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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书 (1)

上宋明府书

窃惟明府莅任以来,布以公平之政,杜请谒之私,此明府行古人之道也。有光岂敢以今世之人自处?然所以数数有渎于左右者,闻之:新宫灾,子产三日哭【按春秋成公三年「新宫灾,三日哭」,三传皆不言子产,此处未详所据。】;防墓不修,孔子泫然流涕。今先世之茔,为奸民窟穴,树木已尽斩刈,垣表已尽平夷;神道壅绝,祭享无涂;窀穸之旁,穿方殆遍;圹埌之表,灰埃蓬勃。幽灵愤恨,曾不及马医夏畦之鬼。有莫大之责,负不孝之名,不可一日自立于世。此所以食不甘味,卧不安寝者也。向者幸垂明听,勒令扫除,德意甚厚。奈盘据之徒,多是衙门老役,合并数家,设为厚饵,诱买族人,以为地主,虽有明限,安堵如故。此等之人,蔑人子孙,据其坟墓,恬然如此。所以明府有施及泉壤之恩,而至今壅而未施也。

律于发冢之条,如知情买卖器物砖石、熏狸平园之类,纤悉必具。先王岂以死者之故而病生者哉?盖爱吾之亲,故爱人之亲也;敬吾之亲,故敬人之亲也。不如是,则孝子仁人之情,有所郁而不遂;含忿积恨,复仇相杀之事,必多于天下矣。

昔柳子厚在岭外,独谓先墓无主,昼夜哀号,惧毁伤松栢,刍牧不禁,以成大戾。近世杨文贞公居京师,遗宗人子弟书,惟以墓木为念。乡先达司马虞公每归省,未及到家,先造冢上。

有光不肖,为世所弃。幸守坟庐,而城闉之内,步武之间,坏土不保;非特樵牧之害,狐兔之伤而已。又念宗门零落,而诸父兄尚守残经,服儒衣冠,三世之丘陇,坐视毁伤,曾不泚然?俛仰天地,亦何颜乎?惟明府哀念焉。

上方参政书

月日,乡贡进士归有光再拜上书行省大人执事。恭惟执事以硕德崇望,特膺简命,分司圻甸。盖近世行省宰相之职,而于古则君陈、毕公保厘之任也。

古之君子,自其平居为小官之时,以至于卿相,其身之所至,常必欲识天下之贤人才士,不必其职分之所当,而其心未尝一日而忘也。三吴古称人才之地。执事之来,盖已数月,其亦可以知其人矣,而未闻焉。夫岂无其人,亦或时势有所不暇于此也。有光读书学圣人之道有年矣。有司不以其不肖,贡于礼部,屡进而屡诎。然而天子之大臣,往往亦知其为人,欲一见之,而卒不敢见也;以为士之所守者在是也。而天子之大臣,乃不以为罪,而亟称之于人;则有光之所以自信者,其又可知也。

今自执事开府以来,不肖之迹,两及门矣。执事亦察其有所为耶?去岁,乡里恶少妄引户籍无端之辞,以相钩陷。当此之时,有光盖以罪人见也。执事不以为罪人,而使之揖让于庭,以尽其所欲言,以此见古之大臣之度如此也。而有司者不察,以为上官所受之词如此,告者必直,被告者必负。方欲攟摭以入其罪,而无所得,则蔽之以逃窜之罪。诚以数十人之所告无所当也,而上官之人又不可以罪,则于其间苟得一罪以为可以解而已矣。其于爱惜人才,培养士气,未尝念及也。反令无赖小人得气以去,善人喑哑如此,可为太息矣!执事于狱词之上,亦有所疑焉,而不欲变者,岂非以事体纤微,更为回驳,非所以委任有司之意?此又古之大臣之度如此也。

今者复有迫切之情,告于执事,伏惟少垂察焉。孟子曰:「同室有鬬者,被发缨冠而救之,可也。乡邻有鬬者,虽闭户可也。」今非乡邻之疏,而有同室之戚。重以孤寡茕然,气势无依,熇熇之惨,悬命晷刻。苟得一言以闻于明公之前,以救其垂绝之命,虽被戮辱,不敢以自诿也。然此亦今世之人苟可以自诿者也。明公可以知其无所为矣。

往者夏忠靖公、周文襄公之在吴也,入与天子唯诺于殿庭,出与小民从容问难以求其瘼,如家人父子。而后天下之人,知朝廷之近而天子之亲也。故曰:庶民近天子之光。又曰:天子作民父母,为天下王。若二公,可谓大臣矣。今之有司,乃小民望之所谓如天如神明者也。由此言之,所谓大臣者,非明公而谁?

