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语言规范与形象庄重
广播电视从业者要积极推广、普及普通话,规范使用通用语言文字,维护祖国语言和文字的纯洁,发挥示范作用。除特殊需要,一律使用普通话。不使用对规范语言有损害的口音、语调、粗俗语言、俚语、行话,不在普通话中夹杂不必要的外文。用词造句要遵守现代汉语的语法规则,语序合理,修辞恰当,层次清楚。避免滥用方言词语、文言词语、简称略语或生造词语。表达要通俗易懂、准确生动、富有内涵、朴素大方。避免艰涩、易生歧义的语言和煽情、夸张的表达。不追求低俗的主持风格和极端个人化的主持方式。与受众和嘉宾平等交流、沟通,做到相互尊重、理解、通达、友善,赢得公众信赖。
广播电视从业者尤其是播音员主持人代表着电台电视台的形象,言谈举止有着广泛的社会影响和示范效应,应自觉树立良好形象,维护媒体公信力。树立良好的声屏形象,尊重大众审美情趣和欣赏习惯。服饰、发型、化妆、声音、举止等要与节目(栏目)定位相协调,大方、得体,避免媚俗。形象设计要符合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不盲目模仿境外和外国人的形象,不用外国人的名字作艺名。少儿节目主持人的服饰、发型、化妆、声音、举止要充分考虑到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展示积极健康向上的形象和精神风貌。严格约束日常行为。在工作和生活中要保持良好仪表和文明举止;自尊自爱,不参加任何有损于媒体形象、自身形象的组织和活动;要有公众人物的自觉意识,接受社会、公众和媒体较常人更为严格的监督。确立正确的公众人物观念。尊重观众、听众,热情礼貌地对待受众;不以个人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寻求利益,谋求优惠、照顾和方便;在涉及个人的纠纷中,不以强调个人工作身份和个人知名度影响、干扰和破坏法律法规的实施。努力提高政治素养、文化内涵、语言能力、心理素质,保持外在形象和内在素质的和谐统一。
4.作风清廉与品格高尚
广播电视编辑记者应该清正廉洁,克己奉公,反对任何形式的“有偿新闻”。不利用职务之便,直接或间接地为本人、亲属及其他人谋取私利。不擅自组团进行采访活动,不参加他人擅自组织的采访活动。不以任何名义索要、接受和借用报道对象的钱物。不以批评报道相威胁或以表扬报道相引诱,为个人和小团体谋利。不以“公开曝光”、“编发内参”等方式要挟他人以达到个人目的或其他不正当目的。严格区分新闻报道与广告,不以任何形式从事广告和其他经营活动。不利用新闻报道拉赞助、拉广告;不以新闻报道形式为企业或产品做变相广告或形象宣传;广告和广告信息应有明确广告标识。自觉遵守有关廉政的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自觉接受公众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涉及使用其他新闻来源的报道时,应尊重其他新闻来源和相关作者的知识产权。对内容的选择应忠实于原作,不断章取义。尊重采访对象的声明和要求,采访时应主动出示工作证件或单位介绍信。同行之间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开展正当的业务竞争。
(二)建构传播者职业道德的保障机制
传播者所具备的职业道德除了靠自我学习和自我约束外,还必须靠制度来进行约束,或奖励,或惩罚,以保障其职业道德的持久性。建构传播者职业道德的保障机制,可以从四个方面着手。
1.建立新闻真实的保障机制
首先要确立忠于事实的职业理念。这个要求看似很“虚”,但却是假新闻产生的主要问题。为了宣传而造假是最常见的现象,而且很少被披露和受到批评。这说明报道者没有真正把忠于事实放在职业道德的首要位置,而把实现某种主观需要看得更加重要。同时也缺乏宣传伦理素养。并非目的正当就可以不择手段地造假,手段的不正当说明正当的目的也是可疑的。
其次要有证据意识。当下,中国正处在社会转型中,社会资源和利益的重新分配引发了很多矛盾和冲突。同一事件,可能涉及矛盾双方甚至多方,即使针对同一事实,不同的当事人可能有大相径庭、截然相反的表述。为了维护公共利益,体现报道的正义,记者需要搜集所有能“说明问题”的证据,包括之前的公开报道、内部资料、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笔录等。证据是事实的重要载体。尽管并非所有事实都能得到不同信源的印证,但记者必须多方求证,把得到确认的事实写进报道,尽可能做到报道的客观与平衡。
