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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慧骃”国游记(2)

那母马一见我进来,就从草席上站起来,它走近我跟前,仔仔细细地把我从头到尾打量了一番,竟显得极为鄙夷。它转过身去跟灰马说话,我听到它们一再说“野胡”这个词,虽然我已学会了它的发音,但当时还弄不懂它的含义。不过我很快就弄明白了,那使我感到永远的耻辱。灰马又用头招呼我,同时还像在路上的时候一样,不停地说“混混”,我明白它是要我跟它走,它带我出去走进一座庭院,一所离这所房子不远的另一所房子。我们走了进去,我看见三只刚上岸时遇到的那种可恶的动物,正在吃草根和兽肉,我后来才知道是驴肉和狗肉,有时它们也把病死或偶然丧命的母牛当做食物。它们脖子上用枝条套住,全都被拴在一根木头上,它们两只前爪先按住食物,然后用牙齿撕咬。

在马主人的吩咐下,一匹栗色小马把那头最大的畜生解下来牵到院子里,让它和我紧挨着站一块儿。接着,主仆二马开始对着我俩的相貌仔细比较起来,嘴里还不住地说着“野胡、野胡”。当我发现这只可恶的动物竟完完全全有张人脸时,心中的惊恐真是莫可名状。它的脸又扁又宽,塌鼻子,厚嘴唇,阔嘴巴,但对所有的野蛮民族来说,面部这些与欧洲人的差别都很寻常,因为他们总让小孩子趴在地上,或者把他们背在背上,面孔贴在母亲的肩膀上擦来擦去,因此面部的轮廓就走了样。除了指甲很长,手掌粗糙棕黄,手背多毛以外,“野胡”的前爪和我的手并没有什么两样。我们的脚一样充满各种雷同和差别,我很清楚这一点,但因为我穿着鞋袜,这些马却不知道。如前所述,我们身体的各部分都相似,只是颜色和毛发的长度有别。

我身体别的部分和“野胡”截然不同,这最令这两匹马费解。这主要因为我的衣着,而它们对此全然不知。栗色小马递给我一段夹在两蹄子之间的树根,它们拿东西的方法我以后有合适的机会再细说。我用手接过,闻了闻,然后尽量礼貌地还给了它。它又从“野胡”窝里拿出一块驴肉,那臭气冲天的肉直熏得我把头歪向一边,于是它把驴肉丢给“野胡”,这畜生立刻贪婪地吞嚼了下去。随后它又给了我一些干草和一马球节[74]燕麦,但我都摇着头表示这些玩意儿我不吃。不瞒你说,当时我有些担心了,倘若碰不到我的同类,我一定会饿死。在那个关头,我感到自己从来没有这样热爱过人类,但即便如此,我也无论如何不承认那些龌龊的“野胡”是我的同类。这么令人厌恶的生物我从未见过,在我呆在这个国家的那段时间里,越接近它们就越觉得它们可恨。这一点,马主人通过我的行为发现了,它便吩咐把“野胡”带回窝里去。接着它把前蹄放在嘴上,尽管它这样做时十分随意,动作也显得十分自然,我看了却非常惊讶,它又做出别的姿势问我要吃什么。然而我却无法作出使它明白的回答,就算它能明白,我看它也没法弄来我要的食物。正值我们左右为难之际,我看到一头母牛走过,就指着它,表示我想去挤奶喝。这一招很管用,它带我回到屋子里,命令它的一匹母马仆人打开一间房门,其间存放着许多盛满牛奶的陶罐和木盆,整齐而干净。它给我满满一大碗,我很畅快地喝完,感到精神体力都大大恢复了。

时值正午,我见四只“野胡”拉着一辆像雪橇似的车朝房子这边走来,车上坐着一匹老马,看上去颇有身份。它的左前蹄有伤,因而下车时后蹄先着地。它前来我们的马主人家赴宴,受到了盛情款待。它们在一间最好的屋子里进餐,第二道菜是牛奶煮燕麦,只有那匹老马吃的是热的,其它的马都吃凉的。屋子中央,它们的食槽摆成一个圆圈,分隔成若干格,它们就围着食槽在草堆上坐成一圈。中间是一个大草料架,上有许多尖角,分别对准食槽的每一个格子,这样一来每一匹公马和母马都能规规矩矩、秩序井然地吃自己的那份干草和牛奶燕麦糊。小马驹也非常有礼貌,马主人夫妇对它们的客人就更加诚恳慷慨了。灰马让我站在它身旁,它跟它的朋友谈了很多涉及我的话,因为我发现那陌生人时常看着我,而且它们一再重复“野胡”这个词。

