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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小李飞刀1:多情剑客无情剑(4)

他的耳朵、鼻子、眼睛,他全身的每一根肌肉,都已有效地运用,雪地上、枯枝间,甚至空气里,只要有一丝敌人留下的痕迹,一丝异样的气息,他都绝不会错过,二十年来,世上从没有一个人能逃得过他的追踪。

他行动虽快如脱兔,但看来并不急躁匆忙,就像是个绝顶的舞蹈者,无论在多么急骤的节奏下,都还是能保持他优美柔和的动作。

十年前,他放弃了他所有的一切,黯然出关去的时候,也曾路过这里,那时正是春暖花开的时候。

他记得这附近有个小小的酒家,远远就可以看到那高悬的青帘,所以他也曾停下车来,去喝了几斤酒。

酒虽不佳,但那地方面对青山,襟带绿水,春日里的游人很多,他望着那些欢笑着的红男绿女,一杯杯喝着自己的苦酒,准备从此向这十丈软红告别,这印象令他永远也不能忘记。

现在,他想不到自己又回到这里,经过了十年的岁月,人面想必已全非,昔日的垂髫幼女,如今也许已嫁作人妇,昔日的恩爱夫妻,如今也许已归于黄土,就连昔日的桃花,如今已被掩埋在冰雪里。

可是他希望那小小的酒家仍在。

他这么想,倒并不是为了要捕捉往日的回忆,而是他认为金狮查猛他们说不定就落脚在那酒家里。

冰雪中的世界,虽然和春风中大不相同,但他经过这条路时,心里仍不禁隐隐感觉到一阵阵刺痛。

财富、权势、名誉和地位,都比较容易舍弃,只是那些回忆,那些辛酸多于甜蜜的回忆,却像是沉重的枷锁,是永远也抛不开、甩不脱的。

李寻欢自怀中摸出个扁扁的酒瓶,将瓶中的酒全灌进喉咙,等咳嗽停止之后,才再往前走。

他果然看到了那小小的酒家。

那是建筑在山脚下的几间敞轩,屋外四面都有宽阔的走廊,朱红的栏杆,配上碧绿的纱窗。

他记得春日里这里四面都开遍了一种不知名的山花,缤纷馥郁,倚着朱红的栏杆赏花饮酒,淡酒也变成了佳酿。

如今栏杆上的红漆已剥落,红花也被白雪代替,白雪上车辙马蹄纵横,还可以听到屋后有马嘶声随风传出。

李寻欢知道自己没有猜错,查猛他们果然落脚在这里!因为在这种天气,这种地方绝不会有其他游客的。

他的行动更快,更小心,静静地听了半晌,酒店里并没有人声,他皱了皱眉,箭一般窜了过去。

到了近前,就可以发觉这酒店实在静得出奇,除了偶尔有低低的马嘶外,别的声音一丝也没有。

走廊上的地板已腐旧,李寻欢的脚刚踏上去,就发出“吱”的一声,他立刻后退了十几尺。

但酒店里仍然一点动静也没有。

李寻欢微一沉吟,轻快地绕到屋子后面,他心里在猜测,也许“金狮”查猛并没有回到这里。

可是他却立刻就见到了查猛!

查猛竟正在直着眼睛,瞪着他!

查猛的眼睛几乎完全凸了出来,淡金色的脸看来竟已变得说不出的狰狞可怕,他就站在马厩前那根柱子旁。

厩中的马在低嘶着,踢着脚,查猛却只是站在那里,既不出声,也不动,就像是个泥塑的,还未着色的人像。

李寻欢暗中叹了口气,道:“想不到……”

他只说了三个字,就立刻停住了嘴。

因为他已发觉查猛是再也听不到任何人说话的声音了。

【第三章】宝物动人心

李寻欢再一注视,那查猛的咽喉,竟已被洞穿!杀他的人显然不愿他的鲜血溅上自己的衣裳,所以一剑刺穿他的咽喉后,就立刻塞了团冰雪在创口里,等到冰雪被热血融化的时候,血却也已被冰凝结住了。

他的尸体仍笔直地站着,倚着木柱并没有倒下来,由此可见,杀他的那人,身法是多么轻,多么快!他一剑刺穿查猛的咽喉后,就立刻拔出了剑,连一丝多余的力量都没有,所以才没有碰倒查猛的尸体。

查猛自然是准备抵抗的,但等到这一剑刺穿咽喉后,他的招式还没有使出来,所以他的尸体仍在保持着平衡。

这一剑好快!

