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脆的钟声伴随着入水的石头扬起湖面的涟漪。
杨柳湖上,一舟两人。
轻舟,好似镜子上的一粒细沙。
边疏赤裸着趴在船板上,在他身下,还有一个裸着雪白身子的女子,湖畔轻烟缭绕,水面上,两人的倒影缠绵着,过了许久,他轻轻地叹了口气。他打了个滚,从少女身上下来,梳理散乱的鬓发,望着朦胧的天色,沉默。
少女侧过身看着他,柔声道:“怎么了?”她那张少女独有的天真和俏丽的面庞紧紧地挨着他,他并没有回答,只是望着天空出了神,少女娇笑道:“是不是累坏了?”
边疏轻叹了一声,挡开了少女温柔的手,闭着眼,双手枕着脑袋,沉默。
“怎么了?有烦心事?”少女娇嗔道,“等会我们上岸好好逛逛?”她说得眉飞色舞,“过个几年我们待腻了再换一个地方。”
边疏沉默片刻,突然冷冷道:“滚吧。”
少女正想说点什么,边疏已经开口。
少女:“什么?”她仿佛不相信自己听到的,为什么?
舟在湖畔,滚去哪?
边疏已经站起身来,穿起衣服。
她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前一刻他还万般风情,亲吻着她白皙的脖颈。少女的神情就像一只手足无措受伤的兔子,张着嘴却又说不出话来。
眼看他就要穿好衣服了,她忙上去拽着他的衣角,“我做错了什么?”她的声音好似低声哭泣,她似乎在哀求,她的确是在哀求,她死死地拽着他的衣襟,他一挪,她又拽着他的裤腿,他抬腿,她便干脆直接扑上来抱着他的腿,死死不放。
他冷冷地看了她一眼,所有的温情都已不见。
清风掠影,他已踏上水面,点水奔走,渐行渐远,如同放飞的纸鸢。
身后的小舟,少女的哭声,一点点远去,似乎与他无关。
因果的界限于他是朦胧的,他不愿羁绊,做自己想做的,得到自己想要的。
在他看来,并非因为他无情,他也不认为她的哭泣是因他的离去,她失去的,只是一段虚妄的念想。流水不返,他不会轻易在任何人身上留下自己的回忆和情感,一切终会曲终人散,而他已经深深地体会过了,女人的心总是留不住的,留不住的,根本就不需要留,任它飞,有多远飞多远。
对于这些过客,他也再不会想起。
就算不经意地想起,也会即刻抛开,无论是生的,还是死的,转身就是一生,后会无期。
可是,无情之人,也该有寄托,否则,生活岂非太空洞、太可怕?
他当然也有寄托——他的帮主。
在他眼里,她的美是如此真实,就像一阵止不住的风,在他的心田上方轻盈地延续着。
他的足尖刚落地,便发现岸上已有人等着他。
这些人绝不是来迎接他的人,因为他的行踪总是飘忽不定,只有敌人才可能去费这样的力气把握他的动向。
有人在等他,并不代表他要为此逗留。
他岂是能够轻易留住的人?
