人对饮起来。

一大口缸酒喝完了,他涨红着脸,呵着难闻的酒气问我:“小杨,今天咱们不谈政治,东扯西扯地摆龙门阵。我听说,你在城里还没对象,你看云云这妮子怎么样?”

五十年代的工作组长,个个都是政治挂帅的榜样人物,和下级谈婚姻,议论家庭和私生活,是我始料不及的事。尤其是他指名道姓问我对云云的看法,这更使我浑身颤慄,百倍警惕。“引蛇出洞”是政治上角逐的伟大战术,多少人为此跌进深渊,粉身碎骨,后悔莫及。何组长虽然平日里对我极好,但天知道是否表里一致?

云云这妮子实在太漂亮了,你看,她那对杏眼,那两道柳眉,那悬胆的鼻梁,那挂着七分笑意三分傲气的嘴巴,那使人魂飞魄散的不浅也不深的酒窝,那健美的身段,那红衣白碎花的斜襟农村姑娘装束,在城里,老看到不分哪个年龄层次的女人,无论春夏秋冬,人们一律灰色或蓝色的“列宁装”,那种千人一面的服装把小伙子们的眼神都摧残了!

全知全能的上帝,您用什么材料和颜色创造出了这样一个绝代佳人?我自从见到这位姑娘后,常常有痴痴呆呆、失魂落魄的感觉。现在老何提出这个问题,莫非他对我对那姑娘的看法全都知道,我的一切表现全逃不过他的眼睛?

“砰”!我手里的杯子从手里落下,在地上摔成一摊碎片,幼年读《三国演义》看到曹操煮酒论英雄一段,刘玄德听曹阿瞒指着他自己和相对而坐的皇叔说:“天下英雄,唯使君与操耳。”手里的汤匙便失落地下。当时刚好一声响雷把刘玄德的慌乱心情掩饰。时值年少无知,无法揣摩他日三足鼎立伟大英雄的人物心理,谁知今天我也因为一位美人而先落酒杯。

“怎么样,小伙子,别忸忸怩怩好不好?月逢十五满,花开为瑞年。”老何咧开了那可亲可敬的大嘴巴,朝我直笑。

我说:“交朋友这件事,得两厢情愿,不能闹单相思。你问没问过她?谁知人家愿意不愿意?”我说时已有些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了,不用老何再三盘问,便把内心所想的全说了出来。

老何听了一拍桌子,又一次乐得咧开了大嘴巴,象终于揪了狐狸的尾巴一样,下结论地说:“行,一切包枉我老夫身上。以后就看我的了。”。

我看老何已把此事为真了办,心里不禁害怕起来,我嗫嗫嚅嚅,想把我和安格林娜相好的事情告诉他。但始终没有勇气。

安格林娜追我大学里的相好,那是并不久远的事情。

老何还真说到做到,一点不含糊地把我与云云拉扯到一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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