李寻欢面上露出了惊奇之色,他知道“金狮”查猛成名已有二十多年,并没有吃过多大的亏。

金狮镖局的招牌也很硬,由此可见,查猛并非弱者,但他却连反抗之力都没有,一剑就被人洞穿了咽喉!

他就算是个木头人,要想一剑将这木头人的咽喉刺穿,而不将它撞倒,也绝不是件容易事。

李寻欢一转身,窜入那酒店里,门上并没有挂帘子,里面也没有摆上桌椅,显见这酒店也并不想在这种天气做生意。

很宽敞的屋子里,只有靠窗旁摆着一桌菜,但菜大多都没有动过,甚至连杯里的酒都没有喝。

来自极乐峒的那四个“童子”,也已变成了四个死尸!

死尸的头向外,足向里,像是在地上摆着个“十”字,黄衣童子的足底和绿衣童相对,黑衣童和红衣童相对,右手腕上的金镯已褪下,落在手边,四人的脸上还带着狞笑,咽喉竟也是被一剑刺穿的!

再看虞二拐子,也已倒在角落里的一个柱子旁,他的双手紧握,似乎还握着满把暗器。

但暗器还未发出,他也已被一剑刺穿咽喉!

李寻欢也不知是惊奇,还是欢喜,只是不住喃喃道:“好快的剑……好快的剑……”

若在两天以前,他实在猜不出普天之下,是谁有这么快的剑法,昔年被称为当代第一剑客的天山“雪鹰子”,剑法虽也以轻捷飘忽见长,但出手绝不会有如此狠辣,何况自从鹰愁涧一役之后,这位不可一世的名剑客已封剑归隐,到如今只怕也埋骨在天山绝顶亘古不化的冰雪下了。

至于昔日纵横天下的名侠,沈浪、熊猫儿、王怜花,据说早已买舟入海,去寻海外的仙山,久已不在人间了。

何况他们用的都不是剑!

除了这些人之外,李寻欢实在想不出世上还有谁的剑如此快,直到现在,他已知道是还有这么一个人的。

就是那神秘、孤独而忧郁的少年阿飞!

李寻欢闭起眼睛,仿佛就可以看到他落寞地走入这屋子里,极乐峒的护法童子们立刻迎了上去,将他包围。

但他们的金镯褪下,面上的狞笑还未消失,阿飞的剑已如闪电、如毒蛇般将他们的咽喉刺穿。

虞二拐子在一旁想发暗器,他以轻功和暗器成名,手脚自然极快,但他的手刚抓起暗器,还未发出,剑已飞来,一剑穿喉!

李寻欢叹了口气,喃喃道:“玩具,居然还有人说他的剑像玩具……”

他忽然发现柱子上有用剑尖划出来的字:“你替我杀了诸葛雷,我就替你杀这些人,我不再欠你的债了,我知道一个人绝不能欠债!”

看到这里,李寻欢不禁苦笑着道:“我只替你杀了一个人,你却替我杀了六个,你知道一个人不能欠债,为何要我欠你的债呢?”他又接着看下去。

“我替你杀的人虽多些,但情况不同,你杀的一个足可抵得上这六个,所以你也不欠我,我也不愿别人欠我的债!”

