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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爱你生命的每一天(2)

那诗,尤其“春风巧”三字,受到同行的诗人李琦、小说家陈世旭以及陪同的华人作家张执任等人的赞赏。但我自觉意犹未尽,几天后从旅游圣地巴拉顿湖返回布达佩斯时,又写下了一首“蒂赫尼岛”:

北风遁,南风闹,

一日改尽蒂赫尼岛。

红波涌,绿波潮,

白帆灰楼染碧涛。

只道仙境人间无,

哪知春风信手描。

一句“只道仙境人间无,哪知春风信手描”,道出了我对春风和生命的敬仰。那使我怡然自得,几次挥毫着墨,写成书法条幅馈赠于朋友和同事。

时间走到今年,当又一个妙曼动人的季节到来时,我却遭遇了一场人生劫难。那劫难说不上痛彻入骨却也让人心寒如冰。在饱受了自私、冷漠、暴虐、威胁带来的苦痛之后,我越发感受到了春风的珍贵:谁说只有自然界需要春风的化育和滋润啊,人类社会和千千万万个家庭、千千万万个人心,不是同样需要春风的化育和滋润吗!一切冷酷和恶行,都终将走向反面,只有春风般的温暖、温柔和持续、耐心、坚韧,才是催生善良、哺育幸福的沃土甘露,才是维系社会和谐、家庭美满、人生幸福的金丝带啊!

也就在这时,传来了一所以诗歌教育为特色的学校要我为之题写几句诗的消息,一首《莫道》,便跳着、歌着出现到我的笔下:

莫道春风不值钱,

卖与桃花火满天。

莫道桃花不入流,

一日香满冰雪洲。

我把诗送到女儿面前,女儿灿然一笑说:“嗯,这一首吗,有点意思。”于是几天后,一张四尺诗幅赫然地出现在几千名中小学生面前,并且赢得了雷鸣般的掌声。

为人作秀、逢场作秀,从来都不是一件值得赞赏的事儿。然而春风的“秀”却源自于天地人心,造化于生命万物,我唯愿她永远地“秀”下去,一直“秀”到永远。

第三名成员

有朋自远方来,经常要问起家中人丁方面的情况,我每每总是回答:两口半,一个老婆一个咪咪。朋友或有所悟或生稀奇,我却不肯再多一言,直到延客入门时再介绍一句,朋友们才会不约而同地哑然失笑:原来是这么个两口半哪!

怕是不需细说了——那“半”,那咪咪,竟是一只小猫。

咪咪之进入家庭成员序列,决不是我的异想天开,也决不是某种“新潮流”流行的结果。咪咪,那个乖巧漂亮的小家伙,完全是靠着自己的灵性和魅力走上那个名位的;“半”,对于他实在要算是很不公平的呢。

大约是一九八九年春的事儿。葡萄柔韧的藤蔓刚刚爬上屋檐,石榴如火的花儿刚刚展露华姿,我们也刚刚从如笼的旧居迁进算不上宽绰却还说得过去的新所。那次送岳母去香港探亲,得知还有一只新入籍的小猫无人照管时,我随口说了一句:“先交给我们吧。”咪咪就进了家门。我与猫氏家族向无纠葛,说不上厌恶但也决无喜欢可言,完全是替人解难、临时应付应付的意思。

那时咪咪不足四个月,乖巧倒也乖巧,只是顽皮淘气得让人难以忍受。进门第一天,屋里屋外就让她巡视了个够,床角和沙发角就被她抓了个不亦乐乎。为了制止这种破坏性行为,我不得不放下书和笔,或追逐喝斥或大打出手。但咪咪并不在意,你越是严厉逼迫她越是上劲儿地翻滚腾跃,把床单、沙发全当了玩具。你被逼得急了、凶了,她却一个劲跳紧接着一个缩身,钻到沙发后面去了;当你稍稍平静,刚刚拿起书或笔,她那里又开始了新一轮的动作。开始只是生气,斗过几个会合,不知不觉倒被她逗乐了:那家伙机灵敏捷得惊人,动作优美骄健得惊人,或如燕之翔翔,或如豹之跃跃,或如虎之睽睽,把个原本平静如水的家搅得波飞浪卷。一天下来,气尽管还是气,一种无形的愉悦之情却打动了我的心。我和妻子都是几近不惑之年的人,生活原本乏味,我又是一个长年伏案码字的倒霉蛋,家中生灵火爆的时候实在太少;而那个“生灵火爆”,才是生活中最具魅力因而也最诱人的部分呢。我得承认,咪咪带来了混乱也带来了激情,这种生活的激情正是我神往已久的。