天下无道,乱狱滋丰,货贿多有。孔子作春秋,明一王法,莒牟夷、邾庶其、黑肱,区区窃土地为穿窬之事,皆具文而直书之。诚以风俗世教之所系,虽微而不可忽也。匹夫匹妇不获自尽,明主罔与成厥功。有光今所陈,亦所以求尽匹夫匹妇之情于明公之前而已矣。明公毋罪其渎焉。

答唐虔伯书

有光启,虔伯足下:向日张氏女子事,因一时人心愤愤,窃恃知爱,辄移书相晓,欲望少伸匹妇之冤。仆愚且贱,平生未尝敢与有司之政也。兹复承教以所不及,顾愚何敢复言?但吾兄致疑于其间者,窃恐惑于先入之言,而未察于众人之论。大率安亭数百户,自七八十岁老翁,下至三尺童子,言烈妇之冤,有详有略,其谓守义而死,一也;言诸凶之恶,有详有略,其谓朋淫杀人,一也。至于当时下手恶少,主名自在。明察之官,反复参讯,可得其情实。况以十二岁女奴为左证,据以成狱,岂有冤者?

夫四五凶人,挟淫姑以为主,共杀一女子,如屠犬豕。往来踪迹,口语籍籍,岂为难察之狱?天道昭然,暗室屋漏,谁谓无人知之哉?所虑狱词参错,终得逃死,亦恐非的然之见。仆以为一吏胥之事耳。今天下断狱,有不得其情者矣,未有不得于词者也。情苟得矣,何患于词之不定?诸凶因奸,强逼而杀,虽其始谋奸而非谋杀,其后实谋杀而不止谋奸,何谓非同谋?律有造意同谋之文,何谓非律意?天下之事,当一观以旷然度外之见。若夫拘挛顾虑,牵于流俗之说;情可赏矣,而曰法不应赏;情可罚矣,而曰法不应罚。往往支离胶扰,节目日多。刑赏乖错,徒为文具。人心世道,日趋于下,真可叹也。

或又疑烈妇之死,以羣凶之威力,不能保其不污。夫烈妇苟失节矣,必不至于死;诚死矣,一死自足以明之。今号为丈夫者,媕阿脂韦,小小利害,遂以澜倒。区区妇女,抗志于羣污之中,卒以死殉,然复云云,真所谓「好议论不乐成人之美如此」。天地正气,沦没几尽,仅仅见于妇女之间。吾辈宜培植之,使之昌大;不宜沮抑之,使之销铄:此等关系世道不浅。若使为善者以幽微而不录,为恶者以便文自营脱祸,则天下之乱,何所极哉?

前书仓卒,颇有抵牾。今续上记事一首,稍为详核。此皆出于众人之论,仆初无喜怒于其间,顾以为天下之公理如此耳。所望吾兄共成此乡邦之美事,然亦顾其力之所及者为之而已。草草不次。 【此文抄本与常熟本大异。觉抄本胜,今从之。惟「挟淫姑以为主」、「卒以死徇」,此十字抄本所无囗今从常熟本。】与李浩卿书

益舟还,备道诸公之义举,欣慰欣慰。向日纷纷,只为元凶漏网,烈妇受诬,此千古之恨。以此发愤,更不思及其它。今诸公既如此旌扬,则此女当暴白于天下,诚大快也。仆与此里之人,忽见天清日明,更亦复有何事哉?

仆与足下数十年相知,未尝不黯黯而居,默默而处。今日岂欲揭日月,求声誉于海滨草野之中?惟记事一首,乃仆自以为必可传者。少好史、汉,未尝遇可以发吾意者。独此女差强人意。又耳闻目见,据而书之,稍得其实。但世人知文者绝少,要以示千百世之后耳。

益舟云:「虔伯亦疑此文与狱词不相合。」此殊不可解。足下可取熟勘,岂有不合者?况史家自宜直笔,岂可窥时人向背?如是,则古无南史董狐矣。张耀前日已有印板,仆已嘱其勿遽出,令收在益舟家。送去二册,大率为相知者不宜秘之,即如前两书亦然。但亦望且勿示人,恐益为不知者所议耳。昨已作书道此意,为即欲西还,恐不能即见足下,复为缕缕。本意只为烈妇,其余皆是末节。仆虽遭人唾骂,亦不须复计也。为知己者,故不觉多言至此。