证据意识是记者的一种重要职业素质。在判断一个选题能否操作时,记者要看是否有证据做依据;一个事件能否最终形成报道,要有核心证据的支撑;报道引发官司,能够拿出证据呈送法庭。因此,记者从介入一个选题开始,就要有判断、搜集和保存证据的意识。
2.形成工作流程中的监督机制
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涉及新闻采访、写作和编辑的职业规范,以及相应的工作流程中的监督机制。例如采访,至少需要有这样的要求:不采用无可证实的事实;不采用取证不当的事实;不采用证据存疑的事实;再如核实,至少要懂得不能向爆料者核实,不能向新闻作品中被肯定的一方核实。在编辑流程中,要有制度保障各个环节的衔接,以及后续编辑必须查看原始稿件的要求,以免发生因删节、丢失等原因造成的误读。
3.形成失实后的“更正与答辩”机制
新闻以时效性为特征,第一时间报道的事实很难保证所有细节的真实。因而,主动更正此前发布新闻中的差错,是新闻传媒的正常业务之一。一些不属于技术性差错的假新闻,报道的媒体有必要向公众道歉。发生重大的新闻失实,要追究当事人,以及有责任的上级领导人的责任,这就要求传媒内或行业内得制定具体的追究责任的程序和处罚条例。
4.组织及人员保障
传媒内部要有具体的部门和专人来监督本媒体各项职业规范的落实。实践证明,只要媒体设有专人督查,假新闻出现的案例就会明显减少。
第二节传媒新生态的人才需求
进入21世纪以后,中国传媒进入第三次发展高潮,即传媒体制改革以及数字化发展。广播电视逐步走出从分散到集中再到融合的道路,当代广播电视传媒生态环境呈现出复杂的多元共生的特征,媒体人才的需求状况也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
一、广播电视人才队伍的特征
广播电视人才队伍是一支不断发展壮大的队伍,支撑着广播电视事业建设和产业发展。几十年来,随着我国广播电视人才素质的逐步提高,结构的逐步改善,已基本形成一支以新闻宣传、艺术创作、工程技术、经营管理人员为主体,专业门类齐全,符合现代传媒要求,充满生机活力的人才队伍。
(一)人才队伍规模不断壮大,结构逐步优化
随着中国广播电视的快速发展,人才队伍也呈现较快发展态势。“十一五”期间,全国广播电视人才在五年内增长14.1%,达到64.49万人。预计“十二五”期间,广播电视人才将有较大幅度增长,总体规模达到100万人,但不同岗位人员增幅会有一定差别。
从从业人员岗位构成来看,主要分为公务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五大类。广播电视专业技术人员分布于采编、播音主持、工程技术、艺术等岗位。截止2010年年底,“十一五”期间,采编和工程技术两类专业技术人员增长较快,分别较2006年增长17.18%和8.98%,达到13.06万人和12.23万人;播音主持和艺术人才增长不明显,分别达到2.52万人和1.55万人。截止2012年年底,采编人数达到14.23万人,工程技术人员达到15.19万人,播音员主持人达到2.82万人,艺术人员为1.79万人。各类人员基本保持了“十一五”期间的增长态势,但新增经营人员3.16万人,反映出广电产业发展势头日趋走强。
广播电视系统人才队伍已基本涵盖党政管理、新闻宣传、艺术创作、国际传播、工程技术、新媒体新业态、经营管理、出版、法律等各个专业门类,拓展了新领域新专业。截止2012年年底,从知识结构看,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占3.14%,大专及本科学历的占到69.39%,队伍整体学历水平明显提高。从专业结构看,专业技术人员占51.01%,其中中级职称比例占29.00%,副高正高级职称比例24.26%,高层次、高技能专业技术人才和复合型人才数量明显增加。从分级构成看,中央单位占6.09%,省级占35.46%,市级占23.67%,县级占34.78%,基层人员所占比重较大。从年龄结构看,35岁以下的占46.11%,36—50岁的占43.51%,形成了老中青相结合,充满活力的人才梯队。
在上述数据之外,还有一部分广播电视系统之外的从业人员,也是广播电视行业的重要力量。由于国家文化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和发展,在系统管理之外产生的相当规模的民营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营销机构,也聚集了一大批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由于其规模和数量不断变化,从业人员尚未有准确的统计数据。
(二)广播电视人才素质不断提高