半月后,岳母从香港回来时被告知:咪咪已经在我们家落户了。

从血统上说,咪咪属于西班亚一族,比起当下走红的波斯猫显得不够名贵,但无论外貌、气质都不在波斯一族之下。就主调而言咪咪属于白色,白之如雪,一尘不染;只嘴巴为棕色,如雪中一鸥;眼睛向上,一片泼墨似的黑色直达耳尖,在门楣处汇成一个偌武偌壮的川字;被川字挤到边角的一缕棕色,只得迂回到脑后爬上脑顶;白、黑、棕,白、黑、棕……组成极有规则,却又随形就势变化多端;直到尾部才如江水汇流,倏尔混作一色;那变化甚至于在腿上、脚底也可以看到,使人很容易联想起时装模特儿们展示的多彩和流动。

但与漂亮的外表相比还有更动人心弦的,那就是她的温顺和柔情。每当单独给她进食时,咪咪就会拿出全副本领,把脑袋和脖子在你腿上、脚上蹭个不休,嘴里还要唱着,调门悠长而又曲婉。吃过饭,饥荒解除,咪咪则或坐于人前眯着眼让你给她理胡子,或爬到你腿上、肚子上伏卧小憩。这时你用手轻轻一抚,她立刻就会咕咕噜噜地念起“经”来,直念到你不忍有分毫惊扰的举动。及至我们开饭时又是另一番情景。因为家中只有两个大人,也因为房子不理想没有置办家具,我们的饭多半是在一个沙发和一张木凳上吃的。每次只要木凳向那儿一摆,咪咪就会跳到我和妻子中间的沙发上一动不动地等——那里后来竟然成了她的专席。我们不入席她难得擅动,我们一入席她就会喵喵个不停,把好东西不停地向自己嘴里要。我们也娇嗔她,把好东西争着向她面前送。这养成了一个习惯,有时不满足她的要求,她竟然伸着小爪向你手中去抢,而十有八九胜利总是在她一方。咪咪给寂寞的家庭带来了说不尽的话题:咪咪今天跑到楼下去了,差一点被人家抱走;咪咪今天犯错误了,偷吃了一块鱼;咪咪今天晒了一上午太阳,饭都不肯吃;咪咪今天啃青苞米比吃鱼片还欢心;咪咪……咪咪简直成了家庭的中心,成了欢乐与苦恼的源头。有时我和妻子吵嘴或分室而居,妻子抢咪咪我也抢咪咪,多数时候总是妻子抢了去;咪咪却总能“一碗水端平”,这边叫几声那边叫几声,而这往往会成为我和妻子和解的缘由。咪咪之与我印象最深的还是一次出差归来。那次我一走半月,回来刚走上二楼,她就从四层的楼梯口伸长着脖子,喵喵地叫起来,声腔里带着说不尽的激动和欢悦。我满心惊喜地上楼把她抱进怀中时,她竟探着脖子用胡子和鼻子在我脸上做起了亲吻状。而据妻子说,我刚走那几天,每逢吃饭睡觉她总要到门口去等,非要劝导安慰上一番才能消解;而这几天她仿佛有了某种预感,即使睡觉中也时刻听着门外的脚步;我的脚步隐隐约约从楼下传来时,她就一跃而起冲到门外。我感叹这真是一个奇迹。人生天地,熙熙攘攘,至贵者一个情字而已;有情则千里一线、物我一体,无情则咫尺天涯、至亲疏离。咪咪于我非同类也,但情之所系,非我家庭成员者也谁?

大约是转过夏天,咪咪忽然得了一场病,拉肚子,不吃不喝,鱼片、海米送到嘴边也懒得闻一闻。妻子很是紧张了几天,我冒着三十七八度的高温四处求医,把一件衬衫湿了几个精透。这引起了不少善意的讥嘲。岳母说:“狗是忠臣,猫是奸臣,说走就走了,你们倒是花的哪份心思!”我不以为然,回说:“我怎么觉着咪咪不是奸臣?我们又不指望她养老嘛。”岳母见话不投机便懒得再说。其实忠臣奸臣只是老话,狗未必就是忠臣,猫未必就是奸臣,尤其后一句我是有足够根据的。那是入户不久,一次咪咪在楼道玩耍时被一位邻居抱回家。那位邻居有意把咪咪据为己有,我几次登门都不肯认帐。谁知当邻居家的女主人试图与咪咪亲热时,却遭到猛烈攻击,手上胳膊上血迹斑斑,不得已只好把咪咪驱逐出境;为这,那个女邻居每次见了咪咪都惟恐躲避不及。这样过硬的“现实表现”不信,倒让我去相信那个老掉了牙的古话不成?