李寻欢失笑道:“你这账算得太不精明,看来以后做不得生意。”

柱子上只有这几句话,却还有个箭头。

李寻欢自然立刻顺着这箭头所指的方向走过去,刚走进一扇门,他就听到了一声惊呼。

有柄很亮的剑,剑尖正指着他!

剑尖,在微微地颤抖着!

握剑的是个很发福的老人,胡子虽还没有白,但脸上的皱纹已很多,可见年纪已不小了。

这老人双手握剑,对着李寻欢大声道:“你……你是什么人?”

他虽然尽量想说得大声些,可是声音偏偏有些发抖。

李寻欢忽然认出他是谁了,微笑道:“你不认得我了?”

老人只是在摇头。

李寻欢道:“我却认得你就是这里的老板,十年前,你还陪过我喝了几杯酒哩。”

老人目中的警戒之色已少了些,双手却还是紧握着剑柄,道:“客官贵姓?”

李寻欢道:“李,木子李。”

老人这才长长吐出口气,手里的剑也“当”地落在地上,展颜道:“原来是李……李探花,老朽已在这里等了半天了。”

李寻欢道:“等我?”

老人道:“方才有位公子……英雄,杀了很多人……恶人,却留下个活的,交给老朽看守,说是有位李探花就会来的,要老朽将这人交给李探花,若是此间出了什么差错,他就会来……来要老朽的命。”

李寻欢道:“人呢?”

老人道:“在厨房里。”

厨房并不小,而且居然很干净,果然有个人被反绑在椅子上,长得很瘦小,耳边还有撮黑毛。

李寻欢早已想到阿飞就是要将这人留给他拷问的,但这人却显然未想到还会见到李寻欢,目中的惊惧之色更浓,嘴角的肌肉也在不停地抽搐着,却说不出话来——阿飞非但紧紧绑住了他,还用布塞住了他的嘴。

他显然是怕这人用威胁利诱的话来打动这老人,所以连嘴也塞住,李寻欢这才发觉他居然还很细心。

但他为什么不索性点住这人的穴道呢?

李寻欢手里的刀光忽然一闪,只不过是挑去了这人嘴里塞住的布而已,这人却已几乎被吓晕了。

他想求饶,但嘴里干得发麻,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李寻欢也没有催他,却在他对面坐下,又请那老人将外面的酒等全都搬了进来,他倒了杯酒喝下去,才微笑着道:“贵姓?”

那人脸已发黄,用发干的舌头舔着嘴唇,嘎声道:“在下洪汉民。”

李寻欢道:“我知道你喝酒的,喝一杯吧。”

他居然又挑断了这人身上绑着的绳子,倒了杯酒递过去,这人吃惊地睁大了眼睛,用力捏着自己被捆得发麻的手臂,既不敢伸手来接这杯酒,又不敢不接。

李寻欢笑着道:“有人若请我喝酒,我从来不会拒绝的。”

洪汉民只有接过酒杯,他的手直抖,虽然总算喝下去半杯酒,还有半杯却都洒到身上了。

李寻欢叹了口气,喃喃道:“可惜可惜……你若也像我一样,找把刀来刻刻木头,以后手就不会发抖,雕刻可以使手稳定,这是我的秘诀。”

他又倒了两杯酒,笑道:“佳人不可唐突,好酒不可糟蹋,这两件事你以后一定要牢记在心。”

洪汉民用两只手端着酒杯,还生怕酒泼了出来,赶紧用嘴凑上去,将一杯酒全喝了个干净。

李寻欢道:“很好,我一生别的都没有学会,只学会了这两件事,现在已全都告诉了你,你应该怎么样来感谢我?”

洪汉民道:“在下……在下……”

李寻欢道:“你也用不着做别的事,只要将那包袱拿出来,我就很满意了。”

洪汉民的手又一抖,幸好杯子里已没有酒了。

他长长吸进了一口气,道:“什么包袱?”

李寻欢道:“你不知道?”