他看了那三人一眼,便朝着自己的方向离开。
他没有回头。
每次回到花鼓镇,边疏都会感到一阵强烈的不安,就像有的人每天从睡梦中醒来时都会有所担心一样,因为花鼓镇是他决意过一生的地方,只有到了他的小院,看到了他美丽的帮主后,这份不安才会退去。
身后的三人,无论是谁,都不是他的对手,他不担心,也不想知道他们为何而来,他只想赶紧回到小院里,从湖畔到院子还有一个时辰的路程以及一个时辰的不安,因为他随时会死,当死去时,所有的渴望都会止于永恒的静默之中,这份恐惧将他变成了一只虎狼,没有谁能阻挡他的去路。
几年前。
小鹿寻觅着嫩芽和绿叶。
寒冬悄然而至,带来一阵大雪,雪上空留马行处。
梧桐叶落成一个圆形的地毯,地毯上躺着一间小屋。
屋外,溪水潺潺,山舞银蛇,雪松猎残阳。
清脆的吱吱声,柴门开了。
美人纤长的身姿挡住了余晖。
一个男孩躲在她的身后,紧紧地攥着她的裙角。
边疏始终是羞涩的。
他不希望有任何目光落在他的身上,他躲在她身后,不敢进屋,他拽着她的衣角一遍遍说,我们走吧,我们走吧。
那张沾满灰的脸上挂着令人怜爱的不安,他宁可在屋外刮着寒风,也不愿进到那间温暖的屋子里。
她转过身来,微微俯下看着他的眼睛微笑着说,莫怕,世上没有可怕的东西。
“辛家闺女回来了。”老人剥着花生说道。
“积雪太厚,马车行不了,马也走不动,我们只能走回来了。”
圆桌旁,挤满了人。
他踏进这间屋子时,仿佛回到了家中。
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他随着清旎追风千里,到了许多或许再也找不到的地方,长路漫漫,生死无阻,在他心中,她已俨然是神。在几年的一剑一马的生活后,他们又回到了起点。
又是夜幕,没有流星,没有明月,只有漫天的繁星。
汴京城外,时隔多年,边疏又推开了那间木屋的门。
为了找到这间木屋,他找了很久,回到原点,凭着记忆,只身步步。
他轻轻拂去木椅上的灰,静坐在黑夜里。
此时的他已不再是那个羞涩、孤僻的男孩,他也长大了,比清旎还高出不少。
他的块头离大汉二字相去甚远,远看近看都是一个清瘦的人,奶油小生的面庞,但在清瘦的外形下却有着强劲的内力和铜铁般可怖的身躯,完美的肌肉在漆黑中依然能够显现出轮廓。
他想,从他离开花鼓镇到他回去,恰好是半年。
隔着山川,无论如何也听不到他想听见的声音。
去年,临潼关那一行,也是半年。
当他回到小院时,他肆无忌惮地大喊。
“帮主!”
他露出羞涩的笑脸,他很少笑得这么真切,只有这里,才能给他这种落叶归根般的温暖,这里就像他的家,并不是这个小院,仅仅是她,她在哪,家在哪。
无拘无束的浪子,也一定有所寄托。
天太宽,路太长,江湖似海,一旦扬帆,何时能归,闭眼,或者转身,所有的人都只在记忆中,所有的话只能对酒空言。
每次回来,他都会看着熟悉的一切会心地微笑着,没有狂喜,没有兴奋,只有将心融化的温暖,细如长流。
他的自由像一条鱼,没有绵延的山,没有嶙峋的崖,只有蔚蓝的海,他可以抛下一切,他可以从容地离开,他可以头也不回地走,他可以违背任何人,辜负任何人,他可以面对哭泣无动于衷,他可以面对哀号不屑地冷笑,但这一切的一切,都建立在这份微妙的寄托上。
唯一的牵挂,唯一的寄托,不可或缺,少了,这种自由便成了一种无边的孤独。
一切都未变,不变是如此可贵。
半年来,日积月累的思念都汇聚在了此刻。
盈盈一笑,足矣。
