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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迎来爱情(1)

“明风,酒没了。”钟俪摇了摇空着的酒杯,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要朝门口走去,“我去买酒!”

“别喝了,钟俪。”

“不!好久没喝这么高兴了,我要喝!我要喝!”钟俪扶着墙换着鞋,却怎么也踩不进自己的鞋里,还时不时回头指着方明风说道,“不准当逃兵!等我回来!”

“我去买吧。”方明风急忙把钟俪给扶了回来,“你等着我,我马上回来。”

“好,多买几瓶!”钟俪躺在沙发上咕哝着,“不醉不休,哈哈,一醉方休!”

方明风一来到马路上,一阵寒风迎面吹来,突然感觉胃里翻江倒海,直往头顶涌。方明风扶着路边的路标,一阵冷汗过后,才将胃里水淹钱塘的龙太子死死按在了里面。

方明风抬头看着大街,城市那么大,匆匆的路人,每个人都怀揣着各自的喜怒哀乐,匆匆地从来处来,匆匆地往去处去,仿佛一停留,匆匆的人生如同卷筒般从背后滚滚而来,自己稍一不慎,就被卷入滚滚红尘中,被碾得粉碎……

当方明风拎着酒进屋的时候,发现钟俪已经在沙发上睡着了。于是就蹑手蹑脚地走过去把酒放在了桌子上,轻轻喊了声:“钟俪?”

钟俪突然翻了个身,醉眼朦胧地睁开眼睛看着方明风说道:“你回来了?来!接着喝!”

那晚,两人不知喝到什么时候。当第二天清晨的第一缕阳光透过纱窗缝射进来的时候,仿佛一把扫把,一扫屋内弥漫的乌烟瘴气。方明风皱着眉头迎着刺眼地阳光微微睁开眼睛,才发现钟俪躺在自己怀里睡得正香。均匀地呼吸声,打着轻微的鼻鼾,阳光照在钟俪的侧脸,还未消退的酒晕,白里透着粉红。偶尔跳动的睫毛,如同一排整齐的琴键,清晨的精灵在上面翩翩起舞,那落在上面的阳光在此刻仿佛成了一串串动人的音符。

睡梦中的钟俪好似不舒服自己的睡姿,抱着方明风的身体又紧了紧,头又朝着方明风脖子深处挤了挤,本能地刚好躲避掉刺眼的阳光。暖洋洋地呼吸如同初春的狗尾巴草,吹得方明风脖子痒痒的,也一如冬日早晨暖洋洋的阳光。

日上三竿,方明风一时不知如何是好,动也不是,不动也不是,实在忍不住轻轻地抽动了下发麻到失去知觉的手臂。钟俪由于这轻微的动作,幽幽转醒,看到半寸日光前方明风带着胡渣的下巴。自己左耳靠着方明风的胸口,听到的却是自己突然加快的心跳,瞬间脸红到耳根。

两人不好意思地分开后,钟俪一下子变得无语伦次:“那个……我……不是……”

方明风也是满脸的尴尬,松开后的手臂如同开了的阀,麻木感一下子从手臂呲溜溜一直钻到手指尖。

“嘶!”方明风不禁甩着手臂,“没想到你还真沉啊!你再不醒我手就要废了。”

“啊……对不起。”钟俪低声嘟哝着,“我帮你揉揉吧。”

“好啊!”方明风本能地伸出那只发麻的手臂。

“想得美!哈哈!我去洗漱了,你快自己揉揉!”

看着钟俪进了卫生间,方明风留在原地一阵无语。方明风甩着麻木的手臂,把窗帘拉开。阳光瞬间照亮了整个屋子,满屋子的无处躲藏的细小尘埃,如一只只受到惊吓的兔子,在阳光下四处乱窜着,又恰似一个个扑闪着翅膀的小精灵,在这拉开序幕的瞬间,光线齐聚,演绎着一出生动的舞台剧。

方明风微微打开了点窗,屋内弥漫的酒味渐渐散去。看着杂乱的桌面,方明风换了身干净的T恤后开始收拾起来。当钟俪洗漱完出来的时候才发现客厅早已被收拾的干干净净,阳光如一层薄薄地金纱盖在热气腾腾的早餐上,而方明风正躺在沙发上睡着回笼觉。

至少这一刻,钟俪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幸福和满足,这个安静阳光的男孩,任何一个女孩见到,恐怕都会只恨没有初见。一种实实在在的踏实感,让钟俪呆呆地穿着睡裙、拖着棉鞋,水珠顺着未干的发丝,湿了衣襟……

“懒猪!起床了!”