在思想政治素质方面,广播电视行业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努力把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转化为各级广播电视机构谋划发展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引导各级干部高举旗帜、践行宗旨,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强化各级班子和广大干部的党性意识、阵地意识、导向意识和责任意识。
在业务能力提高方面,坚持在重点工程、重大项目、重要岗位实践中培养人才,锻炼人才,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中提高能力。通过重大宣传报道项目培养锻炼了一大批新闻宣传和艺术创作人才;在“村村通”、“西新工程”等重点工程的实施中,培养了高层次技术研发和应用型人才;在推进实施数字广播电视、移动多媒体广播电视等重点技术项目中,加强新媒体新业务人才的培养使用;在实施“走出去”工程中,不断扩大国际传播人才队伍;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发展广电产业过程中,培养锻炼了一批优秀的产业经营管理人才;还培养了一大批专门从事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电视的优秀人才等。在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方面,通过加强资格准入,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十一五”期间,广播电视系统规范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格管理。
(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以培养、吸引、激励为主要手段的广播电视人才资源开发体系及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和完善。“十一五”期间,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共选派69名干部到中西部地方党政部门、广电部门及国家重点工程挂职锻炼,同时安排116名基层干部到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交流任职。仅2010年就安排40名干部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范围内挂职锻炼,其中司局级后备干部12名;进行了第二批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所属单位与西藏、新疆广电单位专业干部双向交流锻炼;参加了全国博士服务团赴地方挂职交流,接受“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和新疆“特培”干部等工作。
二、广播电视面临的新生态
生态学(Ecology),是德国生物学家恩斯特·海克尔于1869年定义的一个概念:生态学是研究生物体与其周围环境(包括非生物环境和生物环境)相互关系的科学。半个多世纪以来,生态学已经展现出由自然科学向社会科学和其他人文科学渗透的轨迹,它已经不再仅仅是一门专业化的学问,而是一种统摄自然与社会、生命与环境、物质与文化的理论观点,一种新型的世界观。当代广播电视人才,只有首先认识到我国当前传媒生态环境的特点,才能有针对性的锻炼培养提高,以适应新形势下传媒对人才的需求。
(一)传媒生态环境的概念
20世纪末21世纪初开始,媒介生态学在我国的研究来自于我国传播学者的自觉,属于原创,不是从国外引进的。所谓媒介生态学,是指用生态学的观点和方法来探索和揭示人与媒介、社会、自然四者之间的相互关系及其发展变化的本质和规律的科学。在我国媒介生态学研究中,不同的学者对媒介生态、媒介环境等概念有不同的见解,甚至常常把它们互相混淆。媒介环境和媒介生态两个概念的区别是:前者着眼于媒介环境的整体,后者侧重于媒介彼此之间以及媒介与社会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系。媒介生态是一个宏观概念,媒介环境则是一个相对中观的概念,有时这两个概念又是交叉的,本章采用“媒介生态环境”这一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