他静静地坐下,轻轻地说着,临潼关外风起云涌的江湖消息。
但他只说了几句,便停下了。
她站起身来,微笑。
这笑容,灿烂得像漫天的萤火。
“走,带你吃你最爱的灌肠。”她巧笑道,轻拽着他的衣襟。
一晃,已经多年,但他永远也不会忘记那天,仿如昨日,那白茫茫的雪,冻得干裂的脸,那碗热腾的灌肠,那双温暖的手。
热乎乎的泪水打湿眼眶。
屋内,还有其他人。
他不在乎,无情的人一旦动了情,什么都能抛下,什么都不惧怕。
清旎看着他,熟悉的目光、熟悉的面庞似乎从未改变过,这一刻的感觉就如同一把钥匙。
哽咽,破涕为笑。
“没出息。”她轻轻地替他拭去眼泪,樱红的唇,美得已如一吻。
苍穹之下,人海茫茫,初次相逢时。
“小兔崽子,偷东西。”
身形高大的厨子一脚把他从屋内踹了出去,挨了这一脚,骨瘦嶙峋的身子便站不起来了,从巷陌踢到巷口,他躺在地上无知无觉,忽如一夜春风来,大雪是他御寒的被。似乎所有的绝境都会有柳暗花明的时刻,他是幸运的,当她经过的时候,天还灰蒙,四下无人,她把温暖舒适的雪貂大衣裹在他身上,温暖随着静脉回流。等他再回到此地的时候,那厨子已认不出他,他也不明白自己为何要用这种方式去报复一个与他无仇的人,他只是觉得,这些人不该活在这个世上,抹去他们,也抹去这段记忆。厨子更胖了,身形还是高大得很,但当他挨了这突如其来的一脚时,先是胃里的东西全吐了出来,接着是一口口鲜血,他跪在地上时,还不知道那脚已将他的肋骨踢得尽碎,他注定活不过这个冬天了。此前一天,他还刚上了几炷香保平安。
面纱与双眼,她陶醉地看着远方席卷而来的狂沙,太阳在飞沙中闪烁,耀眼而迷人。
清旎又到了酒馆里,一壶酒,她又微微醉了起来。这里或许是她在镇上最好的栖息地,又见胖姐,又见这盏在眼帘里摇曳的灯火。酒,能给她带来独特的体验,这是她最接近流冰湖畔的地方。
我做过好多梦,其中有一些我已经不知道是否真的只是在梦中。有时候想,其实我根本不需要去做太多努力,变成一颗菩提树,没有了四季,该发芽的会发芽,不该结果的始终是不会结果的。
昨晚,我梦见一个总是笑着的人,她的笑容就像一扇永远也不会掩上的门。我问她属什么,她说属鱼。在她光滑的耳后有一个金茫茫的太阳,让人睁不开,四处飘散的轻烟是缭绕的云雾,她的脚下还趴着一只正在抽搐的小狗。它也笑着呢。这个女人,是那么相熟,她像每一个我见过的人,她的脸是所有人的脸,她什么也没说,我好像就感受到了,她像一滴水,一点一点地把一叠厚厚的纸滴穿了。她和我道歉,可我觉得她一点错也没有,我安慰她,她咧着嘴笑着哭了。等她不哭了,我们已经在海边了,骆驼也在,骆驼摘下发冠,像是一个讨糖果吃的孩子冲我跑了过来,将我搂在怀里,面对这个让我忘乎所以的男人,我想,我再也不会入睡了,再也不会清醒了。他的呵气挠得我的脖子又暖又痒。他抱得很紧,紧到就算我四肢瘫软也是不会倒下去的。人们都说一生只做一件事是可怕并且单调的,但我觉得这得取决于他生命的长短,这是个难以知晓也无须知晓的秘密,所以对于这样的拥抱的甜意,尝一生也是不嫌多的。
赤裸的午夜,我习惯从一扇扇门前溜过,我不知道竹子姐是否入睡,隔着一扇门,便该是睡着了,和守夜的男女说几句话,换掉将要燃尽的蜡烛,和睡着的鱼道晚,无意间,看见池塘里流星的倒影,按捺不住的激动不能唤醒像银闪闪的水母似的夜幕,三环套月的祥和,它让我觉得,世上根本没有死亡这种东西,也根本没有结局二字。