与嘉定诸友书有光顿首,诸公足下:仆为奔车所伤,苦腰痛,久卧城中。比因亢旱,家人乏食,扶曳到安亭。见里中人争言张烈妇事,惊惋累日。嗟乎!烈妇已矣!今日彰善瘅恶,固有司之事;而发扬之以助有司之不及者,亦诸君子之责也。闻贵邑张侯,慨然欲正为恶者之罪,且将申明旌别之典。众庶欣欣有望。兹者狱久不决,而检验之官屡出。窃恐元凶漏网,而烈妇之心迹,无以自明。仆之不佞,得托交于下风,夙钦诸公之高谊,以为可以明白颂言之者,唯诸公而已。窃望于释菜都讲之余,不恤一言,以申烈妇之冤,以救东南数千里之旱。唯诸公留意焉。

而或者之论,以为致人于生可也;致人于死,仁人之所不为也。不思生者可念,则死者何辜?烈妇之死,极其惨酷。凡有人心者,皆欲脔而食之。元恶大憝,暴戾恣睢,据人之室,窃人之财,杀人之妇。此而不诛,则人将相食,国家之典法亦为无用矣。

或又以为,赏罚,有司之典,士不得而与焉。夫平常【常 原刻作「尝」,径改。】一政事,无所与,可也。邑有大冤大狱,有司方垂公明之听,而士怀隐默之心,则亦无贵于士矣。居今之世,耳目所及,-可以忿疾者何限!顾非力之所及则已。仆以为烈妇之事,诸公有可言之义,辄缘春秋之义以责诸公。又恐道远,诸公不能详,敢述所闻云。

与殷徐陆三子书【此首本当入尺牍,因与前三书是一事,故遂附其后。】顷造精庐,获奉风旨。迫于晷刻,言别怅怅。承及贞女事,诸君子慨然有烈丈夫之风,爱莫助之。再奉记事一首。前所述颇疏略,当以此为证。此皆得之众论,无一语妆饰,但不知于史法何如耳?少时读书,见古节义事,莫不慨然叹息,泣下沾襟。恨其异世,不得同时。至于今者着于耳目,乃更旁视迟疑,如不切己。岂捐躯之义,无取于当年;英烈之风,独隆于往代耶?秋暑,未得一面。余惟自爱。

答俞质甫书

人至,得初一日所惠书,感激壮厉。三复,浪然雪涕。嗟乎,质甫则既知之矣,岂待于千百世之后耶?仆自谓处下贱之地,如喑哑聋聩,了无所知与,乃分之宜。昨偶发愤一言,不幸遂有喜事之名。然实在于耳目之近,临时感触,出于意之所诚然,而不能已者。仆又必欲得足下发其幽光,施之论述。非特求绘藻之工,为文章纚纚然,观美矜炫于世而已。

顾其志意有足深悲者。栢舟、绿衣之篇,彼其人所处,以今日视之,尚为人道之常。而作者为之忧伤怨愤,反复叹息,盖深悼其不幸,而美其志意之不伦。圣人遂因而存之,以为千百世之法。况今日之变,万万于此,故欲与足下显其行事,使千百世之后,略知今世之人亦有出于栢舟、绿衣女子之上者。虽攸斁彝伦,反道败德,怐愗烦冤,而天下之公理犹在人心,不至泯灭澌尽。而天地之所以不至覆坠者,有此耳。

诗曰:「我躬不阅,遑恤我后!」夫彼已甘就屠剔剖割,以遂其志,此岂有顾于后世之荣名者?要之仆与足下之心,如此而已。如足下卒为撝让,仆何望焉!

与宣仲济书

有光顿首,仲济足下:自足下之寓吾昆山也,仆始得一见,以为温然君子。既而闻宣烈妇之事,益慨叹以为此即向所见宣生之姊也。及观足下所撰述数百言,凛然如见其人。又喜烈妇之有弟,可托以不朽也。仆向许作传,因循未及论次。兹当远役,须俟少暇为之。夫烈妇之所自立者难矣。此理在天地间,昭昭耿耿,千万年不灭。传与不传,此是吾辈事耳,如烈妇,则何假于此?向与浩卿语及旌表,令人愤懑。使者徒知籍天子命作威福,宁复知纪纲风化为何物?此亦非一日矣。然龙逢、比干,当时亦何尝旌表哉?人去草草,明当奉晤,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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