灰马主人注意到我正巧带着的手套,看起来很是疑惑,对我前蹄上戴着的东西表示惊奇。它用蹄子摸了三四次,好像示意我让它们恢复原状,我立即照办,脱下手套放入口袋,这又引起了纷纷议论。我发现大家对我的表现很满意,而且很快就从中捞到了好处。接下来,我被吩咐念出我已弄懂的那几个词。它们吃饭时,主人又教我燕麦、牛奶、火、水和其它一些东西的名称,我生来学习语言的悟性颇高,所以跟着它很快就学会了。

午饭后马主人把我拉到一边,它用身体语言配合着嘶叫向我表示,我一直没吃东西,它担心我饿。它们的语言里燕麦被称为Hlunnh,我一连说了两三次这个词。起初我虽然排斥它们,但我想也许我能把它加工成像面包一样的东西,再加上牛奶先保住性命,以后再设法逃往别的国家找到同类。那马立即吩咐一匹白母马仆人用一种木盘子给我送来了大量燕麦。我把它们放在火上尽量烤,然后搓下麦壳,再吹去麦皮。我把它们放在两块石头中间磨碎,接着加上水,做成了一种糊或者饼一样的东西,在火上烤熟,就着牛奶趁热把它吃掉。在欧洲的许多地方,这也是一种再普通不过的食品,但起初我仍然觉得淡而无味,日子一久才慢慢习惯。我这一生经常落到只有粗饭吃的地步,我也并非头一次从经验中证明出:人很容易满足。但我要说,在该岛逗留期间,我没有生过任何病。确实,我有时会用“野胡”的毛发编成网捉只鸟或兔子换换口味,我也经常去采集一些有营养的野菜,用水煮过,当沙拉就着面包吃。间或,我还做少量稀罕的奶油,打了奶油后剩下的牛奶便喝掉。因没有盐吃,我起初非常难受,但是习惯很快让我无所谓了。我认为我们吃盐的习惯源自奢侈,因为最先把盐放在饮料里是用来刺激胃口的,除了在长途航海的船上或远离大市场的偏远地区需要用盐腌制肉食,食盐全无必要。我们发现,在所有动物中只有人才喜欢盐,至于我本人,在离开那个国家之后很久,才慢慢恢复了吃盐的习惯。

我已经唠叨了太多我的饮食,其它的旅行家也爱在他们的书中就这个题目大谈特谈,好像读者个个都很关心我们吃得是好是坏。不过提起这件事还是很有必要,否则世人哪会相信,我能在这样一个国度和这样一群居民共同生活三年。

傍晚马主人嘱咐仆人给我准备了一个住处,跟“野胡”的窝不在一块儿,距离主人家只有六码远。我弄了一些干草盖上衣服,睡得很香。然而没过多久我便住的更好了,读者随后将在我更详细的叙述中了解这些情况。

第三节

作者学习该国语言——他的主人“慧骃”帮助他学习——描述该国的语言——几个有身份的“慧骃”出于好奇前来看望作者——他简短地向主人讲述了自己的海上经历。

首先我努力学习语言,我的主人(我此后这样称呼它)和它的孩子以及仆人都热心地教我,因为它们认为一个能具备理性动物特征的畜生是个天才。我指着每一件物品询问它们的名字,然后独处时把它们写到日记本上,倘若发不准音,我就请家里的马多念几遍给我听。在这一点上,那位栗色小马仆人可谓是一请即教。

它们以鼻音和喉音为主要发音,欧洲语言中就我所知,高地荷兰语或德语与它们的语言最为接近,但前者更优雅而富含表达力。就此,查理五世[75]曾发表过类似意见,他说道,他同他的马说话儿要用高地荷兰语。

每逢我主人有空,就好奇又急切地教我说话,一教就是好几个小时。它坚信(这是它后来告诉我的)我是一只“野胡”,但是我那些善学、有礼、整洁的品质,与那样的动物完全相反,这令它大为惊奇。最令它困惑的就是我的衣服了,有时它自己会琢磨,它们会不会是我身体的一部分呢?因为我总是在全家都睡着以后才把衣服脱掉,而在早晨它们醒来以前我就穿上了。我的主人很想知道我来自何方,从外表看来我的一举一动都很理智,我是如何学到这种本领的,它也很想听我亲口述说自己的经历,它盼着我早日学会它们的语言,这样它就可以尽快知道我的身世了。我把所学的东西编成英文字母用以加强记忆,把它们的单词和对应的译文写下来。而这种学习方法,过了一段时间后我才敢在主人面前使用。我大费周折,才向它解释清楚我所谓为何,因为书籍和文学的概念在这些居民那里根本不存在。