大家都知道,我也知道,只是我比自己更清楚亦真亦幻是如何在深入骨髓的地方改写着我的世界的,谁做了一个怎样的梦,我知道,谁做了一件怎样的事,我也知道,我看到了看不到的黑影,也透过了自己的遗忘看到了更远的地方。
我要喝一碗冰凉的水,可以缓解、遏制梦魇漫出沉睡。
床头有一支糖葫芦,两颗冰糖,甜的东西可以让人心情好,还有一个说故事的人。人都是要死的,是要死的,小钰说,如果有什么话我说不出来,就让她来说,我不爱说话,我有时候连声音也不敢发,怕吓跑小钰,她说,我会好好爱你的,我生来就是爱你的。我抱着她哭。
想起小时候,离开花鼓镇的那会,我哭了好一会,我想,要告别这个地方了,告别一起玩耍的小孩了,这种感觉和摔坏手里的玩具是不一样的,每个人天生就会为了这样的事而难过,甚至不需要深究原因。不是离别的味道,而是一种变迁的不适,更像是对床头的故事讲完时的不舍,毕竟有的故事是不能在合眼后继续的,不能微笑着睡去。
骆驼说我太固执,我说,执念是能让人醉生梦死一辈子的好酒。我爹说过,这世上每个人天生就被赋予了不同的东西,每个人都有可以理解但难以吻别的心结,这是无可奈何、无可救药的。想来,我觉得不妥,真正无可救药的是世上本未有无可奈何的事。然后就离开了花鼓镇,到了一个院子更大、人更多的地方,没想到多年后我又回来了。那些常在一块儿玩的孩子们早已不见。
似乎从未发生过。
不见了,和死是一样的,还能再见,还能复活。
不久前的一日,小镇上来了些有趣的人,大家拉着我一块出了院子。不知从何而来的一群纹身怪人拉着一个牢笼路过小镇,笼子里是一只从未有人见过的猛兽,柴牧和我说过,这些纹身怪人将近十年前他就见过了,那是在扬州时的事,他们就拖着这只稀奇的野兽在大江南北一遍又一遍地走。
我也想加入他们的队伍,和他们游历一番再回来。
我也想我也曾像他们一样带着一件稀罕的东西,行走八方。
这些纹身怪人一遍遍地寻找着无关紧要的目的地,就像一条在水中打转的船,对于他们所体会和经历的事,外人是无得而知的。他们在镇上停留了两天离开了,也许几年后他们还会再回来。
不过,听说他们没有继续北上,而是掉头回来了,朝着花鼓镇的方向来。
今早,醒来时,明知屋外是下着雪的,推门看还是回到了秋天,我盼望着冬天,最让我着迷的季节,最美的颜色,我仿佛是绑在冬天的桩上的飘带。我似乎听见了骆驼的呼唤声,由远至近。
闻香下马,棉花的地,雪白的棉,棉花白得像雪,走在上面就像踏在白云中,就像走在那结了冰盖着雪的流冰湖上。我用沙哑的声音喊着他的名字,像对着潮汐呼唤着风帆,我不想让棉花淹没自己,这堆雪白早已高耸入云。
没有缆绳的牵绊,像一只紧贴着城垛的蜗牛,脚丫是嵌在夜空的星,冰凉的城垛上的一块块砖瓦成了夜空的部分,湿润的苔藓是打翻的果酱,红披风把坚硬的墙变得柔软,温柔地摇着我,扎倒在花束的床上,是闭着眼睛躺在红色花船上的伞,捧接着闻所未闻的泡沫,随风飘舞的雪花是水里欢悦着的鱼,落在肩头,白茫茫的天落在船头,眼前的云朵是一副古色的画卷,是骆驼的海蓝色的眼睛,来来往往的人撑着伞,滴落在画里的小水塘,无数只白鸽飞进了我心里,是小溪和激流,将这条行驶在黎明的船打翻,水底的歌谣是他的气息,一点点下沉,暖,那琴上的弦发不出声了,竟然忘了如何呼吸,暖流缓缓地漫进了我的眼睛,难以言喻地占据心头、迟迟不肯苏醒的沉默在指尖,躲进坚固的堡垒里被这比发绺还要轻的细语包裹,不知何时,给予一个比笛音还要悠扬的旅程,到湖海烂醉的源头,跟着让我感动和垂泣的船夫看这在不可割舍的相依中发酵和蒸腾香气的涯的每一角的圆月与弯牙。