朦胧中,方明风仿佛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差一刹,方明风分不清现在是做梦还是这一年多内发生的事是一场梦。

“明风?”钟俪边用毛巾擦着湿漉漉的头发,边俯身在方明风面前用手晃了晃。

洗发水的清香淡淡地飘入方明风的鼻子,方明风这才发现眼前的是钟俪,而那一声熟悉的口吻,恍若隔世。

“呃……刚睡着了。”方明风起来笑着对钟俪说道,“你先吃早饭,我也去洗个澡。”

滚烫的热水伴随着喧腾的热气,方明风一去醉意和睡意。

方明风简单地吃完早餐,钟俪依旧安静小口地啃着烤面包。方明风起身走到咖啡机旁,问道:“加奶还是加糖?”

“加奶再加糖!”钟俪取笑方明风说道,“你居然给的是单选,可我很贪心,喜欢多选的!”

方明风端着咖啡进了自己卧室,在躺椅上悠闲地躺下,将咖啡放在了阳台躺椅一旁的小短桌上,顺手拿起了一旁看了一半的书。而此时钟俪捧着咖啡在开着的房门上敲了敲。

“介意我参观下吗?”

“随时欢迎。”

钟俪认真地打量着方明风的房间,干净、整齐,不似其他男孩的房间,杂乱无章,而书架上满满的书籍更是吸引了钟俪的眼神。钟俪从来都没想过在如此浮躁的城市的某个角落,居然有一个如此安静地沉溺于纸张文字的男孩。手指轻轻划过一本本书籍,有些簇新,有些脱落线头的纸张突兀而又协调地夹在从书丛中,让一带而过的手掌感受到了一股别样的生活气息。钟俪看到书架旁边站立的画架,一阵眼熟。

“明风,没想到这个画架你居然还留着。你现在还画工笔画?”

“早一双洋葱手,不沾阳春水了。里面的铅笔还还是大学那会削的呢。”

“想当年我们一帮人还一起去街头写生,那时你话也不多,总觉得你很孤傲,而我最讨厌有傲气的人,容忍不得别人比我优秀,总是暗暗地要在画画上挫败你。哈哈!”

“英雄所见略同!我也很讨厌你的傲气,你任何方面都是那么优秀,觉得所有人围着你转都是理所当然,我就很不待见。”

回想起往事,两人不禁多了很多话题。

“没想到现在两个英雄居然能够心平气和地讲述着对彼此的偏见。”钟俪边笑着说边打开了画架,“不介意我用用你的工具吧?”

“介意。”

“哈哈……”

那个上午,方明风悠闲地躺在躺椅上看着书,钟俪在一旁支开画架,静静地画着素描。阳光不急不缓,整个房间,安静地只剩下书本翻阅时纸张的摩擦声,还有笔尖划过画纸的唦唦声,两杯咖啡在小短桌上说着悄悄话,整个画面,如同一幅金色的沙画,缓缓流动着……

那晚,方明风失眠了,

那晚,钟俪幸福地睡熟了。

那晚,方明风睁着眼思考着,

那晚,钟俪闭着眼微笑着。

有时候方明风会想,那天的画面,在不知不觉中好似回到了久违的温暖,但这难道是一种爱情的萌芽,一直潜伏在内心深处的泥土中?等待着哪天春露无声,悄然潜入,破土而出。但方明风又立马否定了自己的想法,钟俪是美丽的不可万物,任何正常男人看了都会心动,但这种心动却少了那份发自内心的呵护。

有时候钟俪会想,自己仿佛在四面漏风的石屋中熬过了整个严冬,那天的一幕幕,如同初春的第一缕阳光从四面八方透过石缝射来,照亮了整个石屋,打开门,暖意回春、姹紫千红!自己如论如何都想不到这么简单的举动、这么随意的生活,居然能带来如此巨大的能量,第一次让自己对生活充满了发自内心的渴望和期待!钟俪人生中第一次对一个男孩的生活充满了兴趣,仿佛方明风如同微微的春风,只要自己稍稍一靠近他的世界,就能翩翩起舞。

后来某一天的下班,钟俪仿佛做了什么决定,脚步坚定地朝着街上走去,换了新的手机号码,买了新的衣服提包,还进了一家书店,买了一本关于磨咖啡的书籍。那一天,钟俪一直洋溢着微笑,总觉得新的行动给自己带来了新的开始。

当一个人主观抛弃过去时,仿佛过去那些令人不快的事当真没有发生过,这种自欺欺人给予一个人的力量和信心是无比强大的。也正是这种自欺欺人的方式,给予了人新的希望、新的目标,给予了人自以为脱胎换骨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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