大约十个星期后,它提出的大部分问题我都能听懂了;三个月后,我便能勉强作出一些回答。它很想知道,我来自该国的何方,又是如何被教化出具有模仿理性动物的本领,要知道“野胡”(它认为仅凭我露于外面的头、手和脸,我完全就是一只“野胡”)最爱干坏事,虽然还算有点脑子,但实属无可救药的野兽。我回答说,我跟许多我的同类一起,坐在一个用树干制成的中凹巨大容器中漂洋过海到达这里,我被同伴们强迫在这里的海岸登陆,然后被丢下一个人去活命。我费了很大的劲,又借助于不少手势,才使它明白了我的意思。它回答说,我肯定是弄错了,或者我说的事并非真相。它们的语言中没有表达说谎或捏造的词。它说海那边不可能有什么国家,一群畜生也不可能在水面上随心所欲地推动一个木容器。据它所知,没有任何“慧骃”能够造出这样一个容器,也不会任凭一群“野胡”去干这样的事。

“慧骃”这个词在它们的语言中,意思是一匹“马”,就语源来说是“万物之灵”。我告诉我的主人,我现在还没学会该如何表达,但我会尽快提高自己的水平,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告诉它一些奇闻趣事。它高兴地指示它的母马,小马驹和家里的仆人们利用一切机会指导我学习,至于它自己,每天也不辞辛劳地花两到三个小时辅导我。几位住在附近的马贵族们听说来了一只神奇的“野胡”,能像“慧骃”一样说话,言谈举止也颇具条理,就经常来我主人家。它们很高兴同我谈话,提出种种问题,我就尽我所能回答它们,如此我取得了巨大的进步。在我到这里五个月后,便能听懂它们说的任何话,也能还算清楚地表达自己的意思了。

那些前来拜访的“慧骃”们,只想来看看我、跟我说说话,因为我的身上盖着一层东西,和我的“同类”不一样,它们几乎不相信我是一只真正的“野胡”。它们看到我除了头、脸、手之外,身上没有那种“野胡”共有的毛发和皮肤,因而非常惊讶。然而,大约两星期前,一桩意外事件的发生却使我向主人透露了我的秘密。

我曾说过,我习惯每天晚上等全家上床入睡以后再脱下衣服,把它盖在身上睡去。一日大清早,我的主人吩咐它的贴身仆人栗色小马来喊我去它那儿。它进来时,我衣服落在一边,衬衣也扯到了腰部以上,还睡得正熟。它把我吵醒了,语无伦次地传达了主人的命令,然后飞奔回主人那里,惊慌失措结结巴巴地讲述了它的所见。很快我就弄明白了原委,赶紧穿上衣服去见主人,它问我仆人报告的情况怎么回事,为何我睡觉时和其它时候的样子不一样。它的这位贴身仆人告诉它,我身上有的地方白,有的地方不太白,而是黄色或者褐色。

关于我穿着衣服这点,我一直当作秘密严守,只为尽量使自己与该死的“野胡”区别开来。可是现在我发现再隐瞒下去也是徒劳,不过我转念一想,反正我的衣服和鞋子已经越来越糟,很快就要破了,到时候必须设法用“野胡”或别的动物的皮另做一套,那样整个秘密也照样会败露。因此,我告诉主人,在我原来居住的那个国家里,我的同类们总是要用某种动物的皮做成这种东西,盖在身上,这样做不仅是为了表示身份,也是为了防热御寒,以适应恶劣气候。对此,要是它愿意看,我自身就可以立即证明,不过得请它谅解,某些地方还是不能暴露,因为造物主叫我们要把那些地方遮掩起来。它认为我的话真是稀奇,尤其是最后那一句,它不明白,既然造物主把这些东西赐给了我们,为何又叫我们把它们遮掩起来。它自己和它的家人从来不会对于身体上的任何部分感到羞耻,不过,我愿意怎样就怎样吧。它这样一说,我就解开纽扣,脱去上衣。接着又脱去背心、鞋袜和裤子。我把衬衣解到腰部,把底襟拉起来在身体中间打了个结,遮盖住赤裸的身体。

我的主人看完整个表演,显得十分好奇和惊异。它用蹄子一件件拿起我的衣服,仔细地审视,然后轻轻地触摸我的身体,围着我看了好几次。随后它说,很显然我是一只如假包换的“野胡”,不过比起我的同类,我有许多不同,我的皮肤洁白而柔滑,我身上好几处没有毛,我的前爪和后爪偏小,形状也有所不同,而且我总是用两只后脚走路。它不愿再看下去了,见我冻得瑟瑟发抖,便准许我重新穿上衣服。

我向它说我很反感它不断以“野胡”称呼我,我对“野胡”这种叫人恶心的动物充满了憎恶和鄙视,我请求它别再这样叫我了,并且求它也别让家人和经它同意前来看我的朋友们这样叫我。我还请求它为我保密,至少只要现在我的这身衣服还能穿,除了它自己,就别再让别人知道我身上的这一层伪装了。至于它那个知道真相的贴身仆人栗色小马,它可以命令它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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