有的人话很多,但我却记不得他们说过什么,他的话很少,但归纳起来却很多很多,像满满一屋子的书,每一句都是宝贵的,不舍遗留一句。他说:“万物道法到极,只剩空空如也,不如莞尔一笑。”
这样的话,一生恐怕只能听到一次。
骆驼让我意想不到的地方很多。一个偏僻的雪村,居然有他的老友。这一程是临时决定的,我们一直赶路,无目无的,也无恩仇,没有未了之事,他当掉了穆扬所赠的美玉,给马匹加了厚厚的鞍,这样马不易冷,人也更舒适。这个雪村已是雁门千里之外了,走了七天七夜。小村,有一种优雅恬静的味道,屋子也是不同的样式,他们的窗子是星星点点纱窗。茶叶也是不同的。我们坐着,一个耳朵很大、鹰钩鼻的人煮着茶,骆驼认识他。他并不是我们要拜访的人,他用我听不懂的语言和骆驼谈笑着,并端来了一盘橄榄和松子果。骆驼说,他曾在这里住了一年,没有什么太大的变化。鹰钩鼻男人有一个很可爱的胖乎乎的小女儿,刚学会走路,我抱着她,比我想象的要简单。看到她无邪的水汪汪的眼,这一点点不安就消失了。
莫名地羡慕和怀念襁褓中的日子,犹如屋外雪。
木门的底缝被毛毯盖着,不让冷风进屋,茶香在屋里四溢。屋里有一个小火炉,火炉旁有一条懒洋洋的耷拉着耳朵的大狗在酣睡,鹰钩鼻男人喝着曲儿在洗着碗,留下我和骆驼安静地在一角。骆驼说,我们要见的这个老友,是一个武功极高的人,给了他许多启发。
一条手链,用以定情。贝壳所织,有许多不同的颜色,磨掉了尖锐的棱角,舒适顺滑。路边的画师给它画了一幅画,在画里,它更像一条簇拥的融雪,挚爱的颜色。
有一天我死了,有一块墓,有一个碑,不要写上谁长眠于此,我只要它挂着就好。我是一只被点燃的蜡烛,代表着快乐的火焰,燃烧着我的心魄。
做了几年的长梦,在我回到汴京的时候,我的心弦在欢悦与紧张的两指间哆嗦,这是两个虚无的世界啊,终于要有交点的时候,就像寂静清幽的夜和白昼的汇合,黎明的时刻,他看着我不紧不慢的步伐说,我们是不是来救人,我点点头,于是他执意要先把肚子填饱,我笑得岔气。街边果贩的吆喝,新鲜的瓜果,大地方,记不住脸,就要了一个,边走边啃,地上的积水在白靴子上乱画,鲜艳的花朵,此刻,充满活力的生命是谋杀了孤独留下的证据。
隐隐约约地听到柴大哥的声音,不得不说,他是我见过最有智慧的人,每一个对小院至关重要的决定几乎都是出自他之手,小院,小镇,能快乐,是他的功劳,而不是我。
每个人都会有烦恼,当他们带着这些烦恼找到柴大哥的时候,他总会笑说,有的问题一生都不会成为问题。他们当然不满如此空乏的答案,他们想要的仅仅是一个解法,可是,无论他们如何追问,柴大哥都会令他们失望。有人问他,为什么不给这些人一个明确的答案,他说,他们的烦恼是解不了的,有的人命中注定要折磨自己一辈子,想通了这个,还是会烦另一个。
倦眼朦胧,我实在不愿去正厅,可作为帮主不得不去,晚一步到,都是一种休憩。正厅里的人总是很多,他们看不见我的眼袋,更看不见的我的思绪。他们是过客,他们还会来,我还是不会让他们失望,但他们终归有那不会再来的一天的。能让他们快乐对我而言是一件愉悦的事,为了从他们快乐的眼神里分一杯羹,小院常要花出许多不明不白的钱。
很多时候,我也很羡慕他们,他们可以经过短暂的思考就将持之以恒半生的事放弃了,有时候苦思冥想的最后答案就是突然想通了,他们可能也经历过这样的历程,从一个世界到了另外一个世界,我羡慕他们,是因为我根本不知道我自己囿于、求于什么。