洪汉民脸上很尽力地挤出了一丝微笑,道:“在下真的不知道。”

李寻欢摇着头叹道:“我总以为喜欢喝酒的人都比较直爽,可是你……你实在令我失望。”

洪汉民赔笑道:“李……李大侠只怕是误会了,在下的确……”

李寻欢忽然沉下脸,道:“你喝了我的酒,还要骗我,把酒还给我吧。”

洪汉民道:“是,是……在下这就去买。”

李寻欢道:“我只要你方才喝下去的两杯,买别的酒我不要。”

洪汉民怔了怔,用袖子直擦汗,吃吃道:“但……但酒已喝在肚子里,怎么还呢?”

李寻欢道:“这倒容易。”

刀光一闪,小刀已抵住了洪汉民的胸膛。

李寻欢冷冷道:“酒既然在你肚子里,我只要将你的肚子剖开就行了。”

洪汉民脸色发白,勉强笑道:“李大侠何必开小人的玩笑。”

李寻欢道:“你看我这像是在开玩笑?”

他的手微微用了些力,将小刀轻轻在洪汉民的胸膛上一刺,想将他的胸膛刺破一点,让他流一点血。

因为只有懦夫才会说谎,而懦夫一看到自己的血,就会被骇出实话了,这道理谁也不会比李寻欢更清楚。

谁知道刀尖刺下,竟好像刺在一个石面上,洪汉民还是满面假笑,似乎连一点感觉都没有。

李寻欢目光闪了闪,手已停了下来,这懦夫居然刀枪不入,李寻欢居然也并没有吃惊。

他反而微笑着道:“你在江湖中混了已有不少时候了吧。”

洪汉民想不到他忽然会问出这句话来,怔了怔,赔笑道:“已有二十年了。”

李寻欢道:“那么你总该知道江湖中有几件很神奇的宝物,这些宝物虽很少有人能真的见到,但却已传说多年,其中有一件就是……”

他眼睛盯着洪汉民,一字字接着道:“就是金丝甲,据说此物刀枪不入,水火不伤,你既已在江湖中混了二十年,总该听说过。”

洪汉民的脸已经变得好像一块抹桌布,跳起来就想逃。

他的身法并不慢,纵身一掠到了门口,但他正要窜出门的时候,李寻欢也已站在门口了。

洪汉民咬了咬牙,一转身就解下了条亮银链子枪,银光洒开,链子枪毒蛇般向李寻欢刺了过去。

看来他在这柄枪上的训练至少已有二三十年的工夫,这一招刺出,软软的链子枪竟被抖得笔直,带着劲风直刺李寻欢的咽喉。

只听“当”的一声,李寻欢只抬了抬手,他手里还拿着酒杯,就用这酒杯套住了枪尖。

也不知怎地,枪尖竟没有将酒杯击碎。

李寻欢笑道:“以后若再有人劝我戒酒,我一定要告诉他喝酒也有好处的,而且酒杯还救过我一次命。”

洪汉民就像石头人般怔在那里,满头汗落如雨。

李寻欢道:“你若不想打架了,就将身上的金丝甲脱下来做酒资吧,那勉强也可抵得过我的两杯酒了。”

洪汉民颤声道:“你……你真要……”

李寻欢道:“我倒并不是真的想要这东西,你能趁我不备,将包袱偷走,也算你的本事,但你却不该对别人说包袱是我拿的,我这人最不喜被人冤枉。”

洪汉民道:“不错,包袱是……是小人拿的,包袱里也的确就是金丝甲,可是……可是……”

他非但已急得说不出话,连眼泪都快被急了出来。

李寻欢道:“金丝甲虽然是防身至宝,但你得了有什么用呢?你就算穿着十件金丝甲,我一刀还是可以要你的命,你何必为了它拼命?”

他叹息着接道:“世间的宝物,唯有德者居之,这种东西更不是你们这种人应该有的,你将它送给我,也许还可以多活几年。”

洪汉民嘎声道:“小人也知道不配有这种东西,但小人也并不想将之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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