与咪咪相处更是一种体验,一种有着悠长意味的、特有的生活和生命的体验。过去说歌谣是劳动人民生活中真情实感的自然流露,理论上没有异议,感性上缺少体会。自从有了咪咪,自从第一次把咪咪抱在怀里柔柔地抚摸,并且不由自主地念出“小咪咪咪咪小,咪咪是个小宝宝”,这句朴素得不能再朴素、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歌谣——能不能算是歌谣恐怕还成问题——就一直没有中断过。我几次有意识地要把歌谣换上一支新的、色彩丰富一些的,却怎么也达不到目的。由此我明白了中国(或许还包括外国)民歌之产生,以及之所以往往十分简单却又千古不废的真谛。

过去我们总把西方的“宠物热”视为嘲笑对象,把那说成是资本主义腐朽没落的象征。从咪咪身上我知道,那实在是社会生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结果,是人性的一种延伸,也是人类返朴归真、寻找自我的一种极其合理自然的欲望和表现。

过去读屠格涅夫的名著《木木》,不明白那样一个并不深奥的故事,何以被视为反对奴隶制的宣言。从咪咪身上我知道了那只名叫木木的狗,对于它的主人——又聋又哑的奴隶盖拉新——的真正意义,明白了女主人迫使盖拉新溺死木木是何等得残忍和强暴,以及盖拉新的命运悲剧的巨大的典型意义和力量所在。

过去……

这真是一段奇妙的经历,一只猫,一个咪咪,竟然教会了我阅读历史,阅读人生,阅读文学名著。还有谁能够说,把咪咪视为家庭成员不妥当吗?

咪咪也有缺点,那就是胆小。突出表现在求偶的态度上。男大当婚女大当嫁,食色性也,咪咪也不例外。第一次叫春后,我从部队干休所“请”来一位波斯猫给她做男朋友。但她不停地只是呜呜地发威、发怒,人家稍一靠近,她掉头就蹿。后来又找了两只也没成功。听人说要一起长大的才行,便又要了一只出生不久的小狸猫一起喂养。哪想这次更惨,那小狸猫玩儿似地动辄扑上就咬,一咬就是一口毛,把个咪咪咬得惶惶不可终日,又只好把小狸猫也打发了事。这样,咪咪的“婚姻大事”一直被拖下来,并且成了我和妻子的一块心病。

这期间家中发生了重大变故,先是妻子有了身孕,随之我们的小女儿呱呱诞世。这件事对于我们非比寻常,但咪咪却无形中处于一种尴尬地位。怀孕时为了避免可能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我们一度把咪咪送到内弟家中代养。内弟一家也算尽心,但每次我去咪咪总有诉不完的冤屈和依恋。那次我说起咪咪有时在煤箱里过夜,身上染得一片片黑,妻子好不伤心,于是也顾不上“影响”不“影响”了,把咪咪又接回家中。有人看不下去,说:干脆把咪咪卖了吧,就凭你们这么个宠爱法儿,保险能卖个好价钱。妻子很当真,说:甭想,一百块钱也甭想。对方开玩笑:那好办,再加一百不就得了。妻子说:二百也还是那句话。而二百块钱,那时是买得下一只母牛的呀。也有人建议把咪咪找个好人家送出去,我说这办法可以,只是有一条,那家待咪咪只能比我们好不能比我们差,我们还要能经常去探望探望才行。这自然是谁也保证不了的,只能磨磨嘴皮子了事。大约是天性使然,我们的小女儿对咪咪同样表现出难得的热情:每每哭着,一看到咪咪就露出笑脸;稍微大一点,便试着伸出小手与咪咪亲热,我和妻子试图阻拦,总要引起一阵“抗议”。如果不是后来咪咪猝然离去——我想,她是注定要同我们以及我们的小女儿相伴一起,走向生命的未来的。

几度葡萄爬屋、榴花如火之后,一九九二年初夏降临。其时我正住在一家宾馆赶写一部报告文学,因为作品较长,不是一蹶而就,中间我时常要回家去逗逗牙牙学语的小女儿和咪咪。那次正赶上妻子带着小女儿回姥姥家去了,我和咪咪便好一阵亲热。坦白地说,自从小女儿诞世,咪咪虽然不能说受到多大冷落,但在家中的地位与往昔确乎不能相比,无论我和妻子都难能像过去那样与她厮磨耳热了。咪咪似乎也早已明白和接受了这种变化,与我们始终保持着一种既相对亲密又相对独立的关系。那天因为只有我们俩,因为阵雨方晴、太阳方煦,因为……我和咪咪仿佛都感到了机会难得,一个床上一个床前拉起呱来。我念一声“小咪咪”,咪咪回一声“喵”;我再念一声“咪咪小”,咪咪再回一声“喵”;我念一声“咪咪是个小宝宝”,咪咪又回一声“喵”。我的音腔语句或长或短或高或低,咪咪的那个“喵”也或长或短或高或低;“喵”着,眼睛还不时开张闭阖,显示着不同的心绪情态。拉呱持续了不下半小时,我边拉边抚摸着。咪咪如水似绸柔软无比,把我的心也软了,软成了水,软成了绸。这种感觉超凡脱俗,使我仿佛进入一种天人合一、物我互化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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