这个江湖对我而言,似乎始终是一个过客,我对它而言,也是如此的。
小巷。
走在其中,是边疏觉得最惬意的事,离小院不远了。
巷子很窄,轻摊手掌便能滑过墙面。
抬头,青砖黑瓦,巷子幽深古朴,每走几步,便能感受到不同人家的气息,脚下,沙沙作响。袅袅秋风。
他沿着深巷漫无目的地走着,面沉如霜。
他喜欢这个小镇,这个曾经陌生的地方,如今已经成为他的抚慰,他喜欢这里的山水花草,喜欢这里的人和味道,更喜欢这里让人远离孤独的温暖。
他是别情小院里四位执行使之一,掌管着一个由七名高手组成的队伍,这两年来,他们不止一次地出生入死,既是良友,也是患难与共的手足。
边疏负责的这支小队,全是用刀的刀客。刀,与他而言便是信任,这种信任正如人们对金钱的信任一样。人世之事繁多,能用钱解决的却不少,同样的,能用刀解决的也很多。从小的身世令他对小院外的一切都充满了敌意。
多年前,在关外的一个集市上,那天飞着雪,清旎走在他的前头,殷红的锦绣披在肩头成为白茫茫的天色里最动人的色泽,在边疏身后跟着三个突厥人。他无意间听见了他们傲慢无礼的笑语,这种笑语于他是熟悉的,仿佛是令他咬牙切齿的过去阴魂不散地纠缠着他。他愤然地停住了脚,后面的突厥人不耐烦地推搡了他一把,然而他瘦小的身子却纹丝不动。
边疏手里紧紧拽着一支刚买的竹笔,他猛然转身,攥着竹笔向高大魁梧的突厥人刺去,这一刺险些让迎面的突厥人丢掉一只眼睛,受到攻击的突厥人自是不甘示弱,一推一扣,几人瞬间便将边疏摁倒在地,抽出猎刀准备取边疏性命,对突厥人而言,在这偏远之地杀一个宋人是不需担心后果的。猎刀迎着边疏的面门呼啸而下,他没有躲,眼也不眨地看着刀落,这一刻他是无畏的,也是从这一天开始他便再也没有怕过。突厥人手里的刀被清旎一脚踢飞了,然而清旎并非那几个突厥人的对手,过了几招后,刚猛的一掌将她击倒在地。边疏欲起身反抗,却被突厥人一榔头砸中后脑,顿时浑身乏力躺倒在地,就在他的绝望无以复加的时刻,沈裴铮及时赶来。边疏躺在地上看着发生在蓝天中的一切,沈裴铮一跃而起,从背上抽出刀,清脆的出鞘声刚传到边疏耳里,那刀已出三招,这三刀,一劈一撩一划,快如鹞子,行云流水中蕴含着刚猛霸道,三个突厥人应声倒地了两人,另有一人双手捂着已被划开的咽喉踉踉跄跄地跑了几步后倒下了。
从那时起,边疏恍然明白,脱离绝境竟可如此简单——只要你有一股不可抗拒的力量,简单而极致。
沈裴铮的刀法,代表着中原武林的至高境界,他是旷古烁今的奇才,他的一柄刀,已然站在了难以企及和想象的峰巅。
他细致入微地将刀法传授给边疏,他不在乎刀法是否外传,亦不在乎边疏能在这条路上走多远。
他关心的仅仅是一个答案,因为他在边疏眼中看到了孤独。
也是从那时起,江湖中能给边疏以信任和安慰的只剩下一柄刀和一个女子。
走到巷子的交口,一户人家敞开着木门,一个男孩在窄小的院子内推着磨台,推了半天只转了不到半圈,男孩的母亲在一旁晾着衣服,男孩对母亲说:“娘,今天天气这么好,让我出去玩会吧。”母亲厉声应道:“玩你个屁咧,你以为头上天晴天就真的晴?天有多大你可知道?”
再过两个巷口,就是别情小院了。
今天,他突然想喝酒,等院子里闲下来后,一定要拽叶嵩出来喝几杯。
除了豪饮外,他们还有着一个相同的爱好——吃辣。
别说这两年,就是这二十多年来,他也没找到几个人能像叶嵩一样这么能吃辣的,想到这里他不禁露出了笑容,在这点上,他们始终只能打个平手。